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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通用标准工作指引

成品检验通用标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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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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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木制家具检验标准

木质家具检验标准 1.家具各部位表面颜色不能有色差,配件要求搭配协调,与色板保持一致2.表面不能粗糙及存在汚跡,油跡或杂质 3.表面批锋,刮花,裂纹,缺口,凹凸痕4产品表面油漆及保护膜的附着力、耐腐性、耐磨性满足相关要求 5 皮肤及衣服能接触到部位必须做到光滑,不能有碎片、毛刺及钉类等突出物, 保持良好的触摸感。 6.车枳、雕花零部件的花型立体感明显,铲底平滑,过渡顺畅,无明显刀痕及多余木丝 7.各种表面材料涂装处理后,其质感、色面调、透明度、光泽度、仿古破坏及木纹等的表现效果要统一、协调。不能有明显的人工造作的痕迹。颜色过渡平和,不可出现多色调现象 8固定性结合处必须用可靠方式进行结合(结合方式如:胶接合、榫槽接合、钉接合(“U”钉、枪钉、“S”钉等)、木螺丝接合,不能出现松脱及摇摆及错位现象密封性 9材料拼接处不能出现裂缝,拼接部位要接合紧密,同时要克服木材的伸缩性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连接部位增开通直工艺槽,分“V”、“U”型二种。 10产品有些部位需遮光、防尘处理。柜子的门必须装遮光条;柜类家具底层、中层装防尘板,确保门内或抽屉清洁、干净。 11完全性和稳定性当把两个柜门打开90度后,用手向前轻拉,柜体不能自动向前倾翻;书柜门的玻璃要经磨边外理;穿衣镜和梳妆台要安装后 背板,并用压条把玻璃镜面固定,不能有松脱及摇晃

12检验床侧板的位置与床头、床尾的连接是否顺畅:.摇晃床头、床尾(全程应自已控制好力度),然后检验有无松动、缝隙,挂钩(螺杆)有无变形。13.柜子产品的检验:.抽屉、门的缝隙(公司标准是±2mm)。开关灵活。14除特殊工艺外可视部位无死结,无三厘米以上裂痕 15、整体外形左右对称各部之间连接协调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未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产品验收标准-家具

精选范本,供参考!产品验收标准 一、框架: 1.整体外形左右对称,各部位之间连接协调、和顺,框架牢固。 2.整体颜色搭配协调,无色差。 3.产品功能必须灵活、耐用。 二、靠背: 1.内胆开松棉要求边角到位,分布均匀,整体平整,无凹凸感,内胆不可以呈块状。内胆表面的喷胶棉要求平坦,均匀,杜绝翻边,卷边现象。 2.背垫下侧固定牢固。背垫中缝皱势均匀。 3.靠背整体外观要饱满,边角到位,无褶皱,表面无凹凸不平现象。 4.缝线颜色与皮面、绒布等材质颜色相匹配。 5.拼缝缝合牢固,针距均匀,直线平直,转弯过渡自然流畅。杜绝浮线,断线,开线,针眼等现象(对套子要进行定期抽查)。 三、板材: 1.不允许色差。 2.板材不允许断裂、开裂,欠缺。 3.握钉孔必须预埋胶套,保证强度、不易松脱。 4.整装或预装的所有柜子、抽屉等面板必须调平。 5.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脏污、污点、掉色、开裂。 四、雕花: 1.花型要求立体、对称。 2.表面要求光滑平整,无波浪凹坑,无颗粒,灰尘,桔皮,雾光,漆膜均匀,无堆积。无明显色差。 五、表面目测: 1.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波浪凹坑,无磕碰划伤。无颗粒,灰尘,桔皮,雾光,漆膜均匀,无堆积。无明显色差,色团,砂穿漏底。 2.棱,角,边要求无磕碰、划伤、漆流挂、砂穿。无硬梭,棱角分明。线型顺直流畅宽窄、深浅一致,颜色无混染。 六、油漆: 1.油漆颜色整体一致,目测基本无色差。 2.漆面要求喷涂均匀,不允许有流油、尘点、流挂、脏污、掉色。 七、配件: 1.配件必须配套数量齐全,功能完好。 2.配件必须用封口袋包装好,并在说明书标记存放位置。 精选范本,供参考!八、说明书:

