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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

保险人将分入的再保险业务转分给其他保险人而签订的转分保合同,比照本准则处理。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二)再保险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五条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

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

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第六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还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时,相应调整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第七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报益.

第八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第九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间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冲减相应的应收

分保准备金余额;同时.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报益;同时.转销相关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第十一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因取得和处置损余物资,确认和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而调整原保险合同赔付成本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摊回赔付成本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二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发出分保业务帐单时,终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确认为存入分保保证金;同时,按照账单标明的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转销相关存入分保保证金.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计算存入分保保证金利息,计入当期报益。

第十三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报益。

第十四条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计入当期损益.再保险分出人调整分出保费时,应当将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报益.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时,将该项应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十五条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三)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第十六条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七条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

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按照账单标明的分保赔付款项金额,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分保准备金余额.

第二十一条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将账单标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确认为存出分保保证金;同时,按照账单标明的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转销相关存出分保保证金.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列报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

(一)应收分保账款;

(二)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三)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四)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五)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六)应付分保账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

(一)分保费收入;

(二)分出保费;

(三)摊回分保费用;

(四)分保费用;

(五)摊回赔付成本;

(六)分保赔付成本:

(七)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八)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九)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分入业务各项分保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二)分入业务提取各项分保准备金及进行分保准备金充足性侧试的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

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目录、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中英文)

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目录(中英文对照版) 企业会计准则目录 Index for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Announced February 2006 Effective 2007 for Listed Companies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 - Inventories)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2 - Long-term equity invest ments) 4. 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3 - Investment properties) 5.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4 - Fixed assets) 6. 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5 - Biological assets) 7. 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6 - Intangible assets) 8.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7 - Exchange of non-monet ary assets) 9. 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8 - Impairment of assets)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9 – Employee compensatio n )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0 - Enterprise annuity fun d)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课后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职工薪酬的类别不包括:√ A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全部的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 B企业提供给职工本人、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 C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D以社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D 2. 关于职工范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与企业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兼职属于企业职工 B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属于企业职工 C与企业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属于企业职工 D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未正式任命,虽然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但不属于企业职工 正确答案:D 3.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包括:√ A职工福利费

B免费的医疗体检 C辞退福利 D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B 4. 在职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职工薪酬应当根据()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A管理费用 B成本水平 C受益对象 D会计期间 正确答案:C 5. 下列选项中,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会计上不作处理的是:√A年假 B产假 C国家法定节假日 D员工调休 正确答案:B 6. 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在决定发放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入: √ A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

B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C库存商品 D营业收入 正确答案:A 7. 辞退福利应当计入:√ A当期费用 B资产成本 C管理费用 D应付职工薪酬 正确答案:A 8. 关于内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内退就是一个辞退福利 B按照一定的年龄标准划线之后让员工内部退养 C内退员工在未来期间不再给企业提供服务 D企业在职工内退后,不再承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正确答案:D 9. 应当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A建造固定资产成本 B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签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 再保险合同》。(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侧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三)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 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第七条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三)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413328877.html, 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分析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 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关于本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 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以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上市公司以及部分非上市企业中已经连续5年得到平稳有效实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国内的广泛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经济运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多项会计准则中。为更加有效、统一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现有市场特征对公允价值计量制定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并提供详尽的操作性指导。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计量受到全世界关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就是与国际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重要准则之一。为响应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倡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快了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5月12日2

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有益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二、关于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本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征求意见稿适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而关于是否要求或者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则由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二)关于公允价值定义 本征求意见稿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退出价格。该定义强调了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的计3

企业会计准则试题和答案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试题及答案法条2--??[复习]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2分)? A、正确? B、错误? 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法条2与应用指南--??[复习]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2分)? A、正确? B、错误?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盈余公积”科目()(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分)?

