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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出品】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良心出品】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良心出品】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北京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接到贵公司法务函后,公司对贵公司提出的使用盗版SB系列软件产品(XX软件)的情况高度重视,立即对使用盗版软件一事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公司电脑有安装使用盗版XX软件。对于盗版,我公司是非常抵制和反对的。同时,我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全公司所有的工作电脑进行了防止使用盗版软件的防范和处理,反对盗版,支持正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1、立即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严令各部门员工对有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贵公司盗版软件的工作电脑进行卸载和清理,进行自查自纠,对曾经使用过或正在使用XX盗版软件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2、安排公司IT工程师对全公司工作电脑进行排查,并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彻底杜绝日后有员工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的XX软件。

3、严令保安人员对带入公司的私人电脑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告公司领导。

4、公司以前允许外部电脑使用公司网络,现规定禁止外部电脑使用公司网络,确因工作关系需要使用公司网络的,必须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安排IT 工程师对接入公司网络的私人电脑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安装和使用盗版的XX软件,方可使用公司网络。

5、对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讲解使用盗版软件的危害和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6、鉴于贵公司的XX软件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我公司很希望与贵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我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贵公司的正版软件进行了解,若有机会,我公司将优先考虑使用贵公司正版软件。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反对盗版,支持正版,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我们期望,与贵公司一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企业,促进软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法务部年度工作总结

法务部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法律部门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完成公司各项法律工作任务,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公司涉讼案件工作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工作。20 xx年度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完成情况及20 xx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争创驰名商标工作。 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公司领导一向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公司领导的积极争取下,我公司“瑞泽”商标被大连市政府列为20 xx年度申报国 家驰名商标之一。此项工作也成为我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大连市工商局的指导和要求,在近两年不断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又历经四个月时间准备相关数字资料、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包括认定申请材料、企业情况介绍、分子公司情况、主要产品介绍、质量管理情况、三年的国内国际销售材料、三年的财务数字及纳税证明、三年的广告宣传材料、客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情况、商标寓意和注册情况、商标使用和印刷材料、商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侵权材料、企业获奖材料、行业推荐材料、政府推荐材料及其它相关工作。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得到公 司市场部、项目部、财务部、销售部、外贸、质检、行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500 页的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

正在进行中,计划20 xx年同市工商局经 办领导协调好此项工作,争取在20 xx年能够得到认定。 二、做好各案件诉讼阶段的法律事务工作。第一,清理拖欠 货款案件,由于近几年业务人员在外签订合同和业务往来的履行协议过程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处理业务的能力,避免了大量拖欠问题的发生。但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贸易风险无时不在,个别欠款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共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欠款客户5 户,涉案金额40 多万元,按照法院的诉讼程序做好起诉、送达、调查、开庭、执行等各阶段的证锯搜集、提供、应诉、协助等项工作。 第二,劳动争议案件,一是刘恩宽劳动争议案,10 月份开庭,20xx年1月14日在市中院开庭,现尚未判决;二是十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双方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又有23 名职工到法院起诉,诉讼理由是要求给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我们积极准备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已于1 月16 日和17 日开庭。第三,农民药害索赔案件,建三江农垦法庭审理的田归农药害案件,诉 讼标的为12 万余元,经我们的大量工作,经法院两审已做出终 审判决,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我公司取得了胜诉, 避免了经济损失。20XX年,继续做好对诉讼和执行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及时提供,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公司非诉讼法律工作,为公司经济发展服务。 第一,做好打假维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部分农药厂家不正当竞争、侵犯名