产品验收标准家具

产品验收标准 一、框架: 1.整体外形左右对称,各部位之间连接协调、和顺,框架牢固。 2.整体颜色搭配协调,无色差。 3.产品功能必须灵活、耐用。 二、靠背: 1.内胆开松棉要求边角到位,分布均匀,整体平整,无凹凸感,内胆不可以呈块状。内胆 表面的喷胶棉要求平坦,均匀,杜绝翻边,卷边现象。 2.背垫下侧固定牢固。背垫中缝皱势均匀。 3. 4.靠背整体外观要饱满,边角到位,无褶皱,表面无凹凸不平现象。 5.缝线颜色与皮面、绒布等材质颜色相匹配。 6.拼缝缝合牢固,针距均匀,直线平直,转弯过渡自然流畅。杜绝浮线,断线,开线,针 眼等现象(对套子要进行定期抽查)。 三、板材: 1.不允许色差。 2.板材不允许断裂、开裂,欠缺。 3.握钉孔必须预埋胶套,保证强度、不易松脱。 4.整装或预装的所有柜子、抽屉等面板必须调平。 5.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脏污、污点、掉色、开裂。 四、雕花: 1.花型要求立体、对称。 2.表面要求光滑平整,无波浪凹坑,无颗粒,灰尘,桔皮,雾光,漆膜均匀,无堆积。无 明显色差。 五、表面目测: 1.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波浪凹坑,无磕碰划伤。无颗粒,灰尘,桔皮,雾光,漆膜均匀,无堆积。无明显色差,色团,砂穿漏底。 2.棱,角,边要求无磕碰、划伤、漆流挂、砂穿。无硬梭,棱角分明。线型顺直流畅宽窄、深浅一致,颜色无混染。 六、油漆: 1.油漆颜色整体一致,目测基本无色差。 2.漆面要求喷涂均匀,不允许有流油、尘点、流挂、脏污、掉色。 七、配件: 1.配件必须配套数量齐全,功能完好。 2.配件必须用封口袋包装好,并在说明书标记存放位置。

八、说明书: 1.每套产品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并随货存放。(如遇一套产品多个包装,请将产品说明书 存放最大件包装内)。 2.说明书需包括整套产品组成数量及名称(如:衣柜有多少板块组成及每个板块名称,并 要求编号,且与安装图编号一致)、产品安装示意图、产品使用说明、产品保养及注意事项等。 九、包装: 1.分体产品要求先用珍珠棉包装(最好是袋装),再包裹一层气泡垫。 2.纸箱内四角要求有护角保护。 3.纸箱底部、顶部及四周内壁要求有2cm厚度的聚苯板填充保护。 4.要求至少175g面纸,140g双高强瓦楞纸组成的5层美国红牛皮纸箱作为纸包装。 5.整装或部分整装的产品,必须在四角加硬支撑和保护,必要时要求有木框架包装保护。 6.外箱印刷、唛头、标识必须按我司要求准确无误,且不需起订量。 7.所有产品,必须按套编号(set 1, set 2, ……)。 8.产品标示区要求有产品编码、产品详细名称、本包装数量、产品颜色或材质及生产批号 等。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在顾客未提出特别要求时,明确本公司生产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及检验标准,明确原辅材料进货、产品储存运输应达到的质量水平。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含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储存和运输等过程的质量控制,适用于顾客没有特别规定的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与检验,适用于营业部门与顾客沟通、进行业务洽谈时参考,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生产质量控制,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和品质部对工序产品或成品进行检验,适用于全质办和品质部对采购、产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过程进行巡查或抽检。 本标准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及其所需的备件采购、备件委外加工。 3.定义 质量标准——原辅材料进货[下载自管理资源吧]和投入生产要求的质量项目、生产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储存和运输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部门或车间工序人员工作过程的操作项目,应达到的水平。 检验标准——质管人员、检验人员在进行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判定时,在进行现场巡查或抽查时,所依照的质量标准、有关的条款或数值。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指成品或半成品,在储存与交付阶段指进入成品仓库的成品。 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加工后的工序产品,但成型加工工序后的产品除外。 4.引用文件 GB13024-91箱纸板GB13023-91瓦楞原纸 QB1011-91单面涂布白板纸ZBY32024-90白卡纸 GB/T10335-1995铜版纸 GB7705-1987平版装潢印刷品GB/T17497-1988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GB/T6544-1999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 GB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及抽样表 GB/T6545-1998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6-1998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7-1998瓦楞纸板厚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方法 5.内容 原辅材料质量标准 5.1.1原纸进货质量标准 a)箱纸板——根据GB13024-91箱纸板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箱纸板分为4级:高档箱纸板(一等)、普通箱纸板(二等)、普通箱纸板(三等)、挂面纸(四等)。进货检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耐破指数、横向环压指数、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一。 b)瓦楞原纸——根据GB13023-91瓦楞原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瓦楞原纸分为3级:高强瓦楞纸(一等)、普通瓦楞纸纸(二等)、普通瓦楞纸纸(三等)。进货检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横向环压指数、纵向裂断长、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二。 c)单面涂布白板纸——按QB1011-91单面涂布白板纸对厚度、定量、白度、横向耐折、横向挺度、水份进行检测,并按技术指标进行判定,见附表三。 d)白卡纸——按ZBY32024-90白卡纸对厚度、定量、白度、横向挺度、水份进行检测,并按技术指标进行判定,见表四。 e)铜版纸——符合GB/T10335-1995铜版纸。 f)对原纸纸色的要求:在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中、在规定的原纸库存期间、在成品库存期间、在搬运装车发货期间,不会产生明显的原纸变色(在800mm距离观察)。 g)各种原纸须符合环保要求,由供方提供定期型式试验的检测报告,每年至少1次。 原纸进货检验抽样及判定 抽样方式:

