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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创建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和谐局面。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我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

2、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对于促进家校沟通合作,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推动家长正确理解和认识教育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对于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体现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于丰富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方法技能,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健康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与家庭、社会和谐与良性互动的高度,提高认

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地开展。

二、积极行动,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

全市各中小学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引导全社会和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并按照试行办法(鲁教基字[2009]17号)要求设置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不同行业和各个年级的学生家长,要注意吸纳那些热心学校教育、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家长参与,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定位和宗旨,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章程,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家长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的优势,丰富学校教育资源,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1、全市各中小学均应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名称定为“XXX学校(学校全称)家长委员会”。

2、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2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3、家长委员会应制订组织章程,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4、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5、中小学应为家长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

1、办好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是提高家长素质,实施家教现代化的重要阵地。家长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靠学校自身的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家庭教育委员会要指导家长学校制定教育计划,家长学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各项工作要定时间、定地点、定教材、定教师、定学员;购置适应现代家庭教育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配齐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要采用多媒体、校园网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组织教学,

改变以家长会代替家长学校的做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要争创全国“示范性家长学校”。

2、加强家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家教师资队伍是保证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顺利实施的关键。学校要精心选择那些热心家教工作、知识面宽、教学水平高的教师任教。关工委成员、老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时间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政治优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工作。要加强对重点教师的培训,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家教师资培训班。要组织教师学习家教知识,开展家教教研、科研,搞好教学活动。家教教师要通过家访等方式经常与学生家长交流和沟通。

3、完善社区教育委员会。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一起并称教育的三大支柱。社区教育为社会教育的突破口和外在表现形式。社区教育委员会可成立“学生假期活动站”,学校派出骨干教师担任活动站辅导老师,聘请老先进、老劳模、老干部、老教师、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一起组织、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积极牵线搭桥,落实厂(村)校挂钩,开辟未成年人社会活动实践基地,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定期组织未成年人调查、参观、参加劳动。

4、拓展家庭教育工作渠道。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把转变家教观念贯穿始终。聘请家庭教育专家为学校家庭教育顾问,为家长做报告,举办成功家教座谈会,将体现时代性、规律性、科学性和先进的现代家教观念、知识和方法立体化、多角度地普及到每一个未成年

人的家长,使每个家长和所有家教工作者,树立起崭新的现代家教新理念。

5、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书香家庭”的创建工作。建立学习型家庭既是家教现代化的有效载体,又是家教现代化的外在表现,也是倡导终身学习的重要方法。

6、加强科学实验与理论研究。学校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家教理论研究和家教科研,要把热心家教的研究人员和理论人才组织起来,发挥其骨干作用,通过课题研究、集体攻关,引领实验工作和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自定题目进行研究。选择课题要注意实效,不宜过多,过大。课题研究要周密组织,确保成功。要组织教师、家长和社区有关力量,开展有针对性地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使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获得实践深化和理论提高的双重成果。

7、建立家教现代化实验工作档案。建立完善的数据分析和登记制度,建立家教工作档案。要善于积累资料,不断总结经验,搞好家教成果的鉴定和评估工作,使家庭教育现代化建立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之上。

四、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把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本单位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内容体系。

济南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区)

评估细则(100分)

济南市教育局市级示范家长学校评估细则(100分)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 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济教基字[2010]9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3.08 【实施日期】2010.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教基字〔2010〕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和劳动保障局,直属各学校(民办中小学):现将《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计划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要求,2010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教好教会”核心工作理念,突出“均衡、公平、质量、特色”关键要求,不断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及有效性,以机制建设、政策引导为抓手,力争形成“小学搞活、初中改革、高中突破”的工作局面,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学生学好、学会。 一、积极构建大德育管理体系,强化德育工作的系列性、实效性和渗透性 1. 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在校园内积极营造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中小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努力做到以健全的人格和文明的举止带动我市学生整体精神风貌的提升和完善。 2. 加强中小学生的读书教育。整合现有各个时段、各种主题的读书及征文比赛活动,积极打造富有泉城特色的学生品牌读书活动,通过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 加强中小学生德育课程建设管理及实施。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需求,不断深化以德育教育为主题的学校课程及选修课程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发挥课程系统性的育人功能,逐步形成富有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校园课程风景线。 4. 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教育。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心理需要出发,整合相关资源,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第25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时改进校外实践基地活动的组织办法,提高活动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探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 5.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启动教师“心理咨询师”培训活动,鼓励教师学习并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1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 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

