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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答案

第二章   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答案
第二章   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答案

第二章审计职业规范体系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

1、B

2、A

3、A

4、A

5、B

6、D

7、C

8、D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C

3、ABCD

4、ABCD

5、ABCD

6、ABD

7、ABCD

8、AD

9、BC 10、ABC

三、判断题

1、T

2、F

3、T

4、T

5、F

6、F

7、T

8、T 9、F 10、T 11、F 12、F 13、F 14、T

四、名词解释

五、简答题

六、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答:对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又称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标准,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技术行为规范,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业务能力及其在工作中应保持的职业谨慎等作出了规定,这为保证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质量创造了条件。只要注册会计师按照准则要求执业,就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执业风险。否则,审计质量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有利于社会了解注册会计师工作,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3.有利于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推动审计理论的研究,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

[案例二]

1、是的。因为:

(1)第一家、世界一流、全国一流——夸张容易引起误解。

(2)半价收费——不正当竞争

[案例三]

可以。

(1)B公司去催讨,对A公司来说并没有增加损失——本来A公司就应该付款。A公司利用B公司错开发票而故意不履行全部责任也是不道德的。

(2)CPA告知B公司去催讨,CPA并不能从中获得除审计费用外的额外报酬。可以断定的是,若催讨款金额巨大则可以另当别论。

(3)CPA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各个利益团体(或个人),不能带有偏见。不足的是CPA应在审查A公司时应通知A企业及时与B公司联系,解决相关事宜。

[案例四]

1、审计报告既不是司法鉴定,也不是社会公证,只不过是一种专业鉴证(合理保证)而已。因此,审计报告不可能百分百正确。

2、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可以阐述以下立场:

(1)审计报告不具有担保、公证和绝对的保证作用;

(2)抽样审计不可能揭示客户的所有问题;

(3)串通舞弊一般很难查出,更何况审计比司法检查的效果差;

(4)即使审计有误,CPA的责任也不能减轻、减免或替代管理层的责任。

第二章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 1.经考试合格的中国公民,如果要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必须(),并符合其他有关条件要求。 A.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B.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两年以上 C.加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且工作两年以上 D.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且有两年以上独立审计工作经验 2.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下列工作中,属于审计业务的是()。 A.参与企业管理,起草投资协议书 B.参与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C.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管理建议书 D.参与企业合并事宜,编制企业合并会计报表 3.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承办审计业务()。 A.必须取得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授权 B.必须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监督 C.必须注册一家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D.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 4..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下列工作中,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是()。 A.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意见 B.参与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C.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管理建议书 D.提供的会计报表审阅业务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有()。 A.验证企业资本 B.验证年度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C.设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D.审计简要会计报表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协会理事会 B.秘书处 C.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D.常设办事机构 7.下列业务中属于与审计会计报表相容的业务是()。 A.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B.财务会计咨询 C.内部控制设计 D.代编会计报表 8.在以下各种情形中,()可能不属于注册会计师为保持鉴证业务的独立性而必须回避的事项。 A.在客户中有非直接经济利益 B.向客户的主要股东借入大额款项 C.从客户收取的非审计费用,其收入的比例较大 D.按审定金额的百分比收取审计费用 9.下列情形中,()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影响最大。

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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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tandards GB/T28001-2001 idt ISO18001:2001 2001-11-12发布2002-01-01实施 前言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与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间的相容性,以便于组织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附录A给出了GB/T28001-2001与GB/T24001-1996、GB/T19001-2000之间的联系。 本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一个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进出口评定认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元桥、陈全、刘卓慧、李强、白殿一、吴晶、王凤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评价、建议职能,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目的是建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标准,规范各项审计业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促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对象为各分公司、子公司。 》 第二章审计计划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门为了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对下一个年度审计工作作出的事先安排。 第五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应发挥好审计工作为局党委、行政

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监督保障作用。围绕单位工作重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审计处负责管理全局统一组织的审计计划和本级审计计划,指导全集团审计计划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步骤: (一)审计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风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单位基建项目、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等,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二)审计部门从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三方面初步选择审计项目进行分析,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编制审计计划; ( (三)审计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审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所要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

