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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建材网上办事大厅主数字证书开通申请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网上办事大厅主数字证书开通申请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主数字证书开通申请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

1.手工填写本申请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JPG文件,

用拟设定主数字证书的USBK EY登录后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后,网站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

2.主数字证书可以操作办事大厅内所有事项,副数字证书操作的权限由主数字证书设定,

建议主数字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

3.证书唯一标识及证书序列号可以通过主数字证书登录后查看。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各受理服务单位受理事项、联系方式一览表(试行) 序部门地点咨询电话 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 受理服务中心 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54614788-1002 2 上海市宝山区建筑管理所牡丹江路1188号7楼项目报建:56844529 直接发包:56843452 招标登记:56671376 合同备案:56843452 施工许可:56844529 资质资格:56678501 专业交易:56843452 收费:56844658 3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 受理服务中心崇明分中心 翠竹路1501号2楼 项目报建:69696974 直接发包:59621791或69696988-8225 招标登记:69696021 合同备案:59621720 项目报监:69696988-8225 施工许可:69696974 竣工备案:69696988-8225 59621791 资质资格:59621791 安全许可:69696974 建材交易:59621720 专业交易:59621791 信息卡:59621720 综合保险:59621720 4 上海市长宁区建筑建材业 受理服务中心 蒲淞北路65号 综合咨询52195053-883 项目报建52195053-887 直接发包52195053-882 招标登记52195053-890 合同备案52195053-882 项目报监52195053-886 施工许可52195053-890 竣工备案52195053-886 资质资格52195053-887 建材交易52195053-888 专业交易52195053-888 信息卡52195053-881 综合保险52195053-881 收费52195053-889 5 上海市奉贤区建筑企业管理所南桥镇城乡路333号二楼综合咨询:67185714 项目报建:33611818 直接发包:67185750 合同备案:6718571 6 招标登记:67185754 专项资金:67185756 项目报监:67185714 施工许可:67185768 建材备案:67185715 竣工备案:67185714 资质资格:67185768 建材交易:67185715 专业交易:67185715 建筑节能:67185793 信息卡:67185750 综合保险:67185715 收费:67185750 6 上海市虹口区建筑业管理署唐山路570弄1号综合咨询:65458224 项目报建:65463700 直接发包:65461010-108 招标登记:65461010-108 项目报监:65461010-108 合同备案:65461010-111 施工许可:65461010-108 竣工备案:65461010-111 资质资格:65461010-109 安全许可:65461010-111 建材交易:65461010-113 专业交易:65461010-113 收费:65458224 7 上海市黄浦区建筑建材业 受理服务中心 山西南路225号二楼 综合咨询:53530349 项目报建:53530475 直接发包:53530475 合同备案:33040023 项目报监:63506323 施工许可:33040023 竣工备案:33040023 资质资格:53530475 建材交易:63506323 专业交易:53530475 信息卡:63507322 收费:63506877 8 上海市黄浦区建筑业管理署鲁班路170号项目报建:63052814 直接发包:63052814 招标登记:63052814 合同备案:63052814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沪建市管〔2010〕29号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 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99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 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二,机械使用费 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除外).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归入规费项目内. 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调整后的各专业综合费用参考费率,详见附件.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将原施工措施费内容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单独列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且保留原施工措施费项目).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的规定执行.计算方法以直接费与综合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仍按原施工措施费的方法计算,其内容和计算方法不变. 五,规费 将原其他费用项目更名为规费项目,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和河道管理费,取消原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两项收费内容. (一)工程排污费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根据本市建筑建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自2006年12月起, 原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月刊)内部会员刊物中造价信息,改为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 )上发布。为便于网上查询,我们编写《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供参考使用。主要功能及操作步骤如下: 一、上网查询: 1、用户登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 ); 2、单击[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如图1所示; 督上海建抗連斜业■ ■让匱巧?瑰Internet E EP I IVE cf 图1 3、单击标准定额标题栏中造价信息,如图2所示;

