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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

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
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钢筋工程第六章混凝土工程

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八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九章木结构工程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十一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第十二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

第十五章天棚工程第十六章门窗工程

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十八章其它零星工程

第十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第二十章脚手架

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第二十二章施工排水、降水

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第二十四章场内二次搬运

附录说明附录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表

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1)单项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2)综合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一)普通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二)防水凝土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四)特种凝土

附录四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它砂浆配合比表附录五防腐耐酸砂浆配合比表

附录六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附录七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附录八主要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取定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一型钢理论重量

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二)砖砌大方脚折加高度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三形体计算公式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一般建筑工程、打桩工程的管理费与利润,已按照三类工程标准计入综合单价内;一、二类工程和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规定,对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内。定额项目中带括号的材料价格供选用,不包含在综合单价内。部分定额项目在引用了其它项目综合单价

时,引用的项目综合单价列入材料费一栏,但其五项费用数据在项目汇总时已做拆解分析,使用中应予注意。

七、本定额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江苏省颁发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 32/ 27~52—2006)、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江苏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做法进行编制。

八、本定额的装饰项目是按中档装饰水准编制的,设计四星及四星级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特殊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增加人工,增加标准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一般控制在10%以内。

九、家庭室内装饰可以执行本定额,执行本定额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本定额中未包括的拆除、铲除、拆换、零星修补等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及其配套费用定额执行;未包括的水电安装项目按照《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及其配套费用定额执行。因本定额缺项而使用其它专业定额消耗量时,仍按本定额对应的费用定额执行。

十一、本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调整定额用量。

十二、本定额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的板面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三、本定额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85.00元/工日、二类工82.00元/工日、三类工77.00元/工日计算。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的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十四、材料消耗量及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原价(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场外运输费]31.02(采购保管费)2.本定额项目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合格的品种、规格加附录中的操作损耗以数量列入定额,次要材料以“其它材料费”按“元”列入。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以摊销量列入相应项目。

4.使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时综合单价应调整。本定额按C25以下的混凝土以32.5级复合硅酸盐

水泥、C25以上的混凝土以42.5级硅酸盐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5级硅酸盐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混凝土实际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以实际使用的水泥级别按配合比的规定进行调整;砌筑、抹灰砂浆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价差应调整。本定额各章项目综合单价取定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

5.本定额中,砂浆按现拌砂浆考虑。如使用预拌砂浆,按定额中相应现拌砂浆定额子目进行套用和换算,并按以下办法对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进行调整:

(1)使用湿拌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m3(指砂浆用量);将现拌砂浆换算成湿拌砂浆;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

(2)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3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预算时,应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t及水0.29t;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另增加电2.15kW2h/m3(指砂浆用量),该电费计入其它机械费中。

(3)使用袋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预算时,应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t及水0.29t。

6.本定额项目中的黏土材料,如就地取土,应扣除黏土价格,另增挖、运土方费用。

7.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内的预埋铁件,应另列预埋铁件制作、安装等项目进行计算。

8.本定额中,凡注明规格的木材及周转木材单价中,均已包括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按91%计算(所购置方板材=定额用量31.0989),圆木改制成方板材的出材率及加工费另行计算。

9.本定额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附录中的材料预算价格仅反映定额编制期的市场价格水平;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时,按工程实际发生的预算价格计入综合单价内。

10.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实际发生的预算价格除以1.01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建设单位供应木材中板材(厚25mm以内)到现场退价时,按定额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1.01再减105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

十五、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已包含了单位工程在经江苏省调整后的国家定额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十六、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

价82.00元/工日;汽油10.64元/kg;柴油9.03元/kg;煤1.1元/kg;电0.89元/(kW2h);水4.70

元/m3。

十七、本定额中,除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用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章节均按檐口高度在20m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建筑工程另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定额计算超高增加费,单独装饰工程则另外计取超高人工降效费。

十八、本定额中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项目,供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使用,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十九、为方便发承包双方的工程量计量,本定额在附录一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钢筋含量表,供参考使用。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混凝土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同一工程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不得混用。竣工结算时,使用含模量者,模板面积不得调整;使用含钢量者,钢筋应按设计图纸计算的重量进行调整。

二十、钢材理论质量与实际质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十一、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按第二十四章子目执行。

二十二、工程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电表读数乘以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定额含量乘以单价付给建设单位。生活用电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二十三、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采用连乘方法计算。

