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驾驶11规则:船舶操纵与避碰理论考试大纲

驾驶11规则:船舶操纵与避碰理论考试大纲

驾驶11规则:船舶操纵与避碰理论考试大纲
驾驶11规则:船舶操纵与避碰理论考试大纲

船舶操纵与避碰
9101: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9102:500~3000 总吨船舶船长
9103: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
9104:500~3000 总吨船舶大副
9105: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106:500~3000 总吨船舶二/三副
9107:未满 500 总吨船舶船长
9108:未满 500 总吨船舶大副
9109:未满 500 总吨船舶二/三副 考试大纲
适用对象
9101 9102 9103 9104 9105 9106 9107 9108 9109
船舶操纵基础
.1 船舶操纵性能
1.1.1 船舶变速性能
1.1.1.1 船舶启动性能
○○
○○○

1.1.1.2 船舶停车性能
○○
○○○

1.1.1.3 倒车停船性能及影响倒车冲程的因 ◎ ◎ 素
◎◎◎

1.1.1.4 船舶制动方法及其适用
◎◎
◎◎◎

1.1.2 旋回性能
1.1.2.1 船舶旋回运动三个阶段及其特征
○○
○○

1.1.2.2 旋回圈,旋回要素的概念(旋回反移 ○ ○ 量、滞距、纵距、横距、旋回初径、旋 回直径、转心、旋回时间、旋回降速、 横倾等)
○○○

1.1.2.3 影响旋回性的因素
◎◎
◎◎◎

1.1.2.4 旋回圈要素在实际操船中的应用(反 ◎ ◎ ○ ○ ○ ○

移量、旋回初径、进距、横距、旋回速
率在实际操船中的应用;舵让与车让的
比较)
1.1.3 航向稳定性和保向性
1.1.3.1 航向稳定性的定义及直线与动航向 ○ ○ 稳定性
○○○

1.1.3.2 航向稳定性的判别方法
○○
○○○

1.1.3.3 影响航向稳定性的因素
◎◎
◎◎◎

1.1.3.4 保向性与航向稳定性的关系;影响保 ◎ ◎ 向性的因素
◎◎◎

1.1.4 船舶操纵性指数(K、T 指数)的物理意义及其 ○ ○ 与操纵性能的关系

1.1.5 船舶操纵性试验
1.1.5.1 旋回试验的目的、测定条件、测定方 ○ ○ ○ ○


1.1.5.2 冲程试验的目的、测定条件、测定方 ○ ○ ○ ○


1.1.5.3 螺旋、逆螺旋试验的目的和概念
○○
1.1.5.4 Z 形试验的目的和试验方法
○○

1.1.6 IMO 船舶操纵性衡准的基本内容
○○

.2 船舶操纵设备及其运用
1.2.1 螺旋桨的运用
1.2.1.1 船舶阻力的组成:基本阻力和附加阻 ○ ○
○○○


1.2.1.2 吸入流与排出流的概念及其特点
○○
○○○

1.2.1.3 推力与船速之间的关系,推力与转数 ○ ○
○○○

之间的关系
1.2.1.4 滑失和滑失比的基本概念,滑失在操 ○ ○
○○○

船中的应用
1.2.1.5 功率的分类及其之间的关系
○○
○○○

1.2.1.6 船速的分类及与主机转速之间的关 ○ ○
○○○


1.2.1.7 沉深横向力产生的条件、机理及偏转 ● ●
◎◎●

效果
1.2.1.8 伴流的概念,螺旋桨盘面处伴流的分 ○ ○
○○○

布规律
1.2.1.9 伴流横向力产生条件、机理及偏转效 ● ●
◎◎●


1.2.1.10 排出流横向力产生条件、机理及偏 ● ●
◎◎●

转效果
1.2.1.11 螺旋桨致偏效应的运用
●●
○○●
1.2.1.12 单、双螺旋桨船的综合作用
●●
○○●
1.2.1.13 侧推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2.2 舵设备及其运用
1.2.2.1 操舵装置的概念与种类:电动操舵装
○○

置与液压操舵装置
1.2.2.2 操舵装置——舵角限位器的作用、种
○○

类与限制角
1.2.2.3 SOLAS 公约与我国《钢质船舶入级规
◎◎○○
○○
范》对操舵装置的要求
1.2.2.4 操舵装置控制系统——随动操舵系
○○

统的种类与基本控制原理
1.2.2.5 操舵装置控制系统——应急控制系 ○ ○ ○ ○ ○ ○
○○
统的特点与使用要领

1.2.2.6 自动舵的种类与各自的特点
○○

1.2.2.7 自动舵的操舵转换方式:随动舵、自 ○ ○ ○ ○ ◎ ◎

动舵、应急舵的转换及适用的场合
1.2.2.8 自动舵调节旋钮的使用
◎◎

1.2.2.9 使用自动舵的注意事项
◎◎

1.2.2.10 舵设备的作用及其组成
○○

1.2.2.11 舵的种类及特点:分别根据舵叶剖
○○

面形状、舵杆轴线位置、舵的支承方式 分类、特种舵
1.2.2.12 流线型平衡舵的结构、组成,各组
○○

成部分的作用、特点与满足的要求
1.2.2.13 舵力的概念; 影响舵力的因素
○○
○○○

1.2.2.14 舵力转船力矩
◎◎
○○○

1.2.2.15 舵效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
◎◎◎

1.2.2.16 舵设备的日常与定期检查保养
◎◎

1.2.3 锚设备及其运用
1.2.3.1 锚设备的组成及各部分的作用、锚的
○○

种类、特点及应用
1.2.3.2 锚链的种类、组成与标记
◎◎○○

1.2.3.3 锚机的主要技术要求
◎◎○○

1.2.3.4 锚设备的检查、保养及检验要求
◎◎

1.2.3.5 锚泊操纵
1.2.3.5.1 锚的作用
○○
○○○

1.2.3.5.2 锚地选择
●●○○○○○

1.2.3.5.3 锚泊方式、抛起锚作业程序、操纵 ● ● ◎ ◎ ○ ○ ○

要领及注意事项
1.2.3.5.4 操纵用锚的抓力及拖锚淌航距离 ◎ ◎

的估算
1.2.3.5.5 单锚泊用锚的抓力的组成、单锚泊 ◎ ◎ ○ ○ ○ ○ ◎
用锚的抓力系数
1.2.3. 5.6 锚泊用锚的出链长度的组成及安 ◎ ◎ ○ ○ ○ ○ ◎
全锚泊出链长度的计算
1.2.3.5.7 单锚泊船的偏荡、缓解偏荡的方法 ◎ ◎
◎◎◎

1.2.3.5.8 走锚的判断及应急措施
◎◎◎◎◎◎◎

1.2.3.5.9 清解锚链绞缠
◎◎◎◎

1.2.4 缆的运用
1.2.4.1 系船缆的种类和特点
○○

1.2.4.2 系缆的名称与作用
○○

1.2.4.3 系泊设备的组成与应用
○○

1.2.4.4 绞缆机的种类、作用与应用
○○

1.2.4.5 缆车及其附属用具的种类与作用
○○

1.2.4.6 系泊设备的检查保养和使用注意事
◎◎



1.2.4.7 靠、离泊时缆绳的应用
◎◎
○○○

1.2.4.8 靠、离泊用缆的注意事项
◎◎
○○○

1.2.5 拖船的运用
1.2.5.1 拖船的种类及其特点
○○
1.2.5.2 拖船使用方式
○○
1.2.5.3 协助操船所需拖船功率的估算
○○
1.2.5.4 拖船作用下的船舶运动规律
◎◎○○
1.2.5.5 拖船助操注意事项:拖缆及其系带、 ◎ ◎ ○ ○
吊拖的拖缆长度、拖力大小和方向、防 止横拖和倒拖等
.3 外界因素对操船的影响
1.3.1 风对操船的影响
1.3.1.1 风动力与风动力转船力矩
○○
○○○