包上肉进猊建制业——标殖疋0! - licros?£t Internet Ei^lorer ◎ 着含快卷 ■■关于故好呑节期问解决程谡蟲戍舷工涯St 和农民工工蜒工住的紧寻IB 知碓市请[EQQD5T 号】 2Q07-0Z- r| < ±] L kttp ://www. ci &c.富h_ cn/ncfwsd 政策法規 网上咨询 > 文件②赭迫看? 删工具⑴務肋?| _口。亢年十二月主要洼说材科厅洛 2Q0T-DL-L6 二OO 此年十一月主要逹疏材料厅惰 200&^12-13 2006-11-01 2006-0B-2S 吐陶市建球智能化累規设番安装工程预算刘期通布芻施 2006-08-24 Lt 海市淫设工程谕榕与捋数P ittSIKn 200&-06-^01 200&-DB-07 2006-DB-07 打业动龙I 越拡法规|定匿莒裡I I 诒析信且 上飾 比园林绿优工理养护维蜂费用计鄧 培训敎材近期通过审定 紅每币連班和装怖工程硕程足眼<2COOn 轻集初混給土爭孔墻按*凰瓏... 上诲■預? 11业 门 户厨站 £上海市 Si 這吏通工程預宜定颐P 巴出版逅行 <±海市執适交通工建预豐定蹦发行谢a | tfctt (B )|呈1 http :丿/缰叭? ui ou. 除 收缺 0^ -O T 0 ? ,.1J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 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 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 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 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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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操作说明 (2015-11-18)

特别提示: 1、本系统只支持 IE8.0 或更高版本(暂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浏览器,由此产生的使用问题不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手册中的操作界面仅供参考。 2、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海洋工程;建筑工程配套的民防、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各类小型工程,按照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的办理。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办理操作说明》。开工报送的项目无需安全质量措施现场审核。 3、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申请和办理,按照施工许可相关规定办理。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一、用户登录 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的“网上政务大厅—项目类—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首次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时,请先下载证书驱动,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登录说明”。插入数字证书一证通后,输入正确企业证书密码后登录申请系统,

二、申请信息填报 点击“项目类办事——开工信息报送”菜单。列表默认显示建设单位下已报送或正在开工报送中的开工备案信息。如下图1所示: 图 1 操作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可新增开工报送信息,【编辑】按钮可修改开工报送记录,【删除】按钮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尚未接收数据之前,可删除开工报送申请记录。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报送上报后,建设单位可打印开工报送(备案)表。 点击【新增】按钮后,列出当前建设单位下已正常报建的(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并报送完成施工总包合同信息,以及该建设单位下已报送的小型项目合同信息(若有),如下图2所示。 图 2 4、点击合同名称后,选择本次开工报送的工程类型,如下图3所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开工报送信息采集页面。 **注意:开工报送的工程类型不支持多选,若需报送多个工程类型,请申请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 (一)备案申请 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

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二)备案办理 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 书面资料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5),并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6);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到期换证备案手续的建材供应商,行业协会应当审核其诚信记录,符合要求的,准予换证。 (三)备案公示 行业协会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材备案相关手续;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材供应商,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附件7)电子证书;并将建材备案相关信息,通过建材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备案证打印 完成建材备案相关手续的建材供应商,可以通过建材信息系统直接打印《备案证》。 第四条备案提交资料 (一) 办理首次备案手续(含增补建材产品、表具)应当提交的资料。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操作说明 (2015-11-18)

特别提示: 1、本系统只支持IE8.0 或更高版本(暂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浏览器,由此产生的使用问题不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手册中的操作界面仅供参考。 2、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海洋工程;建筑工程配套的民防、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各类小型工程,按照开

工信息报送(备案)的办理。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办理操作说明》。开工报送的项目无需安全质量措施现场审核。 3、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可申请和办理,按照施工可相关规定办理。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可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一、用户登录 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的“网上政务大厅—项目类—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ciac.sh.)”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首次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时,请先下载证书驱动,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登录说明”。插入数字证书一证通后,输入正确企业证书密码后登录申请系统,

