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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合理地管理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我省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在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是省属及中央在黔企事业单位以及省知识产权局认为需要资助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各市、州、地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来源:贵州省财政预算拨款。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用途包括:

(一)资助在中国大陆申请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资助向港、澳、台地区申请并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三)资助向国外申请并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四)资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地理标志的申请、登记或注册;

(五)资助发明专利实施及产业化;

(六)资助知识产权研究工作;

(七)用于专利行政执法建设和重大专利案件办理工作;

(八)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

(九)用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十)其他确需资助的知识产权事业。

第五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资助的,省知识产权局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资助的,每年4月30日前受理立项申请。

第六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资助的项目,应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列入省人民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可以提前予以资助,具体资助办法由省知识产权

局另行规定。

第七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资助的,申请人应填写相应的“贵州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和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相关费用证明等材料。

第八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资助的,应在获得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资助的,应在申请登记、受理或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第九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发明专利,其法律状态应稳定,权属无争议,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符合国家及我省的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和具有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具体资助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另行规定。

第十条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资助的,申请人应填写“贵州省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专利权属证明;

(二)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省知识产权局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资助的专利项目,如有实施许可的,应到省知识产权局备案。未备案的,不受理资助申请。

第十三条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以当年省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为限,用完为止,如有节余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四条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的年度财务决算。

第十五条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全额追回已资助款项外,并终身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申请资助的资格。

第十七条省知识产权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资助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如因此造成专项资金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黔知通[2002]75号)同时废止。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XXXX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指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 岗位分工及授权标准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规范货币资金业务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见附表1)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需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附表1 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一)审(核)批权限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需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二)审批顺序: 按附表1”中所标的顺序审批,若遇有关审批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专项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使用须经董事会通过。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二条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由于现金具有使用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置顶本办法,以供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此外,公司以外的相关人员亦不得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2.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明创造:包括新产品、新配方、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及其改进; (2)科学作品:包括科学著作、研究报告、录音制品、录像制品、摄影作品等; (3)科学发现和新实验方法; (4)计算机软件;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书;(6)科学数据:包括科学实验数据、地质资源勘探数据、大气与海洋测量数据等,以及各类项目的立项报告和总结,各类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7)植物新品种、菌种及基因; (8)______公司名称和所属单位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徽标等,以及不为公众所知的、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技术、管理、市场及资金等商业秘密。 第三条主管部门 公司______部负责公司所有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对有自主产权及有协议的科技成果具有管理、监督、实施、转化及宣传、收费等权力,具体职责包括: 1.草拟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2.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接受员工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和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的专利申请、新品种保护申请、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登记等产权确认工作; 5.负责公司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工作;6.调解、处理有关公司知识产权争议; 7.审查有关公司知识产权合同; 8.负责公司科技合同的登记、整理和归档; 9.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入账、分配及奖励和处罚等事务; 10.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事务。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公司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 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 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 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 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 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 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 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 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 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 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 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同本单位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管理原则:知识产权工作实行一级管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整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下属单位设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技术的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技术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是:研发中心、企管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的负责人。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例。 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目标的实施。 3、调查处理和解决与其他单位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制订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计划、规划。 2、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和培训。 3、办理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手续,管理本本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事宜。 4、会同单位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处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办理知识产权诉讼(或调处)事务。 5、监视国内外涉及本单位业务的知识产权动向,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特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使公司银行沉淀资金压缩至最少,各业务部门使用资金必须加强计划性。20万元以内的用款(包含20万元),业务部门应提早5天通知财务职能部门;20万元以上的用款需提早10天通知。由财务职能部门组织资金,并尽可能满足业务需求。 1、本部资金的筹集和安排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出借资金。 2、各业务部门资金均为有偿使用,资金占用利息计算办法为:由财务职能部门按各业务部门的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收票据、库存商品金额确定每天资金占用数,逐日计算利息。 二、商品购进环节资金管理 为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使购进商品适销对路,必须加强进货合同的会审制度,严格进货资金的管理。 1、各业务部门购进的商品必须签定进货合同(协议)组织进货,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生产经营、资金信用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由业务、财会、法律人员会审,对签约进货、结算等环节加强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损失。财务职能部门应加强进货资金管理,参与进货合同会签,严格按进货合同(协议)的规定付款。 2、严格控制预付款,原则上不得预付货款,对经营上确需预付货款的,必须充分了解对方信誉,在取得某种经济担保的前提下,签订进货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在一个月内能收到商品的业务,由分管经理审批;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或一个月内不能收到商品的,经会审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预付。预付款项均要落实责任人催收清帐,以确保资金安全。未签订合同或对方属初次往来单位,严格禁止预付货款。 3、进货审批程序如下: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财务管理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而企业财务管理又必须要加强对于 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这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要点所在,需要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做好资 金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货币 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 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部部长应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 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 1 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 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 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 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 "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 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 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 销时备查。 第九条: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 库存量, 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 2 万元, 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 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 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 付款,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 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 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 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集团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集团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集团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集团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集团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集团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集团(包括总部、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及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设计公司、市场资源部等负责人组成,常务副总裁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集团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集团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集团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集团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集团在法律事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法律事务部主管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四条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 2、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3、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支出必 须经过公司财务部支出。 4、公司严格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5、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财务制度 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向个人收购公司用于生产的其他物资价款

