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

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

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
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

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

(2014年7月23日经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通过,自2014年8月1

日起施行)

第一条【办法宗旨】为增强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活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提升中国法学会征文奖项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并促进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条件】凡以中国法学会名义颁发获奖证书的征文活动,须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已成为中国法学会常态性活动并被中国法学会正式文件所认可,或写入中国法学会年度工作要点;论文评审应严格遵循本办法有关程序要求。

第三条【指导组织】征文评奖活动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指导,研究部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合办机构共同组织。

第四条【基本原则】征文评奖坚持程序公开公正,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征文发动】论文征集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论文征集量不少于200篇。

第六条【征文规范】征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符合相关学术规范。

第七条【征文统计分类】具体组织单位应当负责录入论文相关信息,剔除重复投稿或不符合征文主题的论文,并按照内容或形式进行必要的分类。

第八条【征文情况报告】征文阶段结束并完成统计分类工作之后,形成征文情况报告,报中国法学会主管领导批准后,对外发布。

第九条【制定并发布评奖规则和时间安排】论文评审启动之前应当制定并发布评奖规则,确定评审程序和目标以及不同阶段的完成时间。

第十条【评审信息公开】论文评审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论文征集总数、奖项设置、评审办法和不同评审阶段的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

第十一条【评审标准】着重从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论证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匿名评审】论文评审采用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参评论文应当进行隐名处理,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第十三条【评审程序】根据参评论文的多少,可分为初评和终评或初评、复评和终评两种不同的评审程序。不同阶段的评审专家重复率不得超过20%。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聘请评审专家应当注重专业水平和公正性,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相结合,兼顾不同学科、不同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第十五条【终评环节】终评应当采取集中书面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评审结果当场公布。评审专家在评审结果上签字确认。评审承诺书、评审结果确认书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获奖比例】严格控制获奖比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

奖总数不超过参评论文总数的10%。

第十七条【学术不端检测】终评结束后3日之内委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经人工复查后重复率仍超过25%的论文,取消其获奖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第十八条【结果公示】拟获奖名单包括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论文题目,在中国法学会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第十九条【党组会议确认】公示结束之后,研究部和相关组织部门形成关于征文评奖活动以及拟获奖名单的综合报告,报请学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第二十条【最终结果公布】最终结果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正式公布。

第二十一条【获奖证书和颁奖】相关组织部门制作获奖证书并加盖“中国法学会”公章,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颁奖或寄送获奖证书。

第二十二条【成果转化】相关组织部门应当在获奖论文及其他参评论文的基础上形成一篇综合报告或多篇《要报》材料。

第二十三条【论文数据入库】全部论文存入中国法学会“法学论文库”,并注意版权保护。

第二十四条【解释权属】本办法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我的梦中国梦绘画作品

我的梦中国梦绘画作品 篇一:我的中国梦绘画作品 篇二:“我的中国梦”优秀绘画作品鉴赏 “我的中国梦”优秀绘画作品鉴赏 篇三:美丽中国梦我的梦书画比赛主题 美丽中国梦我的梦 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通过少年儿童对幸福生活的描画、对美好未来的畅想,表现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自然、热爱科学的人生情怀,展示“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的时代特征。活动期间共收到全省儿童画作品2167幅,内容丰富,包括环保、航天、新农村、中国足球等各种主题;形式多样,有版画、剪贴画、水彩和油画棒等多种类型。这次的‘中国梦’主题充分调动了孩子的天真和想象,所绘题材丰富多彩,涉及科学、农业、环保、体育、家庭等,这些既是一个孩子对中国梦的理解,也是儿童这个群体对中国梦的诠释。”现将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及获得组织奖单位予以公示。一等奖: 《春天的孩子》沈季钰扬州市江都少年宫艺术幼儿园《中国梦》崔凯皓睢宁县城西小学 《门前秋色》赵旭东睢宁县实验小学 二等奖:

