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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绩效考核办法.doc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考核公司员工的业绩,加强对员工的指导、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员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包括高管层领导、中层干部、基层领导、班组长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并组织实施,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绩效考核办公室

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领导

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长

成员: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2.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各项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3.负责仲裁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申诉;

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厂务会审定。

第三章考核

第五条各级(类)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班组长及以下员工只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员工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6日以前,基层领导以上人员的半年考核时间定为7月中旬,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1月中旬。

第七条高管层领导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所辖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值,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本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按照制定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高管层领导的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

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公司按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占80%,公司考核占20%;其余高管层领导的绩效考核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半年考核结果占40%,年终考核结果占60%。

四、高管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

第九条中层干部的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

一、中层干部的半年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

三、中层干部半年或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

四、中层领导考核中的员工民主评议流程:

写出述职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述职评议会(制造部领导在班组长以上人员和部门管理员工中述职,检计部领导在班组长和检验技术、管理人员中述职,党委工作部领导在部门管理人员中述职,其余各部门领导在全体员工中述职)员工评分。

第十条基层领导的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

一、基层领导的半年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

二、基层领导年半年或度考核项目及权重。

三、基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与中层干部的一致。

四、基层领导考核中的员工民主评议流程:

写出述职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述职评议会员工评分。

第十一条一线班组长的年度考核按《公司现代班组建设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一般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包括员工业绩考核(80%)和公司价值观的行为表现考核(20%)两部分,其中业绩考核由部门考核小组按照部门员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公司价值观的行为表现考核由部门考核小组按照《公司员工价值观的行为表现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三)进行。

第四章考核结果划分及运用

第十三条员工月度考核结果等级划分。

一、中层干部的月度考核得分及等级划分按《公司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考核得分及等级划分。

三、半年或年度考核结果及等级划分。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高管层领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高管层月度只发基薪,基薪与所辖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且被扣部分年终不予补发。即:月工资=基薪×所辖部门平均绩效系数。

(二)高管层领导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与年薪的对应关系。

按照上级公司的规定,高管的绩效年薪比例为:

1.优秀: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80%;

2.称职: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70%;

3.基本称职: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60%;

4.不称职:只发基薪;

5.助理的绩效年薪比例按“优秀: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70%、称职: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60%、基本称职:绩效年薪为经营者的50%、不称职:只发基薪”。

二、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

2.基层及以下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等级为D的,将被退回人力资源部待岗一月,待岗期间只发最低工资,自己寻找岗位,如找不到岗位的,公司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基层领导、班组长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降级或解聘职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职务。

3.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的发放挂钩。

4.年度考核结果与核心人才评选、专家评选、职称评选、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荣誉奖励评选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员工绩效面谈及绩效改进按照《员工月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包含以下附件:

一、中层干部民主评议评分标准;

二、基层领导民主评议评分标准;

三、公司员工价值观的行为表现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一:

中层干部民主评议评分标准

附件二:

基层领导民主评议评分标准

附件三:公司员工价值观的行为表现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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