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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制度

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制度
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制度

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制度

一、培训总目标

通过各专业(ICU、急诊、手术室、助产、产科)的核心能力规范化培训,培养成熟的ICU、急诊、手术室、助产、产科专业护士,为向专科护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培训对象

1.新毕业护士:完成专科定位前有关科室的临床轮科,接受≥1年的通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后进入ICU、急诊、手术室、助产、产科等专科的新护士。

2.从其他科室调入或目前已经在上述科室从事专科工作1年以上的护士。

三、培训方式

1.培训以临床实践训练为主,集中理论培训为辅。

2.临床专业实践的培训采取一对一的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对接受培训的专业护士按照各层级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目标,对每一项培训指标及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指导。

3.专业理论知识部分的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理论培训为辅。

4.接受训练的护士半年进行一次书面的自我总结,由带教导师审阅。

四、培训时间

1.每一层级的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年,逐年递增。

2.根据接受专业培训的护士核心能力评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继续延长该层级的培训;对提前达标的可缩短培训时间。

五、培训内容

1.根据《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建设指南》、《专业护士核心能力训练手册》及各专科护理临床实践标准,结合科室收治病种、医疗水平、设备、技术服务项目、护士的基础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专科核心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2. 核心能力反映不同专业类型、不同职级、不同岗位的护士,为了确保专业性工作完成及其质量,根据护士专业性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所需能力而设

计,横向核心能力从初级责任护士(N

1、N

2

)→高级责任护士→专科护士;纵向

核心能力表示专业工作内涵和能力的结构及梯进。

六、核心能力考核评价:专业护士完成每一个职级或能级的培训后,对该护士进行核心能力考核评价,经评估达标后进入下一能级的培训。

1.理论考核

2.技能、演示与案例分析考核。

3.岗位工作时数与实际护理的案例例数,实际工作的应对能力。

七、核心能力评定与发证

专业护士必须有5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临床思维能初步运用护理及专科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及考核。还应在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相关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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