1.3.1.2 水动力与水动力转船力矩
○○
○○○

1.3.1.3 船舶静止、前进、后退中的风致偏转 ● ●
●●●
规律
1.3.1.4 船舶在静止、航行中的风致漂移规律 ◎ ◎
○○○

1.3.1.5 强风中操船的保向界限
◎◎
○○○
1.3.2 流对操船的影响
1.3.2.1 流对航速、冲程的影响
◎◎
◎◎◎

1.3.2.2 流对旋回、舵效的影响
◎◎
◎◎◎

1.3.3 受限水域对操船的影响
1.3.3.1 浅水效应及其对操船的影响
●●◎◎◎◎◎

1.3.3.2 富余水深的确定
●●◎◎◎◎◎

1.3.3.3 岸壁效应及其对操船的影响
●●○○◎◎◎

1.3.4 船间效应
1.3.4.1 船间效应的定义
○○○○○○○

1.3.4.2 追越、对驶过程中两船间的相互作用 ● ● ○ ○ ◎ ◎ ◎

1.3.4.3 驶过系泊船时的相互作用
◎◎○○◎◎○

1.3.4.4 影响船间效应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

各种环境下的船舶操纵
.1 港内操船
2.1.1 进港时的减速过程
◎◎○○○○○

2.1.2 接、送引航员时的操船方法
◎◎○○○○○

2.1.3
港内掉头所需水域的估算及操船方法
●●

.2 靠、离泊操纵
2.2.1 靠、离泊的准备工作
○○○○○○○

2.2.2 靠、离泊操纵要领及其注意事项
●●○○◎◎◎

2.2.3 尾系泊的操纵方法及注意事项
◎◎
2.2.4 系离浮筒的准备工作:缆绳系离浮筒的准 ○ ○

备工作、锚链系离浮筒的准备工作

2.2.5 系离浮筒的操纵要领及其注意事项
◎◎
2.2.6 船舶并靠的操纵要领和注意事项
○○
2.2.7 船舶进出船坞操纵方法
○○○○

2.2.8 船舶进出船闸操纵方法
◎◎

.3 大型船舶操纵
2.3.1 大型船舶的特点


2.3.2 大型船舶锚泊操纵特点


2.3.3 港内操纵特点


2.3.4 拖船的使用


.4 特殊水域中的船舶操纵
2.4.1
狭水道中船舶操纵
2.4.1.1 狭水道中操船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

2.4.1.2 弯曲水道中的船舶操纵
●●◎◎

2.4.1.3 运河中的船舶操纵
●●◎◎

2.4.2 桥区水域的船舶操纵
●●

2.4.3 岛礁水域的船舶操纵
◎◎

2.4.4 冰区水域船舶操纵
2.4.4.1 冰情探测
◎ ◎○ ○

2.4.4.2 冰区的船舶操纵:进入冰区、通过冰 ◎ ◎ ○ ○

区、冰困后的措施
2.4.4.3 冰中锚泊、靠泊、停泊及航行注意事 ◎ ◎ ○ ○


2.4.5 使用分道通航制和船舶交通管理区域的船舶操 ○ ○ ○ ○ ○ ○

.5 大风浪中的船舶操纵
2.5.1 船舶在波浪中的运动
○○
○○○

2.5.2 船舶在大风浪中航行时所遭受的危害
◎◎○○○○◎

2.5.3 大风浪航行前的准备工作
○○○○○○○○
2.5.4 大风浪中的操船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

2.5.5 避离热带气旋或台风时的船舶操纵
◎◎○○○○◎

应急操船
.1 在紧急情况下的旅客保护和安全措施
○○○○○○○

.2 船舶搁浅
3.2.1 搁浅前应采取的应急操船措施
◎ ◎ ○ ○ ○ ○◎

3.2.2 搁浅的危害及损害的评估和控制
◎ ◎ ○ ○ ○ ○◎

3.2.3 搁浅后应采取的措施
◎ ◎ ○ ○ ○ ○◎

3.2.4 脱浅方法及脱浅拉力的估算
◎◎○○

.3 船舶碰撞
3.3.1 碰撞前、后应采取的应急操船措施
◎◎○○○○○

3.3.2 碰撞后损害的评估和应变部署
◎◎○○○○○

3.3.3 碰撞后续航、抢滩或弃船时的注意事项
◎◎○○○○○
.4 船舶火灾时的应急操船方法
◎◎○○○○○

.5 应急拖带
3.5.1 拖带前的准备工作
○○○○

3.5.2 拖带过程中的船舶操纵
◎◎○○

搜寻和救助行动
.1 IMO《国际航空和海上搜寻救助手册》中的全面知识和 应用能力
4.1.1 搜救组织
◎◎○○○○◎

4.1.2 搜寻基点和最可能区域的确定
◎◎○○○○◎

4.1.3 搜寻方式
◎◎○○○○◎

4.1.4 救助落水人员的程序
◎◎○○◎◎

4.1.5 救助落水人员的应急操作
4.1.5.1 救助落水人员的四种旋回操船法的 ◎ ◎ ○ ○ ○ ○ ◎

特点及适用场合
4.1.5.2 在恶劣天气下释放救助艇或救生艇 ◎ ◎ ○ ○ ○ ○
筏的操纵注意事项
4.1.5.3 从救助艇或救生艇筏上救助幸存人 ◎ ◎ ○ ○ ○ ○
员时的操船方法
轮机概论
.1 常用轮机术语
○○○○

.2 船舶辅机常识
○○○○

.3 船舶动力装置的基本操作原则
○○○○○○○

.4 小船动力装置和辅机的操作


避碰规则内容的全面知识
.1 总则
6.1.1 适用范围
6.1.1.1 适用的水域、适用的船舶、我国的保 ○ ○ ○ ○ ○ ○ ○ ○ ○

6.1.1.2 可制订特殊规则的水域、制定机关与 ○ ○ ○ ○ ○ ○ ◎ ○ ○ 国际规则关系
6.1.1.3 显示额外信号的船舶、制定部门、对 ○ ○ ○ ○ ○ ○ ○ ○ ○
额外信号的要求
6.1.1.4 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特殊信号规 ○ ○ ○ ○ ○ ○ ○ ○ ○ 定与要求
6.1.1.5 分道通航制水域适用的相关避碰规 ○ ○ ○ ○ ○ ○ ○ ○ ○

6.1.2 责任
6.1.2.1 适用的对象
○○○○○○○○○
6.1.2.2 遵守本规则各条的疏忽
○○○○○○○○○
6.1.2.3 海员通常做法所要求的任何戒备上 ○ ○ ○ ○ ○ ○ ◎ ○ ○
的疏忽
6.1.2.4 特殊情况下所应保持戒备上的疏忽 ○ ○ ○ ○ ○ ○ ○ ○ ○
6.1.2.5 背离规则的条件
○○○○○○○○○