4、向公司批准的个体配件经营者采购备品备件。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7、公司批准使用备用金结算的职员的现金支出。 8、采购金额在元以下的紧急采购 9、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现金支出。 第二条库存现金的管理 1、公司总部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提出,总经理批准。 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由项目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 核,总经理批准核定。一般要根据申请部门3-5天的日常零 星开支情况,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如果项目部驻地附近没有 银行,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周。 3、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后,出纳负责严格按限额保管现金,不得超 限额保管现金。超限额保管资金,经查实后按超限额数%给 予处罚。 第三条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办理的收款凭证必须盖“现金收讫”章和 收款人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报销 人个人签字、经会计审核无误签字后,办理现金付款,并同 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第四条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月处理帐务。 第五条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经理定期检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V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版本V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以下简称为“软件服务SBU”。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着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所有软件服务SBU及各行业本部的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着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软件服务SBU或各行业本部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软件服务SBU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软件服务SBU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软件服务SBU均有权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后,软件服务SBU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商号和xx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

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 调整。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调整项目都必须符合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的 规定。 第八条对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中止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确认,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财务处冻结支出账户,并追回项目已支付的劳务费。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项目的预算经费严格实现预算内经费报账制,超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项目进行项目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 监察工作。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本章所列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仅限于项目建设需要而且列为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基本建设经费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职责 一、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经理领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如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等)处理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如表9-1所示。 表9-1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二、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师的主要职责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检索、专利申请、纠纷处理、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与相关外部机构的联系工作。其具体职责如表9-2所示。

表9-2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专利申报资料准备、专利文献检索与开发等事务性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具体职责如表9-3所示。 表9-3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下面是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有效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4.明确界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2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 3.符合公司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4.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3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拥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商业秘密、职务作品和其他智力成果及信息所产生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具体包括以下七类。 1.公司实施和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3.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规范汇编等。 4.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 5.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商标专用权。 6.单位名称权,即本公司的单位名称使用权与许可他人使用权。 7.依法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

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1X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1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压滤机滤布厂家。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政府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含有偿)、(区)、乡(镇)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 ㈠符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㈢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申请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并按

下列程序进行: ㈠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各项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㈡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滚动使用;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含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编制部门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先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政府审批。 如遇突发性事件,如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需要应急的专项资金,可简化办理程序。 第六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㈠专项资金应尽可能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细化而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名义而实为弥补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 ㈡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实施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第1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2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2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1、组织公司知识产权申报和管理工作; 2、办理本公司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手续; 3、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 产权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4、组织公司知识产权内部鉴定验收; 5、筹措和管理知识产权经费。 第3条研发中心及分子公司是公司知识产权研发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公司技术改造、科研攻关、软件研发等知识产权的挖 掘和开发; 2、负责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收集; 3、协助知识产权申报技术支持; 4、配合公司知识产权申报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3章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第4条本《办法》所称的本公司知识产权是指本公司职工在执行本公司的任务,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和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享受本公司的待遇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益。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在本职工工作中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 (含补充计划和临时计划)课题和合同计划课题,完成计划 创作任务和设计任务,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或履行其他所在岗 位职责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完成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取得 的智力劳动成果。 3、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一年内完成的与 原所在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 果。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是指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公司名称。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公司的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试验研究设备、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说明、声像材料等。 “享受本公司的待遇”是指自选课题、自筹资金、自立项目,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经过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的各种实验研究技改和技术创新成果、实验原始记录和各种数据、文件材料、图片、技术资料、实验装置与样机、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各种声像材料、程序软件、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及其他文艺作品等成果。 第5条本《办法》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权。 2、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指未申请专利但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 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和经验,如关键工艺技术参数、技术诀 窍、操作规程、消化引进的各种资料、图片和国家以及单位 保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科学技术秘密等。 3、商标、服务标记:指单位拥有注册的和尚未注册的产品商标 和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4、著作权(版权) 1、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地质图、声像材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所 规定的其他作品。 2、包括论文、专著、年鉴、辞书、教材、报刊、画册、声像作 品、美术摄影作品以及其他艺术作品和编辑作品的版权。 第4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6按本《办法》第四条,凡职务发明创造及其他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以及本公司委托他方研究、开发、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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