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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心得体会

《正义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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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心得体会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

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

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

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

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

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 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 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 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 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 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 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 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 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 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 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 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这个学期我有幸参加法律诊所的学习,时间过的真快,这个学期的法律诊所 就快要结束了,回头看看,一学期的诊所学习的确让我收获颇丰。法律诊所的老 师都是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的前辈,随着第一堂课的开讲,他们用精炼的语言向 我们诠释了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也为我们慢慢开启了司法实务的大门。法律是 一门阐释性艺术,也是公正与善良艺术。由于语言本身所存在的固有的缺陷:模 糊性,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保证法 律本身的内在道德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去解释法律,以适应 丰富的社会生活的需要。 会见当事人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见,有的人认为要达 到了解案情的目的,有同学认为要达到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即诉讼请求的目的,还 有的同学则认为要达到确定要是否接案的目的等等,同学们的意见不一而足。会 见当事人应当注意些什么呢?老师从仪表、言行举止等等微观方面告诉我们会见 当事人应当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衣着首先要整洁,作为一名律师应怎样搭 配衣服才显得得体,比如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直视对方,而不能有太多小动作, 否则给当事人一种轻浮不可靠的感觉…… 对我来说,法律诊所的学习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为法律诊所课程独 特的教学方法、师生之间充分的民主平等性,都让我深深感动。应该说,作为一 名法科学生,从专业的角度,我们观察事物,应该处处留心。而法律诊所的教学 则又提升了一个高度,它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法律诊所的教学课程中, 老师们以独特的教学方法阐释着法律的内涵,通过对于真实案例的了解以及法律 思维的培养,我们觉得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乐趣,而非一种负担。作为法科学生,我是幸运的,因为这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选择;作为法律诊所 的一员,我不仅是幸运的,更是自豪的。法律的学习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我们

(完整版)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驻马店市第二十一小学焦威 借此机会我与大家分享《正能量》读后感,谈谈自我的心得体会,,我订阅了《正能量》这样一本排除负面情绪、传递正向能量的心灵成长之书。工作之余,怀着激动的情绪抓紧拜读完这本鲍耶所著,从苏格拉底到乔布斯一向受用的六度空间,心中感慨无限。 阅读这本书,是从疑惑、好奇和心中无限的期盼中开始的,还没开卷,便被书名所打动——《正能量》,到底什么是正能量?怎样获得正能量?又怎样样才能运用正能量打造全新的自我?随着阅读的一点点深入,跟随着作者的文字,内心仿佛也变得越来越光明与用心起来。 书中所说的正能量,就是一切予人向上和期望、促使人不断追求,让工作、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透过种种实验和数据,鲍耶严谨又趣味十足地向我们阐释了伟大的“六度空间”原理,实现能量突破的“六度空间”,从失败中走出,下一站就是成功。运用“六度空间”原理激发出的正能量,能够使我们产生一个新的自我,让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充满活力,破除了我们过去秉持的“性格决定命运”、“情绪决定行为”等认知,更好地去指导我们的工作与生活。 工作中,我们需要正能量来不断激励自我。尽管有时辛苦,有时沮丧,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工作是实现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如何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自我的正能量,实现自身价值,每个人都有自我的体会。就拿自我来说,在后勤服务的岗位上工作一年多时

光,感受颇多。后勤服务工作琐碎且繁杂,集广泛性、服务性、时效性、协调性于一体。需要时刻绷紧神经,花费超多的精力与时光去完成,不能耽误,更不能有差错。压力当然是有,职责也很重大。正因如此,就更需要自我抱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与使命感,不断学习各方面知识,不断总结工作规律,不断向自我提出更高地要求,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只有抱着这样的态度,才能促使自我不断地进步。这中间必定会经历痛苦,如果把工作的压力和挫折,转变成了负能量,经常抱怨,越说情绪越差,负面的情绪堆积最终会爆发,耗尽身体的正能量,负能量蔓延开直至影响到周围的同事和家人,如同病毒传播一样。但要是换个视角,当看到自我的劳动收获成果,看到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看到每一点一滴进步的不易取得,都激励着自我用更昂扬的斗志,更饱满的精神去迎接下一个更大的挑战。我想,这也就是一个不断积聚正能量来激励自我更好工作的过程。 生活中,我们亦需要正能量。正能量的传染力就像磁场,能够向外辐射用心和乐观。不论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无论经历怎样坎坷的生活,内心始终持续对生活的热爱,始终用一颗温暖的心去应对人生。用心、乐观、豁达、从容、朴素、简单、宽容、善良……这些都是生命的正能量,当你调整心态,用昂扬用心的姿态迎接初升的太阳,拥有正能量的你就是自信、值得信赖的,用自我的洒脱和热情影响身边的人与事,正能量帮你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你也能用自我的正能量去塑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这是你拥有的无形的巨大财富。

