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一、配伍禁忌·

二、《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

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

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

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

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 我国古代医学家把中药配伍禁忌总结为十八反和十九畏歌诀,以便人们记忆掌握。 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遂戟芫藻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这十八反包括32种中药的相反。如果相反药物合用,会增强或产生毒副作用,原则上应禁用。即:半夏、瓜萎(包括瓜萎皮、萎仁、天花粉)、贝母(包括浙贝母、川贝母)、白鼓、白及反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侧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党参、太子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反藜芦。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伦僧; 已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滥炙熔莫相依。 畏即相畏,指一种药物的功效或毒性、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消除。 即:硫黄畏朴硝、芒硝、玄明粉;水银畏砒霜、信石、红砒、白砒;狼毒畏密陀僧;巴豆、巴豆霜畏牵牛子(黑丑、白丑);公丁香、母丁香畏郁金(黑郁金、黄郁金):牙硝、玄明粉畏三棱;川乌、草乌、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这些药物在配伍使用时应慎重。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的禁忌内容较广,涉及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服食禁忌、病情禁忌、制剂禁忌等。 其中配伍禁忌,指某些药物在复方中禁止或不宜配合运用。早在《本经—序例》的“七情”中就有:“勿用相恶、相反者”的论述,这也是后世配伍禁忌的基本依据。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并各有不同。相恶配伍只是降低药物的某些性能,有些药物通过减低其某些性能可以减轻或消除它的副作用而更有利于病情,则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所以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配伍,则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 五代后蜀韩保昇在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畏者七十八种,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后人所谓“十八反”之名,实源于此。相畏在中药“七情”

中药配方中应注意的事项

中药配方中应注意的事项 发表时间:2012-03-27T09:00:21.38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4期供稿作者:卿超[导读] 中药配方是一项烦琐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药物的临床效果,甚至直接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 卿超 (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南乡卫生院 641113)【中图分类号】R28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0423-02 中药配方是一项烦琐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药物的临床效果,甚至直接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笔者根据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所发现和遇到的的一些中药配方实际问题,谈点体会,以期同道们指正。 一、处方用名与写法 在中药配方工作中,常常遇到中药别名的问题,如:“黄芩”写成“枯芩”、“附子”写成“附片”、“胖大海”写成“安南子”等等;还有同名异物现象的区别,如:贝母有川贝、浙贝、新彊贝之别,“沙参”有南、北之别,它们虽然功效相似,但在用法相去甚远,有的甚至是南辕北辙,如南沙参偏于润肺祛痰,北沙参则偏于滋养胃阴。中药中还有炮制与非炮制品的区别,如:“甘草”有生甘草和炙甘草、“何首乌”有生何首乌和炙何首乌的区别,生甘草偏于解毒,炙甘草偏于补气和缓和药性。生何首乌偏于润肠通便,炙何首乌则偏于补血、乌须黑发。作为药师或者配方人员要熟悉和掌握中药的别名和常见写法。 二、配伍禁忌 中药配方人员必须牢记“十八反”、“十九畏”以及“妊娠禁忌”的禁忌配伍药品,在审核时,如果发现配方中有“十八反”、“十九畏”以及“妊娠禁忌”的禁忌配伍药品,必须再经处方医师签字后配方。有资料显示:“甘草配伍海藻”虽属禁忌,但配伍使用,并无毒、付作用,而且治疗高血压有很好疗效。 三、毒性药与峻猛药的使用 配方人员在配方时一定要注意配方剂量,尤其药注意内服药的剂量,如生半夏、生川乌、草乌一日量一般不超过3克,全蝎、蜈蚣一日量一般不超过6克,木通一日量不超过20克等。配方时还要特别注意孕妇、儿童、体弱老人及禁忌药品,剂量偏大或者超过药典最大剂量须经医师再次签名后发药。 四、先煎、包煎、后下、烊化、打粹、自备 矿物及贝壳药品应打粹先煎,如:龙骨、龙齿、石决明、自然铜等。植物的花、籽应包煎,如车前子、海金沙等。植物的果实应打粹后下,如砂仁、白蔻等。阿胶、鹿角胶应烊化。自备的药物一般是指鲜品中草药,如:鲜白茅根、鲜生姜、鲜桑白皮等。 五、药物代用 配方人员常用功效相近的药物替代空缺药物,这是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渎职行为,必须严禁。 配方时发现有空缺药物,应当在空缺药物的下面“划横线”标示注明,并通告处方医师修改处方,然后按医嘱配方。 六、校对称量 配方人员必须按照处方剂量,核对要做到绝对真实、准确,不能估计、大慨,更不能凭经验用手抓了事。在毒性药品的剂量上,更半年马虎,否则或者会有生命危险,要有职业责任感。 七、应加强与医师合作 病人是仰慕医师的医术去就诊的,一般的医师都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和医德修养,非常重视辨证论治,立法处方,用药精良,医患沟通也做到得心应手。如果配方人员不重视配方、选药的重要性,在工作上造成麻烦,势必影响医师之间、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临床效果上也受很大影响。 八、重视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 配方完毕后,配方人员应当向患者及患者家属说明煎法、服法,可能出现的付作用,及时随访、复诊等。必要时记录电话号码,以便进一步沟通和联系。 上述几点,最易常见,要正确好这些问题,配方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具有过硬专业知识的同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病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说话和气,给予病人精神安慰,才能发挥药物的最大疗效,也能缓和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

常见中西药配伍禁忌.