《喝上健康奶》王子涵连云港(,股吧)东海县实验小学 《在彩虹上画画》刘佳欣淮安市洪泽县实验小学《小康庭院》余点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比赛》魏璟熙睢宁县机关幼儿园 《我爱我的家园》仝画睢宁县实验小学《老有所乐》吴健彤睢宁县实验小学 《家家住新房》王泽阳睢宁县城西小学 《奇异之旅》刘书航泰兴市襟江小学 《神奇的收割造纸机》李木子如东县丰利小学三等奖: 《奥运梦》王舒墨无锡市新区硕放实验小学 《我的汽车设计之梦》万皓然无锡锡山查桥实验小学《我爱森林大自然》潘文慧淮安市涟水县郑梁梅小学《奶奶跳舞真带劲》张蕊连云港东海县实验小学分校《幸福家园》陈一鸣连云港东海县实验小学《大龙虾,你跑不了了》邵雨馨连云港东海县幼儿园《小鸟的家》刘轩宇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 《和谐一家》蔡光景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 《奶奶今年九十九》汤宇鹏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可爱的家乡》岳潇然睢宁县实验小学 《爷爷的菜地》程佳信邳州市福州路小学 《中国的传统与未来》朱悦宇张家港少年宫 《妙手编织中国梦》、《一个农民的艺术之梦》、《白衣天使之梦》“我的梦是成为一个玩具设计师,让我的作品伴随弟弟妹妹一起成长。”“我是梦是变成一个超级空气清新剂,让我们的环境不再被污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常务副会长: 周占华 副会长(姓氏笔画为序): 朱勇朱克辛刘斌肖周录 易孟林赵晓耕赵晓谦侯欣一 副会长单位: 国家信访局 中部战区有关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制日报社 中南大学 秘书长: 朱克辛(兼) 常务理事(姓氏笔画为序): 于德魁王伟华王运声王恒勤毛磊尹树东 叶为宝伍彪刘巍刘亚军刘树根刘宪国 兴安(蒙古族) 孙江孙宪忠苏洪波杜东桂杜建林 李丹林(女)李迪李勃李锐忠李德顺杨桂峰(女) 连继民肖黎明时群吴高盛余进军张彭发 张景进陈建祖陈玺林亨富周刚志庞克 柯岚(女)姚广宜(女)姚泽金耿树明(蒙古族)高云峰郭文丽(女)黄必方喻中谢丹谢新洲慕明春颜如玉(女) 理事(姓氏笔画为序): 丁钟文于小村(女)马兴宇马志刚马岭(女)王文科 王志强王宝卿王建武王建琦王晋军(土家族)王晓歧 王健王梓晖王媛媛(女)云大慧(蒙古族)云翀(蒙古族)仇岳刚文兵方亚军左芳(女)左新杲龙翼飞布仁巴图(蒙古族) 田湘白玉民边宪华(女)吕丽(女)吕绍华朱春阳 朱福惠乔兆姝(女)乔素玲(女)刘升宏刘仁文刘邦潮 刘百军刘光超(土家族)刘星刘娜(女)刘徐州刘朝阳 刘雄辉齐红威关玺华孙永鲁苏伯发李玉忠

李玉清李可杰李明治李晓重李璇杨小秋 杨军杨建青杨春钱杨盛吴凤军吴国亮 余光邹永胜张双平张亚张兴翠(女,土家族)张运雁张建斌张维辉张强陆小华陈先岩陈里 陈岗陈绍云陈甦苗力中范玉吉范琪 易伟季成周正平周祖成孟勤国郝在今 胡仁智(女)胡红湘相国军贾大伟徐迅(女)徐苏林徐爱国徐涛(回族)郭律成郭锋郭新磊黄先元 黄海星黄新华黄震云曹义孙曹会军崔世海 崔蕴华(女)康焕龙隋彭生绳建廷葛行军葛昕厂 葛辉董燕(女)蒋卫岗蒲建安廖隆章阚敬侠(女)熊文钊熊红祥熊剑樊新河颜永江霍春彪 穆剑志(女)

