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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工会资产损失,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第二条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第三条上级工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权限对下级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第二章处置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按资产性质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第五条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三章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一)全总负责对本级和省级工会涉及1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二)省级工会负责对本级1000万元以下和下级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凡涉及1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资产处置事项,批复文件须报全总备案;

(三) 省级工会可根据全总有关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所辖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并报全总备案。

第七条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申报

1.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按审核、审批权限逐级报送上级工会审核、审批;

2.申请报告内容: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涉及房屋建筑物的要说明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及房屋建筑物面积和评估价格、产权归属等),资产处置的原因及方式,拟处置后资产情况、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情况(具体位置、面积和评估价格、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等),本级总工会审核意见。

(二)审核

1.对下级工会报送的资产处置请示,上一级工会须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在此基础上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已批复的资产处置方案不得擅自改变,在实施过程中有重大改变或者出现对原处置方案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包括原方案确定的地点变更,土地面积、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增加或减少10%及以上等)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章出售、出让、转让和置换

第八条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变更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第九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应当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协议方式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让、转让,以按规定权限由全总、省总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市场竞价的参考依据。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应当按规定权限报全总或省总重新确认后交易。

第十一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出售、出让、转让工会资产,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售、出让、转让申请报告;

(二)同级主管工会有关处置事项的会议纪要;

(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

(四)出售、出让、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

(五)出售、出让、转让合同草案,属于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

(六)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置换是指工会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为主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十三条被列入地方政府城市改造规划涉及工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的置换事项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地方政府补偿安置意见;

(二)置换给工会的房屋、土地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权属证明齐全;

(三)置换工会房地产事项要先建设后拆除,房屋、土地面积不得少于原面积,地理位置要合理;

(四) 建设资金要有保证,包括原有土地、房屋有偿转让所得、政府补助以及工会自筹资金等必须达到总建设资金的90%以上。

第十四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工会资产置换,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置换申请报告;

(二)主管工会有关处置事项的会议纪要;被列入地方政府城市改造的房屋、土地处置事项应附当地政府批准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

(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

(四)对方单位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必须注明经全国总工会或省级工会批准后方能生效),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六)宗地图、标明资产所处位置的地图;

(七)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近期的财务报告;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章对外捐赠

第十五条各级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捐赠,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对外捐赠申请文件;

(二)捐赠报告,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

(三)捐赠单位出具的捐赠事项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的分析报告,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应提供货币资金的来源说明等;

(四)主管工会、工会行政事业单位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文件,包括主管工会关于捐赠事项会议纪要等;

(五)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实际发生的对外捐赠,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或者捐赠资产交接清单确认;对无法索取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的,应当依据受赠方所在地城镇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确认。

第十七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并报主管工会备案。

第六章报废报损和核销

第十八条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报损是指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十九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资产报废、报损,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废、报损申请文件;

(二)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废、报损价值清单;

(四)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五)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是指单位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确认形成损失的货币性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核销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工会事业单位申请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申请文件;

(二)债务人已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关闭,用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提供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定书以及财产清算报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关闭的文件;

(三)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其财产或遗产不足清偿的法律文件;

(四)涉及诉讼的,提供判决裁定申报单位败诉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虽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七章处置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处置收入是指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包括出售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

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益等。

第二十三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及时登记入账,纳入单位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工会资产处置事后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擅自越权对工会资产进行处置;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处置材料予以审批;

(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压价处置工会资产;

(四)截留资产处置收入;

(五)其他造成工会资产损失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工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全总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办法,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步伐,规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提出安全管理规范。保证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同时更要有全面动态的安全策略和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本规范包括五个部分: 1)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项目规划安全管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规划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确定各个环节的安全需求、目标和建设方案; 3)方案论证和审批安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行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安全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标明参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责任,并按规定安全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确定项目实施的阶段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办法,并完成项目安全专用产品的确定、非安全产品安全性的确定等; 5)项目投产与验收安全管理:制定项目安全测评与验收方法、项目投产的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依据。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271.8-2001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引用GB/T 5271.8-2001中的术语和定义,还采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 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办法-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 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2020年最新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最新整理欢迎下载 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某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 2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2.1 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集团工委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2 经费独立原则。工会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2.3 依法收缴原则。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2.4 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5 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6 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3 工会经费收入

