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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区别 2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区别 2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区别 2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区别

国家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生态园林城市”是住建部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于2012年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建成﹝2012﹞170号)开展的创建活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3年以上的城市方能申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10月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成﹝2016﹞235号)对“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申报评审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现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一、申报与评审管理方面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具备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且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Ⅰ级以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具备省级园林城市称号3年以上,且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评审方面生态园林城市较国家园林城市还需由住房城

乡建设部统一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由专业的社会调查机构具体实施。

二、指标方面

国家园林城市有8大项,57小项指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大项,47项指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比较国家园林城市与在核心指标上要求更高。

表1.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构成对比表

指标类型综合

管理

绿地

建设

建设

管控

生态

环境

节能

减排

市政

设施

人居

环境

社会

保障

综合否

决项

合计

国家

园林城市8 14 11 9 4 6

-

4 1 57

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8 10 8 9 5 6

- -

1 47

表2.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核心指标对比表

核心指标建成区

绿化覆

盖率

建成区

绿地率

人均公

园绿地

面积

公园绿地

服务半径

覆盖率

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垃圾处理

国家

园林城市≧36 ≧31 9㎡/人≧80%

①城市污水处理

率≥90%;

②城市污水处理

污泥达标处置率

≥90%。

100%

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40 ≧35

10㎡/

人(人

均建设

用地大

于等于

105㎡

的城市

要求

12㎡/

人)

≧90%

①城市污水应收

集全收集;

②城市污水处理

率≥95%;

③城市污水处理

污泥达标处置率

100%;

④城市污水处理

厂进水COD浓度

≥200mg/L或比

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达到100%;

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全

部达到I级标准,焚

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

准;

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率≥35%;

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

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

上年提高10%以

建立。

上。

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较之“国家园林城市”的评比标准,“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增加了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植物指数,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等评估指标。

三、数量方面

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以来,全国国家园林城市345个,7个城区。贵州省遵义市、贵阳市、安顺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生态园林城市全国11个,目前获得生态园林城市的是江苏省徐州、苏州、昆山、常熟市、张家港市,广东珠海,广西南宁,浙江杭州市,河南许昌市,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寿光市。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也是目前全国各城市努力实现的目标,全国国家园林城市是量变,生态园林城市是质变。

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发展的更高层次追求、是对国家园林城市内涵的深化和拓展。生态园林城市内涵是理想人居模式的中国版本,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基本实现自然、环境、社会与经济综合协调发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我国城市建设理念的历史性飞跃,是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自信的具体体现。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①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②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③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④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事件。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时间有何规定? 答: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2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程序步骤是什么? 答:①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②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③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该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④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报告;(3)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①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②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④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⑤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⑥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程序怎样? 答:①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②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③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④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⑤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生态园林城市是一种以人为本、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形式。生态园林城市崇尚生态伦理道德,倡导绿色文明,保护和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实施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能力,保持地域文化特色,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定性标准 1、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 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形成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3、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4、保持城市地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 5、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集约,运行高效、稳定。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环境清洁、安全。城市建筑(新建)广泛采用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节能材料。 6、大气、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城市热岛效应较低。

7、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污染控制水平较高,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功能俱全,居民对本市的生活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8、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9、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度较高。 10、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严格保护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定量标准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2012(住建部)

附件1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 生态园林城市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考核、逐级晋升、有升有降的原则。生态园林城市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 2.达到《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Ⅰ级; 3.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包括宣传发动在内的年度实施方案,并已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且实施3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发生违规损毁、移植、砍伐树木、大规模移植大树、古树进城等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未发生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较大安全事故,未曾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二)晋级要求 1.获得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两年以上,可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获得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四年以上,可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 1 -

