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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历年复试题目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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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历年复试题目及答案详解

民法1.民法和商法的关系

商法(商事法)指以商事组织和商事活动为调整对象的基本法。形式上的商法,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及海商法等单行法规。实质上的商法,则指一切有关商事的法律规范。

从实质上讲,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商法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商法的一些规则反映了商事活动领域的某些特殊性。

民法和商法的区别在于

①立法价值取向: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商法中最高的价值取向是效益。

②法律规范基础不同:民法体现出很强的伦理性道德规范,是人们理性思维的结果,一般较为稳定;

商法则属于技术性而非伦理性立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③主体范围不同:民法具有适用主体广泛性的特点,民事主体是一切社会大众;

商主体具有特定性的特点,商主体仅限于特定的商人。商人最主要的特征是他的营利性,

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唯一存在目的。

④主体地位不同: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而商主体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例如母子公司。

⑤调整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复合性。

商事法律关系严格来说均可归入财产关系的范畴,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单一性。

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商法部门,只是在学科上存在商法学。我国学者一般都主张民商合一,即商事法规是民事特别法,商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因此,我国近几年已经颁布的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以及破产法等商事法规,是民事法规的组成部分。

2.留置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留置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性质属于物权,以物的支配为内容,具

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只能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行使,不能对抗第三人

标的物的范围不同只能是动产能拒绝给付的种类则没有限制发生原因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

所保护的债权与留置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法律关

系即可,企业之间留置的则无此限

制;必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当事人之间需有对价关系存在。

效力对抗债务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债务履行请求权消灭的原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

者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

置权消灭。

只要对方的债务不履行便不会消灭。

3.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异同

补充责任不是按份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连带责任,但与一般连带责任有明显区别。

①债务范围:连带责任一般是对整体债务的连带责任,而不是对其中一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是对可分之债中部分之债承担责任。

②承担的顺序: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承担没有顺序关系。

补充责任是对侵权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之内承担责任(有顺序关系)

③发生的原因:连带责任的发生可以意定可以法定。

补充责任通常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④是否有过错不同:连带之债的存在不以过错为前提条件;补充之债是过错之债。

⑤依存的法律关系不同:补充责任存在于救济法律关系之中;连带之债则不一定。

4.先合同义务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1] 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特征:①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

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③是一种法定义务,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

④是附随义务,它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也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

⑤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5.过失抵消和损益抵消的辨析

【过失相抵原则】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过失,则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过失程度减轻直至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过失相抵并非加害人过失与受害人过失相互抵消,而是受害人的过失所致损害部分与全部损害相比从中抵消之意。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就是体现的过失相抵原则。

·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

①受害人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到损害。

②受害人必须对造成的损害或扩大的损害结果有过错;

损害的结果或扩大的结果与受害人的过错或过失有因果关系。

③受害人的行为必须是不当的行为。

【损益相抵】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其差额赔偿的债法制度。

·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

①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②受害人必须受到利益;

③损害事实和所得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尽管过失相抵与损益相抵都是为了实现公平的目的,为了损害赔偿计算上的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当事人主观事由上的考虑,也就是基于自己责任的归责原则;而后者则是基于客观事由的考虑,也就是说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的法理。

·同一事故中既存在过失相抵又有损益相抵时应先适用哪项?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同一损害中既有过失相抵又有损益相抵时,应该先适用过失相抵再进行损益相抵,只有先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后,明确加害方在损害中实际承担的份额,再进行损益相抵,才能真正体现公平。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于本案中情形而言,应该先进行损益相抵后再进行过失相抵,理由在于过失相抵是建立在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已经确定的基础之上,然后再解决损害赔偿分担的问题。

6.什么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者的关系是什么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也就是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行为能力是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它以自己的意思能力为前提,即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享有权利能力是享有行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而享有行为能力是实现权利能力的保障。

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和“能不能”的问题。前者是说有没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后者是说能不能行

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另外,两者的区别还有——

①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就享有,其精神状态在所不问。

②民事权利能力直至死亡才消灭,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由于丧失辨认能力而丧失。

7.【财团抵押】以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而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的铁路财团制度两种形式。

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为英国衡平法上的法律制度,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在

担保权实行前,有权就其标的之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及处分;担保物于浮动担保实行之时始为特定。

法国的财团抵押担保的标的物限于企业的现有财产即特定财团,抵押权的标的物于设定时已特定;在抵押权实行前,设定人就其标的财产所系的权利即受限制,不可为任意的处分。

8.侵权责任的功能有哪些,首要功能是什么

①损害补偿(compensation)

②行为矫正

③预防

④惩罚功能(有争议)

9.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㈠意思表示根据是否需要对相对人实施,分为:

①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须向相对人实施的意思表示,也叫"须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

如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承诺,债务免除、代理权授予等。

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无须向相对人实施的意思表示,也叫"无须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

如立遗嘱、捐助、抛弃所有权等。

区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在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遇到达相对人时

才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般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立即发生效力,如抛弃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也

有的在意思表示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如遗嘱行为。

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分为:

①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即须对特定相对人实施的意思表示。

该种意思表示,未对特定人表示的,不发意思表示的效果。

②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向不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例如,拍卖之喊价、悬赏广告、商

店商品的陈列出售。

10.【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间接及于被代理人。

与直接代理相比较,间接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①就代理权的产生依据而言,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是一致的,都需要有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但直接代

理的委托授权具有针对第三人的意义,它不仅明确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也使第三人清楚地了解

到这种关系。而间接代理的委托授权仅仅在于设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代理人不须将这种关系表

明给第三人,第三人也无需知道这种关系。从第三人的角度来说,他就是直接与代理人打交道,而与委托

人没有任何关系。

②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当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他是将自己置于合同

的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③代理行为的后果间接归于被代理人。所谓间接及于被代理人有两层含义:一是代理行为的后果最终是

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这一点与直接代理是相同的;二是代理后果的归属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即先由代理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一切后果,再由代理人将这些后果转移给被代理人。

④第三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被代理人不能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人也不能

直接对被代理人主张权利。

⑤间接代理一般都是以代理为营业的专门代理商,如经纪人、行纪人、承销商、居间商、拍卖商等。

11.【非消耗物】可反复使用,通过使用逐渐磨损其效用的物。如车辆、电器、服装、房屋等。

而消耗物是仅一次性有效使用就灭失或品质发生变化的物。

区分的法律意义: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如同样是借物,所借之物为消耗物时,合同的性质就是

消费借贷,借贷物交付时所有权移转,借贷人只要返还种类物即可;反之,所借之物为不可消耗物时,合同的性质就是借用合同或租赁合同,租借交付时仅移转使用权,租借人须返还原物。

12.【公共财产】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在西方国家中又称“公产”,指供公众使用或供公务使用的财产,分为国有财产和地方财产,包括国

家投资经营的各种企业和公共事业的全部财产等,为全体公民或居民的利益和由行政主体或公共法入团体掌握,由宪法和其他专门法律,如《国有财产法》、《地方自洽法》等对其调整,其中一些公共财产如土地和房屋可以转让,还有一些则禁止流通。在中国按所有制的分类,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的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集体财产。现行《宪法》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对其都不享有所有权。

13.不动产交易要件

原则:生效的法律行为 + 有处分权 + 登记。

例外: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生效的法律行为+有处分权 合同生效即设立,未登记也可对抗本村村民。 转让:合同生效即变动,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地役权的设立和转让: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取得供役地[义务地]上权利的)善意第三人。

15.【物上请求权】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包括:确认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请求权。

16.【买卖不破租赁】肇始于德国民法典,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此即所谓对抗力,即是指受让人或他物权人都附有维持原有租赁的义务,而无需另订契约。买卖不破租赁这种现象是在本质上是承租权物权化的一种表现。

①该规则主要适用于不动产,是否适用于动产存在争议。

②该规则的适用不限于买卖,还包括了一般的动产、不动产的转让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知识产权的转让等。

·例外:

①先抵后租,抵押权已登记:不适用。

②无偿借用关系。

③征用。

17.不当得利的举例,什么是因为给付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18.【物权行为

】发生物权法上之物权设定、移转、变更、消灭效果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是法律行为的

给付型 不当得利

①自始无给付目的,如非债清偿、合同不成立。 ②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如解除条件成就或者终期届满、合同被撤销、合同无效。 ③给付目的不达,如预期条件的成就而为附条件债务的履行,结果条件不成就,因而不达给付的目的。 非给付型 不当得利

基于事件:例如暴雨使得甲家的雨跳入乙家的池塘。 基于行为

①权益侵害型,如擅自用甲的肖像做广告。 ②支出费用型,如误喂养牛。 ③求偿型,如甲乙共同继承某一遗产后,甲一人支付了全部遗产的税费。

一种,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与法律行为密切相连。一般认为,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通过对古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特征和中世纪德国普通法学进行充分分析和研究后创制出来的。

按照萨维尼的论述,物权行为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原则:

①分离原则,即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该原则的意义,是将主体承担的转移标的物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一般是债法上的契约或称之为合同),与其完成物权的各种变动的行为作为两个法律行为,而不是一个法律行为;前者为原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这两个行为各自有其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因而是相分离的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依分离原则,德国民法实现了物权法与债权法及其它民法制度在法学理论上的彻底的明确的划分,物权从此有了自己独特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依据即物权合意。

②抽象原则,即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指物权行为在其效力和结果上不依赖其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原因行为的无效或撤销不能导致物的履行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也就是说物的履行的效力已经从债务关系的效力中被“抽象”出来。

19.【合意】意思表示真实自由,且意思表示一致”或“合致”;有意思主义或主观主义两种学说。

【不合意】公然的不合意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明知对契约的必要之点或者对已经表示的非必要之点欠

