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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管系统导航设备定期飞行校验前优化调整技术指导书(试行)

民航空管系统导航设备定期飞行校验前优化调整技术指导书(试行)
民航空管系统导航设备定期飞行校验前优化调整技术指导书(试行)

民航空管系统导航设备定期飞行校验前优化调整技术指导书(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方案描述了民用航空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全向信标、测距设备的定期飞行校验前的技术检查内容和优化调整方法。

2.引用标准和依据

本方案中的技术要求、规范、性能指标名词术语、条文引用了如下标准和手册: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

《飞行校验规则》

《LOC411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LOC411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GS412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GS412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VOR400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VOR400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FSD45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FSD45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FSD1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FSD1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596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596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MK-1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MK-1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NM700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NM700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NM3500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NM3500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AWA 51D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AWA 51D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AWA 52D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AWA 52D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AWA LDB101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AWA LDB101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AWA LDB102设备工作原理手册》

《AWA LDB102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

3.工具仪表

导航设备定期飞行校验前优化调整所使用的仪表参照但不限于下表执行。

4、实施过程

4.1 优化调整前设备的检查工作

4.1.1 优化调整前的设备检查应按年维护的标准进行。

4.1.2 检查并记录设备监控器相关的测量参数和发射机相关的

设置参数。

4.1.3 检查并记录发射机和监控器各板件相关测试点的波形。

4.1.4 测量发射机输出功率、信号发射频率。

4.1.5 按照《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

规范》(MH/T4003-199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

要求》(GB6364-1986)的要求对台站天线保护区和周边场地

环境进行检查。

4.1.6 对台站附属设备、供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对天线系统及其

他室外单元外观、密封情况等进行检查。

4.1.7 进行设备的外场信号测试。

4.1.8 运行时间达到十年的导航设备应按设备投产的标准及要

求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4.1.9负责实施优化调整的单位可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设备

巡检报告、设备年维护报告,参照本指导书的附件2记录

优化调整前的设备相关参数。

4.2 飞行校验报告的数据分析

4.2.1检查前次飞行校验报告中的数值是否超出本技术方案中的

参考值,并根据结果对设备进行相应优化调整。

4.2.2结合历次飞行校验报告中超出优化调整参考值的项目,分

析其具体原因。

4.2.3 相应的优化调整项目参照本技术方案中所列举的优化检

查和调整内容,优化调整方法参照各设备的技术手册。

4.2.4 制定关于改善飞行校验结果的设备优化调整方案。

4.2.5 对于前一次优化调整中的某个项目优化调整后未能达到

预期调整的效果,且经分析非设备调整原因造成的,此次

优化调整中不再针对该项目进行调整。

4.2.6 本方案中所列飞行校验项目为飞行校验前重点检查的内

容,所规定的仪表着陆系统优化调整技术参考值适用于I

类仪表着陆系统。II、III类仪表着陆系统可对照参考实施。

4.3 发射机参数设置数值分析

4.3.1 如经飞行校验后的发射机设置参数超出本技术方案中规

定的设置范围,必要时应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4.3.2 相应的优化调整项目参照本技术方案中所列举的优化检

查和调整内容,优化调整方法参照各设备的技术手册。

4.3.3 制定关于优化发射机参数设置的优化调整方案。

4.4 设备运行数值分析

4.4.1 分析一个校验周期内的设备监控器运行数值,如设备双发

射机、双监控器出现本技术方案中所列各项监控参数告警

或预警的情况,必要时应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4.4.2分析一年来设备运行情况,列出存在问题,逐一进行原因

分析和数据比对,必要时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4.4.3 相应的优化调整项目参照本技术方案中所列举的优化检

查和调整内容,优化调整方法参照各设备的技术手册。

4.4.4 制定关于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的设备优化调整方案。

4.5 进行设备优化调整

4.5.1 对上述关于改善飞行校验结果、关于优化发射机参数设

置、关于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等三类设备优化调整方案

中的调整项目进行整合,编制拟调整项目列表,明确优化

目标,制定详细的设备优化调整方案。

4.5.2 根据制定的方案,必要时在飞行校验前对设备进行优化调

整。

4.5.3 部分项目需在飞行校验期间进行调整的,需与飞行校验机

组进行必要的协调后实施。

4.6 优化调整效果分析和总结

4.6.1对优化调整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编写工作总结,整理

记录相关技术参数和数据,形成本次优化调整技术总结报

告。

4.6.2 对未能达到预期调整的效果的项目和参数进行技术分析,

查找原因和存在问题,制定后续针对性的措施,并在总结

报告中进行说明。

5、航向信标优化调整技术方案

表5-1 航向信标改善飞行校验结果调整项目表

表5-2 航向信标优化发射机参数设置调整项目表

表5-3 航向信标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调整项目表

6、下滑信标优化调整技术方案

表6-1 下滑信标改善飞行校验结果调整项目表

表6-2 下滑信标优化发射机参数设置调整项目表

表6-3 下滑信标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调整项目表

7、全向信标优化调整技术方案

表7-1 全向信标改善飞行校验结果调整项目表

表7-2 全向信标优化发射机参数设置调整项目表

7-3 全向信标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调整项目表

8、测距设备优化调整技术方案

表8-1 测距设备改善飞行校验结果调整项目表

表8-2 测距设备优化发射机参数设置调整项目表

表8-3 测距设备优化设备监控运行数值调整项目表

附件1:飞行校验项目及技术要求(摘自民航标准MH 2003-2000)附表1 -1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信标(LOC)

附表1-2仪表着陆系统下滑信标(GP)

附表1-3 全向信标(VOR)

