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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

详细文字

第一章对立统一规律

主要内容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对立统一规律

问题导入:

上一讲,我们讲述了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解决了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论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这一讲和下一讲,主要阐明物质世界为什么会发展,怎样发展,发展的规律是什么?解决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集中论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科学地回答了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讲一讲对立统一规律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问题,明确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地位和作用。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的总特征就是关于事物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它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的方面揭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本质,都是联系和发展观点的展开,对立统一规律也是如此。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请大家看看这一组长征及其图片。设问:看到这组图片想到些什么?最后抽象出下列观点:

1.什么是联系?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1)联系具有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2)联系具有普遍性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

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一个网结,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联系具有多样性

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

恩格斯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观点,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悉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这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是整个世界这个普遍联系之网的网上纽结,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3.坚持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意义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阐明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把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作自己学说的一个总的特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又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呢?这是因为,事物既不是绝对孤立的,也不是绝对静止的。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变化和发展。运动就是一般的变化,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新陈代谢。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揭示了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本质和规律、形式和内容、方向和道路,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

(二)唯物辩证法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

前面,我们明确了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但是,只是一般地说明了什么是联系、什么是发展。当我们要进一步探究事物究竟是怎样联系、怎样发展的时候,就必须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这些规律和范畴主要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范畴。这些规律和范畴,我们前面说过,都是联系和发展观点的展开和深化,都是从不同的方面进一步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思想,它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

但是,在由这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所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各个要素的地位是否都是均等的呢?不是的。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一思想的,是列宁,这是他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重大贡献。他在1914—1915年期间所写的《哲学笔记》中明确提出:“统一物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又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由于工作繁忙和逝世过早,没有来得及对自己提出的这个思想作进一步的说明和发挥。

毛泽东实现了列宁的遗愿,在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了这个核心进行发挥,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毛主席最集中最系统地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著作就是《矛盾论》。而且特别要指出的是,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创造性地作出了“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关系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的新概括,为马列主义的普遍真

理和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哲学基础。

那么,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呢?教材中有一段话,从三个方面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这就是: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很显然,自觉地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

列宁说:辩证法“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对立统一规律就是揭示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指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什么是矛盾

简单地说,矛盾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即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本质属性。

矛盾这一概念,最早出自我国古代思想家韩非的一个寓言故事。这个大家都很熟悉。矛和盾,都是古代的兵器。通过韩非的这个寓言故事,人们就把矛和盾连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专门的常用的名词。它具体指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它是指人们在言论和行动中自相矛盾的一种逻辑错误。比如那个卖兵器的人,由于把矛和盾截然对立起来,就犯了这种逻辑错误。这在形式逻辑上叫做违反了同一律。就是说,对同一件事情或同一个问题,前面这样说,后面又那样说,前后不一致,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在形式逻辑上是不能允许的。这种矛盾,我们就叫做逻辑矛盾。

另一方面,矛盾就是指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矛和盾这两种作用不同的武器之间,就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排斥的关系,即同一和斗争的关系。无矛就无所谓盾,无盾就也无所谓矛,盾的发展促进了矛的发展。但是它们的作用又是互相反对的,是一种相互斗争的关系,所以它们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这种矛盾,就叫做辩证矛盾。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中所普遍存在的本质关系。唯物辩证法所讲的矛盾,就是这种辩证矛盾。

2.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

这里所讲的同一性和我们前面讲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不是一个问题。前面世界的物质性所讲的统一性,是指不同之中的相同,强调的是多中有一,指的是不同的物质形态的共同本质,即客观实在性。这里所讲的同一性,指的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一种本质联系,即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同一性的基本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同另一方彼此互相依赖着,而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例如,先进和落后,光明和黑暗,胜利和失败,冷和热,大和小,等等,都是对立统一,互为存在的前提,失去一方,它方就不存在。大家都喜欢光明,但是,没有黑暗,也就无所谓光明;没有光明,也就无所谓黑暗。光明之所以是光明,就是因为有黑暗存在;黑暗之所以为黑暗,就是因为有光明存在;一片光明就等于一片黑暗,这是辩证法。这里,要注意一点,不能把这种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关系简单地理解为是互相决定的关系,即理解为“你决定我,我决定你”的关系。

所谓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依存,从实质上讲,它包含这样两层意思:

第一,是说矛盾对立的双方,它们的内容和特点是彼此规定、相互照应、相互衬托的关系。例如说父与子,要想了解父亲如何,不能光看老子自己的声明,必须要到儿子哪里去问问,或者具体看看儿子表现怎么样,这样才能知道老子究竟及格不及格。所以,从这个意

义上,离开了儿子,也所谓父亲。这就是说,儿子的内容和特点规定着父亲的内容和特点。父与子之间,是一种彼此规定、相互照应和相互衬托的关系。不能机械地简单地理解为“父亲生出儿子,儿子生出父亲”。

第二,是说对立双方的运动和变化是互相制约的。你牵制着我,我牵制着你,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有的表现为一方力量增长,另一方力量相应削弱;有的表现为一方发展变化,也会促进另一方发展变化,水涨船高,相互促进。比如,一个人的新陈代谢同化与异化的矛盾,同化能力强,异化能力也相应的强,才有健康的身体。总之,矛盾双方互相依赖和互为存在的前提。

(2)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是由此达彼、相互贯通的。矛盾双方的这种贯通性,进一步表明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矛盾双方的互相贯通有如下三种情形: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等等;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双方,感性中包含着理性的因素,理性中包含着感性的因素。即使是对抗性的矛盾,矛盾双方也不是绝对对立的,也是互相渗透的。大家明白,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对抗性的矛盾,现在看看,是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滲透呀?

第二,矛盾双方直接同一。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如生产和消费,在一定意义上,生产同时就是消费,消费同时就是生产。但是,对于这种情形需要注意,对立面之间的直接同一并不是普遍的情形。例如,不能说无产阶级就是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反革命,坏事就是好事等等,而且即使存在着直接同一的矛盾双方,也不是直接等同的。它们同样是有差别的同一,是对立的同一。

第三,矛盾着的对立面彼此相通,包含着互相转化的趋势,可以说是“你能变我,我能变你”。用一句通俗的比喻来说,就是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例如,公有制转化为私有制,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等等。一切矛盾着的双方无不在一定条件下向它的对立面转化。这种相互转化的过程之所以能够发生和实现,就是因为对立面之间本来存在着贯通性,包含互相转化的可能和趋势。这种转化的可能和趋势,最深刻地表现了对立面双方的内在的同一性。

3.什么是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这里所讲的斗争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哲学范畴,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容和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

第一,不同的矛盾,其斗争性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不仅仅是指敌我之间的对抗性冲突,而且也包括人民内部正确意见与错误意见之间的和风细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它不仅存在于人类社会中,而且在自然界里,作用与反作用,吸引和排斥,阴电和阳电,化合和分解等各种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矛盾斗争的表现。

第二,同一类矛盾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斗争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一般来讲,矛盾展开的初期,矛盾双方的对立处于萌芽状态,斗争较为隐蔽;随着矛盾自己运动的发展,对立越来越明朗化,越来越充分展开,斗争也就越来越明显。所谓矛盾的激化就是指斗争的激化。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矛盾的激化程度不同,矛盾斗争性的表现形式也就不同。

但是,不管矛盾斗争的形式如何不同,都只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因此,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某一种具体的形式,例如归结为你死我活的斗争这种对抗的形式,否则,其结果或者是把斗争形式的变换误认为矛盾斗争的消灭,在不存在对抗的地方就不承认斗争,从而抹煞矛盾的斗争性,离开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或者是把一切