2.北方采暖地区城市,申报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需达到40%以上;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50%以上;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60%以上。 (三)申报时间 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3.直辖市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附电子版光盘,1式2份)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音像片(1式2份)。 1.纸质材料 按四册装订,第一册内容包括: (1)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2)申报城市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Ⅰ级达标自评的综述报告及初审推荐- 2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 ㎡)×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结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区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度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面创建和攻坚行动中各项具体任务。在整个达标创建中,干部队伍得到有效锻炼、建设管理经验更加丰富提高,现就我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的投资环境,争当我市园林城市创建的排头兵。今年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建设管理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圆满完成人民路与顺兴街、人民路与西环路、人民路与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与和平路八处拐角的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对裸露地面开展微地形绿化覆盖,铺种草坪5000余平米。完成人民路西外环以东北侧绿化、西外环路东侧绿化,铺种草坪6000余平米,加大了绿化提升改造力度。(二)圆满完成西外环林带建设任务,种植D3cm 桃树和速生杨6000余株,新增林地面积约5万平米。(三)完成维明街绿带提升性建设,对维明街绿带斑秃草坪进行补植完善,点缀草花植物,对绿带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绿化效果取得明显提升。(四)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康泰街、永兴路、**道、新华路、宝云街等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草花植物;对区内桃园路、昌明大街、创业路、康泰街等20余处街道拐角进行完善提升。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800株,矮樱、海棠花灌木6万株,点缀球类植物200余个,花卉植物3.5万株,植草坪2000多平米。西外环路、维明街、昌明大街与永兴路拐角、昌明大街与**路拐角铺种草花、永兴路创业大**前摆放草花5余万株。(五)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对区内侵绿、毁绿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了绿化效果完整。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开展浇水除杂、清除死枝死株、修剪整形、除虫打药、冲洗植物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3000余株,修剪绿篱2万米,草坪、绿带灌溉4-5次,整理绿地2万平米,冲洗区内绿篱、花坛、植物叶面2次,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造型。(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集中处理机制。增上一支机动环卫清理队伍,规范垃圾清运管理,不间断对区内垃圾散点和无主垃圾巡查清理,做到无主垃圾随产随清,全面落实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完善区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为环境清洁工作提供有力的物力保障,期间,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处,公厕1座,地埋式垃圾池4处、购置果皮箱152个,垃圾三轮运输车20辆,(七)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园"以来,多次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活动。科学调度人力、物力、机械,对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100米)的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除道路无主垃圾、杂草杂物,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盲区。全面完成建成区主次干路和小街小巷的清理整治工作,共完成和平路(宝云街-昌明大街)、西环路两侧、人民路(宝云街-小**)、永兴路(宝云街-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人民路-**路)、维明街(和平路-人民路)、维明街(永兴路-**路)、创业路、振华路(北环路-**衡路)、**路等路段垃圾、杂物、杂草的清理整治工作。消除卫生死角30余处,清理杂物废土垃圾3.5万多立方米,打整平台7万平方米,永兴路、和平路、创业路冲洗路面2万平米,城区面貌取得大幅提升。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抓管理,人尽其责。一是我局认真履行我区创建办的工作职责,及时督导、反馈、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创建工作有条不紊。二是严格职责分工,量化任务、限时办结、挂账督战。三是攻坚行动阶段,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一线上岗,现场办公,承包责任,落实创建指标,确保了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二)抓建设,力促达标。为高标准落实绿化、卫生指标,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建设养护作业质量标准,跟踪管护效果,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同时增加了巡护作业力量,市场街、公园等人口密集区重点地段增上人工机械维护,力求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精细管护;()一方面通过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站、公厕、果皮箱、封闭三轮车等设施装备,强化了卫生保洁能力。(三)抓源头,治理"乱"为,保护环境,倡导文明。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生态园林城市是一种以人为本、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形式。生态园林城市崇尚生态伦理道德,倡导绿色文明,保护和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实施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能力,保持地域文化特色,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定性标准 1、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 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形成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3、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4、保持城市地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 5、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集约,运行高效、稳定。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环境清洁、安全。城市建筑(新建)广泛采用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节能材料。 6、大气、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城市热岛效应较低。 7、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污染控制水平较高,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功能俱全,居民对本市的生活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8、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9、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度较高。 10、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严格保护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定量标准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附件2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一、基础指标 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综合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③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两个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 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一项不足-1 分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 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市上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10%以上,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 ③近3 年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 一项不足-1 分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容的科

研机构,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 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一项不足-1 分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②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已实施3 年以上,绿地布局更趋合理。未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否决项 5 城市绿线管理▼ ①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②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112 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未划定绿线为否决项。 - 16 - 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6 城市蓝线管理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的规定。不满足-1分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表态发言

再接再厉扎实工作 为创建“双城”再立新功 ——在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大方向和全县上下深入实施黄蓝战略、加快跨越崛起的新形势下,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高度,在此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议,是顺应时代潮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出的审慎决策,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惠民工程。 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城市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都明确了更高的测评标准,对于检验城市管理工作成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意义深远。去年,我局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当作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来对待,最终在省级园林城市验收考核中顺利过关,与兄弟单位一道为我县摘得了当年含金量最大的一块牌子。作为城市管理者,建设“双城”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局将树立“我们是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最大受益者”的创建理念,充分利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创建“双城”