缺意思之合意;隐藏的不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已缔结的契约中的某一点认为已取得合意,而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达成合意。例如虚伪表示、隐藏行为。

20.关于支付租金的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

·租金支付的期限。

通常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当事人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支付期限,即可以由当事人进行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依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租金支付期限的,《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

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金的形态。租金一般以金钱形式支付,但不限于金钱形式,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实物支付。

·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的可以视为定期支付,每期租金的诉讼时效自该期租金到期之日起计算。

21.多数人侵权

22.【共同加害行为】又称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有意思联络 无意思联络 ㈠共同侵权: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 → 连带责任 ㈡教唆、帮助完全行为能力人侵权 → 连带责任 ㈠教唆、帮助无、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 → 监护人无过错:教唆、帮助人单独承担责任。 监护人有过错:共同侵权 ↓ 教、帮:连带责任。 监护人:错过相应的责任。 ㈡共同危险行为 → 连带责任。 ·构成要件:①两人均实施了足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后果; ②其中一个行为or 部分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③不能确定是谁是行为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不明) ㈢数人分别侵权,各行为单独均足以致害 → 连带责任。 ㈣数人分别侵权,各行为单独不足以致害 → 按份责任。

共同实施加害,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①共同加害行为的主体须为两人以上。

②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须具有共同过错。这种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还可以

是故意与过失的混合。但共同侵权无须共同侵权人有意思联络,这就是民法上的共同侵权与刑法上的共同

犯罪的区别。

③共同加害行为须具有关联性,即共同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指向同一侵害对象,且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损

害结果。如果两个以上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互无联系,则当然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④共同加害行为须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即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行为指向同一侵害对象,但造成的

损害互无关联时,这些加害行为也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2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

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共同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

①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具有复数性,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前提。

②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共同危险性质。所谓共同危险性,是指数人的行为都在客观上有危及他人财产

和侵害他人人身的可能。

③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人所致,但无法判明孰为真正加害人。

④在共同危险行为人中,全部行为人既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也没有意思联络;而是部分人(实际致害人)

的过失。一方面,行为人之间或由于疏忽大意,或由于过于自信而共同地疏于注意义务;另一方面,行为

人的共同过失是相对于危险的形成而言的。因共同过失使危险行为密切联系为一个整体,在实际的损害后

果发生后,法律推定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共同过失。

24.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

意思表示解释与法律行为解释和合同解释不同,他有其特殊的法律构造,其解释对象是表示行为和效

果意思而不仅仅是目的意思。

①真意解释原则,即意思主义,在解释意思表示时,要探求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不应拘泥于表示使用的词句。

②规范解释原则,即表示主义,应从受领人的角度出发,以受领人对意思表示的客观理解为确定意思表

示内容的根本依据。

我国民法应采意思主义和表示主义相结合的统一主义解释原则,即从意思表示的内在本质和特征着手,区分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和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两大类型,对前者适用真意解释原则,对后者适用规范解释原则。26.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①有无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

②抗辩的事由不同。

27.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①构成要件不同。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

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因此,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

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②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

则本人便不享有追认权,即便该无权代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的意志或利益,本人也不能否认该行为对其产生

的拘束力,必须对之承担责任,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③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之处在于本人不得享有追认权,

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

题。本人即使不追认,也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④发生无权代理,纯因行为人之过失,本人并无过失行为;而发生表见代理,本人存在过失。

⑤无权代理中,、相对人是否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不影响无权代理的成立;

而表见代理中,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确信行为人已获本人的授权,能以本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否则不能构成表见代理。

28.【追认权】是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

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

·法律特征:

①从性质上说,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

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

②从法律后果上说,追认权的行使结果是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变成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本人的

追认具有溯及力,一经追认,其效力待定的行为自始有效,使未经授权的效力待定行为与效力确定行为具

有相同的法律后果。从而使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追认的成立要件:

①行为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民事行为;②本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③被追认的行为必须具备合法性。29.【契约自由】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应根据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而不得受到国家的干涉。

内容包括:是否缔结契约的自由(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结契约的自由(对象选择的自由),订立什么

内容的契约的自由(内容的自由),以何种方式订立契约的自由(方式的自由)。

30.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民事

法律后果的行为。

①是否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它本质上是行为人设立法律关

系意图的外在表示;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

律后果。

②发生效力的原因:民事法律行为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具有设权性的特点;

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发生法律后果。

③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并不在于事实构成,而在于意思表示;

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能发生法律后果。

④是否需要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事实行为的构成则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1.商品运输中的风险负担

买卖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时,

由谁承担价金风险的问题。

·特定物、种类物均存在风险负担的问题,但种类物不存在风险负担转移的问题。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

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法院应支持。即:只要买卖物仍为种类物,(买受人)就不可能承担风险。

风险负担转移

·原则:交付主义→交付前(出卖人)承担,交付后(买受人)承担。

例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自违法约定之日起承担风险。32.特殊运输方式

㈠约定了交付地点,必须在约定的地点交付,风险才转移。

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or约定不明,动产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风

险转移。

·标的物需要运输:①约定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

②承运人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运输业者。

㈢↑+ 约定出卖人必须将标的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交给承运人,

自出卖人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风险才发生转移。

㈣出卖人依法提存,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33.什么情况下承诺构成新的要约

①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即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等的变更。

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

刑法1.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

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学术界的观点:

①必需说:只要防卫措施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即使防卫行为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不法侵害方可

能造成的损害,也不能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②基本相适应说:应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方式、强度和后果等方面加以比较,从而分析判断…

③相当说: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方式、

强度和后果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

2.【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

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

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①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

②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

③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

4.【死刑复核程序】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再次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对判处死刑缓期

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贯彻慎用死刑政策的程序保障措施,其任务是对死刑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和

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然后核准正确的死刑裁判,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裁判。

①审理对象特定,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②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③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

④核准权具有专属性,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

⑤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

⑥报请复核方式特殊,不得越级报核。

5.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

①法规竞合的一个行为,只出于一个罪过,并产生一个结果;

想象竞合犯的一个行为往往是数个罪过和数个结果。

②法规竞合是由于法律条文内容存在着包容或交叉关系;

而想象竞合是由于犯罪的事实特征,导致以行为触犯数罪罪名。

③法规竞合的一个行为,触犯的数个刑法规范之间存在着此包容彼的关系;

而想象竞合的一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的法条不存在这种关系。

④法规竞合,在竞合的数法规中,仅仅一法规可以适用其行为,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解决;

想象竞合,竞合的数法均可以适用其行为,其法律适用问题依照“从一重处断”原则来解决。

6.【刑事责任的解决】即对已产生的刑事责任给予处理,使刑事责任得以终结。

①定罪判刑;②定罪免刑,包括作出定罪判决虽免除刑罚但给予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及免除后不给任何处分。

③消灭处理方式,即由于法律规定的阻却事由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

④转移处理方式,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而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法理学1.法律规则的特征:①微观指导性②可操作性强③预测性强

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种说法是,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基本上可以等同(张文显:法理学)。过去从苏联抄来的主流法理学

认为法律规范是组成法律的基本单元,法律规范即存在所谓三要素说、两要素说的情况。

第二种说法是把两者区分开来(2005年司法考试教材)。认为以前的所谓法律规范应该是指法律规则,

三要素、两要素是针对法律规则而言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法律规则。

2.公法与私法的区别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源自古罗马,划分的标准按照最初提出公法私法划分学说的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观

点,在于法所保护的利益是国家公益还是私人利益。

其后出现的学说大致有利益说、权力说、法律关系主体说、法律关系说、强行法说、混合说。

3.司法的性质: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司法的特征:

①专属性,专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我国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②程序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活动。

③专业性,须具备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④权威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案件所作出的才判决是具有法律效

力的裁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5.司法权的被动性和消极性

·被动性:①非因当事人的请求不得启动司法程序;

②司法程序必须围绕当事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司法者不得添加或减损;

③司法程序一旦启动必须依法定程序推进,司法者不得随意加快、省减、随意拖延或中断程序。

·消极性: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最后的防线,但不是惟一的手段,通过谈判和解、调解和仲裁解决民事纠

纷应是当事人的首选方式,不到最终不要随便动用国家的司法资源去解决民间纠纷。

6.执法的特征

①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

②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

③执法活动具有单方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既是一方当事人又是执法者。

④执法行为具有主动性,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一般都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去履行职责,而不需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⑤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即执法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7.行政的特点↑

8.立法在人权保障中的功能

①实质上的保护:法律规定了法定人权的内容和范围,为人权的享有和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提供了

法定的标准。

②程序上的保护:法律规定了享有和实现人权、行政机关对人权采取保护措施、司法机关对人权案件审判

的原则程序方式方法,为人权的确定和享有、实现、保护和救济提供了有效的措施和可行的方式。

9.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区别

行政权司法权

行使权力的目的事前为社会谋取公共福利事后维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利益

行使权力的对象总体上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对象,

依法作出一般性的行政决策或处理个案。只能针对个案,

并以至少有两方的争端为前提。

行使权力的方式主动执法,主动管理和服务社会被动司法,实行事后救济原则

行使权力的独立性按行政层级系统行使职权,下级服从上级只服从法律,司法独立

12.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西方司法独立的区别

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又称“司法权独立”,是指“司法权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出来,在赋予独立的国家机构场合,进行权力分立”。概括了西方法学界关于“司法独立”的特定含义:

①独立行使司法权,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

②司法权完全独立,不受立法权、行政权的任何干预和束缚;

③法律上司法不受其他国家机关(包括总统)和任何政党的监督和管理;

④司法权行使时,不受其他任何事物和形势的牵制和影响;

⑤在审判案件中审判权完全独立。不受任何人指挥和命令的拘束;

