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档案借阅审批表【模板】

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档案借阅审批表【模板】

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档案借阅审批表

注:档案借阅仅限校内在职工作人员。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1

填写说明 1.“申请查档对象”、“申请查档人员”、“申请查档事由”、“申请查档内容”、“申请查档人员承诺”、“申请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须认真填写。 2. 申请查档对象和申请查档人员可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 3. 因特殊情况需将干部档案借出使用的,或需复制档案材料的,须在“申请查档事由”、“申请查档内容”内详细说明。 4. 申请查档单位负责人签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 相关规定摘录 1. 查借档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干部,持《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并携带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在阅档室查阅。因特殊情况需将干部档案借出使用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2. 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在职校级干部的人事档案,须由副处级以上中共党员干部负责办理;查借阅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须由副科级以上中共党员干部负责办理;查借阅除以上两类人员之外的干部人事档案,须由中共党员干部负责办理。 3. 查借阅档案过程中,严禁随意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查借阅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拍摄、复制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经批准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借阅人员负责保管好,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用毕及时销毁。 4. 查借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泄露或传播档案内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档案借阅审批表

档案借阅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阅档案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阅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审批说明: 本审批表用于对档案借阅申请进行审批。借阅档案的申请人需填写 以上信息,并提交给审批人进行审批。审批人根据申请人的借阅目的、借阅期限等进行审批,并在审批意见栏中填写审批结果和审批日期。 请注意,借阅档案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借阅者 应具备正确合法的借阅目的,并承诺在借阅期限内妥善保管档案,不 得私自泄露、篡改或滥用档案信息。如发现借阅者有违规行为,视情 节轻重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借阅档案应提供详细的借阅目的和相关材料,以便审批人核实和评 估借阅申请的合理性。根据档案的保密级别和内容敏感度,审批人可 决定是否通过申请,以及借阅期限的长短。 请在本表格的审批人姓名、审批日期和审批意见栏内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借阅申请人。审批结果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 对面等方式进行通知。 注意事项: 1. 本审批表必须由申请人亲笔填写,并由申请单位盖章; 2. 请如实填写借阅目的和借阅期限,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 借阅人员需遵守单位内部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4. 审批结果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 申请人须知: 1. 请填写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 2. 请准确填写借阅档案的名称和编号; 3. 借阅目的必须合法、真实,并与申请人的岗位职责或工作需要相关; 4. 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 5. 审批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畅通。

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第一篇示例: 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是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对员工档案借阅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表格。在企业管理中,员工档案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包含了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绩效考核、培训记录等内容。为了确保员工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企业通常会制定相关的借阅规定,并规定了审批流程进行管理。 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是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员工档案借阅审批的重要工具,通过填写表格,管理人员可以了解借阅人员的身份信息、借阅目的、借阅时间等重要情况,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批。该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借阅人员信息:填写借阅人员的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以便管理人员了解借阅人员的身份。 2. 借阅目的:借阅人员需要在表格中说明借阅员工档案的目的,例如进行绩效评估、办理社保手续等,以便管理人员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借阅目的。 3. 借阅时间:借阅人员需要填写借阅员工档案的具体时间范围,以便管理人员了解借阅的时间段,并及时进行审核。

5. 借阅记录:管理人员完成审批后,会在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上 记录审批结果,并签署批准的日期,以便留存备查。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进 行定制,根据企业的规定和要求,调整表格的内容和格式。企业还应 该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使他们了解借阅规定,并严格按照 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借阅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篇示例: 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是公司或组织通过书面形式对员工档案进行 审批和授权借阅的重要文书。借阅人事档案是管理者对员工档案进行 管理和监控的一个方面,通过审批表的使用,可以确保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合规。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的内容和 意义。 一、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的内容 1. 借阅人信息:包括借阅人姓名、职务、部门等基本信息; 2. 借阅原因:借阅人事档案的目的和理由,例如进行审批、调动、离职等; 3. 借阅时间:借阅人事档案的具体时间段; 4. 借阅范围:借阅人事档案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5. 借阅责任:借阅人对借阅的人事档案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模板】

