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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企业的含义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根据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

下面我们再看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概念,这都是从法律意义上的辨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体户就属于这类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些专利代理所就是以合伙企业形式组建的。

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而言,稍大一些的企业都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的。

这里要解释一下企业法人的概念,按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资格的认定是由工商行政机关登记认定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上面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不是法人,因为它们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法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强调的是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比如,有人说某某企业的法人是张三,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它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1、公司与独资企业

独资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独资企业与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而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形成与股东的出资。在股东出资之后,股东便不再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而由公司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

独资企业由独资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主应当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资与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而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2、公司与合伙

合伙是指两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两种。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的财产却并不是由股东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在责任的承担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须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对其应分担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

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有人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500万元。

8、企业的赋税不同。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是对立法律主体,因此不对其征税,而是对企业投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顺便说一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只对企业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对企业本身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包括投资额度、赋税和风险责任等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例如初期资金较少或,可以注册成个人企业,当资金充裕时可以重新注册成公司。如果想少交税,则采用个人企业形式较好。如果不想承企业倒闭带来的风险,注册成公司较好。

应该是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而公司包括法人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说法是正确的。而企业规模当然有很大的,比如我们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但是企业一般都是个人投资、合伙企业,规模自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的股份有限公司大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

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企业、法人、公司的区别

企业、法人、公司的区别 企业、法人、公司这些名词。究竟它们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现做一比较: 一、企业。 判断一个组织是不是企业,主要分析其是否具备两个特征:第一,必须能够给社会提供服务或产品;第二,要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能称之为企业。比如教会,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一个企业。 二、法人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它是社会组织;第二,必须有独立的暑产;第三,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四,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起诉或应诉。法人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团体法人、事业法人和捐献法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这一概念的另一含义就是存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法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强调的是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比如,有人说某某企业的法人是张三,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他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三、公司 公司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首先是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设立的一个组织。在我国必须按照《公司法》设立。目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式。其次,公司必须是法人,这是与企业的最大区别。公司一定是法人,而企业不一定是法人,公司是比企业也要小的一个概念。公司制度和法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两大车轮,正是这两大车轮推动了市场经济不断前进。 但细说起来,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公司应该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出资兴建的,按出资比例划分股权及责任的一种经济实体,现在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以前必需是两人或以上。公司必须有监事,但企业不必要。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

企业与公司区别

企业与公司区别 企业的含义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根据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 下面我们再看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概念,这都是从法律意义上的辨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体户就属于这类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些专利代理所就是以合伙企业形式组建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本质区别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本质区别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存在许多共性,两者往往被混淆,下面通过分析来比较它们的组织形式和本质特征。 1 . 1 企业集团的本质特征 ( l )企业集团的本质特征是:一个以资本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多个企业组成的法人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质上是一个将产品、技术、经济、业务等经营合作的联合体。其最高组织机构是由各核心企业设立。 ( 2 )企业集团内部包含若干核心企业,而每个成员企业在法律上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企业集团是多个企业共同联合组成的“独联体”。 ( 3 )企业集团主要依靠核心企业之间横向的相互持股(环状持股),集团内各企业的资本关系上是相互平等的。对外可以统一使用集团的商标、品牌、商誉及市场网络。彼此又共享其他成员的经济资源,强调互动与协作。 ( 4 )企业集团在产权关系上边界比较模糊。由于成员企业一般是自愿加入,集团内资本之间是开放性的较松散的组合,而不是谋求一种封闭式的一体化。 1 . 2 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 ( l )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法人产权制度形

式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 2 )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团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 %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则指母公司只拥有一般持股关系的参股企业,以及有各种固定性合作关系的企业。总之,母公司只能有一个,而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可以有多个。 ( 3 )集团公司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 的股份,也称分公司);拥有一半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 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业(持股25-50%)称作质量参股子公司,持股低于25 %称作任意参股子公司。这里它就不一定能称母公司了)。通常子公司不能反过来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 4 )集团公司在产权关系上比较清晰。集团公司一般是由原始发起公司经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来的,对内通过投资设立分支企业,对外通过资本证券市场不断购并、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因而,母子公司之间血缘关系稳固、组合紧密。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

