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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辞职、辞退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辞职、辞退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辞职、辞退管理规定

重庆鹏英医药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员工招聘、辞职、辞退、除名的管理规定编号:

起草部门: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

变更记录:变更原因:

员工招聘、辞职、辞退、除名的管现规定

为了规范人事管理、提高公司人事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重庆鹏英医药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招聘录用条件:

1、18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者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和急慢性传染病者;

3、思想品德端正,敬业爱岗者,对人生价值有追求者

4、普通员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清洁工除外);关键专业岗位按照GSP 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中层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同行相同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4、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同行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者或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1、提交用人计划:根据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1月提交用人计划给人事经理,用人计划内要说明:部门、职位、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汇报关系、所需人数、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和过往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2、行政人事经理将收到的用人计划初审后,提交总经理签字批准;

3、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网络招聘或现场招聘开展招聘工作

4、收集应聘信息,行政人事经理初审材料确定通知面试人员名单;

5、行政人事部对应聘人员的基础信息、家庭关系、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初试,初试合格后交部门主管复试,复试合格后由总经理审核,层层面试严格把关,中高层干部由总经理直接面试。

6、通过初试后的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背景调查,认为可以录取的人员,由行政人事经理提交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再通知录用。

7、行政人事部通知新员工到岗,要求持本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上岗证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8、新员工进入试用期阶段。新员工试用期1-3个月,表现优秀需提前转正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前转正,新员工进入公司平等享有公司一切福利,未上班15个工作日不予结算工资。

四、辞职管理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试用员工必须提前三天,向公司提交经本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的书面《员工离职申请表》,由行政办公室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2、提交了书面辞职书的员工,在三十天内,或试用员工在三天内,没有接到公司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否则,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追究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3、已提交辞职申请书的员工,到期后离开公司的,未办理离职移交手续的,按公司通知要求准时回公司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4、凡事没有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者,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由此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5、辞职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交清本岗位经办的各项工作和领(借)用的各种物品、工具、款项、资料、文件、办公用品、以及电脑所存资料等,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工资。

6、辞职员工移交物品,必须填写移交清单。各部门普通员工由部门主管担任监交人,各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指派人员监交。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部门各一份,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

7、未经行政办公室完善手续,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对辞职员工进行放行,否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辞退管理

1、试用期员工经试用不合格被公司辞退,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必须完清离职移交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提前三十天下达辞退(减员)书面通知书,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a、员工因患病、非因工受伤,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c、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d、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经营转向、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e、公司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大部分条款无法履行。

3、以欺骗、胁迫等手段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和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将立即予以辞退,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追究或保留追究其经济损失赔偿:

4、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届满,就续签合同或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应在合同或协议终止之日通知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结清工资。

5、被辞退员工,必须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完毕离职移交手续,经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审核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离职并结算工资,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工资。

六、除名管理

1、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予以除名:

a、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为公司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c、泄露公司、经营、和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d、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吸毒贩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之一的;

e、滥用职权、以权(职)谋私、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截留挪用公款、挥霍浪费公司资财的;

f、经常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秩序等行为屡教不改的;

g、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及不辞而别者;

h、被判劳教、徒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除名人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公司所受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金从其工资中扣除。

七、所有辞职、辞退、除名的人员,公司均应出具结束和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

八、所有被追究赔偿责任的离职人员,其赔偿金一律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足赔偿的,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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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DOC 5页)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 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违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反不正当竞 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 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辞职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

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 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 部; (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 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八条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 员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

某保险公司员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保险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正常渠道,维护员工的正常流动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辞职和辞退 第二条员工辞职指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员工辞职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员工,辞职经公司初审同意后,应当在办理辞职手续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已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再次审查,对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协商变更。 按规定需进行离任审计、离职稽核的员工,辞职经公司初审同意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展离任审计、离职稽核工作;在离任审计、离职稽核工作不能在员工离开公司之前完成的,公司应当采取措施预防相关风险。 公司不同意但员工坚持辞职,而且员工又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辞退指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新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员工在入司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根据公司奖惩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开除处分的;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

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第十三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辞退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

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公务员制度(考试重点笔记)

第一章 1.什么是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含义? 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3.我国公务员制度特点? (一)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 (二)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 (三)不实行“两官分途”。 4.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遵循的原则? 1)政治中立原则 2)分类管理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功绩制原则 5)保障公务员权益原则 5.我国公务员管理遵循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与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4)、分类管理原则 5)、法治原则

6.公务员的权利有哪些分类? 1) 身份方面的权利 2) 职务方面的权利 3) 经济方面的权利 4) 政治方面的权利 5) 其他权利 第二章 1. 什么是职位? 职位是指由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量以及职务与责任的集合体。 2. 什么是职位分类?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3.我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1)、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供科学依据。 2)、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参照系。 3)、为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4)、为公务员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5)、为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环境 4.职位的类别? (一)综合管理类

(二)专业技术类职位 (三)行政执法类 (四)法官、检察官类 5.级别的功能? 1)、级别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级别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6.确定级别的依据? 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 第三章 1.什么是公务员录用制度? 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2.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哪些?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 (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3)考核形式 (4)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5)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的使用