斗争都看成对抗,把斗争和斗争形式混为一谈,这就歪曲了矛盾的斗争性。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任何矛盾都具有的两种本质属性,是任何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两种基本关系。凡是存在着矛盾的地方,必定是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否则就不成其为矛盾了。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相互联结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

(1)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同一,因而同一性必然为斗争性所制约。无论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或互相贯通,都是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统一体中矛盾的双方依存要由斗争来维持,旧的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统一体诞生,要靠斗争来实现,没有矛盾的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也没有互相转化的可能和趋势。所以说,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2)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差别、对立和斗争,总是和同一相联系、为同一性所制约的。一切矛盾的斗争,都是在相互联结的关系中进行的,在同一体中进行的。如果双方彼此孤立,毫不相干,根本就斗不成,比如战争和石头,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斗争呢?像唐吉诃德与风车博斗那样,只能是滑稽可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

(3)坚持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关系的意义

同一性和斗争性互相联结、不可分割。因此就要求我们,在分析和处理任何矛盾的时候,必须同时注意这两个方面。要树立科学的思维方法,善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之中把握同一。就是说,要善于发现异中之同,同中之异。正如黑格尔所说:“如果一个人能看出当前,即显而易见的差别,比如,能区别一枝笔与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力争全面性,力戒片面性和绝对性,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反对形而上学的错误倾向。例如,现在大陆与台湾之间、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虽然秉承不同的两种社会制度,但是都认可一个中国,只有妥善处理这种复杂的矛盾关系,才能有台海地区的持久和平,才能有力地遏制台独,最终实现祖国的统一。

形而上学割裂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互相联结的关系,有两种表现:一种是,离开斗争性讲同一性,把对立的同一看是僵死的同一,绝对的同一,这就等于把生动的东西、可变的东西看作是一潭死水,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另一种是,离开同一性讲斗争性,把相互排斥看作是相互隔绝,绝对对立,这就等于把现实的矛盾拆成了两个彼此孤立的东西。因此,都是不正确的。

在我党历史上,“左”右倾机会主义者在处理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问题上的错误,单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割裂了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系。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者在看到同一的地方看不到斗争,鼓吹所谓“一切联合,否认斗争”;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者在看到斗争的地方看不到同一,鼓吹所谓“一切斗争,否认联合”,结果给革命造成了惨痛的损失。只有毛泽东的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才把中国革命一步一步地引向胜利。

今天,我们讲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和谐是什么?包含着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神。但和谐并非否认矛盾,和谐本身是一种矛盾关系,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和而不同,同则不继”,和谐也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大家看看近一个时期我们与美国和一些其他国家频繁发生的贸易摩擦,看看奥巴马访问中国后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就能够理解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世界,必须正确处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不断解决发

展中的矛盾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这个问题,是进一步说明同一性和斗争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问题。所谓发展,从实质上说,就是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事物在各种外部条件的影响下,对立面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既同一,又斗争。一旦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立面发生相互转化,新事物就取代了旧事物,这就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实在过程。

由此可见,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都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可抹煞的作用。但是,由于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互相联结、不可分割的,所以,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论是同一性,还是斗争性,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因此,如果孤立地研究同一性或斗争性的作用,那是违反辩证法的。但是,为了深入地认识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怎样推动事物的发展,又有必要首先对它们在事物发展中起何种特定的作用分别地加以分析,然后再把它们综合起来研究。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对于事物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这一点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矛盾的存在以矛盾双方的相互依赖为前提,没有相互依赖的同一性,矛盾双方以及矛盾本身就不能存在,也就根本谈不上它的发展了。所谓“单打一”、“唱不得对台戏”、“只要香花,不要毒草”等等,都只能是人为的,在客观上是不可能的。这种人为的使事物脱离自己对立面的发展,只能是畸形的发展,甚至是倒退,因为这是违背事物的辩证本性的。

第二,对立一方的发展也是以另一方的一定发展为条件的。就是说,矛盾双方的发展,在一定阶段上也是在统一体中的发展,而不是彼此孤立地发展。例如在自然界中,恶劣的环境本是限制着生物的生长的,但又有促进生物生长的作用,越是在恶劣环境下生长起来的生物,越是茁壮,富于生命力。胡杨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这一点,也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矛盾双方包含着可以相互利用的共同因素。这种情况,在那些对立面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的矛盾中,例如,在人民内部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中,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那些对立面之间有根本利益冲突的矛盾中,彼此也总是包含着某些可以相互利用的共同因素。例如,无产阶级就可以而且必须利用资产阶级在发展生产、发展文化、发展科学技术以及在政治体制的某些环节等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第二,矛盾一方各个组成因素发展的不平衡所造成的矛盾性,可以为另一方所利用。例如,构成反动势力的各个集团和派别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就可以为革命势力所利用。在哲学发展中,各派唯心主义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可以为唯物主义的发展所利用。列宁就说过:“当一个唯心主义者批判另一个唯心主义者的唯心主义基础时,常常是有利于唯物主义的。”

(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发展是一事物转化为它事物,但不是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是转化为自己的他物,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如果离开两极相通这种同一性,事物的发展,事物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统统不可能,就会变成不可理解的东西。例如,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化,就是由于在私有制发展到一定程度,造成了社会化的大生产,这就产生了由私有变为公有,以社会化的(即公有的)生产关系适应社会化的生产力的可能和趋势,使私产和公产之间搭起了彼此相通的桥梁。

总之,事物矛盾的发展,总是在一定基础、一定基地上的发展,总要不断吸取用以丰富自己的营养、总是沿着一定的方向、通路向前发展。而发展的“基地”、“营养”、“通路”这三者,都是和矛盾同一性的作用分不开的。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毛泽东说:“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因此,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可以从运动的这两种状态即量变状态和质变状态中分别地来说明:

(1)矛盾斗争性在量变过程中的根本作用,就在于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质变做准备。

这一点是说,矛盾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的趋势。矛盾双方的斗争,就是一方限制另一方的发展,并打破另一方对自己的限制。正是在这种斗争中,彼此竞相争高,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这就是事物的量变状态。正是这种由斗争所引起的量变,为事物的质变、飞跃、准备着条件。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质变过程中的作用更加显著,也更加重要,可以说,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所谓质变,就是事物的发展超出原有度的范围,冲破事物存在的限度。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通过斗争,只有把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斗争贯彻到底,才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分离,才有旧矛盾统一体的分解和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就是说,才有事物的质变。

总之,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是靠斗争推动的,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需要冲破事物存在的限度时,主要依靠斗争。所以,矛盾斗争性的作用十分重要。

但是,在研究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辩证法肯定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但并不是说斗争本身就是发展。斗争和发展不是一个概念。斗争只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量。

第二,辩证法肯定矛盾的斗争可以起到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决不是一切斗争都能够推动事物的发展,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的前进发展实质上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所以,只有新事物反对旧事物的斗争才能推动事物的前进,与此相反的斗争则正是阻碍事物前进发展的力量。

第三,即使是新事物反对旧事物的斗争,也不是一切斗争都能推动事物的前进发展,不是一切对于斗争的限制都是对于事物前进发展的限制。这是因为,矛盾的斗争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例如,受到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的具体条件等等的限制,所以矛盾的斗争并不是越激烈越好,它总是应当有个限度的。例如说,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当敌人投降后,还要杀掉他,这种斗争就是过火的斗争,就会对革命的事业带来危害,不利于分化瓦解敌人。

