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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 摔伤事故的正确处理

高处坠落 摔伤事故的正确处理
高处坠落 摔伤事故的正确处理

高处坠落摔伤事故的正确处理

某建筑工地,一农民工在高空施工作业时,不慎从高处的架板上坠落摔伤,现场的几名工人不由分说地你抬腿、我搂腰,将其送往医院。虽然运送病人是及时的,但医生却甚感遗憾:“教训啊!你们只顾抢时间,没有弄清伤员什么部位着地就盲目搬运,造成了严重后果。”原来,由于现场搬运处理不当,致使该伤者脊椎骨折错位,脊髓横断,造成截瘫。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发现有人从高处坠落摔伤,重视现场处理,掌握正确的运送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什么是正确的急救处理和搬运护送方法呢?首先应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随后看伤员坠落时身体着地部位。倘系头颅着地,则以后脑勺着地最为严重,若伴有耳朵、鼻孔出血,更说明情况严重;若是头的其他部位着地,可造成脑震荡、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干损伤。背部着地可造成脊椎骨折、肾损伤、脊髓损伤,严重者可造成截瘫。胸腹部着地可造成肋骨骨折或内脏损伤,如肝脾破裂,且可引起内出血;肺损伤会造成

气胸。臀部着地可造成骨盆骨折、会阴撕裂、尿道损伤,也可能造成脊椎骨折。四肢着地则会造成着地部位的骨折或复合性损伤。

在弄清了伤员的受伤部位后,再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处理方法是否得当,对进一步治疗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据统计,除现场死亡外,摔伤者送往医院后导致终身残疾和死亡的,有78.9%是由于在现场未经救治和处理,或处理、搬运不当所致。如颅脑损伤,当看到摔伤者的耳朵、鼻孔有出血时,千万不要用手帕、棉花或纸团去堵塞,因为流出来的液体中,除了血液以外,还可能有脑脊液,如果强行堵塞,会失去自然引流减压作用,可能形成颅内高压,加重脑水肿,且可增加颅内感染的机会,造成严重后果。而现场抢救最多见的错误做法是盲目地搬运、背送、扛抬摔伤者的腰背部,这会造成脊椎骨、椎体错位,引起或加重脊神经损伤,甚至脊髓横断,造成终身截瘫残疾。对胸腹部或骨盆着地者,最好将伤员平搬、平抬、平卧在硬板上,立即送医院急救。对四肢着地者应检查有无骨折,若摔伤者四肢某部位疼痛、肿胀、畸形或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位置,则为最明显的骨折标志。对可疑骨折,应将伤者肢体用木板、棍子或金属板固定起来,也可将两腿包扎固定在一起,或将上肢固定在躯干上,以防止肢体摇晃造成复合损伤。肢体固定的关键是关节部位,关节若能固定不活动就避免了血管、神经的继发性损伤。同时,应注意止血带的正确使用,防止影响血液循环,导致坏死性截肢的严重后果。

为了将摔伤者安全地送往医院,除注意不要造成搬运继发损伤外,还要注意防范途中呼吸道堵塞、出血等意外情况发生。条件允许最好打120请求专业救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达到40%,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全建筑行业的问题来抓。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施工环境,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尚未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7.建筑物周边与外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上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封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所有操作层均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第 2 页共 5 页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相城区

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5·7”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5月7日,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的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在修缮厂房屋面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7.2米高的屋顶坠落,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17年5月7日11点15分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相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任组长单位,望亭镇、安监局、监察局、住建局、总工会、相城公安分局组成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5·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当事人、现场勘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名称:苏州三鼎升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升降机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17年5月7日9时28分