中国梦读书征文大全8篇

中国梦读书征文大全8篇 篇一:2013年关于“中国梦,读书梦”的征文 2013年关于“中国梦,读书梦”的征文 古人云:“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便越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晚上,大家都睡下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台灯下,书便成了我最好的伙伴。它絮絮叨叨地讲出许多新鲜事来,讲出许多道理来。于是看不了几页,我就忘却了自己,飘飘然飞进书中那个世界,它授我渊博的知识,教我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哲理。我感到很快活,对它的博学感到钦佩。我感觉到:读一本好的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书是博古通今的老人,将我带进硝烟弥漫的战场,带进戒备森严的皇宫,带到奇妙多姿的恐龙世界里去。我听到炸弹的轰轰声,听到天-安-门前国歌的演奏声,听到爆龙狂爆的吼声……我懂得了美与丑,好与坏,正义与邪-恶,也懂的了一句话:“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 从小我就喜欢看,时常看得入迷。我会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而喜。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总是牵动着我的心,总能给我莫大的教育。 我也读小说。中诸葛亮的神通广大、神机妙算,令我赞叹不己。诸葛亮博学多识,拥有超人的智慧、豁达的心胸和独特的见解。他读破万卷书,知晓天下事,他给我感悟:拥有智慧,就是拥有财富。 我更爱读诗。有时留连于“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意境,

有时生发“国破河山在,城春草木深”的伤感,有时又获得“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体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的这两句诗,更给我无限的感慨。如果我们读书只求“万”而不求“破”的话,是永远不会达到“神”的境界的。这个“破”正是研究读书的质量和效果。所以读书不但要读万卷,还要破万卷。 有些人不喜欢读书,”读书有什么好,太难了!”这是他们的口头禅。他们不知道,看书,可以拓宽视野,获得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还可以学到人生的经验。 读书,既要看也要读。朗读,可以让你更从容地体味文章,培养语感。阅读,可以锻炼你的浏览速度。好书要反复读,因为“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读书,也不只是看或读而己,还要认真思考体会。体验过程,领会思想,这才是读书的最终目的。 书,是甜甜的蜜桃,是青青的橄榄,是清香浓密的茶,也是红通通的辣椒。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只要细心品位,认真体验,就能从中找到无限的趣味 2 读村上的作品是友人荐的,他借了我本,说是让我感受村上的文风。我是一个感性多一点的欠理性的生物,故往往对文字优美的作品情有独钟,少些大家级别的思想深度无关紧要。一观此书名,心生一股欣赏的冲动。在一阵虎咽般的吞咽下,没寻到由书名而联想到的文笔和情节,倒是脑中徒增一丝不解与阴郁。但尽管如此,书中简单的文字风格着实磁铁般的深深地吸引了我。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附件一 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 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3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 (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 (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机构

(一)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全国性法学社团、法学重点院校所等分别组成初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由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主管的研究会、全国性法学社团及有关单位的学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设立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活动。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初评评选 初评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初评确定1至2名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初评评选委员会在9月20日前完成初评评选工作,并由初评单位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 1、初评情况报告; 2、初评单位对推荐人的推荐意见(每人500字以内) 3、推荐人选的报名表;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推荐人选的代表作学术专著1部、学术论文5篇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组织审核,确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

中国法学会章程

中国法学会章程

中国法学会章程 ( 1月21日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团结中国各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第三条本会按照自身特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

持。 第六条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七条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第八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和论证工作。 第九条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第十一条参与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第十三条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履行主管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的研究意见

?中国法学会关于 ?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为团结、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职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团结奋进,不断以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就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同时,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并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这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任务,也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法学界、法律界提出的新的要求,为新时期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不断推进我国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必须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理论支持,努力把法学研究事业推向新阶段。 二、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进程。 (2)发展目标: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法学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重大研究成果,服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11803 【发文字号】组通字[1996]35号 【发布部门】a05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6.08.15 【实施日期】1996.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通字〔1996〕35号) 中央已决定,在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各级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现将《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地方各级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同级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实施办法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备案。