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关于使用盗版XX软件法务函的回复 北京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接到贵公司法务函后,公司对贵公司提出的使用盗版SB系列软件产品(XX软件)的情况高度重视,立即对使用盗版软件一事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公司电脑有安装使用盗版XX软件。对于盗版,我公司是非常抵制和反对的。同时,我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全公司所有的工作电脑进行了防止使用盗版软件的防范和处理,反对盗版,支持正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1、立即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严令各部门员工对有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贵公司盗版软件的工作电脑进行卸载和清理,进行自查自纠,对曾经使用过或正在使用XX盗版软件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2、安排公司IT工程师对全公司工作电脑进行排查,并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彻底杜绝日后有员工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的XX软件。 3、严令保安人员对带入公司的私人电脑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告公司领导。 4、公司以前允许外部电脑使用公司网络,现规定禁止外部电脑使用公司网络,确因工作关系需要使用公司网络的,必须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安排IT 工程师对接入公司网络的私人电脑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安装和使用盗版的XX软件,方可使用公司网络。 5、对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讲解使用盗版软件的危害和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6、鉴于贵公司的XX软件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我公司很希望与贵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我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贵公司的正版软件进行了解,若有机会,我公司将优先考虑使用贵公司正版软件。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反对盗版,支持正版,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我们期望,与贵公司一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企业,促进软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责任分析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责任分析 总第51期文/杨国胜、林晓静发表,[版权]文章 最近一段时间里不少企业都有此遭遇:突然收到某软件公司的律师函,主张企业正使用某款软件未经授权许可,构成侵权。要求该企业停止使用或补正授权,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引发一个诸多企业关注的问题,即作为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使用未经授权(盗版)的软件是否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以商业使用为目的的使用,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为《著作权法》、《软件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我国当前的立法例中,计算机软件被视为作品,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软件保护条例》被视为著作权法的特别法。对最终用户的未经授权而商业使用软件行为进行定性,涉及到主体“最终用户”的界定和“使用”行为的界定两个方面。广义而言,所谓“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是指所有对计算机软件进行最终消费的人,即以自己运行使用为目的的用户,既包括以商业使用为目的的用户,也包括非商业使用目的的用户,当然,不包括将自己所持有的他人享有版权的软件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的用户。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是目 前司法实践中追究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其将“使用”明确限定于“商业使用”,这被认为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计算机软件合理使用范围的扩大,即将“非商业性”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解释为不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从而为私人家庭、非营业性办公场所购买与使用“盗版”软件提供了免责保护。因此,在当前司法环境下,讨论以商业使用为目的的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更具实践意义,本文的讨论对象也限于此。 不同于一般的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兼具作品性和功能性,作为最终用户,无疑更注重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性使用,而从著作权法原理而言,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关键是对其作品性中复制权的保护,因此仅对复制性使用进行规则。实践中,最终用户要实现软件的使用目的,必需经过“装机”和“运行”两个环节。“装机”原理是将软件源程序复制到计算机内,“运行”则是通过调用复制在计算机内的软件程序,将该软件作品再现于使用者的面前。因此,软件最终用户在实现软件功能性使用目的时无法离开对该程序的复制。因此,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纳入规制范畴,正是基于该复制性使用。按前述司法解释,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是依《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定性。后两者规范的都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擅自复制作品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作为软件的最终用户,其未经授权而商业使用软件的行为应以擅自复制软件论处。

欧特克(Autodesk)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法务函回复函样本

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 你好,很抱歉这个时候才给你公司回复,我公司在**月***日接到贵公司的法务函之后,公司对你公司提出的使用盗版Autodesk CAD的情况高度重视,我公司对盗版是非常抵制和反对的,就盗版一事,我公司及时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排查,因我公司研发部门电脑使用的是正版中望CAD,并于2006年与之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排查过程中并没有查到公司正规电脑安装和使用盗版Autodesk软件,同时我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对公司范围内使用Autodesk的破解软件进行了防范和处理,反对盗版,维护正版,维护贵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 一、严令各部门员工对有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贵公司的盗版软件的予以卸载和清理,并给与相关处分。同时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公司网络工程管理专员对进入公司的私人用电脑进行检查,发现使用贵公司盗版软件的立即进行了卸载,并纳入日常监管。 二、对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讲解使用盗版的危害和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三、由于以前外部电脑进入公司允许使用我公司网络,现规定外部公司常驻我公司人员或公司员工禁止使用公司网络,同时制定软件使用管理规范。 四、我公司也很希望和贵公司形成合作关系,毕竟贵公司软件在行业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我公司将对贵公司相关软件进行了解,如有机会我公司将优先考虑贵公司。 以上措施如有不足之处也请贵公司给与批评和指正,我们也深为因破解软件问题给贵公司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我们也将继续维护正版,全面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公司范围内无贵公司或其他公司的盗版软件,与贵公司一起维护产品知识产权,促进软件行业的合理有序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4月11日