板式家具通用检验标准

一、各项检验通用标准规定 说明:①、各封边带加工后尺寸标准 a、PVC胶边:加工后厚度为1.3mm/两边(即0.65mm/边) b、纸边:加工后厚度为0.8mm/两边(即0.4mm/边) c、科技木皮:加工后厚度为1.5mm/两边(即0.75mm/边) d、天然木皮:加工后厚度为1.5mm/两边(即0.75mm/边)

e、木皮封边带厚度均以采购厚度0.6mm为准 ②、所有零部件图规格尺寸均不含封边带厚度尺寸。 3、产品外观检验规定(特殊设计除外)单位:mm

二、产品外观等级要求 A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一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3%。 3、表面不能有划痕、碰伤、爆裂。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5、站在0.5-0.8米远处,不可见修补痕。正常规定视力≥1.0。 6、表面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7、修补后,单个的瑕疵要求直径小于0.5mm。 B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三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5%。 3、表面不能有划痕、碰伤、爆裂。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5、站在0.5-0.8米远处,不可见修补痕。正常规定视力≥1.0。 6、表面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7、修补后,单个的瑕疵要求直径小于0.5mm。 C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四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10%。 3、表面允许有轻微划痕、但不允许有碰伤、爆裂现象。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D级要求 1、表面平整,不允许有碰伤、爆裂现象。 2、边缘平齐,不能有崩裂现象。 三、产品检验区域(通常分为A、B、C三区)

