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此标准描述了车辆零件外部标记的内容及形式要求。被归类的数据用于制造状况的归档及追踪(制造过程汇总)及/或用于制造过程内的操作指导(组装控制)。
注释此标准不适用于与以上应用场合无关的车辆零件标记。
此标准对以下人员起指导作用:
—对标识详细说明的开发商;
—已标识车辆零件质量的负责人;
—审理及评价标识成本的经手人;
—制造及对车辆零件标识的供应商;
—需要事前对组件登记的复杂总成供应商;
—组件登记及损耗控制流程的系列策划人。
1.1可追溯性
对单独零件等级的制造状况的追踪需要一个明确的对每个零件的识别区分。这种零件在组件目录中被定义。按规定这种标识包括以下数据:
—组件号(零件类型识别)
—制造商标识
—系列号(用于区分制造商的相同类别零件)
此组件数据与车辆一起登记并长期存档。它们使得精确到每辆车的特定组件的召回、保养及危害赔偿变得可能。
供货商(及制造商)必须保证,组件使用寿命(≥20年)数据清楚及确实存在。所有制造方的组件单独信息(如被使用的原材料、零件制造商、测试结果、调校值、制造产地及生产设备)要保存并存档,使得能够满足快速及准确的对特定组件的性能,制造及材料质量进行描述的需要。
1.2操作指导
B类及C类的标记除组件数据外还列有更具体的零件信息:
—零件号及生产定额
—供应商号码
—制造日期
这些数据不是为了归档,而是为了能够在制造流程中测试及保证准确组装时使用。
1.3标记类型
数据编码使得在制造领域的快速及自动登记成为可能。共分为3种类型:
A类:条形码编码。标准:有2部分组成的标签。贴在可撕不干胶标签上,用以登记汽车测试卡。
B类:2维码编码。标准:单个部分,固定在零件上的标签。直接登记零件固定的标签及制造地点。
C类:通过异频雷达发射机标记。在流程中自动登记。
A类标记(示例见附录a1至a9)是普遍的标记形式。它满足了原有制造状态资料汇编的要求。
B类标记(示例见附录c1至c7)是未来的标记形式并为了尽快实现下列优点而应用于新一代的零件:
—提供更多应用可能(组装控制);
—零件表面需要更少的标签面积;
—单个部分的,更廉价的标签;
—更少的登记开支(不需要粘贴标签);
—被损坏的密码系统仍可读(2维码的自动纠错性);
—可以直接并长期储存于材料内(废止标签)
注释 B类标记以车辆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及流程组织为前提条件。如果系统内都具备这样的条件,就应使用具有两种密码种类的混合类型(示例范例见附录,b1至b4)过度期后再去除粘贴的标签。
C类标签只应用于特定场合,即标记标签无法解决或零件由于技术原因必须用到异频雷达收发机的情况。(如在轮胎内的异频雷达收发机)。优点在于:
—自动登记;
—可以在当标签处于内部及无法进入时,进行数据探测;
—可在某制造点集中探测数据。
注释这种标记形式的应用取决于生产厂家的技术及组织方面。
2通用说明
2.1要求的遵守及监管
标记体现了零件的特征并在质量认证时被读取。需被检测的内容有:数据的内容、数据编码、在零件上的样式规格及安置。
供货商(制造商)要保证满足标记的要求并在制造流程中遵守。
如果没有达到标记要求,将被视作不合格并不能被生产应用。缺陷(如系列号重复出现,有出入的数据长度)必须由供货商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2概念(涉及此标准的)
2.2.1 零件
具有零件号的汽车部件,技术指标被明确标示出来。零件号是制造控制的必要基础。
2.2.2 装配(总成)
装配包括更多的零件并且在它具体的技术规格中只能用各个零件号的名称来说明。零件号列表是制造控制的必要基础。
2.2.3 零件组
在零件组目录中定义的并有效的零件或组装件。每个零件组通过零件组号定义(如002 =副驾驶安全气囊,065 = 油箱总成)。
复杂总成
2.2.4
由更多零件组成的总成(如坐椅总成:包括侧气囊、椅背、传感器垫、带传感器的安全带锁)。在成品状态下个单独零件组数据不能再得到,因此必须事先登记。
2.2.5 汽车测试卡
车辆制造相关过程中登记质量数据的文档。对于A类标记的零件组将可撕的标签粘进汽车测试卡内。汽车测试卡长期存档。
2.2.6 零件组目录