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是法学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参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法学会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1996年8月15日 中国法学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国法学会机关建设,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1993〕78号),结合中国法学会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中国法学会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构思点拨】思路一:寻找有梦想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现实的年代,我们身边还有执著于梦想的人吗?本文 的体裁为散文,文章以“我”的“寻梦”之旅为线索, 记录了“我”的见闻感受或心理历程,点明“梦在心里,希望常在”的主题。写见闻感受,可以描述街头所见几 个片段,从平凡的生活状态中发现人物内心的梦想;写 心路历程,可以用联想的手法,将一幕幕生活画面在“我”脑海中呈现出来,通过逐一比对,发现原来每个 人心中都是有梦想的。无论哪种形式构思,结尾都要回 归话题,点明文中所写的都是朴实而不凡的“中国梦”。思路二:讲述有梦想的事本文属叙事为主的记叙文。可 以通过自己经历的一件事,引发关于“中国梦”的思考 和感悟,写成一事一议的记叙文,比如走在街头,目睹 了表现“公德”“环境”等主题的事件,或正面或反面,都可以议一议,表明自己对“中国梦”的看法;还可以 通过几件小事来归纳概括,比如,班里掀起了一股“人 人争做小主人”的热潮,其间有好多感人的小故事吧, 选几件表现“负责”“奉献”“爱心”等主题的,就能 提升到中国梦的高度。思路三:赞美梦的追逐者这应是 一篇写人为主的记叙文。从身边的亲人、老师、邻居、

同学……中,选一个认真生活着的人,以梦想为线索,通过若干事例,挖掘出他(她)身上蕴涵着的“梦想”的力量,结尾点题,将个人的梦想升华为“中国梦”,就是一篇不错的作文。思路四:人人都有一个梦本文当写成寓理于事的记叙文。可以设置一个情境,让不同人物出场,讲述或展示他们的梦想,最后以“我”——一个倾听者的身份收束点题;也可以写有“我”参与的一次“梦想讨论”,在谈话中揭示“中国梦”的内涵。 【话题解读】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是十三亿中华儿女共同拥有的伟大梦想。就写作的角度,乍一看,这是一个很大、很广的话题,使人想到的是民族奋进的滚滚大潮,是气势磅礴的宏伟蓝图;但换一个角度想,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而个人的梦想又是建立在国家繁荣昌盛基础之上的,是与“中国梦”息息相关的。所以,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性别、不论年龄、不论文化程度、不论市民农民……都可以有一个中国梦——一个向往美好、幸福的梦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向着这个梦想努力、奋斗的结果,便是在缔造和实现着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 【立意指津】作为社会经验尚不丰富的中学生,写作“中国梦”时,大可不必非去触及自己陌生的领域,去写宏大的主题,——那样很容易陷入内容空洞、言之无

“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举行人大法学院教授作主题发言

“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举行人大法学院教授作主题发 言 10月13日,“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韩立余教授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路甬祥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实践经验,汲取历史教训,经过全民讨论,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此后,又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先后四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30年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路甬祥说,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既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不断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也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既要坚持民主立法,也要坚持科学立法,既要坚持中国特色,也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的优秀成果。 路甬祥说,面向未来,要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研究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倡导宪法思维、加强宪法研究、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 陈冀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30年来,宪法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为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 陈冀平指出,30年来,宪法日益适应社会生活,有效调整社会生活,尊重宪法开始成为国家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但总体上看,宪法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

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 见 (2005年8月11日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局势的深 刻变化,为法学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繁荣法学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合作研究,把繁荣法学研究作为法学会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有一个更大的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研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 主义基本原理,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学研究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法学研究工作中,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 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本国,放眼世界,深刻认识国情,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规律,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把握时代精神,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回答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不断推动法律观念创新,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 (3)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平等、和谐开放的学术环境,提倡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和切磋,提倡说理充分的批评与反批评。鼓励大胆探索,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发展真理。 二、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4)要重视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加强传统学科 建设,使传统学科增强活力,同时积极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促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要以基础法学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法律对策研究为重点,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以扎实的基础研究支撑应用研究。 (5)突出重点,围绕实现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开展法学研究。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大局,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需要解决的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

