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临时业主公约范本

临时业主公约范本

临时业主公约范本
临时业主公约范本

临时业主公约

第一篇(本篇对全体业主或使用人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保障物业得到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有序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完善和优美服务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特制定本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公约在物业销售时已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建筑物外立面;

2、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

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有关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9:00 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19:00 时至次日上午7:00 时,中午12:00 时至14:00 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安装防盗网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9、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10、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11、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12、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13、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和征得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建筑物外墙和影响外立面的玻璃上挂宣传资料;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2、严禁犬只吠声扰民。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六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所得收入纳入管理费;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4、停止对欠交管理费业主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

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并按欠款总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停止对欠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服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篇(本篇仅限商业楼层物业)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广场商业物业项目的繁荣和发展、维护各业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商业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本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行业自律、自我发展的方针,并根据国家、省市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凡本物业各业主、经营者、管理者请自觉履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词定义及解释:

1、“本物业”:

2、“开发商”:

3、“业主”:指商铺产权所有人;

4、“经营者”:指直接在物业场所经营范围内经营者、自营业主、承

租人和其他商铺合法使用人;

5、“经营房”:指物业业主拥有所有权的商铺;

6、“管理者”:指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

7、“公共场所”:指物业场所不可经营部分、区域或设施。这些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绿地、自动扶梯、出入口、大堂、走廊等;

8、“公共设备设施”:指为本物业购置、安装的设施。例如:机械、

装备、管道、缆线、花草树木、各类用房等(但只供个别业主、经营者使用的经营房内的独有设施、设备不包括在内)。

9、“二次装修”:指经营者在其经营房进行的第二次整修。

第二条物业业态界定

为保证物业项目的统一定位,根据市场需要由管理者按照规定进行统一的业态界定,各业主及其经营者必须遵守和合作。

第三条场所

公共场所开放区域是为了各业主的利益而设置的,可由每位业主、经营者及其雇员或者其他使用者使用,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经营房为非开放区域,未征得业主、管理者同意,他人不能使用。

第二章物业的经营和管理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

1、业主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予以监督;

2、当业主的经营房交付使用后,业主的经营房归业主所有,业主在不违反本公约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

3、业主及经业主许可的人在不违反各类法规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得妨碍其他业主对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正当使用;

第二条开发商的权利

作为物业业主之一,拥有以下不妨碍其他业主的权利:

1、开发商及其委托的管理者在有关法规许可的条件下有权在物业外墙、房顶、物业内的公共设施张贴、悬挂、设置、安装广告宣传物、活动柜及其他物件或将之拆卸的权利;

2、在物业的红线范围内按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建筑安装工程;

3、物业场所内的物业除开发商已售出或转让他人的部分,均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在不违反本公约约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在物业内尚未出售的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有权设计、布局,需要修改无需征得任何业主和使用人的事先同意;

第三条业主义务

1、如业主欲将其经营房出售或出租给他人,该业主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管理者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费用,如该业主未按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管理者有权向业主追回相关费用(必要时可直接诉讼于法律),且不承担因业主的原因产生的任何相关责任;

2、业主或经营者需向管理者按期缴纳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用,并按期支付有关的一切税费;

3、除本公约规定的开发商和业主应用的权利外,业主不得:

a.行使权利时与经营房的使用性质相悖或更改、改变经营房的用途或结构(预先征得管理者书面同意的除外);

b.在公共场所范围内搭建或再增建任何建筑物;

c.在其经营房内存放任何有公害、污染环境之嫌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

d.污染、损坏、占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或在公共场所堆放物件及以其它方式妨碍其他业主对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e.经营者不得在物业场所内过分使用音响或其他扩音设备宣传商品或服务;

f.在规定不得停放的地点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任何车辆;

g.任何使用给排水管道、渠道等导致破坏、堵塞或漏水而不及时修理;

h.私装电表,超额使用电力,导致电线超负荷运作而导致失火或短路、停电;

i.随意改变、改造经营房外表(预先征得管理者书面同意的除外);

j.利用、容许或默许他人利用经营房从事任何非法和不道德的活动;

k.在公共场所洗晒衣物;

l.在经营房外或其他公共场所自行或许可他人安装、张贴、摆放、展示广告等其他类似物品,随意加装、更改围栏、防盗网;

m.在公共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私自接装等;

n.在地平上放置重量超过设计负荷的物品;

o.在物业场所内举行拍卖之类的活动(预先征得管理者书面同意的除外);

p.占用活破坏公共绿地、绿化和植物;

