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侵蚀和破坏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呈现高发态势,中国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3年,证监会共集中调查内幕交易案件785件,占期间案件调查总量的52%;向公安机关移送内幕交易涉嫌犯罪案件95件,占同期移送案件的57%。2012年、2013年内幕交易立案案件分别为70件和86件,相比2011年增幅分别达到46%和79%;2012年、2013年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数分别为31人和66人,相比2011年分别增长63%和247%。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容易产生内幕交易的高发领域,特别是上市公司产业并购涉及的相关方较多,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难度较大,导致出现内幕交易的风险很高。上市公司产业并购一旦涉及内幕交易不仅会导致并购交易失败,相关当事人也将面临监管部门和法律的严惩,因此在筹划和实施产业并购的过程中,上市公司一定要使相关当事人充分了解内幕交易基础知识,深刻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

内幕交易的定义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法律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能够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常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等。

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交易标准的认定和处罚措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关于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

1.犯罪主体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2.犯罪时间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3.犯罪行为包括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4.应承担的责任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最高检、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2010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明确内幕交易相关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三、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1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对证券行政处罚案件中有关证据审查认定等问题形成共识,印发了《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该纪要加强了内幕交易人员的举证责任:在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中,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以下情形之

一,且被处罚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内幕交易行为成立:

1.《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2.《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

3.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4.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5.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或知晓该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四、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是两高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其主要原则和内容包括:

(一)对症下药,内幕交易认定不再困难

司法解释在现有刑事法律制度框架下,归纳和明确了内幕交易的证明标准,公诉机关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特定身份等基本事实和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有明显异常交易行为等内容,犯罪嫌疑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可以认定构成内幕交易罪。

(二)难逃法网,三类人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1.非法手段型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即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2.特定身份型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3.积极联系型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有联络、接触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三)科学认定,内幕信息敏感期难打“擦边球”

司法解释没有将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局限于正式形成有关“计划”或“方案”的时间,针对那些能够影响公司并购重组、重大投资或重要合同等重大事项的决

策者或执行者,如董事长、总经理或实际控制人等,明确其形成动议、决意、决策或者执行之时即为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

(四)严刑峻法,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为便于定罪量刑,司法解释从犯罪金额与犯罪情节方面对《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形做出详细解释,最高刑期可达十年。

其中“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三次以上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精确打击,规定“违法所得”的认定方法:

司法解释规定,通过内幕交易获得的利益或避免的损失均属“违法所得”,对于泄露内幕信息但并未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员,规定应以其间接引起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作为定罪处罚标准,从而减少量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监管部门的执法和监管措施

一、“新国九条”对内幕交易监管执法的要求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对加强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从严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监测,提升执法反应能力。

2.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体制的衔接机制,深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

3.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丰富行政调查手段,大幅改进执法效率,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提升执法效果。

二、完善防控机制——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11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都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也需要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接收相关内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也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范畴。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2011年1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都要建立符合自身管理、运行特点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该通知还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特点,针对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专门作出了规定:一是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决策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二是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有关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汇报、沟通时,应告知其保密义务,并将情况记录备查。三是要求国有股东支持、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由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掌握的、上市公司尚未知悉

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上述规定使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职责分工方面得以有效衔接,有利于内幕交易防控机制的完善。

三、严把关键环节——并购重组审核中进行股票交易异动核查

目前,证监会对容易引发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采取了“异动即调查、立案即暂停、违规即终止”等规制措施,减少违法者的可乘之机。

2012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有关规定。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内幕交易被终止审核的,需承诺至少1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自相关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

四、实时智能监控——交易所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内幕交易

监察系统是证券交易所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系统集成了交易、登记、结算数据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相关信息,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统计分析,是功能强大的综合监控分析平台。上交所异动指标分为4大类

72项,敏感信息分为3级共11大类154项;深交所报警指标体系包含130余个监控报警指标,5套智能分析指标。交易所监察系统通过实时监控、异动报警和智能分析等功能能够及时发现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每一个投资者从开户的第一天起,其所有的开户、委托、成交、托管等记录均纳入监察系统的监控视野。监察系统还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数据库,并设计了一系列报警和分析模块。一旦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发布前股票交易异常,触及内幕交易报警指标阀值,监察系统将自动进行报警,为监控人员及时发现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提供线索。倪鹤琴、杨治山、马乐等案件线索就是沪深交易所通过系统报警和大数据分析发现的。