大家看过张国强、王宝强演的《我的兄弟叫顺溜》那个电视剧吧,有一个情节就是描写这个问题的。

所以,我们在肯定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又要注意选择最适合于矛盾的性质和条件的斗争形式,注意掌握最适合于新事物发展的斗争界限,这就是所谓掌握斗争艺术。我们干革命,搞建设,就是破坏旧世界,创造新世界。我们决不能不要斗争,决不能停止斗争,同时又决不能不讲究斗争的艺术。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要辩证地看待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矛盾的斗争性和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

要的方面。

3.对立面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

前面,我们分别说明了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各起何种作用,现在,还必须把它们综合起来把握。因为同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都不能孤立地进行,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发挥作用的。但是,在事物发展的矛盾运动中,二者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又是不同的,即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1)同一性的相对性

所谓同一性是相对的,就是说,它是有条件的。同一性的这种条件性是说,任何矛盾统一体及贯穿于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都是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的,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互相依存的同一性,才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当某种特定的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丧失其同一性,就不能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辩证法认为,任何一种条件都不是凝固的,而是可变的,因此,任何矛盾的同一性都是可变的、暂时的、相对的。

(2)斗争性的绝对性

所谓斗争性是绝对的,就是说,它是无条件的。斗争性的这种无条件性,并不是说矛盾的斗争不需要一定的条件、不处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当然要受到条件的制约,具体的条件制约着斗争的形式和界限等等。斗争的无条件性只是指矛盾斗争的存在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有矛盾就有斗争,斗争可以打破旧的条件,创造新的条件,是在对待具体条件当中表现出来的无条件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斗争性在任何条件下都要贯彻下去。因此,它是绝对的。

列宁说:“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这就告诉我们,矛盾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同事物静止的相对性和运动的绝对性是一致的。事物的静止、平衡、稳定体现了同一性,而事物的运动、不平衡、不稳定则体现了斗争性。承认了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就同时应当承认同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反过来,如果否认了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也就会对静止相对性和运动绝对性的原理发生动摇。

因此,我们可以说,矛盾同一的条件性、相对性,并不意味着矛盾的同一性可以时有时无。没有任何同一的斗争是不可能的,矛盾的斗争总是和同一相伴随,它以同一为条件而又不断地破坏着同一,正象运动以静止为条件而又不断地打破静止一样。总而言之是说,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才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才推动着事物的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是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运动是事物“自己的运动”。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固然是说明它们在矛盾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却不能简单地看成是它们各自的重要性不同。不能认为,因为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所以斗争性永远是最重要的,同一性则是不重要的。这显然是一种曲解。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不等于重要和不重要(或主要和次要)的关系。在任何矛盾运动中,在矛盾的任何发展阶段上,以及在矛盾运动的任何条件下,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的关系都是不会改变的,但斗争性和同一性何者在事物发展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人们在解决矛盾的实践活动中应当把何者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这是因矛盾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矛盾发展的阶段不同,以及矛盾运动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而不尽相同的。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所谓矛盾的普遍性,就是指矛盾是世界的普遍状态。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说,矛盾无处不有,无时不在,矛盾普遍地存在,一切事物及其过程都存在着对立同一的关系。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也就肯定了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规律,这是坚持彻底的辩证法的前提。

学习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它给我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指出了一个总的正确的方向。正因为矛盾是客观普遍的,所以,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善于解决矛盾,而不能害怕矛盾,回避矛盾,掩盖矛盾,正如毛泽东所说:“矛盾以揭露为好,要揭露矛盾,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特殊性的含义:

所谓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各有其特点。例如,自然界的矛盾不同于社会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同于敌我矛盾。《红楼梦》里说:“大有大的难处”。俗话常讲:“家家有长短,长短不一样”,“一家不知道一家,和尚不知道人家”,《天仙配》中的七仙女下凡,等等,这些都是说的矛盾的特殊性。反映事物特点的这种特殊的矛盾,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在人类的认识发展史中,不同科学部门的划分,比如数、理、化、天、地、生等,就是以它所研究的对象的矛盾的特殊性为根据的,所以,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

怎样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应当怎样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呢?我们可以从矛盾存在的范围、性质、地位、解决的形式等方面来把握:

(1)从矛盾存在的范围上看,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

物质世界是一个无限复杂的矛盾体系,所以就整个世界而论,矛盾没有内外之分,矛盾都存在于世界之内,没有世界以外的矛盾,世界就是矛盾。但是就每一具体现实的事物来看,由于矛盾存在的范围不同,就区分为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所谓内部矛盾,就是指存在于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的矛盾;外部矛盾就是指存在于一事物和他事物之间的矛盾。由于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所以,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因,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样说,并不是说外因不重要。唯物辩证法在肯定内因是根据的前提下,同时又承认外因的重大作用。有时外因会直接影响到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我们常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唯物辩证法关于内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党制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哲学依据,是我们今天推进全球化进程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说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走进中国,其根本点是我们自己,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这一点。

(2)从矛盾的性质上看,矛盾的特殊性又有各种不同的情形

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不同物质运动形式中有不同的矛盾。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有五种,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它们之所以相互区别,就在于它们都有各自的特殊矛盾。

第二,在同一运动形式的不同过程中,矛盾也具有特殊性。

按照辩证法,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世界上的事物都是过程的集合体。

例如在社会运动中,从原始社会起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各个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的特殊矛盾。其中贯穿过程始终,并决定过程的本质,使它同其他过程区别开来的矛盾,叫做根本(或基本)的矛盾;其他矛盾是非根本(或非基本)的矛盾。研究事物过程的发展,应着重把握其根本的矛盾。例如,贯穿整个人类社会始终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就是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其他的矛盾则均为非根本矛盾。

第三,在事物发展的一个完整的大过程中,往往又区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不同阶段中的矛盾也具有其特殊性。例如,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30年和后30年,这两个大时间段,就有很大的不同。前30年曲曲折折,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左”的思想的严重影响,走了不少弯路。后30年,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的东方,令世界刮目相看,这就是特殊性。

第四,在社会领域中,还存在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前者是人们之间根本利益(主要是阶级利害)冲突的矛盾,后者是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

(3)从矛盾和矛盾双方的地位上看,又区分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即次要方面,这也就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即次要矛盾)讲的是在复杂的矛盾体系中,诸矛盾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过程或阶段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就是主要矛盾。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心、关键、纲,牵牛鼻子,指的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是辩证的,前者支配后者,后者又影响前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问题,是就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来说的。无论是主要矛盾,还是非主要矛盾,都有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一方处于支配的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不起主导作用,是非主要方面。我们平常所说的主流、重点,就是指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支流、非重点就是指的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就是说,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关系也是辩证的,二者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研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把这一原理应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论要求,在研究复杂的矛盾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重点论要求我们在研究复杂的矛盾过程中,不能平均使用力量,要用大力抓住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违背两点论的“一点论”、违背重点论的“均衡论”,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和方法。我们常说的,抓住中心环节带动其他、用重点推动全盘,牵牛鼻子,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

(4)从矛盾解决的方式上看,不同的矛盾也各有其特殊性。

由于矛盾的性质和情形千差万别,所以,矛盾的解决方式也无限多样,但其基本类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