零件组目录将各个零件组数据结构进行定性。还可以在这里为其它零件组定义使用的标记。这两种内容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baugrupprninfo@volkswagen.de”得到。详情可见PROCESS-WEB系统(须通过授权)。
2.2.7 异频雷达发射机
电子数据存储媒介。异频雷达发射机可以通过无线电激活并被读取。对于零件标记,特别是可以被制造商或供货商描述的数据串是有效的。
3 A类:通过条形码的标记
零件组数据由供货商(制造商)以条形码形式提供在标签上。在标准情况下使用两部分,一个在零件上,另一部分与组装处分开登记于汽车测试卡中。汽车测试卡的零件组数据在以后的制造过程中通过扫描输入。
3.1数据串
条形码数据流包括4格15位:
1 3 4 7 8 14 15
零件组号制造商代码系列号PZ
注释:按照各个零件组,不同数据串长度及结构可能存在出入。
数据结构在零件组目录中给定。
数据串中内只能输入数字0-9及字母A-Z (大写)。只有测试符号可以用“-”(减号),“.”(点),“ ”(空格),“$”(美元标志),“/”(分号),“+”(加号)和“%”(百分号)。 3.1.1 零件组号
零件组号码来源及确定借助于零件组目录。 3.1.2 制造商标记
VW 105 40 标准确定了制造商标记。3位制造商标记需要右对齐书写并用“ ”(一个空格)隔开。 3.1.3 系列号
系列号对相同的零件(具有相同零件号)进行明确的区分。系列号在标准格式中最多共有7位。按照数字及位数分为不同的号码排列:
表1
数字 最大数值(块) 数列 字母&数字 对应数列 小数
小数,7位 10.000.000 1..9.999.999 数字 字母,5位 60.466.176 00 001..ZZ ZZZ 1..60.466.175 数字 字母,6位 2.176.782.336 000 001..ZZZ ZZZ 1..2.176.782.335 数字 字母,7位 78.364.164.096 0 000 001..Z ZZZ ZZZ
1..78.364.164.095
数字与字母组合的数列对应于一个在数字及大写字母结合的应用方式下的36位数字系统,如:
数列的选择要求超过需要的零件组编号的总块数。
注释 在大众公司不同品牌的不同型号中零件组可能一致。零件组不以零件号为指向。 如: 燃料箱总成=零件组065
供应商标记=“KAUT ”
零件组格式:*065KAUTxxxxxxxP*
=>系列号 xxxxxxx 必须考虑到大众公司的品牌由供货商“KAUT ”提供的燃料箱的可能达到的
总数。
系列号存在的空余位数可以按照供货商的一些规定被填充。(如产品系列号、生产厂商、年份、零件规格等)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把7位数字&字母全用数字代替。 3.1.4 测试标记
数据串由手写认证(如条形码无法读取情况下的记录方式)的测试标记结尾。测试标记可以决定无测试标记的数据串。标记过程按表2:
表2
测试符号计算方法为:
1.表2提供测试号每个字符的编码;
2.将数值相加;
3.总和除以43;
4.在表2找出余数对应的字符。
示例:无测试号的数据串 CODE39
总和 12 + 24 +13 +14 + 3 +9 = 75
相除 75:43 = 1余32
测试号 32 = W
=>条形码数据串 CODE39W
3.2条形码
条形码编码39的使用以DIN EN 800为依据。编码的生成要注释以下几点:
—模数宽度x(见附录)大约0.254 mm;
—解析度200dpi以上;
—模数宽度比例至少1至2.5(由窄至宽);
—空格宽度:与模数宽度一致;
—每一边大约留有3 mm米间隙;
—条码高度大约10 mm;
—测试数字填写(自动)。
按照此要求得出的数据串标准格式的模板大小约为63x10毫米。对于其它数据串可以得到相应大小的模板。
纯文本信息
3.2.1
条形码可以手写输入纯文本(如扫描错误或编码无法读取)。要求为:
—纯文本以数字表示完整的数据串;
—纯文本开头及结尾处加入“*”;
—书写类型的选择以可读性为依据;
—文本高度至少为2毫米;
—文本全部写在条形码下方;
—为了区分数字“0”与字母“O”,零省去不写。
3.3标签的规格与布置
在标准状况下标签分为两部分(见附录a1至a5)。可撕的标签部分能够在车辆测试卡的数据登记时被粘贴。