商标侵权法务函完整版

商标侵权法务函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致:-----------------------公司? 关于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行为的警告函? 敬启者:? ---------公司及其知识产权? 公司介绍及商标权取得简略介绍?? 严正警告?? 现我司就贵公司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我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号“----------”商标,侵犯我司商标权事宜,特函告如下:? 经过调查发现,贵司在-----------建立----------------------,其经营范围与我司--------------经营范围类似。并且,贵司已建立了所谓“---------------”全方位的网站---------------,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贵司的------------------,并且,在“-------------------”上盗用了我司------------------,其足以让公众误认为是-------------------广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商标专用权。? 贵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在其所属建筑物门头突出使用“---------------”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在此,我司郑重地向贵司声明:“---------------”是依法颁发的注册商标,任何未经我司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司规劝贵司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已经进行或者试图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就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如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七(7)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行为,我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向工商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贵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2014.8.12 国内企业如何应对CAD法务函

国内企业如何应对CAD盗版侵权法务函 关键词:cad,盗版侵权,法务函 【导言】随着中国市场国际化和加入WTO,对制造业生产发展有巨大影响的三维CAD(计算机辅助)软件正版化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焦点。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因为使用盗版软件而收到国外三维软件公司的律师法务函,律师函中措辞强硬,声称若不购买相应国外三维CAD软件正版软件将诉诸法律途径,使企业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给企业主造成不小的困扰。本文编者将通过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就如何应对对方律师法务函,整理其建议观点,为广大企业做一参考。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共同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缘何企业会收到律师法务函? 自1985年起,中国企业开始使用CAD设计软件至今已有20多年,但一套国外三维设计软件动辄上10万以上,让企业望而却步。由于大众层面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加上国外软件故意放任盗版,促使Autocad、SolidWorks、Pro/E、UG破解版在国内的泛滥横行。现在,制造业企业主们需要为之前获得的便利买单了:被处罚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近年的江苏某运动设备器材企业被美国欧特克、PTC公司联合状告使用盗版二维、三维CAD软件,被罚人民币80万元。真是应验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此过程,哪些企业尤其需要迫切解决软件正版化问题?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宋晓刚表示,2006年包括国家版权局、证监会在内的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提出如果连软件正版化都做不到的公司是不允许上市的。也就是说,上市或将要上市的企业,必须要求软件正版化,除此之外,大中型国有企业、外资(台资、港资)或合资企业、有意向发展壮大的合法企业均在此列范围内。 收到法务函≠马上罚款 当使用盗版的企业收到对方律师法务函时,应该怎么处理呢?编者咨询版权执法部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企业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收到法务函≠马上罚款。很多企业以为收到法务函就是需要马上罚款,其实收到 法务函只是提醒企业,在某段时间内需要更换正版软件,过了期限没整改才会开始罚款; 2、国外软件厂商及其代理公司均是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重要的是作为企业它 无权查访另一个企业,因此不必理会他们及其代理商的“高压”非要购买他们的软件; 3、企业在收到律师函后既不要过于紧张,也不要采取“鸵鸟政策”,把头埋在沙子 里,装作没看见。而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解决办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例如尽