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手续,维护工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提出书面申请→直接主管审批→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离职、辞退、开除的规定: 1、辞职 1.1辞职指个人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工厂从事该项工作或担任某一职务者,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1.2员工经过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如遇特殊原因,须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主管,在直接上级同意批准后并办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病危、丧亲等)经批准后可予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1.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达十天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4员工辞职未提前申请或未经办好交接手续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按旷工论处,旷工 时间达自离规定时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自离 2.1自离指未经公司批准或请假未批准,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 计旷工达十天以上者. 2.2自离视为自动放弃员工工资及现在工作行为处理。 2.3自离作为违约处理,不享任何酬奖。 3、辞退 3.1辞退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2出现以下情况属于公司辞退人员者,公司给予结算工资。 3.2.1合同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3.2.2合同期满,按公司规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 3.2.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重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2.4公司进行调整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淡季确需裁员者。 4、开除 4.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所有薪酬不予结算,情节严重者,赔偿公 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4.2工作一贯不负责任,违犯公司规章、纪律造成产品报废、设备损坏、生产停工、人 员伤残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员工申请辞职,需自书面提出申请辞职之日起,仍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待工作交接清楚,接受人能独立操作后方可离岗。 金华市绿康塑料厂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

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她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 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解聘管理办法

解聘管理办法 为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总则 第1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2条公司解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及各用人部门统筹负责,由总经理签字确认解聘。 2.解聘分类 ●主动辞职:系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公司辞退:无正当理由,公司不得无故裁撤员工;若员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公司方可考虑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有权对员工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辞退员工。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3.解聘流程 ●解聘申请: 1)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首先由相关用人部门向总经理提交辞退申请。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岗下发《解聘通知书》与《离职工作与物品移交清单》。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离职移交清单》(附表3)后应按所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主动辞职时: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应让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附表1),由部门主管将员工的辞职申请及《员工离职审批单》交予总经理审批。在员工收到公司的离职批准后,应按所约定的时间离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工作交接、办公用品、物品的移交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谈话:对于一般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的主动辞职信后,应在两日内与员工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该员工的工作状况、辞职原因等。其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应立即与请辞职员工进行沟通,填写《离职谈话表》(附表2),将沟通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工作、物品移交: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用人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a. 离职员工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纸、业务文件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写《离职移交清单》中。 b.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或部门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c. 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办公室。接收人及交还人需在离职单上签字,并确认物品是否全部交接完成。若员工需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d. 未按约定时间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扣除最后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补偿金。未将工作交接清楚既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有权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工作交接清楚后员工方可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Q/XXX X X X 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 G1508—2006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2006-8-15发布2006-9-1实施XXXX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为规范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XXXX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公司员工辞职与辞退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3 员工离职工作内容与流程 辞职手续及程序 公司正式录用员工要求辞职的,提前壹个月由本人填写《员工离职报批表》; 经部门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非生产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生产和生产辅助员工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员工离职报批表》留存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在两月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招聘人员或在内部进行调整; 两月后,按《员工离职报批表》中相应事项,办理交接(移交)手续; 培训新到岗人员,熟悉岗位,接受原岗人员的工作移交; 特殊岗位员工(如技术、新品开发、市场营销、贸易等)离职前,应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应签订保密类的协议; 结算考勤、工资、扣款等,经总经理(生产员工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薪资;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中断或终止手续; 离职人员从办公和生活区域撤出; 试用期内,企业和个人可根据试用的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停止试用;停止试用的员工,办理好交接手续,经总经理(生产类员工由副总经理)批准后结算工资。 辞退手续办理及流程 考核与评价; 部门提出辞退意见或建议;

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准;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其它 辞退是对严重违纪员工的一种行政处分,不结算薪资,必要时还可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可并处;因严重违纪员工,可直接由公司发文处理; 属工会会员的辞退前应先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属辞退的员工,离职前应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 4 附则 本标准由中国XXXX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办签字认可。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三、相关职责 1. 综合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 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种类及概念 1. 离职 1.1 广义的离职指在公司一定职位的员工因某种原因而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 1.2 狭义的离职是指雇员在一定条件下与公司形成长期或永久性终止劳动雇佣的关系。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离职”即属于此种。 2. 辞职:员工因故而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3. 辞退(有薪解雇):因公司事业发展,原职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不再适应其业务需要或因公司业务精减而出现富余人员并对上述人员主动给予解除雇佣关系。 4. 自动离职(无薪):员工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连续三天离开公司或原工作岗位。 5. 开除(无薪解雇):公司因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而对其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 6. 符合开除的条件: 6.1 一年内记大过二次者; 6.2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贿行贿; 6.3 玩忽职守、办事不利,造成一定后果者; 6.4 违抗命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听劝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6.5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造成不良后果或盗用组织公章者;