附表1-4 测距设备(DME)

附件2:记录表格

(一)航向信标

注:航向信标的记录表以MK-10航向设备14单元双频天线系统为例,其它型号设备或天线系统可参照并另行编制记录表。

附表2-1航向发射机及监控器工作参数记录表

附表2-2航向CSB、SBO调制波形记录表

附表2-3航向CSB、SBO功率记录表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本标准所列条款作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08)中要害部位部分的扩充内容,凡未注明的引用文件,均出自该标准,并依据其最新版本执行。 2.2《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MH7008-2002) 2.3《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7946-2008) 3 总则 3.1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应能提高民航空管系统要害部位的防入侵、抗冲击能力,提高对异常事件、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处置能力,防止非法干扰事件,保障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2根据民航空管系统工作区域的对安全保卫的要求程度,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区域等级划分为三类。 3.2.1一类安全保卫区域 区域、进近、塔台管制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区域(区管中心、塔台等)。 3.2.2二类安全保卫区域

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指挥提供保障的雷达、通信、网络、气象、导航、情报设施等区域(站、台、气象楼、重要机房等)。 3.2.3三类安全保卫区域 办公楼及保管重要物品、重要凭证、现金、档案等场所。 3.3新建、改扩建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4 安全保卫区域的防范要求 4.1 一类安全保卫区域 4.1.1设置安保监控室,监控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其中塔台可视情况而定。 4.1.2设置围栏(墙),安装防攀爬设施。 4.1.3在主要进出通道配备防冲撞装置。 4.1.4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建筑物内重要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由保安监控室对闭路电视画面和报警系统进行监控。 4.1.5主要建筑物或核心工作区域安装防入侵报警系统、室内红外及微波探测报警系统、门禁系统。 4.1.6安装紧急报警按钮,且可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 4.1.7可配置电子巡更系统。 4.2二类安全保卫区域 4.2.1设置围栏(墙),安装防攀爬设施、周界报警系统,凡无人值守部位,可增加弱电防入侵设施。

空管自动化系统

1.国内研制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并带动了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发展。我国民航事业还处在初步发展的阶段,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国对空管自动化系统的需求是很必要的。国家高度重视国内空管自动化系统的研制。 空中交通管制是民用航空运输业安全和效能的中枢。空中交通管制水平对于保障飞行安全,加速飞行流量,提高空域利用率,促进航空运输业持续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空中交通管制工作是由空中交通管制员依赖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简称空管系统)来完成的。然而空管自动化系统是空管系统的组成部分,并且是空管系统的核心。它的主要功能是对多雷达信号进行融合处理,并将雷达信号与飞行计划动态相关联。这样管制员面对雷达显示器,就可以直观清晰地了解空中交通的实时动态,和所管制的航空器的具体方位、高度和预计飞行方向等。随着空中流量的不断上升,管制员的任务越来越重,他们对空管自动化系统的依赖也越来越强。为了适应空中交通流量的持续增长,保障飞行安全,空管自动化系统一直在与时俱进地发展着。 2.国内空管自动化系统发展的历史 一、第一代空管自动化系统 第一代空管自动化系统是70年代末从法国汤姆逊公司引进的,分别安装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上海虹桥机场。 由于这代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显示雷达目标数据,被称为“雷达终端显示系统”,其功能很简单。首都国际机场安装有两部汤姆逊雷达,一部是TA-10近程雷达,另一部是LP-23远程雷达,两部雷达信号同时送到这套雷达终端显示系统。由于受到当时计算机水平的限制,雷达终端显示系统只能分别接受和显示两部雷达信号,不能将两部雷达信号做融合处理后显示,也没有飞行计划处理和显示功能。这套雷达终端显示系统只能给管制员提供航空器的飞行高度、方位和二次代码等简单信息。 由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中国民航的飞行流量不大,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方式采用程序管制方法。程序管制方式对设备的要求较低,主要依靠地空通话设备,不需要相应的监视设备的支持。管制员在工作时,通过飞行员的位置报告,分析、了解航空器间的位置关系,推断空中交通状况及变化趋势,同时向航空器发布放行许可,指挥航空器飞行。因此,这代雷达终端显示系统提供的信息基本上能够满足当时的管制需求。 二、第二代空管自动化系统 20世纪90年代,中国民航开始投入巨额资金改善空管基础设施,先后引进了雷神(RAYTHEON)、德里峰尼克斯(TELEPHONICS)和洛克西德马丁(LOCKHEED MARTIN)公司生产的雷达终端处理显示系统,分别安装在北京、广州和上海。第二代空管自动化系统相对于第一代雷达终端显示系统有了质的飞跃,其得益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下面以北京雷神自动化系统为例,阐述第二代空管自动化系统的主要特点。 ①用分布处理的计算机技术。一个自动化系统的局域网包含雷达数据处理器、飞行计划处理器、数据库、网络监视和控制、网上记录和重放以及雷达管制员席位等节点,节点之间既相互隔离又相互关联。 ②用多雷达处理技术。一个自动化系统可以接入多部雷达数据,实现终端区多雷达覆盖的高可靠性要求,任何一部雷达故障不会影响管制人员的正常工作。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本标准所列条款作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08)中要害部位部分的扩充内容,凡未注明的引用文件,均出自该标准,并依据其最新版本执行。 2.2《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MH7008-2002) 2.3《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7946-2008) 3 总则 3.1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应能提高民航空管系统要害部位的防入侵、抗冲击能力,提高对异常事件、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处置能力,防止非法干扰事件,保障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2根据民航空管系统工作区域的对安全保卫的要求程度,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区域等级划分为三类。 3.2.1一类安全保卫区域 区域、进近、塔台管制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区域(区管中心、塔台等)。 3.2.2二类安全保卫区域

