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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合格供精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渝农发[2007]63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07.10.09

【实施日期】2007.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单位的通知

(渝农发〔2007〕6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局: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26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07]623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区县上报的供精单位及其良种公猪进行了抽查评定。现对万州区蓝希络新田种猪场等92个合格供精单位及其合格良种公猪品种、数量予以公布。

附件: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单位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

重庆市2007年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单位名单

单位:头

约克杜洛

荣昌

PIC配套

渝荣Ⅰ

1350318408466251258

万州区1

蓝希洛新田种猪

844

2索特双龙种猪场844

3万州区种畜场844

4

禾佳养殖有限公

88

8888

黔江区1濯水种猪场5050 2舟白种猪场50248 3金溪种猪场50347 4白石种猪场50347 5城西人工授精站321 6沙坝人工授精站6213 7石会人工授精站22

8黑溪人工授精站532 9黄溪人工授精站211 10杉岭人工授精站321 11黎水人工授精站211 12城东人工授精站312

13南海人工授精站321 14中塘人工授精站523 15正阳人工授精站211 16冯家人工授精站642

17阿蓬江人工授精

532

18水市人工授精站321 19城南人工授精站312 20水田人工授精站211 21太极人工授精站523 22白土人工授精站422

23新华人工授精站3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科才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乡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和牲畜基本情况 全乡土地总面积1063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14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45万亩。截至目前,全乡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共有各类牲畜12万头(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牧民收入增长,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加强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实施任务和要求 (一)实施禁牧补助。 1.划定禁牧区域。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天然草原实行了禁牧封育,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并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规定,青藏高原禁牧区补助标准为20元/亩,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

良种补贴政策解读(最终版)

良种补贴政策解读 一、良种补贴政策出台的相关背景 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不断加大,增长幅度也是逐年增加。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渐突出,优良的农作物品种不仅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改善产品品质、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而且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国家出台一系列的良种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积极使用优良农作物种子。 二、良种补贴政策的内容 (一)补贴范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广东省

内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 (三)补贴标准。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15元/亩;玉米、小麦10元/亩。 (四)补贴对象。在生产中使用水稻、玉米、小麦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良种补贴政策的执行 (一)年初由省农业厅推介适宜本省种植的主导品种和审定通过品种,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县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的原则,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择种子。 (二)农户到良种补贴定点销售部门购买由省农业厅推介的主导品种和审定通过的品种。 (三)村委会对农户实际种植的优质粮食作物品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三)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农业、财政部门。 (四)省财政厅按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登记核实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款。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渝农发[2014]2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25 【实施日期】2014.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渝农发〔2014〕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员会(局),果业局,蔬菜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有关单位: 设施农业是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按照动植物生长发育所要求的最佳环境,进行动植物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显著标志,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为有效保障我市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设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不够;资金投入

不足,基础设施、机械装备和生产条件不配套;支持措施不尽完善,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设施农业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设施农业通过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按照动植物生长的要求控制最佳生产环境,具有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周年生产的特点,实现了集约化、商品化、产业化,具有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技术高度密集的高科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设施农业可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二)发展设施农业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设施农业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生物潜能,在大幅提高单产的情况下保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仅是城镇居民的“菜篮子”,也是农民的“钱袋子”。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发展设施农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重要手段。资源短缺和生产环境恶化是我市农业发展必须克服的问题,发展设施农业可减少耕地使用面积,降低水资源、化学药剂的使用量和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量,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的综合利用,可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循环化和生态化,实现农业生产的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发展设施农业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优质园艺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供应与消费,是衡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基础地位和战略意义的具体体现。设施农业可以通过调控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食物安全,保证农产品的鲜活度和周年持续供应。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农业(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第三条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第四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第六条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第七条补贴方式:中央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每胎配种使用精液不多于2份精液,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第八条农业部、财政部根据生猪品种改良需要及项目资金预算,联合制定并下达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品种、补贴规模、补贴金额、实施范围及有关要求等。 第九条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的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实施县、补贴品种、补贴母猪数量、补贴金额、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第十条农业部负责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农发〔2017〕154号)_0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农发〔2017〕154 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渝农发〔2017〕154号 【发布日期】2017-06-19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http:///?topicId=684594&ci=501&psi=32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现就加快发展全市“三品一标”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品一标”发展的重要性 “三品一标”是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近年来,全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存在总量不足、规模不大、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率低等

