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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因工期延长造成一般项目费用增加的索赔报告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文件

编号:-001号

关于补偿引水隧洞工期延长致使

一般项目增加费用的报告

致: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并水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

我部于2009年6月7日与公司签订了“引水隧洞协议书”(合同编号:-2),2011年7月30日补充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协议书。

我部于2009年8月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2009年11月17日开始支洞施工,2010年6月10日完成支洞开挖。原计划2010年5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施工,实际于2010年6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计划于2011年7月19日完成主洞开挖,实际因业主资金等原因至今尚未完成。2013年10月底工程全面停工。

从进场至今,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期间多次发生停电、自然灾害、不良地质、高寒地区气候寒冷以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2013年10月底,由于业主资金和材料无法保障,我部被迫暂停了施工,并按业主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在工地留守看场,准备随时复工,时至今日仍然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42发包人违约”和“47工程风险”的规定,现将《引水隧洞工期延长一般项目增加费用补偿报告》呈报贵部,请予审批。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一般项目补偿报告

项目部2015年3月30日印

拟稿:校核:签发:

引水隧洞工期延长

致使一般项目费用增加的补偿报告

一、项目概述

我部于2011年7月30日与公司补充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施工合同。

我部于2009年8月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2009年11月17日开始支洞施工,2010年6月10日完成支洞开挖。原计划2010年5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施工,实际于2010年6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计划于2011年7月19日完成主洞开挖,实际因业主资金等原因至今尚未完成。2013年10月底工程全面停工。

从进场至今,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期间发生多次停电、自然灾害、不良地质、高寒地区气候寒冷以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工程合同工期延误。2013年10月底,由于业主资金和材料无法保障,我部被迫暂停了施工,并按业主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在工地留守看场,准备随时复工,时至今日仍然处于停工状态。

本工程从开工之日至2013年10月25日全面停工,历史1231天。

由此造成了该工程一般项目费用的增加,包括进出场费、临时设施维护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保险费等。

二、立项依据

1、合同文件:《引水隧洞》(合同编号:-2)

2、相关合同条款: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无关于变更索赔的相关条款,根据合同解释的先后顺序,采用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业主资金不到位、甲供材料不及时、停电造成的工期延长: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业主资金问题、甲供材料不及时、停电等造成工程干干停停,最终全面停工,且并本应经历一个冬季施工的工程经历了三个冬季施工。本条适用于通用合同条款“42.1发包人违约”“(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条款。

(2)特大洪水、隧洞塌方影响造成工期延长:合同执行过程中隧洞多次、频繁出现塌方,塌方处理费时费力,致使工程工期延误。2012年7月中旬发生特大洪水,造成道路中

断、隧洞工作面被淹,汛后进行恢复生产,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本条适用于通用合同条款“47.1发包人的风险”“(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条款。

以上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根据通用合同条款“42发包人违约”中的第“42.2款”,属于发包人违约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以上属于发包人风险的,根据通用合同条款“48.2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应由发包人根据第47.1 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责任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2、相关施工记录

施工期间发生的多次停电、自然灾害、不良地质、高寒地区气候寒冷以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的问题,我部已多次发函告知。

三、编制原则

1、尊重合同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工程相关性原则。

四、编制说明及计算方法

1、进场费、退场费补偿计算方法

本工程因工程工期延长,且施工过程中频繁停工,及冬季施工问题,致使工程施工人员、设备频繁进场、退场,进退场费用增加较大。工程人员、设备保险随施工年度的增加同步增加。根据工程相关性和实事求是原则,计算调整系数和补偿费用。

进退场及保险补偿费用=调整系数K×合同清单报价。

调整系数K=工程施工实际耗时÷合同工期。本工程自开工至今耗时1231天,合同工期790天,调整系数K=1.56。

2、临时设施建设费补偿计算方法

合同工中临时设施建设费包括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风、施工供水、施工照明、

工程建设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下,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按照形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实施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甲方风险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工期费用索赔计算

