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成都等人工费调整

成都等人工费调整

成都等人工费调整
成都等人工费调整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1个市、州2009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4〕16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4年7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4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5月30日

1

2

3

4

5

注: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6

四川地区人工费调整2012年1月1日起

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 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 政、园林绿 化、抹灰工 程、措施项 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 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 政、园林 绿化、抹 灰工程、 措施项 目普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措 施项目 混凝土 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抹 灰工 程、措 施项目 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 工、普工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 金牛、武侯、 成华及高新 区) 84.00 94.00 96.00 7.00 10.00 10.00 66 84 90 73105 120 98 近郊区(龙泉、 新都、双流、 郫县、温江) 79.00 88.00 90.00 7.00 9.00 9.00 62 79 85 6999 113 92 成都市的其他 区(市)、县 76.00 85.00 86.00 7.00 9.00 9.00 59 76 81 6695 108 88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 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 政、园林绿 化、抹灰工 程、措施项 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 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 政、园林 绿化、抹 灰工程、 措施项 目普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措 施项目 混凝土 工 建筑、 市政、 园林绿 化、抹 灰工 程、措 施项目 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 工、普工 2 德 阳 市 德阳市63.86 52.70 51.36 9.46 5.23 7.36 58 80 88 58 92 98 80 不含 广汉 市旌阳区62.23 51.17 49.85 9.37 5.17 7.29 57 79 87 57 91 97 79 绵竹市59.77 48.88 47.58 9.23 5.10 7.18 57 78 86 57 90 96 78 什邡市59.77 48.88 47.58 9.23 5.10 7.18 57 78 86 57 90 96 78 中江县55.67 45.07 43.79 8.99 4.96 6.99 55 76 84 55 87 93 76 罗江县54.85 44.30 43.04 8.94 4.94 6.96 55 76 83 55 87 93 76 3 广汉45.00 38.40 40.00 3.20 3.20 4.00 51 66 72 5 4 7 5 78 70

人工费调整的函1

关于粤北人民医院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人工费调整的函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单价的通知:“二、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2006)、《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依据》(2006)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调整。 (一)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市市区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3.87元/工日、二类工51.47/工日、三类工49.08元/工日、四类工46.68元/工日。 (二)2011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作量,其人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未完成工作量的人工工资单价,经发承包双方协商参照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结合由我公司承建的粤北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4月前、后的工程进度中的人工费进行划分如下: 1、2011年4月1日以前开工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工程进度报表为依据:4月1日以前清单工日数为:148465.8工日(一~四类工合计);人工费合计为:6115755.45元,其人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不作调整。(附2011年4月1日以前进度汇总表一份)

2、 2011年4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等于:410248.70工日(清单:一~四类工总工日扣除4月1日以前清单: 一~四类工总工日)人工单价按韶市建字〔2011〕33号执行:一类工53.87元/工日、二类工51.47/工日、三类工49.08元/工日、四类工46.68元/工日。人工费价差为:3684829.27元。(附2011年4月1日后人工价差汇总表一份) 以上是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单价的通知,结合本工程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汇总分析,恳请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韶市建字〔2011〕33号”文件精神,给我司和粤北人民医院关于调整人工费事宜给个明确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一十五日

最新江西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文章字号:??????????????文章字体:???? 赣建价〔2018〕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水务局,各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2017年12月1日之前颁布,目前尚在使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4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8元/工日。 (二)2017版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1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2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二)2018年10 月1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18年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18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

人工费调整

关于人工费调整,你了解多少? 开心九妹 加关注 等级: 地区:唐山发帖数:1 回复数:7 帮筑币:570 魅力值:2 大家都来探讨一下,关于人工费调整的问题?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 [考考你]-关于人工费调整l,你了解[合同与招投标] 变更与签证精华帖大集锦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 [合同与招投标]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合同与招投标] 造价员在工程各阶段的工作流程 [合同与招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技巧 [合同与招投标]

