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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Beijing commercial housing property management Convention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总则

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

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

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

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

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

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

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

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

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企业和产权人空置房屋均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_______________。

5.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有新规定时,收费应依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按规定或约定有调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和书面送达通知全体产权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五章产权人权利和义务

一、产权人权利

1.产权及基于产权的财产权利如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自有部位的装修和维护权利、要求毗连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等。

2.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管理权、监督建议权等。

二、产权人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主要包括守法义务、服从产权人大会及管委会决议义务、交费义务、转让或出租房屋的告知义务、合理使用房屋及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义务、承担责任义务等。

第六章开发企业权利义务

一、权利主要包括产权权利。

二、义务主要包括保修义务、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义务、有关事项变更告知义务等。

三、按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和不更改配套设施设备用途义务。

四、材料移交义务

包括新建项目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等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资料。

五、关于未出售车位的使用管理。

六、会所在经营管理等相关情况。

第七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主要是:实施管理、收费、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等。

二、义务主要有: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接受建议和监督、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等。

第八章关于房屋使用、管理和维修

一、合理使用自用部位和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禁止改变用途、破坏环境、妨碍管理等行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列明)。

三、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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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模板】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说明: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2、本示范文本中的[ ]中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第一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物业业主总户数户,总建筑面积(m2); 物业座落位置:; 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 第二条(订立公约的目的)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现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约的订立、修改、通过、生效等遵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物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2、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3、有权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与其他业主一起对本物业实施民主管理。具体是: (1)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 (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 (4)请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

(5)监督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情况。 4、对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 5、。 第五条(本物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1、本物业全体业主均须自觉遵守本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 2、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还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并将本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3、执行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4、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5、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 6、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大会决议,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7、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公司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公司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不得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8、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并公告。 第七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物业管理公约培训文件

临时治理规约 (示范文本2014版) 使用讲明 1.本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临时治理规约时参考使用。 2.建设单位可依照本物业治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治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讲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治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物业项目名称)临时治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制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依照《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治理区域实际,制定本临时治理规约。 第二条临时治理规约对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差不多情况 第三条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的差不多情况 (一)物业名称:。 (二)坐落位置:杭州市区街道路(街、巷、弄)号。 (三)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综合)。

(四)物业治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有物业治理区域划分意见书的具体见附件。 (五)物业治理区域概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治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物业治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物业治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 第三章物业治理服务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方式。

第五条业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转让物业的,应自觉及时结清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七条业主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服务项目的,其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对本物业治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房屋出租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本临时治理规约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修 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阻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临时治理规约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提要:全体业主应遵守和履行本公约的规定,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 于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为加强物业小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一个安全、清洁、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XX公司受XXXXXX公司委托,组建海韵XXX 物业管理处,对XXX小区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秩序等事项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全体业主应遵守和履行本公约的规定,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及《业主手册》等文件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建设单位的权利: 1、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按有关程序和授权选聘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在获得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委任后,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集体代理人,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土地及物业。 2、建设单位有权按土地或物业实际需要另行制定适用于该土地及物业其他部分、地方或单位的附属公约,有关业主同意签署后,须遵守该附属公约。 3、经有关管理部门许可后建设单位有权改换本物业公共外墙和公共部位的颜色。 4、涉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配套、规划)政策的调整,建设单位有义务按政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5、建设单位有权将本公约内保留给建设单位的权利转让给其认为适当的人或公司。 6、建设单位有权在经地名办等机关同意后更改本物业的名称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名称及编号,无须就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向业主或其他拥有使用权的人负责或赔偿,物业公司亦不承担因更改名称及编号所引的任何损失。但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过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出更改名称及编号的通知。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示范 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 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 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 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 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 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 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

物业管理公约

LOGO XX—X—XX XXXXXX LIMITED COMPANY 物业管理公约 签发人:时空谷人刖言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加强住宅园区的管理,创造一个舒适、温馨、安全、清洁、优雅、有序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沈阳市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签订本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中的下列用语,除另有注释或有明显其它含义的以外,具有如下含义: 1、园区:指座落干大东区小河沿路I号,由沈阳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水岸雅居"。 2、业主:凡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对本园区内的房屋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依据其它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实对房屋实际占有、使用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管理公司:受沈阳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沈阳政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XX园的物业管理公司。 4、单位:指业主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法律事实依法占有,使用的园区内的房屋。 5、公共地方:指除业主单位以外,园区围墙以内的所有为业主所设定并供其共同使用的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依法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的声明保 留之地方。