二十四、本定额的缺项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测算资料,经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批准并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十五、本定额中凡注有“333以内”均包括“333”本身, “333以上”均不包括“33

3”本身。

二十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岩石分类表

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

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土壤系数表

项目三类土一、二类土四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00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4 1.26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00 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坡度系数表

坡度(%)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7.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

8.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以系数1.20。

9.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10.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11.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2.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3.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4.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分类表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它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不长于1年的土壤。

(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

........、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

...按不同的土壤类别

(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计算。

4.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为沟槽。套用定额计价时,应根据底宽的不同,分别按底宽3~7m 间、3m以内,套用对应的定额子目。

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的为基坑。套用定额计价时,应根据底面积的不同,分别按底面积20~150m2间、20m2以内,套用对应的定额子目。

凡沟槽底宽7m以上,基坑底面积150m2以上,按挖一般土方或挖一般石方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积计算。

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需放坡时,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

放坡高度、比例确定表(水平角的正切值是坡度)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类别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每块挡板的最长边3挡板的最宽边之积)计算。

(6)管沟土方按立方米计算,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类井的长度,井的土方并入;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管道结构宽加工作面宽度计算。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见下表。

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注:1.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2.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7)管道地沟、地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0m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均按挖一般土方计算。

6.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槽、坑深度允许超挖:软质岩200mm;硬质岩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爆破后的清理、修整执行人工清理定额。

(3)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7.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体积计算。

(l)基槽、坑回填土工程量=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体积(包括基础垫层、柱、墙基础及柱等)。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附垛及附墙烟囱等体积。

(3)管道沟槽回填工程量,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外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外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外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

管道体积扣除表

单位:m3/m管长

8.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说明

一、地基处理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

2.换填垫层适用于软弱地基的换填材料加固,按第四章相应子目执行。

3.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深层搅拌桩不分桩径大小,执行相应子目。设计水泥量不同可换算,其它不调整。

5.深层搅拌桩(三轴除外)和粉喷桩是按四搅二喷施工编制,设计为二搅一喷,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六搅三喷,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

6.高压旋喷桩、压密注浆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设计含量调整。

二、基坑及边坡支护

1.斜拉锚桩是指深基坑围护中,锚接围护桩体的斜拉桩。

2.基坑钢管支撑为周转摊销材料,其场内运输、回库保养均已包括在内。支撑处需挖运土方、围檩与基坑护壁的填充混凝土未包括在内,发生时应按实另行计算。场外运输按金属Ⅲ类构件计算。

3.打、拔钢板桩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小于50t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场内运输超过300m 时,应按相应构件运输子目执行,并扣除打桩子目中的场内运输费。

4.采用桩进行地基处理时,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

5.本章未列混凝土支撑,若发生,按相应混凝土构件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强夯加固地基,以夯锤底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数执行相应定额。

2.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加固地基,按设计长度另加500mm(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以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重叠部分面积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一群和一群之间搭接)3.高压旋喷桩钻孔长度按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标高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4.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包括桩尖)。

5.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长度计算。注浆工程量按以下方式计算: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体积的,按注明的加固体积计算;设计图纸按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尺寸,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如果设计图纸上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第五点不明白)

二、基坑及边坡支护

1.基坑锚喷护壁成孔、斜拉锚桩成孔及孔内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护壁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土钉支护钉土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纸以面积计算。

3.基坑钢管支撑以坑内的钢立柱、支撑、围檩、活络接头、法兰盘、预埋铁件的合并质量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钢板桩质量计算。

第三章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支架上、室内打桩。打试桩可按相应定

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试桩期间的停置台班结算时应按实调整。

二、本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执行中不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用,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的类别、规格计算。

三、打桩工程: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制作费,另按相关章节规定计算。打桩如设计有接桩,另按接桩定额执行。

2.本定额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执行中不换算。子目中的桩长度是指包括桩尖及接桩后的总长度。

3.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以系数1.05调整,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4.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包括送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

单位打桩工程工程量表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若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若斜度大于1:6,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6.地面打桩坡度以小于15°为准,大于15°打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0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7.本定额打桩(包括方桩、管桩)已包括300m内的场内运输,实际超过300m时,应按相应构件运输定额执行,并扣除定额内的场内运输费。

四、灌注桩:

1.各种灌注桩中的材料用量预算暂按下表内的充盈系数和操作损耗计算,结算时充盈系数按打桩记录灌入量进行调整,操作损耗不变。

灌注桩充盈系数及操作损耗率表

各种灌注桩中设计钢筋笼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砂、石级配与定额取定不同,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其它不变。