问题。新形势下,发展“三品一标”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众消费升级需求,增加安全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主要抓手。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快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三品一标”发展的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推动作用,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三品一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立足安全管控,在强化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绿色食品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有机农产品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 基本原则 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围绕“371+X”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生猪屠宰与肉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xx 县生猪屠宰与肉食品加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思合益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2012年6月 生猪屠宰与肉食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文为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使用

目录 第一章总论 (6) 1.1 项目基本情况 (6) 1.2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6) 1.3 研究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范围 (7) 1.3.1 研究依据 (7) 1.3.2 研究范围与内容 (7) 1.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8) 1.5 结论 (9)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10) 2.1 项目背景 (10) 2.1.1宏观经济形势利好 (10) 2.1.2消费者消费结构加速转变 (11)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 2.2.1提高肉类加工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需要 (11) 2.2.2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12) 2.2.3屠宰场与肉食品加工厂的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12) 2.2.4屠宰场与肉食品深加工厂的建设是实现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的 产业化发展需要 (12) 第三章行业现状分析 (14) 3.1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4) 3.2屠宰行业发展趋势 (15) 3.1肉制品发展现状 (16) 3.1.1肉制品的加工现状 (16) 3.1.2肉制品加工业的技术现状 (17) 3.2 罐头制品市场分析 (18) 1

3.3 火腿制品市场分析 (18) 3.4 灌肠制品市场分析 (19) 3.5肉制品发展趋势 (19) 3.5.1低温肉制品 (19) 3.5.2保健肉制品 (20) 3.5.3重组肉制品和休闲肉制品 (20)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21) 4.1 项目选址 (21) 4.2 建设条件 (21) 4.2.1 社会经济条件 (21) 4.2.2 自然资源条件 (22) 4.2.3 公共配套设施条件 (23) 4.2.4 农牧业发展现状 (23)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25) 5.1 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25) 5.1.1 建设规模 (25) 5.1.2 产品方案 (25) 5.2 生产技术方案 (26) 5.2.1 生产工艺 (26) 5.2.2 设备方案 (28) 5.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指标 (31) 5.3 总平面布置及运输 (31) 5.3.1 总平面布置原则 (31) 5.3.2总平面布置设计指标 (32) 5.3.3场(厂)内外运输 (32) 5.4土建工程 (33) 5.5给水 (34) 2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加快我县生猪产业发展,保证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XX〕24号)规定,按照“引导生产、多产多奖、直拨到场、专项使用”的原则,将XX年度奖励资金751万元专项用于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三是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四是良种引进;五是生猪养殖企业“三品”认证奖励;六是生猪保险试点补助;七是生猪生产数据监测调查补助。 二、奖励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奖励。列支405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提升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其中: 1、对全县现有5个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生猪),奖励65万

