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简析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简析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简析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简析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简析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延伸、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近年来医院日常事务的运行越来越接近企业模式,而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却依然将医院按照事业单位模式规范,所以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在满足现代医院的发展需求。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财政部颁布了医院新会计制度,并要求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必须执行该制度,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全国所有医院必须执行该制度。医院新会计制度的提出有利于现代医院财务系统的全面管理,有利于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本文将从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药品收入科目的取消、财务报表的增加、医院成本管理的增加、强化预算管理以及医院财务评价体系这七个方面对新旧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

关键词:旧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对比分析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原来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在顺应历史的潮流,所以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我国实行了新的会计准则,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要执行该准则,国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国财政部门颁布了医院新会计制度,并要求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该制度,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全国所有医院必须执行该制度。本文主要通过医院旧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介绍,对比分析新旧会计制度。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处理规定

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 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年四月六日 附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 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 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 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 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 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 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浅析3100字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浅析3100字 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院内部的实施,对医院的财务核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医院财务核算的改进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的影响,首先分析了具体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并总结了目前医院财务核算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后就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如何提高医院财务核算水平,进行了全面论述。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改进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以及社会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不断增加,医院发展赢得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对医院各项工作尤其是会计有关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的整个财务核算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医院内部财务会计工作水平,推动实现医院的长远发展,必须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提升医院内部的财务核算体系,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深入研究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可以发现,相比于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的财务核算基础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在原来的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核算中,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顺应了财务会计工作形势的转变,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医院财务核算的基础,但也并没有完全摒弃收付实现制,在某些经济活动中,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二)对医院的长期资产补偿机制进行了明确完善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提到了医院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对以往的长期资产摊销模式进行改进完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医院的长期资产补偿机制。这是由于在旧的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的一些长期资产消耗但得不到及时补偿,因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提出了实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可以对医院的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而且对于医院资产损耗、投资规模等也可以进一步确定。 (三)全成本核算在医院会计处理中得到普遍运用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突出要求加强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要求医院应该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强化对医院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控制、成本分摊、成本分析等的管理,这对于提高成本核算水平以及强化成本控制力度非常有利。 (四)更加重视财务预算对医院经济活动的控制功能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更加重视财务核算的约束控制功能,尤其是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要求财务核算范围应当涵盖医院经营活动中的所有收支行为,而且严格了对医院收支活动的核定,对超预算支出以及结余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这对于确保医院日常开支以及项目投资严格按预算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五)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报表体系建立也作出了相应要求,医院财务报表不仅更加全面,而且专业性也更强,特别是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方面,能够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当前医院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新旧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新旧制度整体和主要内容比较 第一节新旧制度整体比较一、新旧制度正文内容比较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旧制度整体上的结构和内容的最大差异表现在:新制度自成体系,而旧制度不能单独运用。 新制度由《企业会计制度》正文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构成。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 如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同时也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这样,在实际上,新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规范体系。而旧制度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并不涉及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般原则,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内容,因而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才能成为会计核算的规范体系,不能自成体系。 在其他方面,则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 新旧制度整体结构和内容上的差异可以反映出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的发展趋势是:我国仍将保持以企业会计制度形式为主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或者说是将呈现出双重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即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和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三、新旧制度适用范围比较 主要比较结论:新制度是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便于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和汇总。旧制度是一种分行业或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方法、会计科目乃至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及编制要求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而缺乏可比性。 差异体现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趋势是:我国要建立一种打破行业界限和经济成分界