家具检测标准

家具检测标准

板式家具安装及验收标准 一、。 1.1 外体、工艺、尺寸、控制标准:。 (1)柜类产品要求组装后水平误差在土1.5mm,并且要求对角线误差在±3mm之间。拼接面板,平面度误差允许在土0.4mm之间。 (2)组合柜、柜等组合类家具的各单元部分要求能平滑衔接,花型及线型连续。组合家具的单元使用肘,衔接部位有装饰块(或条)。 (3)产品零部件的接合必须牢固、紧密,正面接合缝隙不超过0.2mm,侧面接合缝隙不超过0.2mm。 (4)柜类的层板(或称水平阁板)要求水平,误差在土1.5mm之间。 (5)内缩式抽屉、门与柜体必须有一个均匀之抽拉间隙;范围在1.5mm-2.4mm之间。1.2表面装饰处理 产品表面油漆及保护膜的附着力、耐腐性、耐磨性满足相关要求。 家具表面处理原则: (1)在日常使用时,皮肤及衣服能接触到部位必须做到光滑,不能有碎片、毛刺及钉类等突出物,保持良好的触摸感。 (2)可能看到的部位必须全部涂装,满足视觉美感的基本要求。 (3)涂装效果与整体外观风格统一,表现出舒适感、温馨惑、高贵感、豪华感或怀旧感,其质感、色调、透明度、光泽度及木纹的表现与原始色板相吻合,正面 能清晰呈现珍贵木皮的纹理(也称“透底”)。很多客户忌讳颜色偏红或偏绿。 (4)车枳、雕花零部件的花型立体感明显,铲底平滑,过渡顺畅,无明显刀痕及多余木丝。 (5)各种表面材料涂装处理后,其质感、色面调、透明度、光泽度、仿古破坏及木纹等的表现效果要统一、协调。不能有明显的人工造作的痕迹。仿古涂装力求 自然、明暗层次分明、颜色过渡平和,不可出现多色调的“花脸”。 1.3用材标准 木制材料类: (1)死节、油心、树皮在任何部位都不允许有。死节判定标准:两面可见的黑色节疤,以及可用手抠掉的节疤都称为死节。 (2)受力部位(如桌脚、椅脚、楼梯踏板、床脚)绝不允许有死节、活节、也不可接受。 (3)连接部位(如上木牙榫、打孔、安装预埋螺母等部位)绝不允许有任何节疤。 (4)色差不可明显,检验时应将产品排列开来进行颜色对比。颜色以色板为标准。 (5)木材含水率须在16%以下。 为节约珍贵木材用量,家具制造广泛采用木皮(木材切片)饰面工艺。 木皮贴面的基本要求: 产品正面(如嵌板、面板、门板等)必须要用优等木皮。 (1)整套产品木皮纹理、颜色需基本一致,效果自然。木材纹理可分山纹、直纹、乱纹、树瘤纹、旋涡纹、虎斑纹、雀眼纹、水波纹、鱼鳞纹、排骨纹等。山纹木皮 的纹理有一定方向,装饰面宽度小于175mm-250mm的贴面木皮(如用大山纹), 大山纹应该用整张木皮,不可在宽度方向拼接,且要求山纹在宽度方向位于中心

成品检验规范07304

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三阶文件】 成品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版本号:A. 0 核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分发号:

目录 项目页次 1.0 前言……………………………………………… 2.0 适用范围…………………………………………. 3.0 引用的标准………………………………………. 4.0 定义 5.0 总体要求 6.0 检验的一般条件 7.0 检验水平 8.0 “雷柏”产品的级别划分 9.0 OEM客户级别划分 10.0 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划分 11.0 产品检验的样本抽取方式 12.0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3.0 检验用设备、测试软件、工具 14.0 质量控制点与检测设备、测试软件、产品不良项目及检验水平对应表 15.0 检验方法 16.0 判定的标准 17.0 不良项目代码规定 18.0 不良项目代码、检验方法、判定标准与检验水平对应表 19.0 键盘成品检验判定标准总表 20.0 鼠标成品检验判定标准总表 21.0 无线耳机成品检验判定标准总表 22.0 无线音响成品检验判定标准总表 23.0 修订

1.0 前言 本检验规范中所有的检验项目及判定结果,是依据客户在使用本公司产品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及参考公司的主要客户提供的验货标准,检验的方法为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的总结,部分可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标准。 公司的实际情况、市场、客户、产品等方面在不断的变化,因而需要对本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分定期修订和不定期修订。定期修订为6个月,由品保部负责收集本标准实施后客户质量信息的反馈、生产实际能力、检验方法及标准的可行性等信息,综合评估后对本标准不适宜的部分进行修订;当本检验规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后被客户退货、公司发生重大改变等因素出现时需要立即修订本检验规范。 本标准为公司产品检验的通用规范,在对每种产品进行检验时,需要结合SIP的要求来进行实际操作,以本标准的要求为主,如果SIP上的要求与本标准有冲突,以本标准的要求为准,由品保部评估SIP与本标准差异之处进行调整。 执行本规范的人员必须要经过品保部的培训,经考核后才可上岗作业,所有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的人员必须要能够对同一缺陷的判定结果做到基本一致。 本标准中提到的检测设备、测试软件、测试工具必须要经过校验合格,完全能够测量出产品的实际功能及性能。在每次使用前由操作员进行点检,每月由检测设备管理工程师和测试软件开发工程师对检验设备、测试软件、测试用工具和治具进行MSA,及时发现和解决测量系统失效的问题; 所有作为本标准中判定依据的限度样品,必须要保证其唯一性,同一种缺陷,只允许一个限度样品,由品保部统一对限度样品进行签发、登记、回收、报废等工作; 因生产现场的限制及产能的需求,本标准中有一部分的检验项目无法在产线进行检验,需要按要求在线外、实验室或半成品进进行检验,但必须要保证所有必检项目检验合格、实际功能符合客户需求后才能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2.0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雷柏公司生产的有线键盘、鼠标,无线键盘、鼠标,无线耳机,无线音响等产品的检验与质量控制;同时也适用于雷柏公司外发给协力厂商制造的相关产品成品的检验与质量控制。 3.0 引用标准和法律法规 3.1本规范引用了IEC标准和GB标准中一些要求和测试方法,所引用的这些标准都是有效的最新版本。所有的IEC、GB标准都要修订,本规范也会随着最新版本的颁布而做出相应的修订。 3.1.1 IEC 6095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要求(IEC 60950-1:2005,修 改)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EC 60950-1:2005, modified) 3.1.2 GB3883.1-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3.1.3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1.4 GB/T 6378.1-2002计量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对单一质量特性和

