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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标准范本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标准范本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34933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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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激光辐射防护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使用激光器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对接触激光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激光安全防护知识,并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光器的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任何时候都不准窥视主射束、反射的射束和观看激光源。不能用太阳镜作眼睛保护,应使用激光护目镜,因为这种护目镜是专门为使用激光器而设计制造的;一旦在视觉中产生余象,应请有经验的眼科医生诊断治疗,以免造成视网膜损坏。在激光器的操作过程中,应有助手在场,互相照应,不得单独操作。对外来的观看者,也应提醒他们

注意安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他人不伤害自己。

(2)激光器的安全使用

使用激光器,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守则。

①制订激光器安全操作规程。

②激光器不应安装在能吸引不熟悉或好奇者的地方,在激光器的工作区域内外的显眼位置和通往工作点的门上,应设置标示牌。

③工作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以使观察者瞳孔收缩;房间和设备表面应无光泽,以避免反射。

④激光器应安装频蔽罩,以防止强反射和直射束向外传播而形成污染,接触激光束的器材、设备、光束截止器、屏蔽罩等的表面,都要用漫反射材料做成。

⑤应覆盖住激光器上所有裸露的导线和玻璃,以

防止电击和或挡住激光器材料的爆炸。应使设备上的所有非带电部分良好接地。采用联锁装置,以防止电击或激光的辐射。

⑥激光工作室应安装门锁,如果房门无法关锁,应在门上安装安全联锁装置。

⑦安装报警仪器,在工作超出可见光范围时,报警器能发出警报信号。

⑧应有专人负责看管激光器。

⑨应设置高压电源总开关。

⑩在改变激光器实验装置之前,应取下所有的手表和戒指,避免有光泽的宝石引起反射危险。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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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培训试卷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课程名称: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姓名:学号_____ 一、选择题(1×17=17分) 1.在正常本底地区,天然辐射源对成年人造成的平均年有效剂量约为:B A)20mSv B) B)2.4mSv C)C) 5mSv 2.在人工辐射源中,对人类照射剂量贡献最大的是:B A)核电厂 B)医疗照射 C) 氡子体 3.在核电厂放射性热点设备上布置铅皮,目的是为了屏蔽:B A)β射线 B)γ射线 C)n射线 4.在内照射情况下,α、β、γ放射性物质的危害程度依次为:A A)α>β>γ B)γ>β>α C)γ>α>β 5.固定的表面污染对人具有 A 风险。 A)外照射 B)内照射 C) A+B 6.工作人员控制区,个人剂量计应佩戴在工作人员的B 部位。 A)右胸 B)左胸 C)头部 7.控制区内产生的湿废物应作为B 进行收集和处理色收集袋。 A)可压缩 B)不可压缩 C)待去污物品

8.人体皮肤的β放射性表面污染限值为:B A)4Bq/cm B)0.4Bq/cm C)40Bq/cm 9.个人剂量限值限制的是:C A)外照射剂量 B)内照射剂量 C)内照射剂量+外照射剂量 10.在 B 工况下进入反应堆厂房,必须办理《红区进入许可222 证》。 A)任何 B)反应堆运行 C)停堆 11.气衣主要用于:B A)高外照射区域作业 B)严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区域作业 C)放射性积水区域作业 12.在控制区内,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包括:B A)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 B)外照射防护、内污染防护、体表污染防护 C)外照射防护、空气污染防护、表面污染防护 13.下列不宜采用直接法测量表面污染的是:A A)环境γ本底高 B)固定表面污染 C)松散表面污染 14.下列不宜采用擦拭法测量表面污染的是:B A)环境γ本底高 B)固定表面污染 C) 松散表面污染15-16可能为多项选择题 15、下列哪些机体变化属于确定性效应:(a b c e) a. 皮肤损伤 b. 造血器官损伤 c. 中枢神经损伤 d. 癌症 e. 免疫系统受损