最新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

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特点,我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现将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研究.doc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研究 摘要:为了提高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我们通过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行,利用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比、分析以及结合医院工作实践中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具体措施,阐述了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必要性,为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提供了理论支持,为医院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财务制度的保障。 关键词:会计核算;质量;效率;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必要性 一、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财政改革也得到不断地深入发展,这些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医院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诸多新变化。现有医院单位会计核算模式已很难准确体现医院的预算控制,也难以体现信息披露,在医院中也难以体现成本考核和绩效考评等情况,因此现在医院的核算模式,已经滞后于医院发展,医院会计制度的弊端已经逐渐凸显。传统医院单位的会计制度,一直都实行收付实现制,但是医院这种会计方式,已经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得到改变,已经与新形势下医院的会计管理要求背道而驰,因为现在医院收付实现制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与实际脱离。这些医院缺乏会计信息,就是医院缺乏应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就导致了医院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表现出不真实性。例如,原医院单位会计制度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这样就导致了医院的净资产

数额出现了不真实性和没有实际价值的参考价值,这些情况都使医院的成本核算出现了不完善的情况。新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弥补这些问题,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不仅明确了权责发生制,还提出了医院固定资产折旧、现金流量表等业界人士普遍关注的会计问题,而且还提出了在医院信息披露时的问题,它可以达到兼顾医院财务管理和医院预算管理,这样就可以较好地把握了医院会计的特点,为医院财务会计的整体改革指明方向。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引入了现金流量表,它可以从医院现金的角度反映出医院现金的收付情况,就可以解决医院资金的安排,尽量的排除不合理问题,解决医院的经营困难和资金短缺等问题,这样就可以加强医院资金管理和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医院的资金利用。同时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还可以进一步规范医院单位的经济行为,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医院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还可以加强对医院单位的科学化的发展,还可以使医院精细化管理起到了极大地推进作用,因此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对医院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在会计报表中价值 在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的转变中,可以体现在会计报表中,不同的会计新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以净值在会计报表中列示,这个数值可以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期内,按确定的折旧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分摊计入医院的会计各期,这可以反映出医院固定资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是因使用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这样就可以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但医院的旧会计制度规定,当固定资产长期按原值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这时候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精编】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要点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的执行准备工作步骤初探摘要:为了顺应医改的发展,为了顺利对接新《医院会计制度》,本文分析了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重大变化,以及提出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执行准备的步骤思考,方便医院财务工作者理清头绪,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衔接 随着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不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将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适应了医改发展的需要,规范了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明确了适应范围,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依据。虽然新制度开始实施还有待时日,但实际准备工作需要及早着手准备,不能等2011年底决算出来后再进行,否则会出现账目不易衔接和临时性的问题以至于措手不及。因此,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重大变化的理解如下: 1、全方位提升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新制度下,将待摊费用尽量实现完全使用,增加“累计折旧”、“累积摊销”科目,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明确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尽量实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制度,清楚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从而更加准确、真实的对一个医院的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作出判断,使财务发挥参谋助手、效益管理及监督职能的作用。 2、增加了财务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这次颁布的新制度强化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政府的有效监管,体现了医疗卫生属于“公共产品”这一说法,明确了医院所有者和监管者的责权。制度中包括了财务信息和预算信息两部分内容,增设了与国库集中、政府收支分类等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会计科目,清晰的反映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的关系。增加了“待冲基金”科目,要求医院的资产在管理入账的过程中必须分清财政拨款、科教投入和自有筹资。国家投入部分不进成本,有效的为成本核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3、将基建账数据并入会计“大帐” 原制度下,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帐”,不利于管理,新制度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了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即: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帐”。 4、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 新制度将原有的“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收入”一个科目,将原制度下的“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科目合并为“医疗业务成本”一个科目,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的基础数据。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11年新会计制度),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装修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011年医院新会计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税务机关?? 二、收入、支出→收款与财务做账的衔接 1.下设会计科目(科目越明细越好)如: 收入类:医疗收入(一级)—门诊收入(二级)—挂号收入(三级)等 支出类:医疗支出—卫生材料—门诊等 还设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 注意:医院特有的预收押金计预收医疗款等(参照2011年医院新会计制度) 2.收款处日清月结(每日盘点:收入—支出=结余)→财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注:⑴现金坐支 (2)收入支出 如: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营利性交税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1998年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已凸显一系列问题。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新《医院会计制度》,是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比较详细地解读了新旧 《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关键词: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我国1998年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执行已经十年有余,旧的会计制度对于规范公立医院会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医院各方面情况和环境的变化,十年前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2010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次改革不仅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经验和国际惯例,更是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上的重大改革。 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对原有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它的颁发和实施是医院会计的一次较大的变革,很多会计处理方法上更趋近于企业会计。与原医院会计制度相比,现行新医院会计制度有如下方面的变化: 一、调整了制度适用的范围 原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各卫生院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发[2009]6号《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发[2009]12号《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二者在职能定位、财务管理、补偿政策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因此,新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另外,随着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政策的出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渐兴起,其经营方式、管理要求、运营目标等与公立医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新会计制度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二、取消、新增部分会计科目 新制度修订了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在新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原制度没有像企业会计制度那样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只是规定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从相关支出中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和大型修缮。原制度造成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始终反映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新医院会计制度 课后练习1