3.事故发生地点:望亭镇宅基村牡丹港西路1号 4.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6.死者基本情况:鲁海龙,男,54岁,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人。系三鼎升降机公司临时雇佣屋顶维修人员。 二、事故相关概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三鼎升降机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小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牡丹港西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压升降机、垃圾压缩机、电瓶车、五金加工、金属构件(非建筑构件)、电动机、发电机、小型发电机组。冷作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编码:9132050773651985XU 该公司2016年产值500多万元,上缴税收28万元。厂房建在承租的宅基村村属土地上,面积5亩多,厂房面积2600平方米左右。厂房和办公用房租金每年7万多元。该公司现有员工约20人。 (二)相关人员情况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江岸美庐二期7#车库及1#、2#、5#、6#、7#楼工程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 技术方案 编制:申小聪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桂林市赓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年9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桂林市城北区九华山西一里 建设单位:由桂林惠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桂林市赓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桂林市中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设计为长方形,长:105.96米,宽:49.84米。由1#、2#、5#、6#、7#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0500m2,地下室面积约4500 m2,高跨2.08米,低跨4.8米。 其中: 1#楼:建筑面积1586.11㎡,防潮架空层501. 72㎡ 一层3.4米,二层—三层3米,总高12.2米 2#楼:建筑面积1562.45㎡,防潮架空层605.22㎡ 一层3.4米,二层—三层3米,总高11米 5#楼:建筑面积1025.45㎡,防潮架空层378.64㎡ 一层3.4米,二层—三层3米,总高11.4米 6#楼:建筑面积355.46㎡,防潮架空层面积145.48㎡ 一层3.4米,二层3米,总高7.7米 7#楼:建筑面积665.63㎡,防潮架空层面积244.09㎡ 一层层高3.4米,二层—三层3米,总高11米 二、基本概念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 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

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低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底面可能高低不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通过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这最低坠落着落点,指的是,在着落中可能跌落到的最低点。由于牵涉到人身安全,因此,作出这种严格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防护、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三、临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若围护设施如窗台、墙等。其高度低于80㎝时,近旁的作业亦属临边作业。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等。 1、临边作业的防护 2、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其他防护措施,大致可分以下 三类: 1)、设置防护栏杆 地面基坑周边,屋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周边、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顶层的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安装正式栏杆。由于此时,结构施工接近完成,这样做可以节约工时和材料。 2)、架设安全网高度 超过3.2m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m时的二层楼面周边,当无外墙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围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3)、装设安全门各种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1、防护栏杆的构造及其材质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

编号:SM-ZD-73514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在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中,要注意高处作业项目管理、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1. 高处作业项目管理 (1 ) 脚手架 1) 施工脚手架的搭设,架子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架子工在架设作业时,应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 架子所用材料、搭设规格、连接部件等,均应符合安全规定。 4) 根据架子的用途和承重量,正确选择材质、架子类型、施工方法,力求稳定、坚固、适用、经济。 5)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要

求,并经质量、安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修,谨防滑塌。 7)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时,必须遵循边搭( 拆) 边加固的原则。 (2 ) 高层混凝土浇筑、立模、拆模 1) 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3 m 时,在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立模前,应在临空面搭设脚手架,挂侧面和水平安全网。 2) 立模或拆模时,作业者应选择安全位置,并拴好安全带。 3) 用起重机支立和拆除大型模板时,作业者也需站好位,系好安全带。 4) 混凝土入仓时,料罐或其他器具不得碰撞模板及其加固支撑物,以防模板倒塌。 5) 模板的架立、加固,应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 (3 ) 金属结构安装与拆迁 1) 大型金属结构的安装与拆迁,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7·28”青岛涵碧楼酒店建筑工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7月28日,青岛涵碧楼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和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青岛涵碧楼酒店项目由台湾乡林集团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林置业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该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41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134平方米。根据图纸设计主楼分为ABCDEFGH 8个区域,客房部分主要有H1/H2/H3/H4/H5,事故发生在G区H4南侧外脚手架。该项目于2013年2月破土动工,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竣工,事发时工程正处在装修阶段。酒店主楼外墙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结构。 发生事故的脚手架位于主楼G区南侧2-5楼外立面,高18米、长105米、脚手架底部坐落在2楼外挑阳台上,为单排脚手架结构。 (二)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1、鼎林置业公司,为中国台湾知名上市公司-台湾乡林集团投资的海外公司,公司于2009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经营房产及酒店开发经营业务。 2、青岛石全石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全石美公司)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江路117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等。 3、唐贞华,山东天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业务经理,以天安公司名义承揽脚手架拆除工程,但未在脚手架拆除劳务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只有其本人签字。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一、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及由于未使用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造成坠落事故的占事故总数的68.2%。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的年龄来看,23~45周岁的人居多,约占全部事故70%以上。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原因多方面,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等。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作业离地面越高,净击力越大,伤害程度越大。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还有些坠落事故是在拆除工程时、和其它作业时发生。 二、高处坠落事故成因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从人、物、方法、管理、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分析,高处坠落事故成因分析也不例外: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l、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防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钝,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及由于未使用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造成坠落事故的占事故总数的%。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的年龄来看,23~45周岁的人居多,约占全部事故70%以上。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原因多方面,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等。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作业离地面越高,净击力越大,伤害程度越大。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还有些坠落事故是在拆除工程时、和其它作业时发生。 二、高处坠落事故成因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从人、物、方法、管理、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分析,高处坠落事故成因分析也不例外:人的不安全因素:

l、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防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钝,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性。安全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飞鸟拉粪,哪这么巧落在我头上!”。 物的不安全状态 l、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衡。 2、材料有缺陷。如使用竹竿为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使用木杆为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虫眼的木料: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装置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报告

对“9.26”事故工作的汇报 建设局: 名都酒店工地现场发生的高空坠亡安全生产事故,在公司领导的亲自领导及现场指挥下,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死者家属以得到妥善安置,施工现场正在按照建设局的指导精神进行全面停工整改。现将事故处理过程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安全事故调查组 9.26事故发生后我公司迅速成立了专项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的经过进行调查,公司专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组长由经理周永福担任,副组长由鞠新国、段新建担任,成员包括杨巍、李子旭、曾陈,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具体善后工作落实到人,详细对接工作如下: 1、2017年9月27日死者本行平妻子及其亲属共6人来到164团,由甲方赵云涛及公司副经理段新建陪同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并安排死者家属的食宿。 2、慰问安抚,稳定情绪。由甲方赵云涛及公司副经理段新建带队,接待了赶来的死者家属,在进行慰问安抚的同时安排好死者家属的食宿,并做好工程队的思想动员工作,动员其到死者家属处进行慰问,公司也落实了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稳定,与原籍做好对接,并安排第九师殡仪馆的殡仪车将死者遗体送归原籍。 3、多方奔走,寻找帮助。公司领导方筹措资金物资、协调劳动力对死伤者家属的生产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死伤者家属度过难关,得到164团司法所的大力支持。死者家属已领到76(柒拾陆万元整)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包含所有费用) 4、积极协调,维护权益。引导和帮助死者家属根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由周永福、段新建、李子旭积极的协调司法部门为死者家属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召开死者家属会议,司法所工作人员结

合工伤事故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渠道,对死者家属如何维权进行了讲解和现场解答,有效疏导死者家属的情绪。 二、对事故发生后的深刻认识 在事故发生后我公司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的重要性。从发生的这件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不够高、安全知识技能缺乏;安全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中安全控制措施要求还不够严格,或多或少都有些直接或间接关系。 虽然在平时的施工当中,时刻强调安全第一,但是对照岗位安全职责,我们平时在安全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技能缺乏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技能缺乏,虽然对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是制止的力度还不够。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危大工程的管控不重视,工人对生产中的危险认识不足。 2、施工方案中安全控制措施要求不严、不细 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上安排还不细、部署不到位,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严密,对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缺乏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不能有效指导施工生产。 为落实好安全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工人思想建设。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由公司领导及各个项目部的负责人所组成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传达了师建设局及质监站于9月15日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对模板底部垫块和钢筋取消植筋的做

高处坠落防范措施

高处坠落防范措施 在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中,要注意高处作业项目管理、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处作业项目管理 1、脚手架 施工脚手架的搭设,架子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架子工在架设作业时,应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架子的用途和承重量,正确选择材质、架子类型、施工方法,力求稳定、坚固、适用、经济。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要求,并经质量、安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修、谨防滑塌。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时,必须遵循边搭边加固的原则。 2、高处混凝土浇筑、立模、拆模 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3m时,在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立模前,应在临空面搭设脚手架,挂侧面和水平安全网。 立模或拆模时,作业者应选择安全位置,并拴好安全带。 用起重机立和拆除大型模板时,作业者也需站立好,系