元,引导标准化生猪生产。其中:对XX年度新创建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场XX宏远养殖场,奖励15万元;对XX年之前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XX彼斯壮牧业和XX福地种猪场奖励资金30万元,每个奖励15万元;对已创建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场的泽佳牧业、晟昊牧业奖励资金20万元,每个奖励10万元。 2、对XX年度在猪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年度出栏达到500头(以XX年1月X日至XX年X月X 日产地检疫数量为准)以上,于XX年X月X日前建成与生产相配套的防雨防渗粪便集中堆放场和污水储存池,且通过建设达到XX市品质畜牧业示范场建设标准和XX市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治理要求(德环办字〔XX〕151号)的,给予奖励。共奖励40个猪场,奖励资金240元,每个奖励6万。已享受XX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奖励。 3、对XX年已建成投入运营,且被县政府确定纳入海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重点治污项目的4个生猪养殖场(区)治污工程(即:开发区姚魏庄生猪养殖南区、XX街道彼斯壮、XX镇晟苑、XX 镇福地),奖励资金40万元,每个奖励10万元,作为日常运转费用。 4、对拟建设的开发区姚魏庄生猪养殖北区污水治理工程,奖励资金60万元,同时结转XX年度未拨付奖励资金150万元,项目建成运营后一并拨付,作为日常运转费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省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财发〔2011〕8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8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基本情况 (一)草原资源情况。甘肃是全国六大牧区之一,全省土地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2.68亿亩(详见附件1),其中可利用面积2.41亿亩。天然草原共有14个类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等三大区域。目前,全省91%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重度退化的占31.02%,中度退化的占48.02%,轻度退化的占11.96%。 (二)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区载畜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1亿亩,其中,工程性禁牧面积3744万亩,行政性禁牧面积6256万亩(详见附件2);主要分布为:青藏高原区1727万亩,西部荒漠区4116.87万亩,黄土高原区4156.13万亩。禁牧区外的1.41亿亩可利用草原为草畜平衡区,主要分布在除庆阳、平凉、天水等3市以外的青藏高原区、西部荒漠区和黄土高原区,草原植被较好,可以适度放牧。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873.86万吨,折合干草597.87万吨,理论载畜量为737.623万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为963.336万个羊单位,牲畜超载225.713万个羊单位,平均超载率为30.6%(详见附件3)。 (三)人工种草及草产业发展情况。2010年全省人工种草面积达到2212万亩,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多年生人工种草面积1807万亩,一年生人工种草面积405万亩(详见附件4)。人工种草鲜草总产量12006.36万吨,折合干草3370.44万吨。多年生牧草以紫花苜蓿、红豆草、三叶草、披碱草等为主,一年生牧草以箭舌豌豆、燕麦、毛苕子等为主。 (四)牦牛山羊养殖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省牦牛存栏115.73万头,其中能繁母牦牛58.85万头,主要分布在甘南、武威、张掖、定西、金昌等市州;山羊存栏339.15万只,其中能繁母山羊165.52万只,主要分布在庆阳、酒泉、白银、武威、张掖、甘南、临夏等市州。 (五)牧户情况。国家核定我省承包草原且以草原畜牧业为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和收入来源的牧户主要分布在21个县市区。截至2010年底,21个县市区有牧户22.1万户(详见附件5)。 (六)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省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86亿亩,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7.2%,其中承包到户面积1.31亿亩,占承包面积的70.4%;承包到联户面积500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6.8%;其他方式承包面积514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8%。从2006年开始,积极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到目前已划定基本草原8505万亩。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意见(渝农发〔2017〕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委员会,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粮油产业结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必要性 2016年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166万吨,连续9年稳定在110 0万吨以上,口粮安全得以稳固。油料作物继续增加,油菜实现“十连增”。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七大特色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市粮油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一是调优品质。优质稻比重达到43%。品质较好的菜用马铃薯销售势头良好,效益较好的甜糯玉米、青贮饲料玉米面积有所增加。二是调减低效作物。2016年调减普通籽粒玉米和小麦40余万亩,为发展特色效益经济作物提供了空间。 近年来,我市粮油虽连续多年稳定增产,但主要农作物结构性矛盾开始凸显,品质不优,特色产品不足,品牌建设滞后,导致价格偏低,种植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粮油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力气调整粮油产业结构。 二、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统领,推进粮油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形势下“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导向、科技支撑、生态优先,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转变发展方式,改革生产经营体系,提高机械化水平,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品质效益,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逐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粮油产业现代化道路。 (二)发展目标 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要实现基本稳定,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以稻谷为主的口粮作物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油料稳定在55万吨。同时要以效益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产品结构,调减普通籽粒玉米,优先发展中高档优质稻,因地制宜发展甜糯玉米、青贮饲料玉米;适度发展优质、菜用、保健的马铃薯、甘薯、荞麦、杂粮杂豆等。力争2017年全市特色效益粮油作物种植面积达到900万亩,亩均增收200元以上。 三、全市主要粮油作物结构调整布局