2.钻孔灌注桩的钻孔深度是按50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50m的桩,钻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挖孔深度是按15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15m的桩,挖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钻孔灌注桩钻土孔含极软岩,钻入岩石以软岩为准(参照第一章岩石分类表),如钻入较软岩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钻入较硬岩以上时,应另行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3.打孔沉管灌注桩分单打、复打,第一次按单打桩定额执行,在单打的基础上再次打,按复打桩定额执行。打孔夯扩灌注桩一次夯扩执行一次夯扩定额,再次夯扩时,应执行二次夯扩定额,最后在管内灌注混凝土到设计高度按一次夯扩定额执行。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时,钢筋混凝土桩尖另加,定额中活瓣桩尖摊销费应扣除。

4.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5.灌注桩后注浆的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五、本定额不包括打桩、送桩后场地隆起土的清除、清孔及填桩孔的处理(包括填的材料),现场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凿出后的桩端部钢筋与底板或承台钢筋焊接应按相应定额执行。

七、坑内钢筋混凝土支撑需截断按截断桩定额执行。

八、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打桩时,补打桩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空心方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空心方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它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按每个接头计算。

3.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灌注桩

1.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1)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土与岩石地层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钻土孔自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钻岩石孔以入岩深度乘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混凝土灌入量以设计桩长(含桩尖长)另加一个直径(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3)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计算。

2.长螺旋或钻盘式钻机钻孔灌注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另加50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再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打孔沉管、夯扩灌注桩:

(1)灌注混凝土、砂、碎石桩使用活瓣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25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乘以标准管外径以体积计算。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以体积计算。

(2)打孔、沉管灌注桩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实体积计算。

(3)夯扩桩体积分别按每次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标准管内径体积计算,最后管内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体积计算。

(4)打孔灌注桩、夯扩桩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的,桩尖个数另列项目计算,单打、复打的桩尖按单打、复打次数之和计算,桩尖费用另计。

4.注浆管、声测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按长度计算。

5.灌注桩后注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6.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中挖井坑土、挖井坑岩石、砖砌井壁、混凝土井壁、井壁内灌注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设计要求超灌时,另行增加超灌工程量。

7.凿灌注混凝土桩头按体积计算,凿、截断预制方(管)桩均以根计算。

第四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墙

1.标准砖墙不分清、混水墙及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砖券、砖过梁、砖圈梁、腰线、砖垛、砖挑檐、附墙烟囱等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阳台砖隔断按相应内墙定额执行。

2.砌体使用配砖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3.空斗墙中门窗立边、门窗过梁、窗台、墙角、檩条下、楼板下、踢脚线部分和屋檐处的实砌砖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空斗墙中遇有实砌钢筋砖圈梁及单面附垛时,应另列项目按零星砌砖定额执行。

4.砌块墙、多孔砖墙中,窗台虎头砖、腰线、门窗洞边接茬用标准砖已包括在定额内。

5.门窗洞口侧预埋混凝土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做调整。

6.各种砖砌体的砖、砌块是按下表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具体规格见下表:。

砖、砌块规格表

7.除标准砖墙外,本定额的其它品种砖弧形墙其弧形部分每立方米砌体按相应定额人工增加15%,砖5%,其它不变。

8.砌砖、块定额中已包括了门、窗框与砌体的原浆勾缝在内,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按设计规定应分别套用。

9.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及转角、内外墙的搭接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执行第五章的“砌体、板缝内加固钢筋”子目。

10.砖砌挡土墙以顶面宽度按相应墙厚内墙定额执行,顶面宽度超过一砖按砖基础定额执行。

11.零星砌砖系指砖砌门蹲、房上烟囱、地垅墙、水槽、水池脚、垃圾箱、台阶面上矮墙、花台、煤箱、垃圾箱、容积在3m3内的水池、大小便槽(包括踏步)、阳台栏板等砌体。

12.砖砌围墙如设计为空斗墙、砌块墙时,应按相应定额执行,其基础与墙身除定额注明外应分别套用定额。

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根据施工方法的不同,分为普通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指主要靠普通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粘结,砂浆灰缝厚度不超过15mm)和薄层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简称薄灰砌筑法,使用专用粘结砂浆和专用铁件联接,砂浆灰缝一般3mm~4mm)。定额分别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列入子目,实际砌块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替换。