常见中西药配伍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十九畏”,西药也有各自的配伍禁忌。而在中西药合用中同样应注意配伍问题,配伍得当,能提高疗效,减少毒副作用;若配伍不当,则会降低疗效,甚至引起毒性反应。中西药合理的配伍,有益于疾病的治疗,而不合理的配伍会带来许多严重的后果,应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高度注意。 下面列举几类不能合用的常用中西药。 1 形成难溶性物质,影响吸收,降低药物疗效 1.1 中药当归及其中成药苏子降气丸、补中益气丸等不宜与抗结核药异烟肼联用,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中药,如石膏、瓦楞子、牡蛎、石决明等及其中成药猴头健胃灵,颈复康颗粒,也不能与异烟肼联用,因异烟肼分子结构中含有肼类官能团,与上述中药同服后会产生螯合反应,妨碍机体吸收;又能影响酶系统发挥干扰抗结核杆菌代谢的作用,从而降低疗效。 1.2 人参、三七、远志、桔梗、柴胡的主要有效成分为皂苷,不宜与维生素C、胃蛋白酶合剂等酸性较强的西药联用,如复方阿胶浆、逍遥丸、归脾丸、因皂苷在酸性环境及酶的作用下,极易水解失效;也不宜与含有金属的盐类药物如硫酸亚铁,枸橼酸铋钾等合用,可形成沉淀。 1.3 含鞣质较多的中药如五倍子,地榆,柯子,石榴皮,大黄等及其中成药摩罗丹、麻仁丸、地榆升白片、三黄片等不易与胃蛋白酶合剂,淀粉酶,多酶片等消化酶类药物联用,因这些酶类药物的化学成分主

要为蛋白质,含有肽键或胺键,极易与鞣质结合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氢键络合物而改变其性质,不易被胃肠道吸收,从而引起消化不良,纳呆等症状;也不可与维生素B1 合用,合用后会在体内产生永久性结合物,并排除体外而丧失药效;不可与去痛片、克感敏片、红霉素、利福平、氨苄西林、麻黄碱、小檗碱、阿托品类药物联用,因鞣质是生物碱沉淀剂,同用后会结合生成难溶性鞣酸盐沉淀,不易被机体吸收;不可与西药如钙剂,铁剂,氯化钴等合用,因同服后可在回盲部结合,生成沉淀,使机体难以吸收而降低疗效。 1.4 含金属离子的中药如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黄清心丸等,不能与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联合使用,否则会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盐类和络合物而失效。如需联用,其间隔时间以3-4h 为宜。 2 产生有毒化合物,危害健康 2.1 含汞类中药及其制剂,如朱砂、轻粉、朱砂安神丸、磁朱丸、仁丹、紫雪散、补心丹等,不能与碘化钾、西地碘片、溴化钾、三溴合剂等同服,因汞离子与碘离子在肠中相遇后,会生成有剧毒的碘化汞,从而导致药源性肠炎或赤痢样大便;不能与具有还原性的西药如硫酸亚铁同服,同服后能使Hg++还原成Hg+,毒性增强。 2.2 含雄黄类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丸、六神丸、牛黄至宝丹、清热解毒丸等,不能与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及亚铁盐类西药合服,因雄黄所含硫化砷具有氧化还原性,遇上述无机盐类后即生成硫化砷酸盐沉淀物,既阻止西药的吸收,又使含雄黄类的中成药失去原有疗效,并有导致砷中毒的可能。

