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 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0

引言*

F00

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

F01

血管性痴呆*

F02

见于在它处归类的其它疾病的痴呆*

F03

未特定的痴呆*

F04

器质性遗忘综合征、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F05

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

F06

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 F07

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人格和行为障碍*

F09

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1

分类目录与诊断要点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2

引言*

F20

精神分裂症*

F21

分裂型障碍*

F22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F23

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

F24

感应性妄想性障碍*

F25

分裂情感性障碍*

F28

其它非器质性精神病性障碍*

未特定的非器质性精神病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3

引言*

F30

躁狂发作*

F31

双相情感障碍*

F32

抑郁发作*

F33

复发性抑郁障碍*

F34

持续性心境[情感]障碍*

F38

其它心境[情感]障碍*

F39

未特定的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4

引言*

F40

恐怖性焦虑障碍*

F41

其它焦虑障碍*

F42

强迫性障碍*

F43

严重应激反应,及适应障碍*

F44

分离[转换]性障碍*

F45

躯体形式障碍*

F48

其它神经症性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50

进食障碍*

F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

非器质性障碍或疾病引起的性功能障碍*

F53

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F54

在它处分类的障碍及疾病伴有的心理及行为因素* F55

非依赖性物质滥用*

F59

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未特定的行为综合征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6

引言*

F60

特异性人格障碍*

F61

混合型及其它人格障碍*

F62

持久的人格改变,不是由于脑损害及疾病所致* F63

习惯与冲动障碍*

F64

性身份障碍*

F65

性偏好障碍*

F66

与性发育和性取向有关的心理及行为障碍*

F68

成人人格与行为的其它障碍*

F69

未特定的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7

引言*

F70

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F71

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F72

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F73

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F78

其它精神发育迟滞*

F79

末特定的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8

引言*

F80

特定性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F81

特定性学校技能发育障碍*

F82

特定性运动功能发育障碍*

F83

混合性特定发育障碍*

F84

弥漫性发育障碍*

F88

其它心理发育障碍*

F89

未特定性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F90

多动性障碍*

F91

品行障碍*

F92

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

F9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

F94

特发于童年与少年期的社会功能障碍*

F95

抽动障碍*

F98

通常起病于童年和少年期的其它行为与情绪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妄想性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妄想性障碍 一、概述 妄想性障碍又称偏执性精神障碍,是一组以系统的妄想为唯一或 突出临床症状的精神障碍。妄想往往较为持久,甚至持续终身。妄想的内容多与患者的生活处境相关,常为被害、疑病或夸大性质的,也有与诉讼或嫉妒相关的,或表现为坚信其身体畸形,或确信他人认为自己有异味或是同性恋者等。该病较少见,患病率为 0.01%~0.03%,多在30 岁以后起病,以女性居多,起病通常较缓慢,病程迁延,多不被周围人所察觉,常不主动就医。患者往往存在一些不健全人格特征,包括固执偏见、敏感多疑、自我为中心,人际关系差、易将别人的行为误解为有敌意或轻视的含义。在不涉及妄想内容的情况下,患者常常并不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异常,并有一定的工作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正常生活,一般也不出现明显的人格衰退和智能缺损。 二、病因、病理及发病机制 妄想性障碍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明确。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不健全的人格特征和一些不良的精神心理应激因素可能参与该病的发病过程。社会孤立、有感觉缺陷、经济地位较低、移民、高龄、家族史阳性,以及一些器质性因素(如伴有意识丧失的头部创伤、发病前药物滥用)等可能是妄想性障碍发生的危险因素。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妄想性障碍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临床表现(以被害妄想居多),