好安全带。 混凝土入仓时,料灌或其他器具不得碰撞模板及其加固支撑物,以防模板倒塌。 模板的架立、加固,应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 电工登高作业 登高作业用的脚扣、踏板、滑轮绳索、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登高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电工登高作业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各连接部件或接头连接牢固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电工登上某一高度时,须在脚扣卡牢,系好安全带后,方可作业。 电工在架线、收线时,应防止用力过猛而重心失稳。 电工作业使用的梯子,应符合安全要求。 二、施工作业环境 1、上下梯子必须结构牢固,有护栏,并需 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在垂直、狭窄作业面,可制作可移动式大型梯笼;高度较高的爬梯,中间应设若干级休息平台。 2、施工生产区域内的孔口、井洞、坑口,均应设盖板或围栏,做好标记,并有足够的照明。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技 术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68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措施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to prevent fall accident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基本概念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低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底面可能高低不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通过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这最低坠落着落点,指的是,在着落中可能跌落到的最低点。由于牵涉到人身安全,因此,作出这种严格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防护、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二、临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若围护设施如窗台、墙等。其高度低于80㎝时,近旁的作业亦属临边作业。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等。 1、临边作业的防护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其他防护措施,大致可分以下三类: 1)、设置防护栏杆 地面基坑周边,屋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周边、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顶层的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安装正式栏杆。由于此时,结构施工接近完成,这样做可以节约工时和材料。 2)、架设安全网高度 超过3.2m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m时的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黄岛区“7·28”青岛涵碧楼酒店建筑工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7月28日,青岛涵碧楼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和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青岛涵碧楼酒店项目由台湾乡林集团青岛鼎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林置业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该酒店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张屯嘴环岛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41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134平方米。根据图纸设计主楼

分为ABCDEFGH 8个区域,客房部分主要有H1/H2/H3/H4/H5,事故发生在G区H4南侧外脚手架。该项目于2013年2月破土动工,主体工程于2013年9月竣工,事发时工程正处在装修阶段。酒店主楼外墙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结构。 发生事故的脚手架位于主楼G区南侧2-5楼外立面,高18米、长105米、脚手架底部坐落在2楼外挑阳台上,为单排脚手架结构。 (二)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1、鼎林置业公司,为中国台湾知名上市公司-台湾乡林集团投资的海外公司,公司于2009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经营房产及酒店开发经营业务。 2、青岛石全石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全石美公司)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江路117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等。 3、唐贞华,山东天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业务经理,以天安公司名义承揽脚手架拆除工程,但未在脚手架拆除劳务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只有其本人签字。 (三)工程发包及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发包情况:2013年11月1日,鼎林置业公司将涵碧楼酒店项目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铜网幕墙所用脚手架搭建拆除工程发包给了石全石美公司,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搭建过程中,石全石美公司又将脚手架搭设拆除劳务发包给唐贞华,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标准版)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 措施(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标准 版) 一、施工安全防护技术问题 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如:砌筑、抹灰、钢筋等操作平台。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楼层临边洞口,外脚手架。吊篮、屋面等临边、洞口、作业面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1、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不足,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被简化或缺失。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题不敏感、不制止、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甚

至有的管理人员还带头盲目乱干。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一些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力 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贤长风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企业和项目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视而不见。 三、预防措施 1、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的过程,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也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前必须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其他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对高处作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当

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 时间:20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08:00 地点: 当事人: XXX XX岁江苏省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在场人员: XXX XX岁陕西省XXX 身份证号:XXXXXX XXX XX岁河南省XXX 身份证号:XXXXXXX 事故经过: 20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08:00时左右,瓦工工人XXX和另外两名工友(XXX、XXX)均在XX楼XX侧同一底商内分开作业。虽有在场人员,但由于三人是分开作业并没有亲眼目睹事故发生经过,只能根据事故现场情景及在场人员的反映情况进行推测事故经过。当时当事人XXX正在拆除该商铺内一已用完的门字架体,门字架共计两步架体,第一步架体立足作业面未按规范要求铺设脚踏板,而是由当事人放置两条木方、一块模板作为落脚承重面。第二步架体立足作业面是按规范要求放置的两块平行放置的脚踏板。此门字架体已使用完,当事人即站在第一步架体立足作业面上去拆除第二步架体上的脚踏板。因当事人疏忽或巧合,当事人双足均落在第一步架体立足作业面模板下的一条木方上,即由一条木方支撑当事人的身体重量及一块脚踏板的重量。木方承受不住发生