再立新功。 一、重点抓好和谐城乡创建暨城乡环境改善工程 (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是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也是“双城”创建最直观、最基础的评判标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切实抓好道路红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的管控。开展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创新巡查、监督、整改机制,防止各类违章现象反弹。编制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采取源头管理的办法,开展建筑扬尘、运输扬尘、作业扬尘等专项治理,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二是加大道路保洁力度,购置洗扫设备,城市道路机械化洗扫水平达到70%,减少人工清扫带来的城市扬尘污染。逐步改进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实行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裸露垃圾,果皮箱、地下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周围保持清洁,卫生清运率达到100%。加快无害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度,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深入实施提供硬件保障。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出入口、城中村、居住小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 (二)实施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创建“双城”,基础设施建设是硬指标,是确保我县通过考核验收的关键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攀枝花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知明度的内在需要;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有何规定? 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什么是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要达到较高水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四、如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上下同心,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哪些城市可以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六、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

浅谈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浅谈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发表时间:2018-11-17T18:46:45.620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24期作者:张津迪 [导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比比皆是,对人们的生活、生产等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化发展,再次背景下,建设生态化的城市与园林是非常重要的。 张津迪 身份证号:4104031991****5532 河南平顶山 467000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比比皆是,对人们的生活、生产等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化发展,再次背景下,建设生态化的城市与园林是非常重要的。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需要我们从城市的协调发展与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建设更加生态化的城市。本文主要对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我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中的现状等进行分析,并针对生态化园林城市建设的措施进行研究。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1、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1.1城市协调发展 其一,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其二,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其三,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1.2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2、城市化与园林绿化景观现状 城市化进程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垃圾等污染严重的危害了人们正常生活。在城市化进程中,科学合理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能够有效的缓解城市化的不利因素。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不仅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起着积极作用,而且能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美化市容,提高城市的潜在价值。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系统能够平衡大气中二氧化碳和氧气、净化空气、减弱噪音、改善小气候、美化我们生活的家园。 但是,目前我国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绿地景观系统的作用,这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过分强调园林景观的美学特征,忽视其生态效益。如重视人工造景而忽视了自然景观,广场和草坪片面追求宽大,盲目引进树种等;第二,配置形式和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缺失。表现在树种单一,乔木、灌木、草坪配置不合理,片面追求常绿树,少落叶树等;第三,“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规划,发展不平衡。各城市之间,同一城市不同区之间、中心城区,老城区与郊区,发展极为不平衡,绿化不成系统;第四,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低下。技术人员匮乏,管理措施落后或很难落实,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 3、生态节约理念在园林设计中的体现 3.1乡土植物与常规园林植物合理搭配 所谓乡土植物就是产地在当地或起源于当地的植物,乡土植物经过成年累月在当地的成长,它的生理、遗传以及形态特征都能够与当地的自然条件相适应,从而具备了比外来植物更加好的适应能力。所以,在植物配置过程中,应当合理地选择一定数量的乡土植物,既可以增强植物群落整体的固碳能力,还能够增强植物群落的生态稳定性与适应性,同时也可为开发本土园林植物资源做贡献。 3.2生态雨水廊道 生态园林设计中要充分结合海绵城市水域、岸线、滨水区,明确水系保护范围,落实海绵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水生态敏感区保护要求,划定水生态敏感区范围并加强保护,已破坏的水系应逐步恢复。生态园林设计中要转变传统设计理念,不能将排水功能过于依赖管渠、泵站等相关设备,尤其是要转变传统“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的设计方法,应该在海绵城市水系规划中尽量保护与强化其对径流雨水的自然渗透、净化与调蓄功能,优化海绵城市河道(自然排放通道)、湿地(自然净化区域)、湖泊(调蓄空间)布局与衔接,并与城市总体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同步协调。 3.3海绵城市道路生物滞留带 生态园林设计中根据海绵城市道路,园林道路和景观道路等不同类型构建道路生物滞留带,通过渗透、调蓄、净化方式实现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设计中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结合道路横断面和排水方向,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自身及周边绿地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可以在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场等位置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如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渗管等,通过这些生态排水设施构建道路生物滞留带,通过渗透、调蓄等方式提高道路径流污染及总量等控制能力。 3.4做好绿化雨水收集,逐步实现生态供水 在以往的绿化建设中,供水一般采用胶皮管、自来水浇灌,常常造成对水资源的紧张。比如可以采用雨水收集的措施,采用喷灌、滴灌等方式对植被进行培育,可以及时高效的对绿地实行灌溉。满足当代园林中的灌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设计一套合理的雨水收集系统和喷灌系统,对于节约用水大有好处。 3.5积极利用全新技术,实现园林资源再生利用 园林景观中生态环境平衡所需的资源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减少对社会的影响,是生态理念下园林景观设计的根本要义,为此,在园林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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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一、基础指标 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综合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 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 绿化管理职能; ③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两个 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 作5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 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 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 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一项不足 -1分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 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 林绿化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日 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市上 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10% 以上,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 理定额标准; ③近3年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 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 一项不足 -1分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 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科 研机构,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 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 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 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一项不足 -1分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 制 ▼ 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 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 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 协调; ②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 相对的稳定性,已实施3年以上,绿 地布局更趋合理。 未编制 《城市绿 地系统规 划》为否 决项 5城市绿线管理▼ ①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②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 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 公布。 未划定绿 线为否决 项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至2019年)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止到2019年12月)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4+8) 江苏: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 山东:寿光市、东营市 广东:珠海市 广西:南宁市 陕西:宝鸡市 浙江:杭州市、诸暨市 河南:许昌市、郑州市 福建:厦门市 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北京市:北京市、密云县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区、闵行区 天津市:天津市、塘沽区、蓟县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渝北区、丰都县、忠县、巫溪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足县、荣昌县、云阳县、璧山县、开县、奉节县、巫山县、酉阳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梁平县、垫江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巴南区东温泉镇、涪陵区焦石镇、忠县石宝镇、云阳县南溪镇、蔺市镇、大木乡、武陵山乡、黑山镇、中山镇 1、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邯郸市、石家庄市、迁安市、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邢台市、沧州市、武安市、黄骅市、辛集市、晋州市、任丘市、乐亭县、栾城县、迁西县、涉县、临漳县、邱县、张北县、怀来县、平泉县、高邑县、滦南县、永年县、鸡泽县、南和县、滦平县、宽城满族自治县、肃宁县、固安县、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正定县、卢龙县、成安县、广平县、定兴县、枣强县 2、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长治市、阳泉市、侯马市、孝义市、潞城市、介休市、大同市、朔州市、永济市、晋中市、忻州市、运城市、壶关县、怀仁县、武乡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长子县、灵石县、古县、沁源县、阳城县、左权县、昔阳县、洪洞县、应县、静乐县、沁水县、垣曲县、五台县、河曲县、岚县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一、一般性要求 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咯、措施和行动计划。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二、基本指标要求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2004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2004-12-31) 一、一般性要求 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 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计划。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 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 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 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 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城 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 生活环境。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二、基本指标要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doc