这些妄想常持续存在,但多为非奇怪的妄想,妄想内容与现实生活存在密切联系,似乎事出有因,言谈举止和情感反应与妄想相一致,尽管不可信,但却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并不像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妄想那么荒谬、离奇和易于泛化。典型病例常缺乏其他精神病性改变,但部分患者可间断出现情绪症状和幻觉,但这些情绪症状和幻觉通常只存在于与妄想信念相关的时期,且历时短暂、不突出,患者的一般功能受损通常不明显。 (二)评估 由于妄想性障碍患者常缺乏自知力,在进行评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当讨论触及患者的妄想症状时,检查者应保持理解的态度和对患者所关心事物的兴趣和耐心,这样可以减轻患者的不信任和回避,以便于进一步揭示妄想的内容;②需要评估患者对妄想内容涉及的对象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愤怒程度,并制订相应的防范计划;③除精神科常规的症状评估外,对妄想性障碍的评估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阴性依据,以排除其他可能的精神障碍。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一)诊断要点 妄想性障碍是以一种或一组相关的妄想为特点,病程持续至少 3 个月(通常更长),不伴有抑郁、躁狂或混合发作等情绪症状,无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特征症状(如持续的幻听、思维紊乱、阴性症状),但如果感知障碍(如幻觉)与妄想有关,仍可考虑本诊断。除了与妄想直接相关的行为和态度外,其他言语和行为通常不受影响。这些症状不是另一种疾病或疾病的表现,症状不能归因于其他疾病(如脑肿瘤),并且不是由于物质或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如皮质类固醇),以及戒断(如酒精戒断)的作用。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的第五版修订完成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的第五版修订完成。 发表者:王帅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的第五版修订完成。 (科学美国人中文版《环球科学》报道)2013年5月美国精神病学会将发布《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的第五次修订版,以下是对新版本的一些展望。 囤积癖升级为精神疾病 囤积癖是指过度堆积物品的行为,通常囤积的都是大多数人希望扔掉的东西,比如垃圾邮件、不穿的衣服、旧报纸或坏掉的小玩意儿。 在DSM先前版本中,囤积癖被认为是强迫症的一种症状。但研究人员发现,在囤积者对他们的杂物做出何去何留的决定时,大脑活动与强迫症患者或正常人完全不同。在大量研究的支持下,囤积癖单独成为了一种精神障碍。 重新使用成瘾一词,并引入赌博障碍 此前,DSM一直避讳“成瘾”这个词,在第4版DSM中用的是“药物滥用”和“药物依赖”这两个词。 第5版DSM放弃了这两个模棱两可的术语,将所有癖嗜和相关精神障碍都称为“物质使用障碍”(substance use disorders),归在“物质相关和成瘾障碍”(Substance Related and Addictive Disorders)章节下,同时归入其下的还有赌博障碍(gambling disorder)。 孩子的爆脾气可以视为精神障碍吗 自第1版DSM以来,美国精神病学会就认为双相障碍(以前称燥郁症)主要存在于成年人之中。然而,近二十年间,被诊断为双相障碍的美国儿童增加了4倍多。许多精神病专家认为,那些儿童并不具有双相障碍,所以美国精神病学会针对他们设立了一种新病症:破坏性情绪失调障碍(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 人格障碍部分依然混乱 几十年来,精神病医生都在呼吁,旧版DSM中,至少10种以上的人格障碍诊断标准存在重叠,这使其正确性受到质疑。为此,负责DSM中人格障碍部分的工作组成员为新版DSM 起草了一份修改提议。但是,可能因为新诊断系统太过复杂,美国精神病学会理事会最终投票否决了提议。 丧亲之痛可迅速导致抑郁 第4版DSM中对抑郁发作的定义为:抑郁症症状必须维持两周以上。但规定那些在近期失去至爱的人,若出现抑郁症症状,则不属于抑郁发作,除非症状持续达两个月以上。 第5版DSM中去除了这项例外。这次修订认为丧亲之痛是一种能够迅速促成抑郁爆发的强大压力。 设立自闭症谱系新类别 在第4版中,自闭症、阿斯伯格综合征、儿童期崩解症和待分类的广泛性发育障碍(PDD-NOS)是同一个章节中的四个不同病症。新版DSM将它们都合并到了“自闭症谱系障碍”(ASD)这个新类别下。美国精神病学会认为,这些病症非常类似,应将它们归于一个统一体而不是分别存在。 轻微精神病综合征没有晋级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失眠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失眠障碍 一、概述 失眠障碍(insomnia disorders)是指尽管有适宜的睡眠机会和环境,依然对于睡眠时间和(或)睡眠质量感到不满足,并引起相关的日间功能损害的一种主观体验,可单独诊断,也可与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或物质滥用共病。失眠障碍的患病率为 10%~20%,其可能的