审计职业规范体系

审计职业规范体系 第(一)部分 一、大纲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 (二)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注册会计师协会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 二、重点、难点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 1.申请注册的条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提出) (1)考试成绩合格 .... (2)从事审计工作两年 ..以上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 ..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 ......受行政处罚、 .....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受吊销 ..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注册会计师证书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3. 撤消注册的情形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 ......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自行停止执行 ..满1年的。 ....注册会计师业务 (二)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1. 审计业务(属于法定业务,非CPA不得承办) (1)审查 ....,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会计报表 ①是国家有效制止和防范利用会计报表弄虚作假,提高会计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会计 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不仅上市公司需要CPA审计,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也需要CPA审计 ③国务院于2000年公布并与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国有 企业、国有控股的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在至少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CPA审计的情况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企业设立和变更注册资本时)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如第一章的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 2. 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 1.形式(4种):独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制、有限责任合伙制。 我国的只准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不准个人设立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2. 设立与审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提出申请) (1)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设立条件: ①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的注册资本; ②有10..名以上 ..........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 ③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 ..人; 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⑤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条件: ①有两名以上 ....符合规定条件 ...,由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 ....符合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 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法规文号: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科研项目审计工作规范

科研项目审计工作规范 2010年08月19日 中国科学院科研项目审计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审计工作,防范审计风险,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科研管理与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科研项目审计是指院属各单位审计机构和人员,以科研项目为审计对象,以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为目的,对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第二章审计准备 第三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10天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如下资料: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经费预算、阶段性考核及验收资料,以及财务会计资料等与被审计科研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前应进行审前调查,了解科研管理的政策、被审计单位科研活动特点、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管理流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科研项目现状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审计调查情况和审计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程序和审计期间,配备适当的审计人员并进行合理的分工。 第三章审计抽样 第六条审计人员在实施科研项目审计时,应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抽取一定项目进行重点详细审计,重点详细审计项目的确定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采用判断抽样法或随机抽样法。 第七条抽样时,审计人员应充分考虑被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代表性,抽取项目应包括各种纵向、横向、单位自行设置的在研和已结题项目。重点抽取金额大、周期长及项目所涉及的经济活动存在异常情况的科研项目。 第八条项目抽取数量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科研项目具体数量,采用超额累退比例进行确定,被审计单位科研项目在100项以内的,抽取比例不少于5﹪,超过100项至500项的部分,抽取比例不少于3﹪,超过500项

XX公司内部审计规范

XX公司内部审计规范 第一条按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组成内部审计部门,设置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对本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 独立的审计部门由董事会直接管理,向董事会负责。(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隶属)在设置独立审计部门之前,可以指定专人担负内部审计职责。该人员可以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但应保持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独立性,且其相关工作情况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以下统一成为“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条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岗位以及实施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和效益”三项目标。 ㈠质量目标是指工程实体质量和工作质量达到要求; ㈡速度目标是指工程进度和工作效率达到要求; ㈢效益目标是指工程成本及项目效益达到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其工作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第五条本公司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㈠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因项目制宜地设计审计方案,既可以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计,也可以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专项审计; ㈡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㈢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从外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的内部审计。但聘请外部人员前应向董事会提出申请。 第七条在对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瑕疵的,审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应提醒相关部门或人员暂时停止相关工作,妥善解决问题后在进行后续安排。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对所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必要的审查评价,包括对其委托过程、工作成果的科学性、效益性及其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情况做出必要评价。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对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时,

第二章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练习题

第二章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 一、判断题(正确得划“√”,错误得划“X”) 1.政府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 2.政府审计机关就是依照宪法与审计法规定建立得,实行得就是任意审计。( ) 3.政府审计机关无权审查财政预算得执行与财政决算。( ) 4.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就是司法型审计机关。( ) 5.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隶属于监事会。( ) 6.内部审计机构其性质与会计检查机构基本相同,因此不必分设。( ) 7.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比,业务范围得广泛性,就是国内外内部审计共同得特征。( ) 8.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得隶属关系,全部由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 9.我国民间审计得振兴,始于1980年得注册会计师制度得恢复与重建。( ) 10.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得同意才能以个人名义承办业务。( ) 11.注册会计师只有与委托单位保持形式上得独立,才能够以客观、公正得心态表示意见。( ) 12.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降低收费得方式招揽业务。( ) 13.或有收费就是收费与否、收费多少以签证审计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得为条件得收费形式。 14.审计失败就是注册会计师因为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而提出了错误得审计意见。( ) 15.审计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却提出了错误得审计意见得可能性。( ) 16.注册会计师得审计意见对于报表使用人来说,就是对被审计单位今后生存发展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作出得保证。( ) 17.利用计算机辅助技术执行审计程序,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就是否改变审计得总体目标与范围。( ) 18.审计业务属于法定业务,所以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 19.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未能发现现金短缺时,被审计单位可以以过失为由控告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可以说现金等问题就是由于缺乏适当得内部控制造成得,并以此为由来反击被审计单位得诉讼。这种情况在追究责任时,可定为“共同过失”。( ) 20.鉴证业务就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得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得业务。( ) 21.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某位得员工具有近亲属关系,就不得执行该客户得审计业务。( ) 22.在任何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业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 )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得财政收支,财政金融机构与企事业组织得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A.人大常委会 B.财政部 C.全国财经委员会 D.国务院

