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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案例3-某医院被诉病历中没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案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案例3 某医院被诉病历中没有死亡病例

讨论记录案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系列讲座”之十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案例3某医院被诉病历中没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案李星四川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1.基本案情2007年5月21日,患者吴某某(女,20岁),因右耳渐进性听力下降半年余,门诊诊断“听神经瘤(右)”,入住被告某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完善相关检查后,被告于同年5月30日在全麻下行经乙状窦后进路听神经瘤切除术(右)面神经监测术。手术过程顺利,完整切除肿瘤。术后当晚20时50分转入外科重症监护室,麻醉未醒,给予深静脉镇静、脱水及止血治疗。5月31日早上6时30分左右,患者突然出现心率加快,130次/分,双侧瞳孔对称散大,约5mm,对光反射迟钝,血压

140/90mmHg。急请会诊,考虑患者有脑水肿、脑疝可能,需急诊手术探查,7时30分在全麻下行小脑部分切除术、枕骨大孔开放术、脑膜切开减压(右)术,术中未见大块凝血和活动性出血,证实为小脑肿胀,压力高,枕窦粗大出血。术后患者双瞳孔对称散大至6mm,无对光反射,无自主呼吸,之后一直深昏迷。给予抗感染、降颅压等对症支持治疗。同年6月12日23时15分,患者经抢

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为:①听神经瘤术后(右);②多器官功能衰竭。2.争议焦点被告在为患者诊疗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3.鉴定情况庭审中,委托某鉴定研究所进行了尸检鉴定,鉴定结论为:患者因听神经瘤术后并发脑干损伤,造成呼吸、循环等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法院根据原告(患者父母)申请,委托某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意见:①法院公函中提示的病历记载问题,对患者病情的诊断治疗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也没有影响专家组对该病例医疗过程的判断;

②医院对患者的临床诊断听神经瘤(右)明确,有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选择无误;

③根据病程发展判断,第一次手术记载属实,没有术中脑干损伤的证据;

④由于患者所患巨大听神经瘤位于桥脑小脑角,严重挤压脑干、小脑,手术中肿瘤虽完整切除,但因术后小脑水肿压迫脑干引发脑疝,可以出现尸检报告中所描述的脑干病理改变,患者死亡系因上述严重的并发症所致。鉴定结论认为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告不服,向法院申请某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意见认为:①医方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右侧听神经瘤”的诊断正确,有手术指征,术式选择不违规,术前履行了知情同

意义务;②根据第一次麻醉记录以及5月30日手术记录及术后病程记录、SICU护理初步评估表以及SICU监护记录,未发现患者第一次手术脑干直接损伤的证据;③5月31日6时30分患者病情突然变化为脑水肿引起的颅内高压、脑疝所致,为听神经瘤手术难以完全避免的手术并发症,对此医方采取了相应的救治措施;④患者所患右侧听神经瘤瘤体巨大,位于桥小脑角,严重挤压脑干、小脑。术后脑水肿压迫脑干引发脑疝,可以出现尸检报告中描述的脑干病理变化,患者的死亡系因上述严重并发症所致;

⑤医方存在以下医疗缺陷:医方对患者出现的并发症如脑水肿、脑疝预判不足,认识不足,出现并发症后虽给予了相应处理,但处理力度不足;医方对患者术后的生命体征记载不严密;医方存在病历书写不严谨、不完善,病历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准确的问题;⑥患者提出的病历缺失问题,不影响专家鉴定组对争议问题的鉴定,对鉴定结论亦无实质性影响。鉴定结论认为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告不服,遂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①患者被诊断为“右耳听神经瘤”成立,手术指征明确。医方经完善相关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向患者家属告知手术相关风险后,予行经乙状窦后进路右耳听神经瘤切除术,术式选择恰当,符合患者病情治疗需要及临床诊疗规范;②本例第一