危险因素包括高龄、女性和失眠障碍家族史等。失眠障碍不仅会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影响个人的工作、事业发展,还会引发一系列躯体和精神疾病,已发展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心身健康问题。 二、病因、病理及发病机制 (一)分子遗传学机制 失眠障碍的遗传度为 30%~60%。候选基因研究指出,Apoε4、PER3、HLADQB1*0602 及5HTTLPR 基因可能与失眠有关。 (二)过度觉醒假说 失眠障碍患者可能处于高觉醒状态,表现为 24 小时新陈代谢率和心率增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皮质醇水平升高、睡眠及清醒时脑电频率增快、白天多次小睡潜伏期延长。 (三)3P 假说 3P 假说又称Spielman 假说,是用来解释从正常睡眠到慢性失眠进程的认知行为假说。包括失眠的易感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 (如年龄、性别和失眠易感性)、促发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如生活事件和应激事件)和维持因素(Perpetuating factor)(如不良行为和信念)。 (四)刺激控制假说 该假说认为,如安静黑暗的环境是促进睡眠的相关刺激,而如使用手机或焦虑担忧是阻碍睡眠的刺激,当促进睡眠的因素不足或阻碍睡眠的因素增多即可导致失眠。失眠的刺激控制治疗就是要将阻碍睡眠的刺激与睡眠分离,并重新建立促进睡眠的刺激与睡眠之间的条件反射。 (五)认知假说 慢性失眠患者往往存在与失眠相关的不良认知模式,如容易出现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强迫症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强迫症 一、概述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一种以反复、持久出现的强迫思维和(或)强迫行为为基本特征的精神障碍。强迫思维是以刻板的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表象或意向,强迫行为则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患者明知这些思维和(或)动作没有现实意义、没有必要、多余;患者有强烈的摆脱欲望,但却无法控制,因而感到十分苦恼。这类疾病在精神障碍中以病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病程迁延为突出特点。 世界范围内报告的强迫症终生患病率为 0.8%~3.0%。国内报告的强迫症时点患病率为 0.1%~0.3%,终生患病率为 0.26%~0.32%。强迫症有两个发病高峰期,即青少年前期和成年早期,多发病于 19~ 35 岁,至少1/3 的患者在15 岁以前起病。儿童强迫症的患病率为2%~ 4%,多起病于 7.5~12.5 岁。儿童强迫症的男女比例为3:2,但从青 春期开始,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基本相当。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多维度、多因素疾病,发病具有鲜明的生物-心理- 社 会模式特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生物学因素 1.遗传因素:是多基因遗传方式。强迫症患者的一级亲属患病率比一般人群高出 5~6 倍,而且其先证者如在童年确诊则有着更高的

患病风险。遗传度可能据原发症状的不同而相异。 2.神经生化因素:许多中枢神经递质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在强迫症患者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常,特别是各种神经递质的失衡状态可能是强迫症的重要原因。 3.神经内分泌因素:患者在基础或刺激状态下丘脑下部-垂体激 素水平存在异常。 4.神经免疫因素:感染或免疫中介因素至少在部分强迫症患者亚群中起一定作用。 5.神经电生理学:强迫症对刺激的过度觉醒和过度专注有关,额叶皮层的过度兴奋所致。 6.神经影像学:由脑通路功能异常引起,主要是眶额皮质-纹状 体-丘脑环路异常。 (二)心理及社会因素 1.人格特点 强迫症的人格特点是过分追求完美、犹豫不决、敏感、人际关系欠佳、情绪不稳。经常把自己活动的目标拘泥于自身,偏重于自我内省,特别关注自已的躯体和精神方面的不快、异常、疾病等感觉,并为此而忧虑和担心,以自我为中心,被自我内省所束缚。 2.家庭因素 存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主要是对于父母控制的给予和需求之间的不恰当,如家庭成员间亲密程度低、缺乏承诺和责任、对立和矛盾冲突较多、家庭规范和约束力不够、自我控制力差。 3.诱发因素 相当一部分患者起病有一定的心理因素,尤其是急性起病的患者。即使是慢性发病的患者也常常可以追溯到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各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各类表格

