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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规定及要求

1.1以部门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世界一流能源技术服务公司为宗旨,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中原工程公司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定,实施绿色低碳战略,开展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强化污染防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推进环境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

1.2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1.3公司环境保护是指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坚持“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方式,统筹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把环境保护纳入公司发展规划、计划、生产、经营、建设和部门研的全过程。

1.4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全体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公司和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反映情况。

2 分工与职责

2.1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经理协助

总经理、党委书记履行环保职责,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2.2公司HSE委员会是环保方针政策的决策机构,研究决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负责审定公司环保工作规划、规章制度、重大环保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环保隐患,决定重大环境事件处理意见、环境保护工作奖励和处罚事宜等。

2.3QHSE管理部门在公司HSE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3.2组织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环保动态,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组织实施环保考核评比,并提出环保绩效考核建议。

2.3.3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内容的设计、审查;参与厂址选择、工程

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建设项目,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2.3.4制定和下达环保考核指标、分级控制目标。协调计划财务部门编制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限期治理方案;协同技术发展中心做好环保先进技术、工艺、装备的引进和部门研攻关,并组织实施。

2.3.5组织环保检查,进行环保绩效考核。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2.3.6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环保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基础资料、环境统计台账等环境保护管理档案。

2.3.7组织重大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2.3.8制定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

2.3.9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对重大环境风险组织评估;制定环境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3.10负责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督导各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定期开展审核验收。

2.3.11建立公司层面环保应急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3.12组织或参与调查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2.3.13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环保相关问题。

2.4计划财务部门

2.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公司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4.2在编制、修订、报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时,审定环保费用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并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统一下达。下达环境治理费用预算,监督环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减免税费工作。

2.4.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引进装备进行可行性论证,参加建设项目、引进装备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会,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费用。

2.4.4在编制长期、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时,按规定落实环保费用,确保各项资金到位,监督环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负责环保重大隐患治理项目所需投资的申报和筹集,确保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有效实施。

2.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有关环保培训的指导和协调,培养环保专业人才;参与环保事件调查。

2.6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落实环保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参与环保事件调查,按照规定对违反环保法规制度的人员、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

2.7经营管理部门

2.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

公司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7.2制订公司经营政策及管理规章制度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制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时,应将环保工作规划同时纳入。

2.7.3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识别、评价、监督与宣贯。

2.7.4强化市场准入门槛,不得引进存在环保风险的承包商进入公司市场。

2.7.5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审计范围,在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或环境保护专项审计项目中,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环保费用使用、环保设施运行、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环保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等内容;负责将各单位环保绩效考核纳入公司绩效考核。

2.8装备管理部门

2.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公司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8.2组织制定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并监督实施。

2.8.3在新设备采购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

2.8.4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2.8.5负责节能方面的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节能指标。

2.9技术发展中心

2.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公司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9.2组织制定部门技管理规章制度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并监督实施。

2.9.3在制定部门技发展规划、计划时,要同时制定满足环保要求的部门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9.4负责审核井下作业工程设计方案,研究解决生产工艺技术开发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开展环保技术研究,转化及推广应用环保部门研成果;参加有关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2.10其他部门职责

2.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工程公司和公司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10.2组织制定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2.10.3根据需要参与环保事件调查,协同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

2.10.4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业务内的环保管理工作。

2.11公司各单位

2.11.1建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副职担任,成员由各组(室)的负责人

组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本单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计划部署环保工作。

2.11.2按规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组(室),明确职责,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员。

2.11.3 人员职责

2.11.

3.1行政正职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全面负责,主持环保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2.11.

3.2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

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同为本单位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2.11.

3.3分管环保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抓好本单位环保职责的落实;负责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应急管理;督促检查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环保宣教工作,严格事故处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1.

3.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承包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抓好业务范围内环保职责

的落实。

2.11.

3.5专(兼)职环保员职责

2.11.

3.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环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

2.11.

3.5.2参与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环保隐患治理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2.11.

3.5.3监督、检查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并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环保法规的建设项目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2.11.

3.5.4负责对基层单位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2.11.

3.5.5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

2.11.

3.5.6负责建立环境基础资料、环境统计台账等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并做好统计上报和资料存档工作。

2.11.

3.5.7配合环保监测部门开展本单位环境监测工作。

2.11.

