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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法知识普及与税收政策解读

企业税法知识普及与税收政策解读
企业税法知识普及与税收政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C)。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7、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C)。A.25% B.20% C.18% D.15%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C)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A.中国境内 B.中国境外 C.中国境内、境外 D.国内各地 9、居民企业,是指(C)。 A.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后,其实施条例也于2007年岁末由国务院颁布。本期财务监管的主题即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分析了新税法的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方面的新政策,同时分析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变化一:税率降低、税负减轻、食品饮料、银行等多数行业将受益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新税法实施以后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税率的降低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税后净利,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 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将受益较大,特别是银行业和白酒行业,过去由于没有税收优惠,部分费用不能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导致实际税率远高于目前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这两个行业受惠最大。 变化二:统一了工资薪金、研发费、捐赠、广告费等税前扣除标准,体现了公平税负原则 合理工薪支出均可税前扣除。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制度将取消,老个税中规定了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即每人每月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新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且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调整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扣除,从而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特别是对高收入行业的净利润影响很大,如银行业、房地产业等。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具体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较为有利。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提高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收入15%准予扣除。企业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从老法的2%、8%、25%以及特定期间全额扣除的多标准变成了投入可按销售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含答案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单位XX成 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个人所得税新旧法的比较

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系 班级:120512班 姓名:黄亚凌

个人所得税新旧法的比较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劳务与非劳务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个人所得,仅限于每年经常、反复发生的所得。广义的个人所得是,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所获得的一切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是而偶然的,环是临时的,是货币还是有价证券的,还是实物的。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以这种广义解释的个人所得概念为基础来制定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钦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 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面、雕刻、影视、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动所得 财产转动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新旧个人所得税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试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 D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B )。 A.20% B.25% C.30% D.33% 3、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B )。 A、2 B、3 C、5 D、10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C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 B.四 C.五 D.六 5、某企业2008年度有注册资本500万元,当年1月1日向其无关联企业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C )万元。 A.30 B.28 C.24 D.15 6、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 B )以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7、某企业在2008年的年终核算时,出现了经营亏损600万。如果该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亏损,应当在哪年之前弥补亏损?( D )A.2010年 B.2011年 C.2012年 D.2013年 8、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 B )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9、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D)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10、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的应当执行(B)。 A、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B、国家有关税收规定 C、国家有关会计规定 D、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 11、某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6年度亏损500万元,2007年度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后,其实施条例也于2007年岁末由国务院颁布。本期财务监管的主题即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分析了新税法的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方面的新政策,同时分析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变化一:税率降低、税负减轻、食品饮料、银行等多数行业将受益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新税法实施以后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税率的降低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税后净利,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 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将受益较大,特别是银行业和白酒行业,过去由于没有税收优惠,部分费用不能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导致实际税率远高于目前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这两个行业受惠最大。 变化二:统一了工资薪金、研发费、捐赠、广告费等税前扣除标准,体现了公平税负原则 合理工薪支出均可税前扣除。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制度将取消,老个税中规定了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即每人每月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新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且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调整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扣除,从而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特别是对高收入行业的净利润影响很大,如银行业、房地产业等。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具体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较为有利。 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提高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收入15%准予扣除。企业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从老法的2%、8%、25%以及特定期间全额扣除的多标准变成了投入可按销售收入的15%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广告费用投入较大的食品饮料企业较为有利。 统一了业务招待费用的扣除标准。新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标准上整体上放宽了限制,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的变化使得少数企业的利益受到了影响,新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由原来的在一定比例内扣除变成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并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含答案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单位姓 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新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库附答案(306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库附答案(306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A本国企业B外国企业C居民企业D非居民企业答案:D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A本国企业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D非居民企业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A20% B25% C30% D33% 答案:B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10% B12% C15% D20% 答案:C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10% B12% C15% D20% 答案:B 6.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A20% B25% C30% D33% 答案:B 7.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A三B四C五D 六答案:C 8.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A三日B五日C七日 D十日答案:C 9.某企业于2008年销售了2006年积压的一批货物,如何对这批货物计税,有以下

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是正确的?()A按照规定不计算存货成本,也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但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以上意见都不正确答案:C 10.某企业是生产电机的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机构。2008年该企业的境内营业机构盈利1000万,境外营业机构亏损100万。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A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B 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C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是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适用境外机构的营业地国的法律D以上意见都不正确答案:A 11.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答案:C 12.A公司2008年度取得以下收入:销售商品收入200万元,其他企业使用A企业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支付100万元,获得股息收入100万元,其他企业租用A公司的固定资产支付2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收入100万元,A公司2008年度取得的租金收入总额是多少()A100 B200 C300 D400 答案:C 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确定收入额。A公允价值B重置价值C历史价值D原始价值答案:A 14.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答案:C 15.下面哪个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A国有企业B外商投资企业C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D私营合伙企业答案:D 16.下面哪项收入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83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 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企业不包括(C)o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o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咸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7、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滋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C)o A.25% B? 20% C.18% D.15%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C)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中国境内 B.中国境外 C.中国境内、境外 D.国内各地 9、居民企业,是指(C)o