4、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倒放垃圾;

5、经营者自行进行二次装修,需遵守管理者制定的二次装修手册中的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及负责赔偿;

6、装修人员进入物业场所施工,需事先呈交书面申请及装修图,经管理者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接受管理者的监督;

7、业主承诺经其直接或间接许可进入、使用其经营房的人员应遵守和承担本公约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因业主直接或间接允许人员进入、使用其经营房的人员因故意或过失,而致使管理者或其他业主发生损失或损害的,均由该业主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8、业主和经营者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络方式给管理者,以配合本管理者的管理工作;

9、对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10、个别业主或使用人如要求管理者及其下属员工为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本公约规定管理者应提供服务之外的服务,在提出前请考虑其合理性,并报请管理者同意后,支付有关费用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管理者的权利和职责

1、维护本物业公众安全、经营秩序、租售顺序、公共设施、设备、水电、气、环保、绿化、照明等和其他关系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利益的工作;

2、对物业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定位;

3、负责打扫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4、负责维护修理公共设备、设施,可酌情决定更换零件及其他必要的物品而保持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可酌情决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增购、大修和增建;

5、管理者可在物业公告栏上发布违反本公约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6、负责维护通道、停车场秩序,制止违章停车等行为;

7、有权制定、修改、管理和执行本公约等规章制度;提醒、督促(必要时不排除采用法律行为)业主或经营者遵守本公约等规章制度;

8、有权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和依据本公约所约定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9、在合理和不蓄意造成对业主或经营者不必要滋扰的情况下,进入及逗留在物业场所任何部位(包括业主经营房)进行检查及维修,确保物业结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完整及运营良好;紧急情况下可酌情另作处理;

10、对本物业整体或公共设施相关的事项与政府各单位部门进行洽商交涉或提出法律诉讼、签订和修改合约,可酌情聘请律师或其他经营管理公司顾问和议定有关支出费用;

11、按照政府规定和程序,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12、按约定向业主或经营者收取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13、支付为实施执行本公约的约定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14、业主或经营者未按本公约的约定向管理者支付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等其他任何应付款项,或发生违约,经管理者通知后5天内仍未有令管理者及其他业主或经营者满意的纠正措施,管理者除依据法律和本公约行使相关权利,暂停物业管理服务,直至该业主付清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及逾期滞纳金,并且将违约事件改正到令管理者或其他业主和经营者满意为止,为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经营房的经营者承担、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15、本物业商铺内的能耗由该经营者或业主自负;

16、办理与物业经营有关的各项事项;

17、解释本公约的条款和应用;

第五条、费用

1、业主或经营者需向管理者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业主或经营者应在经营房交付时或签订租赁合同时向管理者预缴纳半年物业物业管理费;

3、除支付物业物业管理费,业主或经营者还须支付自用电费及其它因自身运营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业主或经营者根据本公约将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按时汇入管理者的银行账户或按管理者通知的方式支付;

5、业主或经营者未按照本公约约定的期限支付上述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则该业主或经营者需向管理者支付应付款总额的3‰/日滞纳金;

第六条物业经营秩序管理:

1、经营者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证件,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人证相符,明码标价,文明经营;

2、经营者应恪守职业道德,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自觉遵守物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消费者和管理者的监督;

3、管理者必须依法纳税,缴纳相关费用。

4、营业员上岗须统一佩戴管理者统一制作的胸牌,对违者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收取违约金;

5、经营者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或扩大营业场所,对违者可收取违约金1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6、经营者必须遵守管理者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推迟营业或提前打烊,(书面警告三次视为擅自停业一天),不得擅自停业,每停业一天收取违约金100元;