经过多年努力,证券交易所建立起完备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和快速发现反应机制。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共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市场案件线索587件,占市场案件线索总量的58%,其中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案件线索占比达73%。

实践表明,交易所完善的监控机制既能发现“小老鼠”,也能揪出“大老虎”,投资者只要利用了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老鼠仓行为,无论手段多么隐蔽,都难逃监管“法眼”,最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付出惨重代价。

五、多方联合行动——各部委联动执法打击内幕交易

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和强大打击合力。近年来,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审计署等各部委联合办理了多起内幕交易典型案件,与工信部、工商总局等机关也形成了良好的案件调查合作机制。

2013年起,证监会与公安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行政与刑事“同步研究、联合调查”的办案模式,2014年上半年证监会联合公安部集中向上海市公安局部署交办的13起试点大要案(包括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名原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短时间内均已成功侦破,其中数名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国,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加强稽查执法——证监会多措并举严查违法违规

在“两维护、一促进”精神指导下,2013年证监会召开稽查执法工作会议,明确将稽查执法工作定位为证监会的主要业务与核心工作,集中执法资源,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充分运用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规则,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一旦涉嫌犯罪,发现一起,移送一起,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严打和高压态势。证监会还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稽查执法工作,加大内幕交易案件的稽查和追责力度。

据统计,2008—2013年,证监会共立案查处内幕交易案件310件,包括“中山公用李启红案”、“高淳陶瓷刘宝春案”、“天山纺织案”、“天威视讯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有效查处。随着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善,证监会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2012—2014年上半年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内幕交易案件(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达到87件。

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为防范内幕交易发生,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门于2010年11月下发《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

2.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3.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如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正常咨询、方案论证的,应当在相关股票停牌后进行。

4.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分阶段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工作。

5.上市公司应当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将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告知有关人员。

参与上市公司产业并购的相关方因一念之差卷入内幕交易等利益纠葛也许短期内暂时不被察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内幕交易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内幕交易者的人生也会因此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

防感应电侵害安全保障措施

防感应电侵害安全保障措施 一、接触网、牵引变电 1.验电器、接地线在每次使用前,工作领导人与接地线人员要认真检查有无损坏、各部连接是否紧固,并测试绝缘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绞线制成并有透明护套保护。接地线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3.使用验电器应选择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其机械状态、声、光信号显示正常。验电前自检良好后,到现场后先在同等电压等级的有电设备检查其性能,确认声、光信号显示正常,然后方可在停电设备上验电。 4.停电作业要严格遵守验电接地制度。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后再接地,然后方可作业。 5.装设地线必须先使用声光验电器进行验电,再用探针进行二次触碰验电才能挂设地线。 9.在验电接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在雨、雪等不良天气情况下需杆上验电接地时,可不穿绝缘靴,但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设臵和拆除接地线必须由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 10.当验明接触网确已停电后,须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接挂地

线时,对钢轨要有除锈措施,确保地线靴与钢轨接触良好,地线靴要加装弹簧垫片并用螺帽压紧,保证导电良好。 11.在装设接地线时,将接地线的一端先行接地;再将另一端与被停电的导体相连。拆除接地线时,其顺序相反。接地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12.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严禁触及接地线;连接或拆除接地线时,操作人要借助绝缘杆进行。绝缘杆要保持清洁、干燥。 13.接触网停电作业的验电、装设和拆除地线过程中,监护人与工作领导人之间,必须严格按标准化用语进行联系,并相互复诵和确认。对讲机联系应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明确地点(支柱号)、姓名、内容,严禁使用“好了”、“地线撤了”等不明确用语。 14.更换长大物件时要采取措施设好监护,提醒作业人员防止物件侵限(行车、空气绝缘限界)。 15.对阻抗匹配平衡牵引变压器进行检修试验前,必须在变压器回流线上装设接地线,并在保证其接地良好的前提下拆除回流线,方准进行检修作业。 16.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时,为防止感应电,保证作业组成员的安全,可根据作业需要适当缩短接地线间距离。任何时候作业地点两端接地线间距不得大于1000m,否则必须增设接地线。