第一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项局长 电视片已完成初稿,请审定。有几处数据请指定专人填好后报我。定稿后,请让摄制人员与我交流一次,我有些具体的建议可供他们参考。 张俊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新姿焕古城 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征求意见稿) 从空中看荆州,沿江布局的城市宛若一幅色彩斑斓的长卷,舒展在楚都故地。

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腹地。总面积4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50万,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66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9万。 荆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里是楚文化发祥之地,三国文化中心,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现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荆州曾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襟江带湖,沃野千里,具有天然园林水乡之形胜。近几年来,为营造更美好的人居环境,荆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人水和谐城市的目标。为此,全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楔机,全民动员,举全市之力,打响荆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城市绿化建设攻坚战。 字幕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200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建设、规划、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后“四大家”领导分头挂帅,市、区两级政府上下联动,广大市民热心参与,市建设部门带头攻坚。按照城市绿化增面积、上档次、创特色、出亮点的总体思路,拆除了一大批侵占绿地的违章建筑,实施了一大批重

大园林绿化工程,全城人民用辛勤的汗水浇出一片新绿。 字幕二、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为科学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近几年来,荆州按照国家园林绿化标准,瞄准先进城市水平,结合自身城市特点,编制和实施了《荆州市绿地系统规划》、《荆州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荆州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0多项专项规划,形成了规划引导建设,建设展示新绿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从建设的源头要绿,从工程的监管中增绿,近几年来,荆州注重抓好园林绿化保障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荆州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荆州市“五线”管理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20多项政府规章,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形成了工程设计有准则,项目实施有比例,竣工验收有标准的全过程绿化监管制度,以软实力的提升推动了绿化硬件建设。 字幕三、景观保护延续文脉 荆州,是一座有着2600多年建城史的古城,同时又是一座水资源丰沛的滨江之城。近几年来,为彰显古都魅力,展示水乡靓丽,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突出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要求说明 1.综合物种指数 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 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 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出现市区气温比周围郊区高的现象。采用城市市区6-8月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对应时期区域腹地(郊区、农村)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表示。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计算过程: (1)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7456公顷 (2)建成区面积61864公顷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456公顷/61864公顷×100%=44.38%。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m2)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指标计算方法: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总人口(人) 计算过程: (1)2010年全市公园绿地6773公顷 (2)城区人口数494.87万人 (3)人均公园绿地=67730000平方米/4948700人=13.69平方米/人。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7.建成区绿地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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