罗尔斯《正义论》简介

罗尔斯《正义论》及政治哲学 一、罗尔斯与《正义论》 罗尔斯(1920-2002),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在哈佛大学从教。1971年出版《正义论》,1993年出版《政治自由主义》。 《正义论》的重要性: 西方政治哲学在20世纪前很繁荣。从古代的帕拉图、亚里斯多德,到近代的霍布斯、洛克、黑格尔、马克思,到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在1873年出版《On Liberty》后,进入20世纪,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与冷战,西方没有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英语世界的政治哲学已经死亡”。原因有二。一就是两次大战及冷战后,意识形态取代了政治哲学,政治教条取代了政治观念与政治价值——已经无暇去考虑政治上的就是非与价值观的问题;二就是科学主义的兴起,用技术的方法来解决制度的问题,政治价值、政治就是非对错不再过问,只需要考虑用最简单的、最有效的方法进行政治管理就行了。政治哲学已经不再有用。 1971年《正义论》的发表使这种状态得以改观,使整个政治哲学开始重新繁荣与发展。美国当代最有名的政治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的评价:“在今天,任何人要讨论政治问题,您可以反对罗尔斯而讨论,但您不可能绕过她而讨论”。这就是20世纪唯一一部可以流传的政治哲学著作。 《正义论》就是一部高度学院的著作,虽然不提供答案,但它对问题的陈述与追问,不知不觉地影响了很多政治家的政策。 二、普通人对“正义”的误区 “天地之间有正义”、“人在做天在瞧”就是普通人对正义的理解。但天地间所有的演 化与秩序,都就是一种“实然”状态,而非“应然”状态。 《正义论》帮我们把“正义”这个概念正确地陈述出来。它就是一本哲学书,哲学强调提问与陈述问题,答案并不重要,哲学重问题而不重答案,重答案的就是“学说”就是“信仰”。哲学不就是“学说”与“信仰”,哲学就是一种追问。 每个人都在思考“正义”这个事,但都没有能力像罗尔斯一样那么恰当与深刻地表述出来。 三、什么就是政治哲学 1、政治有哲学问题不? 物理学、数学没有就是非,只有正确与错误。但在政治领域,不仅有强弱之分,而且还有就是非问题,并不就是“强权即真理”。承认这一点,就必须承认政治哲学的存在。 2、政治哲学就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提问? 罗尔斯对“好(good)”与“对(right)”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好”的东西就是对我们有利的,值得追求的;“对”的东西就是“应该做什么”。经济发展可以带来福利增长,这就是“好”。但这中间也有“对”的问题。为了经济发展,牺牲劳动者工资、劳保,不允许工会活动,不允许罢工,让资方可以高额盈利并扩大投资,继续推动经济发展。这就是典型的以特征某些人去成全一个“好”的目标——但这不就是“对”的。 3、政治哲学研究什么内容? 在我们平常的思考中,大部分人只思考就是不就是“好”的,就是不就是有利的。但政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1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平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

重某某某某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某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平等主义。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

法学专业实践心得体会三篇

法学专业实践心得体会三篇 篇一:法学专业实践心得体会 这是我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个暑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以下是我这次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