工程承包商 加关注 等级: 发帖数:0 魅力值:1 回复于:2012-10-24 11:04:41 只看该作者1#得分:0 我觉得这三个问题的根本区别在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方式是哪种计价方式,如果是清单计价方式、又是固定单价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人工费的调增问题,清单报价一切都要以市价价格为准,要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种风险,不受政府之后的什么人工费调差之约束。结算时其固定单价也是不能调的。 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方式约定采用定额计价的话,哪就要按政策调整了,现在这种方式也不是政府主导的方向了。 zhen 加关注 等级: 发帖数:0 魅力值:0 回复于:2012-10-15 12:40:44 只看该作者2#得分:0 我认为要看招标文件中对这块的约定是怎样的?要是与合同一样,那就可以调整,不管你当时投标时人工单价是高还是低,应该可以进行调整。只是调整的标准应为投标时政府文件当时的人工单价作为调整基数。 还没有回复 回复于:2012-10-24 09:54:05 只看该作者3#得分:0 情况1和2:做法不妥,也没有人这么做。竣工结算时肯定不会予以调增人工费的。 问题3. 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 没有人投标时在人工工日单价上想办法!

人工费调整为57元文件

[安徽省]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85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本实施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人工费调整--探讨

大家都来探讨一下,关于人工费调整的问题?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 一、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大部分人的感觉,固定单价不给调或者依据合同约定调整,但是这可能是一个误区,是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但是像这种政策性的调整,是无法预料的,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出于保护施工方的利益,要给与调整,如果是正规合同,即使专用条款没约定,在通用条款也有条款的。只是按你调低的价为基数还是以当时定额价,是存在争议的。 情景2: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这个不会下调。因为虽有调价文件,但是人工费是允许按企业定额、市场价自主报价的,且经过招投标和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可以按照企业定额或市场价自主报价。

人工费调整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8〕66号 -------------------------------------------------------------------------------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川建价发〔2011〕17号~21号文-关于人工费调整

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6-24 11:24:28 阅读: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7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更好地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经研究,现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如下: 一、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为: 计日工人工单价=发布的工程所在市、州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 二、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计日工人工单价的综合费费率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程造价人工单价计算方法通知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2011年6月20日印

关于成都市等12个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 复 发表时间:2011-6-24 11:33:35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8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要求,现批准你们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1日起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09年3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至本批复执行时间尚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2个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工程造价计价定额管理批复 抄送:各有关市、州造价管理站(处、办)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2011年6月24日印

2018人工费的调整市基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0-31 ?发布日期:2018-11-01 ?索引号:00511773400020020180129 ?编号:青建管字[2018]6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1.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为113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26元/工日,安装工程为122元/工日,市政工程为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100元/工日。 2.2017年7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为9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工程为86 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78元/工日。 3. 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CG103-2008)计价的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市政养护、城市轨道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房屋修缮中的建筑、安装和仿古建筑工程为92元/工日,房屋修缮中的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养护工程为86元/工日,城市轨道工程为90元/工日。

河北定额2012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冀建质〔2012〕19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冀建质〔2012〕195号 发布日期:2012-3-27 执行日期:2012-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规范条款: 3.4 计价风险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条文说明: 3.4 计价风险 3.4.2~3.4.4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由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规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布人工成本信息或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按规范条文3.4.2条第2点的意思应该是: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但只要报价低于“发布的”价格也均可调整了。 而可调整的“发布”价在规范中又未考虑造价行业有不同发布内容的情况,如:一种是因计价定额编制期问题,对定额(基价)人工进行的调整(相当于定额消耗量不变而定额基期项目单价都调整的情况),这种调整是不频繁的,可以说不知几年可能会调整一次; 另一种是按市场信息价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这个看各地的信息发布情况,一般可以每月、每季的发布,所以是市场人工连续的动态变化(且按现行的环境都是上升的趋势)。

2012年7月人工费调整文件

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普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备注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 金牛、武侯、 成华及高新 区) 91.00 104.00 106.00 7.00 10.00 10.00 69 87 93 78 110 126 103 近郊区(龙泉、 新都、双流、 郫县、温江) 86.00 98.00 100.00 7.00 10.00 10.00 65 82 87 73 103 118 97 1 成 都 市 成都市的其他 区(市)、县 82.00 94.00 95.00 6.00 9.00 9.00 62 78 84 70 99 113 93 德阳市73.27 62.77 60.00 9.41 10.07 8.64 58 80 88 58 90 98 80 不含广汉 市旌阳区71.54 61.14 58.40 9.31 9.97 8.55 57 79 87 57 89 97 79 绵竹市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什邡市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中江县64.61 54.63 52.00 8.94 9.56 8.21 55 76 84 55 86 93 76 2 德 阳 市 罗江县63.74 53.81 51.20 8.89 9.51 8.16 55 76 83 55 85 93 76