次术中剪开硬脑膜后,发现“小脑明显膨出;关颅前小脑肿胀较明显,膨出超过硬脑膜平面”,不能排除术中颅压降低不够充分导致该结果出现的可能。本例患者肿瘤属大型听神经瘤,术前MRI提示占位效应明显,已对周围脑干造成了压迫移位,内听道底受累,内听道口广泛侵蚀,面\听监测的同时应进行脑干监测:术中应用BAEP监测以严密观察并尽量避免手术操作切除肿瘤过程中对毗邻脑干组织的损伤。该例第一次术中医方采用面神经监测以求尽量保留面神经功能,但未采用BAEP对术中脑干功能进行监测和记录,说明医方对此例手术风险和术后并发症的认识存在不足;第二次术中见“小脑肿胀,压力高,迅速疝出”,提示第一次术后脑水肿严重、颅内压升高,说明术后医方观察、处理不及时。医方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及术后病情观察、处理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履行专家注意义务的医疗过失;③患者第一次术后病情危重,在术后血生化检查证实出现高血糖、高血钠、高血氯以及心肌酶谱增高,提示患者有脑干损伤可能的高危情况下,在术后20时50分转入SICU至次日凌晨6时30分。这段时间内,医生病程记录中未对其进行记录,无任何变化体现,不能做出半小时之内瞳孔由2 mm放大到5 mm的合理解释,说明医方对患者术后病情变化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认识不足,未履行充分的专家注意义务,存在医疗过失;④关于医方术前小结中记载的患者

家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时间与手术志愿书中患者实际签署时间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医方存在电子病历书写过多套用模版致前后时间矛盾的缺陷,病历书写不规范,存在不足,但与患者最终死亡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⑤术中护理记录内容及麻醉记录内容符合临床诊疗护理常规的要求,不存在过失;关于医嘱提前下达的问题,经听证会询问获知,符合当时医院全院办公联网的特点,不存在过失;关于病案纸的纸质、格式不同的问题,经听证会询问获知,符合由不同级别的医师在不同时间、地点打印后造成纸质选用及格式不同的特点,不属过失。关于死亡病例讨论的问题,经询问获知,符合患者死亡后病历封存致死亡讨论记录未能及时归档的事实,本例没有死亡讨论虽存在缺陷,但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尸检报告所示内容符合两次手术后十余日内大脑、小脑、延髓等脑组织及术区变化的过程,医方病历记载不存在过失。关于缺少的第21页及22页病历,为患者6月3日至6月11日之间的病情变化的病程记录,此段时间为患者术后已出现高血钠、高血糖、尿崩、电解质紊乱等症状,医方给予对症治疗的时期,患者病情渐重,但对鉴定结论无实质性影响;⑥关于医方的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对于肿瘤较大合并颅内高压的患者,手术是唯一出路。本例患者吴某某右耳听神经瘤诊断正确,手术指征明

确,术式选择恰当,但医方在术中监测、手术操作过程及术后对患者病情变化的观察记录存在注意、认识不足的医疗过失致患者术后脑干损伤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临床死亡的后果。鉴定结论为: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中、术后注意义务履行不足的医疗过失,与患者最终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理论参与度为50%。4.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经司法过错鉴定,鉴定意见认为被告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中、术后注意义务履行不足的医疗过失,与患者最终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理论参与度为50%。鉴定人出庭并对被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虽被告对司法鉴定结论持有异议,但未对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提出异议,亦未向法庭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但是,在鉴定人出庭时,当被告问鉴定人能否指出在第一次术后出现高血糖、高血钠等症状时,鉴定人表示第一次手术后当天的化验单上没有异常,但化验指标与鉴定结论关系不大,时间上存在偏差与鉴定结果没有太大关系。在被告指出是31日即第二次术后的化验单提示了异常时,鉴定人表示如果化验单时间有误,与鉴定结论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患者的生命体征是在医方控制下的,其鉴定不是依靠化验单的指标做出的,而主要是根据医方没有充分重视观察患者的神智恢复状况,没有