3.1 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3.2 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工会缴纳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3.3 上级补助收入。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3.4 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3.5 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3.6 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3.7 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4 工会经费缴纳 4.1 工会所收会员会费全部自行留用。 4.2工会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按季度拨交工会账户。 4.3工会向所属地方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10%。公司工会向某某公司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40%,其中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20%由公司工会统一缴纳省总工会,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2%由公司工会统一缴纳集团公司工委。公司留存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50%用于送温暖、困难帮扶、开展工会活动、职工教育培训、为职工服务等方面工作。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祁连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进壹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保证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逐步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 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为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编制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依据《祁连县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部门主要职责、人 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际工作需要加以核定。 第三章车辆购置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更新、购置编制内车辆时,需要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中注明:1、更新车辆的理由;2、更新车辆的资金 来源。申请方案由县监察局、审计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壹 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安排专项购车经费。 第七条单位处置车辆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由财政处置,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各单位无论是财政性资金或单位资金购买的车

辆,仍是无偿调拨、捐助的车辆,均必须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目,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未经同意擅自购买、处置、调拨的车辆壹律追回收缴县财政局,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给予处罚。 第十条各单位公务用车严格按核定的车辆编制数配备。 第十壹条车辆配备严格按国家有关公务用车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车辆配备原则上为国产车。 第十三条车辆更新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 (壹)行驶里程达30万公里或年限到期的; (二)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无法修复的; (三)破损严重无法正常行驶的; (四)其它。 第十四条凡经批准更新车辆的部门和单位,于购置新车和处置车辆前,将需要更新和处置的车辆上交县财政局。对经车管所鉴定,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县财政局委托州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价格变卖,且将变卖款上缴国库,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统壹调剂使用,或由县财政局委托州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由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第十五条所有车辆的购置必须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统壹采购。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 办法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经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讨论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湘政办函〔〕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湖南省总工会委托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湖南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管理,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缴纳,由总机构汇总清算。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纳入税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总结代收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代收标准及范围 第七条工会经费缴纳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本省范围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组织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执行。尚未执行本规定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由部分代收过渡到全额代收。 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不交经费是否可以呢?有什么管理办法呢?一起看看吧!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从法律依据上来讲,工会没有权利强制你公司缴纳工会经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要缴纳这个工会经费,工会工作人员也要先去你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表决,过半赞成成立工会才可以。 当然,也不能杜绝个别地方乱收费现象。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为了保障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一九五0年六月颁布的《工会法》中,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行政方面,应按月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 十年浩劫中,工会组织遭到破坏,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中止执行。 工会“九大”以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财政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恢复执行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 据各地反映,恢复拨交工会经费以来,大多数单位能够按规定拨交,但也有少数单位虽经多次催缴仍不按规定拨交。 个别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不

加督促,甚至进行阻挠。 由于不少地方的工会组织经费收得不好,影响了职工群众正常活动及工会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 为了使国家的规定得到切实执行,保证工会经费按期如数拨交,提出以下意见和办法,并已报经国务院批准,请按照执行。 ? (一)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工会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联合通知的规定,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进行督促检查。 ? (二)对逾期不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组织应向其讲明拨交工会经费的意义和规定,并及时催收追缴。 经屡次催收无效的,由县或城市的区工会(产业工会管理经费的,由基层的上一级工会)以文件正式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从单位的存款中扣交,并按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扣收滞纳金。 ? (三)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正式决定关闭并已停止生产的企业,除负担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外,可免拨工会经费;国家确定的停产企业,确有实际困难,暂时拨不出经费的,应向上一级工会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停交工会经费,停交期间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由企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统一规划 (2) 第三章统一标准 (2) 第四章统一计划 (2) 第五章统一建设 (2) 第六章日常管理 (2) 第七章监督奖惩 (2) 第八章附则 (2) 附件一: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2) 附件二: (2)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2) 附件三: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2) 附件四: (2)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2) 附件五: (2) 网络管理细则 (2) 附件六 (2)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2) 附件七: (2)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9143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

