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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永州江永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48人公告

2015永州江永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48人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8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引进的事业单位20家,岗位27个,计划引进48人。各岗位具体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表(1):《江永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社局4楼(江永县龙溪路99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江永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具有正、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者,需同时具有相应学历、专业要求方可报名。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引进名额,减少的引进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32周岁以下即1982年8

月3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审核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与本次引进有关的所有资格。

(三)考试

1、女书讲解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女书的读、写、绣、唱,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2、卫生系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卫生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范围以《国家职业医师资格应试指导》为大纲。

(2)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3、教育系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教育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以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

(2)面试。面试方式以说课为主,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4、其他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的情况不予递补。

6、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试前三天在江永县人社局四楼领取准考证。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对拟引进对象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对体

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永县政府网、江永县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引进人才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管理:引进人员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二)服务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三)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优惠政策:

1、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一

次性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6万元;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动。确需异动离开江永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动,但需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贴。

2、奖励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10万元的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5万元的补贴;对引进我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统招毕业生,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的补贴。

五、纪律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引进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有关信息而影响引进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0746—5730726

县人社局0746—5723471

附件下载>>>

(1)《江永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2)《江永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613714.html,/hunan/?wt.mc_id=bk11862)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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