第一,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这是较为普遍的一种解决矛盾的形式。毛泽东把它通俗地叫做一方“吃掉”另一方。如生物界的优胜劣败,社会领域中革命力量消灭反动力量,思想领域中真理克服谬误等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例如,正负电子湮灭而变成

光子,正反粒子湮灭而变为介子,就是这样。这种形式也存在于社会历史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地、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例如,古罗马帝国被封建社会所代替,就是奴隶主和奴隶两个斗争着的阶级同归于尽,让位于新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封建领主和农奴。

第三,有些矛盾经过一系列的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形成新的事物。例如,采取嫁接、人工培育的办法,综合两种品种的优点而创造出新的生物品种,就是这种解决矛盾的形式。社会主义社会里,城市和乡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等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本质差别,随着各种条件的成熟,会逐渐缩小,一直到共产主义而最终达到融合,形成完全新型的居民点和新型的劳动,这是通过融合解决矛盾的形式。

但是,应当明确,对立面差别逐渐缩小以至最终融合的过程,始终贯穿着斗争;融合为新事物之后,又将开始新的矛盾运动。无论是采取融合的形式,还是采取其他的形式,只是斗争形式的差别问题,而不是斗争的有无问题。我们承认有些矛盾(不是所有矛盾)通过融合的形式来解决,同那种只讲融合、调和而抹煞斗争的“矛盾调和论”是根本对立的。

坚持矛盾特殊性的基本原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既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又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谓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归结到一点,也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根本上说,就是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只有把矛盾的特殊性搞清楚了,才能够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质的矛盾,在实践中获得胜利。

否则,搞“一刀切”、简单化,就一定会把事情办坏,我党历史上“左”倾社会主义的错误,从思想根源上来说,正在于这一点,他们没有弄清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殊性,而毛泽东正是在反对党内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殊矛盾作了十分透彻的分析,用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的战略策略,最终取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功。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二者互相联结,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前面讲过,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适用于一切事物的道理,没有任何例外,这就是事物的共性、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每一过程的矛盾及其各个侧面都各有其特点,这就是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如果除去了一切过程的特殊性质的矛盾,也就没有什么矛盾的普遍性了。所以二者又是相互联结的,有个性而无共性或有共性而无个性、有相对而无绝对或有绝对而无相对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把握:

第一,普遍性不能离开特殊性而存在,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这也就是说,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例如,旧社会劳动人民都受苦,这些苦难又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挨的是地主的皮鞭,有的人挨的是资本家的棍棒,有的人沿街乞讨,有的人家破人亡,等等。这些情形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在这些不同之中又有相同,在这些特殊性中都包含着受压迫受剥削的共性,即一个“苦”字,一本血泪账。正因为如此,所以京剧《智取威虎山》中的“小常宝的血泪控诉”才激起了杨子荣的

“仇恨满腔”。我们平常所说的“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都是说,通过个别就可以看到这一类事物的共同点。

我们再进一步问:为什么普遍只能存在于特殊之中,而不能离开特殊而存在?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而没有抽象的一般的东西。世界上只有这样的东西和那样的东西,这种社会和那种社会,这个人和那个人,而决没有什么“一般的东西”、“一般的社会”、“一般的人”的单纯存在,谁见过抽象的一般的人,只能见到张三、李四;抽象的房子谁住过,只住过,平房、砖瓦房、楼房,樱园、桂园、梅园;谁吃过一般的鱼,只吃过黄花鱼、鲫鱼、鲤鱼、武昌鱼等等。具体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没有完全相同的东西,世界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我们常说,某对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就是说“相同”,这个“相同”其实就是“相似”,是说差别可以忽略不计,而决不意味着没有差别,没有差别的同一是不存在的,否则,你怎么还能区分出谁是老大和老二呢?可见,共性就不能以一般的形式、普遍的形式单独存在,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而存在,共性离不开个性。这也就是列宁所说的:“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下,个别就是一般。这是从个别包含一般,个别中总有一般来说的。

第二,特殊性也不能离开普遍性而存在,特殊性又总是和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的。

这是因为,世界上任何个别的东西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事物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有联系,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任何事物都是同类中的一个,没有任何一个事物不与同类事物具有共同的本质。例如,任何一个动物如,熊猫,叫团团也好,叫圆圆也好,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有和其他的熊猫具有共同之处,都是熊猫,属于猫科,总要服从生物运动的一般规律。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个人,包括皇帝老子在内,不论怎样特殊,他总是人,总是人类中的一员。脱离社会、脱离人类而孤立存在的人,是根本没有的。大家经常说一件事:一个人不论他生前是什么,死后往火葬场一推,大家就都一样了,讲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列宁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

上面,从两个角度讲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互相联系。总而言之,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每一事物的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

在说明二者相互联结的关系时,要注意划清几条界限:第一,这种互相联结的关系不同于事物之间的平行并列关系;第二,它也不同于部分和总和的关系;第三,它也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我们平时说:“一般说来,大家都是努力学习的,只有个别人不用功。”这是在多数和少数的意义上使用个别和一般的,和我们这里讲的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是不同的。

(2)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正如毛泽东所说:“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而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普遍性。”这里,“范围”是空间概念,“发展”是时间概念,“一定场合”是空间与时间的统一。所以进一步说,由于空间条件和时间条件的变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例如,阶级斗争是一切阶级社会所共有的东西,对于阶级社会来说,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是就整个人类历史来说,它只是一定发展阶段上所特有的东西。阶级社会不过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短暂瞬间,这也就是说,随着场合的改变,普遍性转化为特殊性了。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揭示了矛盾问题的精髓,深化了对唯物辩证法的认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这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做出的科学论断。

用“精髓”这个字眼,和其他一些术语,如实质、核心、灵魂一样,无非是说明这个

问题的极端重要性,重要到什么程度?毛泽东说:“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这是因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贯串于矛盾问题的各个方面,是理解一切矛盾问题的基础。例如,矛盾的普遍性是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相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而矛盾的斗争形式又是相对的。由此可见,我们只有真正懂得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才能理解所有矛盾问题,真正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抓住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进而弄懂整个辩证法,否则,就是抛弃了辩证法。

第二,这一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科学的认识方法的哲学基础。

这个问题是说,共性和个性的辩证法,在人的认识过程中,就表现为个别——一般——个别的不断推移。它告诉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把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既不能离开特殊性去找普遍性,也不能离开普遍性去寻找特殊性。

人们的认识过程,总是从具体的特殊矛盾的分析开始,概括出普遍性的规律,又用这个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性的认识作指导,进一步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殊的矛盾,然后又利用这种研究的成果来补充和丰富、发展关于普遍的规律性的认识,作为更进一步的具体研究的指导,如此不断反复下去。这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无限循环的认识过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共性和个性的辩证法,它既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辩证法,又是人们科学的认识方法,即人们认识、思维的辩证法。简而言之,唯物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也就是说,在本质上,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反映了事物矛盾发展的普遍规律,属于共性的方面;各国的具体实际,千差万别,属于个性方面,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完全符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法的科学结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间,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特点是各式各样的;但是,不论哪一个国家和民族,也不论它的社会历史条件多么不同,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都必须遵循基本的普遍适用的规律,就是说,一定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指导,才能取得胜利,否则是不可能的。大家只要想一想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为什么会失败,今日之中国改革为什么会蒸蒸日上,社会主义再造辉煌,就会明白这个道理。