(2748)法务函告-督促履约

法务函 : 我司采购贵司(供方)****(以下简称“货物”)事宜,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协商,协商中双方确定的购销事项,贵司在即将签订合同时屡屡违诺。5月18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产品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HG1905031,合同金额为**万元,双方盖章确认。5月19日贵司亦邮寄了合同原件(我司已签收);因货物价格上涨,5月23日贵司以“合同不完善”为由拒绝交付货物,并提出原合同价2480元/吨到厂价,应调整为出厂价。 合同签订生效后,我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贵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之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且构成了对合同的根本违约。我司现正式函告如下:请贵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回复我司即刻履行合同,否则我司将解除合同并采取法律途径追究贵司违约责任,届时贵公司除应支付因合同履行不能给我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将承担我司维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 鉴于双方有长期合作意向,我司特函告贵司,望慎重对待,并尽快在上述期限之内履行合同义务,以免产生诉累,给贵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至此 法函 ***有限公司 法务部电话: 2019年11月25 附: 1、贵司2019年5月18日报价单; 2、双方盖章生效采购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商标侵权法务函模板之欧阳学文创编

致:-----------------------公司 欧阳歌谷(2021.02.01) 关于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行为的警告函 敬启者: ---------公司及其知识产权 公司介绍及商标权取得简略介绍 严正警告 现我司就贵公司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我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 号“----------”商标,侵犯我司商标权事宜,特函告如下: 经过调查发现,贵司在-----------建立----------------------,其经营范围与我司--------------经营范围类似。并且,贵司已建立了所谓“---------------”全方位的网站---------------,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贵司的------------------,并且,在“-------------------”上盗用了我司------------------,其足以让公众误认为是-------------------广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商标专用权。 贵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在其所属建筑物门头突出使用“---------------”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在此,我司郑重地向贵司声明:“---------------”是依法颁发的注册商标,任何未经我司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司规劝贵司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已经进行或者试图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就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如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七(7)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行为,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商标侵权法务函终审稿)

商标侵权法务函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致:-----------------------公司 ? 关于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行为的警告函 敬启者: ---------公司及其知识产权 公司介绍及商标权取得简略介绍 严正警告 现我司就贵公司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我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号“----------”商标,侵犯我司商标权事宜,特函告如下: 经过调查发现,贵司在-----------建立----------------------,其经营范围与我司--------------经营范围类似。并且,贵司已建立了所谓“---------------”全方位的网站---------------,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贵司的------------------,并且,在“-------------------”上盗用了我司------------------,其足以让公众误认为是-------------------广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商标专用权。 贵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在其所属建筑物门头突出使用“---------------”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在此,我司郑重地向贵司声明:“---------------”是依法颁发的注册商标,任何未经我司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司规劝贵司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已经进行或者试图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就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如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七(7)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行为,我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向工商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贵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合同签订催促函[工作范文]

合同签订催促函 篇一:合同催促函 催促函 ****************公司: 本公司与贵司签订的洁净室工程合同规定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完工,但至今(20XX年7月25日)仍未能按期完成。希望贵司加紧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 现将有关合同条款重申如下: 第七条、双方责任 1、乙方若不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金额的千分之叁支付违约金,若因甲方或非人力不可抗之因素造成工程施工工期拖延,则乙方施工期限得以顺延。(乙方需于工程进行中向甲方提出展延工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展延工期)。 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不良影响,节省诉讼费用的原则,我公司真诚地希望贵司在收到此函件后,能尽快派专人进行解决。 ****************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篇二:催促函(版本)

催促履行通知函 致: 我就阁下无依约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一事作出通知如下: 你于年月日与我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NO. ),同意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将位于房(下称“该房屋”)出售给我,并约定于该物业涂销出新证后7天内,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剩余楼款在做公证当天支付,并于垫资赎契当天交吉物业。 合同签订以后,我依约向你支付了定金、首期楼款,并已垫资赎 契,现房屋已涂销抵押。你应当按照约定与我共同到公证 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但你一直拒不配合我办理,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我交房。 为保证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现我郑重通知你:请你于20XX年2 月6日早上10:00到公证处,与我一起办理全权委托公证书,并于当天交接房屋。逾期则视为违约。 特此通知! 通知人:日 篇三:催促函