6、公共设施:指为园区及山主利益而设置的各种地上附着物,架设及敷设的各专用系统及管线。 第二条: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约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努力成为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高尚的文明公民。 第三条:为实现以上目标,业主与管理公司应全力配合、协作。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 1、业主独立拥有、使用、居住及享用其名下的单位及全部租金收益。 2、业主有权将其名下单位连同上述权利及利益,自由出售、馈赠、出租、抵押或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 3、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园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4、可根据本公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对住宅园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业主的义务 1、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和使用名下单位时,须遵守本公约及根据本公约所制定的物业管理所必须的相关规定 2、依照法律及本公约的规定,负责缴交其名下单位应分担的管理费及其它基金款项。 3、缴纳其名下单位需付的而由管理公司代收的包括采暖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4、业主在出租、出售或准许他人使用房屋时,须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保证新的业主遵守公约或重新签订本公约。 5、不得改变楼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横梁、支柱等,或加建、扩建、搭建、拆除任何建筑物 6、不得切割、损坏、更改、干扰楼宇任何公用部分,包括水、电、煤气等供应及排水管道,暗渠、喉管、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 [2003]848 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 号令)、《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 2003] 130 号),结 合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产权人。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其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咨询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法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5 家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资格预审后的投标人一般不少于 5 个。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备案;业主大会招标的,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招标人应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第八条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招标人根据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如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疑问的澄清内容造成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一条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临时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 座落位置:____; 物业类型:____; 建筑面积: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 南至:____; 西至:____; 北至: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 、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管理企业

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 管理企业 北京市商品住宅修理基金 治理系统操作手册 (物业治理企业版) 北京泰利特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目录 1物业治理企业登录3 1.1 登录系统3 1.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3 1.3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4 2系统服务对象治理4 2.1小区治理处治理4 2.1.1小区治理处信息录入4 2.2.1 小区治理处信息变更8 2.3.1 小区治理处信息打印13 2.2物业公司治理 15 2.2.1物业公司变更15 3系统查询18 3.1小区治理处信息查询 18 3.1.1选择小区治理处信息查询18 3.1.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8 3.1.3选择小区治理处19 3.1.4打印小区治理处信息19 3.2物业公司信息查询20 3.2.1选择物业公司查询20 3.2.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20 3.2.3选择物业治理企业21 4退出本系统21

1物业治理企业登录 1.1 登录系统 图1-1-1 登录画面在登录画面,物业治理企业操作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进入北京市专项修理基金治理系统主画面,如下图1-1-2所示: 图1-1-2 系统主画面 1.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 (a)选择物业治理企业注册 在图1-1-1 登录画面上点击下侧物业治理企业“注册”超链接,系统弹出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如图1-2-1所示 图1-2-1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 (b)录入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 画面输入项讲明 *组织机构代码:必输项,输入10位字符 *资质证书编号:必输项,输入30位字符 *企业名称:必输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 *法人代表:必输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 *办公地址:必输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 *邮政编码:必输项,输入6位字符 *Email地址:必不输,最长输入40位字符 备注:可不输,最长输入400位字符 (c)注册物业治理企业 正确录入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后,点击图1-2-1中“注册”按钮,系统将显示注册成功画面,如图2-2所示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821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业主临时公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____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 区______ 路的 _____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

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 滨江豪园商铺管理公约 甲方:江西科瑞生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滨江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区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滨江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 感谢您的阅读!

前期物业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前期物业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为加强、(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客户服务 1.客户服务场所 a.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 公设备。 b .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 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c.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d.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2. 人员 a.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b.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c.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d.项目负责人具有3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3.制度 a.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b.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c.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d.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4.档案 a.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b.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c.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5.标志: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6.客户服务 a.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b.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c.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d.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他报修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 分钟内告知。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30%。 e.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f.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8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g.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h.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i.每月组织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j.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k.每年至少组织2 次社区文化活动。 l.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m.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 a.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b.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c.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d.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委托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20210218152134)

委托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明确购房 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 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约,并提交_________ 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 备必要内容。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 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 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 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上述 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 ___________________ 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 _________ (公章) 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 ______ ; 座落_________ ; 物业四至; 总建筑面积; 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 、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 _________ ; 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 注册资金 备选内容: __________ 。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 __________ ; 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 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 _________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注册资金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 ; 联系电话 _________ 。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 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 该企业注销 3. ________ 。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并须到市小区办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7493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New Convention on property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hous ing in Beijing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总则 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 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 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 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 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 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 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 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 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 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东方水岸明珠小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宜居环境,我们必须遵守以下公约。 一,权利部分 1.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小区内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2.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3.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直至解决。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退、解聘,并要求业主委员会重新进行公开招聘。 4.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有建设性的建议或善意的批评。 5,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二,义务部分 1.在使用、租赁、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之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并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干净、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并教育自家小孩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4、进入该小区的车辆(包括小车、摩托、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乱停乱放,影响和阻碍交通。 5.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爆,谁引发火灾谁理赔。 6.本小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或损坏楼梯(电梯)、通道、楼面、道路、停车场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2)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4)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饲养家禽、宠物,婚丧喜庆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除外)。 (5)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小区建筑物。 (6)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7)利用房屋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2.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业主住宅:栋号商业用房:栋号(店、铺) 业主电话:业主签章: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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