⑥保障法官独立性,按照宪法法的规定,“所有的法官依据良心办案”,为维护司法权的独立,承认对法官特别强的地位保障和身份保障。

这六个方面,完整涵盖了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要点。

从上述特定含义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概念具有专属性特征。就是说,“司法独立”

只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专属性直接决定了对其解释的排他性,就是除了西方国家固有的解释,其他解释都是不能成立的。

而我国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司法独立”的概念是根据一些国家三权分立的政体提出来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权力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如果实现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就要改变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②如果实行西方国家“独立行使司法权,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就要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③如果实现西方国家“司法权完全独立,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任何干预和束缚”,就要把我国的司法权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完全分割、对立起来,并使司法优位于立法和行政。

④如果实现西方国家“保障法官独立性,按照宪法法的规定,‘所有的法官依据良心办案’,为维护司法权的独立,承认对法官特别强的地位保障和身份保障”,就要把“法官身份”突出到不适当的地位。14.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体现的司法审判原则

①司法审查原则

②宪法司法化

15.应有权利、法定权利、现有权利的含义↓

16.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官造法的区别

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为求得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充分有效地发挥自己主观能动作用,独立、正确地处理各类案件的一种权力。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正当合理。判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正当合理性,以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为标准。

关于法官是否可以利用自由裁量权造法的观点,外国学者支持者占多数。美国社会法学派大法官卡多佐以其多年的律师与法官经验得出了经典的命题:“司法过程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发现法律,而是创造法律;所有的怀疑和担忧,希望和畏惧都是心灵努力的组成部分,是死亡的折磨和诞生的煎熬的组成部分,在这里面,一些曾经为自己时代服务过的原则死亡了,而一些新的原则诞生了。”

诚然,法律体系是一张疏密有间的网,会有疏漏的地方,而且法律的步伐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时我们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具备将这张网变得“疏而不漏”的功效,法官的自由裁量也不等同于“法官造法”。我国学者梁慧星教授认为:“它不是真正的立法,充其量可以说是立法的尝试”。

首先,“法官造法”存在权力欠缺;

其次,“法官造法”有碍于法律的尊严;

最后,“法官造法”缺失生存温床。尽管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法律的漏洞也逐渐显现。但在现实中,法律的漏洞不需要由“法官造法”来弥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存在着很多的法律基本原则、规则,比如诚信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等。在法律条文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这些基本原则。这就使“法官造法”丧失了温床。

事实上,“法官造法”是指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形成的判例法,即便如此,他们也不称为“造法”。与此相对应,大陆法系国家也均不承认法官有造法的权力,而且判例法也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

17.普通法和衡平法之分虽然是普通法法系各国的一个共同传统,但主要是在英国形成和发展的。

普通法一般专指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它是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其基本原则有二:

①遵循先例原则: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拘束力,相似案件相似处理。

②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程序的价值要大于实体权利的价值。

普通法发展到14世纪末,其局限性日益明显,即法律程序太粗陋和程式化、可适用的法律不完善、错案纠正困难重重等。为克服普通法的局限性,在普通法之外由熟悉普通法及其救济办法的大法官通过对申诉案件的审判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复杂、特殊的法律规则。

普通法和衡平法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衡平追随法律”,衡平法本身就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兴起发展,为了填补普通法的不足而加以补充和修改的法律。

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两种法律分别由普通法院和衡平法法院实施。

②普通法法法院管辖范围较广,衡平法管辖案件范围较窄。

③普通法法院实行严格的令状制和诉讼形式,而衡平法法院的程序较为灵活。

④普通法法院实行陪审制,而衡平法法院不实行陪审,而重书面审查。

18.立法法上规定的我国的立法体制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基本上属于集权为主结合分权的模式,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即“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结构体系。

“一元”是指依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一体化的立法体系。“两级”是指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立法体制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等级。

㈠中央一级㈡地方一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

(3)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1)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2)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20.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区别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事实行为】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①法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果。

事实行为仅仅取决于法律规定,当事人实施行为并不具有追求某种法律效果的意图;或者说,这种意图

的有无并不影响法律效果的发生,而只要符合一定的规定便能产生法律效果。

②法律行为只能产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却能同时产生法律效果和事实效果。

③法律行为产生的基础是设定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行为与履行义务的行为相分离,但分离只是针对“分

步进行”而言,法律行为并不能离开事实行为而单独起作用,因为法律行为不发生事实效果,它所设定的

权利义务只能通过事实行为才能得到切实的履行。

④从事实构成来看,事实行为必须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如此才能体现其客观性和法定性的特征。

事实行为的各构成要件有机联系,不相独立,惟有符合全部法律规定的行为才构成这一类的事实行为。

⑤法律行为的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在内容上并不一致;

事实行为的主观意思与客观活动在内容上则是概括一致的,一致才能构成相应的行为。

21.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2.辨析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

①法的移植反映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横向关系,而法的继承在反映不同法律的纵向关系或先后关系。

法的移植是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法的借鉴和吸收;继承则体现两张法律制度之间即新法对旧法的借鉴和吸收。

②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而继承的对象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

③从借鉴的内容来看,移植是把某一法律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即法的内容和形式一并引入;而继承既可以

一并,也可以分开吸收。

23.法律实施的路径: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

Ps法的运行=立法→实施→实现

其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25.【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又称“律令体系”,是与罗马法系、英美法系并列的法系之一。

以周礼、法家、唐律为母法发展起来的东亚法律体系,以法家思想为理论基础,以礼法结合、德主刑

辅为基本特征,重视家族关系、君臣关系的法律调整,重视民间纠纷的调处解决。中华法系包括古代的中

国法、朝鲜法、日本法、琉球法、安南法、暹逻法等。

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法制发展与改革形成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性

质的法律体系,是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26.【社会主义民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对立物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经过革命斗争并通过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而实现的,是社会主

义国家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

其具体内容有:一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管理国家事务,有权

对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各级干部实行监督。二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三是在政

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各族人民都平等地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并享有法律的、物质的保证。四是遵

守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的纪律和法制。五是

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同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资产阶级民主有本质区别,同无政府主义也有

本质区别。六是要求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有必要的分工,但都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相互协调地进

行工作,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七是社会主义民主是群众自我教育的重要方法。

27.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

28.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看法

29.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㈠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从公民的权利来看:①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②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从公民的义务来看,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㈡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的关系具体要求是:

①从国家方面看,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其他权利。

②从公民方面看,我国公民应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

③从公民与国家双方来看,都应坚持以下三原则,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

相统一、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㈢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

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31.基本人权的分类

⑴从地位和价值来看:

【基本人权】在人权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具有母体性、稳定性和排他性的能够派生出其他人权的人权形

式,也称为母人权、母体性人权、原始人权。

衡量一项权利是否是基本人权の标准:

①是否具有基本性(对人而言具有不可分离、不可转让的价值)

②是否具有稳定性(被公认为人类所共同需要的长期不变的甚至是恒定的人权)

③是否具有派生性(派生出其他一些子人权)

④是否居于法律体系的核心,成为一国法律体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

本书认为,基本人权仅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两项。

【非基本人权】与基本人权相对应、由基本人权派生出的具体人权形式。

特征:①具体性②多为部门法尤其是普通法所规定③可司法性十分明显

⑵从作用方式来看:

【消极人权】(第一代人权)仅凭主体自身的存在和活动即可享有和实现,而无须向对方即义务人积极作为便可实现的人权。其基本特征:

①被动性:只需要政府消极不作为和被动不侵犯即可实现。

②传统性:它是从传统人权的角度来对人权进行的一种归纳。

③政治性:从内容上将,它主要指一些政治性权利,当然也包括一些公民的人身权利。

【积极人权】(第二代人权)不仅需要权利的相对方消极不侵犯,更需要相对方积极作为,履行特定义务付出相应的代价方能实现的人权,它的基本特征是:

①主动性:要求公共权力的执行者积极作为。

②综合性:既需要人权的相对方消极地不侵犯,更要求相对方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帮助,履行金钱

或财物的肌肤义务方能实现这一人权。

③经济性:从内容上讲,主要是具有经济内容的人权,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④现代性:是近代人权观向现代人权观转变的历史产物。

【社会连带权】(第三代人权)全体社会成员分工与合作才能实现的人权,是积极人权和消极人权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种新型人权,主要指环境权、发展权、和平权等。其连带性表现为:

①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同时采取消极不作为和积极作为两种行为方式才能实现。

②国际社会各成员国相互协调、采取共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相互履行义务才能实现的人权。

⑶从存在形式上看:

【应然人权】人应当享有的一切人权,是从人权的价值目标来揭示人权的内涵与外延,探讨人权的范围

和广度,它包括了所有的人权形式,既有基本人权也有非基本人权。

应然人权的根据就是人本身的存在即人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也就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

方面来揭示人权存在的价值与范围,寻求人权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法定人权】是人权法定化的具体表现,即为现行的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认可的人权形式。它具有:

①规范性:具有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②强制性:借助法律的强力来强制实施人权,人权一旦遭到侵犯,便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③可操作性:人权法为人权的实施提供了一整套有效的程序。

人权的法定化是人权发展的一条必然规律。

【实有人权】亦称为实在人权,是指主体在现实中实际上可以享有和消费的人权。实有人权和应然人权、法定人权相比,在终极意义上更为必要、更合价值,它既是衡量一个社会人权保障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志,同时也是人权法律所要追求的最为现实的价值。

·三者的相互关系:

①应有人权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绝大多数可以进入到法定人权的领域,而且越来越多地转化为实有人权。

②应有人权离不开法定人权。没有立法上的确认、执法上的保护和司法上的救济,人权无法实现。

③相互区别:

第一,范围不同:应有人权外延最大;法定人权也不一定就是实有人权。

第二,实施机制不同:应有权利在转化为法律权利以前,靠道德的非强制性方式来实施,而法定人权则依靠暴力来保障。

第三,实现程度不一样:从实有人权到法定人权再到应有人权,是呈递减趋势的。

33.法律与人权

34.人权的普遍性和相对性

35.人权与法治

37.法治和宪政的关系

38.人权VS公民权

⑴联系:在通常意义上,人权和公民权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同称谓,因此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即所谓“人权的本质即公民权”。

⑵区别:

①人权是指人之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它既包括法律化的权利,也包括非法律化的权利,如道德权利等;公民权仅指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范围比人权要小;

②人权是针对神权提出来的;

公民权是针对“自然权利”提出来的。因此,公民权在时序上比人权要晚,它是人权发展的产物;

③人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和不断被公民权利化的趋势;

公民权的内容也随着人权内容的不断法律化而呈扩大的趋势;

④在国内法上,人权与公民权通常交叠使用;但在国际法上,常用人权的概念,而很少用公民权概念。

39.实证主义法学派:以奥斯丁(英)为代表后来又发展为

40.【权利】特定主体拥有某物或从事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对这种资格,其他人有尊重、容忍乃至于积极作为的义务。

·特点:

①恒定性:一旦某种特定的权利被人们所公认,它就不能够轻易地被推翻。

②说理性:权利是一种以理性论证为基础的有关资格和正当性的概念,不管权利的来源是什么,这种来源必须通过理性的方式加以陈述,而不能是模糊的规定,权利的最终落实必须是清楚的。

③排他性:权利的主体必须是唯一的,虽然权利可以共用,但共有人构成的是一个统一的主体。

【权力】一般而言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

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

·权利与权力の关系

权利与权力同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①权力来源于权利。

②权力服务权利。

③权利制约权力,权力来源于权利,也独立于权利。

41.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主体要件:具有一定法律资格的法律主体。

②主观要件:行为主体在行为活动中的精神状态与行为意识。

③客观要件: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包括三个方面:外在的行动;行为方式;行为结果。

④客体要件:法律行为所针对的对象

42.如何完善农民的权利

43.法学的实证分析方法: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

44.法律与秩序

45.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区别和联系

46.法的效力位阶:亦称法的效力等级,是指在一国法的体系中因制定的国家机关地位不同而形成的法在效力上的等级差别。这种效力等级的形成同该国立法体制有直接关系,立法的国家机关地位越高,其制

定的法的效力等级就越高。

47.法律冲突的解决之道

·一般原则:

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③新法优于旧法。

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特殊情形:

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全人常)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决定在该地方适

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人常)裁决。

③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全人常)裁决。

宪法01.宪法制定主体、制定机关和起草机构的区别

【制宪机关】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具体负责宪法的制定。

制宪机关宪法起草机关

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

一般是常设机关临时性的机关,起草任务结束后便解散。

有权批准通过宪法无权批准宪法。

一般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

一般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

的民意基础

·我国:从宪政原理和实践中可以认定,制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宪权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最高体现,自然由全国人大行使;

②全国人大行使组织国家权力行使的职权,国家具体权力的组织以制宪权为基础。

③从宪政实践看,在我国,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是统一的。

二、制宪机关与制宪权主体

【制宪权主体】在根本上享有制宪权的人或组织。

制宪权主体是制宪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因素。近代以来,在主权在民思想的指导下,人们一般都认为国民才能享有制宪权。国民作为制宪权主体,表明了制宪权的来源与权力的享有主体。但并不代表全体国民都直接参与制宪过程,具体形式制宪权。

02.选举权平等原则的例外

①选举法规定,除直辖市以外,县以上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就是说,城乡选民选票的价值是不相等的:城市每一选民所投选票的价值等于农村选民票价的四倍,或农村选票的价值只是城市选票价值的四分之一。实行这种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城市对农村的领导、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的领导,如邓小平在1953年所作的《关于选举法(草案)的说明》中所解释的:“这些在选举上不同比例的规定,就某种方面来说,是不完全平等的,但是只有这样规定,才能真实地反映我国的现实生活,才能使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有与其地位相当的代表”。也就是说,作为一种不平等的代表方式,现在有其合理性,但终究要为完全平等的选举制所取代。

②选举法对少数民族与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规定了不同的人口比例:在“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一项原则,选举法还规定了许多具体措施,如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大中“至少应有代表一人”。这种民族间选票价值的不平等规定是非常合理的,在宪法中,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规定在第4条中,是我国宪政制度的一项根本原则,其地位高于选举制度中的平等要求,在其他国家的选举制度中也有类似的设计。

03.人格尊严权的内容

人格尊严即一般人格权究竟是怎样一种权利,应当进行说明。在法律上,具体的人格权是多种多样的,如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信用权、人身自由权等等。在这些具体人格权之上,有一个抽象的人格权,就是一般人格权。这就是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在一般人格权的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中,其核心和基本内容,就是人格尊严。因此说,法律规定了人格尊严,实际上就等于规定了一般人格权。

04.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划,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政治、经济、民族状况以及地理历史条件,将国家的领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便进行管理的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①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②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③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④同时,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我国目前有四个直辖市、五个自治区、二十三个省、二个特别行政区。

05.简述半总统制半议会制,以法国为例

06.法国宪法委员会的职权

07.分析委员会制,以瑞士为例

08.选举当选的确认和另行选举的规定

09.我国宪法关于逮捕公民的规定

10.【宪法诉讼】公民认为宪法赋予其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构及其公职人员侵害时,该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最终救济,法院依据宪法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制度。在中国,广义的宪法实施除了宪

法执行、宪法适用、宪法遵守外,还包括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障,简称宪法监督和宪法保障。其中,宪

法适用、宪法监督和宪法保障关系密切,但含义和内容不尽一致,理论上和实践中很容易混淆,有必要加

以区分。

11.全国人大的完善

12.中国的立法程序

13.依宪治国的含义

14.中央和地方的立法冲突

15.宪法修改与宪法稳定的关系

16.宪法制定和宪法解释的联系

17.网络言论自由

18.新闻自由的限制

19.宪法解释的主体

20.西方学者和中国学者对于“宪政”不同的理解

21.德国魏玛宪法的意义

①宣布德国国家结构形式仍然采用联邦制,由18个邦组成。在联邦与各邦权限的划分上,赋予联邦中央

极大权限,并规定各邦的宪法、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法律相抵触。

②规定国家管理实行共和制度,共和国依照资产阶级分权原则组织政府。宪法赋予总统广泛权力。

③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了全面、详尽得规定。宪法第二篇以相当大的篇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宣

布德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废除因出生和阶级带来的不平等待遇。

④宪法还对社会经济生活专门作了规定,因此,有“经济宪法”之称。

第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工作权利和经济权利;

第二,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国家垄断的发展相一致,宪法不再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是

根据“社会化”原则,规定了对私有制的限制。

第三,根据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宪法规定了“劳动会议制度”和“经济会议制度”魏玛宪法

22.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23.多数代表制和按比例代表制的区别

多数代表制的特点是,在一个选区内获得选票最多的政党候选人即独占这个选区的全部议席。多数代

表制可在小选区和大选区使用。

比例代表制是使各党所得的议席与其所得的选票成正比的计票方式。小党如得到一名议席所需选票,

便可选出一名议员。这种制度只能在大选区制实行。比例代表制首先由法国在18世纪提出。这种制度使体

制内政党过多,容易造成议会危机和政局不稳,许多国家已不再采用。

24.良宪的标准:价值中立、权力制约、结构合理、程序正当。

25.宪法的基本范畴

①宪法与宪政④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②主权与人权⑤国家权力和国家机构

③国体与政体

26.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条件

①依法行使:维护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兼顾国家和民族地方利益;

②全面行使原则③

27.民族自治区的立法性质

关于自治立法权的性质,有行政权说和立法权说两种。

行政权说源自于德国,因为德国法上将地方自治等同于自治行政。德国学说认为,在乡镇市的层次,

并不存在三权分立。乡镇市议会并非Parlement意义上的议会,毋宁是为了形成主要意志的合议制行政委

员会或主干行政委员会。但多数学者认为,自治立法权究竟是行政权还是立法权,应当从行政权与立法权

的本质区别上加以理解。

立法权拥有两项行政权所无的特征:直接的民主正当性和特殊的议事程序。

首先,就地方自治而言,其不仅意味着团体自治(是指在国家领土内,另有地域团体,其具备独立于

国家的法律人格,可依自己的意思与目的,由本身的机关,自行处理地方公共事务),也意味着住民自治。

住民自治要求由地方的住民,依自主意思处理地方行政事务。团体自治可以说是出于自由主义的精神,追

求免于国家干涉的自由;而住民自治是本于民主主义的原理,强调人民的自我实践。

其次,从地方自治立法的程序来看,根据我国《立法法》第68条第1款,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参

照法律的制定程序。再次,即使从地方政府规章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享有立法权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过去那种固守“三权分立”,将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截然分立的做法并不符合当下的事实。

因此,笔者认为,将地方立法权定位为行政权是不妥当的。

28.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原则

美:运用分区制衡原则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分权与制衡的关系极为明确、具体。

英:立法权胜过行政权,下议院胜过上议院,立法权是三权的重点,并建立以议会为重心的责任内阁制。

法:通过加强总统的权力,削弱议会的权力,从而把分权与制衡的重心由立法转移到行政,并建立起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体制。

法制史01.封建社会的起源

02.五刑的起源和发展

0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

府选用官吏的依据。是针对察举-征辟制选举权流失的弊病,而采取的选举改革。其目的就是要将选举权收

回中央,便于皇帝控制,重新建立士人与朝廷官僚制的正常关系,以逐步削弱地方化的倾向。05.【军机处】清代官署名。亦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