最新家具产品检验标准

最新家具产品检验标准 木工部门 1、开料质检标准: 确保开料工件符合产品结构,图纸及产品检验标准,防止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 2、适用于所有开料加工的工件。 3、品质检验 a)检验工具:卷尺,卡尺,角尺,样板。 b)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样板试比。 c)作业员必须作首件检验达到产品检验标准后方可批量生产并记录于《产 品部件流程卡》内或《产品部件检验流计表内》 d)质检员的检验结果记录于《产品质量首检巡检记录表》内。 e)检验标准:施工图纸。 4、品质要求 a)按图纸尺寸,料单尺寸,板材的型号要求开料,板件边线长度小于1000mm 时,允许误差<0.5mm;< 1000mm时允许误差1mm;根据板件结构的特性。能长不能短,能短不能长。 b)异形工件成品必须与图纸上的尺寸,角度,形状相同,冷压产品,按图 纸或料单如修边尺寸,木工部,开料。 c)工件成品边要整直,无斜角,缺角,缺口梯形现象。 d)工件成品表面无划伤,砂痕,压凹的现象。 e)工作成品锯路边允许有<0.5—1mm的崩裂;封边补色处理后目测不到 f)工件成品切面与切面之间(或切面与切面的延长线之间)要相互重直,

切面与工件表面要相互重直。 g)面积大于1㎡的工件对角线长度< +1.5㎜面积小于1㎡的工件对角线 长度允许< +1mm。 h)按生产计划单数量边进行生产,做到产品配套,无多开,少开现象。 i)工件成品在移交下工序前,在各工件上写出生产单号工件名称,规格数 量,摆放整直,存放在规定的位置(配套放) 二、排钻 1、孔径,孔位,孔深符合图纸要求,孔径公差<0.2m 孔位公差<+0.5m 孔深公差<1㎜(木榫)扣 件孔深公差0.5㎜。 2、孔深无钻火爆,孔边无崩边。冒顶,歪斜现象。 3、工件成品无压痕,损伤,划花现象。 4、施工时必须分清工件前后与正反不能加工错方向该孔位对称的工件一定要对称。 5、钻错孔崩边的位置要补好,打磨好合格后方可移交下工序(不能修补的产品必须补料更新)如木皮板过油板。 实木 1、断料 (1)根据产品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材种,干湿度控制在12°以下 (2)材料不可有虫孔死节,腐朽。霉变现象。 (3)不可有翘曲,抽曲,瓦变,开裂的现象,如有必须能保证加工出成品尺寸才能能使用。 (4)用产品材料质量,颜色文理要基本。 (5)毛料应比成品长10-15mm;按料单选择相应规格的毛料。 2、开直料

