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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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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第1版签发:

变更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变更管理,确保变更过程受控,变更前后风险控制得当,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变更的管理。

3定义

3.1变更管理: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2变更的类型

3.2.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工艺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工艺参数的监视与测量点位变更;

8)公用工程的水、电、气、汽等的变更。

3.2.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类型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材质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2.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各类管理制度的变更;

6)特殊作业(含检修施工作业与各类许可类作业)的作业环境、作业许可、安全方案的变更。

4职责

4.1安全管理部

4.1.1是公司变更管理的总牵头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4.1.2负责对公司涉及安全设施、异常作业的变更的归口管理。

4.2技术质量部

4.2.1负责对公司涉及工艺、技术变更的归口管理;

4.2.2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变更实施及实施过程管理。

4.3设备部

4.3.1负责对公司涉及设备设施变更的归口管理;

4.3.2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变更实施及实施过程管理。

4.4人力资源部

4.4.1负责人员、管理机构变更的归口管理。

4.5办公室

4.5.1负责各部门管理职责变更的归口管理。

4.6变更发生部门

4.6.1负责变更的申请及变更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4.7法律法规与标准、管理制度的变更,按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5变更管理要求

5.1变更的申请

5.1.1变更的申请,原则上由变更所在部门提出,亦可由有变更需求的部门(人员)提出,所在部门配合、会签。提出部门(人员)应就变更所属类型进行初判,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变更申请。

5.1.2属于工艺、技术变更的,同步执行公司《》,并对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初步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另附页),经技术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技术质量部。

5.1.3属于设备设施变更的,同步执行公司《》,并对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初步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另附页),经技术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设备部。

5.1.4属于人员变更的,执行公司《》,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根据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岗位配置标准,明确列明拟任新岗位人员的素质、资质满足情况或对拟离岗人员离岗后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控制措施,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所有涉及岗位变动的,均应申请。

5.1.5属于安全设施变更中停用、拆除的,执行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安全设施停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审批后,提交安全管理部。涉及安全设施型号、材质、功能变更或新增安全设施的,按本制度5.1.3条款执行。

5.1.6属于特殊作业的相关变更,执行公司各类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所在部门(相关人)发现后报告最终审批人,一律按原审批作废,重新进行审批执行。

5.1.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

更,按公司、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予以申请。

5.1.8必须在申请中明确,该项变更属于永久性变更或临时性变更。属于临时变更的必须明确具体的变更时限范围。

5.2变更的审批与实施

5.2.1技术质量部(设备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对该项变更的影响面、风险及可控度等进行评估后予以审批,并最终报分管经理批准。可采取的评估方式有:

1)本部门技术人员确认;

2)召集所在部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管理部讨论确认;

3)邀请行业内、外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确认;

4)自行组织或聘请第三方采取HAZOP分析等评估方法确认;

5)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开展设计并采取HAZOP分析等评估方法确认等。

5.2.2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在获最终批准后,予以实施。实施过程中,申请部门、审批部门应密切关注变更动态变化,一旦超出预期应予以停止,并重新评估。

5.2.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员变更申请后,应确认相关申请事项与风险辨识、控制措施情况,必要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确认后,经批准予以下达人员变更通知。

5.2.4属于临时性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到期前予以恢复,需延期的,必须重新履行变更申请。

5.2.5变更实施后,变更所在部门应组织对涉及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必要时可要求归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培训教育活动。根据变更的情况,培训教育可以采取与其风险控制相适应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班前会、交接班记录;

2)专门培训;

3)上岗培训与考核;

4)安全交底等。

5.3变更的验收

5.3.1变更实施后,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对变更的结果及效果进行验证。可采取的验证方式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均需针对变更并形成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工艺纪律检查;

2)专业点检;

3)岗位技能考试;

4)专项检查等。

5.4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修订并完善相应的变更管理细则要求。

6附则

6.1罚则

6.1.1凡未落实本制度要求,进行变更管理的,视情节处于500~2000元考核。

6.1.2因未落实变更管理,导致事故的,按事故予以问责。

6.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制订:日期:2018年月日

审核:日期: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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