第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这一点和前面一点,实质上是一个问题,不过,特别重要,所以单独提出来加以分析。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战略目标、中心任务和基本实践。为此,必须坚持共性和个性的辩证法,把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紧密地结合起来。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问题,中国特色是个别,社会主义是一般。中国特色具体所指,就是指根据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所采取的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战略策略、路线、方针和政策。

社会主义一般,就是指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个人消费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下,建立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方面是说:中国特色这个个别一定要与社会主义的一般相联系,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是说,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有中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凡真理都是具体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普遍原则并不是脱离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形式而孤立存在的抽象教条,它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实践才能体现出来。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来硬套,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所以,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

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最基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

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上述四个方面充分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辩证法在理论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课堂互动)

第二章质量互变规律

问题导入:

请同学们思考下面这样一个问题:前面讲了对立统一规律,主要阐述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什么。这里,我们进一步提出一个问题,事物的发展又呈现出什么状态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主要内容。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由于其自身的内在矛盾,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而这种向对立面的转化,表现为两种基本的状态,量变状态和质变状态。从状态上看,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过程,质变和量变相互过渡、相互交替,推动事物向前发展。质量互变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主要揭示了事物的发展变化所采取的基本状态。

一、质、量、度

研究质、量、度,是阐述质量互变规律的出发点。这是因为,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质和量,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与此相应的,才有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才有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所以研究质量互变,必须从研究质和量出发。

1.质

(1)质的含义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决定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别的事物,把它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所以也可以说,质是把事物区别开来的一种界限,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区别性,或差别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比如,无机物不同于有机物,植物不同于动物,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等等,就是由于它们各自内部所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

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任何事物总是具有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凡事物,不具有这样的质,就具有那样的质,任何质都没有,也就是说,它什么都不是,那它也就不存在了。如食物有自己的质,它发了霉,我们说它变了质,就是丧失了原有的质,而产生了新质,不可能有物无质。反过来说,质总是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例如好和坏,这是质,但它总是指好东西、好人、好事、坏东西、坏人、坏事等等,总是同一定事物和事物的作用相联系而存在的。不同一定事物相联系的质,就是说,它无处存身,那也不是现实存在的质。凡物皆有质,说明了事物的确定性;凡质皆属物,说明了质的实在性。

(2)质与属性的关系

所谓属性,就是事物同其他事物在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质,或者说,就是事物的质的表现。质存在于事物之内,而又表现于外。事物的质,只有通过这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只有在它出兵弱小国家,把别国变成自己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时候,才能表现出来。纸可以燃烧,但是只有把它与火发生联系时,才能显现出来。所以,质和属性的含义相近,但又是不相同的。

(3)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

任何事物的质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又具有许多不同的方面,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个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例如人,就有生理方面的质,和社会方面的质。水,就有物理方面的质,和化学方面的质。在科学研究中,人们之所以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同一个事物下定义,正是因为客观事物的质具有许多方面的缘故。事物的质的多样性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把握和认识事物的质呢?

第一,要从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出发,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质。

第二,要把实践作为事物质的实际确定者。

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往往不需要也不可能对事物的质的各个方面给予同等的注意和研究,而只需根据实践的要求,着重对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进行研究。比如社会科学所着重研究的是人的社会方面的质,生理学着重研究的是人的生理方面的质。究竟哪些是主要的质,哪些是次要的质,它的区别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就在于实践的需要。比如,社会科学要区别人和动物,那么人的社会方面的质就是主要的质,而生理方面的质就是次要的质。但是,如果对于生理学和医学来说,人的生理方面的质就成了主要的质。这里首先就要区别人的健康的生理过程和病态的生理过程,至于人的社会方面的质,人的阶级性就降到了次要的地位。就尸体解剖来说,几乎完全不用管死者的阶级成分、革命与反革命、好人与坏人,有时甚至人和其他一些高等动物的区别,都失去了原来的严格意义。所以在实验室里,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可以用动物实验来代替对人的病理和药理的实验。

总之,要根据事物的特殊矛盾和人们的实践需要,去全面地分析、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质。

(4)认识事物质的规定性的重要意义

认识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分开来,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客观基础和实践的起点。所谓认识事物,首先就是认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否则就谈不上对事物的认识。我们常说要“划清界限”,就是要区分事物的质,我们还常用“不识好歹”来形容不明事理的人,也就是说,这种人不了解事物的质。没有区别就没有认识,没有区别也办不成事情。对于我们党的工作来说,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在革命和建设中,如果不能区别真正的敌人和朋友,就不知道团结谁、依靠谁和打击谁,也就没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不能区分食物和毒物,就根本不能生存。

2.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例如,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人口的多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基本建设的规模和速度等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

量和质的不同就在于,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事物仍然是原来的事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曾经把质叫做内在的规定性,把量叫做外在的规定性。这个思想是很深刻的。

但是,说量是外在的规定性,决不是说量是外加给事物的,或对事物是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量和质一样,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定性。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

实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即使是象教学这门从“纯粹”形态上研究量的科学,归根到底,也是对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量和量的关系的反映。恩格斯说:“数和形的概念不是从其他任何地方,而是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

客观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如同它的质的规定性一样,也是多方面的。拿水来说,它有体积、重量、密度、纯度(含杂质的百分比)、温度、水压,流速等等,另外水是由两种元素(氢和氧)组成的,H和O的比例是2:1。所有这些,都是多方面的量的规定性,都是客观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认识事物的量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前面说过,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是认识量的前提。但是,对事物量的认识,又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没有对事物量的认识,就没有对事物的科学认识。比如,我们对红、橙、黄、绿、青、兰、紫等不同质的颜色的认识,只有在认识到它们的不同的电磁波的波长以后,才能达到一定的科学水平。在科学研究中,特别是在化学中,不但要有定性分析,还必须得有定量分析。所谓定性分析,就是认识和确定事物的质。所谓定量分析,就是把握和计算事物的量。定性和定量的关系是,定性是定量的基础,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就是说,只有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正确地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事物量的分析之所有助于对事物质的把握,是因为在客观事物中,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度,就是质和量相统一的体现。

3.度

(1)度的含义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例如,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度就是0℃-100℃,0℃和100℃就是它的两个关节点,突破这两个关节点即是超过这个度,水就变成冰或水蒸汽了。

度的概念,深刻反映了质和量的统一。其主要表现是,一方面,量中有质,不和一定质相联系的量是不存在的。例如,数学是研究“纯量”的科学,但是,就在这种“纯量”中,也存在着质的差别,有正数负数、整数和分数、奇数和偶数等等。另一方面,质中有量,质只有在一定的量中才能保持自己,以一定的量作为自己存在的必要条件,超出这个量,就会变成别的东西,就是说,不和一定量相联系的质是不存在的。例如,大家最熟悉的考试成绩打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几个等级,这些质的确定,都是以量的形式即以多少分体现出来的,不管分数打得合理或是不合理。总之,量,总是一定质的量;质,总是一定量的质。无量之质,无质之量,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度这个概念,就是深刻地反映了这种质和量对立统一关系。

(2)把握事物的度的重要意义

把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毛泽东说:“胸中有‘数’。这是说,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我们有许多同志至今不懂得注意事物的数量方面,不懂得注意基本的统计,主要的百分比,不懂得注意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一切都是胸中无‘数’,结果就不能不犯错误”。毛泽东这里所说的“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只有了解了度,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从而为我们的实践活动提供一个正确的准则。

掌握度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可以着重领会以下两点:

第一,树立质量统一观。

例如,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是要讲速度、讲规模,要有一定的数量指标;