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指挥提供保障的雷达、通信、网络、气象、导航、情报设施等区域(站、台、气象楼、重要机房等)。 3.2.3三类安全保卫区域 办公楼及保管重要物品、重要凭证、现金、档案等场所。 3.3新建、改扩建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4 安全保卫区域的防范要求 4.1 一类安全保卫区域 4.1.1设置安保监控室,监控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其中塔台可视情况而定。 4.1.2设置围栏(墙),安装防攀爬设施。 4.1.3在主要进出通道配备防冲撞装置。 4.1.4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建筑物内重要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由保安监控室对闭路电视画面和报警系统进行监控。 4.1.5主要建筑物或核心工作区域安装防入侵报警系统、室内红外及微波探测报警系统、门禁系统。 4.1.6安装紧急报警按钮,且可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 4.1.7可配置电子巡更系统。 4.2二类安全保卫区域 4.2.1设置围栏(墙),安装防攀爬设施、周界报警系统,凡无人值守部位,可增加弱电防入侵设施。

推荐-民航协同决策系统CDM华东空管运行管理问题简述 精品

民航协同决策系统(CDM)华东空管运行管理问题简述 一、协同决策理念 协同决策(CDM)是一种技术手段,更是一种基于资源共享和信息交互的多主体(管制、机场、公司等)联合协作运行理念,用于创造透明、高效的运行环境。 协同决策包含三级,第一级为国家级:主要负责全国级协同决策会商、特情及应急处置、航班时刻管理、交通态势监视、多机场协同放行等;第二级为地区级:主要负责地区级协同决策会商、特情及应急处置、空中交通服务、航班时刻监视、多机场协同放行等;第三级为机场或终端级:主要负责终端级协同决策会商、空中交通服务、协同进场排序、协同离场放行、协同场面管理等。华东地区CDM系统属于地区级CDM。 二、机场CDM系统定义及目标 机场协同决策系统是一个开放性的信息采集、融合和共享平台,由以下六个核心元素构成:信息交换平台、关键事件触发、起飞预排序、可控地面滑行时间、不利情况下的协同决策、协同管理航行数据。 机场协同决策是通过更加透明的信息共享,实现各运行保障单位间更加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机场协同决策的目标是,通过精确跟踪航班运行流程关键节点、实施起飞预排序等手段,提升单机场范围内各参与单位的整体运行效率。离港排序子系统通过信息交换平台获取更加精确的目标起飞时间(Target Take Off Time),计算并输出计算起飞时间(Calculated

Take-off Time),实现有计划的流量调配,减少关舱门后旅客长时间等待以及航空器开车后地面长时间等待,减少管制员工作负荷,提高安全运行效率,提升民航服务品质。随着更多机场协同决策系统接入管制网络,整体空域运行效率将会不断提高。 三、CDM系统主要需求 1.从管制业务系统中获取航班计划、航班动态等数据; 2.从航班排序子系统获取流量控制信息、航班计算起飞时间和次序,流控信息应包括限制原因、预计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限制方向、限制的距离、时间、高度层等; 3.从流量管理系统获得流量管理指令,为流量管理系统提交机场航班运行数据; 4.从机场公司指挥调度系统中获得机场保障环节采集的数据; 5.从航空公司AOC/FOC系统中获得航空公司保障环节采集的数据; 6.从航行情报系统和气象数据库系统获取航行情报和气象数据,提供各种航行情报、气象信息查询; 7.从其他航班运行保障单位获得航班运行保障环节采集的数据; 8.实现对所采集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存储; 9.为外部系统提供标准接口和发布接口服务,实现数据交换; 10. 以多种数据交换方式(标准数据交换接口方式、WEB方式),发布与航班相关的综合信息和决策指令,如航班计划、航班动态、航班计算起飞时间、航班最晚关门时间、航班起飞次序、预计起飞时间、流量信息等给深圳安监局、航空公司、机场公司、油料公司、联检单位相关航班运行

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航空管系统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使用年限指设备投入使用到退役所经历的时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民航空管系统各级空管单位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年限及更新计划 第四条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必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值班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有关工作,使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 (一)甚高频通信设备、高频通信设备、语音通信交换系统、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测距设备、无方向性信标、雷达(包括SSR、PSR、SMR)、自动化系统、程控交换机和记录仪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 (二)数据通信网的硬件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卫星网的基带硬件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室外单元设备使用年限不

少于12年。 (三)自动转报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第五条在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之前应提前启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以保证设备能够提供连续可靠的服务。 (一)甚高频通信设备、高频通信设备、语音通信交换系统等单点通信设备,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测距设备、无方向性信标等导航设备,雷达、自动化系统、程控交换机和记录仪应在投入使用第13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 (二)数据通信网的硬件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7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自动转报系统应在投入使用第8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卫星网的基带硬件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12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室外单元设备应在投入使用第9年启动更新改造项目。 第六条涉及计算机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设备(如自动化系统、自动转报系统、语音通信交换系统、数据通信网和卫星网网控系统等),在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之前,应根据业务和功能需要及时进行软件升级。 第七条自动化系统可根据硬件设备市场变化及备件存储情况,每六至八年对系统硬件进行更新。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在第五条规定时间之前启动更新改造项目的,以及根据第六、七条规定需进行软件升级、硬件更新的,应向民航局空管局提出申请,由民航局空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且同意后,方可实施。

2012年民航机场实务真题.

