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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制单结汇操作要求 步骤12

出口制单结汇操作要求 步骤12
出口制单结汇操作要求 步骤12

商业发票Commerce invoice

出口投保:

装船通知:

原产地证书

汇票(BILL OF EXCHANGE)

海运提单(BILL OF LANDING)

1月自考设计美学试题

2015年1月自考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的时限是 ()。 A.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7日内 B.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0日内 C.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D.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5日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海关对保税货物自进境之日工资起 至海关核销结束后的稽查时限是()。 A.一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C.八年内 3.某外留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境外订购一批进口货物,在如实申报、接受查验、缴 纳进口税费后由海关放行,该公司应凭()单据到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货物。 A.由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B.由海关加盖了放行章的货运单据 C.由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 C.由海关签发的“进口收汇核销专用报关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规定,海关稽查的时限是:(1)尚在 监管其内的减免税进口货物;(2)保税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海关核销结束后三 年内;(3)一般进出口货物,应自海关放行之日起()。 A.一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C.八年内 5.某公司进口电信设备零件一批,价格CIF天津1,000美元(1美元=8.5元人 民币),装载货物的船舶于2000年4月4日进境,4月19日该公开发中心 来向海关申报,请问这种情况海关应征收()滞报金。 A.不征收 B.滞报一天,滞报金为4.25元

C.滞报两天,滞报金为8.5元 C.滞报三天,滞报金为12.75元 6.()不是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的方式。 A.口头申报 B.书面申报 C.电子数据交换(EDI)申报 C.电子邮件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括 号内。多选或少选均不记分。) 1.()情况下不符合海关对出口货物报关期限的规定。 A.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报关 B.在装货的24小时内报关 C.在货物运抵口岸的24小时内报关 C.在装货完毕的24小时内报关 2.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小麦5万吨,在向海关办理进口报手续时,除 向海关呈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发票、提货单外,还需呈交()。 A.植物检疫证明 B.商检证明 C.时口许可证 C.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书 3.在通关申报环节,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预备性单证是()。 A.报关委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B.货物原产地证明 C.贸易合同 C.提货单或装货单 4.某外贸公司向国外出口500吨散装小麦,该批小麦分装在一条船的三个船舱内。海关报关单上的“件数”和“包装种类”两个项目的正确填报应是()。 A.件数为1 B.件数为3 C.包装种类为船舱 C.包装种类为散装 5.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方法主要有()。 A.彻底查验的方法

制单结汇

1 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 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他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一致。 ·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制单结汇操作大全

制单结汇操作大全 1 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他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一致。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如需签字,来证中应明确规定,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运输单据

出口贸易操作流程指引职能管理及流程说明

本文作为国际贸易部管理试行方案附件01,国际贸易部出口流程图作为附件02。 针对自身企业条件状况,以“国际贸易部管理试行方案”为基础,对部门职能管理及流程,进行注释。 职能管理 一、部门工作基本职能管理 1.外贸部分业务组和单证组,两者形成外贸团队共同协作完成公司的出口业务和相关外贸工作的服务。在公司创业初期,由于业务量不大,可以一人多职,比如业务员可以负责单证的处理。 外贸部所需单据将统一格式,订单合同编码、单据编码等等使用统一编号,订单合同编码及单据编码在“订单合同编码登记册”及“单据编码登记册”中提取并签名记录,以便查询有据。 2.业务组主要职责为: (1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2业务组人员负责制作产品电子目录,并根据产品更新及时更新目录; (3配合制定出口销售计划及提出建议,完成公司预定出口目标; (4负责市场开拓与配合公司宣传工作(如展会、网站,努力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时回复客户的传真和Email,要求当天的函件必须在当天给予回复,如果工作量较大也要给出相关回应以体现公司的形象;(5与客户洽谈直到形成订单合同,配船订舱协调好货物装船时间和提单出证要求;将订单信息反馈给单证组,要求单证组按具体要求出具相关单据,并负责整个订单的全局跟踪;