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中国法学会 2008年3月21日 主题词:研究会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委和各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 (2008年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会建设,规范研究会活动,促进研究会发展,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是团结与组织相关法学研究领域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的学术团体,是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骨干队伍和依靠力量。 第三条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研究和学科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参与法治宣传,培养法学法律人才,评选优秀法学成果,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二章研究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研究会设理事会,由50名以上理事组成,通过研究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理事会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五条研究会理事应从本学科、专业学术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者、专家中产生,应具有高级学术职称或处以上行政职务。

研究会理事应当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不是会员的,应当履行入会手续。 第六条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应当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填报由中国法学会统一制作的《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并通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 第七条研究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研究决定本会重要事项。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研究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人数一般不超过本研究会理事人数的10%。 会长对外代表研究会,主持召开由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的会长办公会,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应从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有奉献精神、有协调能力,能团结带领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学者、专家中产生,应具有正高级学术职称或司局级行政职务。 上述人员的分布、结构要合理,要有代表性。 第十条研究会会长一般不兼任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其他研究会会长职务。 第十一条研究会可设名誉职务,由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并聘任。 第十二条研究会可以在港、澳、台地区产生理事,候选人事先应报中国法学会,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研究会理事应当参加研究会年会及其他学术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或本届期内有三年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研究会。 第三章研究会的设立与撤销 第十四条设立研究会要根据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对某一领域法律研究的需要和学科理论研究的需要,并且该学术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研究力量。 批准设立新的研究会,要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科学设置。 第十五条设立研究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五名(含五名)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发起,组成筹备组,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申请报告、研究会章程草案和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员的构成方案。 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人选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由中国法学会主管部门对拟设研究会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必要时,可邀请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学者专家对设立该研究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初审意见提交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会长办公会作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决定后,予以书面批复。 (四)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的,在筹备组主持下选举产生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第十六条研究会拟设立专业委员会的,应事先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设立。 第十七条研究会失去存在必要时,由中国法学会决定撤销。 第四章研究会换届

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拟获奖论文名单 (按作者姓氏拼音排序) 一等奖(15篇) 题目作者单位 刑讯逼供的国家治理:1979—2013 陈如超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私权化与信托:村委会职权的重新厘定及其展开何跃军 陈淋淋 宁波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失落的话语权:行政撤诉的司法审视——以行政 诉讼撤诉率变迁为视角 胡秋玲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的法律制度构建探析黄亮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司法“去行政化”之误辨思——以佛山中院审判 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为样本 李军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乱象与改革之道——以丽水市2011年目录为研究样本李丽杰 廖明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浙江省丽水 市莲城公证处 国家治理的创新: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融合 ——论中国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民意反馈结构 李亚凝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法中的“层累现象”初论——兼议民法典 编纂问题 刘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被湮没的“少数派报告”——基于250宗诉讼副卷的统计与观察刘海涛 刘毅梅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 审视与剖析:司改背景下检察官独立执法“去行 政化”研究 钱云灿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不动产登记与政府职能转变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 法院审判外衍生治理行为:从司法建议、白皮书 到备忘录 吴良志武汉海事法院 司法信息公开:误区、澄清与展望谢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大分流——西班牙衰落与英国兴起的法治逻辑张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量刑事实的证明与认定:以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张吉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二等奖(30篇) 题目作者单位 论我国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制度的构建蔡先凤 李晶晶 童卫萍 宁波大学法学院 审判风险与法院调解:论“维权与维稳博弈”中 的民事司法 曹云吉清华大学法学院 论词典在司法裁判中的地位陈林林 王云清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论行政审判解释中的政治考量:原理、规则与案例——以《最高人法院公报》案例为分析视角邓志伟 伍玉联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事务集约化管理改革的制度与模式杜佳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侵权视野下的因果关系推定——对《侵权责 任法》第66条的解读及其重构 冯娇雯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中国地方法院竞争的实践与逻辑高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对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反思——以文化 体制创新省Y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运作为 切入点 郭娟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治理时代的法治建构困境与出路季卫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在与不在间——论“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的司 法审查困境与出路 蒋珊珊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下的法律与道德关系重构李克杰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司法改革顶层设计——迈向 “赋权增能”的均衡模型 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 新媒体时代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构建探析廖次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何必将“外行”当内行——“陪而不审”的法社 会学角色理论解释 刘方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优秀作品选登