辐射防护规定

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3-88 Regulations for radiatioc protection 1988-03-11发布1988-06-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 附录K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补充件) K1 健康要求的基本原则 K1.1 辐射工作者必须具备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安全在履行职责的健康能力。 K1.2 任何可限制个人活动或能够引起突然丧失能力的疾病;或存在过量辐射照射后有碍于机体康复的疾病,均视为不适宜辐射工作的健康条件。 K1.3 某些健康情况可有限制在适任于某辐射工作。 K2 基本的健康要求 K2.1 人体外形适于个人防护衣具的穿着和有效使用;具有正常的视觉(视力、色觉)、嗅觉、听觉和语言表达能力。 K2.2 正常的精神状态和神经功能;具有紧急情况下完成紧张体力活动的心肺储备能力;皮肤和粘膜具有耐受洗消放射性沾染的能力。 K2.3 正常的造血功能,周围血液各项指标均在正常范围,肝、肾功能正常。 K3 器质性脑病和原因不明的意识障碍 K3.1 任何能够引超警觉、判断和运动能力损害的心理或精神情况;任何有监床意义的精神和行为的疾病。 K3.2 器质性脑病和原因陋就明的意识障碍。 K3.3 造血器官及其功能异常,周围血液化验有两项超出下列正常范围:

K3.4 冠心病和失去代偿功能的慢性肺部疾病。 K3.5 未能控制的糖尿病;白细胞减少症;造血器官疾病和恶性疾病。 K3.6 广泛的或暴露部位的反复以作的皮肤疾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肝、肾疾病。K3.7 未完全康复的放射病和其他职业性疾病。 K3.8 对从事辐射工作多年、具有专门技能或受过系统专业教育的辐射击工作者,考虑取消其辐射工作资格时,应仔细权衡这一决定对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和代价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正 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46-23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激光辐射防护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使用激光器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对接触激光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激光安全防护知识,并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光器的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任何时候都不准窥视主射束、反射的射束和观看激光源。不能用太阳镜作眼睛保护,应使用激光护目镜,因为这种护目镜是专门为使用激光器而设计制造的;一旦在视觉中产生余象,应请有经验的眼科医生诊断治疗,以免造成视网膜损坏。在激光器的操作过程中,应有助手在场,互相照应,不得单独操作。对外来的观看者,也应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他人不伤害自己。 (2)激光器的安全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总结报告

XXX公司选矿厂 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总结报告 XXX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选矿厂1系、2系磨选车间的两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核技术应用项目2台铯-137型核子秤,安装于选矿厂1系、2系磨选车间,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原矿石入磨量进行计量。此台核子秤由北京XXXX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2016年10月28日取得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XXXXXXX). 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在铅罐表面和磨选车间传输带均已放置了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投入运行以来,运行情况良好。 三、管理措施及培训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 含了《放射防护人员岗位职责》、《核子秤维修制度》、《核子秤安全操作规程》、《环保标准、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安全防范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四、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核子秤放射源泄漏应急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六、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标准总汇

数国家采纳为电磁照射的安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支持采用ICNIRP 导则规定的安全限值,并积极着手电磁照射标准的协调工作,希望全球采用统一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在欧洲,先后出台了EN50361、EN50383等针对无线通信终端和基站的照射基础测试标准和EN50360、EN50384、EN50385等相应的产品标准。这些标准均采用ICNIRP导则作为电磁照射限值要求,同时针对特定产品给出了具体的测试方法。目前针对现场环境的基站电磁照射标准EN50400和EN50401等正在制定过程中,不久将会推出。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一直采用ANSI/IEEEStdC95.1标准作为电磁照射限值要求。2005年,国际电子与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已经对IEEEStdC95.1进行了修订,采用了与ICNIRP相同的限值要求,美国国家标准化协会(ANSI)将采用该标准。美国现行的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测试方法标准是IEEEStd1528,针对基站等的测试方法标准是ANSI/IEEEStdC95.3。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目前已经推出了针对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测试方法的标准IEC62209-1,该标准将取代原有的EN50361和IEEEStd1528。针对其他类型设备的标准也在制定过程中。 过去我国多个相关的国标同时并存,几个单位同时又在制定或修订类似的国标。截至目前,我国电磁照射相关的国家标准有: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2638-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0436-8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16203-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这些标准分别由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和原机电部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制定与发布。这些标准规定的电磁照射限值和测量方法存在不一致的问题。这种状况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以及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需要。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后将废止这些旧的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8月组建了“全国照射人体有关电、磁和电磁领域评定方法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新的工作组以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为目的,协调各部门团结合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将于2006年3月推出《无线通信终端电磁照射暴露限值》国家标准,并在今后陆续推出针对整个频段的电