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十年(1732),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设军机

大臣、军机章京等,均为兼职。

07.古代典卖制度

08.凌迟的起源和发展

09.【马锡五审判】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

审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

10.立继和命继:宋

11.【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

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六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

牛或马来拉。

武大数字测图作业答案

1、解释下列名词:总地球椭球、参考地球椭球、垂线偏差、大地水准面差距。 答:总地球椭圆:与全球范围内的大地水准面最佳拟合。 参考椭圆:于某个区域的大地水准面最佳拟合。 垂线偏差:地面一点对大地水准面的垂线和对地球椭球面的法线夹角。 大地水准面差距:地球椭圆与大地水准面的距离。 2、地面测量要素有哪些?测量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三要素:角度、距离、高差。 三原则: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复测复算,步步检核。 3、什么叫测量坐标系?坐标方位角是如何定义的?它与数学坐标系中的方位角有何不同?答:为了确定地面点的空间位置而建立的参考系叫做测量坐标系。 由直线一段的坐标方位角起,顺时针方向至该直线的水平角度成为该直线的坐标方位角。 它与数学上所说的方位角的不同点在于,后者是以水平面上横轴起,逆时针转过的角度。 4、试写出坐标正反算公式。 答:由于在同一高斯平面直角坐标系内各点处坐标北方向均是平行的,所以一条直线的正反坐标方位角相差180°,即α12=α21±180° 5、何谓大地水准面?它在测量工作中有何作用? 答:与平静的平均海水面相重合,并延伸通过陆地而形成的封闭曲面称为大地水准面。 它是测量外业所依据的基准面。 6、测量工作中常用哪几种坐标系?它们是如何定义的? 答:①大地坐标系:地面上的一点的空间位置可用大地坐标(B,L,H)表示。大地坐标系是以参考椭球面作为基准面,以起始子午面和赤道面作为在椭球面上确定某一点投影位置的两个参考面。L表示大地经度,B表示纬度,H表示大地高。 ②空间直角坐标系:以椭球体中心O为原点,起始子午面与赤道面交线为X轴,赤道面上与X轴正交的方向为Y轴,椭球体的旋转轴为Z轴,构成右手直角坐标系0-XYZ,在该坐标系中,P点的点位置用OP在这三个坐标轴上的投影X、Y、Z表示。 ③平面直角坐标系:以纵轴为X轴,表示南北方向,向北为正;横轴为Y轴,表示东西方向,向东为正;象限顺序依顺时针方向排列。 7、测量工作中采用的平面直角坐标系与数学中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有何不同之处?画图说明。答:测绘工作中以极坐标表示点位置时其角度值是以北方向为准按顺时针方向计算,而数学中则从横轴起按逆时针方向计算。如图所示。

《社会学概论》模拟考试(一)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严复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一书译作( B) A.《原强》B.《群学肄言》C.《社会学原理》D.《原富》 2、下列的社会学家,主张冲突理论的是( B) A.齐美尔B.达伦多夫C.韦伯D.孔德 3、一个群体和社会文化的外部表现为( C) A.符号B.规范C.礼俗D.价值 4、个人参加社会生活的基本群体是(D ) A.偶发群体B.社会类属C.次属群体D.首属群体 5、下列属于服务组织的是(A) A.博物馆B.图书馆C.俱乐部D.医院 6、职业流动的主流是( A) A.水平流动B.向下流动C.向上流动D.其它 7、社会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D ) A.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B.心理的需要C.生理的需要D.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8、社会控制首先是对什么的制约(A ) A.社会成员心理B.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C.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D.文化规范 9、人类有史以来最后一种家庭形式是(D) A.偶婚制家庭B.伙婚制家庭C.普那路亚家庭D.专偶制家庭 10、提出“X”理论与“Y”理论的是(D ) A.巴纳德B.涂尔干C.科塞D.麦克雷戈 11、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是(A ) A.文化元素B.文化集丛C.文化模式D.礼仪 12、社会学的科学方法论是( C) A.实证主义B.非实证主义C.历史唯物主义D.历史唯心主义 13、孔德关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理论是(C ) A.社会动力学B.社会静力学C.社会进化论D.社会发展论 14、个人社会化的特点是(A ) A.主动性B.自觉性C.互动性D.强制性 15、作为社会和文化的缩影,是个人生活的基本社会环境的是(B ) A.工作单位B.家庭C.社区D.大众传播 16、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社会关系的首要问题是( C) A.利益B.需求C.生产D.阶级 17、人类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是( B) A.社区B.群体C.家庭D.法律 18、组织的核心是(B ) A.组织的目标B.权力的划分C.组织的结构D.组织的功能 19、社区的首要功能是(A ) A.经济生活B.社会化C.社会控制D.社会参与 20、社会群体存在的本质反映是(B ) A.生产关系B.社会关系C.组织D.人的本质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社会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社会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2015年1月劳动社会学试卷 课程代码 00294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典劳动社会学理论中的管理学派代表梅耶认为,工人是【 B 】 A 经济人B社会人 C 理性人D自然人 2、劳动社会结构中能够反映劳动社会现状的是【 A 】 A劳动者的性别结构 B 劳动者的年龄结构 C劳动者的职业结构D劳动者的产业结构 3、通过考察人们的努力行为与其所得的最终奖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以选择合适的行为达 到最终的奖励目标的士气激励理论是【 C 】 A需要理论B公平理论 C期望理论D双因素理论 4、劳动者的自我控制是通过什么机制来实现的?【 B 】 A生理机制B心理机制 C神经机制D思想机制 5劳动者社会化过程中为未来工作中的真实角色做准备的阶段是【 A 】A预期社会化B基础社会化 C继续社会化D初始社会化 6、金斯伯格的职业发展理论中不包括的阶段是【 B 】 A幻想期B规划期 C尝试期D现实期

7、最常见的职业发展道路是【 B 】 A自学成才的道路B立足本职的道路 C转换职业的道路D自主创业的道路 8、社会分层的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是【 A 】 A达伦道夫B涂尔干 C怀特D萨拉尼 9、组织的必要构成要素是【 D 】 A组织文化B管理体素 C组织成员D组织环境 10、下列不属于非正式组织的特点的是【 C 】 A有较强的凝聚力B规模小,结构松散 C明确的组织目标和整体性D满足成员的心理需要 11、国际上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是【 A 】 A三方协调机制B民主协商机制 C少数服从多数机制D工会谈判 12、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或劳动者组织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支付的基本现金报酬是 【 C 】 A绩效报酬B激励报酬 C基础报酬D社会福利 13、劳动政策的目标是【 C 】 A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B维护公平、公正 C促进劳动关系的合作D促进经济发展 14、企业待定权利争议一般发生在【 A 】

全国高等教育2019年10月社会学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3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揭示出为什么是这个面不是其他现象能在当时发挥特定作用,是一种C A.归纳分析 B.功能分析 C.历史分析 D.演绎分析 2.马克思?韦伯为了避免德国人文学派和历史学派的个体化和特殊化的研究方法,提出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工具,即B A.社会行动类型 B.理想类型 C.理解社会学 D.社会事实 3.达伦多夫的社会学理论是C A.符号冲突论 B.功能冲突论 C.辩证冲突论 D.理解冲突论 4.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来自于B A.奥地利 B.英国 C.德国 D.法国 5.1903年,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翻译为《群学肆言》并出版的是A A.严复 B.康有为 C.谭同 D.章太炎 6.借用中医学的术语“五脏六腑”比喻社会学建设的学者是A A.费孝通 B.孙本文 C.吴文藻 D.言心哲 7.在社会学的研究功能中,那些为了解和掌握发了什么事什么情况而进行的探索性研究属于D A.预测性功能 B.解释性功能 C.规范性功能 D.描述性功能 8.田野调查指的是D A.问卷调查 B.抽样调查 C.社会实验 D.实地研究 9.社会学研究的一般程序有B A.两个阶段 B.三个阶段 C.四个阶段 D.五个阶段 10.在社会领域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和机会的社会体制和运行机制,称为C A.社会结构 B.社会管理 C.社会建设 D.社会治理 11.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是B A.文化细胞 B.文化特质 C.文化集丛 D.文化模式 12.个人所带有的一种由上代为下代提供的、有利于人类从事社会活动的特殊遗传素质,是指社会化的A A.生物因素 B.环境因素 C.文化因素 D.技术因素 13.根据角色规范化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角色划分为A A.规定性角色与开放性角色 B.功利性角色与表现性角色 C.群体角色与个人角色 D.先赋角色与自致角色 14.农村中的左邻右舍帮助乡里将病危老人送往山外医院救治,属于C A.契约式合作 B.制度化的传统合作 C.自发性合作 D.指导性合作 15.个人空间理论的提出者是D A.米德 B.托马斯 C.库利 D.霍尔 16.以个人进出该社会网络的难易程度的不同来区分社会网络的形态可以分D A.稳固形态和松散形态 B.互利形态和互补形态 C.强势形态和弱势形态 D.封闭形态和开放形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社会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15年1月劳动社会学试卷 课程代码 00294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典劳动社会学理论中的管理学派代表梅耶认为,工人是【 B 】 A 经济人B社会人 D 自然人 C 理性人 2、劳动社会结构中能够反映劳动社会现状的是【 A 】 A劳动者的性别结构 B 劳动者的年龄结构 D劳动者的职业结构劳动者的产业结构C3、通过考察人们的努力行为与其所得的最终奖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以选择合适的行为达到最终的奖励目标的士气激励理论是【 C 】 A需要理论B公平理论 D 双因素理论C期望理论 4、劳动者的自我控制是通过什么机制来实现的?【 B 】 A生理机制B心理机制 D 思想机制C神经机制 5劳动者社会化过程中为未来工作中的真实角色做准备的阶段是【 A 】 A预期社会化B基础社会化 D C继续社会化初始社会化 6、金斯伯格的职业发展理论中不包括的阶段是【 B 】 A幻想期B规划期 D 现实期尝试期C 7、最常见的职业发展道路是【 B 】 A自学成才的道路B立足本职的道路 D 自主创业的道路转换职业的道路C 8、社会分层的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是【A 】 A达伦道夫B涂尔干 D 萨拉尼C怀特 9、组织的必要构成要素是【 D 】 A组织文化B管理体素 D组织环境组织成员C 】C 、下列不属于非正式组织的特点的是【10. A有较强的凝聚力B规模小,结构松散 D满足成员的心理需要C明确的组织目标和整体性 11、国际上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是【 A 】 A三方协调机制B民主协商机制 D工会谈判C 少数服从多数机制 12、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或劳动者组织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支付的基本现金报酬是【C 】A绩效报酬B激励报酬 C基础报酬D社会福利 13、劳动政策的目标是【 C 】 A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B维护公平、公正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数字测图实习报告