6.1.2.6 可能需要背离规则的情况
◎◎○○○○◎○○
6.1.2.7 背离规则的目的
◎◎○○○○◎○○
6.1.2.8 背离规则时应注意的问题
◎◎◎◎◎◎◎◎◎
6.1.3 一般定义
包括船舶、机动船、帆船、从事捕鱼船、限于吃 ○ ○ ○ ○ ○ ○ ○ ○ ○
水船、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
限制的船舶、在航、长度和宽度、水上 飞机、互见、能见度不良和地效船等十
三个名词的定义
.2 号灯与号型
6.2.1 基础知识
6.2.1.1 号灯与号型的作用
○○○○
○○
6.2.1.2 号灯与号型的显示时间
○○○○○○○
6.2.1.3 号灯的定义
○○○○○○○
6.2.1.4 号灯的能见距离
○○○○
○○
6.2.1.5 号型的基本种类
○○○○
○○
6.2.2 船舶号灯与号型的显示与识别
6.2.2.1 在航机动船
○○○○○○○○○
6.2.2.2 拖带与顶推
○○○○○○○○○
6.2.2.3 在航帆船
○○○○○○○○○
6.2.2.4 从事捕鱼的船舶
○○○○○○○○○
6.2.2.5 相互临近处捕鱼的渔船额外信号
○○○○○○○○○
6.2.2.6 失去控制的船舶
○○○○○○○○○
6.2.2.7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
6.2.2.8 限于吃水的船舶
○○○○○○○○○
6.2.2.9 从事引航任务的船舶
○○○○○○○○○
6.2.2.10 锚泊
○○○○○○○○○
6.2.2.11 搁浅
○○○○○○○○○
.3 声响与灯光信号
6.3.1 基础知识
6.3.1.1 长声和短声的定义
○ ○ ○ ○ ○ ○ ○○ ○
6.3.1.2 声响器具的配备
○○○○○○○○○
6.3.2 操纵与警告信号
6.3.2.1 操纵声号
○○○○○○○○○
6.3.2.2 操纵灯光信号
○○○○○○○○○
6.3.2.3 追越声号
○○○○○○○○○
6.3.2.4 警告信号
○○○○○○○○○
6.3.2.5 一长声声号
○○○○○○○○○
6.3.3 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
6.3.3.1 适用范围
○○○○○○○○○
6.3.3.2 在航机动船
○○○○○○○○○
6.3.3.3 其他船舶应鸣放的声号
○○○○○○○○○

6.3.3.4 被拖船
○○○○○○○○○
6.3.3.5 锚泊船与搁浅船
○○○○○○○○○
6.3.3.6 执行引航任务的船舶
○○○○○○○○○
6.3.4 招引注意的信号
6.3.4.1 使用时机
◎◎○○○○◎○○
6.3.4.2 使用注意事项
○○○○○○○○○
6.3.5 遇险信号
6.3.5.1 遇险信号的使用方法
◎◎○○○○○○○
6.3.5.2 遇险信号的种类
○○○○○○○○○
.4 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则
6.4.1 瞭望
6.4.1.1 适用范围与目的
○○○○○○○○○
6.4.1.2 了望人员
○○○○○○○○○
6.4.1.3 了望的手段
○○○○○○○○○
6.4.2 安全航速
6.4.2.1 安全航速的含义与要求
◎◎○○○○◎○○
6.4.2.2 确定安全航速应考虑的因素
◎◎○○○○◎○○
6.4.3 碰撞危险
6.4.3.1 判断碰撞危险的原则
○○○○○○○○○
6.4.3.2 判断碰撞危险的手段与方法
○○○○◎◎○○○
6.4.3.3 雷达的正确使用
○○○○○○○○○
6.4.3.4 雷达标绘以及与雷达标绘相当的系 ○ ○ ○ ○ ◎ ◎ ○ ○ ○
统观察
6.4.3.5 罗经方位判断碰撞危险时应注意的 ○ ○ ○ ○ ◎ ◎ ○ ○ ○
问题
6.4.3.6 AIS 在避免碰撞中的应用及注意事项 ○ ○ ○ ○ ○ ○ ○ ○ ○
6.4.4 避免碰撞的行动
6.4.4.1 避碰行动的时机要求
○○○○○○○○○
6.4.4.2 避碰行动的幅度要求
○○○○○○○○○
6.4.4.3 避碰行动的效果要求
○○○○○○○○○
6.4.4.4 查核避让行动的有效性
○○○○○○○○○
6.4.4.5 减速或把船停住的时机与要求
◎◎○○○○◎○○
6.4.4.6 本船转向与变速避让效果及 DCPA 和 ○ ○ ○ ○ ○ ○ ○ ○ ○
TCPA 的变化规律
6.4.4.7 不应妨碍的责任与行动要求
○○○○○○○○○
6.4.4.8 不应妨碍的船舶与不应被妨碍的船 ◎ ◎ ◎ ◎ ◎ ◎ ◎ ◎ ◎
舶之间的责任关系
6.4.5 狭水道
6.4.5.1 狭水道条款的适用范围
◎◎○○○○◎○○
6.4.5.2 狭水道的航行原则
◎◎○○○○◎○○
6.4.5.3 不应妨碍的船舶的义务
◎◎○○○○◎○○
6.4.5.4 狭水道航行的注意事项
◎◎○○○○◎○○

6.4.6 分道通航制
6.4.6.1 分道通航制条款的适用、与规则其他 ◎ ◎ ◎ ◎ ◎ ◎ ◎ ◎ ◎ 条款的关系
6.4.6.2 使用分道通航制的原则
○○○○○○○○○
6.4.6.3 穿越通航分道的方法
○○○○○○○○○
6.4.6.4 沿岸通航带的使用原则
○○○○○○○○○
6.4.6.5 进入分隔带或分隔线的规定
○○○○○○○○○
6.4.6.6 应特别谨慎航行的区域
○○○○○○○○○
6.4.6.7 避免锚泊
○○○○○○○○○
6.4.6.8 不应妨碍的规定
○○○○○○○○○
6.4.6.9 免受约束的船舶
○○○○○○○○○
.5 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6.5.1 帆船
6.5.1.1 适用范围
○○
○○
6.5.1.2 避让责任和行动
○○○○○
6.5.2 追越
6.5.2.1 适用范围
○ ○ ○ ○ ○ ○ ○○ ○
6.5.2.2 追越局面构成要件
○○○○○○○○○
6.5.2.3 追越局面的特点
○○○○○○○○○
6.5.2.4 避让责任与行动
○○○○○○○○○
6.5.2.5 追越条款与规则其他条款之间的关 ○ ○ ○ ○ ○ ○ ○ ○ ○ 系
6.5.3 对遇局面
6.5.3.1 适用范围
○○○○○○○○○
6.5.3.2 对遇局面构成要件
○○○○○○○○○
6.5.3.3 对遇局面的特点
○○○○○○○○○
6.5.3.4 避让责任与行动
○○○○○○○○○
6.5.3.5 危险对驶局面的理解及避让特点
○○○○○○○○○
6.5.4 交叉相遇局面
6.5.4.1 适用范围
○○○○○○○○○
6.5.4.2 交叉相遇局面的构成要件
○○○○○○○○○
6.5.4.3 交叉相遇局面的特点
○○○○○○○○○
6.5.4.4 避让责任与行动
●●●●●●●●●
6.5.5 让路船的行动
6.5.5.1 让路责任的确定
○○○○○○○○○
6.5.5.2 避让原则
○○○○○○○○○
6.5.6 直航船的行动
6.5.6.1 直航船的含义
○○○○○○○○○
6.5.6.2 保向保速的含义及适用时机
◎◎◎◎◎◎◎◎◎
6.5.6.3 可独自采取避让行动的时机及行动 ◎ ◎ ◎ ◎ ◎ ◎ ◎ ◎ ◎
的注意事项
6.5.6.4 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行动的时机及行动 ◎ ◎ ◎ ◎ ◎ ◎ ◎ ◎ ◎