3.5.8参与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3 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3.1 管理机制

3.1.1公司建立系统化的环境管理机制,分级设置环保管理机构,明确环保管理责任,配备满足要求的环保管理人员。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

3.1.2公司根据中原工程公司环保规划、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制定落实规划方案,落实环保资金,并组织实施。

3.1.3公司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环保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将环保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3.1.4公司建立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3.1.5坚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不断改善公司生产和员工生活环境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3.1.6专(兼)职环保员应选择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坚持原则、积极肯干、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做到持证上岗。

3.1.7各单位应强化环保及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污油、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应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3.1.8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利用与资源、环保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减免税工作。

3.1.9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部门学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做好环保培训和部门研工作。

3.2环境管理

3.2.1公司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承载能力等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按照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各相关部门要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环保管理。

3.2.2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如服务项目由业主统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按照业主取得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3.2.3公司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纳入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和考核。

3.2.4公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采用清洁能源、资源,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落实各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按期开展审核,申报验收。

3.2.5公司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利用资源、环保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减免、抵扣税工作。

3.2.6公司根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环境监测,进行环境统计,按要求报送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相关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管理台账和基础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资料、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和环保隐患排查管理台账、清洁生产资料、动态排污申报登记表、污染防治档案、“三废”综合利用台账、环保统计报表、排污费档案、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资料等。

3.2.7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环境信息,包括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因环境问题被政府责令停工停产、建设项目环评限批、限期治理、挂牌督办、通报、罚款、约谈;以及因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环境信息。负面环境信息应在获悉信息1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做好应对处理及后续报告。

3.2.8各单位应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各层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开展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环保管理岗位人员及新员工入厂应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3.2.9各单位应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管理创新,按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合同环境服务等工作,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3.3 污染防治措施

3.3.1各单位应把防治污染、保护与改善环境纳入生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3.3.2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3.3.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优化原料和工艺,降低能耗,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3.4严格停工、检修、开工期间的环保管理,对管线、容器、设备中的物料,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回收、处理和利用;作业污水必须进行回收处理,禁止直接排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3.5实行工业水管理制度,降低新鲜水消耗,减少污水排放,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体。污水不得外排。

3.3.6一线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井控技术规范,防止井喷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配备专门设施存放泥浆、岩屑、污油和废液,及时回收利用和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防止流失、渗漏、扩散,严格控制落地油,做到无污染施工。

3.3.7加强对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的防护和治理。废气、烟尘排放要达到排放标准。对工业废气的处理暂时无成熟技术时,要积极组织攻关或引进先进治理工艺技术。

3.3.8凡产生噪声和震动的机动设备、装置,应采取消音、隔音、减震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危害。

3.3.9对放射性物质和剧毒物质的使用,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中毒事件。

3.3.10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创建绿色企业(社区)活动。

3.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

3.4.1凡新、改、扩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到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防治污染设施必须经QHSE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3.4.2凡新、改、扩建项目应当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设备。

3.4.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

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向公司QHSE管理部门报告。

3.5 环保隐患治理

3.5.1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因素识别与分析,认真排查环保隐患。制订环保隐患治理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3.5.2 列入公司治理计划的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由公司下达投资计划,各单位组织实施。

3.5.3 QHSE管理部门应全过程参与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和验收,确保实施效果。

3.5.4 各单位应定期上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工后须经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后才能结算,并建立健全包括立项、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在内的项目管理档案。

3.6 风险防控与应急

3.6.1 公司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定环保隐患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和控制环境风险。

3.6.2 公司按照《中国石化环保隐患管理规定》要求,对环保隐患实施分类管理和项目报批。

3.6.3 公司建立环保隐患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名称、描述、级别、管理方案、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投资及运行情况等。环保部门应全过程参与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和验收,确保实施效果。

3.6.4 公司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判定环境风险等级,属于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的,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中原工程

公司安全环保处。

3.6.5 公司各单位要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应急网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加强与政府和系统内企业的区域联防联控。

3.6.6 公司各单位发生环境事件后,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3.6.7 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级环境事件新闻发布和媒体应对机制,会同业主开展汇报、公告、舆情发展跟踪和应对等工作。未得到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件信息。

3.7 环境监测

3.7.1 环境监测是对公司各单位污染源、作业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分析,了解和掌握排污特性,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开展环境质量评价,研究污染发展趋势,为公司防治污染、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部门学研究提供依据。