课程编号:20151024117 课程性质:必修 数字测图实习 数字测图实习报告 学院:测绘学院 专业:测绘工程 地点:咸安实习基地 班级: 2014级03班 组号: 03组 姓名:张岩 学号: 2014301610386 教师:贾剑钢 徐进军 2015年11月08日至 2015年11月27日

目录 一、实习目的及意义 (3) 二、实习内容及技术要求 (3) 三、数字地形图测绘基本原理 (6) 四、数字地图测绘过程 (6) 五、参考资料 (12) 六、附录 (13) (1)全站仪的检验报告 (2)实习技术设计报告 (3)实习原始数据 (4)实习心得(手写版)

2015-11-8至2015-11-27我们测绘工程专业学生在湖北科技学院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数字化测图实习。 一、实习目的及意义 通过这次实习,使我们熟练地掌握了由控制到碎步再到内业成图的全部流程,逐渐领悟到了日后测绘学习以及实践中的基本理论与窍门,可以说是一次 贴近实战的大练兵,在风风雨雨的半个月里,逐步具备了测绘工作者的技能, 展现了武测学子的昂扬向上精神风貌。 实习让我们对《数字测图》这门课程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加 深我们对数字化测图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提高我们实际操作的能力。本次实习培养了我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以及实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 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吃苦耐劳,同时还要团结协作,相互 配合,共同完成好小组的实习任务。从各方面锻炼自己,为以后的测量工作打 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内容及技术要求 1.实习的具体内容如下: 1、数字地图测绘 (1)练习和掌握全站仪的使用方法; (2)每组测绘一幅1:500的数字地图; (3)熟悉和掌握南方CASS地形测图软件编辑地形图的基本方法; (4)完成各自小组的控制网布设; 2、实习的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数字化测图的基本过程和基本方法。 (2)掌握并熟练全站仪的使用。 (3)掌握使用数字成图软件(南方CASS)进行数字地图编绘的方法。 2.根据实习指导书及老师的要求,有以下相关技术要求数据:

武大复试题目

武汉大学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题目汇总 鸣谢:感谢我武汉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学们对汇总工作的大力支持。第一部分:专业课面试题目(约110题) 遗嘱继承与遗赠人的联系与区别 什么叫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论犯罪主体 何银花:九品中正制 抢劫罪 洗钱罪本人的七种犯罪的后续行为为什么不算洗钱罪? 法人的构成要件。追问:现代民法领域有人说企业法人不需要必须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你怎么看? 论九刑 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简述元典章 亲亲得相首匿 简述《大诰》 论英美法系特征 论牵连犯 什么是间接代理 论什么是非消耗物 简述善意取得 论犯罪过失 论首要分子 论法律要素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论罪状 论公共财产 简述北齐律 不动产交易要件 立继与命继 简述无因管理 三出七不去 代位继承再谈谈其与转继承的区别 谈一下汉代的立法指导思想 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条件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论赌博罪 论述诉讼时效的中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宪法的基本范畴 论自首 法学:简述法律要素

论组织卖淫罪 论述《法经》 物上请求权 预告登记 共同危险行为 亲亲尊尊 宋刑统 什么叫人身安全保障义务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法律规定前一个是“汤刑”后换成什么是法治原则社区矫正 昏墨贼杀 要约的撤销撤回 唐五刑 三司推事 论良宪的标准 论正当防卫 简述不安抗辩权 重婚罪 网络言论自由 简述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的区别 墨刑 论宪法修改与宪法稳定的关系 论犯罪客体 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 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什么是债的抵消 论教唆犯 论刑法的体系与结构 宋代重法地法 论累犯 论中国古代的秋审制度 论放火罪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债务担保有哪几种方式 论死刑 汉代主要的法律形式。 上清 论缓刑 什么是相邻关系 民族自治区的立法性质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论犯罪对象 遗产的范围。

2018.10社会学概论历年真题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社会学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034)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顼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孔德对科学的分类中,科学的最高层次是 A.天文学B.数学C.物理学D.社会学 2.结构功能论兴起于20世纪 A.20年代 B.30年代C.40年代D.50年代 3.交换理论的建立者是 A.霍曼斯B.科塞C.达伦多夫D.帕森斯 4.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来自于 A.奥地利B.英国C.德国D.法国 5.在社会学传入中国之时,翻译出版了日本女子大学社会学教授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的是 A.谭嗣同B.康有为C.严复D.章太炎 6.在费孝通提出的“五脏六腑”说中,属于“五脏”的是

A.学术会议B.学会组织 C.社会学课程D.研究方法 7.在社会学的研究功能中,对影响社会事实发生、变化的主客观因素,从其因果联系上加以说明的过程被称为 A.预测性功能B.解释性功能 C.规范性功能 D.描述性功能 8.一种以某个社会单位或案例为一个整体,进行详细考察的方法被称为 A.访谈法B.观察法C.个案研究D.典型调查 9.属于定性方法的是 A.实地研究 B.问卷调查C.实验方法D.统计调查 10.社会诸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被称为 A.人口结构 B.社区结构 C.环境结构 D.社会结构 11.异质文化在传播、接触中出现的互相排斥的倾向和状态被称为 A.文化采借B.文化互斥C.文化冲突 D.文化排斥 12.重新社会化也称为 A.再社会化B.继续社会化 C.二级社会化D.文化反哺 13.达到社会化目标的根本途径是 A.知识积累B.社会实践C.观察学习D.角色扮演 14.某公司几个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属于 A.契约式合作B.制度化的传统合作 C.自发性合作D.指导性合作 15.在霍尔提出的四种不同的个人空间中,距离最长的是 A.亲密距离B.个人距离 C.社会距离D.公众距离 16.以个人在社会网络中获得的利益来区分,社会网络的形态可以分为 A.稳固形态和松散形态B.互利形态和互补形态 C.利己形态和利他形态D.封闭形态和开放形态 17.一对夫妇没有子女并且自愿终生不育的家庭,属于

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94《劳动社会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12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社会学试卷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94) 重要提示: 1、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调查者了解情况或者征询意见的方法称为( C ) A文献调查法B抽样调查法C问卷调查法D社会调查法 2、认为雇主与劳工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而集体协商制度是最公正、最有效率的解决工作冲突的方法,它将公共 场所中的冲突制度化,并强调劳工必须展开集体行动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该学派是(C ) A法团主义B新放任主义C新集体主义D新马克思主义 3、广义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 D ) A企业和劳动者B企业、劳动者和国家 C企业、劳动者和市场D企业、劳动者、市场和国家 4、能反映劳动社会的现状的劳动社会结构是( A ) A劳动力的性别结构B劳动者的年龄结构C劳动的职业结构D劳动的产业结构 5、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常用以衡量劳动者态度的总和指标是( D ) A社会地位满意度B收入满意度C环境满意度D工作满意度 6、古典组织理论形成于( A ) A 20世纪30年代 B. Z0世纪40年代 C 20世纪50年代D世纪60年代 7、劳动者行为中最主要的社会行为是( A ) A劳动性行为B非劳动性行为C劳动者群体行为D正式行为 8、最早提出职业生涯的概念的是( C ) A萨柏B霍尔C沙特烈D金斯博格 9、假设在劳动者甲面前有A.B两项职业,^对该劳动者来说,职业A的效价是50,职业B的效价是40,但他认为获得A的职业概率为0.5,小于获得职业B的0.8职业概率,按照佛隆的择业动机理论,他将倾向( B ) A选择职业A B选择职业B C选择职业A或职业B D两者都不选 10、职业生涯管理中最核心的是( C ) A员工自我评价B组织对员工的评价C制定员工发展计划D职业培训与指导1l、按照职业技术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复试资料

电子信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3-10 教学管理办公室浏览次数: )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绍东 副组长:杨少清李松蔡红涛 纪律监督:汪志良尹三炎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录取原则: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复试和录取。 “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属于定向就业,由学校统一划线,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三、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数、复试人数:(见表一) 说明1、招生计划人数包括推免生和参加夏令营活动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线的优秀营员,根据政策可直接录取,免复试。 2、参加夏令营活动初试成绩未达到我院复试线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达到所报专业国家线的,可获得复试资格。 3、下表中可以调进的专业可以接收少量校内外调剂生源。其中校外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上本专业复试分数线;校内调剂生源须双上线,即初试成绩须上调进和调出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双证研究生班参考国家线单独划线。复试前,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政策前提下,可以接收其他专业报考学生转志愿,转志愿学生须达到双证研究生班分数线(待定国家线)、符合双证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知晓简章中相关条款。 5、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分类复试。综合复试比例不超过130%。