软件盗版侵权主要法律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第二十八条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备注:软件安装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软件在计算机硬盘上的一种“复制或部分复制”,所以,任何自然人和单位只要安装了盗版软件,均构成盗版侵权。之前微软起诉其他公司的名义大部分都是基于其侵犯了微软对windows或office系统的软件复制、发行权。

计算机软件盗版的原因及对策

计算机软件盗版的原因及对策 第八组负责人:李德和 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叶其雄刘博威陈杰陈凯李德和杨延峰周好冲赵路明唐晓谢京京 2011年5月1日 注:李德和为演讲者及PPT制作者,刘博威为论文撰写人,陈杰为评委人,其他人为资料搜集人并作辅助工作。 计算机软件盗版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软件盗版--已成为危害国家、社会、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重大问题。它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发展,。在国家三令五申中"打击盗版,支持正版"的情况下,软件盗版仍屡禁不止。本文联系实际,通过对软件为何被盗版的研究来提出一些有效预防这种现象的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盗版现状盗版原因对策 正文:人们的生活也许因为计算机的问世而变得快捷化,高效化。但如今计算机也给人们带来一些烦恼,那就是盗版软件的猖獗,严重损害了国民形象并影响了软件行业的发展。 何为软件盗版呢?任何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软件进行复制、传播的行为,或以其它方式超出许可范围传播、销售和使用软件的行为,都是软件盗版行为。 我们来看一下近几年软件盗版的现状。 (单位:%)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近年来软件盗版率呈下降趋势,但所占的比重依旧很高,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那么为什么计算机软件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正版与盗版的巨大 的价格差(下图就能说明这 一原因)。Microsoft Windows 7(旗舰版) 产品单 用户价格3660元,盗版的却 只有几块钱甚至免费。那么 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 人力资源成本的巨 大差异是造成盗版软件和正 安装盗版的原因调查图 版软件价格上有巨大差异的 原因。美国的计算机软件人 员通常从事的具有原创性的软件开发工作,而中国的软件技术人员通常所从事的工作包括以下两项:第一就是汉化已经由美国软件人员编写出来的英文程序;第二就是破译已经开发出来软件的密码或者“后门程序”,从而为下一步软件大规模的生产做工序上的准备工作。由此可以看到正版软件和盗版软件在价格上有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同工作的不同性质而造成的,也就是说一方面是具有原创性的工作,而另一方面则是机械的,重复的劳动。在美国计算机软件的大本营“加州硅谷”,一个普通的计算机专业的员工的工资水平已经达到138,000USD,而在中国,一个类似的普通计算机专业人员已经属于社会中收入比较高的

收到autocad法务函怎么办

收到autocad法务函怎么办 作者:网站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11-26 20:31:23点击:183属于:热点新闻 autocad近期在华东区加强了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很多单位都接到了autocad的法务函,要求正版化(购买autocad软件)。那么接到这样的法务函应该怎么对待和处理呢?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给企业提供一份建议和参考: 首先,根据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就是说,一旦autocad给您单位发来了要求正版化的法务函之后,您只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掉原先安装的盗版autocad软件,就不需要承当任何的法律责任。 另外autocad给您单位发了要求正版化的法务函,表示autocad已经通过一定的渠道(比如当地的电脑公司、内部员工、官网信息等),了解到了您公司正在使用autocad的盗版软件以及使用的数量(一般在没有掌握企业实际的使用情况之前autocad是不会冒然发函的),autocad公司关注了您单位正在使用盗版,同时也给您单位发了法务函,如果您选择置之不理,那么autocad公司不一定就真的会打您的盗版(因为打盗版需要有版权局、工商局等联合来做,比较繁琐,autocad的真正目的还是希望企业能够购买使用正版软件),但是autocad 保留了进一步行动的权力,他们随时有可能联合版权局等过来查,而且现在一般都是联合微软公司一起,采取的方法是直接查封用户主机,然后看装了哪些软件,首先操作系统、然后word、excel、可能还有photoshop(也是autocad公司的)等其他价格昂贵的盗版,有一款算一款。按照市场报价(不是购买的折扣价,是市场公开报价,一般都要大比例高于市场成交价)乘以一定的系数(肯定是大于1的)来进行处罚。autocad会不定期的打击并处罚一些企业,以达到警示的效果。所以说发函,不表示一定会被查,但是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一旦被查,罚款金额不是小数目,以昆山美而光为例,仅4台电脑装盗版就被罚了11万,企业以员工私自安装,非企业行为等提起上诉,最终还是败诉,因为autocad之前已经发过法务函了,在发函之前您使用盗版可以不承当任何责任,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一旦发了法务函之后被查就只有一种结果,就是接收处罚,除非公司关门歇业不干了。如果被autocad 公司查盗版,除了罚款之外还有一个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的名誉将受到严重的损失,因为会被autocad公司以及业内其他的软件公司作为反面案例到处宣传,同时相关行业新闻会头版头条的滚动播、名誉的损失将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分析了那么多,我们给予企业用户的建议就是:1,按照autocad法务函的要求,及时正版化,购买并使用正版autocad软件,目前的价格在1万/套左右,具体成交价要看使用的站点数以及autocad不同时期的不同价格政策。2,使用其他替代性CAD软件,如中望CAD,中望CAD的功能和使用习惯基本和autocad相当,文件格式也通用。价格要比autocad 便宜很多,升级等使用成本也低很多。