二、砌石

1.定额分为毛石、方整石砌体两种。毛石系指无规则的乱毛石,方整石系指已加工好有面、有线的商品方整石(方整石砌体不得再套打荒、錾凿、剁斧定额)。

2.毛石、方整石零星砌体按窗台下墙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0。毛石地沟、水池按窗台下石墙定额执行。毛石、方整石围墙按相应墙定额执行。砌筑圆弧形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人工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其它不变。

三、构筑物

砖烟囱毛石砌体基础按水塔的相应定额执行。

四、基础垫层

1.整板基础下垫层采用压路机碾压时,人工乘以系数0.9,垫层材料乘以系数1.15,增加光轮压路机(8t)0.022台班,同时扣除定额中的电动夯实机台班(已有压路机的子目除外)。

2.混凝土垫层应另行执行第六章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不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2.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型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合并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在0.1m2以内的孔洞体积。

二、墙体厚度计算规定

1.多孔砖、空心砖墙、加气混凝土、硅酸盐砌块、小型空心砌块墙均按砖或砌块的厚度计算,不扣除砖或砌块本身的空心部分体积。

2.标准砖墙计算厚度见下表。

标准砖墙厚度计算表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墙: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位于高度±300mm以外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2.石墙: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基础长度的确定

1.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内墙墙基按内墙基最上一步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水砂浆防潮层、通过基础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身长度的确定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弧形墙按中心线处长度计算。

六、墙身高度的确定

设计有明确高度时以设计高度计算,未明确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坡(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现浇钢筋混凝土平板楼层者,算至平板底面。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七、框架间墙

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框架外表面镶贴砖部分,按零星砌砖子目计算。

八、空斗墙、空花墙、围墙

1.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按零星砌砖定额计算。

2.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的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空花墙外有实砌墙,其实砌部分应以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3.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围墙附垛、围墙柱及砖压顶应并入墙身体积内;砖围墙上有混凝土花格、混凝土压顶时,混凝土花格及压顶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计算,其围墙高度算至混凝土压顶下表面。

九、填充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实砌部分及填充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砖柱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砖柱基、柱身不分断面,均以设计体积计算,柱身、柱基工程量合并套“砖柱”定额。柱基与柱身砌体品种不同时,应分开计算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砖砌地下室墙身及基础

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内、外墙身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相应内墙定额执行。墙身外侧面砌贴砖按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二、钢筋砖过梁

加气混凝土、硅酸盐砌块、小型空心砌块墙砌体中设计钢筋砖过梁时,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砖”定额。

十三、毛石墙、方整石墙

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方整石墙单面出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双面出墙垛按柱计算。标准砖镶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套“零星砌砖”定额。

十四、墙基防潮层

按墙基顶面水平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有附垛时将其面积并入墙基内。

十五、其它

1.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

2.毛石、方整石台阶均以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毛石台阶按毛石基础定额执行。

3.墙面、柱、底座、台阶的剁斧以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4.砖砌地沟沟底与沟壁工程量合并以体积计算。

5.毛石砌体打荒、錾凿、剁斧按砌体裸露外表面积计算(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整凿,打荒、錾凿、剁斧不能同时列入)。

十六、烟囱

1.砖烟囱基础:砖烟囱基础与砖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

2.烟囱筒身:

(1)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体积计算,应扣除孔洞及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体积。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3C3π3D

式中V ——筒身体积;

H ——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 ——每段筒壁砖厚度;

D ——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加浆勾缝者,可按第十四章中勾缝子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按实体积计算,套用其它章节的相应子目执行。

(4)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其它章节相应子目计算。

(5)砖烟囱、烟道及砖内衬,设计采用加工模形砖时,其加工模形砖的数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数量,另列项目按楔形砖加工相应定额计算。

(6)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应根据设计重量按第五章“砌体、板缝内加固钢筋”定额计算。

3.烟囱内衬:

(1)按不同种类烟囱内衬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砌内衬定额内。

(3)为了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

(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与混凝土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其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江苏定额解释完整版

江苏定额解释

江苏定额解释 问:安装工程中辅材价格是否可以调整? 答:清单报价中可以调整。 问:引下线钢筋土建已作对接焊,安装还需作跨接焊吗? 答: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计算 问:建设工程中设备费用是否可以作为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总承包管理费、定额测定费等费用的计算基础? 答: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一)中的有关规定: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其费用不应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作为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总承包管理费、定额测定费等费用计算基础。 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问:安装工程按层数划分工程类别时,地下室是否作为一层? 答:地下室一般不作为安装工程划分类别的标准。 问:安装工程计价表第六册规定“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那相应管件、法兰是否也可按上述系数进行调整?