第二章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的,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从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司是企业中的一种。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企业中还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企业的范畴。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不同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 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出资证明形式不同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为出资证明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不同股东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除法律限制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元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公司为3000万元 组织机构不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非必设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必设机构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不同无限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企业的含义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根据所有制形式不同,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 下面我们再看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概念,这都是从法律意义上的辨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体户就属于这类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些专利代理所就是以合伙企业形式组建的。 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而言,稍大一些的企业都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的。 这里要解释一下企业法人的概念,按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资格的认定是由工商行政机关登记认定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上面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不是法人,因为它们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法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强调的是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比如,有人说某某企业的法人是张三,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它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1、公司与独资企业 独资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独资企业与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而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形成与股东的出资。在股东出资之后,股东便不再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而由公司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 独资企业由独资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主应当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资与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而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2、公司与合伙 合伙是指两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两种。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的财产却并不是由股东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在责任的承担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须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对其应分担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区别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区别 企业集团是一种母子公司为主体,企业联合的组织形式,是实现规模经营的企业组织,是企业组织的高级发展形态,是多法人的经济联合体,即公司的联合。企业集团有以下几方面基本特征: 1、资本(产权)联结性。集团企业间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此区别由行政隶属关系为联结纽带的行政性公司。即由统一计划关系、统一承包关系、联营关系为联结纽带的紧密联合体和由合同、协议关系为联结纽带的松散联合体。 2、层级组织性。集团企业间按资本联结程度不同形成多层次企业组织结构,第一层次企业是集团公司,实质是控股公司、母公司性质,亦称为核心企业。第二层次企业包括控股层企业,由若干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组成;参股层企业,由母公司持有股份但未达到控股界限的若干关联公司组成;协作层企业,由若干签有长期、优惠合同和托管、承包协议的成员企业组成。第三层次企业由一级子公司、关联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关联公司组成。依次类推,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可向下一层次企业交叉持股,同一层次子公司、关联公司间可以相互参股,但子公司不得对母公司反向持股。 3、非法人性。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协作企业各自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的联合

体。企业集团本身既不是统一纳税、统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备总体法人地位。这是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主要区别。 4、组织规模性。企业集团既是多法人联合体,是企业群体,就必须是一个规模组织,有一定的组织规模性,企业集团的组织规模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这其中又分为集团公司的资本规模、资产规模和企业集团的资本规模、资产规模。⑴集团公司资本规模是指集团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资本性权益,即所有者权益合计或股东权益合计。这是由集团公司的出资人(一个或多个)的出资及其增值形成的。集团公司的资产规模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拥有的资产数额。其资金来源包括股东出资及其集团公司负债,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规模在资本规模一定的条件下取决于集团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大,资产规模越大。同时还取决于集团企业筹资方式,若由集团公司统贷统还,再由集团公司以资本投入方式或转贷方式给子公司,关联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则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就大。若集团企业筹资方式是分贷分还,即母子公司分别借贷,各自还贷,则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就不会很大。⑵企业集团的资本规模是指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本性权益,即所有者权益合计或股东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因此企业集团的资本规模比集团公司的资本规模大得多。企业集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

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的区别、联系知识讲解

1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分析 1.1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概念、形成与发展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它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增加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集团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其最初形态是垄断组织。而“企业集团” 一词,则首先出现在日本。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欧美国家出现了不少与当今企业集团类似的经济组织,如卡特尔(Cartel )、辛迪加(s " dicate )、托拉斯(Trust )、康采恩(Concern) 等。二战以后,西方进入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应用时代,企业规模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生产和资本集中形成高潮,出现跨行业企业相互兼并,导致了大批混合联合公司和跨国公司的出现,混合企业的形成促使经营多样化和产品多样化。通过长期扩展,形成了象杜邦、GE 、福特这类综合性大型企业。到了20 世纪70-80 年代,快速兴起的跨国公司,成为国际经济现象,发展成为企业集团的高层次表现形式。世界贸易额的三分之一己由全球最大的100 家跨国公司创造。集团公司是指产权关系清晰,以母子公司体系为主干的统一的企业实体。从生产力角度分析,随着商品经济进入垄断竞争阶段,(原始的)母公司必然通过种种方式来急剧扩张自身的资产运营及市场资源的占有规模,从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母子实体公司。 1.2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本质区别 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存在许多共性,两者往往被混淆,下面通过分析来比较它们的组织形式和本质特征。 1 . 2 .1 企业集团的本质特征 ( l )企业集团的本质特征是:一个以资本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多个企业组成的法人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质上是一个将产品、技术、经济、业务等经营合作的联合体。其最高组织机构是由各核心企业设立。 ( 2 )企业集团内部包含若干核心企业,而每个成员企业在法律上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企业集团是多个企业共同联合组成的“独联体”。 ( 3 )企业集团主要依靠核心企业之间横向的相互持股(环状持股),集团内各企业的资本关系上是相互平等的。对外可以统一使用集团的商标、品牌、商誉及市场网络。彼此又共享其他成员的经济资源,强调互动与协作。 ( 4 )企业集团在产权关系上边界比较模糊。由于成员企业一般是自愿加入,集团内资本之间是开放性的较松散的组合,而不是谋求一种封闭式的一体化。 1 . 2 .2 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 ( l )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 2 )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团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 %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则指母公司只拥有一般持股关系的参股企业,以及有各种固定性合作关系的企业。总之,母公司只能有一个,而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可以有多个。( 3 )集团公司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 的股份,也称分公司);拥有一半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 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为公司承担责任,在此出资额之外,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些资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或控制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公司的详细分类与区别