断裂,致使当事人从第一步架体立足面上摔落。根据现场查看及当事人的病情严重程度,推测当事人当时是头部着地且极有可能是头部撞击到架体下方部位预留的污水设备管口上,致使当事人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听见脚踏板掉落及撞击声,纷纷去查看,发现当事人受伤后,在场人员XXX抱住当事人头部,XXX立即呼救。08:05左右,其班组长XXX赶到后立即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急救。下午13:00急救结束,病人情况不容乐观,送往ICU看护。2014年10月13日凌晨02:00左右,病人救治无效去世。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当事人作业疏忽,在架体搭设不规范的情况下冒险登高作业且未佩戴安全帽,摔落的时候头部磕碰在预留污水管口上,致使头部受到重击,伤势严重。 间接原因:收尾现场管理不完善,未实时监督到工人作业状态及作业环境,安全教育未能有效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事故处理: 分包单位方面: 1、当事人受伤后,班组长立即将当事人送往医院,及时缴纳医治款,竭尽可能救治当事人。 2、及时通知家属,当事人姨妹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见证了医院抢救过程。当事人儿子当天夜间赶到医院,陆续其他家属也赶到医院,分包单位及时对家属的食宿进行安排。 3、当事人在2014年10月13日去世后,及时征求家属意见,对后续赔偿安抚等方面进行协商。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实用版

YF-ED-J631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在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中,要注意高处作业项目管理、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1. 高处作业项目管理 (1 ) 脚手架 1) 施工脚手架的搭设,架子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架子工在架设作业时,应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 架子所用材料、搭设规格、连接部件等,均应符合安全规定。

4) 根据架子的用途和承重量,正确选择材质、架子类型、施工方法,力求稳定、坚固、适用、经济。 5)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要求,并经质量、安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修,谨防滑塌。 7)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时,必须遵循边搭( 拆) 边加固的原则。 (2 ) 高层混凝土浇筑、立模、拆模 1) 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3 m 时,在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立模前,应在临空面搭设脚手架,挂侧面和水平安全网。 2) 立模或拆模时,作业者应选择安全位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 相关资料:没有相关内容 ?简介:高处作业时,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有三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不论哪种作业,只要安全防护措施得当,都可预防坠落事故的发生。 ?关键字: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高处作业时,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有三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不论哪种作业,只要安全防护措施得当,都可预防坠落事故的发生。 1.凡是临边作业,均要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临边处设置两道安全防护栏杆(上杆高1.0~1.2m,下杆距离地面高度0.5~0.6m)。 2.在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接送材料,要在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门。 3.在脚手架上运送材料,作业之前要查看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跳板铺装应严密牢固,没有探头板;脚手杆搭接、绑扎要牢固;防护栏杆应齐全,有不符合防护要求的,应修正合格后再作业。 4.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模板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站在墙上或蹬在模板的楞木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5.建筑物的外部装修工程,多采用悬挂时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吊架的索具拴得是否牢固,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符合安全要求才准许施工。同时上下吊架要搭设通道,不能从窗口上下爬行,以防吊架移动造成人员坠落事故。 6.人工安装门、窗、过梁、阳台板、栏板等小型构件时,操作人员不能站在墙上,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并系好安全带。 7.辅助架子工搭设脚手架的辅助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不能单独搭设脚手架。在高处递送脚手架材料时,要站在楼层上递送。必须上脚手架递送时,先要检查跳板是否铺好、铺牢。下脚手架时,要走通道,不能从高处往下跳。