7、铺位内样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各业主未经批准不得张贴广告和宣传品,不得张贴和悬挂低级趣味或内容淫秽的广告和宣传品,不得侵犯他人商标和肖像权,及时撤除过期张贴物品,物业内一切广告宣传活动均由商业管理管理者统一管理,对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次;

8、经营者不得在铺位内躺卧、留宿,不得再公共通道内坐卧及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活动,对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次,连续3次,停业整顿一天;

9、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着装要整洁,讲究仪容仪表,不准穿背心、短裤,对违者将予以规劝、警告,不听劝告者,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

10、严禁叫卖、大声喧哗,大音量开启音响,对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次,仍无效者,管理者有权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11、物业场所内严禁经营者赌博、摆摊喝酒等影响他人经营及物业场所形象的行为发生,对违者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三次,停业整顿一天;

12、携带小孩的经营者要照看好小孩,不要让小孩在营业场所内乱跑乱叫、乱涂乱画,对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因玩弄电器设备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13、经营者不得在楼梯、电梯内打包、发货,对违者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

14、物业公共通道的前面及立柱上严禁悬挂货物、张贴宣传品,对违者收取违约金200元/次;

15、禁止撕毁物业场所内外的宣传海报及广告,对违者除收取制作费用外,加收赔偿费200元;

1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物业场所推销商品,出售饮料食品,派发广告传单等,对违者除没收外,另处以罚200元;

17、严禁任何人擅自进入物业场所收捡和收购废品,对违者收取100元罚款;

18、经营者举行减价、促销及打折活动,须事先征得管理者同意,经营者只能在管理者出具的书面许可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违者除要求立即停止活动外,另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19、未经管理者同意,严禁任何人在物业场所内对货物、设施、装饰灯进行拍照、摄像,对违者没收胶卷和录像带等;

20、经营者不得利用摊位进行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2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互爱,和睦共处,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2、商铺内严禁留宿;

第七条业主出租、出售及租赁者歇业及退场的规定(不包含业主委托由商业运营公司统一运营的商户)

A、出租出售部分:

1、业主出租、出售其名下商铺的,应告知承租人,买受人对该商铺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本物业的业态界定,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业主承担;

2、业主因故将商铺出租、出售的,须到管理者处办理出租、出售的相关手续,承租人、买受人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3、业主应提前3天到管理者处办理出租或出售的相关手续;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租;

5、业主、承租人未办理租赁手续,管理者有权予以出租铺位停业整顿1-5天的处罚,直至办好各项手续为止;

6、业主办理出租手续应具备:

a.出租的铺位产权凭证及业主身份证明(正本);

b.管理者出具的出租日的前一日的费用付清单据;

7、产权转移的应出具:

a.业主产权凭证(正本);

b.业主的身份证明(正本);

c.管理者出具的出租日的前一日的费用付清单据;

B、经营者歇业或退场(经管理者同意的情况除外):

a.经营者临时歇业,须提前3天到管理者处办理临时歇业请假登记手续,方可临时歇业,除特殊情况外,临时歇业者不得超过7天,销假时须到管理者处办理销假手续;

b.经营者不履行临时歇业销假手续,擅自停业2天(含)收取违约金200元;超过2天,管理者将发出限时开门营业的通知书,若超过期限仍未营业的,则每天收取违约金100元;

c.经营者复业前,须到管理者处办理销假手续并进行复业登记;

d.临时歇业全年超过30天或者连续歇业超过15天的业主或营业者,根据与管理者之间的约定,由管理者处置该商铺;

e.经营者须备齐以下资料,办妥退场手续,缴清费用后,管理者出具准予退场通知书:

①租赁合同(正本);

②营业执照(正本);

③管理者出具的出租日的前一日的费用付清单据;

④经营者应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

C、经营者必须遵守管理者根据政府规定和客观实际情况需要,安排的统一歇业时间。

第八条商品质量及服务管理

1、经营者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向管理者缴纳质量保证金,以保证对其经营商品的质量和信誉的承诺,如发生质量问题索赔,管理者可以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扣除后经营者应立即补足保证金;