的注意事项
6.5.6.5 让路船的责任
◎◎○○○○◎○○
6.5.7 船舶之间的责任
6.5.7.1 确定船舶之间责任的原则
○○○○○○○○○
6.5.7.2 与其他条款之间的联系以及互见中 ● ● ● ● ● ● ● ● ●
让路责任的确定
6.5.7.3 机动船与其他船之间的责任
○○○○○○○○○
6.5.7.4 帆船与其他船之间的责任
○○○○○○○○○
6.5.7.5 从事捕鱼的船舶与其他船之间的责 ○ ○ ○ ○ ○ ○ ○ ○ ○ 任
6.5.7.6 限于吃水的船舶与其他船之间的责 ○ ○ ○ ○ ○ ○ ○ ○ ○

6.5.7.7 水上飞机与其他船之间的责任
○○○○○○○○○
6.5.7.8 地效船与其他船之间的责任
○○○○○○○○○
.6 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6.6.1 一般规定
6.6.1.1 适用范围
○○○○○○○○○
6.6.1.2 安全航速与备车要求
◎◎○○○○◎○○
6.6.1.3 航行的戒备
◎◎○○○○◎○○
6.6.2 避让行动规定
6.6.2.1 对正横前来船的转向行动要求
◎◎○○○○◎○○
6.6.2.2 对正横前或正横后来船的转向行动 ◎ ◎ ○ ○ ○ ○ ◎ ○ ○ 要求
6.6.2.3 减速和停船的时机与要求
◎◎○○○○◎○○
6.6.2.4 雷达转向避碰示意图的知识
○ ○ ○ ○ ○ ○○
○○
6.6.2.5 两船同时采取行动时 DCPA 和 TCPA 变 ○ ○ ○ ○ ○ ○ ○
○○
化规律与避让行动的协调
.7 渔区的避碰
6.7.1 渔场知识
○ ○ ○ ○ ○ ○○
○○
6.7.2 渔船种类与作业特点
○ ○ ○ ○ ○ ○○
○○
6.7.3 渔船避让要点
◎◎○○○○◎○○
.8 内河航行船舶避让简介——适用于沿海



○○
航行值班中应遵守的原则
.1 航行值班中基本原则的内容、应用和意图
7.1.1 适于值班的条件
7.1.1.1 保持安全值班的目的
◎◎○○
○○
7.1.1.2 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的强制性标准 ◎ ◎ ◎ ◎ ○ ○ ○
○○
7.1.1.3 STCW 规则为防止疲劳作出的指导性 ◎ ◎ ◎ ◎ ○ ○ ○
○○
意见
7.1.1.4 疲劳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
◎ ◎ ◎ ◎ ○ ○○
○○
7.1.1.5 为保证安全值班应采取的措施
◎◎○○
○○
7.1.2 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持证、航次计

划、海上值班等
7.1.2.1 值班安排的总体要求
◎◎◎◎○○
◎○
7.1.2.2 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的基本规

包◎ ◎ ◎ ◎ ○ ○ ◎ ◎ ○
括人员适任、航行计划、海上值班和保
护海洋环境等
.2 驾驶台协调工作程序
7.2.1 驾驶台值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及要求
○○

7.2.2 驾驶台了望的要求
7.2.2.1 了望的目的
○○○○○○

7.2.2.2 值班驾驶员作为唯一了望人员的条 ◎ ◎ ◎ ◎ ○ ○ ◎ ◎ ○

7.2.2.3 为保持正规了望值班安排应考虑的 ◎ ◎ ◎ ◎ ○ ○ ◎ ◎ ○
因素
7.2.3 驾驶台交接班的有关要求
7.2.3.1 交班驾驶员应注意的事项
○○

7.2.3.2 接班驾驶员应注意的事项
○○

7.2.4 对船舶航行、操纵和避让行动的有关要求
7.2.4.1 助航仪器的使用、定期检

○○
○○
7.2.4.2 通知船长的时机 7.2.4.3 引航员在船时驾驶员的职责 7.2.4.4 特殊情况下的操纵和避让行动的要
求 7.2.5 船舶在锚泊时驾驶台人员的职责
驾驶台资源管理
8.1 概述 8.1.1 BRM 的概念 8.1.2 驾驶台资源的构成、特点、分配与与排序 8.1.3 驾驶台资源管理作用与目的
.2 组织 8.2.1 船舶与驾驶台组织结构 8.2.2 驾驶台组织的原则与作用 8.2.3 组织成员的基本职责
.3 驾驶台团队 8.3.1 成熟班组形成的过程 8.3.2 团队成员的角色 8.3.3 团队的作用 8.3.4 团队成员的作用 8.3.5 团队工作的三环模式
○○ ○○○○ ○○○○
○○
○○ ○○ ○○ ○○
○○ ○○ ○○
○○ ◎◎ ○○
◎◎ ◎◎ ◎◎ ◎◎ ○○