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损害及预防

编号:SM-ZD-19391 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 损害及预防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损害及预 防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生产性毒物 1.对于生产性毒物有哪些接触机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操作或生产环节有接触到毒物,例如原材料的开采与提炼,加料和出料;成品的处理、包装;材料的加工、搬运、储藏;化学反应控制不当或加料失误而引起冒锅和冲料,储存气态化学物钢瓶的泄漏,作业人员进入反应釜出料和清釜,物料输送管道或出料口发生堵塞,废料的处理和回收,化学物的采样和分析,设备的保养、检修等。 此外,有些作业虽未应用有毒物质,但在一定条件下亦有机会接触到毒物,甚至引起中毒。例如,在有机物堆积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地窖、矿井下的废巷、化粪池、腌菜池等)作业接触硫化氢,含砷矿渣的酸化或加水处理时接触砷化氢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文件 xx【2016】010号 关于颁发本公司《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规定。望公司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 发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执行时间:2016年07月19日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与本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 一、易发职业危害的作业项目 1、地下管线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一)、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 1、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前应由作业人员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由安全检查人员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入地下管道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认手续。 3、在施工区周边要设立围挡或护栏,同时设立安全警告标志。 4、一旦发生管道破裂,有毒、有害气体溢出,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疏散周边人员,封闭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个人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用具。 2、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个人体检,符合条件者方可从事地下管道的作业。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连续加班作业,进行轮换作业,保证合理的膳食和充足的睡眠。 (三)、对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安全检查 1、检查对从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检查安全交底的可操作性。 3、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4、检查从事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佩带齐全、有效。 5、检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有无遇险自救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6、对以上检查范围内如发现问题,一律采取“先停工,后整改”的原则,进行逐项跟踪复查落实,直到存在的问题解决完为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撤人,封闭现场,后研究补救措施,绝不允许冒险蛮干的情况发生。 2、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一、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 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

计和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 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 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 及时恢复原状。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接触网对电力线路的感应电危害分析

浅谈接触网对电力线路的感应电危害 摘要:近年来,随着电气化铁路的发展,呼和浩特铁路局管内大包、包惠等主要干线已全部完成电化改造。但是,由于既有的自闭、贯通线路基本都是沿着铁路线架设的,与新架设的接触线平行路程较长、间距较短,带电接触网产生的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在自闭、贯通线路上会产生较高的感应电压,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深入了解感应电压的形成原理及大小,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因感应电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安全。关键词:接触网电磁感应静电感应自闭贯通安全 电气化铁路开通以来,由于牵引供电高电压、大电流、强磁场的运行特点,对铁路沿线设备影响较大,特别是对邻近的电力线路影响显著。呼铁局管内的10kv电力贯通线、自闭电力线大都是架空线路,与接触网平行架设,其最小距离有的不足8米,由于接触网的强磁场,电力线产生较强的感应电压,对电力线的检修运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1、感应电的认知 现场作业的职工经常提到在检修电力贯通线、自闭线过程中,在线路停电后用验电器验电,验电器有时仍会报警;在挂完接地封线后,上杆作业有时仍有麻电的现象发生。职工在作业时有惧怕心理,思想负担较重,因而必须弄清楚感应电产生的机理、感应电的危害,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感应电伤害。 接近线路产生感应电压的机理有两个因素。一是导体之间存在着