同时,更要讲究效率,讲效益,要有质量的要求。我们的经济发展要求又好又快。做工作也是一样,既要多做工作,又要做好工作。这就是质量统一观。

第二,掌握适度的原则。

在实践中,只有掌握了事物的度,抓紧了时机,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所谓抓紧时机,从根本上说,就是当事物的量的变化已面临质变的关节点时,就要积极促进事物超出原有的度,促使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如果失掉时机,就要犯错误;相反,当量的变化还未到引起质变时,需要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不能主观地超出事物的度,拔苗助长,否则,也要犯错误。这就是说,掌握适度原则,就要求按照事物本来的辩证法办事。我们平常所说的要掌握“火候”,注意“分寸”,“时不我待”,等等,指的都是要求人们掌握好事物的度。而“过”和“不及”(过犹不及)一样,都不会适合事物的度,应当避免的。例如给自行车打气等等。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1.量度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等,就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状态或面貌。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统一物的分解、相持、平衡和静止的被打破,就是质变过程中呈现的状态或面貌。

量变和质变的区别表现在:第一,从形态上看,量变往往是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往往是根本的、显著的变化。第二,从内容上看,量变是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质变是原有度的突破、超出,是连续、渐进的中断。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原有的度,这是区别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它们的关系是: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例如,刘备给儿子的遗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说明好和坏的作用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我们平常所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千里之堤,溃之蚁穴”,“五层之台,起于垒土;含抱之木,始于本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等等,这都是说,质变要由一定的量变作准备,没有量变也就没有质变。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这是讲的是质变的必然性。否认这一点,就否认了发展。大家看看这一帮腐败分子,是怎样由人民公仆变成蛀虫的吧。

(3)质变转化为量变

就是说,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量变的结果,而且它会引起新的量度,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例如,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而推倒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这是质变。这一质变就不仅集中体现了和巩固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而且又引起了新的量变过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总而言之,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则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不断发展。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

3.把握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正确把握上述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

义。

(1)在理论上,获得了一个坚持辩证发展观,批判形而上学发展观的科学武器。

在量变和质量相互关系的问题上,同唯物辩证法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往往采取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或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两种极端形式:

一种是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这种观点认为生物的进化只是量变,没有质变;只有量的渐进,没有质的飞跃;只有连续性,没有间断性。这是一种实质上否认了发展(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的“发展观”。

另一种是“激变论”的观点。这种观点否认生物的进化过程中的质变是由量变准备起来的。只承认“突变”而否认量变,也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

这两种形态的形而上学,在政治上也有其突出的表现。割裂量变和质变,歪曲和否定质量互变规律,是“左”右倾机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右倾机会主义,改良主义等,只要量变,否认和反对质变,用点滴的进化、改良来代替、取消对旧社会的革命改造和革命斗争。左倾冒险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则不要量的准备,一味地侈谈“质变”,在“革命”的词句下败坏革命。这两种危害革命的政治倾向,都是违反唯物辩证法的。

(2)在实践上,为我们的实际工作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想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要重视量的积累,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要抓住时机,促成事物的质变,也就是说,要反对那种在条件具备时不去变革,贻误时机的错误。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就是要把远大目标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既要反对因循守旧、停步不前,又要反对不顾量的积累,冒险蛮干,陷入空想。要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要用革命的精神对待自己的工作,那种胸无大志、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精神状态,是同历史对我们的要求,同新时期的时代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总之,自觉掌握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就要把求实的精神和革命的气魄结合起来,做一个脚踏实地的革命者、改革者,有理想、有抱负的实干家。

三、质量互变的复杂性

质量互变的复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表现在量变和质变的多样性;其二是表现在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

1.量变和质变的多样性

(1)量变的两种基本形式:

由于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无限多样,所以,量变的形式也是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种:

第一,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质的变化。

这种形式是直接和事物的大小、多少、长短、厚薄等等相互联系的,这种情形在自然界、社会和人类的思维中是普遍存在的。例如,人们的认识,开始是感性认识,感性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进入理性认识。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上的变化,这可以简称为场所(空间关系)的变更,达到了一定程度,也会引起事物的质变。

例如,有机化学上所讲的同分异构体和同素异性体,都属于这种情形。酒精和甲醚,属于同分异构体,即分子都是由C2H6O组成,但它们的结构则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化合物,酒精在78℃时沸腾,能以任何比例和水混合;而甲醚则是气体,几乎不溶于水。酒精和甲醚的化学性质则很少相象。

金刚石和石墨,则属于同素异性体,即都是由C原子构成的,但是,原子的排列方式不同,由于“晶形”不同,所以二者的性质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在社会生活中,这种情形也很多。在战场上,同等数量的军队部署不一样,就会产生不同的战斗力。只有“运筹于帷幄之中”,才能“决胜于千里之外”。

需要注意的是,量变的上述两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常常交织在一起的。例如作战中要想夺取战斗的胜利,不仅要合理的部署,而且要有一定的部队,在战略上要以一当十;在战术上要以十当一,才能有取胜的绝对把握。大家看过《解放》,毛泽东这个思想真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2)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

质变即飞跃。任何质变,都是通过飞跃实现的,都是由一种质向另一种质的决定性的转折,这是一切质变所共同的。但是,飞跃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以矛盾解决时外部表现的激烈程度为标志,可将多种多样的飞跃形式区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第一,爆发式的飞跃。

这种飞跃形式,通常是解决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这种形式的特征是,在量变的积累达到最高点以后,新事物和旧事物发生激烈的外部冲突,通过一次或数次决定性的打击,摧毁阻碍新事物诞生和成长的桎梏,实现新事物迅速战胜旧事物的根本质变。例如,自然现象中的火山爆发,炸弹爆炸,铀核的裂变,氢核的聚合,宇宙中的新星爆发;社会现象中的暴力革命等等。

第二,非爆发式的飞跃。

这种飞跃形式,通常是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这种形式的特征是,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不发生激烈的外部冲突,它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失,逐渐被新质要素所代替而实现的。如自然现象中的岩石风化,物种的变异,由猿到人的转变;社会现象中的语言的发展,生产工具的革新等等,均属此类。

达尔文进化论遇到挑战,有一种观点说,人是从鱼进化而来的。

在现实中,这两种飞跃的形式也往往交织在一起,在总的爆发式飞跃中也有局部的非爆发式飞跃,比如战争中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敌人可以接受和平改编;在总的非爆发式飞跃形式下,也可能有个别的爆发式飞跃,比如,对人民内部的犯罪分子,也要进行制裁等等。总之,我们在实践中,不能把事物的飞跃形式简单化或固定化,而必须对事物作具体分析。

2.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种情形:

(1)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什么叫部分质变?简单地说,就是在整个事物的根本性质发生变革之前,它处在一个总的量变过程中。在这个总的量变过程中,所发生的次要性质的变化,或局部性质的变化,就叫做部分质变。

部分质变的情况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基本可以区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阶段性的部分质变。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其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因而叫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例如,一个人,从婴儿、童年、少年、青年、壮年到老年;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到垄断阶段,从私人垄断到国家垄断,都属于这种情形。所以,阶段性部分质变就好比达到顶峰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的阶梯。

第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事物就全局来说,其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它只要不改变全局,就属于局部性的部分质变。例如,在民主革命中,蒋介石有许多薄弱环节,就使我们在夺取全国胜利之前,能够建立一块块的根据地。就全国来说,是半封建半殖民地,但就局部来看,已是红色政权了。