船舶操纵与避碰

锚泊 锚泊程序: 首先根据海图和港口资料或气象大风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锚地,除非到指定的锚地,自选的锚地以硬度适中的沙底和黏土底质,且底质平坦的为好。无风浪影响或影响较小的水域,锚位周围有足够的水深和旋回余地,静水域低潮时富裕水深要大于20%的船舶吃水,有涌浪的水域低潮时,水深要大于1.5倍的吃水和2/3倍的最大波高之和,且水深不能太深,不宜超过一舷锚链总长的1/4倍。最小水域半径在港外取链长与1-2倍的船长之和,在港内取船长加上60-90米。以某次本船单锚锚泊为例: 船舶重载,吃水9.5m,水深约20m,最大流速约2.2kn,风流合力的方向参照临近锚泊点的其它锚泊船的指向。备车减速驶向锚泊点,用舵调整船舶航向与参照的锚泊船一致,临近锚泊点200M时船速2kn,后退一倒车,船速降至0.3kn时停车,余速滑行至原定的锚泊点时下令右锚一节入水并打住,船后退时再继续松链,共松至四节甲板时通知驾驶台进车将锚链刹住,时,四节水面。待锚链得力后松弛回头,表明锚已经抓牢,即报告驾驶台,锚抛妥。督促并检查显示规定的锚泊信号。 从事捕鱼的船舶的特点及避让方法 渔船大多数是成群结队地从事捕鱼作业的。特别是在渔汛期间,拖网渔船所集结的范围有时可达数十海里。从事捕鱼的船舶除按《规则》规定显示相应的灯号或号型外,当它们邻近在一起捕鱼时,还将显示额外的信号,或者他们自定的相互联系的信号。因此,在渔船群集的渔场内,灯光闪烁,不易识别。捕鱼方式不同,使用的渔具也不一样,渔具伸出的长度也自然有较大差别。布设渔网范围的大小也不同,而且,一般也无特别灯号显示。目前在沿海仍然存在使用非机动船进行捕鱼的船舶。这些船舶设备简陋,显示灯号﹑灯型和鸣放的声号也不够规范。对这类船舶应引起特别注意。 ◆ 避让方法:(一)在海上与密集渔船相遇,应迅速判明其范围和动态,尽量绕行和规避,夜间尤其不宜从中间穿过。 (二)必须经过渔网区或无法绕行时,应加强了望,通知机舱做好绕行准备,收起计程仪和声纳换能器。 (三)一般都应减速通过,以免影响捕鱼作业或浪损渔具。 双船拖网避让方法:避让双船拖网渔船时,应在其船尾或两船外舷不少于 0.5n mile 处通过,切不可从两船之间驶过。当发现两船背向行驶准备放网时,应从两船上风流一侧驶过。应注意其放网的一舷,当发现其航向不稳时,则表明渔船正在放网或收网。 单船拖网避让方法:避让单船拖网渔船时,应从其船尾 1 n mile 之外通过 流网:避让方法:流网渔船带网漂流时,网在其船首方向,避让时应从其船尾通过,绝不能在其船首和网上通过。如果想从其船首网的端部通过时,应在认清

2003-11-29生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最新版含船舶号灯号型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第15号 关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我国是《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当事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以后,没有对其内容提出过异议。因此,该修正案将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该修正案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3年9月28日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经2001修正案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2.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3.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号笛,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结构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条款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遵守本规则条款的任何

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口诀

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 一、避碰口诀 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避碰行动应显著,大得容易觉察到。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穿越尽量成直角,两端特别要警慎。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追越一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当机立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船位中心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一条。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行动应及早。正横前面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二、号灯口诀 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加上一盏后尾灯,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前桅三盏白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上白下红引水船,上红下绿是帆船。扫雷船,三个绿。桅顶两端各一绿。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还加甲板灯照明。 三、号型口诀 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搁浅垂直三黑球。扫雷三球成三角,桅顶衍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上球下球中间菱。双球那边有障碍。双菱这舷可通航。机帆船,锥朝下。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四.声号口诀 互见操纵鸣声号一短声,我向右。两声短,我向左。三声短我正向后退。追越船明企图。两长两短从左越,被追越如同意。鸣笛两次长短声,过弯道拉一长声。怀疑警告五短声,视线不良拉汽笛。船在航,一长声不动船,一长声。每次间隔两分钟,船舶操纵受限制。捕鱼失控和拖带,都是一长两短声。最后住人被拖船,紧接一长三短声。锚泊每分发声号,船头急敲钟五秒。船长超过一百米,首敲钟来尾敲锣。搁浅也敲钟五秒,前后另加三击钟。锚泊船还得鸣,一短一长一短声。

航海学考试大纲

最新《航海学》测试大纲 分类: 91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912:近洋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913: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14:近洋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15: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考试大纲适用对象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1.基础知识 1.1地球形状、地理坐标和大地坐标系 1.1.1地球形状 平均海面、大地水准面及大地球体;地球圆球体和 √√√地球椭圆体的概念 1.1.2地理坐标 1.1.2.1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的定义 √√√和度量方法 1.1.2.2经差、纬差的定义、方向性 √√√及其计算 1.1.3大地坐标系 √√√√√√大地坐标系和坐标系误差的基本概念;卫星坐标系 和海图坐标系不同而引起的船位误差的修正 1.2航向和方位 1.2.1方向的确定和划分 √√√四个基本方向的确定;航海上划分方向的三种方法 及其换算 1.2.2航向、方位和舷角 √√√√√√航向、方位和舷角的概念、度量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1.2.3向位的测定和换算 1.2.3.1陀螺罗经测定向位 √√√陀罗航向、陀罗方位的概念和度量;陀 螺罗经差的概念和特点;陀罗向位和真向位间的换算 1.2.3.2磁罗经测定向位 磁罗经磁差、自差和罗经差的概念、成 √√√因、特点和确定方法;磁向位、罗向位 的概念、度量和特点;磁向位、罗向位 和真向位之间的换算 1.3能见地平距离、物标能见距离和灯标射程 1.3.1能见地平距离和物标能见距离 1.3.1.1海里的定义和特点、标准海 √√√√√√里及使用场合 1.3.1.2测者能见地平距离、物标能√√√√√√

船舶避碰规则灯型判断口诀

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一、避碰口诀 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行动应显着,大得容易觉察到。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 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 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 穿越尽量成直角,两端特别要警慎。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 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追越一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 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当机立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船位中心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一条。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行动应及早。 正横前面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二、号灯口诀 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 加上一盏后尾灯,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 前桅三盏白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三、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 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 上白下红引水船,上红下绿是帆船。扫雷船,三个绿。桅顶两端各一绿。 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 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

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还加甲板灯照明。 三、号型口诀 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搁浅垂直三黑球。扫雷三球成三角, 桅顶衍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上球下球中间菱。双球那边有障碍。双菱这舷可通航。机帆船,锥朝下。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四、声号口诀 互见操纵鸣声号 一短声,我向右。两声短,我向左。 三声短我正向后退。追越船明企图。 两长两短从左越,被追越如同意。 鸣笛两次长短声,过弯道拉一长声。 怀疑警告五短声,视线不良拉汽笛。 船在航,一长声不动船,一长声。 每次间隔两分钟,船舶操纵受限制。 捕鱼失控和拖带,都是一长两短声。 最后住人被拖船,紧接一长三短声。 锚泊每分发声号,船头急敲钟五秒。 船长超过一百米,首敲钟来尾敲锣。 搁浅也敲钟五秒,前后另加三击钟。 锚泊船还得鸣,一短一长一短声。

航海学实训大纲

《航海学》实训大纲 项目一《海图作业》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3课内总学时:40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Chart work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三、有关说明 1、任课教师资格:具有航海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大副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实验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学生资格:高职三年级学生。 3、设备条件:中英版海图、中英版《航海通告》、作图工具、海图室等。