3.7.2QHSE管理部门结合实际下达环境监测任务,配合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环境监测。

3.8 环保教育与部门研

3.8.1各单位必须把环保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规划、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员。

3.8.2环保培训应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各单位新员工进厂要经环保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进入公司施工的承包商需进行环保培

训。

3.8.3环保部门研计划主要依据公司环保目标、突出的环保治理技术瓶颈等问题进行编制;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研计划由技术发展中心编制。

3.8.4环保部门研项目申报程序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研成果鉴定后由公司QHSE管理部门上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8.5各单位积极开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凡产生污染物的新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必须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方可推广使用;对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部门研成果,不得推广。

3.8.6技术发展中心负责环保部门研成果的管理、推广、表彰等工作。

3.9 环境统计

3.9.1 QHSE管理部门负责环境状况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规定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准确、全面、系统、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或统计报表,同时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

3.9.2各单位的月度统计报表于每月底前、年度统计报表于下年的1月10日前报送QHSE管理部门。

3.10合同环境管理

3.10.1公司倡导合同环境服务模式,治理生产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合同环境管理是指公司各单位与环保

服务组织,以经济型服务合同约定双方在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维护、费用、所有权等方面的关系,并以可计量的环境效果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市场运作模式,是污染治理的补充手段。

3.10.2合同环境管理中,发包方是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及时与承包商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环保责任,强化对承包商的过程控制,进行业绩评价;承包方承担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责任,针对特殊季节特殊时段,应制订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10.3承担合同环保管理服务项目的单位和机构,必须要有相应的治理能力和资金保障,并经发包方环保管理部门对其相关证照、技术能力、资金保障和业绩进行审核备案。国家法规要求取得污染治理资质的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3.10.4公司各单位选择合同环境管理承包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工程公司内部单位或机构。不得将产生污染的设备、装置等,委托或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委托或移交给无相应资质、无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3.11 污染事件管理

3.11.1由于施工单位或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遭受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称为污染事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责任性污染事件。

3.11.1.1在钻井、试油(气)、酸化、压裂、修井及其他

作业施工过程中,没有防治污染设施或环保措施不力造成环境污染。

3.11.1.2擅自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3.11.1.3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原材料外溢或流失造成环境污染。

3.11.1.4发生井喷、管道破裂或穿孔等突发性事件时,采取措施不力、排除故障不及时致使污染面积扩大,造成环境污染。

3.11.1.5偷排、乱排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3.11.1.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

3.11.2污染事件分类与分级,按国家、中石化和工程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11.3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坚持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

3.11.3.1一般事件由公司的环保、生产协调等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在10日内报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批后上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11.3.2较大以上事件各单位须在30分钟内上报公司环保部门,公司环保部门1小时内上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11.3.3调查组应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确认事件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件处理意见,按要求写出事件调查报告。

3.11.3.4调查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事件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拒绝。

4 监督与考核

各单位应强化环保考核,把环保指标纳入单位年度承包考核内容中。各单位环保第一责任人的业绩审计内容应包括环保工作业绩。

4.1公司按照《中原石油工程公司HSE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对各单位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建立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管理缺失、环保设施运行缺陷、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等方面开展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4.2对环保管理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缺失、治理不到位、违法违规、报送虚假环保数据等行为,依据《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4.3发生环境事件并达到相应等级的,或因环境事件本身性质恶劣、舆情处置不力,造成较大及以上负面舆情影响的,依照《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4.4在环境事件发生后不按规定报告、瞒报、迟报、谎报、故意破坏事件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从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4.5对相关单位的考核奖惩,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排除危害、缴纳排污费、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4.6 环境监督检查

4.6.1公司QHSE管理部门应履行环境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2各单位环境保护主管组(室)及专(兼)职环保员有权对本区域内的作业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资料。

4.6.3QHSE管理部门按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当各单位排放污染物发生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污染物紧急排放的,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6.4对存在较大环保隐患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QHSE 管理部门有权做出限期治理决定。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4.7考核