重视深镇静与昏迷的区别等综合情况而做出的。法院认为,考虑到化验单的时间和提示内容对于被告对患者的护理和治疗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且鉴定结论做出并认为被告存在50%过错参与度的一个重要理由,是鉴定人认为“患者术后病情危重,在术后血生化检查证实出现高血糖、高血钠、高血氯以及心肌酶谱增高,提示患者有脑干损伤可能的高危情况下,在术后20时50分转入SICU至次日凌晨6时30分这段时间内,医生病程记录中未对其进行记录,无任何变化体现”。而第一次手术后的相关血生化检查并未显示患者出现高血糖、高血钠、高血氯以及心肌酶谱增高的情况,第二次术后的检查提示了以上情况,故法院认为,鉴定结论根据以上理由之一认定的理论过错参与度过高,法院考虑被告确实存在鉴定结论提到的医方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及术后病情观察、处理过程中未严格履行专家注意义务的医疗过失以及过错程度,综合考虑患者所涉及手术本身的必要性、风险性,对过错参与度予以适当调整,酌定为40%。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尸检鉴定费共计306593元。版权声明:本文摘编自《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案例精析》一书,本刊转载已获作者书面授权许可。作者保留所有权利。欢迎根据微信原创规定转裁本文。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讨论记录另页书写,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死亡病例讨论示例】章新明死亡病例讨论时间: 2005 年12 月21 日。 地点: 内科医护办公室。 参加人员: 符斌副主任医师、邱日森副主任医师、秦卫国主治医师、何家桐主治医师、李飞主治医师、陈华赋主治医师、谢丽明医师和唐雅幽护师等10 人主持人: 符斌副主任医师。 病历报告: 谢丽明医师(内容略)。 发言记录: 谢丽明医师: 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入院诊断明确,中医诊断为胸痹心痛、中风后遗症、眩晕,属肾气亏虚,痰瘀阻络;西医诊断为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病3 级、脑动脉硬化症、左侧脑梗死。 该病特点是患者长期抽烟,且量大.又有陈旧性脑梗死、心梗病史,长期抽烟其体内儿茶酚胺增加。 易产生心律失常.心肌缺血。 加之寒冷、饥饿等易诱发恶性心律失常而致死亡。

李飞主治医师;患者入院诊断明确.属高危状态,易急性发作变生他证,且久病多病体衰,正气亏虚,入院时患者心率偏缓,心率48次/分,I 度房室阻滞,提示窦房结功能低下,一旦发生心脏骤停,较难心肺复苏成功。 从舌脉看患者系脾肾亏虚,痰阏内阻,用药宜注重温阳之品以扶正气;患者住院期间出现肾功三项指标升高,考虑存在高血压肾病还是药物性肾损害?心血管病患者危险性较高,宜注意保暖、休息等防护措施。 唐雅幽护师: 该患者没有较好卧床休息,且死亡前做完体外反搏后自觉情况可,自行在床边走廊锻炼,活动量较大,对其病情变化有影响。 心血管病人发病多在晚上,宜重视夜间巡房,加强观察,该患者心绞痛夜间频发,应注意病情变化。 除了注意卧床、保暖、保持大便通畅外,在护理上还有什么其他措施?邱日森副主任医师: 患者入院诊断明确,中医为胸痹心痛、中风后遗症、眩晕,属肾气亏虚,痰瘀阻络;西医为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病3 级、脑动脉硬化症、左侧脑梗死。 其死亡原因考虑有: ① 天气冷,小便用力,诱发心梗;② 心绞痛频作,再发展为心梗;③ 冠脉栓子脱落引起血管阻塞,心肌缺血低氧,终致心脏骤停。 符斌副主任医师: 该患者在我科一直是比较重视的,其诊断明确,但可再细分为: 患者胸闷痛,气短,心慌1 年并头晕收入院,稍活动则心慌、气短、头晕加重,不能站、坐,明显为恶化劳累型心绞痛,其后夜间上症也发作,提示为卧床型心绞痛、心律失常。 患者外院用药不理想,并有高血压、脑梗死、下壁及正后壁心梗,其脑梗死超过半年为陈旧性,且有吸烟史,伸舌右歪,口唇暗黑;其心跳过缓,为外院应用阿替洛尔之类所致,停用后心率有所恢复,为药物性引起传导阻滞、窦缓;患者心脏听诊瓣膜有杂