(6负责出口单据的最后审查工作,并提示财务部做银行交单记录; (7负责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增进客户关系,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并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市场部和品管部;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信誉; (8负责出口应收帐款资金的回收工作,及时跟踪货款到帐日的应收情况,提醒单证组及时取得银行水单并交付财务部进行出口核销工作; (9协助单证组做好基本资料归档工作,并对资料信息和整理工作作应有的指导; (10负责编制出口统计报表。做好出口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时汇总填报年、季、月度出口统计报表。 3.单证组是外贸部的内部协调人员,主要职责为: (1做好基本资料归档工作,要求对客户资料、报价单、订单合同(包含出口合同下的一切单据备份进行清晰的分类,作为后来做客户跟踪、查询、统计的有效资 料; (2配合业务组缮制和准备相关出口单据:危包证(可选、出口报关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核销单、产地证、保险单、发票、装箱单、质检单、船证明、提单、汇票、银行交单申请书等必备单据; (3及时跟踪已完成订单的银行结汇情况,反馈给业务组;已结汇的订单,及时取得水单等相关单据交财务部签收进行出口核销和退税工作,如有支付国外佣金的订单,还要进行佣金的支付工作; (4协助业务组处理相关办公室工作,如:业务组人员不在接听电话留口讯,接发传真,叮嘱发货,邮寄样品,查询等工作。 二、出口流程管理

外贸综合实训课程标准.docx

《外贸综合实训》课程标准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授课系(部):经济系执笔人签字:尚华伟学时(学分): 审核人签字: 64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外贸综合实训》课程是面向高等职业教育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 一门必修技能训练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课程的作用:《外贸综合实训》以商品进出口贸易为实验对象,以我国的对 外贸易方针政策和国际贸易惯例为指导,以外贸函电和单证为媒介,训练学生在商品进出口操作中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通过实训操作,使学生掌握进 出口业务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外贸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的进行 合同条款的谈判及外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特别针对学生在外贸展销会业务 方面进行训练,使其掌握参展商业计划书制作、产品发布会(英文)、展场设计 与商品陈列、展场商务沟通等相关业务,为以后从事对外贸易工作奠定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先导课程有:国际贸易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制单结汇、报关实务、国际 商务英语、外贸函电等课程。 (二)课程基本理念 课程设计坚持以外贸工作从业人员的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开发原则为指导,以校企合作为路径,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发与设计。 课程设计的理念为:以外贸业务员岗位职业标准为依据制定课程标准;以岗位任 务对职业能力要求为核心设计课程内容;以企业真实项目为载体设计能力训练项目;以任务驱动、能力训练为核心设计教学方法;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线设计考核

方案。 课程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开放性、职业性和实践性三个特点。开放 性主要体现在课程建设是由校内专任教师与企业外贸单证专家合作进行;职业性主要体现在课程培养目标定位于国家商务单证员、国家外贸跟单员等,课程内容的选取以岗位职业能力要求为依据、以实际工作过程为主线;实践性主要体现在能力训练项目设计以企业真实业务活动为载体,教学方法设计以任务驱动、能力训练为核心。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总学时为 64 学时。本课程以就业为导向,课程设置以国际单证和国 际贸易流程为主线,根据高等职业院校经管类学生的认知特点来展示教学内容。 在工作任务引领下以情景模拟、角色互换、仿真操作、分组讨论等形式展开教学,使学生真切体会到外贸活动中所需的职业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要求学生做学结合、边学边做,以培养学生胜任国际贸易操作的职业能力,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该岗位实际运用需要。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专业能力: (1)能进行简单的国际贸易交易磋商,会根据交易磋商的内容拟制外贸合同, 运用所学知识合理选择贸易的结算方式; (2)能根据进口合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能按要求分析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会根据外贸合同审核信用证;能根据不符点和修改意见撰写改证函并处理信 用证修改; (3)能根据合同、信用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正确缮制发票、包装单据、出 口托运单、产地证明书、出口报检单、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汇票 等出口单证; (4)能按流程规范缮制全套进口单证; (5)能根据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快速审核相关单据并找出其不符点;