互感的电磁感应,二是存在电容耦合的静电感应。接触网对自闭、贯通线路的感应电压指的是带电运营的接触线通过电磁感应和静 电感应在自闭、贯通线路上产生的电磁感应电压和静电感应电压之和。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导体流过交流电流时,在其周围即产生交变磁场,处于交变磁场中的其他导体即产生感应电势。感应电势 e=-l*di/dt,它的大小与导体之间的互感及电流的变化率成正比。导线之间的互感,与导线的平行长度成正比,与导线之间的距离成反比(非线性关系)。因此两条线路平行长度越长,平行距离越近,线路电流越大,感应电势就越高。对电容耦合来说,线路平行长度越长,平行距离越近,线路电压越高,其静电感应电动势也越高。综合上述两种因素,感应电势的大小,与线路的平行长度、电压高低、电流大小成正比,而与平行线路之间的距离成反比。对带电导线附近的横担、爬梯等金属物件,同样存在这种感应电势。而且线路电流超大(发生短路故障)时,感应电势的放电电流也随之上升,因此危险性会更大。另外潮湿的空气如雨、雪、雾等,因电磁介质能力增强,加在停电线路上的感应电压也会增大。当出现大风天气时,线索的摆动,也会增强停电线索在带电设备的电磁场中做切割磁力线的运动,导致感应电压增大。 2、感应电的危害 应电的存在给停电线路作业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如果作业人员缺乏对感应电的认识,稍不注意就会被感应电所伤。感应电流通过人体的表皮或体内后,其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取决于电流的大小、持

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标准版)

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石油站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加油站安全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安全隐患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 一、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防火距离隐患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简称《规范》),加油站安 全防火距离分为“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和“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验收检查中发现“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有:

(1)城市建成区的少部分加油站,当初兴建时多选在人口居住较集中的中心地带或城市繁华区及交通便利处,与民用建筑物的距离、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2)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3)城市建成区内少部分的加油站兴建时可以满足安全间距的要求,但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规划道路的拓宽改造,目前站内设施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4)比较普遍的安全问题是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路与加油机的距离满足不了《规范》的要求,部分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路从加油机上面或侧面跨越。 站内设施之间存在防火距离的问题: (1)加油机、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与站房其它建、构筑物、燃煤独立锅炉房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2)通气管管口与密闭卸油点、站区围墙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3)加油岛罩棚高度不够,罩棚边缘与加油机平面距离偏小。 2.油罐与工艺系统方面的隐患 (1)《规范》严格规定加油站的汽油罐与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

感应电的危害与预防word精品

感应电的危害与预防 目录 、感应电的分类 (2) (一)静电感应: (2) 1.静电感应的产生原理: (2) 2.处于强电场下电线路中的静电感应 (3) (二)电磁感应: (4) 1.直导体在磁场中运动产生的感生电动势 (4) 2.自感和互感现象 (5) 、交流电气化线路的感应电干扰、影响及危害 (5) (一)交流电气化线路的感应电对通信线路的影响 (5) (二)感应电对作业安全的影响及危害 (5) (三)接触网“ V ”停作业电气干扰的分析和预防 (6) 1.”停作业的电气干扰因素分析 (6) 2.“V停作业的电气干扰防护措施 (7) 、消除感应电的方法 (7) (一)接触网作业消除感应电的措施 (8) (二)电力作业消除感应电的措施 (9) 1.零电位作业 (10) 2.作业人员使用“保安线” (11) 3.其他经验 (11) 电能是自然界中蕴藏的一种可用不可摸的高效资源,自从被科学家发现它的利用价值以来,飞速的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广泛的使用电能,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电能,没有电,社会生产活动就要停滞不前,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也会发生混乱,造成一定的恐慌。电能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如果在使用中违反正确的操作方法,不按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就会发生用电设施工作的不正常、损坏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事情。 感应电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电能,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一些领域有着广泛的利用,但在一些领域中,必须防止和消除它的存在,如果不及时消除,就会对设备及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电力行业(包括铁路牵引供电)的检修作业中,停电检修设施中产生的感应电对作业人员来说,是一种严重威胁作业安全的隐患,如果作业中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或不按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措施,就会发生设备损坏仍至人身伤害事故。 近年来,在我们兰州供电段先后发生了夏官营“7.31”、天祝“11.2”、甘草店“7.29”三起人身触电事故,经事故原因调查,我们发现都是由感应电所致。为此,需要全段职工对感应电的产生及危害性预防有一个新的认识。 感应电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危害?如何预防感应电的危害呢?下面,我们一同走进感应电的世界,了解感应电的产生原理,掌握感应电生产的规律,以达到预防感应电损坏设备、威胁或伤害作业人员安全的目的。