电离辐射防护基本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以下简称“防护与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辐射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防护。 2 定义 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见附录J(标准的附录) 3 一般要求 3.1 适用 3.1.1 实践 适用本标准的实践包括: a) 源的生产和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在医学、工业、农业或教学与科研中的应用,包括与涉及或或能涉及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照射的应用有关的各种活动。 b) 核能的产生、包括核燃料循环中涉及或可能涉及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照射的各种活动; c) 审管部门规定需加以控制的涉及天然源照射的实践。 d) 审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实践。 3.1.2 源 3.1.2.1 适用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源包括: a) 放射性物质和载有放射性物质或产生辐射的器件,包括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密封源、非密封源和辐射发生器; b) 拥有放射性物质的装置、设施及产生辐射的设备,包括辐照装置、放射性矿石的开采或选冶设施、放射性物质加工设施、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 c) 审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源。 3.1.2.2 应将本标准的要求应用于装置或设施中的每一个辐射源;必要 时,应按审管部门的规定,将本标装的要求应用于被视为单一源的整个装置或设施。 3.1.3 照射 3.1.3.1 适用于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照射,是由有关实践或实践中源引起的职业照射、医疗照射或公众照射,包括正常照射和潜在照射。 3.1.3.2 通常情况下应将天然源照射视为一种持续照射,若需要应遵循本标准对干预的要求。但下列各种情况,如果未被排除或有关实践或源未被豁免,则应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医院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全院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内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 第三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具体情况,医务科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医务科负责医院的辐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涉源科室需取得“许可登记”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医院公章)等,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涉源科室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九条根据卫生部第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医院正式聘任职工、年满18 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3.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科室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体系及暴露限值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体系及暴露限值 2012年01月18日 14:10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纺织报》 [推荐朋友]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我国自1988年以来,先后由卫生部、国家环保局和电子部起草制定过6个有关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由卫生部制定颁布的电磁标准包括:GB 18555-2001 作业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GB 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GB 10437-1989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19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9175-19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颁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有GB 8702-1988电场辐射防护规定。此外针对环境防护还制定了HJ/T 10.3-1996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24-1998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两个标准。 电子部制定的电磁防护标准有GB 12638-19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但是,由于各部委从各自的业务和学术观点出发,尚不能统一得出最终的标准稿,目前仍停留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 此外,电磁防护国军标有:GJB 7-1984微波辐射安全限值、GJB 475-1988微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GJB 476生活区微波辐射测量方法、GJB 1001-1990作业区超短波辐射测量方法、GJB 1002-1990超短波作业区安全限值、GJB 2420-1995超短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及测量方法、GJB 3861-1999短波辐射暴露限值及测量方法。 针对上述标准标龄偏长、内容混乱的问题,由总装备部牵头、对1984年以来制定的7个涉及电磁防护的国家军用标准进行归并统一,也考虑了“暴露”、“限值”概念及重新界定“暴露限值”的GJB 5313《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在2004年出台了正式版本。 最新制定的《GB/T 23463-2009 防护服装微波辐射防护服》标准,规定按照GJB5313的暴露限值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场强计算至少经过具备的电磁辐射防护服屏蔽效能。同样,公众是否需要穿着电磁屏蔽防护服,也只要根据该标准提出的对应频率下暴露限值及所处环境的实际电磁场强度,即可下结论。 下图列出了国内典型电磁标准的暴露限值的对比情况。为了便于比较,均采用电场强度作为暴露限值的评价指标。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种典型电磁标准的暴露限值均表现为在频率轴上“两头高、中间低”的曲线走向,即对于约30MHz以下频率的电磁波,以及约10GHz以上的电磁波对人体的损伤较小,人体即使暴露在较高的电场强度下也可耐受;在约30MHz~10GHz的范围内成为最敏感的频段,各典型电磁标准均规定了相对较低的暴露限值,即在这个频率范围内,人体只能在较低的场强下方可耐受。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示范文本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激光辐射防护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使用激光器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对接触激光的人 员要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激光安全防护知识,并 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光器的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 守操作规程。任何时候都不准窥视主射束、反射的射束和 观看激光源。不能用太阳镜作眼睛保护,应使用激光护目 镜,因为这种护目镜是专门为使用激光器而设计制造的; 一旦在视觉中产生余象,应请有经验的眼科医生诊断治 疗,以免造成视网膜损坏。在激光器的操作过程中,应有 助手在场,互相照应,不得单独操作。对外来的观看者, 也应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 害他人、他人不伤害自己。