可撕式标签的形式可以按条形码实际大小包括空白处和文本进行选择。没有必要的太宽或太高的标签是不允许的,因为会覆盖车辆测试卡片的其余部分。以下为标签大小的标准值:
— 12位字符的数据串(如安全气囊零件,以往格式):约 70 x 20 mm
— 15位字符的数据串(标准格式):约80 x 20 mm
— 21位字符的数据串(如发动机、传动机构):约100 x 20 mm
固定在零件上的标签大小以实际应用场合为准并由零件表面可用空间决定。
标签的规格与布置需要考虑以下要求:
—标签条码涂成黑色;
—固定在零件上的标签包括纯文本,如果可能则还包括条形码;
—可撕式标签包括纯文本及条形码;
—详细内容(固定于零件上的标签)不影响可读性及操作。
标签材料及编排的选择需要考虑能够快速方便无害的与零件分离。可撕部分应能够方便撕下。
通过印刷系统的选择及校准要保证喷涂不会事后被涂改并能够清晰显示。供应商需要监督条形码的可读性和质量,以便于达到质量A或B级(由条形码检测人负责)。
3.3.1
放置在零件上
标签放置于零件上要尽可能保证数据可读。规格,情况及指向应该规定于标注中。相关负责人有解释和制定的义务(如关于模具零件)。
3.4
例外
规格及布置有可能出现偏差(如在设计和安全零件的标签中),需要另行规定。供应商应提前准备10种不同的真实的符合将来系列产品质量和规格的数据内容。
3.4.1 单部分的标签
如果过程保障数据登记直接在组装处进行并且关于车辆测试卡的档案不需要,那么标签可撕部分可以取消。
固定于零件的单部分标签一直包括条形码与纯文本。在理想状况下标注可以与已存在的标签整合。
3.4.2 分为三部分的标签
如果零部件组涉及复杂组装并且组装状态数据无法读取,那么三部分的标签要求有2个可撕部分(见附录a6至a9)。
车辆测试卡的可撕标签一直包括条形码与纯文本。
3.5
零部件组的事先登记
供应商的复杂总成需要对零部件组进行事先登记。如果原来的零件组没有分为三部分的标签或由于其它情况不能进行登记过程,则进行事先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提供一张总成附卡。卡随组装供应并编入车辆内。组装附卡算作车辆测试卡的固定部分。以下内容需规定: — 供应商名称和总成标注;
— 与车辆相关供货:车辆标记或车辆号; — 与车辆无关的供货:组装附卡的组装序列号; — 所有组装零件的条形码;
— 供货商对数据正确性的验收标记(盖章)。
总成附卡与总成一起并在内容,结构和规格上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4 B 类:2维码标记
数据由供应商(制造商)以机读二维码形式提供。在标准情况下使用一个单部分的,固定于零件的标签。数据在制造时直接被输入。
对于复杂的总成可能有通过二维码得出更多数据串的组合式标记。
4.1 数据串
数据串包括6个通过分号隔开的数格。数据格的顺序为: VK # 零件号 # 数量 # DUN 号
# 制造日期 * 零件组 *
=
组合式标记将数据串互相连接并用同一种符号编码。组合最多可包含20个数据串。这是3数据串的示例:
注释:数据格和零件组信息可能有不同的长度,因此数据串内的绝对定位和连接是不可能的。
在数据串内的特殊标记
4.1.1
“#”号处在前五个数据串的数据格之间(分割标记)。这四个分隔号永远存在,即使格内无内容。“*”号处在零件组信息的开头和结尾。如果零件组数据不存在,这组标记也就不存在。
“=”号作为数据串的结尾(结束标记)。如果数列被连接,只出现在最后的数列的结尾。
“&”号分隔开被连接的各数列。最多出现19个。
使用标记
4.1.2
适用于带有零件组数据的数据串:使用标记=零件组号。
无零件组数据的数列由零件组目录单独标记。
零件号
4.1.3
零件号由前号(VVV),中间组(HUU),结尾号(EEE),索引(XX)和色彩标记(FFF)组成。在印刷形式下在各部分带有空格号储存:
在个别条件中索引用“”(2个空格)或者“”(1个空格)填充。如果没有颜色设置,则色彩标记用“”(3个空格)填充。
注释大众公司品牌一直使用零件号。详细的零件号内容规定见大众公司规范010 98。
4.1.4 数量
对于带有零件组号的数列要设置高于“1”的数量。
在其它条件下数量是数列提到的零件将被制造的数量。可以通过1-4位数描述。它符合技术标记的计量单位。
示例:要制造3件=> 数据串:…#3#...