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连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纽带,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委员会的作用,协助好学校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每学期为学校改进办学提供提案。 7、每学期召开1-2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由家长委员会或学校提议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家长委员会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 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和“金盾护学”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11]235号)要求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使全市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广大师生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一是做好档案登记工作。11月17日前,各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内容实。二是要认真做好校车集中检查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登记、备案的学校专用

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严格检查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要立即停运,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校车标识》(GB24315-2009),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的设臵。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要求车主对校车定期进行检修,确保校车能够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校车各项机件性能良好。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依托现有的99处护学岗,组织精干力量在上学、放学和周末学生回家的时间,对主要道路及校园周边设臵检查点,进行定点执勤或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对专用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并通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要逐一利用数码相机、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 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教高字[2011]6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9.07 【实施日期】201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济教高字〔2010〕5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市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了初评、复评,经公示和审核,共确定房伟等92名中小学教师为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济南名师建设工程”是提高全市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学者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对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加强培养,放手使用,严格管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

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附件: 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 (共92人) 房伟高中语文济钢高级中学 李美瑛高中语文济南第七中学 李宏高中语文济南第十一中学 孙晓红高中语文济南回民中学 赵诗敏高中语文平阴县第一中学 龚红戈高中数学山东省实验中学 潘洪艳高中数学山东省实验中学 李善军高中数学济钢高级中学 韩庆东高中数学济南第二中学 安学保高中数学济南第九中学 滕岩高中数学济南第十一中学 吴金革高中数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X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的工作。 (二)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幼儿园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一)定期听取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幼儿园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幼儿园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幼儿园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幼儿园的大型活动。 (五)为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 一、组成 1、X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幼儿园幼儿工作部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幼儿园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园家长委员会批准。 3、园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力 , (1)听取幼儿园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幼儿园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6个部: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教学督导部。每部1-3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1)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落实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主持现场活动。发挥家长资源,挖掘具有专长的家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习惯养成、自主自立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 引导和监督学生落实学校文明礼仪好习惯,搞好社区和家庭的监督,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根据学生表现,不定期的组织各项专项教育或专项治理活动,避免学生不良习惯的形成。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教监字[2012]6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5.16 【实施日期】2012.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济教监字〔2012〕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廉洁教育全覆盖,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亮点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关于贯彻中纪发[2009]2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的通知》(鲁纪发[2010]13号)要求,现就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夯实济南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形成一批具有济南教育特色、

风格各异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群体,促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深入、持久地发展。 二、创建标准 (见附件1) 三、创建方法和步骤 (一)拟参加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单位每年5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申请表》(见附件2)和创建计划。各县(市)区申报创建示范点的数量为学校数量的10%左右。 (二)各单位提出创建申请后,要按照创建标准和创建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各创建单位在每年11月10日前,将《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3)与创建工作总结,经所在县(市)区纪委、市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审定后,报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申请考核评定。 (四)廉政文化示范点的考核评定。廉政文化示范点由市教育局纪委统一组织考核评定,对达标单位颁发标牌和证书,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次,每三年复评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健全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加分重要因素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广泛发动。为搞好示范点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谋划,扎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好载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

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华丰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l、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是学生家庭与学校联系的纽带,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办学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一切决策和活动应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目标,有利于教育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3、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参谋、监督作用,协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形成合力,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产生和组织形式: 1、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建议。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

3、家长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秘书一名、委员十三人。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有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筹备权利。 5、有对学校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义务"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的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特殊学生"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育才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育才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2)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X 师范XXXX小学关于建设校级家长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现拟提出初步实施方案。 (二)家委会的成立是依据学校教育和发展的需要,是学校、家长联系的桥梁。让家长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为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相配合,以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特成立XX师范XXXX小学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并制定本章程。 (三)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以增强学校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家长,家长和社会的横向联系,拓展育人深度和广度。 (四)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使在孩子学

好课本知识的同时,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的课余生活、学习环境充实、生动、有益,丰富知识面,提高孩子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孩子各方面和谐健康发展,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加强沟通、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教学、监督管理、协调关系、协助决策,积极开辟等。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一)XX小学家委会成员是在家长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老师,家长,学生代表选举产生的。 (二)在学校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家长的一致要求,结合家委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进行选举,也可以学校教学需要进行适时的改选和调整。此项工作应在学校和家委会的共同主持下完成。家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家委会成员由家委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1人,宣传部部长(1人)委员2人,课程部部长(1人)委员2人,生活部部长(1人)委员2人,财务部部长(1人)委员2人组成 第三条家委会职责 (一)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班级齐心协力培养孩子; (二)积极参与并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开展;