公司分类 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独立承担,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分公司: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为xxx 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有限责任; 分公司则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 分公司和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公司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分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两种分支机构最重要的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

集团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区别

集团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区别 集团公司是以一个母公司为主体以及3个或3个以上的子公司为依托体成立的企业。 一、成立集团的优势 1、资源合理配置:集团总部是更为有力的资源整合主体。总部作为集团中唯一“看得见全部底牌的人”,能够科学合理规划业务发展,将最稀缺的资源投入到对集团整体收益最大的部位,创造最大的边际收益。集团总部利用在子公司的控制权,将子公司的无形资源、各种资产进行集中管理,以较小的资产来控制更大的资产总量,甚至有意识利用多层次控制,在子公司放大控制权。 2、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筹划降低税费,各个子公司可能在不同地区从事不同业务,可以把集团内部各业务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子公司,达到缴纳最低税费之目的。同时,利用不同投资形态的时间价值组合,以及利用不同子公司的产品销售的时间差,回款周期差,不同产业的投资周期差和投资密度差,以及回报周期差,进行撮合和对冲管理。 3、提高银行授信额度:集团内部各业务合并报表,更能赢得银行的重视,必然提升与银行谈判能力,获取银行支持,提升资信等级。同时,总部对基层业务风险有更好的认识,风险管理的成本相应减少。 4、统一集中管理:总部利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可能的各种关联,进行挖掘、强化与整体管理,发挥“母合效应”。集团总部统一指挥,为各子公司进行价值创造活动,如统一政府公关、统一采购、统一营销、统一人力资源调配等。相比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更省人,更省管理费用,更省硬件投入等等。同时,集团总部可以更有效发挥生产经营协调者的作用,更高效地调剂各子公司的协同,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互补、共享、协同、内部交易的管理,最终将各板块串联为紧密结合的整体,以赚养亏,以亏克敌,以盈养负。 5、相互借鉴学习:成立集团公司后,某个局部产生的管理及生产改进能迅速复制到其他部门及业务线,加强管理经验的流动与共享,对知识的积累和扩散更为有利。 二、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为事业部制,事业部制是一种分权式体制,它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按产品、市场、营业区域和用户划分为若干事业部,实行集中指导下的分散经营的一种管理组织模式。每个事业部都是实现公司总体目标的基本经营单位,对每个事业部委让权限的同时,使其担负经营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统一管理。 事业部制的好处是:总公司领导可以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考虑全局问题;事业部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O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

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别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定义和区别?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根据方流芳教授的考证,公司曾被称为“公班衙”,是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专属称呼。在百多年的历史中,中文“公司”词义在不断的误读和重新诠释中逐渐明确为现今含义。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主要指独立的盈利性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20世纪后期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以及信息技术领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业”一词的用法有所变化,并不限于商业性或盈利组织。随着社会发展,真正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肯定是公司类型的企业。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首先,事业单位、企业和公司主要区别如下: 一、主体资格和设立资金的来源不同