出口制单结汇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出口制单结汇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13章出口制单结汇 案例 案例1: 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华信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4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PICCSG981337号承保回执,同月22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人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982336号提单。根据加拿大皇家银行98/0501-FTC号信用证的规定,华信公司共需向银行提交如下议付单据: 汇票 商业发票 装箱单 一般原产地证 海运提单 保险单/保险凭证 受益人证明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区域的不断扩大,加之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交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也不断拉大。同时,随着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普遍采用以及信用证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多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更多地被以单据买卖为核心的“象征性交货”所代替。在这种“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以提交规定的单据作为其履行交货义务的象征和收取货款的依据,而买方则须凭合格的单据履行其付款的义务。因此,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就愈发显得重要。而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常见单据,熟悉它们的基本填制方法和流转程序也成为了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应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一、出口制单的基本要求 由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在国际贸易中的普遍应用,国际上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了一定的要求。特别是UCP500(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实行,对单据的填制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下面就以信用证项议付单据为基础谈一谈单据填制的要点。 (一)单证、单单一致 在采用信用证交易的条件下,出口人(即信用证受益人)必须明确:第一,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UCP500 Article 4)。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不符(UCP500 Article 13)。对于这个条款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要做到“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议付单据的内容首先要与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时单单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举个单位的例子来说:提单上的重量与装箱单上所列的货物重量必须一致,不能因为信用证上面没有规定具体的货物重量就可以在提单上与装箱单上显示不一样的重量。此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单证一致”不仅指单据的内容要与信用证一致,还包括单据提交的份数、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时间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另一方面,本条款提到了“表面相符”这个概念。这就是说,银行在审核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时无须调查单据的真实性,只凭单据表面上显示的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即可付款。当然,即使受益人实际履行了有关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出口收汇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企业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年7月

目录

前言 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 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相关登记后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1.4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为企业操作用户提供了报关单信息查询、核注明细查询、可收汇额查询功能,企业可通过这些功能及时了解自身各贸易类型的可核注金额,并通过已结关报关单信息查看单笔报关单明细。

自考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知识点

海关完税价格计算 1.保税货物加工内销,边角料海关免征缓税利息。 第一章 海关定义:海关是对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货币,金银等执行监督管理和稽征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监管对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上述货物物品有关的仓库,场所和国内运输工具。 海关任务:海关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资料 海关权利:行政许可权,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佩戴使用武器权,行政处罚权,其他行政处理权。 行政许可:报关企业登记等,报关员从业等 检查权:主要包括检查权,查验权,查阅复制权,查问权,查询权,稽查权等。 强制权:包括扣留权,滞报金及滞纳金征收权,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提取货物先行变卖权,强制扣缴,税收保全,处罚担保,税收担保。 海关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障原则。海关管理体制:三级垂直领导体制,即海关总署(部级),隶属海关三级。 海关设立的基本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1.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口业务集中的地点 2.边境火车站,汽车站及主要国际联运火车站 3.边境地区陆路和江河上准许货物,人员进出的地点 4.国际航空港 5.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6.其他需要设立海关的地点 第二章 报关单位:已经完成海关报关登记注册手续,有权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进内法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营对外贸易实行备案制) 报关企业: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从事代理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目前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取直接代理形式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运输代理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由外经贸主管机关审批经营权,报关企业从事报关纳税服务活动,须由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许可和报关登记手续,报关企业如同时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或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由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其经营权。 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最长为7 日。 报关企业设立条件:境内法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50W 人民币,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祖册登记许可记录,有复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须得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外汇收结汇操作流程