2014年度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表格汇总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1-3 个人基本信息表 表1-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表1-5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 表1-6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表1-7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表1-8 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 表2-1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表2-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表1-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2-1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表2-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表2-3 非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 表3-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情况年度报表 表3-2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年度报表 表3-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基本情况年度报表 表3-4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年度报表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 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 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12、有“羊癫疯”(癫痫),后来出现过精神不正常,如说糊涂话,躁动不安,行为反常,呆痴、凶狠任性等。有没有 13. 自幼呆傻,不能上学,不会自理生活,或虽能勉强读书,但又出现过行动反常,胡言乱语,吵闹毁物等。有没有 注释: 1.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 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制度,在辖区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调整治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

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适应精神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请遵照执行。原卫生部发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卫疾控发〔2012〕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制度,在辖区组织开展精

04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 3.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及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4.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二、各节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熟悉诊断标准中的主要指标。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3.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了解CCMD-3的主要分类类别。 三、练习题 (一)选择题 【A型题】 1.关于制定诊断标准的主要目的,下列说法哪项不对 A.提高诊断一致性 B.便于医师或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交流 C.能为不同理论学派的医师和研究者所接受 D.便于科研的病例选择 E.便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精神医学模式 2.有关等级诊断叙述,以下哪项不对 A.按疾病症状严重性成金字塔排列 B.如果病人既有分裂症状又有神经症症状,可以同时诊断 C.器质性精神障碍位于最顶端 D.如果既满足滥用,又满足依赖的标准,应诊断依赖 E.如果情感障碍与人格障碍并存,应首先诊断情感障碍 3.有关多轴诊断,错误的论述是 A.采用不同层面或纬度来进行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B.由瑞士精神病学家Essen-Moller于1947年首先提出 C.可减少由于持不同病因学概念的医师间的诊断不一致和增加诊断的信息量 D.在DSM系统是五轴诊断,但以轴Ⅰ和Ⅱ为主 E.CCMD-3也是五轴诊断 4.对神经症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同目前的DSM-Ⅳ和ICD-10一样,CCMD-3也取消了神经症这一疾病类别 B.DSM-Ⅲ系统仍保留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别 C.在CCMD-2-R中抑郁症候群被分为重症抑郁和抑郁性神经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疾病类别;而在CCMD-3中则进一步向ICD系统靠拢而进行了相应的更改 D.在DSM和ICD中,仍然保留了癔症这一疾病类别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分离性身份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分离性身份障碍 一、概述 分离性身份障碍(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既往被称 为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身上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身份或人格,每一种都表现出一种独特的自我体验,有独特的与自身、他人和世界的关系模式。在患者日常生活中,至少有两种分离的身份能够发挥作用,并反复对个人的意识和心理进行控制,所有其他的分离性症状都可出现在患者身上:如遗忘、神游、人格解体、现实解体等,故症状异质性非常大。这些症状不能用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解释,并导致个人、家庭、社会、教育、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中的功能受到严重损害。 人群中分离性身份障碍的患病率约为 2%,女性多见,有报道85%~97%的患者发病与个体经历严重童年创伤密切相关,身体虐待和性 虐待最为常见。 二、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分离性身份障碍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记忆的分离 患者有一段时间记忆缺失,这种缺失不是遗忘,因为当患者进入