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11日上午7时05分左右,位于东莞市企石镇企石村一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8年6月12日成立了由企石镇党委委员任组长,镇安监、监察、公安、政法、司法、总工会、社保、人力资源城管、住建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企石镇“6·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式掌握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无法认定事故性质,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房屋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在建私人房屋,位于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第二村民小组56号(企石镇企石村文化广场对面),产权人谢厚权谢怡达、谢达涌共有,三人为父子关系(其中:谢厚权是父亲,其余两人是儿子),共7层,该民房主体建设已完工,现是装修阶段。 (二)施工方相关基本情况 装修工人:装修共三人,分别是黄义明、黄秀义和冯远胜,三人无包

工头,固定从事建筑施工,是以劳力及技能换取报酬的装修工人。三人于2018年6月7日受雇于谢厚权,对其房屋室内墙壁、地板贴瓷砖,薪酬为每人每天300元结算。三人工资是装修完毕后发放,截至事故发生前,3人未领到工资。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应急救援评估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共计造成一人死亡,死亡人员为冯远胜,事故发生经过如下:2018年6月7日,房屋建设方谢厚权与水泥工人黄秀义、黄义明、冯远胜3人口头商定,以人民币300元每人每天的报酬结算,让其三人对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第二村民小组56号民房进行室内墙壁、地板瓷砖进行铺设,其中先对5楼面向企石村娱乐广场,靠近马路的一个房间进行铺设。 2018年6月11日上午7时00分,冯远胜到达作业民房,随后黄秀义到达现场,两人在一楼碰面后,冯远胜先行前往5楼操作运输材料的垂直提升机(该提升机由房屋产权人提供),黄秀义留在1楼搬运水泥前往提升机处。约数分钟后,尚未开始运输水泥,冯远胜从5楼提升机处与房屋之间孔洞摔落至1楼提升机口。此时,黄义明刚到达作业地点,听到物体坠落的声音后,马上根据声音传来的方向与黄秀义前往事故地点,发现冯远胜躺在地面上后,马上拨打120、110,随后120医务人员到达,对冯远胜进行抢救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 1、现场人员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黄义明立马查看冯远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4”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2月24日9:50左右,四川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承包的四川女娲建材有限公司入库入窑提升机维修工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安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四川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勘了事故现场,调查询问了有关当事人,提取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过深入地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维修工程、事故相关单位及现场的基本情况 (一)维修工程基本情况 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的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施工工程由四川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并于2018年12月12日正式签订了《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施工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

工合同),对预热器优化改造机械施工的工程内容、总价、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并在第六条第三项约定“施工期间发生合同以外的检修项目,由双方现场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在工程收尾阶段,检查发现提升机机壳出现破损,2019年2月11日,女娲建材预维室主任崔前军和九天建设沟通想临时增加入库入窑提升机维修工段,双方协商后于2019年2月15日确定增加。针对本次入库入窑提升机维修具体方案,女娲建材在2019年2月21日和2月22日的春节大修例会上和九天建设代表方共同讨论确定了机壳修补方案。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青云村,成立于2008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张子斌,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 2.施工单位:四川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成立于2004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毛荣。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编号:(川)JZ安许证字[2005]000027,有效期至2020年3月27日;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51410025,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0日。 (三)施工组织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 1.施工组织情况 九天建设通过西南水泥公司统一招标到女娲建材承包机电设备维护维修等一系列维修工程,本次维修工程未设置项目部。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63821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在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中,要注意高处作业项目管理、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1. 高处作业项目管理 (1 ) 脚手架 1) 施工脚手架的搭设,架子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架子工在架设作业时,应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 架子所用材料、搭设规格、连接部件等,均应符合安全规定。

高空作业坠落预防措施

高空作业坠落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及由于未使用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造成坠落事故的占事故总数的68.2%。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的年龄来看,23~45周岁的人居多,约占全部事故70%以上。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原因多方面,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等。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作业离地面越高,净击力越大,伤害程度越大。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还有些坠落事故是在拆除工程时、和其它作业时发生。二、高处坠落事故成因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从人、物、方法、管理、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分析,高处坠落事故成因分析也不例外: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l、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防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钝,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性。安全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飞鸟拉粪,哪这么巧落在我头上!”。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l、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衡。 2、材料有缺陷。如使用竹竿为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使用木杆为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虫眼的木料: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装置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无保险链。 4、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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