(2)激光器的安全使用 使用激光器,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守则。 ①制订激光器安全操作规程。 ②激光器不应安装在能吸引不熟悉或好奇者的地方,在激光器的工作区域内外的显眼位置和通往工作点的门上,应设置标示牌。 ③工作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以使观察者瞳孔收缩;房间和设备表面应无光泽,以避免反射。 ④激光器应安装频蔽罩,以防止强反射和直射束向外传播而形成污染,接触激光束的器材、设备、光束截止器、屏蔽罩等的表面,都要用漫反射材料做成。 ⑤应覆盖住激光器上所有裸露的导线和玻璃,以防止电击和或挡住激光器材料的爆炸。应使设备上的所有非带电部分良好接地。采用联锁装置,以防止电击或激光的辐射。

2020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知识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应用文档,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知识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2×5=10分) 1.半衰期:放射性母核数目衰变掉一半所需时间,或放射性活度减弱一半所需 时间。 2.同位素:具有相同质子数和不同中子数的同一类元素称为同位素。 3.松散污染:指该污染用擦拭、清洗等方法可以转移或去除的污染。 4.感生放射性:稳定的核素吸收一个中子后转变成放射性核素也就是活化产物, 活化产物衰变时产生的放射性称为感生放射性。 5.半厚度:r射线经过n个半厚度的屏蔽层后,其强度将减弱到原来强度的1/2 n。 二、选择题(1×17=17分) 1.在正常本底地区,天然辐射源对成年人造成的平均年有效剂量约为 B 。

A)20mSv B) 2.4mSv C)5mSv 2.在人工辐射源中,对人类照射剂量贡献最大的是 B 。 A)核电厂 B)医疗照射 C)氡子体 3.在核电厂放射性热点设备上布置铅皮,目的是为了屏蔽 B 。 A)β射线 B)γ射线 C)n射线 4.在内照射情况下,α、β、γ放射性物质的危害程度依次为: A 。 A)α>β>γ B)γ>β>α C)γ>α>β 5.固定的表面污染对人具有 A 风险。 A)外照射 B)内照射 C) A+B