生猪屠宰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个人收集整理-ZQ .定点厂(场):指截至年底拥有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地企业. .小型场点:指截至年底,在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农村地区,设置地仅面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地小型生猪屠宰点.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设计屠宰能力:指本地区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包含定点厂和小型场点)一年内可屠宰地生猪头数. .实际屠宰量:指本地区一年内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包含定点厂和小型场点)实际屠宰生猪地数量. .规模以上企业:指年实际屠宰量在万头以上地企业. .无害化处理设备:指符合《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要求地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地设备.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要供应范围:指企业肉品地主要销售区域,分为县以上城区和乡镇农村地区两个部分. .机械化程度.机械化指具备自动化传动装置和设备,设计日屠宰能力头以上;半机械化指具备成套地屠宰设备,设计日屠宰能力头以上;手工指具备麻电器、浸烫池和胴体悬挂轨道、手工劈半工具,设计日屠宰能力头以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经营模式.自营:指畜禽地收购、屠宰、加工与肉品地销售由企业自行承担地经营模式.代宰:指企业利用自身设备和厂房为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屠宰加工,并收取相关费用地经营模式.混合:指企业既有自营业务也有代宰业务地模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本地生猪年出栏量(头):指本地区一年内出栏地生猪数量,应以统计部门提供地数据为准. .规模以上养殖场:指年生猪出栏量在头以上地养殖场. .外省生猪年购进量(头):指本地区一年内生猪屠宰企业从其它省养殖户购入地,用于屠宰加工地生猪数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本地区生猪屠宰企业生产、加工地肉品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人以上伤害地事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病害猪检出数量(头):指本地区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在一年内累计检验出病害猪地数量. .瘦肉精检出率:指本地区一定时期内入厂(场)屠宰生猪中检出含瘦肉精地生猪比例,包括企业自检和有关部门抽检.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肉品配送中心:指对肉品生产者提供地肉品,进行储存、保管、分割、配货以及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作业后,按需求将肉品送交销售者地物流设施.肉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建立地配送中心均包含在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肉品专卖店:指采用统一地商标和商号进行肉品销售地直营店或者加盟店,超市卖场地肉品销售专柜除外.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销售份额:指本地区每种销售渠道(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专卖店)肉品销售量占肉品销售总量地比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地人口,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地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地人口.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上述指标无特别注明地,均填写年度数据. .逻辑关系:①②③④ 1 / 1

全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全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十三届旗委第七次常委会议精神以及十三届旗委三次全委会议和旗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以每年不低于20万亩速度集中连片推进,力争到2015年,达到百万亩建设规模”的安排部署,全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如期启动,正紧张有序、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机构组建情况 2011年11月25日,十三届旗委第七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阿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考核地区、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综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开展了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办公室机构组建工作。目前,办公室共抽调7名工作人员,在政府办调剂大办公室一间,配备了车辆、电脑等办公设备。12月23日,召开了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办公室第一次全体职工会议,明确了工作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规划编制工作 经旗委旗政府同意,我们委托了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进行了百万亩优质牧草示范基地总体规划编制。2011年12月5日至9日,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彼得一行10人来到我旗,进行实地踏查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目前,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编制完成,各相关地区和单位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仔细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2月28日,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袁崇法、朱彼得一行在赤峰向我旗几大班子领导和相关地区、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第一次成果汇报。目前,中国城市发展