安徽省2012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定额站采编人员:发布时间:2011-12-05 建管〔2011〕367号 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6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 二、调整的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三、调整增加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附件: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建标〔2011〕26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建管局(处),广德、宿松住房和城乡建委

(局),省直有关厅局: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劳务价格(含劳务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现行定额人工费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的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测算后决定,将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现就调整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并执行现行计价依据的均执行本通知。 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三、调整执行的具体事宜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办理。 四、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成都人工费调整川建价发

成都人工费调整川建价发

————————————————————————————————作者:————————————————————————————————日期:

关于对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6-1 9:37:03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2〕10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2年7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二Ο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2012年5月31日印

5 / 12 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 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细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 金牛、武侯、 成华及高新区) 91.00 104.00 106.00 7.00 10.00 10.00 69 87 93 78 110 126 103 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 86.00 98.00 100.00 7.00 10.00 10.00 65 82 87 73 103 118 97 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 82.00 94.00 95.00 6.00 9.00 9.00 62 78 84 70 99 113 93 2 德 阳 市 德阳市 73.27 62.77 60.00 9.41 10.07 8.64 58 80 88 58 90 98 80 不含广汉 市 旌阳区 71.54 61.14 58.40 9.31 9.97 8.55 57 79 87 57 89 97 79 绵竹市 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什邡市 68.94 58.70 56.00 9.17 9.82 8.42 57 78 86 57 88 96 78 中江县 64.61 54.63 52.00 8.94 9.56 8.21 55 76 84 55 86 93 76 罗江县 63.74 53.81 51.20 8.89 9.51 8.16 55 76 83 55 85 93 76

省人工费调整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 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市市场情况,定期测算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各市在规定定额中的本市人工工日单价时,应注意与省统一规定保持协调,并在发布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各市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人工费新调整文件

潍建标字〔2010〕4号 转发《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 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

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市市场情况,定期测算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各市在规定定额中的本市人工工日单价时,应注意与省统一规定保持协调,并在发布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各市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江苏2001-2013年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目录 1.苏建定2001(401) 2.苏建定2005(65) 3.苏建定2006(276) 4.苏建定2008(66) 5. 苏建价〔2010〕494号 6.苏建价〔2011〕812号 7.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2001)401号 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 体办法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 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整

川建价发〔2013〕9号 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1 德 阳 市 德阳市85.81 76.31 76.00 6.05 5.42 8.00 62 87 94 62 98 105 88 不含广汉 市旌阳区83.95 74.55 74.24 5.99 5.37 7.92 61 86 93 61 97 104 87 绵竹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什邡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中江县76.52 67.49 67.20 5.75 5.15 7.60 59 83 89 59 93 100 84 罗江县75.79 66.61 66.32 5.71 5.12 7.56 59 82 89 59 93 99 83 1

人工费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合肥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定函〔2007〕897号)和《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07〕33号)文件精神,现对合肥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地区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市区41.73元/工日、三县37.05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为: 市区44.04元/工日、三县39.36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具体调整按下表进行:

(1) 以上定额人工费调整只计取税金。 2、以工程量清单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不分市区与三县) (1)、发包方在编制工程拦标标底时,其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1元/工日调整为 39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计取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规费(不可竞争费),只计取税金。

(2)、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39元/工日。 三、调整时间和调整方式: 1、调整的定额人工费,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2008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按以下规定办理: ⑴、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⑵、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本文件第二条。 ⑶、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依据的工程项目,其投标报价中人工工日单价低于39元/工日,可进行调整,但调整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得超过8元/工日且增加的工日单价不得超过39元/工日。 3、调整增加的人工费列入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河北定额人工费调整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冀建质[2008]28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修缮等工程及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一类人工单价:45元/工日; 二类人工单价调至:40元/工日; 三类人工单价调至:30元/工日。 (二)清借工调至:45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一)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依法不招标工程,均按本标准执行。 (二)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施工合同未约定的,按本标准执行。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应按照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定额)规定的计价程序参与取费。清借工单价标准按各专业工程费率(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至5月1日未完工程,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5月1日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标准调整;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请采用河北省定额进行结算的工程项目预算人员及时对人工进行调整,调整文件附下。 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冀建质2010[5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45元/工日调至58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40元/工日调至52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0元/工日调至39元/工日。清、借工价格由45元/工日调至67元/工日。 二、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三、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中,综合用工单价的调整按本次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2011年1月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五、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