家长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3、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4、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6、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7、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 8、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9、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10、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家庭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旨,认真贯彻素质教育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开辟多种渠道,融入学校管理 本学年,家长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动态,商讨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和方案,协调、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家长委会的工作实效。如,家委会成员通过电话联系、随访以及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仪式和活动,听取学校整体工作介绍,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运作,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是探索家庭教育、沟通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的好场所。本学期将落实家长学校的上课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举行1-2次,每次上课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活动。每次课后,均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见面,交流教育的信息,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 3、参与教学过程,了解教学信息 参与教学过程,了解教学信息是家长把握孩子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家校教育形成合力的重要手段。从本学期开始,家长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学校举办的“家长开放日”活动、区级民族精神课程实践研讨会以及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分析会。 4、关心校园安全,共建防范体系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应取得家长委员会的通力协助。家长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隐患以及可采取的措施,并尽可能为校园安全提供必要的帮助。 5、监督校务办事,确保学校发展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依法办学是确保学校办学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家委会可对学校下列工作的实施加以监督:办学方向、教育理念、办学章程、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收费、招生入学以及后勤服务等。 6、组织多种活动,支持家校沟通 参与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家长沟通家校教育、沟通亲子关系的最佳时机。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尽可能组织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举行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可能条件下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如文化艺术节、体育运动会及重大庆典等。

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团结全班学生家长,关心、支持班级的工作,密切家长与班级教师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了解,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产生与组织形式 1.班内的学生家长是班级家长委员会的自然成员,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委员由就读本班级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家长组成。 2.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自荐,教师推荐产生。 3.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须报学校批准通过。 4.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5至7名委员组成。 5.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6.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可连任,学生毕业后自动卸任。 7.班级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联络工作。 三、委员会委员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班主任及有关教师。与班级教师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老师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四、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应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及班级的工作计划。 3.有权对学校和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直接向学校领导反映对班级老师的工作意见。 5.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6.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7.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 五、日常运作 1.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权利与义务,要根据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和班级教育教学情况确立相应工作目标。 2.班级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

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 制度-4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107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4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work system-4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4)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会长、副会长若干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

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是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教育、关心学校、尊敬老师、协助学校不断地加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青少年成长优良环境,更多、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了更好地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搞好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特成立本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一)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国际型人才。

(二)条件 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三)组成 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家长委员会有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委员会两级组织。班级家长委员会有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人选由学校班主任提名,经全体家长民主通过。具体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委员会成员的子女如已毕业离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取消。每新学年开始,补充新生家长委员。 三.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权利和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 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教高字[2010]2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4.13 【实施日期】2010.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0〕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2006年至2010年)培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市首批济南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经研究,定于2010年6月组织对首批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名师人选)进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以《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2006年至2010年)培养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已完成市级培养项目的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进行师德表现、培训学习情况、教育教学业绩和创新性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通过考核者将被

认定为首批“济南名师”。 二、考核办法 (一)名师人选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填写《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表》,认真总结培养期间培训学习表现、教育教学实绩、科研创新和作用发挥等情况,形成个人总结报告(3000字左右)。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各有关学校对名师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我局高教师范处。 (三)我局组成专家组,对名师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评审的名师人选,命名为首批“济南名师”。 (四)第一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中,已调离我市以及教育系统,或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者,不参加此次考核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表一式十份(附件),同时将考核表电子版传至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信箱:tgg0417@https://www.wendangku.net/doc/dc12708351.html,。 (二)2006年9月以来,个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原件,个人参加各类培训证书原件,个人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它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在市内外有影响和创新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本单位名师人选考核工作。同时,为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推荐培养人选做好基础性工作。 附件: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附小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附小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连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纽带,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委员会的作用,协助好学校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选举制度 1、本委员会实行选举制度,按照家长人数的比例(3%)每年适当调整。 2、家长委员会实行提名制和间接选举制相结合。先从学校的六个年级的家长中选举家长代表(6%),然后家长代表中投票选举出委员。委员中选举出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每个年级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组织委员2人,外联委员2人,宣传委员1人。 3、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每2年改选一次,实行职位轮换制度。 二、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 第 2 页共 5 页

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每学期为学校改进办学提供不少于2份以上的提案。 7、每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由家长委员会或学校提议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家长委员会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参加家长会,使每次参会率达到100%。 四、家长委员会委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 第 3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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