研究院正在对规划进行修改,预计3月中旬可以提交专家评审。同时,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申报项目的相关要求,旗畜牧局组织人员已经完成对《百万亩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修改,准备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三)建章立制工作 结合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实际,我们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各类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起草和制发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制定下发了《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成立阿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阿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阿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工作流程、项目审批表、各类制式协议、合同范本)》、《阿旗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2012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优质牧草种植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验收细则》、《项目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正在起草当中。 (四)舆论宣传工作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旗草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积极开展了“四个一”工作,即一本刊物、一个网站、一套口号、一张光盘。目前一本刊物《阿旗草业》内部刊物已经出版一期(《阿旗草业》画刊正在修改),一个网站《阿旗草业网》已经制作完毕,一张光盘已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一套口号起草完毕,已经下发到相关苏木镇,并在旗广播电视、广场大屏幕和旗宾馆进行滚动播出。会同旗委宣传部,邀请了赤峰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对我旗草业发展工作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充分利用旗内各类宣传媒介,对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 (五)资金筹措工作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渝农发[2005]48号) 渝农发[2005]48号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1月15日由重庆市农业局第十八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编号分别为渝规审发[2005]1号、渝规审发[200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一月五日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植物选育、生产单位和个人的植物检疫管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农业植物检疫范围的粮、棉、油(不含木本油料)、麻、桑、茶、糖、菜、烟、水果(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草本中药材、草本香料、食用菌、牧草、绿肥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或种用材料均属农业植物检疫登记范围。 第三条凡生产、繁育前条规定范围的繁殖或种用材料的,应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所在地未设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向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第四条植物检疫登记的内容、格式和有效期限由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统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五条登记单位应确定1名植物检疫报检员,代表本单位向植物检疫机构申办有关检疫事宜: (一)报告本单位应施检疫植物生产、繁育计划及有关情况,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二)申报应施检疫植物生产期间产地检疫,协助检疫机构做好产地检疫工作; (三)申请办理应施检疫植物调入、调出植物检疫手续; (四)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协助做好隔离试种期间疫情检测和疫情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实施本单位有关检疫措施。 第六条植物检疫机构对登记的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搞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召开报检员或单位领导会议,总结交流情况,通报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深入单位检查、督促检疫工作落实情况。 第七条植物检疫登记的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需调出或调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先进单位经验交流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先进单位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县先后被确立为全国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县、全国生猪良种补贴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在项目实施工作中,通过强化领导、强化管理、宣传学习、强化宣传,走出了一条生猪养殖科学发展之路。XX年被省政府评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先进单位“。 一、强化领导,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一是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管理和监督,以及项目工作进度检查、总结和验收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监督、技术指导、财务管理三个工作小组,为“生猪良种补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项目实施要求,出台了《xx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供精单位招标、技术培训、组织管理、补贴范围、收费标准、督查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作了详细明确规定,使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对我县的畜牧科技人员采取“一对一“方式联系供精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分工、明确职责,在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落实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管理,为顺利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对12家供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县畜牧水产局和县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对供精站标准化建设、公猪精液生产利用的质量管理、项目资金补贴兑现情况、人工授精台帐、人工授精收费单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强化台帐管理。要求人工授精台帐要有畜主签名并按手印、填写联系电话。并填写能繁母猪配种卡,在配种卡上注明最高配种收费标准和畜主签名,确保养殖户真正受益。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坚持多配多补、少配少补、不配不补,据实补贴的原则。制定精液收费和服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按制定的

牧草种植实施方案

清源镇牧草种植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WTO的加入、“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施、农村养殖业的兴起,饲用牧草的种植、开发、利用也随之发展起来。但目前尚处于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多以个体农户、养殖户种植为主,仅限于自给自足,还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的大规模生产,远远满足不了我国畜牧业发展的需求。因此,种好牧草是发展畜禽饲养业的物质基础。在目前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种植牧草饲料作物的热潮正在掀起,在繁多的牧草饲料作物中选择最适合的牧草品种是种好、用好牧草饲料的前提条件,是养殖户最关心的首要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发展优质牧草产业和设施畜牧业为手段,已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遵循草原生态规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我国目前人工草地面积约占草地总面积的3%左右,数量和质量都有待于提高。退耕还草既是进行生态建设、恢复植被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具体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20日-3月10日)。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起早《清源镇2011年牧草种植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讨论和修订,方案确定后全面启动清源镇2011年的牧草种植工作。 (二)健全机制阶段(3月11日-4月10日)。 建立“国家投入为导向,地方投入作补贴,个人投入为主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完成牧草种植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 (三)实施推进阶段(4月11日-4月底)。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牧草种植的各项活动,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要充分做好在我镇“退跟还林还草”基础的池坪、红蚬、里仁三村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800亩,在年家河、七圣、聂家山、马家窑四村种植一年生优质牧草1625亩的工作任务,并做好花名册的填写工作。 (四)技术指导阶段(5月-10月底)。 按照专业技术干部亲自指导,农户实地学习的原则,在优质牧草的种植、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上下功夫,确保优质牧草的产量和数量。 (五)全年总结(11月份)。 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2013年工作计划。在做好优质牧草种植工作的同时,组织、引导更多农户种植优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扎实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构建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我委制订了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称“五大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是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把实施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广泛开展“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统筹协调,细化分工 我委渔业处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联动协作,构建渔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各类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三、把握进度,有序推进 (一)部署准备(3—4月)。各区县根据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见附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积极选择确定推广点,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5—10月)。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对推广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推广基地遴选、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行动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指导示范户开展对比试验,评估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后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研究建立相关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的应用技术操作标准规范;建立健全