一、核销单的购买与发放 1、在中国电子口岸网上做核销单申请;具体操作流程:用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点击“核销单申请”—填写申请份数—点击“申请”—提示“申请成功”。 2、次日携带公司介绍信,电子口岸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外管局(人行8楼)领取; 3、在发放核销单时,国贸部需将核销单对应的合同(真实合同及报关合同)及发票(2份,在收到发货通知单后,一份交综合会计做账,一份交税务会计)一同交给银行出纳,银行出纳应审核真实合同与报关合同付款方式的换算比例是否正确;在电子口岸网上查询到报关单信息后再次复核报关合同与发票是否正确。 4、将收到的合同及核销单在出口车信息表中做好登记。 二、收结汇操作流程 1、银行出纳接到银行通知:我司外汇账户收到美元――银行出纳前往银行打印收汇报文――将报文传递给国贸部确认客户及报关合同编号、是否是预收货款――财务根据出口车登记明细表查询后确定是一般贸易项下收汇还是预收项下收汇。――在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收汇――可收汇余额查询,看对应的可收汇余额项下是否有额度,如果属于一般贸易结汇应该有额度,携带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核销单号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外收入),出口收汇说明,外汇业务委托书直接前往收汇银行办理结汇。如果属于预收账款结汇会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本次预收款金额小

于预收项下可收汇余额,可直接办理结汇;第二种是本次预收金额大于预收项下金额但小于前十二个月累计收汇额的30%,操作后第二天在系统内可自动审核通过,并在电子口岸系统中查询到预收项下额度的增加,具体步骤操作为: 第一步:先做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具体: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收货款登记管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新合同登记完成各要素的填写。(需注意事项:1、登记时注意保存后会生成一个序列号,在做提款登记时需要录入,记得保存;2、预收货款做合同登记的,当天合同登记可修改,隔天除合同号以外其余内容可修改。)第二步: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具体: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收货款登记管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新提款登记完成各要素的填写。(需注意事项:1、预计出口日期与实际出口日期相差前后不得超过15天,故填写时要参考合同中交货日期;2、当天提款登记可做修改,隔天不可修改,若登记错误,则须到外管局办理无关单注销手续后重新登记,办理无关单注销时需提供:企业预收货款登记无关单注销确认申请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做无关单注销登记的情况说明、录入(修改)合同登记页面、录入(修改)提款登记页面、无关单注销申请登记页面、企业信息页面、可收汇余额页面、收汇水单、合同、电子口岸IC卡、授权委托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外贸制单结汇操作全集——交单结汇

外贸制单结汇操作全集——交单结汇 二、交单结汇 A.交单 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交单应注意三点:其一是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其二是单据内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证一致,其三是交单时间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交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收到运输单据,可以当天议付并对外寄单。另一种是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此时货已发运。银行审单后若发现不符点需要退单修改,耗费时日,容易造成逾期而影响收汇安全。因而出口企业宜与银行密切配合,采用两次交单方式,加速收汇。 B.结汇 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银行审核无误后,银行接信

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议付信用证,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的。主要结汇方式如下:·议付信用证。议付又称出口押汇。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议付是可以追索的。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UCP 5OO”规定,银行如仅仅审核单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议付。 我国银行对于议付信用证的出口结汇方式,除上述出口押汇外,还采用另外两种:一是收妥结汇,即收到单据后不叙做押汇,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待开证行将货款划给议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结汇;另一种是定期结汇,即收到单据后,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口商结汇,此期限为估计索汇时间。因此上述两种方式,对议付银行来说,都是先收后付,但按”UCP 5OO”规定,银行不能取得议付行资格,只能算是代收行。 ·付款信用证。付款信用证通常不用汇票,在业务中使用的即期付款信用证中,国外开证行指定出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受益人径直向付款行交单。付款行付款时不扣除汇程利息。付款是不可追索的。显然在信用证方式中,

出口收结汇业务操作规程(1)