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真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飞行区指标Ⅰ取决于( )。 A.跑道实际长度 B.升降带长度 C.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 D.起飞着陆区长度 2.跑道磁方位角为135°~315°,机场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则跑道主降端的号码标志为( )。 A.13 B.14 C.31 D.32 3.在机场实际管理和维修时,飞行区包括( )。 A.跑道、滑行道和进场地面交通区域 B.跑道、滑行道和净空对应地面区域 C.站坪、滑行道和起飞着陆区 D.跑道、升降带和陆侧区域 4.在考虑航站区—跑道构形时,应首先考虑( )。 A.起飞飞机的滑行距离 B.着陆飞机的滑行距离 C.起飞飞机的滑跑距离 D.着陆飞机的滑跑距离 5.为了防止雨水渗入到下层土基,在碾压密实的湿陷性黄土土基上应铺设一层( )。 A.石灰土 B.粉煤灰 C.混凝土 D.粘性土 6.在处理机场场道内的膨胀土时,常在膨胀土土基面层加铺隔离水层和砂过渡层,厚度一般为( )m。 A.0.3~0.4 B.0.5~0.8 C.0.9~1.2 D.1.2~1.5 7.导航台的导航设备配置应根据( )的要求,选择能提供持续稳定导航信号、性能可靠的设备。

A.机场运行标准及飞行程序 B.机场运行标准及飞行区指标 C.飞行程序及管制方式 D.机场规划及机场运行标准 8.下列各组民航空管设备中,全部需要飞行校验的是( )。 A.甚高频语音通信设备、雷达、航路VOR B.卫星通信设备、甚高频语音通信设备、航路VOR C.卫星通信设备、雷达、航路VOR D.甚高频语音通信设备、雷达、卫星通信设备 9.从对飞机导航作用的角度考虑,PAPI灯提供的信息与( )相同。 A.航向信标 B.全向信标 C.指点信标 D.下滑信标 10.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需要配置的主要设备有:雷达、显示设备、计算机、( )等。 A.全向信标 B.测距仪 C.人—机对话工具 D.甚高频通信设备 11.第一代航站楼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是以( )系统为核心,实现各弱电子系统间的信息交换。 A.行李处理 B.离港 C.资源分配 D.航班信息显示 12.我国某机场在飞行区金属围界护栏距地面60cm处安装了入侵探测传感器,但到了夏季频繁产生误报警,后经调查是当地夏季温差较大造成的。该机场安装的探测传感器可能是( )。 A.泄漏同轴电缆 B.张力电缆 C.微波传感器 D.红外传感器 13.航站楼语音信号在双绞线中传输时,线缆的( )对信号衰减影响最大。 A.长度和绝缘层 B.绝缘层和屏蔽层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级空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依据国家、民航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空管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政策和要求。 第三条各级空管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管理方式和行为,加强内部检查和质量控制,达到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第四条空管系统的安全工作由总局空管局统一组织和领导,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空管站和空管运行部门分级负责。 第五条对空管运行和空管安全管理中涉及安全的问题,各级空管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制度 第六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的机关应当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的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文件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和运行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二)对空管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评价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并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三)规范报告制度,对空管不安全事件等安全信息进行搜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发现和掌握安全管理规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四)对空管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空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六)参与或组织实施空管安全评估。 (七)配合开展安全审计。 (八)开展空管安全绩效考核、安全奖惩工作。 第七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的机关业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安全管理政策、法规、规章、管理文件和标准,制定本专业的工作规划,研究确定本专业各项安全指标,参与制定空管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责任书。 (二)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本专业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评价本专业运行安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通报有关部门。 (三)定期对与本专业有关的不安全事件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管理,查找问题,发现和掌握本专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及变化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性管理措施。 (四)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建议,制定相应的措施。 (五)参与本专业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六)申请、参与或组织实施空管安全评估。 (七)配合开展安全审计。 第八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的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文件、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措施、要求,具体组织和实施运行安全保障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定期或适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监督检查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协议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五)报告各项安全工作情况和运行数据。 (六)提出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具体事项申请。 第九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应当成立航空安全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事务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航空安全委员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空管运行和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不定期

民航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指导材料

编号: IB-TM-2013-002 下发日期: 2013年3月4日 民航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指导材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1.1目的 (3) 1.2依据 (3) 第二章 跑道侵入概述 (4) 2.1背景 (4) 2.2 跑道侵入的定义 (5) 2.3 跑道侵入事件的严重程度等级 (6) 2.3.1跑道侵入事件严重程度的等级分类 (6) 2.3.2如何正确判定跑道侵入事件的严重程度 (7) 第三章 跑道侵入中的空中交通管理因素 (8) 3.1人的因素 (8) 3.2设备因素 (8) 3.3环境因素 (9) 3.4管理因素 (9) 第四章 跑道侵入的预防 (10) 4.1加强合作,明确职责 (10) 4.2沟通协调,完善制度 (10) 附件1:空管防止跑道侵入检查单 (12) 附件2:防止跑道侵入的主要技术手段 (14) 1机场场面监视设备(ASDE‐X) (14) 2机场活动区安全系统(AMASS) (14) 3低成本地面监视系统(LCGS) (14) 4目视警示灯光系统和道面标志 (15) 5跑道侵入预防系统(RIPS) (15) 6增强型电子进程单系统 (15)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便于民航各级空管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跑道安全知识,通过解析跑道安全,提出安全建议,为空管行业做好防止跑道侵入提供帮助。 1.2 依据 本材料编写主要依据和参考如下规章和文件: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CCAR-83); (2)《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 (3)《中国民航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号); (4)《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3); (5)《关于加强管制员防止跑道侵入工作的通告》 (AC93-TM-2009-05); (6)《防止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管理规定》(AP-140-CA -2011-3); (7)《防止跑道侵入手册》(ICAO Doc 9870 AN/463);