花生良种补贴种植方法

花生良种补贴种植方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国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促进花生良种及配套技术推广,提高花生单产和品质,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促进花生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实施花生主产区。促进花生主产区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防止花生发展与粮食争地。 (二)补贴与良种挂钩。选择或推荐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优质专用品种,重点补贴高油品种,适当兼顾优质食用型品种。 (三)农民自愿参与。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和订单需求,积极引导农民选用推介的优质高产品种,生产优质专用花生,不得强迫农民种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二)补贴对象。对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项目区内使用花生良种的农民(农场职工)进行良种补贴(每个试点实际良种补贴面积要控制在项目任务之内)。 (三)补贴标准。大田每亩补贴10元,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由于今年已错过生产季节,无法落实良种繁育单位和面积,良种繁育补贴无法实施,明年及早安排追加实施)。 (四)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认真核定补贴面积。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把关,县农业局复核确认,并会同县财政局建档备案,汇总逐级上报。 (二)科学确定补贴品种。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市、县农业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纳入河南省花生良种补贴推介品种名录的作为补贴品种。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生猪品种改良,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努力做好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数量 全县安排1.5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配种,完成良补精液6万份任务。 二、补贴对象 本县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户,优先保证对散养户、养殖大户供精,其次对规模养殖场供精。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必须做好登记造册,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必须佩戴畜禽标识。 三、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瓶精液,每瓶精液补贴1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 四、补贴程序 在省畜牧兽医局公布的获得供精资格的单位中,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本县供精单位。并与供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上明确供精单位年底计划最低供应数量,确保精液供应能力,确定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均可享受补贴,充分尊重养殖场户的意愿,保证优秀种公猪精液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前做好全县能繁母猪存栏登记普查存据,收集供精单位及供精服务站点的精液发放记录并复印保存,做好每月发放统计,抽查检验报告、资金拨付申请单的整理存档。 五、补贴方式 由县财政局、县农粮局按照生猪人工授精站每月汇总后上报的有关凭证,每月核查一次,每次按照一定的比例采取实地和电话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按实际供精数量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标准:每胎配种使用精液为2瓶,每瓶精液10元。与良种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并直接拨付。 六、补贴品种和质量要求 种公猪的品种以大约克、长白、杜洛克为主。种公猪来源于持有畜牧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猪场,符合《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文件具体要求,并通过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对精液质量的抽查结果合格。 七、补贴资格供精单位 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确定了我县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供精资格单位:畜牧有限公司、畜牧场和实业有限公司。 八、生猪人工授精点建设 1、全县共建13处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乡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镇生猪人工授精点和新田镇生猪人工授精点。人工授精点根据《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 2、严把良种精液质量关 按照《猪人工授精技术规程》中的精液质量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发送或销售良种猪精液,在良种猪精液瓶上粘贴全省统一的良种补贴标识。按国家对种公猪常温精液质量的要求,供精站销售的精液,每份体积100毫升,直线(前向)运动精子数≥25亿个。 3、积极稳妥地开展母猪的输精工作 通过技术培训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输精队伍。逐步建立以大户带散户的社会输精员为主,专职输精员、母猪饲养户自行输精为辅的输精队伍,进行登门输精。全面实现发情母猪适时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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