4、前、后续课程:本课程应在《航海学》之后开设。 5、保障措施:具有本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提供能满足训练所需的课时及《海图作业》实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相应的配套教材和资料。 6、本课程素质教育内容:结合航海实际,了解海运事业的发展前景。 四、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适任评估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0年 2、方银龙.《海图作业》实训指导书.自编,2000年 (执笔:方银龙审核:李德雄) 项目二《船舶定位》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2 课内总学时:32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Ship positioning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三、有关说明 1、任课教师资格:具有航海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大副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实验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学生资格:高职三年级学生。 3、设备条件:中英版海图、作图工具、海图室、《航海天文历》、《天体高度方位表》、《太阳方位表》、航海雷达、磁罗经、陀螺罗经等。 4、前、后续课程:本课程应在《航海学》之后开设。 5、保障措施:具有本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提供能满足训练所需的课时及《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实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相应的配套教材和资料。 6、本课程素质教育内容:结合航海实际,了解海运事业的发展前景。 四、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适任评估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0 2.方银龙.《船舶定位实训指导书》.自编,2000年 (执笔:方银龙审核:李德雄) 项目三《航线设计》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1 课内总学时:40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Passage planning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各条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2.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 3.本规则各条,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订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或信号灯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须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就不能不影响其特殊功能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所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各条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2.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迫危险而须背离本规则各条规定的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除其他条文另有解释外,在本规则中: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的情况,不能按本规则各条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下列船舶应作为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5)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8.“限于吃水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9.“在航”一词,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10.船舶的“长度”和“宽度”是指其总长度和最大宽度。 11.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 12.“能见度不良”一词,指任何由于雾、狸、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英)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 (第1- 19条) 第一章总则Part A – General 第一条Rule 1 适用范围Application 1 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 切船舶。 (a)These Rules shall apply to all vessels upon the high seas and in all wa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2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 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b)Nothing in these Rules shall interfere in the operation of special rules made by an appropriate authority for roadsteads, harbors, rivers, lakes or inland waterways connected with the high seas and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Such special rules shall conform as closely as possible to these Rules. 3.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 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 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 或信号。

航海学题库(含答案)

航海学大连海事大学 1.1.1 地球形状 ·用大地球体描述地球形状,大地球体是大地水准面团城的球体. ·常用的大地球体的近似体有两个: 地球圆球体(用于简便的航海计算,如航迹计算,简易墨卡托海图绘制,大圆航向和航程计算); 地球椭圆体(用于较精确的航海计算等,如定义地理坐标,墨卡托海图绘制) 1.航海上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将地球当作: A.圆球体B.椭圆体C.椭球体D.不规则几何体 2.航海上进行精度较高的计算时,通常将地球当作: A.圆球体B.椭圆体C.椭球体D.不规则几何体 3.航海学中,使用地球椭圆体为地球数学模型的场合是: I.描述地球形状时;II.定义地理坐标时;III.制作墨卡托投影海图时;IV.计算大圆航线时;V,制作简易墨卡托图网时 A.I、II B.II、III C.III、IV D.III、V 4.航海学中,使用地球圆球体为地球数学模型的场合是: I.描述地球形状时;II.定义地理坐标时;III.制作墨卡托投影海图时;IV.计算大圆航线时;V.制作简易墨卡托图网时 A.Ⅰ、ⅡB.Ⅱ、ⅢC.Ⅲ、ⅣD.Ⅳ、Ⅴ 5.航海学中的地球形状是指: A.地球自然表面围成的几何体B.大地水准面围成的几何体 C.地球圆球体D.以上都对 6.航海学中的地球形状用描述。 A.地球自然表面围成的几何体B.大地球体 C.地球椭圆体D.以上都对 1.1.2 地理坐标 1.1. 2.1 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的定义和度量方法. 地理坐标包括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是建立在地球椭圆体基础之上. 地理经度(Long.,λ:格林经线和某地经线所夹的赤道短弧或该短弧所对应的球面角或球心角. 地理纬度(lat.,?):地球椭圆子午线上某点的法线与赤道面的交角. 7.地理经度以作为基准线的 A.赤道. B.格林经线C.测者经线D.测者子午圈 8.某地地理经度是格林子午线与该地子午线之间的 A.赤道短弧B.赤道短弧所对应的球心角 C.极角D.A.B.C都对 9. 地理坐标的基准线是 A.经线、纬线B.赤道、经线 C.格林子午圈、纬圈D.赤道、格林子午线 10.地理经度的度量方法是 A.由格林子午线向东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B.由格林子午线向西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C.由格林子午线向东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360o D.A或B 11.地理经度的度量方法是 A.由该点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格林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B.由该点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格林子午线,度量范围0~360o C.由格林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浅谈对避碰规则“安全航速”的理解

船舶在航行途中,没有使用“安全航速”是造成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统计,绝大多数没有使用“安全航速”的主要原因是船员没有深刻理解避碰规则中有关“安全航速”的涵义。“规则”第六条: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1 在决定安全航速时,考虑的因素中应包括下列各点 1.1 对所有船舶(1)能见度情况;(2)通航密度,包括渔船或者任何其他船舶的密集程度;(3)船舶的操纵性能,特别是在当时情况下的冲程和旋回性能;(4)夜间出现的背景亮光,诸如来自岸上的灯光或本船灯光的反向散射;(5)风、浪和流的状况以及靠近航海危险物的情况;(6)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 1.2 对备有雷达的船舶,还须考虑(1)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2)所选用的雷达距离标尺带来的任何限制;(3)海况、天气和其他干扰源对雷达探测的影响;(4)在适当距离内,雷达对小船、浮冰和其他漂浮物有探测不到的可能性;(5)雷达探测到的船舶数目、位置和动态;(6)当用雷达测定附近船舶或其他物体的距离时,可能对能见度作出的更确切的估计。本条规定的用词以及它与其他条文的相对关系都清楚表明,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都要以保持安全航速为先决条件。当然,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通常需要用缓速行驶,同时能见度情况在决定安全航速时被列为在所有考虑的诸因素中第一位。然而,在能见度不受限制时,也不应当就认为在任何环境中用全速行驶都是正当的,对本条规定中的一些特别的“词”或“句”,我 们必须予以正确的理解。 2 关于对本条规定中“每一船舶”的理解:在任何时候,使用安全航速行驶的要求适用于每一船舶。这点对于在能见度良好情况中享有高度权利的吃水受限的船舶和某些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也许具有特殊意义。当这些船舶附近有其他船舶时,就不能认为因为自己无能力为他船让路,而保持用高速行驶也是正当的。 3 关于对“安全航速”一词的理解:“安全”是相对而言的,要求每一艘船在各个特定环境中能以一个可以被合理地认为是安全的速度行驶。如果一船发生碰撞,也并不一定因为该船一开始就用了一个不安全的速度行驶所致。在能见度良好情况下,碰撞往往是由于了望不好,或在发觉来船后采取了错误行动的结果,而不一定是因 为一开始就用了高速行驶的关系。 4 关于对“在任何时候”的理解:为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安全航速行驶,船舶应对各种环境和情况的变化不断作出估计,任何必要的变速都必须立即采用。值班驾驶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标准-供参考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6251081 课程名称:船舶操纵与避碰 英文名称:Ship maneuvering and collision avoidance 课程类型:必修课 总学时:100 讲课学时:50 实践学时:50 学分:5.5 适用对象:三年制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 先修课程: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学 1.前言 1.1 课程性质与地位: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航海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分为《船舶操纵》和《船舶避碰》两大部分。本课程的内容涵盖船舶操纵基础、各种环境下的船舶操纵、应急操船、搜寻和救助行动、轮机概论、避碰规则内容的全面知识、航行值班中应遵守的原则、驾驶台资源管理、用视觉信号发出和接收信息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必需的船舶操纵、船舶值班以及船舶避碰要领,具备一定的船舶操纵与避碰能力,达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船舶操作级驾驶员的适任标准。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开设在《船舶结构与货运》和《航海学》之后,学完本课程可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 1.2课程基本理念: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以远洋航区船舶驾驶员的工作任务为导向,采用“行动导向”的教学理念,将教学内容的依据确定为远洋航区船舶驾驶员的真实工作项目,这样便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同时获得实际工作的知识结构和实际运用操纵与避碰的能力。理论知识的传授也是围绕实践过程的需要来选择和组织。通过情景模拟、实训等一系列实践活动,让学生熟练地掌握是语言技能与专业知识以真正达到该行业所需的资格能力。 1.3课程设计思路: 《船舶操纵与避碰》课程的教学安排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海运业为宗旨,