到另一种身份时可能回忆起在其他身份中缺失的记忆片段;由于这种缺失不完整,进入一种身份时可能会受到另一身份相关片段记忆的干扰,患者为此感到非常困惑。 2.分离性身份的改变 患者常在不同或相同的时间体验不同的精神活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对独立的人格特征及行为,不同或相同时间的不同人格特征彼此独立,可交替或同时出现。儿童青少年分离性身份障碍的表现可能是有一个生动的或自主想象与虚构的同伴陪伴,虚构的同伴可通过听幻觉控制孩子的某些行为。 3.其他症状 患者常伴有抑郁心境,一些分离性身份障碍的患者同时符合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患者常有频繁、快速的情绪波动,但常由创伤后和分离症状所引起,与双相障碍中抑郁躁狂交替发作不一致。有些患者可能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相关的症状,如焦虑、睡眠障碍、烦躁不安、心境障碍等。 在分离性身份障碍中常见强迫性人格特征,也可并发强迫症状,如患者重复检查以确保没有人进入自己的房间,强迫洗涤来消除被虐待时肮脏的体验,重复计数来分散被虐待的焦虑等。 (二)临床评估 在临床检查中,下述问题有助于发现分离性身份障碍: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让患者描述事件。要确保在此期间没有中毒事件的发生。 1.你是否感到在不同环境中自己的举止行为差异很大,像不同的两个人?觉得你不止是一个人?好像还多出了一部分或多出了另一面?

精神病英文名汇总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Mental disorders due to Alzheimer is disease 匹克(Pick)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ick is diseasf 享廷顿(Huntington)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Huntington is disease 帕金森(Parkinson)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arkinson is disease 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hepatolenticular degeneration(Wilson is disease)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intracranial infection 急性病毒性脑炎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acute virus encephalitis 克—雅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Creutzfeldt-Jacob disease 脑炎后综合征Postencephalitic syndrome 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hysical diseases 躯体感染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hysical infection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内脏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visceral organdisease 内分泌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endocrine disease 营养代谢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nutritional and metabolic disease 结缔组织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disease of connective tissue 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 染色体异常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chromosomal abnormality 物理因素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hysical factors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other diseases,or unspecifide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得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得制定,就是精神病学领域近20年所取得得重大进展之一,它一方面促进了学派间得相互沟通,改善了诊断不一致得问题,有利于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得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得影响以及新药研制、 临床评估与合理用药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精神障碍分类得目得 疾病分类学得目得就是把种类繁多得不同疾病按各自得特点与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统。精神障碍得分类就是将纷繁复杂得精神现象,根据拟定得标准加以分门别类得过程.其意义在于:促进相互交流、合理得治疗与预防及预测疾病得转归。?二、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分类就就是按某种规则将事物纳入一种类目系统得方法.疾病分类得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就是医学各科所遵循得基本原则.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中,只有10%左右得精神障碍病例得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90%左右得病例则病因不明。因此精神障碍得诊断与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得原则。目前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主要就是依据症状表现。但必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得状态,若主要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相似得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得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利于目前得对症治疗。?三、精神障碍得诊断标准 由于大部分精神障碍缺乏客观得诊断指标,不同得医师对同一疾病得理解与认识又有差异,导致临床医师对同一病人得诊断一致性差;而诊断不一致使研究结果无法比较与难以解释,这一直就是困扰功能性精神病研究得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定统一得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意义重大。 诊断标准就是将疾病得症状按照不同得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得一种标准化条目.诊断标准包括内涵标准与排除标准两个主要部分.内涵标准又包括症状学、病情严重程度、功能损害、病期、特定亚型、病因学等指标,其中症状学指标就是最基本得,又分必备症状与伴随症状。下面以我国目前得精神分裂症得诊断标准为例,说明各种标准得意义. (一)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1.反复出现得言语性幻听; 2.明显得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谬得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得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得意志减退或缺乏.?(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三)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与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与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得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四)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得精神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四、多轴诊断 所谓多轴诊断就是指采用不同层面或维度来进行疾病诊断得一种诊断方式。1975年Rutter首先提出儿童精神障碍得多轴诊断,Ottessen提出四轴诊断,即症状学、严重程度、病程、病因(躯体得、心理得、多种因素、原因未明)诊断精神障碍.在DSM系统中,从DSM-III开始使用多轴诊断,目前使用得DSM-IV共有5个轴,分别为:?轴I:临床障