“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优秀作品选登 四台共月 梦是什么?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也不知怎么去描述,像一个神 秘的小岛,里面充斥着梦幻与神奇,你与我同时向往,也是同时想 去奔去的地方,这里会有一种无形的力量鞭策着你去前行…… ———题记 世界上有多少追梦的青年们,为了梦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为了梦做出了种种的努力,也许到后来梦依然是一个美丽的画卷, 我们还来不及将它造成美丽的山水楼台。梦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深深的存进,而后在你的心中扎根,你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让它变得 枝繁叶茂。 我是一个有梦的女孩,梦在我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在闪烁,我 爱将梦深深地埋在心底,自己去努力争取,不论我身在何处,心的 焦点永远是我的梦。 世界的发展让人是难以预料的,各行各业都是呈欣欣向荣的趋势,经济的快速发展好像让这个原本很淡定的世界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中国这个号称地大物博的国家在经历了近代的惨痛代价后,就 如一个蹒跚学步的孩童,在摔倒中不断学习走路,最终立足在广阔 的大地上。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发展让世界有目共睹,当然医 疗事业的发展也在努力跻身于世界的前列,这是一种国民必须提高 的的事业,它关系着我们中国人的身体健康是否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鉴于这种形势的需求,我爱上了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名外科医生 是我的梦想! 梦与现实总是有一道难以跨越的槛,当我被挡在了门外的时候,我却无能为力,只有选择下一个驿站继续远行。 我是一个生性喜欢观察生活的人,我爱这个世界的一切美丽的 东西,我喜欢用我那不大的眼睛去观察着我生活的环境,以及人事 物的各种变化。有一天当我独自走在校园的湖边时,我注意的看了 一下湖水,里面奇迹般地出现了四台共月的情景,好一处奇美的景象,我是第一次发现它的存在,除我之外,我想也许没人发现它的 存在。也许此景在多数人看来就是一处再平凡不过的水景了,但是 心境在,景就被赋予了更为神秘的色彩。我在湖边驻足良久,就是 为了看看这水中的月是如何被托的如此美丽,路灯好像充当了好人 的角色,偷偷的倒影在了湖水里,把天空那一轮圆月好心的放在它 们的中间,美丽中又没少一点诙谐,甚是好景! 景中有情,这话是一点都不假的。这奇异的景色,难免会有无 法言喻的情,我爱这奇异的景,因为它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眼睛的 愉悦,更为重要的是还有心灵上的种种冲击。此景让我记起心底的梦,我那深深埋进的梦想在此刻又澎湃了一次,我不知是月亮勾起 了我的回忆,还是这湖水泛起的波澜让我难以释怀,也许更是这四 台共月的奇景让我不知所措。 我是一名90后,从小在淳朴的农村长大,我生下来便会享受麦

我的中国梦绘画作品

我的中国梦绘画作品 篇一:我的梦、中国梦绘画比赛总结 “我的梦,中国梦”绘画比赛活动总结 我校积极响应上级组织的主题是“我的梦,中国梦”的绘画比赛活动,活动主题充分反映了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了思想和艺术的统一。 可以说本次活动充分地展现了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丰富了校园的文化生活,达到艺术和谐与人际和谐的高度统一。 在绘画上,我们要求全校学生都参与,每幅作品都灌注了小选手的心血和汗水。有的作品可总体来说,同学们积极参与,老师们的大力配合,使整个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活动中我们看到各班能够按照小学规定的要求去组织,学生的活动热情也很高,充分体现了小学生对艺术的执著和热爱,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小学生的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较高的审美意识。 本次书画活动我们邀请各班主任,让我们领悟到了团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用心工作后收获的喜悦。这次活动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踊跃地展现自己个性特长。 这次比赛活动丰富学身了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了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同时也提高了大家的审美意识。对发现 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并知道其更好地发挥特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