临床常见的几种中西药注射剂的配伍禁忌

临床常见的几种中西药注射剂的配伍禁忌 临床常见的几种中西药注射剂的配伍禁忌 (1)双黄连粉针与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配伍出现浑浊与沉淀<5>;与注射用氨苄西林钠配伍溶液颜色加深,pH值下降<6>;与青霉素、头孢拉啶、地塞米松配伍后不溶性微粒分别增加2、23、94倍<7>;(2)穿琥宁注射液与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药物配伍可有沉淀产生<8>。因为穿琥宁注射液是二萜类酯化合物,其水溶液易水解氧化,尤其在酸性条件下不稳定,酸后易产生沉淀;(3)莪术油葡萄糖注射液与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拉啶配伍后含量下降,溶液可变为棕色<9>;(4)葛根素注射液与三磷酸腺苷、辅酶A、利巴韦林配伍pH值有显著改变<10>,故不宜配伍应用;(5)刺五加注射液与双嘧达莫、维拉帕米注射液配伍后可有沉淀产生;清开灵注射液在pH6.8~7.5时稳定,而在酸性环境中不稳定,在pH5.34时澄清度下降,如与丁胺卡那霉素、维生素C等酸性药物配伍时可立即产生沉淀;(6)六神丸、麝香保心丸、益心丹等中成药与心律平、奎尼丁同服,可致心跳骤停;(7)麻仁石甘片、止咳定喘膏、防风通圣丸等含有麻黄的中成药与降血压药同服,可因麻黄中的有效成分麻黄素的收缩动脉血管作用而致血压升高,会抵消降压药的疗效,甚至会升高血压;(8)中药桃仁、白果、杏仁与安眠酮、利眠宁、安定等镇静催眠药合用会抑制呼吸中枢、损害肝脏;(9)乌梅、蒲公英、五味子、山楂等含有机酸的中药与磺胺类药物合用,会使磺胺药在尿中结晶,发生尿闭、尿血等不良反应;(10)含雄黄的中成药与酶制剂、硫酸盐、硝酸盐类西药(胃蛋白酶、淀粉酶、多酶、菠萝蛋白酶、硫酸镁、硫酸亚铁、硫酸锌等)合用,可因雄黄中所含的硫化砷会与某些酶活性中心的必需基因巯基结合使酶失活,降效或失效;硫化砷被硝酸盐、硫酸盐类药物氧化而使毒性增加;(11)含甘草、鹿茸的中成药如甘草合剂、镇咳宁胶囊、鹿胎膏、参茸安神丸等,与降血糖西药如胰岛素、优降糖、甲苯磺丁脲、降糖灵等合用,可因甘草、鹿茸中所含有的糖皮质激素样物质,能使血糖升高,抵消了降血糖药物的部分降糖作用,不利于糖尿病的治疗;(12)含麻黄的中成药大活络丹、九分散、半夏露冲剂等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呋喃唑酮、优降宁、闷可乐、苯乙肼等)及强心苷类的洋地黄、西地兰和硝苯吡啶等西药合用,前者可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口服后抑制单胺氧化酶的活性,而使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5-羟色胺等单胺类神经介质不被酶破坏而贮存于神经末梢中,而使上述中成药中麻黄所含的麻黄碱促使被贮存于神经末梢中的去甲肾上腺素大量释放,严重时可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合用的后果可因麻黄碱对心肌的强大兴奋作用,使心率明显加快,且对心肌的毒性加大,以致引起心力衰竭;(13)含乙醇的中成药如国公酒、藿香正气水、风湿止痛药酒、人参酒等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安乃近及降血糖西药合用,则因乙醇的药酶诱导作用,增加对肝药酶的活性,使上述西药在体内的代谢加快、半衰期缩短,以致显著降低疗效。 除了以上药物的配伍禁忌外,各位同行在临床上遇到的或是了解到对药物配伍过后出现的哪些反 应及时处理,并对此处理,能否说说起感受!~!!! 中西药配伍禁忌————转载***网 含金属离子的中药与某些抗生素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黄清心丸等中药含金属离子,不能与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联合使用,否则会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盐类和络合物而失效。如需联用,其间隔时间以3-4小时为宜。 含钙的中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与钙离子结合,若与含钙中药如龙骨、牡蛎、海螵蛸、鹿角、枸杞等联用,会增加氨基糖苷类药的神经毒性。

中药配伍原则是什么

中药配伍原则是什么 中药的用法包括配伍禁忌、用药禁忌、剂量和服法等几项主要内容。掌握这些知识与方法,按照病情、药性和治疗要求予以正确应用,对于充分发挥药效和确保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个方面,称为药物的“七情”。 首先谈到“单行”。 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咳血,以及许多行之有效的“单方”等。它符合简便廉验的要求,便于使用和推广。 除单行者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谈配伍关系。 1.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 2.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 3.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4.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5.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 6.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上述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 (1)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2)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3)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4)另一些本来单用无害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要斟酌 中药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 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 川乌、草乌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 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