但是,必须看到,上述两种形式的部分质变,在复杂的事物中,又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是同时存在、相互联系的、相互影响的。我们常说,干什么事情既要分期,又要分批,分期分批地搞,就说明了上述二者交织的情形。

另外,还必须看到,上述两种部分质变向根本质变的过渡,决不能理解为平滑地前进,和机械地相加。比如说,十个人拔河所产生的力量,决不同于10个人力量的机械相加,而是比机械地相加要大得多。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例如这样的事实;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溶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这就是说,在部分质变的基础上,到了一定时候,事物的发展还是要有飞跃的。

(2)质变中渗透着量变,即在质变过程中新质因素和旧质因素的消长具有量的特征,简单一点说,就是质变过程中具有量的扩张。

什么叫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就是说,质变对于量变来说,它虽然是迅速的显著的变动,但是不管多么迅速,它也需要一个过程。也就是说,从质变(飞跃)开始到质变(飞跃)结束,新质代替旧质,它也需要一个时间上的持续,空间上的扩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质大量增加,迅速占领广大的地盘,以代替旧质,这个过程,就叫做质变过程中的量的扩张。例如,解放战争打了三大战役之后,敌我力量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双方的争夺已不再是拉锯式的,而是人民解放军凯歌行进,进攻一处,攻克一处,巩固一处,每一处都是以革命政权的建立而结束,这个过程就是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的过程。

第三章否定之否定规律

问题导入:

请同学们思考下面这样一个问题:前面讲了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主要阐述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及其发展的基本状态是什么。这里,我们进一步提出一个问题,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又是什么呢?沿着什么样的道路?往哪个方向发展?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主要内容。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在事物矛盾的推动下,新旧事物的交替和发展过程呈现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性质,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一、肯定和否定

1.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

(1)肯定和否定相互对立、相互排斥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肯定因素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是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别物的方面。否定因素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是破坏现存事物促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是肯定的因素和方面,无产阶级则是否定的因素和方面,二者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生物本身的遗传变异,就是一种肯定与否定的关系。

(2)肯定和否定相互统一,即相互依赖、相互渗透

所谓相互依赖,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肯定与否定的统一体,肯定与否定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各以对立的一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只有肯定而无否定,或只有否定而无肯定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一个事物,如果没有肯定,就没有任何确定性,则完全不可思议;如果没有否定,它就失去了变动性而成为僵死的东西,这同样是不可思议的。例如,一个人只有同化,或者只有异化,都活不成。

所谓相互渗透,即相互包含,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肯定包含否定。

就是说,没有不包含否定的纯粹的肯定,肯定中总是渗透着否定。例如,在生命这个肯定的存在中,就包含着它的否定的因素——死亡,这不仅是说一切具体的生物有机体最终都会死亡,而且是说生命本身就是新陈代谢,就是靠细胞的生长和死亡来维持的。

如果从逻辑关系上看,人们在认识事物和区别事物时,肯定就是否定。例如,当你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的观点说课材料

精品文档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的观点。联系与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正如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虑的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副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的交织起来的画面。”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造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具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恩格斯指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再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有的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便显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很显然,自觉地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反应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连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尊重客观规律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们在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 精品文档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思想 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 前提。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

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 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 (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 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忘记悲伤的妇人 一个老妇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她非常悲伤。便请教一位灵修大师:“大师,有什么办法使我儿子复活吗?”大师说:“我有办法,但你要先去找一杯净水给我。这杯水必须来自一个从来没有过痛苦的家庭,有了这杯水,我就可以救活你的孩子。”老妇人听了十分高兴,立即去寻找这杯水。可是,无论到了茅舍或华厦,乡村或城市,她发现每一个家庭都有他们各自的痛苦。最后,她为了安慰别人的痛苦而忙碌着,在不知不觉中早已忘了找水的事。就这样,在她热心的付出中,丧子的哀伤悄悄地离开了她的心。痛苦和欢乐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是一对矛盾,世界上的任何家庭都有痛苦和欢乐,都存在着矛盾。 【哲理启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事事有矛盾,而且时时有矛盾,采取回避、逃避的办法都是没有用的。只有承认矛盾,直面矛盾,分析矛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才能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为社会做出贡献。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量体裁衣 明朝嘉靖年间,北京城中有位裁缝名气很响,他裁制的衣服,长短肥瘦,无不合体。一次,御史大夫请他去裁制一件朝服。裁缝量好了他的身腰尺寸,又问:“请教老爷,您当官当了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构成存在的联系具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件,即存在的外部联系、外内联系、内部联系。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

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论述学习和生活实际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它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的产生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三个部分的来源分别是: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而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后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充实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大学生是中国社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要力量。虽然我们的绝大部分已经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是我们的心理还没有成熟到与年龄相应的程度,因为我们上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毕业,始终处于家长和学校的保护中,现在又进入了与社会相对隔绝的“象牙塔”。在进入社会之前,我们一直都在做的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当我们离开家长和老师的保护,开始享有自由的时候,一步不慎,就很容易走上歪路甚至是一条不归路!所以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大学生的生活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的生活,学习,价值观,爱情观,社会观以及在人际交往等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需要有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我今天就唯物辩证法在大学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在我们的大学期间,四年的生活中,宿舍是一个重要场所。宿舍对我们来说,就是我们在学校中的家,是我们大学生活里最重要的地方。舍友,就是我们的亲人,我们是普遍联系的,如果不能和舍友处理好关系,那么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一团遭,我们的人际关系也会很乱,进而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的生活。宿舍的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就不可能完全一样,矛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当问题或矛盾出现使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而这个时候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时候了,这里就需要我们用“联系”的原理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宿舍是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整体的一个部分,离开了任何一个人这个宿舍都是不完整的,这就需要我们宿舍的每个人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本文对于基础的规律知识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是考生准确答题拿分的关键所在。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连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括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侧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首先,二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一般不等于个性、个别,绝对不同于相对;其次,二者是相互连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最后,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树立创新意识。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和根本分歧。单元基本结构:本单元的核心问题:世界是怎么样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联系、发展、矛盾的。总特征:联系、发展的观点(七、八课)实质和核心:矛盾规律(第九课)根本要求:创新(第十课)唯物辩证法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综合探究)形而上学对立孤立静止片面联系发展 ( 全面 ) 矛盾含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普遍性实质趋势状态含义普遍性特殊性主次矛盾主次方面孤立静止片面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辩证否定观和革命的批判精神培养怀疑批判精神,树立创新意识思维方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辩证法单元知识网络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唯物辩证法主要原理及其方法论辩证的联系观世界观(原理)(对应)方法论 1 、联系的普遍性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 、联系的客观性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 、联系的多样性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 、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优方案,实现整体最优目标;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 、系统优化的方法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辩证的发展观世界观(原理)(对应)方法论 1 、发展的普遍性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 、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又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3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重视量的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要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坚持适度原则。矛盾的观点世界观(原理)(对应)方法论矛盾分析的方法 1 、矛盾的普遍性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 、矛盾的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把一般方法(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着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5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重视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6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①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②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主要方面次要方面矛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斗争性(对立)同一性(统一)普遍性(共性)(个性)特殊性辨证统一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解决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一分为二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创新意识与社会进步世界观(原理)(对应)方法论 1 、辩证的否定观( 1 )树立创新意识,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2 )既要尊重书本,尊重权威 , 又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 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 2 、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 1 )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观念;( 2 )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3 、创新的作用树立创新意识,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分歧之一分歧之二分歧之三根本观点根本分歧联系的观点孤立的观点发展的观点静止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片面的观点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承认矛盾……否认矛盾……【辨析题】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制造矛盾越多就越能推动事物的发展。①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②这种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制造和消灭矛盾。③人为制造的矛盾与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是有区别的,人为制造的矛盾不仅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而且会适得其反。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条件分别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说:一、阶级基础是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二、自然科学基础是19世纪的科学发展,特别是三大发现;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今天研究的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联系和发展是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恩格斯在谈到事物普遍的“辩证图景”时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以下是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具体阐述。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根本规律,亦称之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