实木家具检验标准

重点:此类大多是拆装产品,功能性是最关键的。重点检查安装、含水率、各项功能。常规知识及标准 1 )框架材料:MDF /刨花板/ 夹板/ 实木 现在日本对家具FORMALIN畐尔马林含量要求很严格,各种材料全部必须通过E1标准才可出口。 通常标准分为E0/E1/E2 三类。 2 )皮类:主要有真皮/PU革/PVC 真皮反面有绒毛,正面可见毛孔。PU 革反面一般为纤维,正面无毛孔,材质较软。PVC反面一般为网格状交叉棉线,手感较硬。 3 )接着剂:要求接着剂也要通过E1标准。 4 )構造(结构):各种类型家具的使用功能,根据用途,结构不一。 5 )塗装(油漆):油漆有分各种类别,如:LAUQE、AC、PU、UV、PE。 LAQUE及AC属于NC类,通称硝基漆,硬度不是很强,指甲划过有痕迹。 PU称为聚脂漆,手感柔和饱满,漆层厚,硬度好,指甲划过通常无痕迹。 UV和PE均为价格较高的油漆。 以上油漆均可做测试进行检验(可溶性、耐酸性等)来进行判断。 5)1、NC漆 (1 )施工简单方便,气味清新,干燥速度快,广泛应用于家具涂装及室内装饰装修。 (2)亮光清面漆漆膜丰满、光泽高、快干、坚硬,哑光类清面漆则光泽柔和宜人,手感细滑,品味独特。 ( 3 )耐黄产品和无毒耐黄产品的耐黄性佳。(4)硝基无毒耐黄漆具备非常优异的耐黄保色性能和很高的固体含量,成膜率高,丰满度好,为硝基漆之极品。 (5 )硝基无毒耐黄漆不含苯、不含游离TDI、不含甲醛、实际不含重金属,漆膜丰满、坚 固耐黄变, 与乳胶漆同时施工亦不会导致乳胶漆黄变。 (6)硝基无毒耐黄漆是一种快干型的漆油,适用于室内室外木制门窗、家私等木制品和已涂上适当底漆的金属表面,是一种高档的家庭装修漆,特别适合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的涂装以及儿童房间和家庭厨房的装饰装修. 5)2.PU 漆:双组分聚氨酯漆 甲组分(固化剂)的异氰酸酯基(-NCO)+乙组分(漆)的羟基(-OH)=聚氨酯高聚物(漆膜) 稀释剂(天那水):仅仅起调节粘度,便于施工的稀释作用。 优点: 1)与其他漆种相比,在相同硬度下,由于氢键的作用,PU 漆膜的断裂伸长率最高,所以广 泛用于地板漆、甲板漆; 2)兼具保护性和装饰性,可用于高级工艺品、高级木器、钢琴、大型客机等的涂装; 3)漆膜附着力强。漆膜对多种物面(金属、木材、橡胶、混凝土、某些塑料等量齐观均有优良的附着力。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 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 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2.1检验原则 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

650~750mm ,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 表2、检测条件 表面等级 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 5s 3s 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 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2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 mm ,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表3、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按面积(mm 2 )按最大外形尺寸(mm)小面检测面积 ≤12000最大尺寸≤300中面12000<检测面积≤48600300<最大尺寸≤600大面48600<检测面积≤97200 600<最大尺寸≤1000超大面 97200<检测面积 1000<最大尺寸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 3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3.1总则 3.1.1特殊签样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第4节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3.1.2零件与组件 零件的生产应首先按照各种零件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组装后的结构件按本规范检验表面外观。散件发货的零件按第4节的要求,表面等级按使用环境定义。 3.2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2.1毛刺或锐边 以不影响装配操作,并保证使用时的安全、不伤手为原则(特殊产品以签样或图纸上的

家具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为明确家具产品的判定标准,使检验人员有所依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家具产品的检验,包括来料、制程及出货检验。 3.检验基本条件 3.1 检验人员视力1.0以上,无色盲。 3.2 标准照度下 4.检验抽样方式 4.1 依据MIL-STD-105记数抽样表Ⅱ级,抽检水准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实 施。 4.2特殊情形由品质部主管调整检验水准。 4.3合格质量水准(AQL) 5.外观/包装检验 6.结构/尺寸检验

1.面板: 1)规格:?1220mm×28mm。 允许误差范围:?±5mm;厚度±2mm。 2)材质:橡胶木 3)工艺流程: 开料→压刨→拼板→成型→打立轴→砂光 4)质量要求: a. 为防止实木开裂,要求面板均使用2-1/2″宽的橡胶木进行拼板,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2%±1%,每相邻的两块拼板料之间的含水率≤2%。 b. 拼板时,注意挑选材料,材料间色差大、节疤等要挑出做“P”或“Y”色。布胶要足、均匀,加压时间不能低于6小时。 c. 拼板接缝处要求平整、密合,拼接线≤0.5mm。 d. 桌面的刀型按图加工,线条要流畅。不能有明显的跳刀痕,允许跳刀痕深度≤0.5mm。 2.立水: 1)规格:?1160mm×70mm H×17mm D。 2)材质:曲木贴橡胶木薄片。 3)质量要求: a. 材料的规格按图纸,外购回来时其高度须≥17.5mm,弧度一致。 b. 薄片的纹路要清晰,不允许有脱胶、溢胶、撕裂、崩缺现象。 3.加强木: 1)规格:38mm×40mm×900mmL 2)材质:橡胶木