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讲属于事业法人,企业(包括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由于这一性质,决定了设立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是国家拨款,或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筹措。设立企业(包括公司)资金是由出资者投入的。 二、设立主体和设立目的不同 事业单位大都是由国家(包括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也有一部分是由国有企业设立的,如大型国有企业原有的医院、学校。国家设立事业单位是出于国家管理的需要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事业单位的工作和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例如,学校、公立非盈利医院(当然,现实并非完全如此)。 设立企业(包括公司)的是出资者,国家设立企业时,其也应是出资者。设立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经营盈利,国有企业也是如此。 三、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不同 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事业单位往往有其隶属的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依靠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条例、命令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进行领导和管理。例如国家对公办学校的管理。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只是宏观管理,企业的管理主要由出资者依法建立的包括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内的管理团队来负责。根据企业的性质不同,出资者对于企业的管理分别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来进行管理。对于公司的管理,出资者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企业”与“公司”有何不同

这个题目看起来煞是诡异,“企业”与“公司”说的不是一回事么?但如果给这两个词同时加上一个定语“国有”,其含义马上就不同了。虽然在一定语境下,“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也是同样的意思,如果我们进一步仔细考察的话,“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公司”就出现了本质上的区别。 很多人会问,过去学中学政治,老师曾经说过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什么现在忽然“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公司”的含义又不同了?当然,按照我们国家的说法,全民所有制就是国有制。如《宪法》第七条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但到了具体操作层面,我们却不能说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国有企业。 出现上面那个奇怪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同时有两部法律都在管我们通常意义认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一部法律颁布于1988年,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参考链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2577767.html,/wxzl/wxzl/2000-12/05/content_4501.htm),一部法律修订于2005年,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考链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2577767.html,/ziliao/flfg/2005-10/28/content_85478.htm)。其中,《公司法》中对国有独资公司还设立了特别规定。 现在大家可能有点儿明白了,在我们国家,我们通常所说的“国有企业”其实至少包括两种,一种是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一种是按照《公司法》组建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五条就指出“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虽然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看起来和按照《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差不多,但由于他们法源不同,其中差别还是很大的。这还是股东都只有国家一家,如果是和那种除了国家之外还有多个股东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相比,那差别就更大了。 为了大家理解方便,我主要比较一下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看起来和按照《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差别。因为他们的股东都只有一个——国家,名字听起来也差不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定义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 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 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总则 是否有法定社会主义义务 有 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 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 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 无

公司的详细分类与区别

公司分类 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分公司: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为xxx 有限责根据承担债务的责任不同 无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根据控制与依附关系不同 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管辖系统不同 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

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则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和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公司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分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两种分支机构最重要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清偿债务,即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①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2)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3)公司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而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人身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要受到严格的限制。(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5)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无限公司,我国《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但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设立条件不同。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内部治理结构不同。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财产关系不同。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的财产来源于合伙人的共同出资;

解读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区别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2577767.html,收集整理 解读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区别 解读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区别 记者:小企业就是规模小的企业吗?它与大企业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陈忠卫:这是个关键问题。传统理论在划分大企业与小企业时使用一些定量指标,比如规模、资金、员工数等,但它并没有从本质上揭示出两者的区别。我认为,它们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计划模式。小企业通常是缺乏制定计划的能力,也并不拥有像大公司一样的大量数据资料,所以,它们通常没有象大公司一样的长远计划。但小企业经营者为了提高企业生命力,往往会更加关注市场变化,更加贴近顾客,更加注重短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适应外部动荡不定的商业环境。 2、创新能力。一般意义上认为大企业的创新能力强,而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弱。但实践及国际数据则表明,大企业由于时滞等问题的困扰,创新能力落后于小企业。相反,小企业的创新效果好,它们把最新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周期明显比大公司要短。 3、控制系统。小企业把绩效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产品出现偏差时及时纠正,员工安排出现漏洞时适时调整,这使得小企业无论对外部市场还是内部管理,都能够拥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大企业由于组织机构复杂、等级层次多,从而影响到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效率,经常会出现控制能力的削弱。 4、竞争优势的源泉。大企业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大批量生产领域,此时竞争优势与规模经济有关;二是多种大批量生产业务的联合,此时竞争优势与范围经济有关。而小企业一般会拥有大公司无可比的灵活性和专业化优势:灵活性保证了小企业决策迅速,中国有句古话叫“船小好调头”,而专业化程度则表现为小企业的经营领域往往是某些“利基”市场,如规模较小的服饰配件或小家电,或某种专用设备、零部件、添加剂等专门化产品。 由此看来,小企业并不是规模小的大企业,简单地把大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应用于小企业,未必就能保证小企业经营获得成功。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2577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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