解析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作者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胡明远 【摘要】 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旧税制的变化、新税法的主要内容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了全面解读。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为涉及作为主要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即受到极大关注。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税法的主要内容、新税制的变化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粗浅的解读,以方便关注企业所得税的人士了解和运用该法。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 在《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以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伴随着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的重大调整而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区分企业所有制形式,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所得税分别规定,分别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12月通过了《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于1984年9月发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年 4月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企业所得税制度改变了区分所有制的模式,改以

区分内外资企业立法,分别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这两部法律法规构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这种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税制不统一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特定区域的税收优惠,也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二是税收优惠漏洞造成税款流失:“离岸公司”“、返程投资” 现象等“假外资”真避税情况较多。三是企业所得税制度散乱,法规阶位低,不适应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 由于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加上我国加入WTO后形势的发展,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呼声高涨。2001年财政部着手起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4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向国务院提交草案。 但是,因为涉及各利益主体的直接利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进程却是一波三折。2005年54家在华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向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延长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期。商务部和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官员也表达了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影响外资引进的担忧。这些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立法进程。 毕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大势,2006年9月,国务院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 1、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现行税制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及区域差别待遇问题,统一税率和税收优惠措施。体现了“四个统一”:内外资统一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保,强调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比如第二十八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税率规定,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征或免征规定,第三十条对安置残疾人员工资的加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

解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变化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由中华人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生了的变化: 1、法位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畴。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畴。后者法律地位上要高于前者。《企业所得税法》也成为继《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法》之后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第四部法律。 2、结构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全篇共二十条,而没有章节结构,只有条款之分。《企业所得税法》全篇共六十条,并且按照一般的法律体例,设总则等章节。 3、纳税人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只适用于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则对所有企业适用,既包括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与施行标志着在中国并行了二十多年的外资两套所得税法的合并,同时也宣告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终结。 4、税率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法定税率为3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同时明确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除此之外,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解释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基础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的界定则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税收征管实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年8月31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9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9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11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嗯,确认过眼神,和我也没有关系) 3、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这个真的很不合理啊,明明是保费利息,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幸好被取消了) 4、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人;(这个和上条类似啊,都是因为投保取得的,的确不太合理,幸好被取消了) 5、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刚8个月的股民表示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唉!) 6、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虾米,提供担保原来是要交个税的呀,长见识了。不过,以后也看不到了。) 7、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这个是按照企业收到违约金处理的了) 8、除规定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什么时候让我无偿继承一套房子吧,再也不用担心缴纳个税了,其他税种是否应该跟上?) 9、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好,不会因为我收了礼品,还得担心被税务机关找过去补个人所得税了!)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筹划3600字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筹划3600字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一)首次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人的。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收入总额的口径有变化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规定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的是列举法;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将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然后剔除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口径比原来要大,虽然实际计算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新规定有利于税务部门掌握企业所有的收入来源,从而避免企业漏记收入。

(三)“两税合并”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旧企业所得法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对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等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和3万元以下的分别实行27%和18%的优惠税率,从而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同时,旧企业所得法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的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负趋于公平,可以避免“假外资”企业造成的国家税源流失现象。 (四)准予扣除的项目不同首先,对于工资支出,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原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而外资企业则可以据实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均可以按照工资的实际支出据实扣除,从而缩小了内外资企业的差距,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也规定,工资支出应做到真实、合理,否则税务机关有权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1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一、历史原因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分设 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 (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枟所得税章程枠,但是未能公布施行。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暂行条例枠,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法枠,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 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枟全国税政实施要 则枠,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 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 3种税收。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和财政分 配机制等原因,1958年和1973年,我国又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 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对外 资进入我国市场存在一些准入限制,为了鼓励吸引外资,初步建立涉 外所得税法律制度并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 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80年代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枟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 所得税法枠,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

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 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 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 要措施出台,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 税条例(草案)枠和枟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枠,同时,完善了集体 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了适应个体经 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 人收入调节税。 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所得 税制度的改革也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 则。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 统一;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枠,完成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改革开放初期 为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截至 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畅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 的21畅12%。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时代要求 ①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

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C)。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7、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C)。A.25% B.20% C.18% D.15%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C)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A.中国境内 B.中国境外 C.中国境内、境外 D.国内各地 9、居民企业,是指(C)。 A.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习题

应纳税所得额为()。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法不正确的是()。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均为10% L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牲畜、家禽的饲养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L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 加倍 加计 减计 L 加成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全额 减半 加倍 加计L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据实扣除。() 正确 错误L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在股权持有满()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年、50%、1年 2年、70%、2年 2年、50%、2年 1年、70%、1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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