(一)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 、E 、G 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 3 H 4 G 8 4 F 6 5E 6 4 5 B 32 D 7 1 1 A 2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 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2:8月21日至8月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 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 3 增至350 m 3 ,超过了10%;合同 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 m 3 ,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 m 3 ; 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 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 m 3 ,该 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 m 3 ; 事件5:在工作D 、E 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 ,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 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问: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并简述工程施 工索赔的程序。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工作E 结算价应为多少? 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20%,工作K 的综合取费为人工费的80%。试计算除事件3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

工程索赔报告书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一标段 索 赔 报 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工程地点:实验区新港十一路南侧,苑陵西路北侧,新港大道东侧,梅河西路西侧 3.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 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以监理方下发的开工报告要求的开工日期起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费用索赔(暂定) 1.构成施工项目费用索赔条件的时间: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致使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 2.索赔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索赔费用组成: 1、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 2、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超期储存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租金) 4、企业管理费(管理费)

三、工期及费用索赔 1.1由于扬尘治理期间,执法局不允许土方外运,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自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共计28天。 工期延误原因:特殊环境 工期索赔依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值:采用直接法计算 费用索赔:28天 1.2自7月28日起试桩开始施工至8月6日试桩施工完毕,桩基检测自8月31日开始至9月30日检测完成,由于施工电源未接驳至施工现场,我公司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施工内容,采用300kw 柴油发电机进行发电作业。 工期延误原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工期索赔证据:工程签证、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 工期索赔值:24天 费用索赔:○1桩基机械停滞费天,共计元; ○2现场人员窝工费,人,共计元; 1.3由于梅河河道换填属于特殊地基处理,不在合同工期范围之内,自8月18日开始进行挖土施工。 工期延误原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变化 工期索赔证据:工程签证、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 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 年3 月6 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 年 4 月26 日开始复测 A 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 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 1 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12 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 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 天。 通用条款中 2.4.3 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 3.4 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

关于工期索赔的报告

请业主对沥青路面摊铺给予适当补贴的报告 上海嘉金项目合同工期2006年4月15日~2006年6月20日,其中4月15日~5月10为封层施工期,5月11日~6月20日为沥青面层施工期。 我部进场以后,由于路基交接、塔闵路、民益路、跨铁路段断开等原因造成本标段沥青摊铺工期一再拖延,根据指挥部调整后的计划安排我部已于2006年8月29日圆满完成了本标段所有沥青砼摊铺任务,比原合同工期滞后70天。由于工期延长,我部机械费、人工费、后勤管理费、拌和厂租地费等也相应增加。以下为延长工期内各种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1、设备折旧费或租费 2006年6月21日至8月29日机械设备延期使用,根据不同机械设备进退场时间分别进行设备折旧费或租费计算,经计算延期内本项目机械设备增加的设备折旧费和租费共计1361620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2、人工费及后勤费用等 按照原合同,本项目人员工资费用只发生至6月底,由于工期延期我部必须支付7月和8月两月的人员工资以及增加租房等后勤费用。经对项目实际发生的工资发放金额和后勤费用统计,7月和8月共计增加人员工资和后勤费用557671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3、场地租费 我部场地原租期到2006年6月30日,每月租金40000元,后因整个工期滞后,我部不得将场地租期延期至2006年8月31日,增加租金2个月计80000元。 4、延期内总计费用

根据以上1-3项计算,因工程延期所造成的直接增加费用共计1999291元。 我部按照业主要求已经圆满完成了六标沥青摊铺任务,并且施工质量经委托试验检测单位检测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本项目投标时,我公司中标单价本身较低,利润很少,由于工期延长各种费用增加后本项目已处于亏损,请业主能够充分考虑我部的困难和已经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工期延长对我部成本增加的影响,给予我部适当的补贴,减少我部亏损。 东盟公司上海A5嘉金高速公路6标路面项目经理部 2006年9月10日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报告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 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 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一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 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装修做法工期延误造成工期延误费用赔偿报告