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一唯心主义的方式体统的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述。 一、对立统一规律 ⒈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⑴矛盾即对立统一,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⑵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辩证关系,是马克思关于矛盾部分的精髓。我们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质量互变规律 1、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 ⑴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的观点。联系与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正如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虑的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副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的交织起来的画面。”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造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具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恩格斯指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再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有的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便显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很显然,自觉地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反应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连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尊重客观规律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们在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任腾腾0143599 一、何为唯物辨证法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会在下面进行介绍,此处略。 (三)五对范畴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基本概念: 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 二、重点难点辅导: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注意:第一,这是比较综合的问题,既要谈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又要讲内外因问题,如果出题只问其中一部分,那么回答所问的那部分即可。 第二,对于事物发展的动力问题,考生容易记住矛盾的对立统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对立统一,但往往忽视二者的辨证统一、相互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运动这关键的一层含义。 2、矛盾问题的精髓: 要把握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

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基本概念: 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 二、重点难点分析 1、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注意:形而上学理解的同一,是一种绝对相同,是抽象的同一,是排斥差别的同一。现实中不存在这种同一。形而上学与唯物辨证论对立的焦点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性,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唯物辩证法认为同一是包括差别、对立的同一。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 注意:这条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的规律。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结合,由此推断事物的转化和发展。 3、规律及其属性 注意: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

一测冲刺一轮小复习之-----第7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第8课《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 第一部分:原理内容及其典型例题分析 1、联系的普遍性 【原理内容】:①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②每一事物内部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③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并非任何事物都存在联系,具体事物的联系是具体的、相对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否认联系的孤立的观点。 2.联系的客观性: 【原理内容】:联系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联系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方法论】: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错误倾向】:反对否认联系客观性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是诡辩论的观点。 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 【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把握联系的多样性,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具有重要意义。 【方法论】: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要求 【原理内容】:区别:①含义不同: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联系: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①整体是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②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方法论】:①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②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优化方法 【原理内容】: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系统的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的;要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整体的功能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方法论】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把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查,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典型例题分析:(2011·天津)材料二 1978年至2010年,我国GDP总量从3645亿元增长到397983亿元,年均增长9.87%。“十二五”规划确定我国年均经济增长率为7&。温家宝总理对此曾指出,“7%的发展速度也不算低了”,“真正实现有质量和效益的7%的增长速度,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现有质量和效益的7%的经济增长是一个系统工程,用系统优化的方法说明怎样实现这一目标。(11分) ①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②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立足整体,统筹考虑产业结构、环境等诸多要素;③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经济运行秩序;④要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不断优化组合影响经济发展的各要素,以实现系统的更大功能。 典型例题分析:(2011·安徽)2011年初,随着“中国国家形象片”——《人物篇》和《角度篇》在一些国家的热播,“中国形象”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话题二:品牌是国家形象的名片:在现实生活中,提到奔驰轿车,人们会想到德国制造业的高品质;提到海尔电器,人们就会联想到中国商品的高性价比——知名品牌不仅能使企业盈利,而且有利于提升国家形象。这表明企业知名品牌在提升国家形象中具有独特作用。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知识说明打造企业知名品牌对提升国家形象的作用。 ①整体与部分既相互区别,有相互联系。整体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要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②企业知名品牌是国家经济实力和文化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企业知名品牌是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方式。 6、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表现在:自然界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发展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7、发展的实质: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8、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关系 【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6条原理) 原内容(世界观) 理 联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系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的制约和相互作用。世界是一个普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幅由种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丰富多彩的画性面,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联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客观的。系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的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和人 客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观 性 联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事物 系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 的多样的。 多 样 性 联事物之间都是有条件地联系着系 的,无条件的联系是不存在的。的 任何具体的联系都依赖于一定条条 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件 及事物内部因素之间的联系的性性 质、方式也要发生变化。 整唯物辩证法认为,(1)整体和部分体是相互区别的:①含义不同。②和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部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 分⑵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 辩不可分的。①相互依赖。证②相 互影响。 关(具体内容略) 系 方法论 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 孤立观点看问题。既要看到事物 之间的联系,又要看到事物内部 诸要素之间的联系。 ①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 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②联系 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 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 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 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 联系。 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 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我们在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 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 用自身的主观条件;既要把握事 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 外部条件;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 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 件。总之。要一切以时间、地点、 条件为转移。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 体分析事物之间联系的条件性。 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 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 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 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 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 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 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反对 反对割裂事物之 间的联系,用形 而上学孤立的观 点来认识和处理 问题。 反对否定事物的 联系,或主观臆 造联系,把本来 不存在的联系强 加给事物。 反对以一种联系 概括事物之间多 种多样的不同联 系,否认联系的 多样性。 反对忽视联系的 条件性,认为任 何事物之间都存 在着相互联系是 错误的。 既要反对只考虑 整体利益,忽视 局部利益的做法; 又要反对只重视 局部、部分利益 而置整体利益于 不顾,把整体和 部分割裂开来。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得基本范畴 一、原因与结果 1、定义。引起一定现象得现象就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得现象就是结果。 2、特点.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特点,就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3、辩证关系。原因与结果之间得关系就是即对立又统一得关系。首先,原因与结果就是对立得。在具体得因果联系中,原因就就是原因,结果就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与颠倒。其次,原因与结果又就是统一得。第一,原因与结果就是相互依存得。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第二,原因与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得因果联系中,原因与结果得区别就是确定得,但在世界得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中,原因与结果得区别又就是不确定得。第三,原因与结果就是相互作用得。在原因与结果得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得原因,引起原因得进一步变化,这就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4、承认因果联系得客观普遍性与因果规律(必然性)得哲学,就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原则,就是科学地认识世界与有目得地改造世界得前进。 5、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得就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联系得客观普遍性与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就是人们多次瞧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得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与结果就是人用来整理感觉经验得一种先天知性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则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得一切形式都就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得。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得还有神学目得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得终级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得目得。唯心主义非决定论与神学目得论都就是错误得。 6、因果联系就是普遍得,但具体表现就是复杂多样得。其中几种主要得类型就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7、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得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与规律,提出解决问题得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二、必然性与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就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一定要发生得、不可避免得趋势。必然性与本质与规律就是同等程序得概念.规律就就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得、必然得稳定得联系。偶然性则就是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得趋向。偶然得东西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 2、辩证关系 首先,必然性与偶然性就是事物发展得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得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得地位与作用就是不同得。 其次,必然性与偶然性又就是统一得。二者得统一表现在:第一,必然性总就是通过大量得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避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得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就是必然性得表现形式与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得纯粹得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 3、必然性与偶然性就是辩证得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得机械决定论与唯心主义得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4、意义 掌握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关系得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得方向与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任腾腾0143599 一、何为唯物辨证法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会在下面进行介绍,此处略。

(三)五对范畴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四)四种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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