A、正确? B、错误? 固定资产应当按会计年度进行折旧,并且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法条3与应用指南--??[复习] 下列对林木类生物资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分)? A、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B、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的 必要支出? C、自行营造的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成本构成及其资本化时点为郁闭前的必要支出? D、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2分)? A、正确? B、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应用指南--??[复习]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2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一、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二)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一)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财会[2006]3号 颁布时间:2006-2-15发文单位:财政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三)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2)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4) (四)现值 (14)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6)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3) 第四章衔接规定 (28) 第五章附则 (28)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 第一章总则 (2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 第三章后续计量 (29) 第四章转换 (30) 第五章处置 (31) 第六章披露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确认 (33) 第三章初始计量 (33) 第四章后续计量 (34) 第五章处置 (36) 第六章披露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 第一章总则 (3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 第三章后续计量 (41)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 第五章披露 (4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确认 (45) 第三章初始计量 (47) 第四章后续计量 (48)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 第三章披露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 第七章披露 (6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 第一章总则 (66) 第二章短期薪酬 (68)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 第四章辞退福利 (73)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 第六章披露 (75) 第七章衔接规定 (76) 第八章附则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 第一章总则 (77)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 第三章列报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 第一章总则 (82)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 第四章披露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 第一章总则 (8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

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二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版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2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 2014年6月20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第二条金融工具信息的列报,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发行方对发行的金融工具如何进行分类、计量和列示,并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金融工具使企业在报告期间和期末所面临的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作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除下列特殊情况外,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一)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定核算的对子公司、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1.与在子公司、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2.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投资性主体定义的企业,其根据该准则规定对子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适用本准则。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适用本准则。

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比较与分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背景 我国保险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是1999年1月1日制定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和2002年1月1日施行的性融企业会计制度。我国的原会计准则中没有针对原保险合同的具体准则。随着金融业的开放,我国的保险公司执行的会计标准迫切需要和国际趋同,以满足保险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中,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考虑我国现行保险会计实务,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下称新准则)。 (二)主要内容 新准则由总则。原保险合同的确定、原保险合同收入。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原保险合同成本、列报共六章组成。 1.在“总则”部分,包括制定准则的目标。原保险合同的定义、不适用范围。 (1)准则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 (2)原保险合同的定义: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3)不适用范围: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 2在“原保险合同的确定”部分,包括原保险合同确认的依据、保险人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风险的处理。原保险合同的分类及依据。 (1)原保险合同确认的依据: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2)原保险人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风险的处理:保险风险和其他