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1.目的 确保病历及其他原始统计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保证病案资料的完整性;同时保证各项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及时。 2.依据 《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医院病案管理手册》(上海市医院统计工作手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 3.适用范围 病案统计室 4.职责 及时完成病历的收集、整理、信息录入、归档、保管、借阅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5.内容 5.1 病案室的人员配置 5.1.1 专业岗位要求和人员配备符合《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的要求;核定床位数与专职人员比例符合配置标准。 5.1.2 学历要求和岗前培训;病案和统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职升专;全员取得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电脑初级以上证书。 5.2 病案管理工作

5.2.1 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原始资料,经过整理和分类,完成病案信息录人工作;及时完成病案归档工作。 5.2.2 准确提供各种病种及手术信息资料。 5.2.3 做好病案归档管理、病案借阅工作,确保病案完整、安全归档。 5.2.4 为医院医、教、研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资料。 5.2.5 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所布置的各类病案检查工作。 5.3 病史统计工作 5.3.1 原始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计算、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5.3.2 准确进行各类统计编码工作,疾病和手术名称编码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 102》。 5.3.3 各级各类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并校验数据正确。 5.3.4 统计资料和信息的反馈。 5.3.5 定期编制统计分析报告。 5.4 报表上报工作 5.4.1 卫生局月度快报,及时、准确。 5.4.2 院内基本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5.4.3 提供申康月度数据,及时、准确。 5.4.4 市干保局月表、提供医保数据,及时、准确。 5.4.5 季度妇婴卫生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篇一: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六、病案质控标准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九、相关表格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XX?05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3)监督病案管理