出口收结汇业务操作规程(暂行) 2008年7月 法规依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收结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18号 一、收入性质确认及入账 1、客户外币收汇在入客户帐之前应先通过录音电话方式同客户确认收汇性 质,并根据电话确认结果,将外币收汇划入客户相应的结算帐户或待核 查帐户; 2、负责收入进帐操作的人员将业务系统中收到的收入报文打印出来,交给 负责同客户进行电话确认的人员; 3、负责电话确认的人员应及时同客户联系,将相关收入信息准确无误地告 知客户,询问客户相关收入性质,将客户确认的收入性质完整无误地填 写在《涉外收入款项性质确认登记表》(附件一)中并签字,将《涉外 收入款项性质确认登记表》同对应收入报文一同装订,交还给负责收入 进帐操作的人员; 4、负责收入进帐操作的人员收到经确认收入性质的收入报文后,在业务系 统中进行操作,划入客户相应的结算帐户或待核查帐户。 二、待核查帐户资金划转、结汇 1、接收和分发客户单据的人员在收到客户递交的《出口收汇说明》(附件 二)后,进行相应登记、核对和签注后,转给负责海关电子口岸核查的 人员;

2、负责海关电子口岸核查的人员应严格依据客户提供的《出口收汇说明》 上的信息,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所述步骤,进行相 应可收汇额度的核注,将显示核注信息的界面打印,并与《出口收汇说 明》一同装订,交还给接收和分发客户单据的人员; 对于客户未提供海关电子口岸IC卡的《出口收汇说明》,应交由负责电 话联络客户的人员通知客户及时递交IC卡; 对于可收汇额度不足的,交由合规性审核小组通知客户; 3、接收和分发客户单据的人员应及时将已核注可收汇额度的《出口收汇说 明》交由负责合规性审核的小组进行审核; 4、合规性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检查《出口收汇说明》上所 填贸易方式及额度与所附可收汇额度核注信息界面的内容是否一致,对 性质和金额不符的,应查明情况,及时通知负责海关电子口岸核查的人 员进行更正、通知客户更改《出口收汇说明》或补充相应材料,如真实 性承诺书和出口报关单等; 5、《出口收汇说明》审核通过后,及时交由负责汇款操作的人员进行扣帐 划转;如需结汇的,由合规性审核小组中负责结汇的专人交给资金运作 部进行结汇交易操作。 三、收入申报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1、按照国际收支申报的相关规定,划入待核查帐户的资金应及时准确地完 成收入申报工作; 2、进入待核查帐户的收入,客户应该申报为相关贸易项下交易编码与附 言,负责收入申报的人员应仔细检查客户所申报的交易编码与附言; 3、进入待核查帐户的收入,银行应在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并为企业办理结 汇或划出后,再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4、负责收入核销的人员应要求提供与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收入相 对应的划转或结汇信息,如银行业务编码和金额,并在系统中核对客户 的账户明细,将收入和划转、结汇的对应关系记录在登记表格中,以确 定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收入已经办理结汇或划出; 5、一笔出口收汇分次联网核查的,负责收入核销的人员应在对该笔收汇进 行第一次联网核查后出具全额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在核销专用联上

第13章出口制单结汇

第13章出口制单结汇

第13章出口制单结汇 案例1: 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华信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4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PICCSG981337号承保回执,同月22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人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982336号提单。根据加拿大皇家银行98/0501-FTC号信用证的规定,华信公司共需向银行提交如下议付单据: 汇票 商业发票 装箱单 一般原产地证 海运提单 保险单/保险凭证 受益人证明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区域的不断扩大,加之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交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也不断拉大。同时,随着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普遍采用以及信用证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多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更多地被以单据买卖为核心的“象征性交货”所代替。在这种“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以提交规定的单据作为其履行交货义务的象征和收取货款的依据,而买方则须凭合格的单据履行其付款的义务。因此,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就愈发显得重要。而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常见单据,熟悉它们的基本填制方法和流转程序也成为了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应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一、出口制单的基本要求 由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在国际贸易中的普遍应用,国际上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了一定的要求。特别是UCP500(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实行,对单据的填制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下面就以信用证项议付单据为基础谈一谈单据填制的要点。 (一)单证、单单一致 在采用信用证交易的条件下,出口人(即信用证受益人)必须明确:第一,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UCP500 Article 4)。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不符(UCP500 Article 13)。对于这个条款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要做到“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议付单据的内容首先要与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时单单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举个单位的例子来说:提单上的重量与装箱单上所列的货物重量必须一致,不能因为信用证上面没有规定具体的货物重量就可以在提单上与装箱单上显示不一样的重量。此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单证一致”不仅指单据的内容要与信用证一致,还包括单据提交的份数、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时间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另一方面,本条款提到了“表面相符”这个概念。这就是说,银行在审核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时无须