防感应电安全措施

防止感应电伤害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项目部 年月

目录 1. 编制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引用条款 (1) 4.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 5.预防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的感应电措施 (2) 6. 临近带电体组塔及架线桩号情况 (3) 7. 临近带电体铁塔组立施工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 (4) 8. 绝缘工器具使用要求 (4) 9. 文明施工规定 (5) 10.附件:各类防范类型及预控措施 (6)

1. 编制目的 为保证优质、安全、高效的完成组塔及架线施工生产任务,针对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防止感应电伤害安全保证措施》,作为铁塔组立及张力架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的辅助措施要求全体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凡参加本工程铁塔组立施工人员,除严格遵守执行《铁塔组立施工方案》、《张力架线施工方案》外,涉及临近带电体组塔施工及临近带电运行线路张力架线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措施规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重点监督、控制以上危险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2. 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电力线路 DL5009.2—2013 (2)《铁塔组立施工方案》(项目部); (3)《张力架线施工方案》(项目部)。 3. 引用条款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电力线路 DL5009.2—2013 8.1.5、8.1.6、8.1.7、8.1.8、8.1.9、8.1.10 4.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临近带电体作业时,施工全过程应设专人监护。 (2)对负责施工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必须单独进行交底。 (3)为防护感应电压加装的个人保安接地线应记录在工作票上,并由施工作业人员自装自拆。 (4)大雾、雨、雪、雷电天气应停止施工,待天气正常时进行作业。 (5)施工作业时禁止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实际根据施工需要,编制“临近带电作业施工方案”,明确临近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于作业前进行全员交底。 (7)在带电体附近作业前,应事先测量作业区域与带电体的直线距离,考虑可能出现的最小距离是否满足“线路安规”要求,并据此制定现场安全预控措施。 (8)现场情况特殊,经分析采取安全措施后作业风险依然巨大,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安全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严禁施工。 (9)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表3.1.4的规定,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视屏作业人员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视屏作业人员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视屏作业人员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1.视屏作业人员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1)电脑的电磁辐射电脑启动后会产生电磁辐射,但其辐射剂量很低,一般来说还不会构成对视屏作业人员的电磁辐射损伤。但电脑显示器产生的眩光和闪烁对眼睛有损害。 (2)电脑工作室的空调环境电脑工作室若不能经常开窗通风,室内的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物质和细菌总数均会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限值,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视屏作业人员长期在空气污染的环境下工作,易患感冒、气管炎和神经症,甚至可能导致脏器功能紊乱。 (3)不良工效学因素视屏作业人员长时间采取坐式,两臂半曲前伸呈一定的强迫体位操作姿势,并伴有头、眼和手指的细微频繁的运动。若不纠正不良工效学因素影响,容易引起视屏作业人员的疲劳,产生头痛、眼损伤和颈肌等骨骼肌酸痛等症状。 2.视屏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 长期从事视屏作业会影响视屏作业人员的健康。具体表现为神经症、眼和骨骼肌损伤等。 神经症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失眠、乏力和记忆力减退等。 眼损伤的表现为眼疲劳、眼肿痛、视物模糊和视力下降等。 骨骼肌损伤的表现为肩腕综合症、腕骨综合症和腰背痛。其常见症状是颈、肩、背、腰、臂和腕部酸痛和压痛。 3.预防措施 (1)电脑工作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制冷设备清洁,防止室内空气污染。 (2)运用工效学原理,调整工作桌椅的高度,使视屏作业人员保 第 2 页共 4 页

持良好的工作姿势。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视屏作业人员每天连续电脑作业不超过7小时。视屏作业期间要适当安排时间休息。 (4)经常活动颈项部。每隔十几分钟应抬头后仰休息片刻。活动颈部时,下巴要点到胸骨处,成90度,再后伸,并向左右两旁侧倾10?15次,使颈背肌肉拉紧和放松,锻炼颈项韧带,以保持弹性和韧性。 第 3 页共 4 页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

编号:SM-ZD-38130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粉尘防护措施 包括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脱离粉尘作业时还应做脱尘作业检查,个人防护: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 发现疑似矽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转送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防护措施 加强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三)高温中暑防护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时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对热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尽量布置在车间外面;②采用热