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持:主任委员召集:医务科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2)护士的责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卫健委有关病案管理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为不断提高病案质量,实现医院病案管理规范化,医院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指导监督促进病案质量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技术咨询机构。 (二)委员会组织 1.委员遴选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进取,实事求是,道正派,善于团结。 (2)熟悉国家和行业有关病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风严谨,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具备病案质量管理的知识和能力,能对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建言献策。 (3)身体健康,坚持日常工作,能够积极完成本委员会交办各项任务。 (4)专业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分管医疗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病案室主任等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信息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任期3年,由医疗管理、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合理专业配置与年龄梯次,并报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会议制度 1.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替行使职权。需2/3(含)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要经到会委员2/3(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2.每年召开年度病案质量总结会议,总结年度病案管理重点工作,通报病案管理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四)职责 1.负责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病案管理咨询。 2.根据国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医院病案管理标准,研究和审议病案管理方案,修订和完善病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内容和式样,并监督实施。 3.推动建立病案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的有效沟通和相互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持续提高。 4.定期征询各部门和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和及时解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持续改进。 5.开展病案质量日常检查评议与关键环节质量管控。 6.研究解决医院其他有关病案管理重要事项。 (五)委员权利 1.独立履行职责并对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2.对医院病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本规定促进病案管理正规化、电脑化。 二、适用范围 病案的订正、归档、借阅、登记、保存。 三、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四、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介绍入院的人数提供给财务作科室核算。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日期:2010-03-15,15:00 地点:脑外科医生办公室 主持人:王XX主任医师 参加人:李XX副主任医师,张XX主治医师、高XX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多名。 讨论意见: 高XX住院医师(报告病历):患者男性,66岁,退休工人,因“意识不清、呕吐20小时”于2010-03-05,16:00入院。患者于2010-03-04,21:00无明显诱因地突发头痛,呈撕裂样,即之意识不清,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近2年测血压偏高(具体数字不详),未进行治疗。入院时查体:T 37.2℃,P 80次/分,R 20次/分,BP 200/10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轻度意识障碍。皮肤黏膜无黄染、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及肿大。头颅外观正常,双眼裂等大,双侧瞳孔3mm,等大,光反射存在,眼底检查未见玻璃体下出血,颈部有抵抗感。 双肺(-),心率80次/分,律齐,心音有力,A 2>P 2 ,未闻及杂音。腹部无异常发 现。脊柱四肢无畸形。神经系统查体:眼底视乳头边界清,动脉细,反光强。颅神经(-),四肢肌力、肌张力减弱,有不自主运动。肱二头、肱三头肌及膝腱反射减弱,双侧巴氏征阴性、克氏征阴性,颈部抵抗。颅脑CT示四脑室、鞍上池、纵裂池、环池、左桥小脑角池、外侧裂池高密度铸型,中线居中。入院诊断:蛛网膜下腔出血(SAH)。给予绝对卧床、镇静、止血、解痉、降颅压等综合治疗后,第二天意识转清,但仍头痛,血压降至正常范围。其家人不愿行血管造影和腰穿检查。2010-03-12 14.00 咳嗽后,出现剧烈头痛、呕吐,随之意识障碍,双侧瞳孔不等大,右侧4mm,左侧3mm,对光反射存在,颈硬,考虑为蛛网膜下腔再次出血,即给予止血芳酸、尼莫地平,甘露醇、速尿等治疗,病情无改善。2010-03-15 10:00出现间歇性呼吸,随之呼吸停止,血压、脉搏消失,双侧瞳孔扩大固定,立即给予呼吸兴奋剂、阿托品1mg、肾上腺素1mg、利多卡因50mg 静推,胸外心脏按压,抢救1小时,心电图呈直线,于10:30临床死亡。 (以上病历报告内容记录可省略)。 张XX主治医师:本例患者为66岁老年男性,因意识不清、呕吐20小时收入院。入院时患者轻度昏迷,颈部抵抗感,双眼裂等大,瞳孔圆形,3mm,双侧等大,光反射存在,眼底镜检查未见有玻璃体下出血。双侧肢体有不自主活动,巴氏征未引出。脑CT显示鞍上池、纵裂池、环池、外侧裂高密度铸型。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明确,且出血量大临床表现较重。入院后经治疗病情好转,意识转清,但仍有头痛,建议其进一步多DSA或MRA,以明确原发的病变及部位,但其家属不同意。以后病情又有波动,病程中给予了积极、正确的治疗。 李XX副主任医师:临床上蛛网膜下腔出血可分为自发性与外伤性两类,自发性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一般所谓的蛛网膜下腔出血仅指原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约占急性脑血管病得15%左右,最常见的原因是先天性动脉瘤,其次是脑血管畸形和高血压动脉硬化,还可见于脑底异常血管网症(烟雾病)及各种感染引起的动脉炎。肿瘤破坏血管、血液病、抗凝治疗的并发症等。动脉瘤虽多有先天性因素,但通常在青年时才发展,50%的患者出现症状在40岁以后。各个年龄组均可发病,但以40~70岁为多。发病突然,最常见的症状是突然剧烈头痛、恶心呕吐,可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眼底检查25%可见玻璃体膜下片状出血,

2020年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2、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 3.病案借阅期限为3天,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4.借阅病案应妥善保管爱护,不得转借、拆散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是否有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二、病案回收制度: 1.病人出院3天将病历收集到病案室,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最迟出院5天上交病案室归档保存。 2. 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3. 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三、病历复印制度: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由管床医生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同意,病案室凭申请表复印并加盖

医务科章,病历被复印后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1. 复印本人病历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委托复印者,需提供病历复印申请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3、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法院,证据采集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历复印申请表和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二)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三)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四)根据湘卫医政发[2013]46号文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xx医院 2020年2月24日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病例管理规定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依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件(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2、出院患者病案必须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登记、编制各种分类索引和有秩序地存贮,需用时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 3、切实做好库房的安全工作,做到病案有序,库房整洁,防止火灾,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病案室内须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吸烟。 4、住院病历至少保存20年。超年限的应申报批准后销毁。 5、凡出院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6、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等有关资料。 7、要求复印者须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