第2章 审计组织与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答案

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答案1.世界上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类型及其主要特征。 答:国家(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国有资源所有者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主要类型有以下四种:(1)立法型模式 立法型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隶属立法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审计监督权,一般直接对议会或国会负责,并向议会或国会报告工作。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属于立法型审计机关。英国是这一类型审计制度的先驱,其最高审计机关隶——国家审计署(National Audit Office,NAO)属于议会。此外,奥地利审计院直接隶属国民议会,每年向国民议会提交工作报告;加拿大审计长每年向众议院报告审计长公署工作中重要的应提请众议院注意的任何事项;美国政府受托责任审计署(Governmental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隶属国会,不受行政当局干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立法型审计机关地位高、审计范围广、独立性强、权威性大,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预,因而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国家审计机关设置模式。 (2)司法型模式 司法型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司法部门,一般以审计法院的形式存在,拥有很强的司法权,从而强化了国家审计的功能。法国是这一类型审计制度的起源国家,其审计法院审判权,直接向两院报告审计结果,因而成为其典型代表。此外,意大利审计法院对公共财务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有裁判权;西班牙审计法院拥有自己的司法权。司法型审计机关可以直接行使司法权力,具有司法地位,因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3).行政型模式 行政型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部门,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根据政府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所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经政策、法令、计划、预算的正常实施。例如,沙特阿拉伯王国审计总局是对首相负责的独立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呈递国王陛下;泰王国审计长公署向内阁总理呈报;我国国家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总理领导。行政型审计机关依据政府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其独立性相对较低。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遵循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查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组织管理层负责确定、制定并执行遵循性标准。为保障遵循性标准的执行,组织管理层应建立适当、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评价组织执行有关遵循性标准的情况。 第六条遵循性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做好遵循性审计中的保密 工作。 第三章遵循性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遵循性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相关法规的遵循情况; (二)行业、部门政策的遵循情况; (三)组织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遵循情况; (四)组织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的遵循情况; (五)组织所定各种程序标准的遵循情况; (六)组织签定的各类合同的遵循情况; (七)其它标准的遵循情况。 第九条在确定审计目标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向以下方面询问相关遵循性标准:(一)组织经营、财务等相关方面负责人; (二)组织的法律顾问; (三)投资人、合同方; (四)政府及其他主管机构; (五)外部审计人员; (六)其他。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遵循性审计时,应当充分关注组织的以下情况: (一)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二)重要的法律诉讼; (三)异常的交易或事项; (四)计划、预算执行结果严重偏离标准; (五)信息严重失真或资料不完整;

注册会计师最新职业规范体系讲解

第三章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第一节独立审计准则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 (一)定义:独立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它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 (二)作用: 【案例】麦克逊·罗宾斯事件 麦克逊·罗宾斯药材公司在1937年的资产负债表中虚构1907.5万美元的资产,其中包括存货虚构1000万美元,销售收入虚构900万美元,银行存款虚构7.5万美元。罗宾斯药材公司的债权人朱利安·汤普森公司,在审核罗宾斯药材公司财务报表时发现了疑点,请求官方协调控制证券市场的权威机构--纽约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此事。 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的十余年中,每年都聘请了美国著名的普赖斯·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定。在查看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计人员每年都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表了"正确、适当"等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经理的背景作了进一步调查,结果发现公司经理菲利普·科斯特及其同伙,相互勾结,侵吞公司资产。根据调查结果,罗宾斯药材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早已"资不抵债",应立即宣布破产。而首当其冲的受损失者是汤普森公司。为此,汤普森公司指控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 在听证会上,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拒绝了汤普森公司的赔偿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他们执行的审计,遵循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36年颁布的《财务报表检查》(审计准则的前身)中所规定各项规则。药材公司的欺骗是由于经理部门共同串通合谋所致,审计人员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最后,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解下,沃特豪斯会计师事务所以退回历年来收取的审计费用共50万美元,作为对汤普森公司债权损失的赔偿。 从麦克逊·罗宾斯事件看审计准则的作用。 1. 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 2. 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 3. 可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7819477.html, 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 导言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内部审计活动处于各种不同的法律和文化环境中,设立在各个目的、范围和结构不同的组织之内,由组织内部或外部的人员来执行。在这千差万别的环境中要完成内部审计师的职责,最根本的是要遵守《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本《准则》的宗旨是: 1、尽可能阐明内部审计的基本原理。 2、为内部审计增加价值的活动在最大范围内实行和推广提供一个框架。 3、为内部审计的执行建立一个可以考量的标准。