长340 mm => 数据串:…#340#...
总量 1280 mg => 数据串:…#1280#...
DUNS码
4.1.5
DUNS码是国际公认的对应于DUN & BRADSTREET公司数据库的识别码(见大众公司标准 105 40)。
DUNS码仅在数列中指示零件组数据。在例外情况(供应商没有通过D&B认证)及数列没有零件号时可以放弃DUN码。此数格长度为0。
注释对大众公司供货商号或其它关键编号的使用不在可允许之列。
4.1.6 制造日期
制造日期标明了零件(组装以及供货状态)的技术制造时间段并标明日期(TT),月份(MM),年份(JJ)和周数(KK):
日期及周数可以不填。空白处用“”(2个空格)代替。一位数的值归零。
零件组数据串
4.1.7
见A类标记(3.1条)。
如果没有与某个零件组相对应,则零件只为生产控制而标记,零件组数据可以被代替。
4.2二维码
二维码使用编码矩阵。编码时要注释以下要求:
—模数高(见附录)约 0.51 mm;
—解析度 200 dpi 以上;
—每边留有2 mm空白;
—纠错性 ECC 200
—对矩阵大小和标记语句没有预先规定及限制(自动选择)。
完全填满数列后二维码大小约为17 x 17 mm。组合标记产生相应大小的二维码。
4.2.1
文本信息
二维码可以附带手写的(如在扫描无效或二维码无法读取的情况下)文本信息。具体要求见A类标记,3.2.1条。
4.3
标签的规格与布置
在标准情况下标签为单部分并且固定在零件上。
标签格式可以按包括空白处和文本的二维码实际大小进行设置。标签大小的设置值有:
—单数据串:约20 x 30 mm;
— 4数据串:约35 x 45 mm;
— 8数据串:约45 x 75 mm。
标签的规格与布置要注释以下要求:
—二维码涂为黑色。
—详细内容不破坏可读性和操作。
通过印刷系统的选择及校准要保证喷涂不会事后被涂改并能够清晰显示。供应商需要监督二维码的可读性和质量。
4.3.1
放置在零件上
要求同A类标签。
4.4例外
标签规格对照标准模式b1至b4和c1至c7(见附录)。出现偏差须说明并得到批准。
在测试情况下,供货商需提供10种不同的带有真实数据的标签模板。
对于具有多个部分的标签材质及顺序需进行选择,以便于能够快速方便无损的分离。同时可撕部分容易被撕开。
直接在材料上标记
4.4.1
如果技术或其它需要(如使用寿命说明,设计要求),二维码能够直接在零件材料上标记。对文本的要求同样要注释并保持原有意义。
标记在材料上的二维码必须能够被手持式扫描仪读取。为了进行测试须提供10组带有不同的真实测试数据的模拟零件。
4.4.2
组合式标记
在下列情况下将多组二维码进行组合是允许的:
—所有总成中的零件组在读取时不分离;
—总成仅可以通过将零件号列表来描述;
—综合以上两种情况。
示例1:坐椅总成包括4个零件组(侧气囊、靠背、坐垫、安全带锁扣传感器)被作为成品提供。组合式标记含有所有4个数据串。在修理时将被安装另一个坐椅总成并在组合式标记的登记中输入另一组新的4个数据串。
示例2:车头总成难以在进行与其它零件对比的组装控制时由单一零件号描述。组合式标记可以做到。
在零件组合式标记的时候要求具备文本信息。
A类和B类的转换
4.4.3
对于组合式标记可以将A类标记进行转换:
1.使用标记 = 设为零件组号;
2.零件号=设为“”(19个空格);
3.数量= 设为“1”;
4.取消DUN码(o. 内容);
5.制造日期=设为“”(8个空格);
6.特殊标记设为“*”;
7.补入包含测试标记的零件组数据;
8.特殊标记设为“*”。
4.4.4
分为两部分的标签
如果零件组涉及复杂的组装件并且在组装好的状态下数据无法得到,那么带有可撕式分为两部分的标签是必要的。
4.5零件组预先登记
要求同A类。
5 C类:借助异频雷达发射器的标记
借助异频雷达发射器的标记产生与B类相似的使用数据(见4.1条):
—使用标记
—带有目录和颜色标识的零件号
—数量
—供应商编号
—制造日期
—零件组数据
注释要求仅对涉及存档及对制造状态(零件组登记)和/或制造过程内的操作可追溯性的零件标记有效。
在异频雷达发射器读取后产生与B类相似的数据串。下面可以实现此步骤:
—异频雷达发射器将按照B类标准的数据格式化;
—数据在异频雷达发射器按照B类标准的数据串存储。
详细的规定,如数据传输,异频雷达发射器的详细数据等不在此赘述。借助此项技术的标记过程按使用场合确定。
6相关材料
DIN EN 800 条形码;特殊条码图案,39编码
VW 010 98 零件编号系统
VW 105 40 车辆零件供应商标记
VW 105 60 零件出厂日期
VW 801 15 控制设备识别
特殊条码数据矩阵如通过:AIM,工业自动数据登记