二、申请信息填报 点击“项目类办事——开工信息报送”菜单。列表默认显示建设单位下已报送或正在开工报送中的开工备案信息。如下图1所示: 图1 操作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可新增开工报送信息,【编辑】按钮可修改开工报送记录,【删除】按钮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尚未接收数据之前,可删除开工报送申请记录。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报送上报后,建设单位可打印开工报送(备案)表。 点击【新增】按钮后,列出当前建设单位下已正常报建的(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并报送完成施工总包合同信息,以及该建设单位下已报送的小型项目合同信息(若有),如下图2所示。

上海建筑建材业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上海市建筑建材网 网上办事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 (3) 二.申请方式: (3) 1.个人证书办理方式: (3) 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3) 三.数字证书更新及变更 (4) 1. 数字证书更新 (4) 2. 数字证书变更 (4) 四.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4) 1. 数字证书的密码遗失 (4) 2. 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4) 五.数字证书费用 (5) 六.数字证书驱动安装 (5) 七.关于主副证书权限设置 (5) 八.CA各服务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6)

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 个人证书:个人身份证书 单位证书: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 二.申请方式: 1.个人证书办理方式: 请携带以下材料至CA各服务受理网点办理: ●个人证书申请表一份(可至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表) ●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已停止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需在有效期内)。 ●如需他人代办,则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特别提醒: A:如用户于2012年6月以后已至CA网点更新过的数字证书,则更新后的证书已为法人一证通证书,可直接登录使用。 B:如用户于2012年8月以后已申请过用于税务、社保、工商年检等业务的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则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次申请。 申请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至CA各服务受理网点办理: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必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 二、办理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2-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承发包合同。承发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使用国家和本市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三、办理条件 1、双方已签订合法的建设工程合同; 2、申请备案的企业具有与承接项目相符合的资质; 3、合同内容需与报建信息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的文件 纸质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纸质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

上传电子版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 网上填写合同备案相关数据 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一般备案项目网上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需要办理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的项目,必须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后才可进入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无需办理承发包手续的项目可不办理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2)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相关数据; (3)按提示上传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4)电脑提示成功后即完成申请程序。 2.被抽检到需窗口受理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并生成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打印一式两份。双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确认; (2)准备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3)资料备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备案部门办理。 3.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并生成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打印一式两份。双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确认; (2)提供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3)应招标的项目需要准备当地的中标通知书; (4)资料备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办理。 4.本市建设工程保密项目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无需网上申报直接下载并填写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

关于实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实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 网上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 025号)的要求,促进企业和工地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自 2006 年7月起实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自评、核准、审核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006 年7月10 日起至9月30日为试行期。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等相关工作操作流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 网上申报等相关工作操作流程 一、施工企业申报、自评、确认竣工 施工企业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ww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 ),选择“在线服务”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栏目进入登录界面,利用施工企业IC卡进行网上登录,登录时需同时输入“企业编码”、“标识码”和“密码”。在申报页面的新增申报区中输入申报工地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工地编号或报建编号(三种编号中任意一种),然后点击“新增申报”按钮,进入“开工申报表”界面,填写有关信息,按“确认”按钮确认,生成申报工地用户名及密码。申报信息会在申报页面列表区自动显示。 受监安监站受理后,申报工地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选择“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栏目进入登录界面,利用工地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登录,填报月度自评结果(包括对分包单位的评分),直至工程竣工。填报信息在申报页面列表区自动显示。 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网上点击确认竣工。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 统一认证平台 操作手册

目录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 (1) 统一认证平台 (1) 操作手册 (1) 1. 名词解释 (3) 2. 证书登录 (4) 2.1环境准备 (5) 2.1.1 证书驱动如何安装 (5) 2.2退出系统 (19) 2.3登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 2.3.1密码不正确 (20) 2.3.2证书读取错误 (21) 2.3.3证书过期 (21) 2.3.4.企业证书注册 (21) 2.4修改证书密码 (19) 2.5企业主证书开通 (8) 2.6企业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证书信息管理 (22) 3.1企业证书管理 (22) 3.1.1添加副证书 (22) 3.1.2副证书授权 (23) 3.1.3注销副证书 (24) 3.2 企业主证书更新 (13) 3.3 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14) 3.4 人证书管理 (25) 3.4.1个人证书管理 (32)