关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更加有序和规范地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订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阅档的目的和范围 1、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组织处理、审干、入学、入党、入团、出国、参军、职级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 2、因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本人已经死亡或病重不能口述提供情况的,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从其档案中取得旁证材料,可查阅其档案中的有关材料。 3、因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等各种史志或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或自传材料 4、政法部门等单位因侦查、审理和公证必须通过干部人事档案,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查阅有关材料。 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必备手续 (一)、在市内(包括外省、市、区来沪)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须统一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1、查阅局级以上干部的档案,《审批表》应由校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组织部盖章,送市委组织部办理查阅手续。 2、查阅本校处级干部的档案,《审批表》须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盖章。 3、查阅本校其他教职工档案,《审批表》应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经人事档案室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履行查阅登记手续。 (二)、向外省、市、区查阅干部档案,必须事先与对方相应一级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能按规定手续开具《审批表》,前往查阅。 三、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注意事项 1、各单位派出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的党员干部。查阅档案必须坚持下级不能查阅上级或同级、本人不得查阅直系亲属的原则(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专职档案干部,因工作需要者,特殊情况除外)。阅档人应为党员干部,查阅档案时须随带身份证或工作证,以便查验身份。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不得随意拆散、折叠、损坏、圈划、涂改。未经人事档案室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摘录、复制、拍照等。凡是同意摘录、复制、拍照的材料视情况决定是否加盖"调查材料专用章"。因

档案馆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馆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馆档案查借阅制度1 一、查借阅档案者一律履行借阅、登记、审批手续,按时归还。 二、查阅上级党政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借阅范围的规定,凡文件规定传达范围以外的`人员一律不准查阅。 三、查看非业务主管部门档案,必须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党委常委会议记录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只限党办或校办主任查阅,如需他人查阅时必须填写审批单,经党、校办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各类档案原则上均应在档案馆查阅,确需借出使用的,办理借出手续,期限不得超过7天,若继续使用,可以办理续借手续。借阅档案不准再转借他人,不准在文件上勾划、圈点、批注、涂改和玷污档案,不准折卷、移出文件。 六、机密档案一律不得复制,不得随意抄录,遇到特殊情况需抄录时,必须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后,限抄有关部分,用完后归还档案馆统一销毁。 七、外单位及个人利用档案必须持该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需持受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介绍信内注明需要查阅的事由,特殊情况必须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八、本校工作人员查、借阅本人科研档案,必须持本人工作证,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非本人科研档案,特别带密级的档案,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后,只限在档案馆查阅,不得借出。申请专利的科研档案,只限本人或项目负责人借阅。 九、丢失档案,特别是丢失机密档案,一律按《档案法》和《保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档案馆档案查借阅制度2 一、查阅档案人员,原则上在档案室查阅,认真履行查阅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综合档案查阅审批表》(见常用表格16),查阅完毕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见常用表格16)备查。

大学高校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学校采购档案资源,根据《政府采购法》《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学校开展采购活动时,依法依规必须保存的有关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记录材料。档案材料非特殊情况外均要求为原件。 第三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中心)在管理、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归入学校采购档案,并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学校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移交、保管和使用等活动。 第二章范围与内容 第五条采购档案具体包括: (一)采购前期准备材料 1.采购项目论证或批复等材料(进口设备需提交进口产品论证); 2.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书;

3.采购文件送审确认函; 4.采购公告; 5.采购文件及对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文件或情况说明; 6.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记录; 7.其他报批手续材料。 (二)开标材料 1.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 2.投标文件递交记录; 3.参加开标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供应商代表及工作人员签到表。 (三)评审材料 1.评审专家抽取记录及名单; 2.现场评审材料; 3.评审结果确认函。 (四)中标(成交)及履约材料 1.采购结果公告;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依法变更采购结果的记录; 4.采购合同的签订、补充、修改、终止执行材料。 (五)其它文件材料 1.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 2.供应商投诉材料、投诉处理有关文书和处理决定;

3.采购过程中录制的音、视频材料及其它相关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其所整理的项目资料区分正本和副本,并在采购项目结束45天内移交采购与招标中心存档,其中副本由用户单位自行保管。电子开评标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1个月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至采购与招标中心。 第七条采购与招标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档案,确保其安全完整、真实齐全、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第八条采购档案按照年度编号顺序进行组卷,符合学校有关档案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限向档案馆移交采购档案的案卷目录及档案。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九条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自采购项目结束之日起十五年。对于在较长时期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大采购档案资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可根据需要延长保存期限。 第十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印或出借采购档案。 第十一条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采购项目档案。档案使用者应按档案馆规定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档案借阅审批表》,并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