新医院会计制度课后练习 判断题: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科目在各会计期末均无余额。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会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A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当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其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做出说明,但不必附有成本报表。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其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B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为了防范风险,医院应当从结余中提取一定的医疗风险基金。B 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但并不包括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也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B 医院的管理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B 医院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科目。A 医院外购库存物资的成本应按其采购价格确定并含其增值税额。A 医院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B 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A 医院在不影响业务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但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应当按净额填列,因此该表中没有“坏账准备”项目。 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部分各项目填列的金额完全对应于净资产类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并且均应以正数填列。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取得财政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上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现金净额支付的现金”属于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坏账准备”、“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坏账准备”、“在加工物资”、“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

2021年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 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__年新会计制度), 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 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 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新旧中小学会计制度比较-会计制度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1总体结构的变化 新制度将旧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拆分,取消了年终清理结算和账目结算部分,同时也取消了第五部分会计的内容。新制度借鉴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和格式、根据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的特点合理地建立了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制度。 2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化 (1)资产、负债类科目的变化 新制度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科目明确了会计编号并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中小学校在对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同时应当至少按月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新制度还将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和其他投资调整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增了“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来核算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而在负债类科目方面,将相关工资科目整合为“应付职工

薪酬”来统一核算,此举更加细致地对工资制度进行核算。新制度还将“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分解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三个部分,但在具体核算内容方面仍有差异。此外,还将“借入款项”分解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以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增加和分解都反映出我国中小学会计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趋同。 (2)净资产类科目的主要变化 在新制度中,净资产科目的变化最大。首先,缩小了事业基金的核算范围,即取消了旧制度中的“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科目,将其中属于无形资产的部分划分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中。其次,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原先的“固定基金”科目取消,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来核算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项目。再次,整合了“专用基金”科目内容,扩大了本科目的核算范围。最后,增设“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这些科目的设立严格区分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下拨的成本,便于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 (3)收入、支出科目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在对原有科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新增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于2011年4月6日由财政部以财会20115号印发。该《规定》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会计报表新旧衔接5部分。 财政部通知 1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1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1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附: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展开 财政部通知 1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1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1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附: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展开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〇一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探讨4篇(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比较)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探讨4 篇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 算的比较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探讨 摘要:2012年以来,我国启动实施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迈开了公共部门会计制度改革的新步伐。医院作为现代公共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医院积极开展工作、提供更好医疗服务和壮大规模的重要依靠手段。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水平,有利于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从而促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促进我国现代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探讨: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 理与核算的比较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不断改革,对医院固定 资产管理与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固 定资产相比较有很多不同,其中确认标准、折旧、后续支 出以及处置核算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比较,发现旧制

度的缺陷和新制度的改进措施,为医院会计的制度改革创新提出意见。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固定资产 一、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含义的界定 旧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指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由于医院购置的固定资产价值逐年提高,旧制度对固定资产计量标准明显偏低。 新制度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在规定标准以上(其中: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预计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首先,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所提高,这符合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其次,避免了低值易耗品归为固定资产类,使得会计核算工作减少,且更为准确。 二、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比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