1.名词解释 《法人一证通》证书 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可以实现一张法人数字证书办理相关政府委办局提供的网上办事业务,可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 《法人一证通》主证书 企业可能有多张法人一证通证书,在本平台上区别于其他证书,主证书具有管理其他证书的功能权限。建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并妥善保管。 《企业一证通》副证书 企业中除主证书外的其他证书,统一称为副证书。 《个人证书》 经SHECA签名的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书,它用于标志自然人在进行信息交换、电子签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网络活动中的身份,并且保障信息在传输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上海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上海建筑建材业

上海市轨道交通建设效能监察质量安全样板工程命名审查标准 第一部分效能监察 一、检查标准 (一)责任制构建(6分) 1、责任书的签订 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等项目管理从属单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缺一项扣0.5~1.5分。 2、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责任制未结合工程实际,无针对性或操作性差,扣0.5~1.5分。 施工人员职责不明确,扣0.5分~1.5分。 无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扣0.5分~1.5分。 (二)责任制的落实(4分) 因施工人员责任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漏洞,视程度不同,扣1~2分。 二、否决项目 1、未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或未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 2、因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重混乱; 三、得分计算 应得分满分为10分。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 一、检查标准 (一)经营行为(2分) 1、总分包单位资质与所承担的任务是否相符; 2、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组织体系(2分) 主要项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人员是否到位。 (三)管理制度(2分)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情况,对照相关管理文件,检查项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检查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知晓情况和执行情况。(四)施工组织(4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对审批意见的修改和完善情况; 检查是否配备工程所需的检测、计量设备,计量仪器、计量设备是否由专业计量人员负责管理,并登记成册,形成真实、详细的计量台帐;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标养室。 检查材料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符合要求的材料台账。 二、否决项目 1、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到位的和无证上岗的。 2、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3、施工单位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 4、项目管理机构无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或有制度不运行的。 5、不按设计、规范和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产生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行为。 6、隐蔽施工已完成,但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情况。 三、得分计算 1、该部分应得分满分为10分。 2、项目管理中在以下方面有明显特色或工程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可加分,每一项加1~2分,总计不超过5分。 (1)节能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2)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并有较好效果; (3)、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对传统工艺、工法、材料进行改良,并取得良好效果的。(4)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工程具体如: ①越江隧道及两端车站工程; ②与已建轨道交通线或车站主体交汇的隧道或车站工程; ③含特别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5米)的车站或区间工程(含风井); ④距正常使用的管线或建筑物不超过3m的车站工程或盾构在顶部覆土小于8m的情况下穿越正常使用的管线或建筑物的;

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备案流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 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 。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下午停止领号)11:001100:至:30(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停止领号)4:30(00:5至30:1. 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建立统一、便捷的建设工程合同 登记备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l24号令)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现行合同登记备案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所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合同,以及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包括桩基土石方、钢结构、幕墙、门窗、绿化等各类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合同;本市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接以上类型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外高桥保税区、化学工业区、临港新城、金桥出口加工区等管委会,市建委驻浦东机场、市建委驻国际汽车城办公室等派出机构负责委托管理区域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各区(县)建设工 程交易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交易分中心)和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日常登记备案工作。 三、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实行备案制,其他合同实行登记制。 (一)建设工程合同登记 1、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 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标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标准 (VER1.1-2016) 编制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7年9月

前言 为配合本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和运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本市招标、投标和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数据标准进行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沪建管[2014]872 号)等规定和招投标信息化要求,2015年6月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标准 (VER1.0-2015)》,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的格式和数据标准。现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升级调整为《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标准(VER1.1-2016)》,作为相关计价和招投标软件的开发提供依据。 编制人员: 陈定力、冯闻、张毅、李兆荣 审核人员: 沈宏、吴一伟、孙晓东 主编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1) 3约束 (2) 4工程量清单XSD 文件总览 (3) 5XML 定义 (4) 5.1根元素 (4) 5.2项目基本信息 (5) 5.3清单文件编制属性 (5) 5.4工程量清单 (12) 5.5分部分项 (15) 5.6综合单价分析明细 (18) 5.7措施项目 (22) 5.8总价措施项目子目 (23) 5.9其他项目 (25) 5.10暂列金额明细 (26) 5.11暂估价信息 (28) 5.12计日工 (30) 5.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 (31) 5.14规费项目 (33) 5.15税金项目 (34) 5.16数字签名信息 (35) 附录一、工程量清单文件标准说明 (36) 附录二、VER1.0-2015升级到VER1.1-2016标准调整内容 (41)