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

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浅谈工会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工会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篇一:浅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环节中的问题与对策浅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环节中的问题与对策娄庄镇工会委员会唐丽华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们乡镇非公企业工会处于调整与发展并存的现状。市直单位各系统非公企业工会运行状况相对较好,而各镇一些外资、私营以及转制民营企业非公企业工会运行状况相对较差,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市总工会逐渐实行“国税代征,全额征收,按率返还”的征收模式,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比较严重。一、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管理活动中的主要问题。一是非公企业工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我镇的一些中小型非公企业,管理者的政治觉悟不高,部份企业至今没有成立企业工会组织,有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但到期未及时换届,有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但未及时进行法人登记,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也及时进行法人登记,但没有到银行开立工会独立账户。二是非公企业工会的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首先是非公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次是有些非公企业工会虽然有独立账户,但无专职工会财务人员,少数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账户核算不清;再次是有些非公企业工会会员活动少,而用于职工福利较多,用于工会会员活动的支出较少,成了单位不合理开支的“避风港”,严重违反非公企业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三是非公企业工会的体制管理工作不顺畅。非公企业在管理程序上有他的特殊性,工会经费管理财务政策难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公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首先是企业老板对工会工作不重视,特别是规模较小的非公企业领导不重视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有的虽然在上级工会督促下,建立了非公企业工会,但只流于形式,从没有开展活动;其次是非公企业工会财务支出票据不规范,认为工会经费就是职工福利经费,为职工搞福利用的,就是活动经费,搞文体活动用的,就是慰问经费,用来看在看望生病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再次是工会会员会费收取不及时,有些工会会员根本不知道参加工会组织要交个人会费;还有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没有财务管理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只有办事权,没有财务审批权,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非公企业工会的费用开支都要经老板审批才能报支,工会活动经费较难争取。二、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的措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活动和交付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合同生效后到项目验收前的整个实施过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分类与组织、项目里程碑管理及项目管理规范。其中项目里程碑管理包括项目的里程碑划分、关键任务规范、主要的交付件模板和评审点,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项目和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部门和供应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分类:根据项目的实施性质分为应用实施、定制开发、硬件集成类项目。根据实施方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部分外包类项目。 第五条项目小组由供应商、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共同组成,项目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项目管理组、业务组、开发组和系统支持组。 第六条不同项目分类,参与项目的角色有所不同,项目启动前,双方项目经理需根据项目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项目组织和项目组人员,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第七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应用类项目可分别设立业务项目经理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业务项目经理由项目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由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主办单

位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项目需求和业务管理方案的确认;实施顾问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顾问担任,参与或负责项目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关键用户参与需求调研、测试。 第九条 项目开发组: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系统架构师、技术支持、开发顾问、软件测试、软件配置等角色,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软件或定制开发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与质量控制,其中大型应用或基础类项目,必须设立系统架构师,负责总体方案的设计或评审。 第十条 系统支持组:由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的运维中心系统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系统正式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规划、搭建及系统管理规范的建立,参与技术方案评审和协助系统环境优化,负责系统移交的正式接收人。 第三章 项目里程碑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组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准备、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实现、上线运行、项目移交等六大里程碑,里程碑的关键工作任务如(图一)所示。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计划及项目的交付要求,所有项目实施交付文档按里程碑每月定期在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项目准备阶段 成立项目组 建立项目章程 制定项目计划 业务调研 需求分析 需求评审 需求确认 总体设计 详细设计 实施方案编制 软件编码 硬件安装 验收方案编制 功能测试 性能测试 安全性测试 验收报告评审 上线方案编制 上线评审 最终用户培训 正式环境部署 项目初验 试运行跟踪 项目初验 系统移交 制定系统规范 制定业务规范 项目终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杜绝违纪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 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第一条 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是规范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第三条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第四条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第五条 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第六条 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

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学习资料整理 指导参考范文范例 ,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包括实物)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第七条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 没逐项核定,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从俭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的原则编报。工作目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准,逐项核定。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第八条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第九条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不得截留、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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