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中西药配伍禁忌探讨

中西药配伍禁忌探讨摘要中西医结合发展的今天,怎样联用中西药才能增强疗效、避免产生不良反应,达到合理用药的目的,已经成为困扰临床医师的问题,也是临床药师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就不恰当的中西药联用时药物所发生的理化性质的改变、药理变化,导致药物的治疗效果的降低、毒性反应的增加等问题进行总结讨论。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合理配伍用药安全引言中西药配伍,已成为当今临床治疗的一个手段,中西药配伍,有此能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但有些却降低疗效或产生毒副反应,中药的应用和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长期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而中西药的配伍禁总在临床上却重视不够,常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现从药理化学和药理学两方面讨论中西药的配伍禁忌。一、理化性质改变。导致疗效降低或毒性增加1、形成沉淀含有鞣质的地榆、石榴皮、五倍子、大黄等中药以及麻仁丸、利胆片等中成药与某些西药制剂联用会使其理化性质发生改变如与四环素类、红霉素等甙类,麻黄素、阿托品等生物碱以及亚铁盐制剂、碳酸氢钠制剂联用会产生沉淀,影响吸收。2、形成络合物含有槲皮素的中药柴胡、桑叶、槐角及含有这些中药的制剂与含各种金属离子的西药合用会形成络合物,影响吸收。3、酸碱中和五昧子、女贞子等酸性中药与氧氧化铝、氨茶碱等碱性西药合用,煅龙骨、煅牡蛎、硼砂等碱性中药与胃蛋白酶合剂、乙酰水杨酸等酸性西药合用都会起中和反应,使药效降低甚至失去药效。二、药理变化。导致疗效降低或毒性增加1、药动学变化1硼砂、海螵蛸、瓦

楞子、皂角等碱性中药及其制剂与心得安、氯丙嗪、硫酸亚铁等联用会使其吸收降低,与奎宁、氯奎、强力霉素、新斯的明联用会使其从尿排出,促使血药浓度降低,与奎尼丁联用会导致排出减少,血药浓度增加而引起中毒。2碱性中药如硼砂、煅牡蛎等,使尿液酸化药等解离增多,排泄加快,使作用时间和作用强度降低。3中西药配伍后,不同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不同,使药物的血药浓度有所变化,从而影响其组织结合。如含有鞣质类化合物的中药在与磺胺类药物合用时,导致血及肝脏内磺胺类药物浓度增加,严重者发生中毒性肝炎。4尿酸碱度影响药物的重吸收,酸化或碱化体液,从而影响药物的排泄。双黄连与氨苄青霉素合用,双黄连竞争性抑制氨苄青霉素从肾小管分泌,从而提高了氨苄青霉素的血药浓度,并经试验测定的血药浓度高于单用。2、药效学变化1麻黄及含有麻黄碱的中药制剂可使心肌受体兴奋而加强心肌收缩力,使洋地黄、地高辛等强心类药物作用增加、毒性增加,致心率失常、心衰等不良反应。2乙醇能增加肝脏药酶的活性,故与含乙醇的酒大黄、酒当归及药酒等乙醇制剂同服,会使上述西药在体内代谢增强,半衰期缩短疗效降低,毒副作用增加。此类中药亦不宜与水合氯醛同服,因乙醇与水合氯醛能生成具有毒性的醇合氯醛,使毒性加剧,严重者可导致死亡。3甙类中药,如人参、苦参,大黄等以及罗布麻片、速效救心丸等鹿茸制剂与可待因、吗啡、杜冷丁联用会加重医学专用,抑制呼吸,而与强心甙联用会导致药效累加,增加毒性。祖师麻以及含有瑞香素的中药制剂与维生素联用也