蓝谷小镇工程室内装修做法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一、误工费: 1、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泥水工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65 =19500.00 元 ②水电班组:25人,2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200.00×25 =5000.00元 ③杂工班组:20人,12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120.00×20 =2400.00元 误工费每天计:26900.00元/2=13450.00元 2、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 ①管理人员工资每天8000.00元 ②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每台330.00元/天×3台=990.00元 ③施工电梯司机每台200.00元/天×2台=400.00元 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工资每天计:9390.00元 二、材料及设备租金: ①63塔吊租金每天350.00元/台×3=1050.00元 ②SC200/200施工电梯租金每天320.00元×2=640.00元 材料及设备租金租金每天计1690.00元 因室内装修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费用2453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2#楼工程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 的费用 一、误工费: 1、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2×10=1500.00 元 2、水电班组:15人,2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200.00/2×15=1500.00元

二、管理人员工资: 3、值班保卫:2人,1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100.00×2=200.00元 4、管理人员工资:3500.00元/天 2#楼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每天费用670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工程因施工图及会审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一、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挖孔桩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65 =19500.00元 ②钢筋班组:15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5 =4500.00元 ③模板工班组:25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25 =7500.00元 ④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300.00×10 =3000.00元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致:*********人民政府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我方承建**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方及施工合同的要求需2014年3月16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在此要求下我方于2014年年初开始筹备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3月2日我部前期准备人员进场,2014年年3月10日我方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面进场到位。由于甲方对枫林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征地的延误、手续的未齐全及设计的更改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我部至今未能开工,公司所有进场人员停工,机械闲置,工期延后。 根据双方签署的《**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四条项目实施责---“甲方负责出资壹百万元用于该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不足部分从乙方合同履约金出资额中支付该款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停工10日以上的由甲方赔偿乙方该项的直接损失”-—根据该条款我方现对甲方提出前期主要经济损失索赔,索赔事项如下: 一、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 1、挖机台班租赁费:966.67元/天*2台=1933.3元/天 2、推土机安顿补贴费用:300元/天*2台=600元/天

二、人工费 1、劳工工资:3人(后勤+仓库材料看守) 80元/天*2+100元/天=360元/天 2、现场管理人员费用:8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 项目管理人员) 150元/天*2人+200元/天*4人+400元/天*2人=1900元/天3、生活费,:11人 18元/天*11人=198元/天 三、场地租赁费 仓库+办公住宿房:16.6元/天*4间+40元/天=106.4元/天综合前三项:2533.3+2458+106.4=5097.7元/天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4月18日(暂定时间,实际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共可作业17.5天, 总计费用:5097.7元/天*17.5天=89209.7元 (捌万玖仟贰佰零玖元柒角) 附件:、1、项目部考情表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部 2014年4月18日

工程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报告书 xxx有限公司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 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 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 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 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 仅提了办公楼、综合楼、成品车间1、编织袋库、机修配电房、休息室、淋浴 房的图纸,圆筒仓图纸于2017年经多次变更后于2017年12月20日才提供,其最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图纸主车间1及原料车间1图纸于2017年2月26日才 提供,基于此事我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开工前期施工项目部,委派王xxx为本 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xxx项目副经理现场前期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