心理咨询师考试常见精神障碍汇总

2009年心理咨询师考试常见精神障碍汇总 名称常见症状 精 神 分裂 症及 妄想 性障 碍 精 神分裂症 青春型联想障碍,精神活动紊乱,思维松散破裂,行为愚蠢、恶作剧以及性轻浮 偏执型妄想、幻觉为主 紧张型精神运动性抑制障碍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交替出现 单纯型起病缓慢,持续发展意向逐渐减退、退缩、懒散,治疗困难。 偏执性精神障碍 以系统妄想为突出临床表现的精神性障碍,病程进展缓慢, 妄想常有系统化倾向,人格有时可以保持完整, 有一定的工作及社会适应能力。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两周内急性起病;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2~3个月内痊愈; 起病前有相应的心因 心境 障碍又称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明显持久的心境高涨和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 躁狂发作情绪高涨、思维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 抑郁发作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语言动作减少或迟缓 双相障碍 持续性心境障碍 持续性并常有欺负的心境障碍,每次发作极少严重到轻躁狂; 不足以达到轻度抑郁 神经症 神经官能症;一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碍。心因性障碍;人格因素、心理社会因素是主要致病因素; 非人格障碍;各亚型有其特征性的临床相;社会功能尚好;自知力基本完整;可逆,外力大加重,小减弱。 恐怖症场所恐怖、社交恐怖、特定恐怖 焦虑症急性焦虑发作(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发作(慢性) 强 迫性障碍 强破性思维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一律、强迫性观念对立 强迫性行为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性洗涤、强迫性询问、强迫性计数 躯 体形式障 碍 躯体化障碍反复陈述躯体症状;相应器质性检查为阴性;症状多种多样、经常变化; 疑病症 以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优势观念为主, 各种体检的阴性结果和医生解释,均不能消除疑虑 躯体形式 植物功能紊乱 躯体形式的 疼痛障碍 神经衰弱易烦恼、易激惹、入睡困难、多梦易醒、注意力难以集中、精神疲乏、效率低 应激反应性精神障碍或心因性精神障碍,有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心理反应而导致精神障碍急性应激障碍 急剧严重的心理打击,刺激数分钟或数小时后发作。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第十章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ICD-11中采用了一组新的诊断类别,即躯体不适或躯体体验障碍(bodily distress disorder,BDD或bodily experience disorder,BED),取代了ICD-10中的躯体形式障碍类别。这个诊断类别下包括躯体不适障碍或躯体体验障碍、身体一致性烦恼两个特征类型。这一变化的内涵与2013年发布的DSM-5相似。由于ICD-11尚未公开发布疾病描述和操作性诊断标准,故本章疾病类别名称和诊断标准内容以DSM-5作为基本依据。 第一节躯体症状障碍 一、概述 躯体症状障碍(somatic symptom disorder,SSD)描述的是当患者有一个或多个躯体症状时,产生对这些躯体症状的过度困扰,出现过度的情绪激活和(或)过度的疾病相关行为,并由此导致显著的痛苦和(或)功能受损。患者的躯体症状既可以用一个已识别的医学疾病解释,也可以不符合任何医学疾病的诊断。也就是说,躯体症状障碍的识别和诊断并不强调躯体症状本身能否由器质性或功能性躯体疾病解释,而是强调当身体出现症状后个体的认知、情绪、行为等精神症状的特征、规律和后果。 关于躯体症状障碍发生率的研究资料较少,据之前对躯体形式障碍的研究推测,躯体症状障碍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4%~6%,在初级诊疗中的发生率为5%~35%。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更多,生活质量更差,使用医疗资源更多。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相关危险因素可能包括:女性、低受教育水