4、促使改进组织的动作。 本《准则》由《品质准则》(Attribute Standards)(1000系列),《执行准则》(pveformance Standards)(2000系列)和《履约准则》(Lmplementation Standards)(nnnn.Xn)组成。《品质准则》阐述组织和个人执行的内部审计活动的特征。《执行准则》描述内部审计活动的性质并提供可以考量的标准。《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用于内部审计服务的一般准则。《履约准则》是用于特殊类型的约定审计业务的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如,遵循性审计、舞弊调查、控制自评的策划等)。 《品质准则》和《执行准则》各为一套,而《履约准则》将有多套,即每一主要类型的内部审计活动都有有一套准则。现已制定的《保证服务履约准则》(在本准则编号的后面,以“A”表示,例如,1130.A1)和《咨询服务履约准则》(在本准则编号后面对“C”表示,例如,nnnn.C1)。 本《准则》是《职业实务准则》框架的一部分。这个框架由指南核心工作组拟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会于1999年6月批准。这个框架包括了《内部审计定义》、《道德准则》、《职业实务准则》和其他指南,指南核心工作组提议用新形式对其重新编排,并在核心工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doc 90)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doc 90)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

本文目录: 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内审实务标准简介 IIA颁布《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修订本的补充实务公告 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1、基本内容 2、重点难点和和疑点 基本内容 -------------------------------------------------------------------------------- 《道德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内部审计职业领域内的道德文化的发展。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会在1999年6月通过的《道德规范》中指出:道德规范对于内部审计职业来说是必要的和适当的,因为它是建立信任的基础。这种基础为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提供了保证。 《道德规范》既适用于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个人,也适用于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团体。对于协会会员、IIA职业资格的接受者或参加者,对《道德规范》的违背将根据协会的规章和行政指南予以评价和管理。 2000年6月通过的新《道德规范》包括两个基本部分:一是与内部审计职业和实务相关的原则(共4条原则:正直、客观、保密、能力);二是描述内部审计师预期行为规范的行为规则(在4条原则之下共有12条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有助于将上述原则运用于实践中,目的在于指导内部审计师的行为。 内部审计师应使用和信守以下原则: 1、正直 内部审计师的正直建立起信用,从而为其判断的可靠度提供基础。这条原则包括4条行为规则: 1.1 应当诚实、勤奋并负责地完成工作。

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应使用在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这条原则包括3条行为规则: 4.1 应当只从事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服务活动。 4.2 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完成内部审计。 重点、难点和疑点 -------------------------------------------------------------------------------- 在《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行为规则”是灵魂,应重点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的:内部审计师协会成员和注册内部审计师不应参与可能妨碍或被认为妨碍其公正评价的一些活动。内部审计师协会成员和注册内部审计师不能接受可能妨碍或被认为妨碍其职业判断的任何东西。内部审计师协会成员和注册内部审计师只能开展那些以他们的专业能力预计可以恰当地加以完成的服务工作。在汇报其工作成果时,内部审计师协会成员和注册内部审计师应揭示他们了解的所有重要事实。否则,有可能歪曲正在审查的经营报告或隐瞒非法的事实。 另外,在应用这些行为规则时,需要协会成员及其内部审计师的判断,以保持审计行为的高标准。这些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因国情不同,思维方式有异,而且遇到的情况各种各样,因此就要求根据《道德规范》的精神正确把握。 内审实务标准简介 一、《标准》的宗旨 ------------------------------------------------------------------------------- 1、说明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 2、为开展并促进多种不同的、具有增值作用的内部审计活动制定框架;