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

读书活动心得体会6篇

读书活动心得体会(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使人除鄙见,开茅塞,获新知,变聪慧。正因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不朽的精神。因此书籍永远是新的。 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应有一桶水。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因此,教师不仅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一潭水。书本是最好的老师,读书是最大的乐趣。读书还要讲究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这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超多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学习型社会带给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能够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取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等等。 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就应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让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使我百读不厌。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教师乐学,才能会让学生在快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 一天喜读书不难,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实现梦想,但首先务必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身为教师,务必成为学习者。教师只有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指导教育过程。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的过程,应当是学习学生主体和教师主体的关联。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接收器,而是自主知识的收获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务必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的陈旧观念,而要发奋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不断更新,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书,用心育人。 师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先行者,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甘愿奉献,自强不息的骨气。教师要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幸福的,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不断地学习,不断充实、不断进步。

正义论小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

正义论小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1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

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四篇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四篇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

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 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 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 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多读书读好书心得体会

读好书、多读书的心得体会 毛主席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夕阳之辉。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得学习是分不开得,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得不断补充和累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公务员来说,要经常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来面对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学习是不可忽视的,它能给我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我们上班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得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总的来说,读书对于我们个人成长的好处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胸怀若谷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

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人生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研究成果和总结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书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工作与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吗,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巴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宽阔、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行政工作的人都应该了解当今的政治和经济形式,以便能更好的了解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形式一样。研究人员、专家、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他们的研究基础,才能有所成就。 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关于物权法学习的心得体会5篇范文.doc

关于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5 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5 篇,欢迎阅读参考 ! 关于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1) 今年 5 月 15 日至 23 日,本人与全国 400 多名民行检察干警一同参加了高检 院在重庆市组织的《物权法》培训班的学习。培训班上杨立新、崔建远、谢鸿飞、姚红、孙鹏、杨明刚等六位专家教授就《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和各篇章进行了讲 解。通过学习,我对《物权法》有了一定的了解,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小到成 熟后落到邻居家的果实,大到一座矿山,都有物权的归属问题,这些权利的归属和保护,客观上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调整和保障。据此,历时13 年之起草与修定,经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运而生。现就所学的《物权法》,谈谈所学所得。 首先是通过学习,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使我知道了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它是我国的基本法之一,在民法体系中起着支架性作用。 物权法主要从民事角度明确物的归属,明确物的权利人对物的利用享有哪些权 利,明确对物权如何保护。物权法上所讲的物,主要是指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 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 干涉的权利。这些基本的概念是以前闻所未闻,而今后会经常用到的,非常重要。 其次是对物权法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物权法》内容博大,共分五编十 九章及附则,涵盖的内容有:物权法的调整范围; 物权法的原则 ; 所有权 ; 用益物

权 ; 担保物权 ; 占有 ; 登记制度 ; 物权的保护。 纵观整部《物权法》,本人理解,其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物的所有者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相关人负什么样的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而其主要起到的作 用: 一是定分止争,通过确认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 二是促进物尽其用,通过规范物权人的权利义务,为物权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扩展物业。可以说《物权 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到这次物权法的制定,基本内容保留了原有部分民商法方面的法律内容,因内容比较多,且多与原民商法内容相同或相近,在此不谈。在此本人仅提及物权法新增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是地役权。此内容全是新增内容; 二是质权取代质押权。摒弃了原来质押权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质权; 三是抵押权中增加了动产的浮动抵押。这是效仿国外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可以将企业生产用的设备、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均一起抵押,由工商部门办 理抵押登记后,在抵押期内企业可以继续生产、销售,而抵押权不受影响,当抵 押期限届满时,再确认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方式。四是关于物权的种类及内容法定。 明确了物权法定的原则,即除了物权法中明确的几种物权种类,如所有权、用益 物权、地役权等内容外,其它形式的物权方式均不被法律所认可。五是土地承包 经营权被明确为物权的一种方式。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来说,是一件好事。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大全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大全 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读书心得体会大全,希望你喜欢。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大全1 书籍,是人娄的精神食。 ——题记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铭茶,让我回味无穷……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能够经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此刻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感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大全2 读书的感觉真好!