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和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不分拆。 (3)原保险合同的分类及依据:按照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忖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 3.在“原保险合同收入”部分,包括保费收入的确认,计算、提前解除合同的处理。 (1)保费收入的确认:当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二个条件同时被满足时,保费收人才干以确认。 (2)保费收入的计算: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 (3)提前解除合同的处理: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 4.在“原保险合同准备金”部分,包括准备金的分类、会计处理、充足性测试要求。 (1)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分类: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会计处理:在确认非人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非寿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充足性测试:保险人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5.在“原保险合同成本”部分,包括原保险合同成本构成,各项成本的会计处理,损余物资会计处理、代位追偿款会计处理。 (1)原保险合同成本构成: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各项成本的会计处理:手续费、佣金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在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人当期损益;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人当期损益;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共分四部分:一是准则概述;二是准则内容讲解;三是新旧准则衔接;四是总结与比较。 一、概述 2001年1月18日,我国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国所有企业。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有如下几点变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不同 旧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 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新准则把旧准则局限于资产的范围扩大许多,不仅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还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如有些以船舶、大型设备为生产产品的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就应计入存货成本。 2.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不同 在旧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等。但是修订后的新准则把一般借款也包括进来。 3.计算借款费用扣除项目不同 旧准则中,没有考虑在借款费用中扣除其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而新准则要求在专门借款费用中扣除其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例如,计算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时,要按全部借款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4.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不同 旧准则中,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等于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而新准则中规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这一变化,对于某些企业的来说,影响可能会很大。比如,中国石化境内外审计差异调节表中有一个调整项目“一般性借款费用资本化”。该项目对其2005年度境内外净利润差异的影响高达5.07亿元,对2005年末境内外股东权益差异的影响更是高达21.12亿元。 二、准则内容讲解 (一)关于借款费用的定义 由于本准则规范的是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因此对借款费用进行严格的定义和内涵上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对借款费用进行准确核算的前提。从制定有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来看,均对借款费用作了定义。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2020年4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① (2) 二、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 (3)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3)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5) 三、关于适用范围 (7) 四、关于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9)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9) (二)修改其他条款 (10) (三)组合方式 (10) 五、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1)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1) (二)修改其他条款 (13) (三)组合方式 (14) 六、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5)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15)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6) (三)修改其他条款 (16) (四)组合方式 (17) 七、相关示例 (17) 八、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27) 九、关于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 (28) 附录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说明 (28)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28)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30) 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31) 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32) 五、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 (32) 六、关于债权人受让资产的初始计量 (33) 七、关于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33) 八、关于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置损益 (34) 1/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一、总体要求① ①本应用指南适用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以及上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各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 2/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课后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关闭 ?1 ?2 ?3 ? 4.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93.33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职工薪酬的类别不包括:√ A 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全部的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 B 企业提供给职工本人、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 C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D 以社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D 2. 关于职工范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与企业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兼职属于企业职工 B 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属于企业职 工 C 与企业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属于企业职工 D 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未正式任命,虽然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但不属于企业职工 正确答案: D 3.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包括:√ A 职工福利费 B 免费的医疗体检 C 辞退福利 D 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 B 4. 在职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职工薪酬应当根据()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A 管理费用 B 成本水平 C 受益对象 D 会计期间 正确答案: C 5. 下列选项中,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会计上不作处理的是:√ A 年假 B 产假 C 国家法定节假日 D 员工调休 正确答案: B 6. 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在决定发放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入:√ A 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 B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C 库存商品 D 营业收入 正确答案: A 7. 辞退福利应当计入:× A 当期费用 B 资产成本 C 管理费用 D 应付职工薪酬 正确答案: A 8. 关于内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解读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 史玉光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规了原保险合同的确定、原保险合同收入、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原保险合同成本、原保险合同列报等业务。本文重点解释了原保险合同收入确认、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与测试、保险合同的分拆等难点业务的会计处理。 我国保险业无论是在资本上还是在业务上都开始走向国际化,但对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较为薄弱,与国际惯例存在很多差异,不利于我国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为此,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以下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新准则”规了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文重点讨论“新准则”中关于原保险合同收入确认、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与测试、保险合同的分拆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原保险合同收入确认与计量 “新准则”规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并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和寿险原保险合同两方面来分别规保费收入的计量。 (一)保费收入确认的条件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下面分别解释这三个条件。 1.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原保险合同虽已成立,但未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在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不能将收到的保费作为保费收入,而应作为预收款处理,待承担保险责任时再转入保费收入。 例1:2007年9月3日,投保人甲向中意人寿交来终身寿险投保单一份,并交保费3 500元。2007年9月30日,经核保部门核保,同意签发保单,预收保费转为实收保费。 中意人寿做如下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二)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第一节租赁的识别 第四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企业无需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第五条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第六条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但是,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一)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 (二)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难以确定供应方是否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的,应当视为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

2019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读 一、单选题 1、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对比,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更符合()下资产初始价值的确定。 A、重置成本法 B、历史成本法 C、可变现净值法 D、公允价值法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D 【答案解析】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更符合历史成本法下资产初始价值的确定。 2、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C、《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3、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计量。 A、账面价值 B、账面余额 C、公允价值 D、重置成本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多选题 1、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 A、《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C、《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 B C D 【正确答案】BC 【您的答案】BC[正确] 【答案解析】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在原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以下属于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是()。 A、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 B、债权人免去债务人全部应付利息 C、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公允价值高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股权清偿债务 D、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公允价值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A B C D 【正确答案】ABD 【您的答案】ABD[正确] 【答案解析】选项C,抵债股票的公允价值高于债务账面价值,债权人没有作出让步。 三、判断题 1、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对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错[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债务重组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对错 【正确答案】对 【您的答案】对[正确] 【答案解析】该题表述正确。 3、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对错 【正确答案】错 【您的答案】对 【答案解析】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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