航海英语考试大纲

【航海英语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依据《STCW 公约》的要求,考核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船长,大副,二、三副适任其职务的英语能力。 考试基本要求 本大纲通过理论考试和听力与会话评估形式对船员进行有效沟通应掌握和具备的英语能力,包括听力理解,口语表述,阅读理解,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应掌握的英语词汇量方面做出如下要求: 听力与会话评估要求: 听力理解能力:能够听懂并理解《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船船员职务要求的船舶内部日常生活和日常业务工作语言交流,及听懂通过VHF 和其他无线电和电子通信设备所进行与他船和陆上各台站的英语交流内容,包括船舶进出港,船舶靠离与锚泊,货物作业,航行期间,船舶修船与保养作业期间,海上遇险与事故处理,船上消防与船员自救和船舶保安,港口国检查及海上搜救作业等过程中的英语交流内容。能够基本听懂语速为100-150词/分钟的交流内容。语音,词汇量, 口语表述能力:能够进行《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的有效的面对面以及通过VHF和其他无线电和电子通信设备所进行的口语沟通,包括日常生活交流,船上业务工作交流,船方与岸上各方的工作交流,包括船舶进出港(特别是VTS的报告程序),船舶靠离与锚泊,货物作业,航行期间,船舶修船与保养作业期间,海上遇险与事故处理时,船上消防与船员自救和船舶保安以及海上搜救作业时,以及港口国检查等作业过程中的英语口语交际内容。要求掌握和使用《标准航海通信用语》(SMCP)进行交流,发音基本准确,语言基本流畅,能完成不同场景的口语交流。可懂度, 理论考试要求: 阅读理解能力:能读懂《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读懂的英语航海出版物,航海图书资料,航海及航运业务函电,国际海事公约与规则,航运法规与业务,船舶结构和设备,航海仪器(特别是新增的ECDIS),船舶修理与保养,船舶货运技术的文献。阅读速度达到50-80词/分钟。在阅读时能掌握中心意思,理解主要事实和有关细节,能够适当使用英语阅读技巧来提高阅读速度和增强阅读理解能力。 书面表达能力:能完成《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的英语写作任务,包括能够填写船上各类表格,书写海上事故报告,船舶ISM规则相关报告,PSC 检查相关报告,海事索赔报告,航运业务,船舶修理和保养业务,货物作业,航海日志及与船舶安全生产相关的书面报告,传真及电子邮件业务写作。要求30分钟至40分钟内能够完成60-120词的英语业务写作和翻译,内容基本完整,用词符合航运业务沟通惯例,语意连贯,并能掌握基本的英语写作技能。语法 词汇量:掌握的词汇量应达到5000。

《航海学》课程教学大纲(青岛船员)

《航海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教学目的:《航海学》是海洋船舶驾驶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较强,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综合性课程。本课程可使学生获得从事与海洋船舶驾驶有关工作所必需具有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准备必要的知识。通过在校学习、培训和上船实习,学生完全能够胜任操作级驾驶员的工作,能够基本履行远洋船舶管理级驾驶员职责。在毕业前参加海事局统考,取得海船驾驶员适任证书。 基本要求:通过对《航海学》的学习,学生可熟练掌握:在航用海图上进行船舶航迹推算的方法;远洋船舶导航技术;正确引导船舶从始发港安全、经济的到达目的港;主要航海仪器的正确操作与使用等内容;基本掌握地文航海、天文航海、电子航海和航线与航行方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等内容。了解:航海专业数学;基本误差理论;太阳特大高度定位、太阳金星联合定位、三星定位;船舶组合导航;电子海图、导航仪器、电航仪器的基本工作原理和结构;特殊环境中的航行;当前航海技术的新发展等内容。 二、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1.常规课堂教学为主,适当采用多媒体投影教学。 2.教学时尽量采用现场课,有关实训在适任评估集中训练时进行。 3.每次课布置作业,作业量1~2道题,主要针对基本概念、计算、理论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主要内容: 航海一(112学时) (一)航海专业数学基础 1.球面三角 2.观测误差 (二)坐标与时间 1.地理坐标

2.天球坐标 3.时间 (三)航向、方位和距离 1.航海上常用的度量单位 2.能见地平距离与物标地理能见距离3.向位与舷角 4.向位的测定与换算 5.航速和航程 (四)海图 1.地图投影与分类 2.墨卡托海图 3.大圆海图 4.其他航用海图 5.海图识读、管理与使用 (五)航迹推算 1.航迹绘算 2.航迹计算 (六)陆标定位 1.航海上常用的位置线 2.方位定位 3.距离定位 4.移线定位 (七)天文定位 1.天体视位置

船舶避碰规则学习体会

船舶避碰规则学习体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船舶避碰规则学习体会 ——船长郑金松 船舶碰撞事故是对海上安全航行的最大威胁,是航运最大的安全隐患,是船舶安全的重中之重,每个驾驶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世界上83%船舶碰撞事故都是由于人为疏忽造成的,做为船舶驾驶员务必加强对国际避碰规则的学习,强化对驾驶员责任心的培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典范,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在海上能够有效执行。根据我轮航线的特点结合避碰规则浅谈以下几点学习体会。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避免碰撞行动的要求是:为避免碰撞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如当时环境许可,

应是积极地,并应及早地进行和注意运用良好的船艺。 ”积极”体现了避让行动的主动性,这是成功避让的基本要求。驾驶员通过有效瞭望,发现有与他船存在碰撞危险的可能性,就要积极地采取行动,要对两船及周围态势进行准确的把握和分析,精心绘算避让航线,从而确保安全通过。要调整好雷达的增益、调谐、海浪抑制、雨雪抑制,使之目标回波处于饱满状态。切不可盲目的相信助航仪器带来的便利,要善于辨别雷达的假回波给避让行动造成的误判,全方位无死角、保持正规有效瞭望,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提供根本保障。 ”及早”体现在了避碰行动的及时性,不要等待形成紧迫危险时再行动,这是成功避让的前提。一是要及早发现。在雷达无ARPA功能以及无AIS设备的年代,判断船舶是否存在碰撞危险,主要是通过观察他船的方位变化情况或人工标绘,花费时间较长,从发现他船至

判明存在碰撞局面并开始实施避让行动时,两船之间的距离,大船在6n mine,左右,小船更近,如环境许可,此时实施避让也还为时不晚。随着科技的发展,雷达具备了ARPA功能,除了一些小吨位的船以外的其他船舶基本都已安装了AIS设备,同时GPS等卫星导航定位精度高,从而使得各船对周围态势的把握即快又准确。使用ARPA雷达对目标实施跟踪捕获能在3min之内判别两船间的态势,直接读取AIS信息功能在几秒内获悉他船与本船的CPA、TCPA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了发现目标更早,判断有无碰撞危险更快,这将为及早采取避让行动提供了更为充裕的时间。二是要及早沟通,及早了解他船动向,确保本船采取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及早避让。应在当时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及早避让,使碰撞危险得以提前解除,避免让路船采取行动过晚,以致造成双方紧张。当然,及早避让也不是匆忙避让,一定要对周围态势进行充分的估计

