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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及管理办法和填写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及管理办法和填写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及管理办法和填写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及管理办法和填写说明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及管理办法

(1)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普通高考招生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省主管部门同意缓期一年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未列入招生录取名册的单位委培生、旁听附读生不发放;

(2)已进一步深造的毕业生不发放《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推荐表》),只发放《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

(3)推荐表不作为缔约录用关系的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缔约录用关系以签订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为准;

(4)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要认真填写,避免填错(建议拟稿后填写);

(5)毕业生不慎遗失《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生登记表》的,必须由个人提交补办申请,经学院专职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凭补办申请书到就业指导中心补领。《毕业生推荐表》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c12624306.html, “资料下载区”下载打印。

二、如何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

(1)根据推荐表及登记表的“说明”项目如实填写;

(2)院、系、专业填写全称;

(3)学校隶属“河源市人民政府”;

(4)必须贴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5)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新生录取入学时的户口薄、身份证的相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生源地区以新生录取入学时的户口薄为准,写到“县(区)”级。现家庭住址与入学时有变化者,必须出示《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薄》原件,经学院审查、就业指导中心认可后再按现生源地区填写,家庭地址与生源地有出入者,应在家庭住址栏内注明;

(7) “修业年限”:三年制的填“3年”,五年制的填“5年”。

(8)奖惩情况填写校、学院两级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

(9)填写自我鉴定时应客观、简练、工整,不可三言两语、潦草糊涂,最后要署上本人签名、日期;

(10)学习成绩栏可附教务部门盖有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不得涂改。

(11)毕业生个人填写好推荐表并经学院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统一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查盖章,不可愈级受理。

(12)《毕业生登记表》建议由学院妥善保管至毕业前的4-5月份再发至学生本人,届时按说明及要求填写。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上交之规定:

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各方填写时要高度重视,如实工整填写,相应署上本人签名、盖章、日期,以示负责。

登记表内的“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内容由相应的班委、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其他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在最后一页的“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等栏目不可漏写)。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的5月23日前填写好交到班长处;班长组织班委成员对各毕业生的操行进行鉴定;填写好后班长于6月1日前集中交到学院副书记处由副书记组织人员填写“院系意见”,学院填写好后于6月10日前派人集中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后组织人员集中签署学校意见,分别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袋内。

三、如实填写推荐表及登记表

学校和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毕业生填写的推荐表、登记表,发现不如实填写的,应退回重填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签约或报到后,用人单位因发现毕业生材料弄虚作假而解除、撤回或撤销就业协议,属毕业生责任的,其后果由毕业生个人负责;属学院责任的,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责任人负责。

来源: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信息网

作者: jiuyeban

发表日期: 2011-11-11 10:21:40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 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 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 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 元/ 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 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 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 J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

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1. 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2. 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级别各县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 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 ,将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得将 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 农民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郭杰 审核:石正纲 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项目部预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 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注:工程款优先发放给农民工) 1.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合同管理 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 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 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工程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 农民工资 管理方案 编制:郭杰审核:石正纲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1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

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 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2 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

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3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完善劳务队伍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能力,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司对劳务队伍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 一、劳务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必要补充,使用劳务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二、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及《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考虑自己职工组成的“架子”工队,尽可能地鼓励职工实施劳务承包。 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队伍的管理,结算与支付中适用本实施细则。 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具体工作。 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项目部各部门组成。 三、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审查劳务队伍的合法有效证件、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管理施工能力; 2、确定劳务队伍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

3、对劳务队伍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根据施工情况研究、制定施工奖罚条例。 5、执行并监控劳务队伍结算支付流程,严把劳务结算支付关。 四、项目经理职责:主抓劳务承包管理工作,签署劳务合同评审结果,签署劳务合同,审批劳务结算与支付。 五、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提出劳务队伍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建议意见; 2、起草劳务合同条款,交由项目部经理签署; 3、监督劳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劳务费用结算; 4、做好劳务合同评审、劳务管理各项台帐,整理、归档合同资料并负责上报工作。 六、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各部门职责: 1、各部门参与劳务合同评审、劳务队伍管理全过程,监督劳务合同履行情况,对劳务队伍施工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 2、工程部:提供合同工程数量,下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出具《已完工程数量清方表》,对劳务队伍下发各项技术交底。 3、安保部:对劳务队伍的施工安全、质量、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在劳务结算表单中审核本部门的结算内容并签字。 4、物装部:按有关规定对劳务队伍领用料、用水用电、机械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在劳务结算表单中签字。 5、试验室:由工程部、安保部配合,对劳务队伍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试验。 6、办公室:对劳务队伍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安排好对劳务工人的各项培训。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

承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 3.1 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民工上下班刷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的工程部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资料。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进出场门禁卡,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附表2) 4.5、根据合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然后每月各劳务分包单位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交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监督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落实。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本月分包商月考核按不及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本月分包商月考核按不及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农民工管理及工资发放实施办法

农民工管理及工资发放实施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的管理和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今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劳动法》为依据,制定民工及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临时居住证办理情况台账,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专门派人负责民工办理临时居住证事宜,杜绝有劣迹或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能如实反映在台账内。 2、对新开工项目或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项目部各班组长带领班组人员或新增人员在入场24小时内到项目部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种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本工种的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班组长确认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由项目部统一制作考勤卡后凭此卡考勤上岗。 二、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1、各项目部开工前,领取公司统一采购的M880门禁摄像考勤