民航空管运行不正常事件报告程序

民航空管运行不正常事件报告程序 为规范民航空管运行不正常事件的报告工作,明确空管不正常事件的报告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空管运行情况,制定本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民航空管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从事和提供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空管运行不正常事件报告。 本程序中的民航空管行业管理部门是指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民航局空管办),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航空气象处及民航监管局的空中交通管理处。 本程序中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包括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空管局)及其所属的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空管局)、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空中交通管理站和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下属的民航空管运行部门。 二、报告事项 民航空管运行中发生、发现下列不正常事件应当报告: 1、航空器、车辆、人员、动物等侵入跑道影响正常飞行,导致航空器中断起飞或者复飞的。 2、航空器在起飞或者进近着陆过程中,没有在指定的跑

道起飞、着陆、复飞的。 3、飞行过程中的航空器与航空器、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之间小于规定间隔的。 4、航空器在地面滑行中误入滑行道或者未启用的跑道,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 5、航空器根据机载防撞系统(ACAS或者TCAS)告警(RA)的提示,改变规定或者指定的飞行高度和航迹的。 6、飞行过程中的航空器与规定或者指定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中断陆空通信联系,且对其它航空器运行造成影响,致使其中一方启动应急程序的。 7、通信监视设施设备故障,导致管制单位改变管制服务方式或者实施流量控制的。 8、机场导航设施设备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导致机场运行标准降低的; 9、航路(航线)导航设施设备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影响航路(航线)飞行安全和正常的。 10、机场气象观测设备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导致机场运行标准降低的。 11、航行情报服务原因造成航空器不能按照计划正常飞行的。 12、气象服务或管制原因,向航空器提供错误的高度表拨正值且未予纠正的。

浅谈民航空管通信系统

浅谈民航空管通信系统 随着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场移动通信系统也得到不断的更新换代,目前的移动通信系统属于IEEE802.16e基础上的民航机场宽带通信技术,能够与现代化的机场传输网络需求充分符合。本文将对航空机场移动通信系统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该系统在民航空管中的应用加以阐述。 标签:航空机场;移动通信系统;民航空管 随着民航交通运输的不断壮大,给空中管理、导航和监视等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以往传统的通信方式已经难以充分符合现代化的业务需求。因此,在航空区域内部布署新型移动通信系统成为大势所趋。该系统的建设能够充分满足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对机场移动宽带的需求。 一、航空机场移动通信系统的概述 (一)系统简介 随着民航业的飞速发展,对机场基础通信系统的需求逐渐增加,在此情况下,机场移动通信系统(AeroMACS)应运而生。2003年,第十一届全球航行会议中提出:在机场区域C波段中,采用WIMAX技术将机场宽带与系统相连接,使机场能够实现高速通信。2008年,AeroMACS被正式提出,并且形成了原理样机。2009年-2013年期间,美国、德国、日本等分别在机场中对该系统进行测试。 (二)系统优势 由于机场移动通信系统是在IEEE802.16e基础上建立的,主要应用了混合自动重传、正交频分复用等新型技术,这将使得该系统与现有其他系统相比来看,具有显著的优势:其带宽较大、信道较多、安全稳定性较强,能够实现有线IP 与无线网络的顺畅连接,移动性强等。另外,AeroMACS系统的覆盖范围较大,单基站能够覆盖半径大于10km的范围。 二、AeroMACS系统在民航空管中的应用 经过相关调查实验证明,该系统能够在较为复杂的机场环境中进行应用,这将为民航空管工作提供较大的便利。系统自身所具备的保密性好、非视距传输等特点,能够在空管的多个系统中发挥作用,其具体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在应急通信传输系统中的应用 现阶段,我国民航空管传输系统的运行主要为两种,即自建光缆或者依靠电信运营商的方式,同时利用卫星通信作为辅助。当发生突发状况时,现有的通信手段将受到严重的干扰,甚至难以正常使用,这将使得空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中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发展