平、低社会经济水平,童年慢性疾病史、虐待或其他创伤、共病躯体疾病(尤其老年患者)、共病精神障碍(尤其抑郁或焦虑障碍)、慢性病家族史等。 二、病因因素及心理病理机制 躯体症状障碍的病因和心理病理机制仍不清楚。已知人对躯体症状的感知会受到态度、信念和心理压力的影响。尤其当个人对躯体健康存在不切实际的观念、错误假设以及对躯体症状的过分关注、灾难化想象时,容易在出现躯体症状时激活过度的焦虑,这又令患者对躯体症状的感受更加敏感,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研究发现,成长发育时期对情绪的觉察能力低和负性情绪水平高的儿童更容易报告躯体症状,并且这一倾向会持续到成年。此外,童年时期家庭成员罹患慢性疾病,童年时期被忽视、受到躯体虐待也可能成年后更易报告躯体症状和频繁就医。还有研究发现,出现躯体症状后,如果存在慢性应激、不合理的应对方式、就医求诊失望、疾病角色加强、继发获益等因素有可能使症状更加持续,病情变得更加复杂。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突出临床特征是躯体症状造成的痛苦感和对躯体症状或健康的过度思虑、担心和(或)行为并导致患者功能损害。在遇到以下线索时医生需要想到对患者进行躯体症状障碍的相关评估:①现病史描述不清、前后不一致或涉及多系统不适症状;②虽然进行了充分检查和解释,患者的健康焦虑仍不能缓解;③将正常的生理感受归因为疾病问题;④重复检查;⑤避免体育活动等回避行为; ⑥对药物副作用十分敏感;⑦对同样的症状反复看多位医生;⑧医患关系令医生感到很受挫折。

ICD-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 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

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行为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平、三环类抗抑郁药、安非他酮等。 4.某些抗癫痫药物可导致认知损害和精神症状,具有情感稳定作用的抗癫痫药更适用于癫痫相关精神行为障碍治疗,需权衡选择。 5.抗癫痫药、精神药物和其他药物之间的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可能导致血药浓度达到毒性水平或低于治疗水平,应始终关注药物相互作用。 6.对癫痫控制不佳和诊断治疗困难的患者,可以考虑神经科会诊共同商讨。 六、疾病管理 癫痫治疗和管理涉及多专业团队的协同工作,包括神经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神经心理学家、电生理及神经影像、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患者监护人等共同完成。癫痫相关精神行为障碍处理也离不开团队协作,其中精神科医师承担着精神行为症状诊断评估、精神药物治疗和心理社会康复指导工作,也承担精神卫生知识教育宣传的职能,癫痫诊断的病耻感影响深远,理应对此保持足够的敏感性,通过健康教育,消除恐惧和误解,帮助患者提升生活质量。 第九节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行为障碍 一、概述 颅脑损伤(traumatic brain injury,TBI)又称脑外伤,是最常见的脑损伤形式。在脑组织损伤的基础上所产生的精神障碍,统称脑外伤所致精神行为障碍。据估计到2020年,脑外伤将成为全球第三大致死原因,仅在美国每年就有170万例病例。由于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研究所用的方法、诊断和评定工具的不同,国内外研究所得的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发生率差异很大。在颅脑损伤后的12个月内,

精神障碍的发生率为15.8%~18.3%。有近1/3(29.0%)的患者出现人格改变,反社会和强迫性人格障碍是最常见的(10.5%)。颅脑损伤往往造成严重的神经认知损害,具有持久性和高致残率的特点,严重影响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颅脑损伤所致的痴呆约占痴呆的2%。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行为障碍发病机制颇为复杂,包括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颅脑损伤包括颅脑受到直接或间接的脑实质损害。间接的脑实质损害与颅脑损伤后发生的分子机制有关,其主要机制包括兴奋性毒性、神经炎症和细胞因子损伤、氧化损伤,最终细胞死亡。颅脑损伤后脑内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y,DAI)和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损伤,尤其当额叶、海马等区域受损,与神经认知障碍密切相关。研究提示,颅脑损伤和ApoE?4等位基因是外伤后痴呆的共同危险因素,颅脑损伤患者的脑脊液中β-Amyloid(42)和分泌型β-APP水平在创伤后均显著增加。此外,颅脑损伤患者的胆碱能系统功能下降,急性期5-羟色胺表达增强,兴奋性氨基酸(谷氨酸、天冬氨酸和NMDA)大量释放且摄取降低,导致钙通道异常,细胞外大量的Ca2+内流,致使Ca2+超载,最终将引发神经元的死亡。程度相当的颅脑损伤神经认知功能损害存在差异可能与心理和社会环境因素有关。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颅脑损伤急性期常在神经科就诊,神经科有详尽的分类。精神科从临床实用角度出发,将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行为障碍分为急性期精神障碍和慢性期精神障碍两大部分。 (一)颅脑损伤后急性期精神障碍 颅脑损伤后急性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脑震荡和脑外伤性谵妄。前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V目录中英文对照翻译