第13章 出口制单结汇

第13章出口制单结汇 案例1: 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华信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4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PICCSG981337号承保回执,同月22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人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982336号提单。根据加拿大皇家银行98/0501-FTC号信用证的规定,华信公司共需向银行提交如下议付单据: 汇票 商业发票 装箱单 一般原产地证 海运提单 保险单/保险凭证 受益人证明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区域的不断扩大,加之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交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也不断拉大。同时,随着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普遍采用以及信用证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多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更多地被以单据买卖为核心的“象征性交货”所代替。在这种“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以提交规定的单据作为其履行交货义务的象征和收取货款的依据,而买方则须凭合格的单据履行其付款的义务。因此,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就愈发显得重要。而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常见单据,熟悉它们的基本填制方法和流转程序也成为了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应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一、出口制单的基本要求 由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在国际贸易中的普遍应用,国际上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了一定的要求。特别是UCP500(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实行,对单据的填制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下面就以信用证项议付单据为基础谈一谈单据填制的要点。 (一)单证、单单一致 在采用信用证交易的条件下,出口人(即信用证受益人)必须明确:第一,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UCP500 Article 4)。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不符(UCP500 Article 13)。对于这个条款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要做到“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议付单据的内容首先要与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时单单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举个单位的例子来说:提单上的重量与装箱单上所列的货物重量必须一致,不能因为信用证上面没有规定具体的货物重量就可以在提单上与装箱单上显示不一样的重量。此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单证一致”不仅指单据的内容要与信用证一致,还包括单据提交的份数、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时间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另一方面,本条款提到了“表面相符”这个概念。这就是说,银行在审核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时无须调查单据的真实性,只凭单据表面上显示的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即可付款。当然,即使受益人实际履行了有关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 一、进口付汇 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 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 图1 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 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

27186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高纲1548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27186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Ⅰ课程的学习目的及任务 本课程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课程。通过学习,学生可以掌握海关的基本知识,熟悉各个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措施、货物报关的基本程序以及各种报关单证的制作。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先修、后继课程) 先修课程: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 后继课程:国际贸易法 Ⅱ考试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和考核重点难点) 第一章海关与报关制度简介 一、海关概述(本章的学习重点) 海关是依法执行进出关境监督管理和稽征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的任务(重点):海关监管;海关缉私;海关征税;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管理权力(重点):行政许可权;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察权;行政强制权;佩带和使用武器权;行政处罚权及其他行政处理权。 海关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第二章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 一、海关对报关单位的管理(难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类报关单位报关方式的异同;两类报关单位主营业务、经营审批及报关范围的异同;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与报关权限的比较。 二、海关对报关员的管理(重点) 报关员的资格认定;报关员注册;报关员的权利与义务、报关员的法律责任,报关员的报关行为规范。 三、海关对其他报关管理规定 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行为规则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报关与进出口国家管制 一、贸易管制内容 备、证、检、核、救。 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重点) 进出口经营权及经营范围的审批;进出口货物管制手段——配额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进出口货物管制程度。 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难点) 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及三种措施的比较。