6.工作人员控制区,个人剂量计应佩戴在工作人员的 B 部位。 A)右胸 B)左胸 C)头部 7.控制区内产生的湿废物应作为 B 进行收集和处理色收集袋。 A)可压缩 B)不可压缩 C)待去污物品 8.人体皮肤的β放射性表面污染限值为 B 。 A)4Bq/cm2 B)0.4Bq/cm2 C)40Bq/cm2 9.个人剂量限值限制的是 C 。 A)外照射剂量 B)内照射剂量 C)内照射剂量+外照射剂量 10.在 B 工况下进入反应堆厂房,必须办理《红区进入许可证》。 A)任何 B)反应堆运行 C)停堆 11.气衣主要用于 B 。

电磁辐射考试题与答案

1、手机信号强度和电磁辐射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2.0分) A手机信号越强,手机辐射越小 B手机信号越强,手机辐射越大 CCDMA2000 DTD-LTE 正确答案:A 2、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规定通信领域应用范围内的辐射强度标准限值功率密度为() (2.0分) A20微瓦/平方厘米 B30微瓦/平方厘米 C40微瓦/平方厘米 D50微瓦/平方厘米 正确答案:C 3、基站和手机,哪一个对人体的电磁辐射影响相对较大?() (2.0分) A基站 B手机 正确答案:B 4、下面哪种电磁辐射体需环境评估通过后方能建设?() (2.0分) A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 B步话机 C额定功率20W基站 D功率较小的室内分布系统 正确答案:C 5、下面哪种辐射属于电离辐射?() (2.0分) A基站辐射 B核辐射 C电视机辐射 D微波炉辐射 正确答案:B 6、基站环评验收时,需选取多少基站进行站址现状环境测试?() (2.0分)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B 7、下面哪种设备的电磁辐射强度最小?() (2.0分) A电热毯 B电视机 C移动基站 D收音机 正确答案:C 8、我国在30-3000MHz这一通信领域应用范围内的电磁辐射标准限值比欧美工业化国家要更加严格,其中美国的标准是我国的()倍? (2.0分) A2 B5 C15 D25 正确答案:D 9、下面哪个方式可以查询苹果手机的信号强度?() (2.0分) A呼叫*3001#12345#* B呼叫*3002#12345#* C呼叫*3003#12345#* D呼叫*3004#12345#* 正确答案:A 10、经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多年来对省内数万座基站的现场监测,所有基站都符合电磁环境安全的要求,而且95%以上的监测点的数据小于(),远低于40微瓦/平方厘米的国家标准。 (2.0分) A1微瓦/平方厘米 B5微瓦/平方厘米 C10微瓦/平方厘米 D15微瓦/平方厘米 正确答案:A 11、下面哪种辐射属于电离辐射?() (4.0分)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

行业资料:________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 (1)激光辐射防护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使用激光器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对接触激光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激光安全防护知识,并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激光器的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任何时候都不准窥视主射束、反射的射束和观看激光源。不能用太阳镜作眼睛保护,应使用激光护目镜,因为这种护目镜是专门为使用激光器而设计制造的;一旦在视觉中产生余象,应请有经验的眼科医生诊断治疗,以免造成视网膜损坏。在激光器的操作过程中,应有助手在场,互相照应,不得单独操作。对外来的观看者,也应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他人不伤害自己。 (2)激光器的安全使用 使用激光器,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守则。 ①制订激光器安全操作规程。 ②激光器不应安装在能吸引不熟悉或好奇者的地方,在激光器的工作区域内外的显眼位置和通往工作点的门上,应设置标示牌。 ③工作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以使观察者瞳孔收缩;房间和设备表面应无光泽,以避免反射。 ④激光器应安装频蔽罩,以防止强反射和直射束向外传播而形成污染,接触激光束的器材、设备、光束截止器、屏蔽罩等的表面,都要用漫反射材料做成。 ⑤应覆盖住激光器上所有裸露的导线和玻璃,以防止电击和或挡住激光器材料的爆炸。应使设备上的所有非带电部分良好接地。采用联锁 第 2 页共 5 页