大众汽车零件目录 K-DOG部门
咨询邮箱baugruppeninfo@volkswagen.de
系统进程网站http://processweb.wob.vw.vwg:100/index.hi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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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 010 64: 2003-12
附录(供参考)
x=模数宽度及编码图案模数大小
a1.)包含一个零件组标记的标准二维码标签 2部分的 第1部分处在零件上 第2部分(带有条码,自粘,可撕去的)粘于车辆测试卡的组装处。
输入关于车辆测试卡的数据。 纯文本信息登录于第1或第2部分。
a2.) 同a1,但是两部分标签均有条码数据可
以从零件直接输入。
a3.) 同a1,但是两部分标签均有条码,标签为双层。
a4) 同a1,适用于零件表面无可粘贴空间的固定。
模数宽x (条)
模数大小x (二维码)
第 14 页VW 010 64: 2003-12
a5.) 同a1,但与固定在零件上的标签部分含有详细内容(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a6.)复杂组装件的条形码标签包含对一个零件组的标记分为3部分的第1部分处在零件上,第2部分(可撕)与第3部分被供应商安放在组装件外部。第3部分(带有条码,可撕,自粘)在组装处粘贴于车辆测试卡上。输入关于车辆测试的数据。
a7.) 同a6,但第2及第3部分都带有条码数据可以直接由组装件输入。
a8.) 同a6和a7,但是固定在零件上的标签含有详细信息(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a9.) 同a6,适用于零件表面无可粘贴空间的固定方式
b1.) 条形码与二维码混合标记
同a1,但固定于零件的标签使用二维码,如果编码格式可以选择,那么按现有登记技术选择。二维码在组装处直接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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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 010 64: 2003-12 b2.) 同a1及b1,但固定于零件的部分带有详
细内容(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b3.) 同a6及b1,但标签分为3部分。
b4.) 同a6及b1,但标签分为3部分,并且固定于零件的部分含有详细内容(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c1.) 二维码标签标准
形式包含零件或零件组的标记。
由单部分组成,固定于零件上数据直接在组装处输入。登记使用纯文本。车辆测试卡登记不使用电子登记。
c2.) 同c1,适用于零件表面无可粘贴空间的固定方式。
c3.) 同c1,但固定于零件的部分带有详细内容(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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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 010 64: 2003-12 c4.) 同c1及c3,适用于零件表面无可粘贴空
间的固定方式。
c5.) 复杂组装件的二维码标签。
包括零件组标记。
分为2部分,第1部分在零件上第2部分(二维码,可撕,自粘)被组装件供应商安放在组装件外部。数据直接在组装处输入。登记使用纯文本。车辆测试卡登记不使用电子登记。
c6.) 同c5,但两个部分都带有二维码。
c7.) 同c6,但固定于零件的部分含有详细内容(使用现有的标签粘贴纸)。
c8.)复杂组装件的二维码组合式标记。
组装件供应商事先登记所有零件组数据,将编码转换为图案并将标签安放在组装件外。全部数据在组装地点直接输入。登记使用纯文本。如果需要标签上的详细内容可以是生产编号、生产日期
图解:BBB:生产部门编号
HHHH:制造商编号
SSSSSSS:零件系列号
P:测试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