00034《社会学概论》历年试题第04章答案版

一、单项选择题 [201304单选]12.“生物人”通过社会文化教化,获得人的社会性,获得社会生活资格的过程,被称为(B)4-95 A.正向社会化 B.基本社会化 C.再社会化 D.继续社会化[201304单选]13.库利认为,自我作为一种社会产物,它的出现有(B)4-97 A.两个阶段 B.三个阶段C.四个阶段 D.五个阶段[201307单选]12.根据角色规范化的程度,可以将社会角色划分为(B)4-104 A.先赋角色与自致角色 B.规定性角色与开放性角色 C.目的性角色与过程性角色 D.功利性角色与表现性角色 [201404单选]11.再社会化也称(D)4-96 A.二级社会化 B.文化反哺 C.继续社会化 D.重新社会化 [201404单选]12.在社会化的相关理论中,科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分为(B)4-97 A.两种水平四个阶段 B.三种水平六个阶段 C.四种水平八个阶段 D.五种水平十个阶段 [201404单选]13.社会角色的扮演一般要经历的过程是(C)4-105 A.角色领悟→角色期待→角色实践 B.角色领悟→角色实践→角色期待 C.角色期待→角色领悟→角色实践 D.角色实践→角色领悟→角色期待 二、多项选择题 [201307多选]32.社会化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ABCDE)4-95 A.生活技能社会化 B.政治社会化 C.价值观念社会化 D.行为社会化 E.角色社会化三、名词解释题 [201307名词解释]37.社会化4-94 答: 是社会对个人的文化教化和个人对社会主动选择与能动调适的统一过程。 四、简答题 [201304简答]42.简述实现社会化目标的根本途径。4-102 答: (1)社会实践是实现知识内化与积累,达到社会化目标的根本途径。(1分)(2)社会实践通常包括生产活动、科学实验、社会斗争和人际交往等形式。(1分) (3)个人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社会化,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观察学习;(1分)二是角色扮演;(1分)三是知识积累。(1分) 五、论述题 [201307论述]46.论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4-108 答: (1)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为人的社会化提出的最高目标。(1分)(2)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一切属性的全面发展。(1分)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是指单个人的发展,而是指全社会的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1分)人的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应当是自由的。(1分)在整个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1分) (3)人的全面发展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发展、完整发展、和谐发展和自由发展。(1分)具体阐述。(2分) (4)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开始产生的一种美好向往。(1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1分)

《劳动社会学》历年真题和答案

201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社会学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劳动社会学这个名称最早正式出现在(C)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奥地利 2.古典劳动社会学理论中的管理学派代表梅耶认为工人是(A) A.社会人 B.经济人 C.理性人 D.自然人 3.市场经济主体间最主要的劳动关系是(B) A.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B.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C.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D.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4.激励理论中的Y理论所采用的人性假设是(B) A.经济人假设 B.自我实现型人假设 C.理性人假设 D.社会人假设 5.既是劳动社会学研究的主体,又是形成劳动领域中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本因素的是(A) A.劳动者 B.劳动力 C.劳动 D.劳动行为 6.产生劳动者先进的价值观念的物质基础是(A) A.先进的生产力 B.先进的生产关系 C.优越的生活条件 D.先进的生产技术 7.劳动者行为中最主要的社会行为是(A) A.劳动性行为 B.非劳动性行为 C.劳动者群体行为 D.正式行为 8.最早提出职业生涯概念的是(C) A.萨柏 B.霍尔 C.沙特烈 D.金斯博格 9.按照人格特征与职业因素匹配理论,胆汁质的人适合从事(D) A.社交、文艺性、多样性、要求反应敏捷且均衡的工作 B.有条不絮、刻板平静、耐受性较高的工作 C.持久细致的工作,如技术员、检查员 D.反应迅速、动作有力、应急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如节目主持人、演讲者 10.职业生涯管理中最核心的是(C) A.员工自我评价 B.组织对员工的评价 C.制定员工发展计划 D.职业培训与指导 11.近年来,第三产业得到了突飞猛进式的发展,就业结构变动很大,下列描述有误的是(B) A.劳动力由传统工业部门流向新兴工业部门 B.绝大多数的劳动力由资本密集型企业流向劳动密集型企业 C.劳动力由劳动力生存率低的部门流向劳动力生存率高的部门 D.劳动力由供应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的物质部门流向享受资料的部门 12.冲突理论的产生是有一定原因的,它根植于(C)A.马克思主义 B.保守主义 C.激进主义 D.自由主义 13.涂尔干对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分层理论做了明晰的阐述的著作是(B)A.《地位解体和阶级》 B.《社会分工论》C.《阶级、地位群体和政党》 D.《社会合作论》14.下列不属于组织文化范畴的是(C) A.共同意识 B.职业道德 C.个人观念 D.行为规范 15.政府在对其社会事业实施分类改革时,其首要问题是(A)A.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 B.改革目标明确化C.改革力度要大 D.改革要彻底16.从广义上讲,下列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是(B)A.劳动力的使用关系 B.劳务关系 C.劳动服务关系 D.劳动管理关系17.下列不属于工会的基本性质的是(D)A.群众性 B.阶级性C.社会性 D.盈利性18.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的经济依据是

全国2015年10自学考试00034《社会学概论》历年真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34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答案请私信我或者百度搜自考一点通 一、单顶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孔德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两个核心概念是 A. 社会和自然 B.秩序和进步 C.结构和稳定 D.发展和变迁 2.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来自 A.法国 B.美国 C.德国 D.英国 3. 刘易斯·A·科塞的代表著作是 A.《社会行动的结构》 B.《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 C.《冲突的社会功能》 D.《工业社会的阶级和阶级矛盾》 4.法兰克福学派所主张的理论道路是 A.社会批判理论 B.激进主义理论 C.社会有机体理论 D.后现代主义理论 5.《区隔》一书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学家 A.米歇尔。福柯 B.尤尔根·哈贝马斯 C. 皮埃尔·布迪厄 D. 艾尔弗雷德·舒茨 6.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以某个社会单位或案例为一个整体,进行详细考察的方法是 A. 个案研究 B.文献法 C.实验法 D.统计调查 7. 定性分析资料整理的三个步骤是 A.审查、分类和汇总 B. 汇总、分类和审查 C.审查、汇总和分类 D.分类、审查和汇总 8.人口的双重属性是 A.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 B.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C. 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 D.结构属性和过程属性 9.从文化传播开始的两种文化之间互相沟通、采借、冲突与融合的过程称为 A. 文化整合 B.文化交流 C.文化合作 D.文化结构 10.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地区、某一群体特有的文化被称为 A.附属文化 B.边缘文化 C.副文化 D. 亚文化

2004_2015年劳动社会学自学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社会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94) 重要提示: 1、本试卷共3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抛开社会制度的层面来讲,劳动的社会关系是指______之间的关系。 A.企业与市场 B.企业与劳动者 C.市场与劳动者 D.企业与政府 2、劳动的经济条件保护主要体现为劳动者的 A.劳动收入的保护 B.最低工资收入的保护 C.物质条件的改善 D.素质的提高 3、期望理论表达公式M=VXE中,E所代表的是 A.效价 B.期望值 C.报酬 D.能动性 4、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和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是 A.高效率 B.高质量 C.高智力 D.高技术 5、影响劳动者劳动决策的最重要的因素是 A.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B.闲暇时间的多少 C.劳动环境的好坏 D.劳动的社会地位 6、在1959年首次提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业互择理论的学者是 A.约翰,霍兰德 B.佛隆 C.格林豪斯 D.萨柏 7、按照职业技术划分,我国的职业可以分为九类,下列不属于 ...这九类的是 A.经理与行政人员 B.文员 C.学生 D.非技术人员 8、达伦道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特定的 A.社会单位 B.社会成员 C.社会组织 D.社会结构 9、传统的劳动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动组织基本上是 A.生产关系的概念 B.生产资源的概念 C. 生产力的概念 D. 生产环境的概念 10、下列论点不属于 ...霍桑实验得出的结论是’ A.职工是“经济人” B.领导要关注企业员工的社会需要 C.职工是“社会人” D.企业是由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构成的 11、随着企业改制的推进,中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基本全面建立,初步形成的市场就业机 制是 A.自主择业 B.以中介机构为主 C.定向分配 D.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