《正义论》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一、概念梳理 正义: 1.当对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没有在个人之间做出任何任意的区分是,当规范时各种对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要求之间有一恰当的平衡时,这些制度就是正义的。(p5第八行) 2.正义在此的首要主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p6.2.第四行) 3.严格地服从(p7第二段第五行) 4.一个完全正义的社会的性质和目标是正义理论的基本组成部分。(p7最后一行) 5.正义只是社会理想的一部分(p8.第十四行) 6.为了充分理解一种正义观,我们必须弄清使他产生的社会合作观念。(p8第十七行) 7.这种正义观进一步概括人们所熟悉的社会契约理论(p9.3.第一行) 8.第一个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时,它们才是正义的(p12.1.第二行) 9.对原则的衡量是正义观的一个基本的而不是次要的部分。(p33.第一段第五行)公平的正义 1.它意示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意志同意。(p10倒数第二行)

2.它把处于原初状态中的各方设想为是有理性的和相互冷淡的。(p11.2.第一行) 3.即那些需要违反正义才能获得的利益本身毫无价值……这种正当对善的优先 成为这种正义观的一个基本特征(p25第十一行) 原初社会 1.那里的规定是被广泛接受的(p11.2最后一行) 功利主义 1.如果一个社会的主要制度被安排得能够达到所有社会成员满足总量的最大净 余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被正确地组织的,因而也是正义的。(p18倒数第二行) 直觉主义 1.首先,它们是由一批最初原则构成的,这些最初原则可能是互相冲突的,在 某些特殊情况下给出相反的指示;其次,它们不包括任何可以衡量那些原则的明确方法和更优先的规则,我们只是靠直觉,靠那种在我们看来最接近正确的东西来决定衡量。(p27.7.第七行) 反思的平衡 二、关于《公平的正义》的提纲 1)正义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 2)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 3)公平的正义 4)对照 目标:确立一种正义论 三、评注

正义论范式分析

《正义论》 著者生平 约翰·罗尔斯(1921年2月21日-2002年11月24日),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哲学基础 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学思潮,它反对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的不必要干预,强调自由市场的重要性。但不同于经典自由主义,它提倡社会市场经济,即政府只对经济起调节以及规定市场活动的框架条件。作用在国际政策上,强调开放国际市场,支持全球性的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新自由主义者反对社会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认为这会妨碍个人自由。 古典契约论。古典契约论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契约论是实现自然法的方式。自然法规导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摆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建立国家。自然法是一般性的原则,它高于一切特殊法律,而一切特殊法律以自然法为基础。自然法不是成文法,但它是判断成文法正义与否的标准。自然法是人生来便具有的,是自然赋予给人类的,它崇尚人的不言自明的理性的力量。自然法理论以形而上的人性的理论加以证明。古典契约论从一种人性的理论出发来解释历史、社会,来论述规导社会活动的正义原则。古典契约论的形而上学的道德哲学的前提预设正是罗尔斯所极力排斥的。因为从形而上学出发获得的道德法则是武断的。罗尔斯同时也反对从经验主义出发获得道德法则,因为这样的道德法则具有偶然性。罗尔斯认为,作为道德法则的正义原则产生于我们选择正义原则时所处的理想处境——平等的原初状态。罗尔斯用对原初状态的解释来代替社会契约,用原初状态的程序设计——一种新契约论使古典契约论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