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施工建设,在正式开工前按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以xxx为项目经理的精干领导班子从技术和管理服务水 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合同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 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佰万元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 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6年12月下旬所 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7年1月23日春节前,经全体工人加班加点已完成办公楼、综合楼、消防水池、编织袋、机修配电间、成品车间等全部基础施工,但由于圆筒仓变更虽经加班加点施工仍至原计划进 度延期了1个月的进度,在2017年2月10日春节后我项目部为弥补滞后的进度,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2016年度12月工资待遇, 且保证月月兑现,并承担民工单边路费伙食供给制的许诺下,从千里之外的安徽、四川、河南等地选聘了几百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江苏苏北等地招聘了部分 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17年2月14日,已招聘民工达7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80余人,现场已到工人80,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与民工承诺 如不能如期开工所有人工费及伙食费均按时支付。2016年12月31日前,我公司xxx有限公新建厂区项目部与所有劳务作业分包小组均签订了劳务合同索赔事项概述:2017年2月13日,当我司准备春节后开始投入大量工人赶工时,由于贵公司对质监、安监备案手续及开工许可证至今尚未办理不能继续 施工故贵方于2017年2月14日对我公司傲农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致使我 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

工期费用索赔常见原因

常见承包商(乙方)索赔原因 1.业主违约:①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答复请示,使工程延期②未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交付施工现场、道路,提供水电③应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未及时提供,使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④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⑤业主处于破产境地或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或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措施,业主希望提前交付工程等⑥业主要求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 2.合同文件缺陷:①合同缺陷,不周的合同条款和不足之处;如合同条文不全、不具体、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楚,有二义性、错误,合同条文间有矛盾②由于合同文件复杂,分析困难,双方的立场、角度不同,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划定理解不一致,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③各承包单位责任界面划分不明确,造成管理上的失误,殃及其他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施工 3.设计、地质资料不准或错误:①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给定的基准点、基准线、标高错误,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②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或纯粹的工程量错误③地质条件的变化;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表明管线、古墓或其他文物等 4.计划不周或不当:①各承包单位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互相影响②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的信息③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减少工程量,增加新的附加工程,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标准,不适当决定及苛刻检查④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中止工程施工⑤在工程施工或保修期间,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未完成或已完工程的损坏⑥业主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次序⑦非承包上责任的工程拖延 5.不利的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①特别反常的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如超标准洪水、地下水,地震②经济封锁、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③建筑市场和建材市场的变化,材料价格和工资大幅度上涨④国家法令的修改、城市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工程新的建议、要求或干涉⑤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⑥其他非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形成对工程实施的内外部干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 1.只工期索赔的条款 ①不可抗力 ②发包人检验合格后,又发现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2.只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②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③合同价款调整条款(4种情况) 3.既要工期索赔又要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工程师指令发生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②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③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9项),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④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⑤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⑥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 ⑦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标准 ⑧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⑨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索赔报告范本

工程索赔报告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 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 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2021年工期拖延的费用索赔怎么计算

工期拖延的费用索赔怎么计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由于业主方责任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不但可以得到工期索赔,还可以得到相关的费用索赔。而对于因此发生的费用索赔的计算许多工程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差别很大,尤其是管理费用的计算和赔偿标准。 一、工期拖延存在的几种情况 与工期拖延相关的费用索赔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其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业主的原因带来的干扰造成工程尽管没有停工,但一直持续处于效率低下混乱的状况下施工。这样不仅工期拖延,而且也有费用损失,包括人员、机械设备低效率损失、现场管理费用和总部管理费用损失及其他材料方面的损失。 2、由于业主方原因致使整个工地停工,则所有人员、材料、设备闲置,承包商还要支付现场管理费用,并且承包商因为工作量的减少而导致总部管理费用的减少。 3、因业主方的原因对非关键线路施工造成停工,那么总工期不延长。但如果因这种干扰给承包商带来损失,承包商就有权提出相应的费用索赔。当然在干扰发生时,承包方有义务尽可能的减少损失。二、人工费损失 在工期拖延的情况下,人工费损失一般分以下两种情形: 1、生产现场人员的停工、窝工。 通常可以按照实际停工工时(或工日)数量和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单