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④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⑤使工作地点易于采用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墙(板),使热空气沿隔墙上升,经过天窗排除,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⑥热成品和半成品应及时运出车间或堆放在下风侧。 2、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尤其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通过门窗和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但对于高温车间仅靠这种方式是远远不够的。②机械通风:a.采用局部或全面机械通风或强制送入冷风来降低作业环境温度;b.在高温作业厂房,修建隔离操作室,向室内送冷风或安装空调。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问:避开最高气温,轮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设立休息室,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从分的睡眠和休息 (四)噪声防护措施 1、首先要控制噪声源,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

输电线路架线施工感应电触电伤害预防措施探讨

安全管理编号:LX-FS-A76678 输电线路架线施工感应电触电伤害 预防措施探讨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输电线路架线施工感应电触电伤害 预防措施探讨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感应电危害 近几年广西、湖北电网都曾经出现过感应电伤人的事故。现举几起典型感应电击的案例,以帮助人们对感应电击的危险性提高认识。 案例1:20xx年1月21日,某供电局输配电管理所带电班一名工作班成员在110kV麻宜线#20塔两侧架空地线安装跳线支撑瓷担,处理绝缘架空地线。16时15分,在缠绕、固定绝缘架空地线引流线预留的尾线时,不慎造成预留的尾线弹出,弹出的尾线把绝缘架空地线侧的接地线线夹击脱,致使其被

动火作业现场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中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风险:火星窜入其他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风险: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风险: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风险:火星飞溅

①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例如:封堵孔洞,增设挡板等。同时增加监护人数量。 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风险: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风险:电、气焊工具有缺陷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风险: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9风险:通风不良 ①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不得进行喷涂作业。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风险:未定时监测 ①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

×××公司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办法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 生产性毒物主要职业危害及其控制办法 4.1生产性毒物的来源 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其产生来源则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可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其形态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烟雾等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主要氨、甲醇、等。 4.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作用的影响因素 毒性是指一种物质侵入人体体表或体内某个部位时产生伤害的能力。一种物质所能产生的伤害作用的程度,不仅与它固有的伤害性质有关,而且也与其侵入人体的路径及速度相关。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取决如下:(1)物质的数量或者浓度;(2)暴露时间;(3)物质的物理状态,如粒径;(4)物质与人体组织的亲和力;(5)物质在人体体液中的可溶性;(6)物质对人体组织及器官攻击的敏感性。 4.2.1生产性毒物进人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是通过3种主要的途径吸收进入人体,这3种途径是:

(1)呼吸道:这是最常见最重要的途径。凡呈气体、蒸汽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都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肺泡总面积很大(约50—100米’),肺泡壁很薄(约1—4微米),肺泡又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所以肺泡对毒物的吸收极为迅速。通常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越高,毒物粒子越小,毒物在体内的溶解度越大,经呼吸道吸收的越多。毒物经呼吸道吸收后,可不经肝脏转化、解毒即可直接进入血液循环中,分布于全身。 (2)皮肤:有些生产性毒物可通过无损伤的皮肤及皮脂腺进入人体。通常毒物的浓度越高,脂溶性越大,污染皮肤的面积越大,皮肤吸收的量也就越多。高温、高湿的环境条件,可促使毒物经皮肤吸收。尤其当皮肤有损伤或患病时,毒物更容易经皮肤进人体内。毒物经皮肤吸收后,同样也不经肝脏转化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3)消化道:在生产环境中毒物经消化道进人体内的不多见。但由于经毒物呼吸道吸入时有部分贴着鼻咽部和口腔而被吞下;另外不良的卫生习惯(车间进食等),也可使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毒物,大多经肝脏转化、解毒后才进入血液循环。 4.2.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1)职业中毒: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三种病型。急性中毒: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问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多数由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慢性中毒:慢性中毒指长期小量毒物进入机体所致。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的。亚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短时间内有较大量毒物进人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2)带毒状态:接触工业毒物,但无中毒症状和体症,尿中或其他生物材料中所含的毒物量(或代谢产物)。(3)其他职业病。(4)致突变、致癌、致畸。(5)对生殖功能的影响4.3生产性毒物控制措施。 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自动化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尽可能以