中成药的合理用药及其配伍禁忌

中成药的合理用药及其配伍禁忌 中成药是指以中药材为原料,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按照组方原则和工艺标准制成的制剂,因其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副作用小,在防病治病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趋利避害,合理使用中成药对提高其疗效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从合理用药的四要素,谈一谈中成药的合理应用。 1 有效性 1.1 首重辨证辨证论治是中医理论体系的核心,中医处方用药的有效性首先在于准确辨证,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立法和选方,辨证错误,则一错再错,毫无疗效可言,因此选用中成药必须与病证相吻合,这是有效用药的前提。 1.2 合理配伍,增强疗效在临床使用中成药时,为增强药效或扩大治疗范围,常与中药汤剂、中药药引、西药以及其他中成药配伍使用,若配伍得当,确能提高疗效。如中气下陷而又肾阳虚者,可用补中益气丸合金匮肾气丸;气血不足,内有热毒的痛经,月经不调病证,可用复方当归四物汤配妇科千金片,治疗有显着疗效;外感风寒或脾胃虚寒之呕吐泄泻,常用生姜、大枣煎汤送服中成药,以增强散风寒、和脾胃之功;香连丸与广谱抗菌增效剂TMP联用后,可使其抗菌活性增强;慢性肾炎水肿属阳虚者,用温阳利水方实脾饮、真武汤、济生肾气丸配小量双氢克尿塞,利尿消肿作用增强。 1.3 应用剂量中成药剂量是决定中成药疗效的重要因素之一,用量必须根据药物的性质、病情、个体差异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定,单一的中成药用量宜重,而配伍宜轻;性质平和的中成药用量可适当大些。 2 安全性 2.1 不能脱离辨证随意用药辨证法则是安全使用中成药的首要条件,中成药品种和药名种类繁多,不能望文生义,应掌握主治和适应证,药不对证会使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致使病情趋重。如:疮疡、淋证、失血病人即使有表证也应慎用解表药。 忌用不合理的联用合理配伍有利于治疗,但应注意多种药物合用会因药物相互作用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了用药安全,避免毒副作用的产生,使用中成药时,必须根据其组成注意用药禁忌,其中包括配伍禁忌、证候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四个方面。专业人员将必要的知识和用药风险告知患者,避免发生不良反应事件。 用药剂量近年来中药产生不良反应不断增多,其毒副作用与药物的服用量成正比,切不可因中成药副作用相对小,盲目加大用药剂量或随意长期服用,特别是含有剧毒药的中成药,则应严格控制用量。如过久服用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可引起汞中毒,导致肾功衰竭。“是药三分毒”千万要记住“中病即止”。 3 适当性 这是合理使用中成药最基本的要求,即根据适当的用药对象,选择适当的药品和剂型,在适当的用法和用量下达到治疗目标。 审因论治,依法选药“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用药必须考虑用药对象的生理状况和疾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气管炎咳嗽临床上可分为寒痰咳嗽和热痰咳嗽,在治疗上,寒痰咳嗽者须选用温化寒痰类药,如:小青龙合剂;热痰咳嗽者则须选用清热化痰、止咳的中成药,如蛇胆川贝液。 适当的剂型中药剂型与疗效关系十分密切,古有“效与不效,全在剂型”之说,现在临床广泛使用的剂型品种繁多,适当的中成药剂型,必须根据疾病性质、特性、方便使用来选择,一般来说,急证、重证宜选取注射剂;同一药物剂型不同,其作用强度也不尽相同,而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的发病阶段也有轻重缓急之别,故临床在治疗同一疾病的过程中,可以按病情的轻重缓急,使用同一药物的不同剂型。此外,选择剂型还要考虑患者服用方便。 适当的用法和用量服用中成药必须按说明书或医嘱,不宜超剂量或减少剂量,其服

10.中药禁忌

中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 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 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 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 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 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 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二、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主要讨论妊娠禁忌药。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修改)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 “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喝中药的注意事项

喝中药的注意事项: 1.喝中药请在饭后30-60分钟服用为宜.可以避免中药成分对胃粘膜的刺激. 2.喝中药前后一小时左右最好不要喝茶,咖啡,牛奶或豆浆,以免中药成分与茶的鞣质,咖啡因及蛋白质等发生化学反应,影响疗效.可以喝水. 3.如果服用中药后有不舒服或腹泻等现象,感冒咳嗽请停服汤药. 中药也有副作用: 中药大部分是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比较复杂,如生物碱、皂素、鞣酸质,挥发油等。既然是药,其多数则会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一般地讲,中药的副作用比人工合成的西药要小些,但也有些药物毒性较大,如红砒石、白砒石、水银、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藤黄等。毒性稍轻些的有:白附子、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生半夏、马钱子、巴豆、生天南星、生甘遂、闹羊花、天仙子、蟾酥、土木鳖、吕宋果、云轴子、枫茄子、枫茄花,生硫磺、巴豆霜、白降丹、罂粟壳等。当使用这些药物时,必须慎重,如枫前花浸酒,口服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剂量过大,常会引起中毒死亡。因此,有毒性的中草药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那么,平时在中药方剂中常用半夏、天南星、附子、川乌、草乌等,为什么不发生中毒呢?一方面是由于对这些药物进行了炮制,如生半夏口服会引起呕吐。唇舌发麻。声音嘶哑等副作用,而生半夏用姜汁、明矾、盐等炮制后,其毒性大为降低。另一方面,还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如水银用做主药治疗皮肤癌、宫颈癌时,只能限于外用,严禁内服,不然会发生汞中毒。 有些中草药虽然毒性轻微,若使用剂量过大,则会产生严重毒副作用。如木通有通乳作用,若用其大剂量(50克)与猪蹄同煮,服后会发生肾功能损害。又如白果,因其含有微量氢氰酸,在过量情况下,就会出现发热、呕吐、腹泻、惊厥、抽搐、肢体强直、皮肤青紫、瞳孔散大、脉弱而乱,甚至昏迷不醒等中毒现象。 当需要用一些有毒性的中草药时,首先应慎重,要严密观察,并注意剂量是否恰当,前者时间应稍长些。其次可与一些药物配伍,以减少毒性。如用于肝硬化腹水的十枣丸,就是配伍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这些有强烈泻下作用的中草药,起到减少毒性的作用。对一些有毒性的中草药,常配伍甘草来缓和毒性。现已证明,甘草中所含甘草甜素在药理上确有解毒作用,证实了《本草纲目》上记载甘草“解百药毒”的正确结论。 吃中药如何减少副作用:

中西药配伍禁忌表

【】中西药配伍禁忌表 禁用 慎用 孕妇 甲氧苄啶(TMP),SMZ-TMP,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利福平、利福喷丁、氨苯砜、咪康唑、制霉菌素、利巴韦林、阿糖腺苷、氯喹、乙胺嘧啶、奎宁、伯氨喹、阿苯达唑(肠虫清)、左旋咪唑、噻嘧啶、美法仑(溶肉瘤素)、苯丁酸氮芥、噻替哌、白消安、甲氨蝶呤、硫嘌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羟基脲、丝裂霉素、平阳霉素、阿霉素、表柔比星、吡喃阿霉素、碱、新碱、高三杉酯碱、紫杉醇、他莫昔芬、丙卡巴肼、顺铂、卡铂、门冬酰胺酶、咪哒唑仑、维库溴铵、苯噻啶、吲哚美辛(消炎痛)、双氯芬酸、萘普生、金刚烷胺、多巴丝肼、甘露醇、茴拉西坦(三乐喜),二甲弗林(回灵)、氟哌啶醇、地西泮、氯硝西泮、碳酸锂、丙咪嗪、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笨地平(心痛定)、地尔硫卓、阿替洛尔、比索洛尔、乌拉地尔、盐酸笨那普利(洛汀新)、硝普钠、非洛地平、硫酸镁、肾上腺素、非诺贝特(力平酯)、洛伐他汀(美降脂)、氟伐他汀、辛伐他汀、枸缘酸铋钾(德诺)、西咪替丁、奥美拉唑(洛赛克)、兰索拉唑(达克普隆)、酚酞(果导)、熊去

氧胆酸、三乙丁酮(舒胆通)、奥典肽、生长抑素(施他宁)、布美他尼(丁尿胺)、非那雄胺(保列治)、前列地尔(pGE1)、华法林钠、低分子量肝素、醋酸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格列齐特、复方碘口服液、降钙素、阿仑瞵酸钠、达那唑、丙酸睾酮、司坦唑醇(康力龙)、笨甲酸雌二醇、乙烯雌酚(乙菧酚)、结合型雌激素(妊马雌酮)、孕三烯酮、氯米芬、特非那定、阿斯咪唑(息斯敏)、色甘酸钠、硫唑嘌呤、左炔诺孕酮、硝酸毛果芸香碱(匹鲁卡品)、双氯非那铵、乙酰唑胺 异烟肼、链霉素、哌奎、氮芥、环磷酰胺、桂利嗪(脑益嗪)、二氢麦角碱(海特琴)、吡拉西坦(脑复康)、硫利达嗪、硫喷妥钠、丙泊酚、布比卡因、丁卡因、氯化琥珀胆碱、泮库溴胺、哌库溴胺、卡马西平、五氟利多、氯哌噻吨、氟地西泮、氟西汀、哌甲酯(利他林)、匹莫林、奎尼丁、美西律、利血平(降压灵)、吲哚帕胺(寿比山)、羧甲司坦(强利痰灵)、沙丁胺醇(舒喘灵)、特布他林(博利康尼)、丙卡特罗(美喘清)、强力安喘通、替普瑞酮(施维舒)、胰酶、甲氧氯普胺(胃复安)、多立酮(吗丁啉)、西沙比利(普瑞博思)、甘草酸二銨(甘利欣)、螺內酯(安体舒通)、氨苄碟啶、盐酸黄酮哌酯(泌尿灵)、红细胞生成素、倍氯米松 哺乳妇女 甲氧苄啶、SMZ--TMP、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

中药配伍禁忌-心得

中药配伍禁忌—心得 1.破、降胃气的药品不能与入肾药品相配伍。配伍会导致肾气下陷,因肾开窍于耳,肾气达耳,方能听。现因肾气下陷,定会出现耳之听力大减,下陷甚者可致耳聋。若必须要破气、降气药品与入肾药品同用,那就一定要添加引清阳之气上行的药品。如,升麻,蔓荆子,葛根,桔梗之类(其用量宜轻)。 2.发汗解表药品不能与破气、降气的药品相配伍。因发汗本来就要伤气、伤津(因汗血同源,也为伤血)、破气、降气也要伤气。即伤津、伤气、伤血。津、气、血三伤,身体必将衰脱。体质强者微衰,中等者衰脱,较弱者有可能导致死亡。若必须要发汗解表药与破气、降气药配伍,那就一定要添加引气血上行的药品,如,桔梗等。 3.阳气衰脱外越之危证的辩证论治之要领: 有久病之人,身体衰弱,突然自觉身热较甚,汗出不止。 但口不渴,舌苔不黄或不黄黑,舌质淡。六脉见浮,重按无根,有轻微的神志恍惚现象。此为阳气衰脱外越之危证。 当阳气外越尽时,患者必亡。 一、治疗阳气衰脱外越之危证用药禁忌: (一)严禁使用具有发汗解表功能的药品。 (二)严禁使用具有升提功能的药品。如,桔梗,升麻等。 (三)严禁使用具有疏肝、理气、理血、降气、破气功能的药品。如,柴胡、香附、郁金、玄胡、陈皮、木香、川楝子、川芎、枳壳、槟榔、乌药、瓜蒌等。 (四)严禁使用具有活血、化瘀功能的药品。如,水蛭,三棱、莪术、乳香、没药、桃仁、红花等。 (五)严禁使用具有通关过窍功能的药品。如,麝香、冰片、蜈蚣等。 (六)严禁使用具有擅长补表气功能的药品。如黄芪、棉花根等。