3)质量要求: a. 木材不允许有明显的弯曲,允许顺弯的翘曲度≤5mm,不允许扭弯。 b. 木材无开裂、虫孔、朽木,允许活节面积≤10mm×10mm;死节面积≤5mm×5mm。 c. 攻牙处前后50mm范围内不能有节疤。 4.底托板: 1)规格:400mm×400mm×18mm 2)材质:夹板 3)质量要求: a. 成型后,板料的四周要过粗砂,不能有毛刺、缺口等。 b. 钻孔时,严格按图纸加工,偏差≤1mm。 5.炮管: 1)规格:231mm×231mm×602mmH 2)材质:橡胶木 3)质量要求: a. 炮管为正八形,每边的长度误差≤1mm,使用的拼板厚度为30mm,误差±1mm。 b. 拼板时,按图纸角度进行加工,结合紧密,胶水布足。 c. 车枳时,严格照图纸加工。车枳的线条清晰、流畅,工件表面光洁,不能有死节、变形、崩缺、面积大于5mm×5mm的补土等。 d. 钻孔、攻牙时,孔位、孔径的偏差≤0.5mm。 6.鹰爪脚: 1)规格:436mm×144.5mm×40mm 2)材质:橡胶木 3)质量要求: a. 脚的中间要求使用整块料,鹰爪处拼板,拼接线≤0.5mm,不能太明显。 b. 雕刻的线条清晰、流畅,工件的表面光洁,不能有变形、崩缺等。死节、补土面积≤5mm×5mm。 c. 钻孔时,孔位、孔径的偏差≤0.5mm。 d. 脚底的调整脚垫攻牙时,要保证内牙与水平面垂直,角度偏差<2°。 二、组立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LABEL不可有漏贴、浮贴、翘起、起泡等不良现象。● LABEL,LOGO不可印刷错误、脏污、破损、折痕等不良。● 组装材料或材质不符。● 线材不可有破损,规格用错等现像●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 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 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 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 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 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 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 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 印或凸起。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格式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 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4;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4.0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 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 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抽样方案见附录1-4

检验规范通用要求

一、关于检验通用规范的规定 1、目的: 1.1确保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我公司以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1.2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要求并符合国家、国际及地区的法律法规; 2、范围: 2.1公司所有产品的采购、生产、转运、储存、包装、发货的通用要求。 2.2本公司的所有检验人员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人员; 3、通用检验规范 3.1公司所有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均需执行抽样检验,合格品才能入库或出货 3.2检验员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对每一批来料入库或出货执行下述项目之检验: 3.2.1包装、标签、数量、型号等项目的核对 3.2.2产品规格(外观、结构、装配、电气性能、安全规定)做选择性或必要性之检验。 (1)若客户有特殊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检验 (2)若产品出货到有ROHS要求国家或地区,其来料产品或出货产品要求能满足ROHS要求 3.3抽样计划 3.3.1一般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0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一般检验水平Ⅱ;特殊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0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特殊S-2水准; AQL值:CR(致命缺陷):0 MA(重要缺陷):0.4 MI(次

要缺陷): 1.0 定义:CR(致命缺陷):指产品存在可能对生产者或使用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可能造成客户抱怨之财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及环境规定。(安全/绿色环保等) MA(重要缺陷):产品某一特性为满足规定要求(结构或功能)或严重外观缺陷。 MI(次要缺陷):产品存在一些不影响功能与使用性的缺陷(一般指外观小瑕疵)。 3.3.2检验项目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 b.尺寸、结构性检验 c.电气特性检验 d.化学特性检验 e.物理特性检验 3.3.3检验方法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本。 b.尺寸检验:如游标卡尺、量表。 c.结构性检验:如拉力计、扭力计。 d.特性检验:使用检测仪器或设备(如万用表、电容表、试剂、试验机等)。 3.3.4检验分类: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公司生产熟练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区分为全检、抽检、免检。 全检:数量少,单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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