答: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相应配套管件、法兰没有此项规定,不增加含量。 问:安装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拆除部分如何进行计价? 答:按安装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说明,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米范围内的移位、涂油防护,该费用应按相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人工、机械的50%计算,其他分册的拆除项目应套用相应的修缮定额,修缮定额缺项时可参照此规定计算费用。 问:分包工程是否能计算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答:实行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问: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如何计算? 答: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里,不另行计算。配线进入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线槽进出线盒时应计算相应预留长度。 问:电缆防火堵洞每处在0.25㎜2以内有无勘误? 答:电缆防火堵洞每处应在0.25M2以内。 问:近年来关于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属不属于政策性调整? 答: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 . . ..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 . . .. .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2018江苏省南京市造价造价处定额答疑解释汇总

2018江苏省南京市造价造价处定额答疑解释汇总

南京市2018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 编(三) 1、在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时,满堂基础卷材防水定额缺项,是否执行平立面卷材防水定额? 答:在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时,鉴于满堂基础卷材防水定额缺项,可以执行平立面卷材防水定额,同时按设计要求的搭接和附加层用量,调整定额中的卷材含量。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中定额13-163混凝土散水,如果采用商品砼(非泵送),定额含量如何调整? 答:可参照6-1现浇垫层与6-301基础无筋砼垫层的人工含量差扣0.41人工,扣除砼搅拌机。 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13-42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子目中,环氧树脂厚度是多少? 答: 定额中环氧树脂的厚度约为1mm。市场上环氧树脂材料种类多,实际可根据设计涂层厚度和环氧树脂漆的比重调整,其中定额考虑环氧树脂漆损耗率为3%,石英砂损耗率3%,环氧树脂漆比重为每立方1.1t、石英砂浆每立方1.6t,供调整含量参考。 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中18-64、65灯槽(灯带)子目、18-66、67明(暗)窗帘盒子目设计不同尺寸如何调整? 答:2014定额相应子目下有附注:不同规格按比例调整,

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为避免不平衡报价造成的实际工程造价偏差,超过或减少部分的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应基于综合单价是否符合市场的合理水平,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2、南京市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中商品混凝土区分泵送混凝土和非泵送混凝土两类,请问在地下连续墙施工中所采用的水下混凝土价格应执行哪一类? 答:泵送混凝土是指能满足泵送要求的混凝土,指导价中的泵送与非泵送混凝土的区别是在塌落度、流动性等方面的差异。地下连续墙施工用的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小于180mm,要求较好的流动性和和易性,根据《泵送混凝土技术规程》(JGJ10-2011)中泵送混凝土的相关规定,水下混凝土属于泵送混凝土类别,编制控制价或结算调差等情况时应执行泵送混凝土指导价。 3、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进行材料调差时,判断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请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材料费是采用材料除税价还是含税价? 答:材料费采用材料除税价。

江苏省14定额计算规则以及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 土壤名称开挖方法 分类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 中砂、粗砂、砾砂)、粉 用锹、少许用镐、条一、二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 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类土土(淤泥质土、泥炭、泥 直接铲挖满载者炭质土)、软塑红黏土、 冲填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 三类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 部分刨松方能铲挖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 满载者或可直接铲素填土、压实填土 挖但不能满载者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全部用镐、条锄挖 四类掘、少许用撬棍挖石、块石)、坚硬红黏土、 土掘。机械须普遍刨松超盐渍土、杂填土 方能铲挖满载者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代表性岩石 极软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软岩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软质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岩 较软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 岩 质泥岩等 硬质较硬1.微风化的坚硬岩; 岩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镐和爆破 法开挖 用爆破法开挖 用爆破法开挖

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 坚硬 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用爆破法开挖岩 质石灰岩等 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 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 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 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 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 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 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 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 表中的系数: 土壤系数表 项目三类土一、二类土四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00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0.84 1.26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00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 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3.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 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坡度( %)10 以内坡度系数表 15 以内20 以内25 以内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定额解释汇总