机和考勤卡,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的操作程序的讲解。 2、考勤卡按工种根据花名册收集的民工资料进行登记发放,做到一人一卡,杜绝了代考、漏考现象。 3、职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进行刷卡摄像,各班组及项目部根据考勤机内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上报项目部工资专管员处。 4、每月三号前必须将民工考勤情况公布于工资栏处,以便于民工进行核对。 5、对于考勤机内无记录或未刷卡的均视作未上班。 6、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民工工资专管员或由安全员兼职,每月将考勤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 7、设立考勤监控系统,在每台考勤机前架设一台监控摄像头,收集和存储、监控考勤情况。 三、民工权益及工资发放公示办法 项目工程开工前,于施工现场醒目处悬挂民工权益保障牌、民工考勤制度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公示牌、民工工分细账张挂栏,使民工在发生工资纠纷时,有处可寻,减少杜绝上访事件。 四、班组合同管理办法 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与各班组之间必须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公司工程部备案、存档,并同时将次合同交项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山东德信建设集团中海国际社区项目部 编制人: 编制日期: 一、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的签订 所有入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由劳务公司、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盖章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合同书”,合同文本统一,留存工程项目部备查。 二、实名登记制度和用工档案 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形成“项目部劳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留有个人亲笔签名,以备发放工资时核对签字。建立“劳务作业人员用工档案”,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劳务用工合同书、用工档案三者须对应一致。 三、工程量确认验收及上报 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队伍对每个作业人员的工程量进行及时的验收确认,对当时做出的奖罚必须经个人核实确认,对出现中途退场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由工人个人签字确认退场前发生的工程量。以上两项均须报项目部备案,避免因工程量多少形成误解和纠纷,并以此为基础汇总成本月由发承包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当月上报分包结算资料。每月27日前,项目部根据劳务队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发

放表,形成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上报公司财务处,该资料须加盖分包方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劳务队伍负责人、工人个人签字认可。 四、工资发放 农民工的工资要发放到个人手中,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存放项目部备查。并且在工资发放时必须提供以下依据到公司财务处方可发放,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②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 ③农民工花名册(须有个人签字) ④审批后的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 ⑤用农民工身份证办理的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该卡的办理由财务部门根据花名册和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办理,用于工资发放)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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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发放细则 为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建立运行程序与标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的法律及规章条款 1、经济合同法; 2、劳动法; 3、建筑法; 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5、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二、劳动管辖 凡在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参与施工的农民工一律由银川仁立劳务公司管辖,工作超过三个月的签订简易劳动合同,三个月内的签订临时合同。 三、劳动报酬 各工种按照技术等级及证照和实际水平,参照市场价分别订为综合薪酬和分支分项薪酬,二者取其一,并在签订合同时分别注明,综合薪酬包括了各项保险费,由领受人自己决定缴纳,分支分项需做特别费用及标准的约定。 四、流程 (一)、施工合同签订 1、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出专项条款约定,划分责任,明确各方在工程节点,结算程序,工资比例、工资总额、支付总比例做具体规定。 2、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工程总价或具体工程进

行约定。 (二)、施工方案 由工程部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时间、比例、数额预算进行编制说明。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仁立劳务公司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合同。(四)、仁立劳务有限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仁立劳务公司是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公司,仁立劳务公司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逐条落实农民工应尽义务和权益。同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审核身份,简单体检,发放进入现场许可证。 2、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五)工程量结算、工程款支付、工资比例核算。 工程款支付实行农民工工资比例另列制,从项目报支付工程款时就对已完工程量、人工费比例进行注明。 (六)、工资发放 1、各施工队制作农民工工资表,每月3日将上月考勤表及工资表一式三份报项目部,工资表内容应包括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对已完工作离开项目部的农民工,各劳务队按上级报公司未发工资人员的详情备案。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

民工工资拖欠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探讨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常常忽视人这个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劳动者的核心问题——工资的管理存在误区,致使在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中,出现了较为严重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统计拖欠民工工资70% 以上发生在建筑业。 公司近每到年底年前两三个月就开始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对于民工工资发放要提前做好计划,合理安排,要按时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不要出现年前民工因为工资问题到甲方、公司、政府相关机构上访,可是为什么近两年还出现民工因为工资问题上访呢? 我个人认为两方面因素:一、市场因素;二、自身因素 一、市场因素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由于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已是一种趋势。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保证质量、进度目标的前提下,如何控制施工成本成为施工管理的中心课题。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对待这个问题时,没有从自身出发,切实从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加以落实,而是将建筑成本的压力简单分解到包工队,把参与施工的包工队的利润空间逼到底线。而包工队在施工组织、工序、方案等工作节点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工费的亏损。而这个亏损包工头又会将其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最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垫资、让利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同时,建设单位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借建筑单位施工任务缺少达到完成项目的。因此促使许多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开工,施工过程中,一但出现资金供给问题,就会造成建设单位拖欠总包单位的工程款,总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分包单位拖欠包工头的劳务款,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链。这个连环的债务链就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源。 3 、建筑施工客观存在的季节性、流动性、时间性决定了建筑用工的特性,加之降低施工成本的要求,临时用工、周转用工、项目包工等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的基本途径。由于用工的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客观上难以规范用工制度,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度工作时间的确认等。为了回避这些矛盾,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简单地以包代管,试图用单一的手段处理复杂的事务,结果出现了违法违规分包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加之建筑领域劳动力供大于求等因素,使得包工头成为处理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所在,而企业成为被动的主体。鉴于此,包工头出于经济利益的关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身因素(个人认为在我们单位这是主要原因) 1、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对民工工资问题认识不够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首先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农民工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认为只是简单的纠纷。国家《劳动法》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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