中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发展 发表时间:2018-08-14T09:41:04.333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12期作者:贾闰情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现阶段我国的民用航空行业也在随之产生着变化,与此同时,我国民用航空的需求也随着社会发展变得越来越大。 民航山西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 摘要:伴随着我国科技水平不断发展迈进,现阶段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系统也已经初具完备。但是在实际应用与工作当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等待解决,随着社会发展步伐趋势日益加快,我国民航管制这一问题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广泛关注,而针对民航空管的制度以及内容,必须依靠现有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从实际角度对我国民航管制方法做出系统的完善改革,以保证利用空中资源效益最大化,并保证在实际应用中发挥民航空管实际效益。 关键词: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应用发展;问题分析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现阶段我国的民用航空行业也在随之产生着变化,与此同时,我国民用航空的需求也随着社会发展变得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在民用航空空管管理上的力度也随之加大,在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的空中交通管制变化中,摒弃了原有的雷达管制系统转而应用新一代的程序管制新系统。诸多空中作业方式的改变也为目前飞机冲突事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现阶段我国民航空管中自动化系统的应用也在不断演化更新,其中采取雷达来实现空中交通管制也是一个切实可行的重要手段。 2 中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发展 2.1 发展历史 对于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研究这在我国的空中交通行业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之初,我国就已经开始了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研制。而在当时,我国对于空管自动化系统建设还仅仅只是停留在一个初级的命题阶段。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相较以往也有了显著提升,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发生着更新换代。追溯到我国自国外引入的首代空管系统起,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便已经使用在实际作业中,而且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也从一开始的简易雷达终端显示系统一路发生着变革,到最终发展为现阶段的雷达全自动化系统应用在空管自动化系统中。 2.2 矛盾冲突 作为人口大国,我国现阶段不仅面临着陆上交通的拥堵,同样也面临空中飞行流量显著增加的威胁。在当前形势之下,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也需考虑更多更全面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我国空中交通安全问题,将安全问题作为一切问题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在另一方面还需保证空中整体交通管制经济利益不受影响。现阶段,我国所广泛应用的空管自动化系统已经达到满足终端处理显示以及四维飞行、剖面处理等技术,并且为我国民航飞行员的技术操作提供了更为准确的后台支撑。但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态势来看,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发展还需要解决更多在实际飞行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麻烦,而这些问题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性。 3 中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应用 3.1 单雷达处理 在我国空中飞行中,雷达不仅作为一种有力的监管设备,能够有效控制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各项监控设备。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以至于雷达监测覆盖面积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所以在民航空管建设中,常常会采取向某一监管区域中集中放置多个雷达进行监测。并且根据单雷达的活动轨迹,跟踪新型航迹以及对老旧的航迹进行记录和对比,通过对比结果做出比较,并查看二者之间的相关性联系,依照结果确认新航迹。 3.2 多雷达处理 多雷达处理是相对于单雷达处理的一种目标跟踪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的手段。其原理是通过多个雷达进行统一的目标跟踪,并进行结果数据处理,可在系统内部直接对跟踪的目标进行数据处理,还能够在系统内部直接形成目标航迹[1]。在实际应用中,多雷达综合信息作为空中交管系统基础依据,能够保证其所提供数据的准确信息。通过多雷达处理方法能够直接表达出空中交管的实际情况,并能够为日后的目标做出相关问题处理。想要保证测量目标航迹所具有的精准程度,则需严格按照系统中给出的数据进行推算。 3.3飞行计划处理 在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中,除了能为飞行航迹做出数据推算,还能够对不同的飞行计划进行处理。或者依照飞机近期的飞行状态采取自动管理飞机的飞行计划[2]。并对其进行详细的跟踪处理,一般来说,飞行计划处理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处理当天的飞行航线和内容,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现阶段对于飞行计划的处理中满足和执行性以及重复性等诸多有利功能。而将这些飞行计划行迹做出归类将会在飞机行迹中结合实际,保证飞机的航向达到最好状态。 3.4 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功能 现阶段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中,主要是将空中交通管制监控系统进行严格把控。而空中交通管制监控对民航空中交通行业起到对交通态势实时监控的作用,通过显示屏上的数据进行观察,达到确认实际民航空中交通数据进行观察的目的,在观察的同时还能够将具体航迹进行点、线、面的详细划分,最终确定航迹的航线、跑道以及导航分布等等[3]。该系统也可以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设置方式,这种方法对于规避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危险以及应对紧急突发飞行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中,通过对空中飞行信息化数据处理,能够对飞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信息通过查询和电报的方法来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接,而由此能够判断其飞行的情况。通过这种方法能够进行飞行计划查询,还能够同时对飞行计划进行创建以及变更改动。 4 结论 自动化系统在空中交通管制中的合理应用,不仅能够保证我国空中资源合理的利用,而且也能够有效促进和保证我国空中交通的安全性。在研究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合理发展应用当中,应首先考虑空中交通安全,在保证了我国空中交通安全前提之下才将其引申到民航利益以及国民经济至上。此外,为保证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顺利执行,可制定明确的民航空管安全制度,与此同时可大力宣传发挥先进民航航迹事迹,做到从多个方面由浅入深的进行民航空管合理管理,完成交管系统从最初的手工操作作业到全自动化系统操作的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和《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AC-396-AS-2010-05)等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空管系统各单位和个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空管系统是指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以及各直属单位的统称。 第四条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应用共享的原则。 民航局空管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空管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用于空管安全信息报告、存储、分析和发布的空管安全信息系统。 各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站)应当制定空管安全信息

管理程序,负责本辖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并应当定期利用民航局空管局空管安全信息系统存储、分析、发布和上报本辖区内的空管安全信息。 第二章空管安全信息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空管安全信息包括强制报告信息、自愿报告信息和日常报告信息。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报告信息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下简称事故征候)及其他不安全事件。 (一)本办法所称事故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的定义和标准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事故征候按照《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严重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一般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事故器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三)本办法所称其他不安全事件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中的“严重差错标准”和《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AC-396-AS-2010-05)中的“空管保障”样例执行。 (四)以上标准若被修改、代替,以最新版本为准。