用。 本次评出优秀作品两幅,学校统一保存本次比赛活动的作品、图片等资料。 20XX、10 篇二:美丽中国梦我的梦书画比赛主题 美丽中国梦我的梦 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通过少年儿童对幸福生活的描画、对美好未来的畅想,表现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自然、热爱科学的人生情怀,展示“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的时代特征。活动期间共收到全省儿童画作品2167幅,内容丰富,包括环保、航天、新农村、中国足球等各种主题;形式多样,有版画、剪贴画、水彩和油画棒等多种类型。这次的‘中国梦’主题充分调动了孩子的天真和想象,所绘题材丰富多彩,涉及科学、农业、环保、体育、家庭等,这些既是一个孩子对中国梦的理解,也是儿童这个群体对中国梦的诠释。”现将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及获得组织奖单位予以公示。一等奖: 《春天的孩子》沈季钰扬州市江都少年宫艺术幼儿园《中国梦》崔凯皓睢宁县城西小学 《门前秋色》赵旭东睢宁县实验小学 二等奖: 《喝上健康奶》王子涵连云港(,股吧)东海县实验小学 《在彩虹上画画》刘佳欣淮安市洪泽县实验小学《小康庭院》余点睢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姚建宗教授在第二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稿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在中国法学会“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 各位前辈、同仁,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 出现在今天这样的一个会场中、站在今天这样的一个讲台上,我真的是既非常地感激又极其地不安!首先,我真的是感到非常非常地荣幸能够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与各位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见面!但我也的的确确非常非常地惶恐顶着这样的一种于我确实名实不符的名号在这里向各位汇报自己的点滴心得! “法学家”是一个非常神圣的称号,我的确是真实地感觉到自己还配不上这样的一种神圣称号! 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我从四川东北部极其贫困的一个小山村来到县城读高中的时候,我的眼里满是惊奇: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电灯,第一次看到了电视,也第一次在电视和广播中听到了港台歌星以及内地歌星们演唱的一首首流行歌曲。这一切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都特别的新鲜!但真正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那时候,一个个演唱流行歌曲的年轻男女,只要其所演唱的一首歌曲在祖国的大江南北被广泛传唱,也就是“流行”了,那么,大众传媒、追星族们都把首先演唱这首歌曲的歌星一概称之为“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而我们的歌曲演唱者们也都不仅一概欣然接受而且还以此光环和名号堂而皇之走南闯北地走穴!然而,也就两三年光景,这样的“歌唱家”无论老幼,大多都消失或者沉寂下去了,代之而起的是又一拨流行的“家”与“星”们。也许正是感受到了追星族们的这种喜好与口味的快速变化的人间冷暖与世态炎凉,也许大众传媒和追星族们也更加理性和成熟,总之,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即使依然是那些唱出了几首在中国大地上广受追捧的流行歌曲的歌星,包括这些歌星在内的人们也都不再以“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来分封或者自封名号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3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修订,2016年4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法学繁荣和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为部级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规划由中国法学会制订。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 第二章课题选题与类别 第三条中国法学会课题的选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力研究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以及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四条中国法学会课题分为:重大专项课题、年度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委托课题、合作课题、专项课题。 第五条重大专项课题是为解决影响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由中国法学会通过委托或招标立项。