8、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9、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10、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查阅,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为科研和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实现与病案室约定时间,有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30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11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1、凡出院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要到病案室补贴。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目的: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及时总结,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职责:医务部制定各种病例讨论要求,指导、监督临床科室开展病例讨论制度,质控部对各科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适用范围:浙江省台州医院正文:一、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临床科室每月应举行一次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会,其中至少包括4个病例和2份出院病案。 1、出院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包括进修、实习医师均应参加。 2、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的内容: (1)诊断不明的病例; (2)一周内再次入院或伴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病例; (4)误诊、漏诊、治疗效果不理想的病例; (5)自动出院或转院的疑难危重、罕见病例; (6)质控部监控反馈的病案(历),包括归档病案及现有病历; (7)存在明显缺陷和错误的病历。 3、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考核成绩,归入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内,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各科病房、急诊工作中,必须建立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门诊碰到的复杂疑难病例(包括三次门诊未确诊病人),由门诊部统一安排进行定时讨论(详见门诊会诊制度),及时解决诊治问题,每月至少2次。 1、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必须有各级医师参加,可安排在查房后进行讨论。涉及到其他专科的,由科主任上报医务部。医务部统一组织全院性大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前来指导会诊。 2、为了保证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的质量,科内应预先通知,并作简单的病历摘要,提出讨论重点和难点。 3、在讨论中,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集中归纳,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主管医师必须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 4、组织全院性大会诊时,各科应派出高年资主治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急诊科遇到重危病人抢救、尤其涉及多科的病例讨论、会诊时,医务部或医院授权于急诊科出面组织。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急诊

市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六、为提高医疗技术和水平,促进医学的发展,凡属死因不明、家属有争议、特殊罕见病例,有科研价值及涉及法律时,均应尽量主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争取尸体解剖。 七、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

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损毁,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或者复印、复制。 3.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组成。住院总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 4.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由科室指定专人送住院处。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由病案室及时收回,死亡病历在7天内收回(科室完成死亡讨论,并按照规定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病案室对病历及时审查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时改正后入室存档,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30年。教学需要,特殊情况、特殊保健对象病历和涉及重大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处理终结后病历单列保存。 6.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当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由病案室按规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7.病案实行个人唯一编码制,每个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使用同一

编码,如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现两个编码,病案归档时应合并为一个编码。 8.病案室应检查首页各栏填写是否完整,同时填写完成卡片病案号码,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法做好手术和疾病分类,并将病案整理装订成册,登记存档。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查询复印病历或复制病历资料时,按照病案复印管理制度办理。 10.病案借阅按照病案借阅制度执行。 11.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病案室内禁止吸烟。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科举行,也可以儿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事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条件成熟的科室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全科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或分组举行(由学科组长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滞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争义,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

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熟练掌握上级对病案的管理与书写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掌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熟练掌握细则总项191条,212小项,10个不得采用,2个立即,1个必须,22个记录,5个同意书,57个数字,2个分析。使医院病历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二)认真学习和落实“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病案管理情况, 切实落实病历管理规定,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规范病历管理。(三)认真学习和掌握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规范和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提咼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二、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修订病历质量标准,改进病历检查工作,努力抓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修订调整制度,符合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新规定要求的病历书写规范和检查标准。 (二)医院健全病案管理组织,落实院、科管理体系,认真实施病历质量、四级管理制度。 (三)制定病历评审制度,每季度一次,并成立评审组织,制定评审标准。 (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检查效率,建立院、科、个人三级