南京市2018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一) 1、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5子目“高压旋喷桩钻孔”和2-17子目“双重管高压旋喷桩”子目,该页定额标注工作内容相同。在进行“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组价时,除了套用2-17双重管高压旋喷桩子目外,是否还要另行套用2-15钻孔子目? 答: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5子目应分别与2-16、2-17、2-18子目配套使用。使用计价定额对“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进行组价时,两个子目都要套取,2-15子目为钻孔,2-17子目为成桩,2-17子目未包含2-15子目的工作内容。 2、问:某大型地下室的土方工程,其中一个“挖一般土方”子目,项目特征描述为:人工配合机械修边坡。结算时,甲方认为基础底板下设计的基础反梁及集水坑处的土方应该执行该清单的单价,是否合理? 答:基础底板下设计的基础反梁及集水坑处的土方不属于人工配合机械修边坡的一般土方,应分别按挖沟槽土方及挖基坑土方单列清单计价。 3、问:执行2014版计价定额时,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是否计取管理费、利润? 答: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属于施工机具使用费,应作为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基础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4、问:某道路工程两侧设置电力和电信管道,请问管道四周的混凝土包封套用市政中的什么定额较为合适? 答:混凝土包封可套用排水册非定型渠道混凝土基础的定额子目。

5、请问《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建设材料里的园林苗木市场指导价格包含哪些费用? 答:园林苗木指导价格是包括了苗木圃存价、起挖费、普通包扎费、运输费、采购保管费等到工地现场(南京市区)所发生的综合费用。 6、现在推广使用的预拌砂浆与定额中的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是什么? 答:预拌(干拌)砂浆与定额中的传统砂浆对应关系可参考下表: 注:上述预拌砂浆均按散装干拌考虑。

江苏定额解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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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8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一) 1、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5子目“高压旋喷桩钻孔”和2-17子目“双重管高压旋喷桩”子目,该页定额标注工作内容相同。在进行“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组价时,除了套用2-17双重管高压旋喷桩子目外,是否还要另行套用2-15钻孔子目 答: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5子目应分别与2-16、2-17、2-18子目配套使用。使用计价定额对“双重管高压旋喷桩”项目进行组价时,两个子目都要套取,2-15子目为钻孔,2-17子目为成桩,2-17子目未包含2-15子目的工作内容。 2、问:某大型地下室的土方工程,其中一个“挖一般土方”子目,项目特征描述为:人工配合机械修边坡。结算时,甲方认为基础底板下设计的基础反梁及集水坑处的土方应该执行该清单的单价,是否合理答:基础底板下设计的基础反梁及集水坑处的土方不属于人工配合机械修边坡的一般土方,应分别按挖沟槽土方及挖基坑土方单列清单计价。 3、问:执行2014版计价定额时,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是否计取管理费、利润 答: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属于施工机具使用费,应作为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基础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4、问:某道路工程两侧设置电力和电信管道,请问管道四周的混凝土包封套用市政中的什么定额较为合适 答:混凝土包封可套用排水册非定型渠道混凝土基础的定额子目。

5、请问《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建设材料里的园林苗木市场指导价格包含哪些费用 答:园林苗木指导价格是包括了苗木圃存价、起挖费、普通包扎费、运输费、采购保管费等到工地现场(南京市区)所发生的综合费用。 6、现在推广使用的预拌砂浆与定额中的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是什么 答:预拌(干拌)砂浆与定额中的传统砂浆对应关系可参考下表: ? 注:上述预拌砂浆均按散装干拌考虑。

江苏2014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钢筋工程第六章混凝土工程 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八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九章木结构工程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十一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第十二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 第十五章天棚工程第十六章门窗工程 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十八章其它零星工程 第十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第二十章脚手架 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第二十二章施工排水、降水 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第二十四章场内二次搬运 附录说明附录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表 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1)单项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2)综合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一)普通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二)防水凝土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四)特种凝土 附录四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它砂浆配合比表附录五防腐耐酸砂浆配合比表 附录六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附录七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附录八主要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取定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一型钢理论重量 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二)砖砌大方脚折加高度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三形体计算公式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一般建筑工程、打桩工程的管理费与利润,已按照三类工程标准计入综合单价内;一、二类工程和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规定,对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内。定额项目中带括号的材料价格供选用,不包含在综合单价内。部分定额项目在引用了其它项目综合单价