危险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完整版

危险作业风险及防范措 施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危险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时常组织员工进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项目。如何防范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企业应严格做好防护保障措施,员工应按照规程操作,以减少事故伤害。 【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物质危害 ☆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电焊、气焊工具有缺陷 ☆易燃物外泄、火星飞溅 ☆通风不良、未定时监测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现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安全要点 1.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并经分析合格后再作业。储罐内应存储清水或惰性气体进行保护,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进行保护。员工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加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对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进行清理并封闭。

4.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高处动火需办理高处作业证,防范火花飞溅。若涉及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其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应小于10米,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泄漏,应立即停止动火。 8.在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对周围设备进行遮盖,密封水漏、清除油污,附近不得进行易燃物质清洗作业,可采用局部强制通风措施。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9.监测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10.动火现场应备有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等,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应进入预启动状态。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受限空间作业】 ☆隔绝不可靠 ☆机械伤害 ☆触电危害 ☆通风不良、氧气不足 ☆防护措施不当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减少职业性危害因素。 4、定期组织项目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五、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部的职业危害共分为六大类:生产性粉尘、缺氧和一氧化碳、有机溶剂、焊接金属烟雾、高温和噪声。 1、生产性粉尘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混凝土的拌和。混凝土的凿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 在建筑物地下或狭窄空间通风不畅情况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 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

感应电的危害与预防

感应电的危害与预防 目录 一、感应电的分类 (2) (一)静电感应: (2) 1.静电感应的产生原理: (2) 2.处于强电场下电线路中的静电感应 (3) (二)电磁感应: (4) 1.直导体在磁场中运动产生的感生电动势 (4) 2.自感和互感现象 (5) 二、交流电气化线路的感应电干扰、影响及危害 (5) (一)交流电气化线路的感应电对通信线路的影响 (5) (二)感应电对作业安全的影响及危害 (5) (三)接触网“V”停作业电气干扰的分析和预防 (6) 1. “V”停作业的电气干扰因素分析 (6) 2.“V”停作业的电气干扰防护措施 (7) 三、消除感应电的方法 (7) (一)接触网作业消除感应电的措施 (7) (二)电力作业消除感应电的措施 (9) 1. 零电位作业 (10) 2. 作业人员使用“保安线” (11) 3. 其他经验 (11) 电能是自然界中蕴藏的一种可用不可摸的高效资源,自从被科学家发现它的利用价值以来,飞速的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广泛的使用电能,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电能,没有电,社会生产活动就要停滞不前,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也会发生混乱,造成一定的恐慌。电能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如果在使用中违反正确的操作方法,不按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就会发生用电设施工作的不正常、损坏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事情。 感应电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电能,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一些领域有着广泛的利用,但在一些领域中,必须防止和消除它的存在,如果不及时消除,就会对设备及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电力行业(包括铁路牵引供电)的检修作业中,停电检修设施中产生的感应电对作业人员来说,是一种严重威胁作业安全的隐患,如果作业中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或不按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措施,就会发生设备损坏仍至人身伤害事故。 近年来,在我们兰州供电段先后发生了夏官营“7.31”、天祝“11.2”、甘草店“7.29”三起人身触电事故,经事故原因调查,我们发现都是由感应电所致。为此,需要全段职工对感应电的产生及危害性预防有一个新的认识。 感应电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危害?如何预防感应电的危害呢? 下面,我们一同走进感应电的世界,了解感应电的产生原理,掌握感应电生产的规律,以达到预防感应电损坏设备、威胁或伤害作业人员安全的目的。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编号:SM-ZD-92639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

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

静电的产生及防范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静电的产生及防范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02-17 静电的产生及防范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静电的产生 当物料在管道中流动时,摩擦的机械能转化为静电能,物料与管道摩擦界面会形成电偶电层。随着液体的流动,会使液体成为带电液流。若物料的导电率小,绝缘性能好,则能良好地保持电能,静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消除。如果管道足够长,则液流电流将趋近于一个稳定值,从防止物料静电的观点出发,流动所产生的静电量,往往大于最大电流发生量IM。 2.静电基本防护措施 (1)减少静电核产生:对接触起电的有关物料,应尽量选用在带电序列中位置较临近的,或对产生正负电荷的物料加以适当组合,使最终达到起电最小。在生产工艺设计上,对有关物料应尽量做到接触面积、压力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