(七)严禁使用具有燥湿、渗湿、利湿功能的药品。如,茯苓、泽泻、地肤子、苍术等。 (八)严禁使用寒、凉药品。如,生地黄、玄参,知母、黄 XX, XX、银花、生石膏等。 (九)严禁使用热燥药品。如,干姜,附片等。二、治疗阳气衰脱外越危证的治疗法则: XX 以滋阴,补 里气与收敛正气相结合。 (一)补气: 可选用红参、太子参、潞党参、西洋参、白术。或五种并用。 (二)XX以滋阴:可选用肉苁蓉、淫羊藿、锁阳、枸杞、当归身、山药等。 (三)收敛正气:可选用煅龙骨、煅牡蛎、山萸肉。三、处方:红参太子参潞党参西洋参白术肉苁蓉淫羊藿锁阳枸杞当归身怀山药煅龙骨 煅牡蛎山萸肉生姜大枣 4.治疗湿温的药品不宜与活血化瘀药品相配伍: 湿属阴邪,与血同气相求,湿因粘稠,障碍血之流通,久则血液变腐,故 湿邪伤血,同理,湿邪伤津,即湿邪伤津、血。又湿属阴邪,粘稠感强,因而障碍阳气流通,导致气滞。故治湿温方法有三。即淡渗利湿法,芳香化湿法,苦寒燥湿法。 从中加入理气、降气药品。假若在治湿温方药中加入活血化瘀药品,活血、化瘀本来就要耗损正气,正气不足,则难以推动湿行。故.治疗湿温的药品不宜与活血化瘀药品相配伍。 5.治疗湿温的药品不宜与升提、补气药品相配伍。 6.治疗湿温的药品不宜与滋腻的滋阴药品相配伍。

中药配伍禁忌原则

中药配伍禁忌原则 中药的配伍禁忌主要概括为“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十八反”指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母)、瓜蒌(蒌皮、蒌仁、天花粉)、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芫遂俱战草,半蒌贝蔹及攻乌,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畏”即两药同用,引起对抗或降低药效。“十九畏”指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歌: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妊娠期间禁忌使用的中药 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有致畸作用,甚至造成堕胎的中药为妊娠禁忌用药。妇女在怀孕期间应忌用或慎用。 妊娠禁忌药有毒性大小、性能峻缓之别,对胎儿及母体影响程度也有差异。据此,现在临床又习惯将其分为禁忌用药与慎用药两大类。禁用中药:妊娠禁忌用药多分为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凡禁用的中药绝对不能使用。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蜈蚣、马钱子、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芫花、京大戟、红大戟、牵牛子、商陆、麝香、水蛭、虻虫、三棱、芒硝、莪术等。慎用中药:妊娠慎用药一般包括活血祛瘀、破气行滞、攻下通肠、辛热及滑利类中药,慎用的中药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但没有特殊需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医疗事故。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槐花、干姜、枳实、瞿麦、大黄、番泻叶、天南星、芦荟、肉桂、冬葵子等。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即某些因配方后可产生相反、相恶关系。 服中药的禁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①中药配伍禁忌;②孕妇用药禁忌;③服药期间饮食禁忌。 中药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因配方后可产生相反、相恶关系,使彼此药效降低或引生毒副反应,故而禁忌同用。根据中医古籍规定,常见属配伍禁忌的中草药有: 乌头与半夏、瓜萎、贝母、白芨、白蔹,甘草与海藻、甘遂、芫花、大戟,藜芦与人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芍药,硫磺与朴硝、水银与砒霜、狼毒与密陀僧、巴豆与牵羊、丁香与郁金、乌头与犀牛、人参与五灵脂、牙硝与三棱、官桂与赤石脂等。 孕妇用药禁忌为要为避免动胎、堕胎而设。因孕后妇女多对大寒大热、峻泻滑利、破血祛瘀及毒性较大的药物耐受性差,故而相关药物必须忌用。 常见孕妇禁忌的中草药有:巴豆、牵牛、大戟、麝香、三棱、水蛭、莪术、斑蝥、虻虫、甘遂、芫花、商陆等; 孕妇须慎用的中药有桃仁、红花、大黄、干姜、肉桂、枳实、附子等。 服中药期间的饮食禁忌,也即俗称之忌口,主要为避免服药时的干扰因素、利于提高药效而设,它可分为某一药物对应的忌口与不同病情条件下用药时的忌口两类:前者如何首乌、地黄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常山忌葱,茯苓忌醋,人参忌萝卜,鳖甲忌苋菜,甘草忌鲢鱼,使君子忌茶等等;后者为慢性病服药须忌生冷,热性病治疗期间忌辛辣细腻,痈疡疮毒、皮肤疾患忌鱼虾、鹅肉及辛辣刺激之品。 上述各项服中药的禁忌,多为长期医学实践之经验所得,有相当的合理性,为中药应用所应当遵循,但也并非绝对。在中药配伍禁忌中,古今都有“违规行事”者,如着名中成药“大活络丹“中,就有乌头与犀角同用。但作为原则,在具体中药应用中,无特殊理由,上述禁忌还是应该认真遵守的。 俗话说:“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忌口即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忌口是中医治病的一个特点,历来医家对此十分重视,其有关内容也广存在于《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医籍中。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我们平时食用的鱼、肉、鸡、蛋、蔬菜、瓜果、酱、醋、茶、酒等普通食物,它们本身也都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产生一定影响。如清代章杏云所着《调疾饮食辨》一书中云:“病人饮食,藉以滋养胃气,宜行药力,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为仇。”所以,病人服中药时有些食物应忌服。 1、如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 2、在服温中类药治疗“寒证”时,应禁食生冷食物。 3、在古代文献中亦有大量记载: 1)服滋补药品如人参、鹿茸、党参、白术、山药、黄芪、地黄、首乌等,要忌吃萝卜,忌饮茶和碱性食物; 2)甘草、黄莲、桔梗、乌梅忌猪肉;