上海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上海建筑建材业

上海市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 样式和使用规则 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资质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明文件,具备纸质资质证书功能和证书使用管理功能。为方便电子资质证书的使用,制定本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一、电子资质证书范围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并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二、电子资质证书载体和样式 电子资质证书采用多重数字签章(签名)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资质证书分批准件和使用件。批准件只能用于企业内部展示等非经营活动,使用件用于企业承接任务等日常经营活动。 批准件包含:纸质证书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和批准日期。 使用件在批准件内容上增加证书用途(“使用件仅用于:××××××”)及使用期限内容。 电子资质证书大小为A4(竖版),使用件样式及说明见附件

1、附件2。 三、电子资质证书使用规则 (一)证书颁发。 企业资质事项申请批准后,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系统”(以下简称企业资质系统)中下载电子资质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企业资质发生升级、降级、增项、吊销、注销、撤销、撤回或证书内容变更的,颁发和下载新的电子资质证书,旧电子资质证书不能下载。 (二)证书使用。 企业在承接任务等经营活动前,应当使用企业数字证书下载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并填写该使用件的用途、使用期限,用企业数字签名后下载。使用件可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或电子文件打印件的形式提交,打印件(黑白或彩色)和电子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使用件用途应正确填写,填写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使用件无效。本企业和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查询电子资质证书及其使用记录。 (三)证书验证。 电子资质证书具有三种验证方式。 1.企业资质信息查。 企业详细信息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docmaap)查询。

上海市建材备案办事指南2015版

建材备案办事指南(2015版) 一、办理依据 (一)《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的通知》(沪建研[2004]415号) (二)《关于加强本市混凝土搅拌站厂绿色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630号) (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预拌混凝土、水泥产品备案证书有效期的通知》(沪建管[2015]169号) 二、受理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在浦东新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县的建材生产企业在所属区相应建材备案部门办理(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二)工商注册地在其他区的本市建材生产企业、外省市建材生产企业、境外建材产品的代理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网上办事”的“建材类”栏目的《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所列产品为本市建材备案产品。 三、提交(携带)材料 申请企业进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211586394.html,),在“网上办事”的“建材类”下载相关表式;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出示原件核对。 (一)、首次备案 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表(网上下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加工等内容);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外省市的检测机构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证明; 4、产品质量保证书; 5、没有国家标准的,提供相应的企业产品标准(详见“网上办事”中“建材类”的《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6、其他: (1)境外建材产品还需提交境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2)水泥产品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给水管产品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批件》; (4)砂石料、烧结砖产品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 (二)增补产品、规格 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变更表(网上下载); 2、原《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加工等内容); 4、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外省市的检测机构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证明;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提高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业务管理与咨询质量.doc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业务 管理与咨询质量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文号:沪建市管〔2007〕119号 发布日期:2007-11-26 执行日期:2007-11-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当遵循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计价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核时,应依据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承包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签署与发、承包双方合同文件约定相背离的会商纪要。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在收到委托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全部结算资料后,应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审验,并同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期限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交的最终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应当由个人保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市建设交通委、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三级复核程序、竣工结算书与审核结算书对比表编制(限政府投资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业务培训等制度建设,不断提

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2018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负债情况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与本区域内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建材生产企业的准用前期管理及工地现场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制品的质量抽查检测工作;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区内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在本区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经营行为管理;负责本区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劳资纠纷的调解和非法用工行为查处等工作。参与编制本区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本区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核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区建筑节能项目和建筑节能产品进行论证、评估和认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上海市闵行区建筑节能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科、总工程师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市政监督科、执法查处科、市场稽查科、节能材料科、信息管理科、企业管理科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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