装置,以防止电击或激光的辐射。 ⑥激光工作室应安装门锁,如果房门无法关锁,应在门上安装安全联锁装置。 ⑦安装报警仪器,在工作超出可见光范围时,报警器能发出警报信号。 ⑧应有专人负责看管激光器。 ⑨应设置高压电源总开关。 ⑩在改变激光器实验装置之前,应取下所有的手表和戒指,避免有光泽的宝石引起反射危险。 灌包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相关人员应认真巡视检查,确认所有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及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作业中,相关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条从事套袋和缝纫的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时不准戴手套,要精力集中,以防发生事故。设备运转时,禁止敲打机身、移动防护罩或保险侧板。 第五条当从事缝纫机换针、清洗、保养、更换零部件、灌包机发生故障需检修或清理料斗内的杂物等项工作时,必须停电,挂好警示牌, 第 3 页共 5 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 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18号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 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 豁免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

标准----电磁辐-防护规定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UDC614.898.5 GB8702-88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88年6月1日实施) 1 总则 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 基本限值 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 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 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150/0.40/ (0.5)(0.0015 注: 1) 系平面波等效值, 供对照参考。 2) 供对照参考, 不作为限值; 表中f是频率, 单位为MHz; 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2要求。

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

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 (GB10252-1996) 本标准是GB10252-88《辐射加工用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规定》的修订版本。本版在格式上依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修订部分主要有:增加前言和引用标准一章;不再列出职业人员基本限值,只提出执行有关的标准,并给出与源相关的剂量控制值、对公众照射给出了管理限值;井水中污染控制值改为 10Bq/L;通过屏蔽墙对非限制区公众的照射原规定过产,现适当放宽;在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原版中的有关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部分,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有关规范,增加了辐照装置的安全分析、辐射源的清点与盘存和辐射防护与安全检测内容三章;原版中的附录A删去。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0252-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郭勇、史元明、李成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60Co辐照装置设施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包括场所划分、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控制以及有关防护与安全等管理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池贮源式60Co辐射装置的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5-8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4076-83 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 GB13367-92 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 3. 辐射照射与污染控制

(职业健康)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

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激光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保证作业的质量和人员安全,避免激光辐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CSMC各类激光设备作业。 3.参考文件 3.1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3.2GB18217-2000《激光安全标志》 4.激光产品的分类及防护要求 4.11级激光:其连续波功率很小,只达微瓦或亚微瓦级,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危害,一般不必采取防范措施。 例如:激光打印机等。 4.22级激光:功率为(0.1-1)mW,仍属小功率范围,可以用肉眼观察。其输出剂量不超过1类激光源的最大允许辐射剂量,虽不是绝对安全的,但眼睛对这类激光源看久了会自动生厌(眨眼)而自我保护。

例如:游戏用激光枪、激光棒及条码扫描器等。 4.33A级激光:其连续波输出功率达(1-5)mW,通常应加防护措施,其工作区及激光源本身均应挂相应的警告标记,另外,利用光学仪器直视这类激光源会对眼睛带来危害,也应加强防护。 例如:激光棒及直线校准仪器。 4.43B类激光:其输出功率为(5-500)mW,直接靠近这类激光源会对身体有危害;通过漫反射器观看这类激光源,距离在150mm以上。观看时间短于10s 则是安全的。此类激光源应设警告标记。 例如:用于物理治疗的激光治疗仪等。 4.54类激光:激光输出功率在0.5W以上,即使通过漫反射也有可能引起危害,会灼伤皮肤,引燃可燃物。用户操作这类激光源时应特别小心。这类激光源应配备明显的警告标记。 例如:大功率激光表演机、激光工业加工机等。 5.使用要求 5.1警示标志 5.1.12级、3级、4级激光应在控制区显眼处张贴警示标志; 5.1.23级、4级激光应在激光器工作区张贴警示标志;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8年6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基本限值 2、1.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导出限值 2、2、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2、2、4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5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 3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 3、1下列电磁辐射可以免于管理 3、1.1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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