浅析民航空管内话系统

浅析民航空管内话系统 摘要:本文首先简述了内话系统在民航空管系统中的重要性,然后简单介绍了 民航内话系统的基本概念及其功能,分析了民航空管内话系统的使用现状,并展 望了民航空管内话系统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民航;空管;内话系统 1.前言 随着民航事业的不断发展,飞行量不断增加,空管业务量也不断地增长。作为民航空管 系统的内部通信系统,内话系统已成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非常倚重的一套设备。内话系统的 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是衡量空管通信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实施空中交通 管制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下面,本文就将对民航空管内话系统做简单分析。 2.民航空管内话系统的基本概念及其功能 2.1 民航空管内话系统基本概念 民航空管内话系统:是一种多功能的空管专用通信终端设备,可接入多个有线、无线信道,支持多个席位操作面板,具备席位间通信、信道分配、共享的语音通信系统。 2.2 民航空管内话系统的功能 民航空管内话系统集中了无线电台和遥控台(VHF和HF)、电话、内部通信及会议等功能,它担负着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地对地、地对空的通信联络和飞行移交等工作。内话系统 为管制员与飞行员、管制员与管制员、任一席位与其它部门有关人员提供了通信途径,并具 备频率分配与管理功能。 3.民航空管内话系统的使用现状 3.1 进口的空管内话系统使用情况分析 目前,我国民航空管系统使用的内话系统大多是进口的,从近几年的内话系统建设情况 来看,主要使用的进口内话系统包括: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系列内话系统、瑞士SCHMID ICS200/60内话系统、意大利SITTI MULTIFONO M600 型内话系统、英国DRAKE 4000 系列内话系统、美国Denro内话系统等。其中,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系列内话系统 和瑞士SCHMID ICS200/60内话系统是我国近几年民航空管工程使用最为广泛的进口内话系统,下面将对这两种品牌的内话系统进行介绍。 3.1.1 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系列内话系统 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我国民航三大区域管制中心(民航新北京区域管制中心、上海区 域管制中心、广州区域管制中心)均使用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X内话系统作为主用内 话系统。另外,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系列内话系统也在浙江空管分局、厦门空管站、三亚空管站等空管单位作为主用内话系统使用。下面,对奥地利FREQUENTIS VCS 3020X内话 系统简介如下: (1)VCS 3020X系统是全数字、无阻通信系统,系统基于双系统并行无交叉的核心结构。在系统内部语音使用PCM编码,语音和无线电信号通过高速数字通道进行传输。VCS 3020X 的硬件系统核心构建于冗余无间断并行运行的PCM电路板。 (2)VCS 3020X系统的接口部分可以与多种通信源实现连接,如无线电设备、电话线路 和ATS网。支持各种不同的信号协议,同样也支持数字和模拟通信。 (3)操作席位、无线电及电话的接口板均通过双重的2M PCM30链路与系统的核心相连。 (4)所有的外部接口,无论是席位还是线路接口,都是通过周边的处理模块与系统的两 个核心连接,其结构图如图1。 (5)VCS 3020X系统的主要特点是容量大,适合于大区域管制中心;可靠性高、灵活性好,能满足空中交通管制设备的可靠性要求。 3.1.2 瑞士SCHMID ICS200/60内话系统 瑞士SCHMID ICS200/60内话系统是我国民航空管使用较为广泛的进口内话系统之一。目

我国民航空管运行发展方向

我国民航空管运行发展方向 Ill空管^Tltl 文/高毅(民航总局空管局) 我国民航空管运行发展方向 TrendsofChinaCiviIAviationATM 管理,机场场面视频,雷达以及对空管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未来的航空运输也将发展很快,~,J2015年我制话音等信息的引接工作. 国的运输飞机总数将迟到1000架,空中交通管理任务将更加艰巨.如何乘民航空三是强化空管运行人才队伍建设. 管深化改革的东凤,在确立民航总局空管运行管理框架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加着眼实行空管运行一体化和实现管理现 快发展,把民航空管运行做强,做大,最大限度地发挥空管运行系统在航空运输代化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培养 市场中的引导,监督,协调作用,逐步形成国家统一的空管运行体系,与国际接人才,用好人才,保留人才三个环节,加 轨,是新年伊始摆在我们空管运行人面前的重要课题.强空管运行人才队伍建设;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把优秀人才放到重要岗位, 做到人尽其才,建立人才使用机制;鼓 励内部竞争,逐步建立人员轮岗,待岗, 我完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淘汰机制 ,中心内部实行一般岗位轮 适应航空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全民换 ,优化人员晋升机制._.+舌i珂峦由:函咎生lI待{凸 .航空管运行系统一体化建设做好准备.四是加快空管运行法规建设

.进一民航总局党委把民航空管事业发展放在一 是加快运行协调决策机制的建步充实 ,完善空管运行行业管理和业务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为了加快民航空设.集中力量完成空管运行协调决策机技术方面的法规 ,规章,标准,逐步建管建设和发展 ,进一步理顺关系,调整制的建设,组织好相关设备建设,制定立健全空管运行法规体系 ,为实施空管优化组合结构 ,适应民航体制改革后空协调决策工作程序,明确协调办法及决运行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业务中交通管理的新形势 ,满足民航飞行量策的内容,形成以总局运行部门为中管理培训 ,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起快速增长的需求 ,提出了加强空管运行心,三大城市机场,四大骨干运输航空责权明确 ,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一 体化的建设目标,为提高空管运行保公司以及地区空管运行部门共同参与的有力的监督执法体系 ,全面提升依法行障能力明确了方向 . 协同决策机制.政 ,依法运行,依法监控等方面的管理空管运行事业的发展 ,从总局空管二是努力提高空管运行监控能力.能力 .局运行管理中心职能调整,到逐步形成加强对空管运行监控工作的管理,拓展五是切实加强空管运行安全管理 .国家统一的空管运行体系并与国际接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依据国家 ,民航总局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轨 ,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量.进一步完善运行监控的工作制度,规 ,规章和标准,做好空管安全信息的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通用机场空管运行需求分析