中草药处方书写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中草药处方书写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中草药是中医师治疗疾病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中草药处方的书写是中医师临床必须完成的工作之一,但医师处方书写不合格、用药不合理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药房人员不知如何调配、患者取药后不能正确煎煮,导致服药后疗效欠佳,甚至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并不罕见。作为中药饮片调剂的工作人员,笔者将中草药处方书写的常见问题加以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与同道共勉。 1 常见问题 1.1 用药禁忌 中草药处方中存在用药禁忌是中药调剂工作者无法及时调配的常见原因。用药禁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1配伍禁忌 (1)中药配伍禁忌。某种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效,因而应该避免配合使用,如七情配伍关系中的“相恶”和“相反”。金元以来,医家将配伍禁忌概括为“十八反”和“十九畏”[1]。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医生应尽量避免这些药物配伍,如因经验或现代药理实验结果证实某些药物可合用,医师开具药方时需在相应位置签字,否则会对药房调剂及患者取药造成影响。 (2)中西药配伍禁忌。许多医师在临床用药时,认为中药饮片毒副作用较小,未考虑中药和西药的叠加作用。在临床中也确实出现过由于中西药合用不当而导致毒性增强、不良反应增加、甚至产生危害的情况。如杏仁、琵琶叶与吗啡、杜冷丁、磷酸可待因等麻醉、

镇静、止咳药合用,可导致患者呼吸衰竭;含有肌酸类的中药与磺胺类西药同服易在肾小管中析出结晶,引起结晶尿、血尿、乃至尿闭、肾功能衰竭[2]。故对于中西药的同时使用,医生应考虑二者是否存在效果叠加或配伍禁忌,全面衡量后再用药。 1.1.2 特殊类型人群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对妊娠期的妇女不利,如剧毒药、堕胎药及活血、攻下作用强的药物会造成堕胎或影响胎儿发育等是妊娠禁忌用药[3]。对于特殊人群的用药禁忌,医师在用药时也一定要予以考虑。 1.1.3用量禁忌 一些中药本身是有一定毒性的,中药书籍标明有毒的中 药,若被加大剂量使用会引起中毒。如附子、乌头具有一 定毒性,如误食、用药不慎、煎煮不当引起中毒者并不少 见,附子的毒性主要由乌头碱类生物碱引起,用药过量可 引起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眼花、口舌四肢发麻,重者可 导致瞳孔散大、呼吸抑制和心律失常[4].而细辛、巴豆、全 蝎等药物在药典中也都有相应的剂量限制,医师在诊疗过 程中要充分意识到此类药物的毒副作用。 1.2用药时间过长 某些中药可短时期或单次用药,用药时间过长可能会引起明显的不良反应。如雷公藤长期服用可引起肝硬化腹水死亡,牛黄清心丸、朱砂安神丸等含砷化物具有致突变和致癌作用,久服会引起汞中毒症状,严重时可因全身极度衰竭而死亡[5]。又如胖大海长期泡服易致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