内河船舶避碰规则

xx避碰规则 颁发部门: 交通部 发布日期:1979-02-01 生效日期:1979-02-01 xx避碰规则 (一九七九年二月一日交通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我国内河交通管理,维护船舶航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水运事业的发展,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特制定《内河避碰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及水库航行和停泊的一切船舶和竹、木排都应当遵守本规则。 (二)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港口可以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制定补充规定,但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三)国境河流和与它相通的河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定义 (一)船舶—包括各种船艇和其他水上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竹、木排。 (二)机动船—指用机器推动的船舶。 (三)帆船—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器而不在使用的。 (四)非自航船—指本身没有动力推动的船舶。

(五)拖轮—指从事拖带或顶推的任何机动船。 (六)船队—指由拖轮和被拖、顶的船舶,竹、木排,以及其它物体编成的整体。 (七)工程船—指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船舶。 (八)在航—指船舶,竹、木排不在锚泊、系靠或搁浅。 (九)船舶xx—指船舶的总xx。 (十)船队xx—指整个船队的总xx。 (十一)航道—指由航标标示的或按国家规定的等级河流中供船舶航行的水域。 (十二)航路—指船舶根据河流的客观规律,在航道中所选择的航行路线。 (十三)干、支流交汇水域—凡不与本河同出一源而流入本河的河流称支流(小河),本河称干流(大河)。这两条河流的汇合处称干、支流交汇水域。它不包括同河源的叉河口。 (十四)顺航道—指顺着航道的方向,包括顺着直航道和弯曲航道。 (十五)横越船—指横向跨越航道的或横越顺航道行驶船的船首方向的船舶。 (十六)对驶相遇—指顺航道往来航行的两船相遇的情况。它包括对遇或接近对遇,互从左舷相遇或在弯曲航道相遇,但不包括两横越船相遇。 (十七)横越交叉相遇—指在江河地区,两横越船的航向相互交叉,包括同流向和不同流向的。 (十八)追越—指一船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度的方向赶上并超过他船的全过程。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剖析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各条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2.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3.本规则各条,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订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或信号灯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或信号。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须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就不能不影响其特殊功能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所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各条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2.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迫危险而须背离本规则各条规定的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和水上飞机。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的情况,不能按本规则各条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8."限于吃水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机动船。9."在航"一词,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11.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12."能见度不良"一词,指任何由于雾、狸、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六条安全航速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应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在决定安全航速时,考虑的因素中应包括下列各点:1.对所有船舶:(1)能见度情况;(2)通航密度,包括渔船或者任何其他船舶的密集程度;(3)船舶的操纵性能,特别是在当时情况下的冲程和施回性能:(4)夜间出现的背景亮光,诸如来自岸上的灯光或本船灯光的反向散射;(5)风、浪和流的状况以及靠近航海危险物的情况;(6)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2.对备有可使用的雷达的船舶,还须考虑:(1)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2)所选用的雷达距离标尺带来的任何限制:(3)海况、天气和其他干扰源对雷达探测的影响;(4)在适当距离内,雷达对小船、浮冰和其他漂浮物有探测不到的可能性:(5)雷达探测到的船舶数目、位置和动态;(6)当用雷达测定附近船舶或其他物体的距离时,可能对能见度作出的更确切的估计。

规则甲类大副航海学考试大纲

页眉内容 9203 1 航海基础知识1.1 地球形状、地理坐标与大地坐标系1.1.3 大地坐标系与坐标系误差的基本概念;卫星坐标系与海图坐标系不同而引起的船位误差的修正● 2 海图 2.1 比例尺与投影变形2.1.1 局部比例尺、普通比例尺(基准比例尺)的概念和取值方法以及表示法○2.1.2 海图比例尺与海图极限精度的关系○6 罗经差 6.1 利用天体求罗经差6.1.1 利用天体求罗经差的原理及注意事项○6.1.2 利用低高度太阳方位或太阳真出没求罗经差○6.1.3 利用北极星方位求罗经差○7 潮汐与潮流7.1 潮汐7.1.3 《潮汐表》与潮汐推算中版《潮汐表》出版方式、各卷主要内容和使用注意事项;主、附港潮汐推算方法◎英版《潮汐表》出版方式、各卷主要内容和《潮汐表》改正资料来源;主、附港潮汐推算方法◎任意时潮高和任意高潮时的计算方法;潮汐推算在航海上的应用◎7.2 潮流7.2.1 英版潮流海图图式;英版《潮汐表》中潮流预报表内容和潮流推算方法◎7.2.2 中版潮流海图图式;中版《潮汐表》中潮流预报表内容和潮流推算方法◎7.2.3 往复流每日最大流速和半日潮海区每小时平均流速的确定方法;利用回转流表或回转流海图图式预报潮流的方法◎14 磁罗经和陀螺罗经14.1 磁罗经14.1.2 磁罗经自差校正方法永久船磁对罗经的作用力○感应船磁对罗经的作用力及软铁系数○自差类型及特性○自差计算、自差系数计算及自差表制作○15 使用来自导航设备的信息保持安全航行值班15.3 VDR和LRIT简介○17 气象学基础知识17.3 气压○17.4 空气的水平运动-风◎11规则--《航海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17. 5大气环流○17.6大气湿度17.7大气垂直运动和稳定度○17.9雾与能见度◎18 海洋学基础知识18.1 海流18.1.1 海流基本知识18.1.2 世界海洋表层海流海浪○波高的测算及常用的统计波高○海冰○○○18.3.5 船体积冰的条件及船体积冰的预防○20 天气系统及其天气特征20.1 气团和锋20.1.1 气团锋20.2 锋面气旋○◎20.3 冷高压◎20.4 副热带高压○○ 1

避碰规则

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2/2003 14:10:3 (生效日期:1972失效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各条适用于在公海与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得一切水域中得一切船舶。 2.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得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得特殊规定得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 3.本规则各条,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得船舶所制订得关于额外得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得渔船所制定得关于额外得队形灯或信号灯得任何特殊规定得实施。这些额外得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她条文所规定得任何号灯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得船舶,如须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得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得配置与特性得规定,就不能不影响其特殊功能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得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得配置与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得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所要求得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各条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得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得任何戒备上得疏忽而产生得各种后果得责任。 2.在解释与遵行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迫危险而须背离本规则各条规定得一切航行与碰撞得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除其她条文另有解释外,在本规则中: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得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与水上飞机。 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得任何船舶。 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得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4."从事捕鱼得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她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得渔具捕鱼得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她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得渔具捕鱼得船舶。 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得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得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得情况,不能按本规则各条得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她船让路得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得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操纵得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她船让路得船舶。 下列船舶应作为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得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得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得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得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得船舶; (5)从事扫雷作业得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得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得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8."限于吃水得船舶"一词,指由于吃水与可用水深得关系,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得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得机动船。 9."在航"一词,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10.船舶得"长度"与"宽度"就是指其总长度与最大宽度。 11.只有当一船能自她船以视觉瞧到时,才应认为两船就是在互见中。 12."能见度不良"一词,指任何由于雾、狸、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她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得情况。 第二章驾驶与航行规则 第一节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得行动规则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