DSM-V Classification Neurodevelopmental disease 神经发育性疾病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智力低下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al disorders智力发育低下 Global developmental delay全面发育迟缓 Unspecified intellectual disability未定型智力低下 Communication disorder交流障碍 Language disorder语言障碍 Speech sound disorder语音障碍 Childhood-onset fluency disorders (stuttering) 口吃 Social (pragmatic) communication disorder社交障碍 Unspecified communication disorder未定型交流障碍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自闭症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自闭症 与已知遗传/环境因素相关;与其他神经发育异常情况相关 分型A,B需要强证据支持 与智力异常、语言障碍或紧张症相关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注意力缺乏/多动症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注意力缺乏/多动症 Other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其他注意力缺乏/多动症 Unspecified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未定型注意力缺乏/多动Specific learning disorder特殊学习障碍

精神障碍-路易体病诊疗规范(2020年版)

第四节路易体病 一、概述 路易体病是以神经元胞浆内路易小体(Lewy body,LB)形成为主要病理特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一般指路易体痴呆(dementia with Lewy body,DLB),其主要的临床特征为进行性痴呆合并波动性认知功能障碍、自发的帕金森综合征以及以反复发作的幻视为突出表现的精神症状。本病多发于老年期,很少有家族遗传倾向。路易体痴呆占老年期痴呆的15%~20%,路易体痴呆可能的人口学特征及危险因素包括:增龄、男性、帕金森病家族史、卒中、焦虑及抑郁史。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与阿尔茨海默病相比,路易体痴呆大脑皮层萎缩程度相对较轻,内侧颞叶结构相对保留,Meynert基底节和壳核萎缩更显著。本病特征性的病理改变为路易小体广泛分布于大脑皮层及皮层下的神经元胞浆内,路易小体主要由不溶性α-突触核蛋白(α-synuclein)异常聚集而成。该病病因及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推测α-突触核蛋白基因突变可能与路易体痴呆发病有关。路易体痴呆患者脑内存在多种神经递质的功能障碍,包括乙酰胆碱、多巴胺、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可能与认知障碍和锥体外系运动障碍有关。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可将路易体痴呆的临床症状分为认知功能障碍,精神行为障碍及运动障碍。 1.认知功能障碍 进行性痴呆合并波动性认知功能障碍为主要特征。路易体痴呆患者注意力、视空间功能、执行功能缺陷早期存在且较为突出,特别是

视空间功能的损害程度与其他认知功能损害不成比例。早期认知减退症状较轻,但较阿尔茨海默病衰退得更快,认知损害的主要特点为波动性,自发的注意力及觉醒的波动可发生在1天至数天之中,主要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经常凝视和走神,白天嗜睡,发作性言语不连贯及行为紊乱等。 2.精神行为障碍 反复发作的幻视是最突出的精神症状,在疾病早期便可出现。幻视内容形象、生动、具体,有如亲身经历,常为人或动物,往往反复出现。 在认知障碍及运动障碍出现前多年,路易体痴呆患者就常常存在快速眼动睡眠期行为障碍,表现为经历生动而恐怖的梦境,在睡眠中反复出现发声及复杂运动,醒后患者不能回忆。 3.运动障碍 85%以上的路易体痴呆患者可出现自发性帕金森综合征,多表现为肌张力增高、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如拖曳步态)、或走路姿势刻板,而静止性震颤相对少见。 4.其他 一些路易体痴呆患者有嗅觉减退,对抗精神病药物高度敏感,自主神经功能异常如便秘、直立性低血压、反复发生的晕厥,尿失禁等。 (二)临床评估 如果怀疑患者存在路易体痴呆的可能,建议进行以下评估:完整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查体;精神检查;实验室检查,重点除外甲功异常、维生素B 及叶酸缺乏、贫血、神经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 12 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等可能会影响认知功能的躯体疾病;心电图检查有助于除外心源性晕厥;运动功能评估,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