3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重点掌握) 3.1.1独立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 独立审计准则的含义: 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定义 独立审计准则又称独立审计标准,它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 。 3.1.2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拟定,由财政部批准后实施。(属于法规) (一)制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意义(三化)法制化/事业化/国际化的需要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 (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1.建立CPA 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CPA 执业行为,促使CPA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其鉴证与服务作用 2.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CPA ,按照统一的执业标准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素质) 3.明确CPA 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责任) 4.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使中国注册会计师按照国际通行的执业标准执行独立审计业务。(WTO ) (三)独立审计准则的框架与结构 (重点) 第一层次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条件、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 则/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就都要遵照执行 第二层次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也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 (1.2层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就都要遵照执行) 第三层次 执业规范指南 属非法定要求部分 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第一、二层次准则制定的,是对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的解释和补充说明,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审计业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1.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 2.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 3.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降低审计风险。 4.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国际间交流

审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前言 GB/T 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的实施指南(GB/T 28002)。 本标准考虑了与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的相容性,以便于满足组织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 本标准是对GB/T 28001-2001标准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 ——对PDCA(策划一实施一检查一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的开头不再予以介绍; ——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 a)新增9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b)修改13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敖”、“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c)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己被“可接受风险”所取代(参见3.1) d)原有术语“事故”被合并到术语“事件”中(参见3.9); e)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参见3.6); 注: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作为替代的一种方法,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此方面的损失和破坏,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的风险评价过程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其实施控制。 ——为与GB/T 24001-2004、GB/T 19001-2008更加兼容,标准技术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例如:为与GB/T 24001-2004相兼容,本标准将原标准的4.3.3和4.3.4合并; ——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的层级,提出了新要求(参见3.1); ——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参见4.3.1和4.4.6); ——增加了4.5.2“合规性评价”; ——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4.3.2); ——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5.3.1)。 本标准等同采用BS 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BS OH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英文版)翻译。 本标准无意包含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引言 目前,由于有关法律更趋严格,促进良好职业健康安全实践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更多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或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b)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 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事故 accident 造成了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审核 audit 见GB/T 19000-2000中3.9.1的定义。 3.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所有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危险源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事情。 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英文中,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 3.7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ies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9 目标 objectives

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

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审计调查了解记录 1.原“审前调查情况”应改为“审计调查了解记录”。 2.审计组进行审计调查了解应在下达审计通知书三天后实 施,审计调查了解可贯穿于审计全过程中,可有多份调查了解记录。 3.首份调查了解记录的编制日期应早于审计实施方案的编 制日期。 4.审计调查了解记录应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评估被审 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以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5.时间顺序:审计委托书→审计任务书→审计通知书 →审计调查了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二、审计实施方案 1.审计的内容、重点、范围应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来确定,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强,不能千篇一律照抄工作大方案,如:“同级审”工作方案。 2.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并在审计实施时间三分之一内出具。 3.确定的事项应有对应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作支

撑,无论是否是问题都应有证据和底稿。 4.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人员应有现场实施的相关取证材料,表明其参与分工的审计工作。 三、审计证据 1.审计证据应有相应的证据附件作支撑,对重要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部分的审计取证要有相应的原始附件。 2.有2人以上共同参加取证的事项(如现金、物资监盘、外部调查取证、查勘现场等)应共同签名。 3.在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问题在代拟稿中未反映的,其相关审计证据仍应归档在档案中。 四、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日期应晚于审计取证日期。 2.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组长审核,如由组长以外的其他审计人员进行审核的,应附有审计组长出具的纸质授权委托书或在审计实施方案中进行授权说明。 3.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应含实施审计的步骤、方法;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定性法规),处理处罚意见可以不在底稿中反映。 4.审计工作底稿中发现问题应与审计报告(正式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一致。 5.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论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均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集锦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结果沟通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依照《内部审计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治理层就审计概况、依据、结论、决定或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结果沟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治理层的理解。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结果沟通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积极有效的进行沟通。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并及时反馈意见。 第七条结果沟通一般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采纳其他适当方式。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应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进行结果沟通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把结果沟通的有关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保存。 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及方法

第十条结果沟通的要紧内容包括: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审计结论; (四)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结果沟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与组织适当治理层就审计

过程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时,应注意沟通技巧,进行平等、诚恳、恰当、充分的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依照《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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