民商法专业实习总结优秀范文

民商法专业实习总结优秀范文 由于实习生的实习总结过长,因此我们只挑选了部分,其中包括实习内容、实习 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希望对将来想要从事律师行业的在校大学生有所帮助。 汤同学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 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转瞬即逝,不知不觉就已经临近尾声。但不论将来我是如愿以 偿成为了一名律师,还是选择了其他岗位,第一次在律所实习的回忆总是美好而深刻的。我会怀念在实习期间和中渡律所的所有律师及工作人员的欢声笑语;会怀念和律师们一起讨论和分析案件、撰写法律文书、审核各种合同、接待法律咨询的见仁见智;即便我们仅仅是对法律实务一无所知的实习生,当我们一起参与案件讨论时,中渡的律 师们也不会对我们幼稚的看法有所轻视,我会感激这份包容和尊重;即便我们仅仅是在律所实习两个月,中渡的律师们对我们的指导也不会有所保留,而是放心地与我们共 同处理案件,我会感激这份慷慨和信任,我们在和谐温馨的团队氛围中完成了理想中 的法律实务学习。 杨同学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司法考试A证,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 法法学研究生。 实习体会: 在律所实习,能够直观的感受法律的价值。无论是合同审查,还是法律咨询,出 庭代理,都是在以法律为当事人解决难题。课堂中的法律内容抽象,难免理想化,在 律所面对的都是一个个真真切切的案件,亟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是将法律具体化、实在化的过程。中渡律所是一个和谐的团队,这里有一群可爱的人儿先我一步领略了 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现在面面俱到的带我体验,跟我分享他们的宝贵经验,并提出 珍贵的学习和工作建议。谢谢他们陪伴我度过这个倒地就会被灼伤的重庆酷暑,实习 虽然结束,但我们不告别,因为总会再遇见。 实习内容 1.分析讨论案件

正义论(大问题)复习资料

一 A B C D E AB:幻觉或幻想BC:信念CD:知识DE:理性知识 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的划分: 一个是我们混迹于其中的这个日常的物质世界;另一个是纯粹的“理式”世界,他是永恒的、非物质的,比这个世界更为真实。前一个世界是由物质的东西组成的,他们会变化、灭亡或消失,柏拉图称之为生成的世界。它并不是不真实的,而是要比另一个世界,一个真正实在的世界更少真实,柏拉图把这后一个世界称为存在的世界。 柏拉图是如何论述正义的: 首先是什么是灵魂的正义或个人的正义:柏拉图将灵魂分为“理性、激情、欲望”,他说一个人的灵魂要处于正义的状态,那么就意味着他的灵魂达到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称为自制,即理性能约束激情和欲望。激情是你对名声、荣耀的追求,欲望即你对吃喝等一种生物性的满足。柏拉图说对这些的追求会使人陷入狂妄之中。因此,需要理性对他们加以约束。当理性使你的灵魂平复时,一个人的正义就实现了。与之类似的是一个城邦(国家)为一个大写的人。因此,柏拉图将城邦划分为三个等级:“哲学家、护卫者、工匠”。城邦正义如个人正义一样,一个城邦要达到那种状态,需由处于最高层的哲学家通过措施来约束管理工匠和护卫者,使三个阶层各尽其职,从而达到和谐的城邦。 柏拉图措施:废除私产、控制教育、哲人王。 哲人王: 1.哲学家得以洞察正义与美,从而按照最好的范型来塑造现实。.哲学家或知识能力本身赋予了哲学家以哲学的生活方式。通过确立善好从而超越了政治生活。 二 霍布斯在《利维坦》里阐述:认为政府应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而非某种神圣的权威。自然状态:没有权威的状态。 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1.每个人的身体心理敏捷程度都差不多。2.资源的稀缺与我们的需求之性质存在矛盾。3.每个人的心理构造都是以自我为中心。4.自我保存是每个人最强烈的一种欲望。 两条公理:1.自然欲望:人总是渴望夺取占用他人皆有共同兴趣之物。2.自然理性:人总是逃避死亡,保存生命或自我保存是首要的善。 因此,仅凭人性的自然权利,平等的人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

正义论读后感6篇

正义论读后感6篇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 《正义论》读后感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构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

“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本溯源,能够在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的滥觞。但它有别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同样是讲正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而罗尔斯强调的是人的自由平等,认为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认为一个理想的国家就应是不同潜力的人得到最恰当的安排,使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从而使社会成为协调一致的那种国家。社会上不同潜力的人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到达了正义。 罗尔斯的正义思想与其说是古代正义思想在长期社会发展中的演变,勿宁说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为恰当。 尔斯的正义论,继承了启蒙时期自由主义这一传统。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修正和发展了启蒙主思想家的正义思想。这主要表此刻:罗尔斯从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出发,推出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人们有理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罗尔斯的第一原则简称为自由原则,这一原则保证了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罗尔斯认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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