盗版软件的种类和危害

盗版软件的种类和危害 盗版软件的影响 软件被盗版,会给软件开发商,消费者和经销商带来很大的伤害。软件盗版的存在,会让消费者的电脑面临病毒感染和系统的损坏。那些提供非法软件的供应商仅仅提供销售而不提供技术支持。盗版软件通常会有文件不足,使消费者不能更好地享受软件的所用功能。此外,消费者无法享受技术支持和产品升级,这是典型的盗版软件所具有的特点。 盗版软件还会使软件公司以及软件开发商失去市场利润,软件销售是大多数开发商投资的收益的一部分,为了保证软件未来的更好发展和更多的实用软件。当软件被盗版后,软件开发商失去了销售产品所来带来的利益,这阻碍了新的软件开发和软件公司的生长。从长远上来讲,这妨碍了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盗版软件的种类 1.最终用户盗版 使用一个单一的软件包在几个不同的操作系统或分布式注册其他正版软件。最终用户盗版的另一个常见的形式是破解版软件的使用。黑客软件,禁用复制保护,或者非法的密钥生成代码解锁试用版的软件注册版本创建一个破解版。 2.转售商盗版 转售商盗版发生时,不法经销商分配一个单一的软件包给多个电脑终端用户;这包括预压系统的软件没有提供原始手册及磁盘。转售商盗版也发生在经销商有意出售假冒版本软件不知情的客户。这种转售商盗版大多具有相同序号的或多个用户,缺乏一套完整的文件。 3.商标/商号侵权 侵权行为发生时,个人或经销商声称是授权或者作为一个技术人员,供应商或转售商的支持,或者是不当使用商标或商标名称。 4.BBS网络盗版 BBS网络盗版行为发生时有正版软件的电子转移。如果系统运营商和/或用户上传或下载有版权的软件和材料上或从互联网公告板或其他复制和使用没有适当的许可证。通常黑客将分发或出售黑客软件或破裂的钥匙。开发商不接受任何金钱对软件的黑客分布。这是对开发商的侵权。

法律部工作总结

法律部工作总结 篇一:法务部XX年工作总结 XX年法务部工作总结 XX年在一如既往的忙碌中又匆匆过去,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务部的 工作跟XX年相比有新的变化和提高。回顾这即将过去的一年,法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根据今年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展开全年工作,以资金安全、疑难账款的强力收回为工作核心;以疑难账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务的协助配合,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法务函的起草审核把关,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等几大方向为工作重点;对内以协助支持公司营销部、财务部、安技科、车队等部门的工作,对外以催款,商业谈判,工地走访为法务部的工作拓展,全年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法务工作全面发挥了法务部的重要作用。 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与XX年相比,法务部工作的变化和提高 1、XX年法务工作的新变化 与XX年相比,法务部工作量总体相当,但是经过XX 年法务部的精心耕