质量保证网络,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五)抓好电子病历管理,把电子病历的内容和完成时限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六)加强临床科室病历管理工作,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对住院各级医师严格要求病历书写,科主任严格审查,及时上报病案室,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七)病案室认真登记、整理、审查、归档。对有问题的病历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完整改,进行统计上架。 (八)严格病历借阅管理,若借阅和复印、复制工作,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管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方提出封存病历时,院方要有专人负 责,医患双方完善相关手续进行封存。 三、加强反馈、讲评和奖惩制度,规范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 (一)职能部门经常深入科室检查病历质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运行病历质量。 (二)对病历质量中问题多的科室或个人及时通报讲评。 (三)性质严重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开质量委员会研究解决办法。(四)完善病历质量奖罚措施,要把病历质量与科室和个人评先挂钩, 与个人晋升挂钩,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五)医院年底专门设立病历质量奖,对写的好的科室与人员进行奖 励。 四、各类人员对病案的职责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______ 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 _______ 。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主要讨论内容:_______ 、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住院______ 内未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明确但治疗_________ 未能控制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 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 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__________ 查、_________________ 查、 _____________ 查, 只寸、、、、、、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要经 ___________ ,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杳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 ________________ 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范例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日期:讨论地点: 主持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参加者(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中医诊断:肝癌 肝脾血瘀证 西医诊断:1、肝肾综合症 2、多器官功能衰竭 3、原发性肝癌介入术后 自发性腹膜炎 4、十二指肠球炎 最后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 中医诊断:肝癌 肝脾血瘀证 西医诊断:1、肝肾综合症 2、多器官功能衰竭 3、原发性肝癌介入术后 自发性腹膜炎 4、十二指肠球炎 讨论记录: 1、XXX主管医师发言记录: 患者因“反复腹胀、尿少2月,再发加重1周”于2011-02-28入院。证见:乏力、腹胀腹痛、尿少,纳差,牙龈出血,稍胸闷,进餐后呕吐胃内容物数次,无咖啡样物,伴有呃逆、泛酸,尿黄,大便一般。查体:神清,精神可,皮肤粘膜及巩膜轻度黄染,腹膨隆,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壁静脉曲张,腹肌软,剑实下压痛,全腹无反跳痛,肝脾触诊不满意,肝肾区无叩痛,墨菲氏征阴性,腹肌软,麦氏点无压痛及反跳痛,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减弱,双下肢中度凹陷性水肿。患者有“原发性肝癌”病史,并行介入治疗。入院后予以完善相并检查,血常规示:WBC 8.9×109/L,RBC4.94×1012/L,HGB115.0g/L, PLT162×109/L,尿常规示:白细胞1+,酮体1+,胆红素1+,蛋白质1+,大便常规未见异常。肝功能示:TBil71.7umol/L,DBil 49.1umol/L, ALB35.7g/L ,AET38U/L, AST 273U/L, CHE:3547U/L,肾功能示:尿素氮9.40mmol/L,肌酐118umol/L,PT17.7秒, PT57% ,APT49.9秒,。肿瘤五项示:AFP1000.00mg/L,GEA2.74mg/L,GAF125 ,HBVD/A2.59E×103opies/L。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因病案不仅是医教科研的宝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保险、复诊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为保障病案及时、完整、高质量地提供给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体会如下: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病案借阅实行登记本及机化管理制度,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

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借阅份数、用途、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最后管理人员输入微机,进行双重管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签字同意或委托书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要严格保存,病案中的一切资料严禁涂改、损坏、拆散、丢失、带离院外、复制或复印,要确保病案完好无损的归还病案室。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定义 死亡病例诊疗过程的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临床科室医师负责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临床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考核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程序 1.讨论对象 (1)死亡病例均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死亡病例必需在6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3)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内完成; 2.讨论程序 (1)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科室全体医师, 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及相关人员参加. (2)讨论前主管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

(3)讨论时主管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和死亡原因;上级医师和参加抢救的其他医师予以补充;参加讨论人员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诊疗意见,死亡原因,抢救措施进行详尽分析。 (4)讨论内容应包括:诊断、治疗、死亡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3(死亡讨论记录: (1)各科建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部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讨论由主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3)主管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在病历上。 (4)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审签,一式两份,一份附病历存档,一份存医务部备查,同时填写《死亡病例登记》。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参加科室和全院死亡病例讨论,考核讨论对象、准备、程序、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查阅死亡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考核讨论是否及 时、是否分别按发言人记录、有无结论性意见及审签,是否及时填报《死亡病例登记》。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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