通用机场空管运行需求分析 发表时间:2018-08-06T10:04:19.437Z 来源:《科技中国》2018年3期作者:顾位卫 [导读] 摘要:在通用机场空管体制上,我国特有的国情导致我国的低空管制尤为复杂,应当建立我国特有的通用机场空管体制;当前的通用航空飞行手续太过复杂,可以建立特定的飞行服务站和管制部门来应对通用航空飞行时的飞行计划申请, 摘要:在通用机场空管体制上,我国特有的国情导致我国的低空管制尤为复杂,应当建立我国特有的通用机场空管体制;当前的通用航空飞行手续太过复杂,可以建立特定的飞行服务站和管制部门来应对通用航空飞行时的飞行计划申请,许可指令的发布,气象、情报的提供以及相应管制的服务;通用机场空管专业人才的培养,必要设施设备的建立和改进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建议和方法。 关键词:通用机场;空管运行需求;运行发展研究;预测机场数量 一通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体制的完善 我国的空管体制是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空军负责实施全国的飞行管制,在具体实施通用航空类飞行时通常是由军航和民航共同对任务进行审批,对民航管制单位、个人拥有的航空器,其允许飞行的合法性不直接掌握,增加了对空情判断的难度。最终导致审批手续繁琐,协调效率低下,不利于通用机场及通航活动的大规模开展。我国通用机场飞行有一下特点。第一,新增的警用直升机和私人航空器等飞行活动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机场密集地区,与民航运输航班飞行和军事飞行活动交织在一起,增加了低空空域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第二,目前我国通用航空飞机小、机载设备差,在多数低空空域内,雷达看不见,通信叫不到,难以掌握飞行动态,容易出现失控现象,尤其是沿海和国境地区飞行,极易造成不明空情。第三,低空空域飞行时通用航空飞机容易危机地面重要目标安全。 针对以上特点,一方面要通过改革技术手段增强空管先关部门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要根据低空空域的影响形式来确定对其实施管制的单位,而不是简单的军航飞机归军航指挥,民航飞机归民航指挥。我国的一些大型城市已经或正在积极发展警务巡逻,其指挥单位完全可以承担起该城市的空中交通指挥工作[20]。同理,国家可以先从完善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等国家航空器的指挥系统开始,逐步将一些繁忙或敏感区域的通用机场及通用航空的指挥监控纳入到国家体系中。 二通用航空飞行手续的简化 相对我国,在通航发达国家,通航飞行不需要审批和备案,而且他们对飞行计划申请方面采用了方便快捷的方式,将网站作为提交飞行计划的主要媒介,且提交时间方面并无明确的界限,比如在澳大利亚,飞行员可以通过 VHF 联系相应空域的管制单位提出申请,管制部门也会及时发布管制许可或通知等待时间。同时,在运行规则与空中规则方面,管制单位弱化管制角色,强调组织协调功能,在通航方面将航空器自主调配作为主要的方式。通航发达国家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科技搭建通航信息平台,以便通过灵活、多元化的网络终端获取及时的通航气象服务信息、飞行情报服务信息和商务管理信息。他们在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发布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满足大量通航飞行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三通用机场空管运行的标准化 我国的空域管理和空管运行与欧美发达国家差别较大,有着独特的国情。我国境内的飞行管制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军民航飞行管制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民航管制部门主要负责民航运输飞行的航路、航线和民用机场区域的空中交通管制,军航管制部门负责除民航管制空域以外的所用空域的飞行管制。目前,通用机场多直接接受军航管制部门管制,但其飞行或作业区域有可能穿越民航航路或进人民用机场区域。未来通用航空活动进一步增加,特别是个人飞行和商务飞行的需求,飞行活动将更多地涉及不同的军民航管制部门,目前的规章体系对于需要协调多个军民航管制部门的计划申报、批复和管制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必须根据通用航空发展的需要,建立起更为简洁、实用,并且能够保证飞行和空防安全的运行标准和程序,这就需要加强对我国通用航空所需空管运行模式和特点的研究。根据我国低空空域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进程,建立起我国通用机场空管管理模式和运行标准,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依据。 当然我们可以在我国特有管制前提下学习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的经验和相关的技术。世界上通用航空比较发达的国家澳大利亚在通用航空空管运行上的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启示,第一在飞行计划申请上,我国低空空域空军和通用机场空管指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网站来进行提交飞行计划,通用航空飞行员在进入相关空域前可以通过相应网站向有关单位申请,当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网站来发布相应的管制许可。第二就是对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设定相关的交通规则和机场运行程序。第三就是要求相应的通用飞机安装一定的无线电通讯装置和通用机场无线电设备。第四就是建立专门负责通用机场的气象方面的部门或机构,还要在通用航空不同地区建立气象服务站,在气象信息的发不上可以通过专门的频率发布,在相关部门建立的网站上公布,也可以通过特定的电话通讯。第五在通用航空情报方面我们可以和气象一样在无线电通讯、电话、官方网站等方面公布。 四通用机场空管运行的保障服务 通用机场一般应当提供管制服务和航行情报服务,包括通用机场应当根据运行需求,设置固定塔台或塔台指挥车,空管用房和设备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允许有例外:对于仅有一个通用航空单位组织除经营性载人飞行以外的飞行活动的一、二类机场、无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的三类通用机场,经地区管理局批准,机场可以不提供管制服务,可以由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机场的飞行活动,并对其安全负责。对于仅有一个通用航空单位在通用机场开展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仍要求机场提供管制服务的要求过于严格,建议也应按例外情况办理。 4.1 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虽然我国低空开放较晚,但是通用机场的建设在近几年中有得到了迅捷的发展,因而我国对通用机场空管运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尤为明显,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在我国大多数通用机场里面具有专业执照的技术人员的缺乏更加突出。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加大对相应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学习,并参考通用机场相对发达的国家,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条件下可以对通用机场的4类空管专业技术人员(空中管制人员、航行情报人员、通导人员和气象人员)进行特定的培训从而使其取得相应的执照[26-29]。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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