6.6 威胁上司、撕毁、涂改公司文书情节严重者; 6.7 偷窃公物、文书造成一定后果者; 6.8 在外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者; 6.9 违反国家法令或组织规章,情节严重者; 6.10 造谣中伤、诬陷他人、煽动或组织员工上访,聚众闹事,罢工,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6.11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者; 6.12 半年内三次调整岗位,均不能胜任或不能服从的; 6.13 当月内旷工3天或一年之内旷工5天的; 6.12 其他情节严重、屡诫不改者。 7. 合同终止:符合下列条件,劳动合同终止。 7.1 劳动合同期满的,双方不再续签的; 7.2 员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7.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离职审核权限规定 离职申请提出后,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1.总部员工 1.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综合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1.2 部门副主管及(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总经办主管审批,综合部主管会签; 1.3 普通基层员工: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主管会签,总经办主管审批。 2. 分子公司员工: 2.1 车间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综合部主管负责会签; 2.2 普通基层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管理副总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六、离职流程 一.离职申请

2016年4月公务员制度答案文字版

2016年4月公务员制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A()。 A.政党政治的产物 B.市场经济的产物 C.工业革命的产物 D.殖民统治的产物 【答案】A 【解析】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2.我国干部认识制度产生于A()。 A.革命战争年代 B.计划经济年代 C.市场经济年代 D.改革开放年代 【答案】A 【解析】我国干部认识制度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 3.服从命令是公务员的C()。 A.使命 B.权利 C.义务 D.任务 【答案】C 【解析】1.忠于宪法的义务核心,对宪法的忠诚; 2.依法履职的义务; 3.为民服务的义务; 4.忠于国家的义务; 5.服从命令的义务; 6.保守秘密的义务; 7.保持操行的义务;8公正清廉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 4.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B()。 A.检举 B.控告 C.申诉 D.诉讼 【答案】B 【解析】1行政复议:公务员如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不服,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2.申诉: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的一定期限内,向同级国家机关人事部门提出申诉;3.控告;4:诉讼:公务员还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以“事”为对象的公务员分类体系是B()。 A.品味分类 B.职位分类 C.岗位分类 D.职务分类 【答案】B 【解析】以“事”为对象的公务员分类体系是职位分类,侧重职位的职责和职权。其分类的

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辞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六条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载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辞职管理

辞职报告后辞退

辞职报告后辞退 篇一: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员工离职与辞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离职或辞退人员。 三、职责 企管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手续办理。 各部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工作交接、申报和监督工作。 总经办:负责中层以上员工离职与辞退的审批。 四、具体规定 1、离职与辞退、自动离职规定 1.1、员工试用期(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为15天、二线人员试用期为1到3个月)内离职需提前7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间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至相应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2、普通员工试用期满后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间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到相应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3、基层管理人员(如班组长、调整工、后勤主管等)及基层骨干人员(如工艺员、计划员、储备干部、理化分析员、无损检测员、来料检验员、设备管理员、基建管理员、淬火操作员、计量管理员、跟单员、业务助理、采购员、薪资核算员、仓库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营运总监批准后向 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4、科级主管或享受科级主管待遇人员、ERP管理员辞职,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5、部级主管或享受部级主管待遇人员、业务员及公司特聘人员辞职,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6、副总级主管或享受副总级主管待遇人员辞职,须提前8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最新公务员制度历年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试题01848 一、单项选择题 1.任职培训的对象是( ) A.新录用的处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 B.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C.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 D.所有公务员 2.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 ) A.专制统治的需要 B.封建统治的需要 C.政党政治的需要 D.民主政治的需要 3.公务员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也称为( ) A.全面分析法 B.绩效差距分析法 C.民意测验法 D.问卷调查法 4.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是( ) A.合作共赢关系 B.权利义务关系 C.命令服从关系 D.相互依存关系 5.保持操行义务的重点是要求公务员( ) A.知廉耻 B.知进取 C.廉洁奉公 D.尽职尽责 6.各国公务员级别的确立,既考虑职位的因素,又考虑( ) A.职级的因素 B.职务的因素 C.岗位的因素 D.品位的因素 7.决定公务员培训方向的原则是( ) A.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B.学用一致原则 C.按需施教原则 D.讲求实效原则 8.公务员职位的主体是( ) A.综合管理类职位 B.专业技术类职位 C.行政执法类职位 D.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9.对公务员处分程度最轻的是( )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撤职 10.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 )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德国 1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包括( ) A.知识测验、智力测验和技能测验 B.智力测验、技能测验和体能测验 C.技能测验、体能测验和知识测验 D.体能测验、知识测验和智力测验 12.负责审批县级政府各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机关是( ) A.县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C.省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中央政府公务员主管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情形是( ) A.转任职位任职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退休的 D.受刑事处罚的 14.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被考核人的某项特性,从而影响他对被考核人的其他方面作出客观的评定,这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心理因素属于( ) A.从众心理 B.趋中误差 C.近因效应 D.晕轮效应 1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予以( ) A.免职 B.撤职 C.辞退 D.开除 16.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性免职的情形是( ) A.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被辞退的 D.受行政撤职处分的 17.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 ) A.各级党委领导成员 B.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成员 C.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D.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18.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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