价计算。但有时考虑是处于停工状态,可以采用最低的人工单价进行计算。 2、低生产效率的损失。 由于干扰事件的发生,人员虽未闲置,但生产效率极其低下。这反映在一段时间内,现场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未达到计划的工程量,但用工数量却达到或超过计划数量。在此情况下要准确地分析和评价干扰事件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通常一般是以投标书所确定的劳动力投入量和工作效率为依据,与实际的劳动力投入量和工作效率相比较,以计算费用损失。 劳动力损失费用索赔=(实际使用工日-已完工程中计划人工工日-其他用工数-承包商责任或风险引起的劳动力损失)×劳动力单价 当然采取这种算法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否则很容易出现分歧:(1)这种计算方法要求投标书中劳动效率的确定是科学的并且符合实际的。如果投标书中的劳动效率定的很高,即计划用工数较少,则承包商通过索赔会获得意外的收益。所以有些监理和业主工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重新审核承包商的报价依据,有时为了客观起见,还要参考本工程其他投标书中的劳动效率值。 (2)对承包商责任和风险造成的用工损失,必须有详细的现场记录,否则容易扯皮,而且核实起来难度较大。 三、材料费索赔 材料费索赔可能存在如下情形; 1、由于工期推迟,致使承包商订购的材料推迟交货,给承包商带

工期延误索赔解释

[工期索赔]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 索赔和利润索赔 发布日期:2012-06-11浏览次数:472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杨磊律师 问: 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按照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 1、甲方原因; 2、甲方风险; 3、工期变更; 4、自然风险; 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比如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比如未办理开工证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还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二、甲方风险 包括: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此种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三、工程变更 包括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为变更施工所做的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 四、自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 致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由我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牡丹江市凤凰城(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一标段8#、9#工程,于2013年9月举行开工典礼,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因贵公司在补办该项目前期手续时,由于项目建设中的农村集体用地变性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成,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然自2015年初接到政府通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因此我单位自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之间一直处于停工等待阶段,延期时间为183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按照合同法及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导致承包人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此次停建期间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经济损失和多项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故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要求包括如下: 1、大型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WT40塔吊2台 租赁费:6000元/台*月×2台×6月=72000.00元 2、管理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

项目经理:18000元/月×6月=108000.00元 技术负责:15000元/月×6月=90000.00元 施工员:12000元/月×6月=72000.00元 安全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质检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资料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预算员:8000元/月×6月=48000.00元 材料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3、脚手架租赁费: 钢管:25000米×0.02元/米*天×183天=91500.00元 扣件:15000个×0.02元/个*天*183天=54900.00元 跳板:1000块×0.1元/块*天×183天=18300.00元 4、工程看护费:门卫、更夫2人 2000元/月*人×2人×6月=24000.00元 5、电费:现场维护及生活用电每月电费约4500元 4500元/月×6月=27000.00元 综上所述,1—5项索赔共计74.97万元,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了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尚没有将间接损失计算在内(如投资资金利息、小型机械设备及模板方材等周转材料的闲置费用、信誉损失、利润损失等),我公司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索赔内容,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

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工程索赔报告书 (某某)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1)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杨凤霞宝石电子集团公司 1.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1.1索赔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1.2索赔的处理原则 1.2.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有时会形成自相矛盾,或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失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贻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承包方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1.2.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期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这样做不仅对承包方有益,同时也体现了处理问题的水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照顾了承包方的实际情况。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

索赔工期、费用、利润的辨别

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按照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比如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比如未办理开工证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还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二、甲方风险 包括: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此种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三、工程变更 包括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为变更施工所做的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 四、自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不能请求费用索赔。 五、第三方原因 属于不可归因于分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比如因奥运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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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 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 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 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 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 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 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 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 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 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 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 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 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 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 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 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 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 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 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不能按计划实现投资目的,失去快马加盈利机会。承包商因工期延长增加 支付现场工人工资,机械停置费用,工地管理费,其它附加费用支出,最终还可能 支付合同规定的工期延长罚款。所以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1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少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 2、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的赔。这个索赔值通常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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