2、经营者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树立质量意识,承担质量责任,维护物业场所形象;

3、经营者应如实介绍商品或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杜绝坑蒙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如因虚假宣传引起质量纠纷,应作退货、退款处理;

4、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立即报工商管理部门查处;

5、严禁销售无注册商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三无”商品,一经发现,立即报工商管理部门查处;

6、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受理时间为1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7、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规格、标识须符合国家规定,如违反规定,责任由经营者自负;

第九条、消防、治安管理

1、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栓取水,或动用其他消防器材,对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2、严禁在消火箱内存放杂物和在消火栓箱附近及消防通道内堆放任何杂物,违者竟劝告无效,除没收所堆放的物品外,并收取违约金500元;

3、不得在自动消防喷头附近设置热源,若碰坏自动消防喷淋头,应立即向管理者报修,并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经营者不得启动防火分区的卷闸,对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

5、严禁经营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壶、热得快、电饭锅、熨烫设备等电热器具,对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

6、经营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必须到管理者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对违者收取500元违约金;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物业场所,对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

8、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进行铺位装修,对违者收取1000元违约金,并责令立即拆除,重新装修;

9、经营者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向管理者报告;

10、经营者开启门锁,应用原配钥匙,若用其他非正常手段开启门锁,须事先向管理者说明情况并在得到许可情况下进行,否则视为盗窃,送公安部门处理;

1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除进行经济处罚以外,严重者可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2、严禁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顾客之间恶语相向、打架,对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停业整顿三天,严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13、在物业场所范围内,偷窃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如赌博、吸毒、贩毒等),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4、经营者不得在铺内收藏凶器、管制刀具及器具,违者除没收外,并收取违约金1000元,严重者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5、对侮辱、谩骂、殴打保安人员、管理人员、清洁人员的经营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另收取违约金500元,,停业整顿1-5天,情节严重者直接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6、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内存放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如不听劝阻致使有遗失者,责任自负;如没有锁好门窗,除责任自负外,收取10元的代锁门窗手续费;

17、经营者不得在铺位内留宿,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

18、清场后,严禁任何货物进出物业场所,若经营者确需进出货物,必须报经管理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货物出场应按管理者相关规定执行;

19、清场后,经营者应自行将物业场所的门窗锁好,门面房可继续营业,但必须听从管理者的管理规定;

20、经营者进场经营必须签订防火责任书;

21、商业运营公司签订消防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消防预案;

第十条卫生和绿化管理

1、经营者不得把剩饭、茶叶倒入洗手盆或便池内,对违者收取罚金50元;

2、经营者在物业场所乱涂乱画,收取清理补偿费50元;

3、经营者不得将易燃品投入垃圾箱,对违者收取补偿费50元,,造成后果的须承担一切责任;

4、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物品,如损坏绿化,由当事人按价赔偿;

5、物业场所内各铺位的清洁,于每日开始营业前半小时自行打扫;

6、物业场所内不得存放可能散发异味或污染环境的物品;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1、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使用自动扶梯或客梯运送货物(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除外),对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次,使用货梯载货时,进出要注意安全,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者,按修复费用的2倍赔偿;

2、不准使用硬物碰触物业场所内任何设施、设备的按钮,在紧急情况下,不要按动电梯内的电话按钮和警铃按钮,对违者收取违约金200元;

2021年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7年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管理公约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物业座落位置:_____ 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_ 号 第二条订立业主临时公约的目的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业主临时公约(下称《临时公约》)。 第三条本物业业主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有权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 11、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12、对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本物业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1、本物业业主须自觉遵守本临时公约,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临时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在制定正式的业主公约之前,还应将本临时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2、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及大邑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3、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范本.doc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中,全体业主有哪些共同利益?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利益冲突有哪些表现?物业管理公司又应该如何协调双方的关系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业主临时公约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 业主临时公约合同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

业主公约示范范文(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业主公约示范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