耘(XX年从对坏账死账的清算,对问题合同的处理,对新合同的把关,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推进实施等措施),XX 年法务的工作已经理顺,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新的坏账死账没有,疑难账款数目也大大减少,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的案子基本是胜诉,在法律调解中也最大的维护和争取了公司的利益。在公司内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中,已经默契娴熟,按照既定流程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简单的说,有了XX 年的工作基础,XX年法务的工作比较顺利,工作量减少的同时提高了法务的工作效率,全年成果显著 2、法务工作的提高 首先,通过已经理顺的工作流程,法务部门的工作经验也在随着时间逐步积 累和沉淀,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成绩较以往有着显而易见的提高。其次,部门的人员得到了补充和加强,人才队伍正在培养和成长起来,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法务的力量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保驾护航。最后,法务部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匆忙的工作中从来没有拖过后腿, 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认可。

企业公司的绩效工资成为克扣员工薪酬的挡箭牌

企业公司的“绩效工资”成一些克扣员工薪酬挡箭牌元旦已过,春节将至。在这段时间,工资是大家谈论较多的话题。以前,建筑行业农民工讨薪是工资问题的焦点;现在,一些“白领”也面临工资问题。不过,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不同,这些“白领”面对的是企业以“绩效”为由莫名扣发薪酬。进入2018年已经4天了,但在北京做金融业务的李晓明(化名)却丝毫没有跨年的喜悦。原因很简单,2017年的工资还没有全部拿到手。“企业因为经营问题被清算,2017年7月,我们只能离职自谋生路。由于年薪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在离职时,公司表示清算后给我们结算绩效工资和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但是直至2017年的最后一天,仍在扯皮。”李晓明(化名)说,就因为这“绩效”二字,扯皮不断,“公司甚至以我们的考勤记录为名打算拒发我们的绩效工资”。记者发现,受“绩效”困扰而被克扣薪酬的并非个案,尤其是网络主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用工形态下的劳动者,不少人都面临劳动权益保障新问题。设定绩效工资猫腻不少按照李晓明(化名)签订的劳动合同,30万元的年薪被六四分,18万元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12万元的

绩效工资在年底发放。“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初的版本并没有把12万元的绩效工资写进去,是我据理力争之后才加进去的。现在想想真是后怕,要不是当时多个心眼,现在都没处说理去。”李晓明(化名)说,即使有劳动合同在手,公司仍然花样百出,“先是拖。我们本着信任的态度一直在等待,但到2017年12月时,公司竟然以我们已经离职的员工存在迟到早退的考勤问题为由,拒绝给我们发放拖欠的绩效工资”。同时与李晓明(化名)从单位辞职另谋出路的张晶则更倒霉。在新单位,张晶被“绩效”二字“戏弄了”。张晶告诉记者,在应聘时,她与单位口头约定年薪为15万元。薪酬谈妥后,张晶从原单位辞职。到了新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将薪酬约定在每月3000元。因为已经从原单位辞职,张晶只好硬着头皮签了这份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向张晶的邮箱发了一封标题为“定薪数据”的邮 件,其中关于薪酬的描述是,“建议薪酬11.3万元,月度固定工资4238元,月度浮动工资3767元,月度提取年终奖1413元”。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又通过所谓的“绩效考核办法”扣减月度浮动工资,导致张晶每月到手的薪酬大幅缩水。面对如此

关于大学生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的社会实践调查

大学生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贾而穑 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学号130212114 指导教师张淑东 学院光电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7日

目录 一、摘要 (2) 二、前言 (2) 三、调研方案 (3) 四、数据统计与分析 (3) (1)、数据统计 (3) (2)、交叉统计 (7) A、专业与盗版软件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 (7) B、专业与盗版软件类别的交叉分析 (8) C、性别与盗版软件依赖程度的交叉分析 (9) D、性别与盗版软件类别的交叉分析 (10) 五、我国盗版软件市场的现状 (11) 六、盗版软件的危害性 (11) (1)盗版并不是“帕雷托改善”,而会使社会福利受损 (11) (2)盗版产生负的外部性 (12) (3)软件盗版给税收收入和就业带来不可弥补的亏损 (13) 六、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13) 七、参考文献 (14)