出口货物收汇流程

出口货物收汇流程 一、信用证收汇流程 (1)申请: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填制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司的有关条款填制申请书的各项要求,并按照规定交纳押 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具信用证。 (2)开证: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证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受益人所在地 银行(即通知银行) (3)通知: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经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编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 受益人。 (4)交单: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办事,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货,取得运输单据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其他单据,开出汇票,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银行。 (5)寄单:议付银行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以索取货款。 (6)偿付: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审核有关单据,认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即向议付银行偿付垫付款项。 (7)开证银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向银行付款赎单。 (8)开证申请人接开证银行通知后,即向开证银行付款,从而获取单据凭以提取货物。

二、托收结汇流程 (1)进出口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出口人发货、制单;出口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向托收银行提出托收申请 (3)托收行选定代收行后,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具体规定,缮制托收指示书,委托代收行代为收款. (4)代收行收到托收指示书和票单后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后通知进口商并向其提示有关单据。 (5)进口商验单、付款/承兑和领取单据。 (6)代收行通知托收行款项已收妥,并贷记托收行帐户。 (7)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出口人 三、汇款业务流程 (1)客户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结算账户,向境外汇款人提供我 行汇款路线(代理行、我行分支机构名称)、收款人名称和账号。(2)境外汇款人到银行办理汇款后,汇出行可通过我行遍布世界各 地的清算银行,把款项汇入我行。 (3)我行收汇后通知客户,客户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后解付入账。(4)客户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核销手续,我行可为客户代理 申报。

《新编报关实务》教材参考答案(修订版)

《新编报关实务》参考答案 一、自测题答案 项目一报关与海关管理 【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错 5.错 6.对 7.错 8.对 9.对 10.错【单项选择题】 1.D 2.A 3.B 4.C 5.D 6.C 7.C 8.D 9.C 10.B 【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ACD 4.ABC 5.AB 6.ABC 7.ABD 8.ABCD 9.ACD 10.ABC 项目二报关与外贸管制 【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对 5.错 6.错 7.对 8.对 9.对 10.对 【单项选择题】 1.B 2.D 3.C 4.D 5.B 6.D 7.D 8.B 9.B 10.D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 3.BCD 4.ABCD 5.ABD 6.ABCD 7.ABCD 8.DB 9.ABCD 10.ABCD 项目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制度及其操作流程 【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错 5.错 6.错 7.对 8.错 9.错 10.对【单项选择题】 1.D 2.D 3.C 4.C 5.C 6.B 7.D 8.B 9.A 10.B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CD 4.ABD 5.ABC 6.ABD 7.ABCD 8.BD 9.AB 10.ABCD 项目四保税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判断题】 1.错 2.对 3.错 4.对 5.错 6.对 7.错 8.错 9.错 10.对【单项选择题】

1.D 2.A 3.D 4.A 5.B 6.B 7.C 8.A 9.D 10.B 【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 3.ABD 4.ACD 5.ACD 6.ABCD 7.AB 8.ABD 9.ABC 10.ACD 项目五其他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错 5.错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单项选择题】 1. B 2. D 3. B 4. A 5. A 6. B 7. C 8. A 9. C 10. A 【多项选择题】 1. ABD 2. ABD 3. ACD 4. BD 5.BCD 6. CD 7. AC 8. ABCD 9.BCD 10.ABD 项目六进出口商品归类 1.0902.3020 2.3305.1000 3.5402.3310 4.9011.1000 5.9506.3200 6.7228.1000 7.0403.1000 8.8443.3110 9.3208.9090 10.6210.1030 11.5903.2090 12.7320.2090 13.1605.9090 14.3920.6200 15.6302.9300 16.8421.2300 17.2852.0000 18.3004.2090 19.8517.7030 20.4823.9090 项目七进出口税费 【判断题】 1.对 2.对 3.错 4.错 5.对 6.对 7.错 8.错 9.错 10.对【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C 5.C 6.B 7.C 8.B 9.D 10.A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CD 4.ABC 5. CD 6.ABC 7.ACD 8. ABC 9.ABC 10.BD 项目八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判断题】 1.对 2.对 3.错 4.错 5.错 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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