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安徽省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收房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小区栋室 物业类型:住宅房

建筑面积:m2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平台、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楼梯间照明、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楼宇电子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管道液化气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小区大门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部2002年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制订的《某小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某小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业主公约(官方范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6371 业主公约(官方范本) owners'pledge

业主公约(官方范本)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公约。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维护、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三、本物业委托______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如对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并事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装饰装修完工后,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其进行查验,如有违规、违章情况或障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限期整改。 八、业主如请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毗邻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业主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发生大修或需更新改造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中支付费用。费用不足时,业主应按规定比例分摊费用。 十一、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当告知对方并要求其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二)封闭阳台、窗户时应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违章凿、折、搭占等;(四)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顶、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五)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设施;(六)违反规定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七)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八)践踏、占用绿地,损坏树木园林及涂划建筑小品等;(九)不按指定位置,随意停放车辆;(十)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帖、乱挂、设立广告牌;(十一)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侵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十二)违反规定馒头家禽、家畜及宠物;(十三)其他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临时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 座落位置:____; 物业类型:____; 建筑面积: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 南至:____; 西至:____; 北至: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 、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业主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条定义 (一)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本公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三)本公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三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住宅区情况 (一)地点:____区____路; (二)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四)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 ____套; (五)业主数量:____户; (六)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 (七)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1758

业主临时公约(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等;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DOC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DO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

最新整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范文.docx

最新整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为加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出现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

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线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业主公约范本模板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物业状况第二章 公约中各主体情况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七章 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第九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章 违约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章 总则第一章 立约目的第一条 本公约的立约目的如下所列: 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 精品资料 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2. 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3. 第二条本公约在各方签署列为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后生效。因

此,本小区(公寓、 别墅、大厦)的所有业主(包括其受让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受本公约的约束。 第二章物业状况 第三条物业名称: 第四条物业坐落: 第五条物业四至: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 第八条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 第九条共用部位: 第十条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 称:名注册地址::编邮 法定代表人:精品资料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分配原则: 业主指在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中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1. 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 2. 过前述 1 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 开发企业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为: 1.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2、——; 3、——; 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最新公约范文

第一篇:《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生活秩序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 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本小区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区域四至 建设面积 第四条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颁 发的建住房[1998]213文件及销售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 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户外墙面、屋顶面、公共平台;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

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力系统、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门锁、对讲系统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围墙、园区大门、消防通道门、业主会所(两处)、各类池井、照明设施、道路、绿地及绿化物、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配置的健身器材、安全监控系统、供电设备、电子门禁、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人工湖、阳光廊、喷泉设施、自行车棚等。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 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 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 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的规章制度; 2、以通知、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 用人和在园区内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本小区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提前交纳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 共同利益。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积极规劝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根据服务水平与服务收费相适应的原则,业主委员会有权评议物业服务费价格。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服务标准细则进行讨论和评议,并监督服务标准细则的执行情况。

临时管理公约

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远达·美美国际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表示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结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远达·美美国际”; 座落位置: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60号;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网点; 占地面积:8882.6㎡; 建筑面积: 34562.8㎡;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兴华路实验驾校; 南至:绵兴中路正大饲料; 西至:市政用路农贸市场; 北至:永发路。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安防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人行道(市政道路除外)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未出售的); 2、未分摊入买受人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范本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____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

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专有部分所有权

小区业主公约,范本范文

篇一:《小区业主公约(样本)》 小区业主公约 (草案) 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充市物业管理实施细节》结合本小区物业的实际,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一栋洋房 物业类型住宅区 座落位置及范围演武街2号。东至武警消防中队,南至校场路东段,西至演武街,北至爱武街;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本业主公约作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共同的行为准则,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后,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具有共同的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共规章制度; (二)业主在出租、出借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四)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和物业的使用安全; (五)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费用;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大会决议,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六)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有关房屋装修管理的规定;在开工前,持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人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管理服务费,

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当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或约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八)当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九)应当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处理紧急事件,并提供方便。 第五条发现本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公司,以便及进修复。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在物业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