一、摘要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中国信息技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正以突飞猛进的势头发展。中国即将到来的一系列世界贸易活动中,信息技术发挥不各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际遇和挑战。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现代经济增长程度上得益于信息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我们也发现,中国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呈现出极不平衡、不和谐的局面。在硬件设备方面,国际上赫赫有名的联想、同创、恒生等品牌占据主导市场,与此对应的国内软件开发却面临着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究其原因,盗版软件市场的泛滥成为软件开发最头疼的因素,它对正版软件造成的巨大冲击。本人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随机投放问卷,并得到有效问卷63份。利用数据分析手段对已有数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关键词:盗版软件大学生消费市场依赖程度 二、前言 在信息产业化蓬勃发展的今天,盗版软件作为一个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其危害性日益严重。但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甚至把“我自豪,我用正版”改成了“我自豪,我用盗版”这一类的口号,严重地助长了盗版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地在市场上横行霸道,严重影响了正版软件市场的秩序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在2010年11月份,国家已经发出了禁止销售盗版软件的通告。如今在我们身边,软件市场秩序到底如何?打击盗版软件的行动有无成效?人们对盗版软件的看法有何改变?应该怎样面对“盗版猖獗”的现状?带着这些疑问,我们选定了此课题。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9月10日—10月10日,商业软件联盟和中国软件联盟“正义之举”反盗版奖励活动在全国范围展开。这一活动的开展,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这一话题的关注。对此,业内专家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战略管理咨询中心主任陈枫表示,我国针对软件侵权的法律模式将日趋与国际接轨,因此,企业使用盗版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于非法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再也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企业软件正版化已经备受各方重视,因为在中国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用户应用正版软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使用盗版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据统计,近年来中国软件业的规模迅速扩大,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超过40%。2006年,整个软件业销售额达4800亿元,软件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近几年来对软件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不断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根据2001年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盗版软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赋予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范围。因此,任何超出该范围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并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枫说,目前在国际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已将非法安装并商业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列为刑事犯罪,并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事实上,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脚步也一直没有停止。以我国香港为例,2004年《版权( 修订)条例》生效,条例中明确规定凡于复制服务业务过程中管有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即公司企业最终用户商业使用盗版),即属刑事罪行。新修订的《版权条例》提高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刑罚,香港法院务求执法措施能发挥实际成效,加强对违法者的阻吓作用,在过去的几年中每年都有数十起对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软件提起的刑事起诉,多名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而被判处罚金及有期徒刑。随着我国相关政策不断颁布落实、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这短短几年内我们看到,我国针对软件侵权的法律模式将日趋与国际接轨,企业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于非法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再也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事实上,我国政府也正在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刑事执法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案件。 在国家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和完善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使法律法规得以有效落实。例如,今年年初,江苏省版权局与南京市版权局合作,根据权利人投诉,对南京市7家企业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获涉嫌盗版北大方正、Windows、MS-office、AutoCAD、 SolidWorks、Pro-enginee r等多种中外软件。与此同时,湖北省版权局也查处了7家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8月,河北省泊头市某汽车模具制造公司因擅自使用没有合法授权的UGS公司的软件产品,经相关人员向商业软件联盟举报而被权利人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法院调解,该公司接受并履行与权利人的和解协议,赔偿软件权利人 70万元并采购100万元的相关正版软件。举报人也获得了相应奖励。这起民事诉讼案虽以被告与权利人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和解而告结束,但它再次给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软件正版化是大势所趋 陈枫表示,随意复制软件产品似乎是终端用户不经意间的行为,但却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在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中,最终用户盗版都像是一颗毒瘤,给行业、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必须予以铲除。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再三强调盗版的危害,但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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