2017年武汉大学金融学初试+复试考研经验分享

2017年武汉大学金融学初试+复试考研经验分享 考研复试结束的那刻并没有想象的那种轻松,不用疯了似的每天背专业政治英语,一下子感觉好空好空。本打算初试结束后来写经验贴,一直各种理由拖到复试结束,当学院通知挂出录取名单的那一刻,也没有自已做梦都在想的开心,感觉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出录取名单那天,好多人都发来问候,大家替我高兴,很感谢他们,谢谢他们一路以来的精神鼓励。可能大家觉得自己这样一个普通二本的孩子在大学最后的日子里,能读武汉大学,学金融专业,还能在大学拿到那些优秀,大学不会有遗憾,可能有人羡慕,但是当自己真正得到一切的同时,却没有那种特别的欣喜,一路走来“享受的”过程最美,那些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还是一路朝着目标奋斗的日子,特别感谢那些陪我一路走来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战友”,一个人的考研路注定是孤独的,但是有大家的陪伴永远都没有后悔,命运或许会和你开一时的玩笑,但是梦想终会实现,不管结果如何,祝福你们。 依稀记得,初试前一周,天没亮为了节约时间都不去食堂吃早饭,直接去教室的路上买3个包子自带一杯牛奶就是自己的早餐,记得那天早上,天没亮,可能我们买早点的时间总是那么特别,买的东西总是那么固定,阿姨认识我们了,后来问为什么每天都来这么早,那时最骄傲的一句话是“没几天了,过完这几天再不买了”,如今想起当时说这话的心里的抱怨高兴期待都觉得搞笑。无论初试前还是复试前,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再累也就这几天考完了一定要睡个3天3夜弥补所有的瞌睡,但是结束后发现自己居然也会睡不着,反正我不是那种担心的睡不着,经历后再回想,那些还重要吗?真不重要了,珍惜当下,好好加油。 考研以来很多东西总是要牺牲的,不管多么想要,但是想到一年后能拿到那张通知书什么也就不重要了,该放下的还是要放下。自己这一路牺牲的不只是休息时间,这个不算啥,重要的是好多想做的事情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都默默忍下了,考研真的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能忍受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心只有学习,耽误学习影响复习心情的事情坚决要忍,要放弃。当一切都结束后会发现当初的牺牲真的也算不了什么。为了考研大学走的就是另类路线什么都比别人快半个节拍,专业课程基本都是预修,最映像深刻的是大二那会儿一周课表被自己排的一点不剩,后来大三基本没课,大四完全没课,就为考研准备着,其实感觉当初有点没这么大必要,适当建议大四上有几门课反而能调节下复习心情,不至于每天关在教室上自习,真的很痛苦,为了放松下自己甚至大四没节体育课都到,考前一周的班会也没缺,考前一月的实习还去了一天。 不到最后一刻没有放弃的理由,这是我喜欢的一句话,而事实也如此。考前各种正面的鼓励,“反面的”鼓励都会被我化作前进的动力,有人鼓励我好好加油,甚至有人在我面前说过“要是我都考不上,那是天理不容”,听到这话心里自然高兴但是更多的是担心;有人说我目标太高好大学好专业,估计考不上,考不上就二战,其实听到别人对自己没信心,心里有点烦,但是毕竟以前的失利让其他人不放心自己也很正常,但是不管如何,用实习考上才是对别人最好的证明对自己最好的交待。感谢那些一直鼓励我的人,谢谢你们,也感谢那些考完都在替我担心的人,也谢谢你们。分数出来的那天我也怀疑过自己莫非这次真的要遭殃了,政治67,英语61,数学136,专业119,总分383,考完核对过答案,感觉自己不会是这样的成绩,对于武汉大学金融学前几年65的英语线,385,390的分数线,自己一度处于焦虑的状态,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天天关注着论坛的动

2014年1月劳动社会学历年真题00294

2014年1月劳动社会学历年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抛开社会制度的层面来讲,劳动的社会关系是指______之间的关系。 A.企业与市场B.企业与劳动者C.市场与劳动者D.企业与政府 2、劳动的经济条件保护主要体现为劳动者的() A.劳动收入的保护B.最低工资收入的保护C.物质条件的改善D.素质的提高 3、期望理论表达公式M=VXE中,E所代表的是()A.效价B.期望值C.报酬D.能动性 4、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和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是()A.高效率B.高质量C.高智力D.高技术 5、影响劳动者劳动决策的最重要的因素是() A.劳动者的收入水平B.闲暇时间的多少C.劳动环境的好坏D.劳动的社会地位 6、在1959年首次提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业互择理论的学者是() A.约翰,霍兰德B.佛隆C.格林豪斯D.萨柏 7、按照职业技术划分,我国的职业可以分为九类,下列不属于这九类的是() A.经理与行政人员B.文员C.学生D.非技术人员 8、达伦道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特定的()A.社会单位B.社会成员C.社会组织D.社会结构 9、传统的劳动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动组织基本上是() A.生产关系的概念B.生产资源的概念 C.生产力的概念 D.生产环境的概念 10、下列论点不属于霍桑实验得出的结论是() A.职工是“经济人”B.领导要关注企业员工的社会需要C.职工是“社会人” D.企业是由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构成的 11、随着企业改制的推进,中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基本全面建立,初步形成的市场就业机制是() A.自主择业B.以中介机构为主C.定向分配D.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 12、在薪酬体系中,下列属于经济报酬的是() A.员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等B.员工获得的满足感C.员工获得的成就感D.良好的工作氛围 13、在我国,企业集体争议的劳动者一方的争议当事人人数要求是() A.任意B.2个以上C.3个以上D.4个以上 14、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而提出异议属于() A.劳动争议的主体 B.劳动争议的内容C.劳动争议的原因D.劳动争议的客体 15、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是()A.财政补贴B.失业保险费C.基金利息D.其他资金 16、下列不属于社会保险的是()A.养老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7、家庭钟点工所属的就业类型是()A.弹性就业B.阶段性就业C.非正规就业D.不充分就业 18、不充分就业人员的标准之一是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标准时间的一半f即不到() A.25小时B.20小时C.18小时D.10小时 19、出现童工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A.法治意识淡薄B.贫富差距的扩大C.监管部门监督不力D.缺乏重视 20、下列不属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是()A.儿童B.老年人C.残疾人D.下岗职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古典劳动社会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管理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泰勒B.梅耶C.迪尔凯姆D.威廉·配第E.马克斯·韦伯 22、下列属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的有() A.速度比较快B.达到的水平比较高C.空间分布不平衡 D.老龄化趋势进程日趋显著E.老龄化趋势尚不显著

全国2016年4月自考真题社会学概论试题与答案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 2016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034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 , 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 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 , 用 2B 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 , 用橡皮擦干净后 , 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 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 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 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的代表作之一是 A. 《社会学研究》 B. 《社会静力学》 C. 《资本论》 D. 《自杀论》 2. 马克斯韦伯为了避免德国人文学派和历史学派的个体化和特殊化的研究方法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工具即 A. 科层制 B.社会行动 C.理想类型 D.理解社会学 答题纸的提出了 3.科塞提出的冲突理论是 A. 功能冲突论 B.结构冲突论 C.辩证冲突论 D.唯物冲突论 4.艾尔弗雷德舒茨的代表著作之一是 A. 《现代性的后果》 B. 《社会世界的现象学》 C. 《规训与惩罚》 D. 《疯癫与文明》 5.我国首次提出社会学之名的学者是 A. 章太炎 B. 谭嗣同 C.严复 D.康有为 6.社会学这门社会科学主要研究 A. 个人与群体的关系 B. 社会与自然的关系 C. 政治与文化的关系 D.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7.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根据一定的研究假设在有控制的条件下通过观察记录和分析以发现或证实变量间或社会现象间因果关系的方法是 A. 文献法 B.问卷调查 C.实验法 D.实地研究 8.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是 A. 文化特质 B.文化集丛 C.文化规范 D.文化模式 9.异质文化在传播接触中出现的相互排斥的倾向和状态被称为 A. 文化震惊 B.文化矛盾 C.文化杂交 D.文化冲突 10. 各种不同的文化模式是不能评价和比较的每一种文化模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观点来自于 A. 文化边缘主义 B. 文化相对主义 C. 文化中心主义 D.文化绝对主义 这种 11.文化反哺又称为 A. 继续社会化 B.再社会化 C.反向社会化 D.重新社会化 12. 个人所带有的一种由上代为下代提供的有利于人类从事社会活动的特殊遗传素质是指社会化的 A. 生物因素 B.环境因素 C.文化因素 D.技术因素

劳动社会学试卷及答案

厂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社会学试卷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94) 重要提示: 1、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 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古典劳动社会学理论中的管理学派代表梅耶更强调工人是( A ) A.社会人 B经济人 C理性的人 D自然人 2、从研究对象中抽取少数个人或小型团体作为样本个体进行详细调查的方法称为( B ) A问卷调查法 B个案调查法 C参与调查法 D实地调查法 3.市场经济主体间最主要的劳动关系是( B ) A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B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C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D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4、霍桑实验表明,提高工效的决定因素是( A ) A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B生产条件 C产品需求 D工作环境 5、常被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用作衡量劳动者态度的总和指标是( D ) A社会地位满意度 B收人满意度 C环境满意度 D工作满意度 6、将劳动者行为分为劳动性行为和非劳动性行为的依据是( B ) A劳动者行为的组织特征角度 B劳动考行为与生产劳动过程有无直接联系 C劳动行为的个体角度 D劳动行为的结果表现 7、影响劳动者劳动决策的最重要因素是( A ) A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B闲暇时间的多少 C、劳动环境的好坏 D劳动的社会地位 8、职业生涯的概念最初的提出者是 ( C ) A萨柏 B.霍尔 C沙特烈 D金斯博格 9、按照人格特征与职业因素匹配理论,胆汁质的人适合从事( D ) A做社交、文艺性、多样性、要求反应敏捷且均衡的工作 B有条不紊、刻板平静、耐受性较高的工作 C 持久细致的工作,如技术员、检查员 D反应迅速、动作有力、应急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如节目主持人、演讲者 10、企业资源合理配置的首要问题是 ( C ) A加强管理与监督 B吸收精英人才 C加强职业生涯管理 D控制运营成本 11、近年来,第三产业得到了突飞猛进式的发展,就业结构变动很大,下列描述有误的是( B ) A劳动力由传通工业都门流向新兴工业部门 B绝大多数的劳动力由资本密集型企业流向劳动密集型企业 C 劳动力由劳动生产率低的部门流向劳动生产率高的部门 D劳动力由供应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的物质部门流向享受资料的部门 12、冲突理论的产生是有一定原因的,它是在剖析哪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 A ) A马克思主义 B 保守主义 C激进主义 D自由主义 13、涂尔干在哪部著作中对其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分层理论做了明晰阐述?( B ) A《地位解体和阶级》 B《社会分工论》 C《阶级、地位群体和政党》 D《分层的一些原则》 l4、下列各项不属于非正式组织特点的是 ( C ) A有较强的凝聚力 B规模小,结构松散 C明确的组织目标和整体性 D满足成员心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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