第六条年度课题是中国法学会每年一度通过招标立 项的课题。 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和自选课题。其中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由中国法学会资助经费。自选课题是自筹课题经费的课题。 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成果鉴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键环节邀请中国法学会纪检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参加,接受监督。 课题选题指南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在向中央部门、法学法律界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议,中国法学会审定。部分资助课题的选题由申报人自拟。 第七条委托课题分为年度重点委托课题、临时性委托课题、中央部门委托课题以及其他委托课题。 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或中国法学 会会长会议审定选题及实施方案。 临时性委托课题由中国法学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选题。 中央部门委托课题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或其他中央国 家机关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承担的课题。 国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研究,课题选题具有较大价值,且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的,可作为其他委托课题立项。 第八条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法学研究成果的出版。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可适量资助学术译著。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终评办法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终评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评审范围是从509篇全部有效征文中经过初评评审确定的106篇论文。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终评评审范围是从1762篇全部有效征文中经过初评评审确定的346篇论文。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1)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2)与征文主题是否契合;(3)主要观点是否具有较大的创新性;(4)论证是否有理有据;(5)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6)研究方法是否妥当;(7)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8)从文章内容包括脚注看是否属于新近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

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20篇以内。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总数(509篇)的10%。 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60篇,优秀奖55篇以内。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总数(1762篇)的10%。 第五条【评审方式】 采取集中书面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评审专家】 由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院所的著名专家学者共15人组成。 第七条【评审分组】 分为5组,每组3位专家。每组专家根据参评论文设定。 第八条【评审承诺】 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一篇参评论文。 第九条【评审程序】 1.专家经过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各组分别推荐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一等奖论文1篇、二等奖论文2篇、三等奖论文3篇、优秀奖论文4篇;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论文4篇、二等奖论文8篇、三等奖论文12篇、优秀奖论文11篇。 2.汇总各组推荐的获奖论文,集体讨论。 3.评委会全体专家在最终拟获奖名单上签字。

我的中国梦读后感

我的中国梦读后感 我的中国梦读后感(一): 当读完《我的中国梦》这本书后,我意犹未尽、受益匪浅。 《我的中国梦》这本书一共有13个主题,使我感悟最深刻的是第13课——建设美丽中国,它让我明白了:我国西北、华北及东北西部地区,曾是森林茂密、草原肥美的富庶之地。由于种种人为和自然力作用,那里的植物被遭到了破坏,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区域内分布着八大沙漠、四大沙地,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总面积达149万平方千米,从新疆一向延伸到黑龙江构成一条万里沙线。 读到了那里使我联想起5年前的情景:一群初中生在用石头以一棵树为目标比试仍石头,我看到这一幕后,立刻跑过去对他们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人有人的生命,树也有树的生命,你们这样做是耻辱的!他们听了我的话后说:“我们这样做是不对,但是世界上有这么多树,就算毁掉十棵树谁都不会在意。”我听后十分气愤。理直气壮地对他们说:“要是都像你们这样,地球就变成树的地?”他们听后都惭愧地低下头说:“你说得对,我们不就应这样做,要从我做起,不要破坏树木。” 对呀,我们不要再破坏树木了,要做一个像《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里的易解放叔叔那样,在10年种下110万棵树,做一个森林卫士。

我的中国梦读后感(二): 读了这本《我的中国梦》的书后,我了解了这本书主要讲了我国的历史和为我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贡献的伟大人物。 我国有着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使我无比骄傲,这都是经过祖祖辈辈不懈努力取得的。此刻我们也有许多高科技,比如有了人造卫星,这样我们才有了准确的天气预报,才能使用各种先进的通信设备。“航九、航十”的飞天也标志着我国的航天事业在飞速发展。 我明白在我国的边远山区还很落后很贫穷,我们就应尽最大的力量去帮扶、建设这些地方,使我国每一个地方都富裕,人们都过上幸福生活,每一个小朋友都能读上书,这样我们的国家就更强大了。 前辈们凭着自我的双手创造了越来越好的生活,我们这些小朋友是未来之星,如果我们不努力的话国家将会越来越落后,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为国家的发展作准备。 我的中国梦读后感(三):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种感受,这本并不厚的书带我走进了我们美丽的中国,使我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本书写了中国的发展,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流失国外的中国文物。 我们的祖国记录着五千年的人文历史、文化,中华礼貌是唯一一个从未中断的的人类礼貌。中华礼貌不断的前进,发展并一向延续着。五千年来,中国文化取得了无数的辉煌成就,这是中华民族的结晶,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不变的传承。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