江苏定额解释

江苏定额解释 问:安装工程中辅材价格是否可以调整? 答:清单报价中可以调整。 问:引下线钢筋土建已作对接焊,安装还需作跨接焊吗? 答: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计算 问:建设工程中设备费用是否可以作为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总承包管理费、定额测定费等费用的计算基础? 答: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一)中的有关规定: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其费用不应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作为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总承包管理费、定额测定费等费用计算基础。 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问:安装工程按层数划分工程类别时,地下室是否作为一层?答:地下室一般不作为安装工程划分类别的标准。 问:安装工程计价表第六册规定“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那相应管件、法兰是否也可按上述系数进行调整? 答: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5,相应配套管件、法兰没有此项规定,不增加含量。 问:安装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拆除部分如何进行计价?答:按安装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说明,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米范围内的移位、涂油防护,该费用应按相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人工、机械的50%计算,其他分册的拆除项目应套用相应的修缮定额,修缮定额缺项时可参照此规定计算费用。 问:分包工程是否能计算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答:实行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问: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如何计算? 答: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里,不另行计算。配线进入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线槽进出线盒时应计算相应预留长度。 问:电缆防火堵洞每处在0.25㎜2以内有无勘误? 答:电缆防火堵洞每处应在0.25M2以内。 问:近年来关于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属不属于政策性调整?答: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

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年) 江苏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9〕107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目录 一、总则 (1) 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 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5)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1)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4) (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6) 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27) (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29)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 (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32)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218江苏省南京市造价造价处定额答疑解释汇总

南京市2018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 编(三) 1、在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时,满堂基础卷材防水定额缺项,是否执行平立面卷材防水定额? 答:在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时,鉴于满堂基础卷材防水定额缺项,可以执行平立面卷材防水定额,同时按设计要求的搭接和附加层用量,调整定额中的卷材含量。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中定额13-163混凝土散水,如果采用商品砼(非泵送),定额含量如何调整? 答:可参照6-1现浇垫层与6-301基础无筋砼垫层的人工含量差扣0.41人工,扣除砼搅拌机。 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13-42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子目中,环氧树脂厚度是多少? 答: 定额中环氧树脂的厚度约为1mm。市场上环氧树脂材料种类多,实际可根据设计涂层厚度和环氧树脂漆的比重调整,其中定额考虑环氧树脂漆损耗率为3%,石英砂损耗率3%,环氧树脂漆比重为每立方1.1t、石英砂浆每立方1.6t,供调整含量参考。 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中18-64、65灯槽(灯带)子目、18-66、67明(暗)窗帘盒子目设计不同尺寸如何调整?

答:2014定额相应子目下有附注:不同规格按比例调整,即设计尺寸不同套用该子目时,其人工、材料、机械含量均按比例调整。 5、问:南京市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中成品灰土的价格是压实方体积的单价还是虚方体积的单价? 答:虚方体积的单价。 6、南京市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中周转材料租赁拉森钢板桩(400*170*15.5)租赁价格为含税价0.9元每米每天,请问该租赁费是否包含钢板桩的运输及装卸费用? 答:拉森钢板桩租赁价格不含运费及机械装卸费用。 南京市2018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 编(二) (发稿时间:2018年8月22日阅读次数:1206)【关闭窗口】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某工程中一清单项目,因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出现偏差,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请问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如何调整? 答: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如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 (GB50500-2013)9.6.2条的规定:“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9.6.1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

吉林省2014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一、编制说明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

江苏省定额计算规则以及说明新版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 ?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 1. 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2. 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 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 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坡度系数表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人 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5 ?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寸,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含水率超过40%寸另行计算。 6 ?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7?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 8 ?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 台班量乘以系数1.10 ;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以系数 1.20。 9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 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10.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n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11. 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2.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3.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雷管数量不变, 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14. 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5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说明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总说明 1.《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共八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2.《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控制价、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本定额计价单位为元,默认尺寸单位为毫米(mm)。 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4.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5.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6.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7.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法计算: 对厂站工程: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30%,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15%,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对其它市政工程: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40%,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20%,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8.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市政费用定额》企业管理费中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场地限制造成二次搬运的,应参照有关材料运输的定额项目计算二次搬运费。 9.本定额的人工单价按74元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按2013年南京地区标准。机械台班价格在《2007机械台班定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人工费标准和材料预价格调整了机上人工费及燃料动力费。根椐调整后的机械台班价格测算出新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及组装、拆卸费》。 10.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施工企业外接水的费用及自备发电机发电的费用应另计措施费。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自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按预算价格支付建设方水电费。如无条件安计量水、电,则由建设方与施工方自行商定水、电费结算办法。 11.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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