4.7.1QHSE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HSE考核。

4.7.2公司对各单位的考核奖惩按照公司《QHSE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发生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各岗位人员及各部门的职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岗位责任。 2 总则 2.1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是公司的基本任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以污染预防为主,不断节能减排,确保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改善和保护本公司生产、生活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2 公司环境方针:立德行善、保护环境、技术创新、持续发展。 2.3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服从于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规划的要求。 2.4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单位应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生产经营计划,实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与环保科统筹专管相结合、按装置分片包干管理、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5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保科的主要职责 2.5.1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5.2 组织制订本公司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2.5.3 组织制订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参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管理。 2.5.4 组织对环保设施及排污情况进行检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与缺陷进行整改,并进行考核。 2.5.5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5.6 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2.5.7 负责排污费上缴核定工作。 2.5.8 负责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参与技改项目和合理化建议的审批,参与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活动和内外信息交流。 2.5.9 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管理工作。 2.5.10 制定公司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落实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2.5.11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5.12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较差、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各人提出处罚意见。 2.5.13 各车间的主要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活动中,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同时管理维护;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696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

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 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 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 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 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 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 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 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 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20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 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20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 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 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

环保工作岗位职责

-------------------有限公司 环保工作岗位职责 1、环保主管工作职责 (1)环保主管负有环保工作监督落实的管理职责;(2)负有监督、管理环保工作人员出勤、记录、检查等工作责任;(3)负责配合当地环保监测站每周期的污水处理综合加测工作;(4)负责外协承包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合同工程的监督进度、追踪、工程验收等工作;(5)环保主管负责落实并执行环保系统的工作改善计划及措施。 2、环保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2.1污水操作人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污水处理流程及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过程的正常运转,是水质达标排放;(2)准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早退迟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做到“三交清”,交清水质、水量、气量及处理效果,交清运行记录及具体工作内容,交清安全措施、工具物品、设备情况等;(3)负责责任区内及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4)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清洁、整齐、安全、正常运转;(5)如实填写《污水处理运行记录》要求做到全面、准确、完整、及时、清晰;(6)厢式压滤机滤出的污泥应及时入临时仓库并做好标识、记录,及时组织外运处置;(7)努力做到环境文明卫生,及时清理污泥、生活垃圾等,确保现场安全及卫生。 2.2水质化验员主要职责: (1)掌握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掌握与本人所承担工作相关的基本操作技术,确保数据准确;(2)保持化验室整洁干净,保管好实验室财产;(3)注意药品的分门别类,对于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药品应写明名称、浓度、配置时间、配置人、有效时间(标液应记录配置人、标定人及复核人);(4)完成实验记录的登记、分析,做到科学规范记录,不得篡改数据,对于异常数据应进行多次测量分析。 核准:审核:编制:日期: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用密目网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设置专人清运道路垃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清扫时做到先洒水,润湿后铲除清扫,将垃圾袋装后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飞扬。 (9)、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 二、废水处理措施 1、不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施工现场雨水经一次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3、施工中产生的废油液,特别是发电机,设置滤油池,经除油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三、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扰民的噪音,降低或衰减噪声源: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环保站工作职责及个人职责-章程规章制度.doc

环保站工作职责及个人职责-章程规章制度 一、环保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圆满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拟定办事处当前环保工作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办事处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4、负责办事处辖区内环保类材料的汇编、填写与上报。 5、负责办事处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辖区内各类污染治理。 6、协助做好国家、省、市级巡察、督查交办件及各类投诉信件的办理,全力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巡察的迎检工作。对交办的各类问题,对照整改清单,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整改到位。对投诉到区环保热线12369的各类信件,第一时间到场查明原因,及时处置并回复到位。 7、时刻关注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点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做出处理。 8、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夯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一长三员”工作职责。 9、持续“散乱污”企业治理,牢牢盯紧辖区“散乱污”企业,确保整治到位的“散乱污”企业不发生死灰复燃现象,确保辖区无新增的“散乱污”企业。

10、扎实做好“双替代”工作,完成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双替代”检查验收。与区经济发展局做好沟通对接,科学谋划好我办下步“双替代”工作。 11、散煤治理及洁净型煤推广,确保辖区居民户劣质煤使用情况不断减少。 12、持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对辖区各类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13、严格管控垃圾、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着火点及烟花爆竹燃放等情况。 14、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水利部门做好流域内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形成治污合力,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个人职责 1、在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环保站全面工作,对上级业务部门和部门人员负责。 2、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环保站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工作。 4、组织制定部门当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责任体系,保障项目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环保责任制,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用于袁大滩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项目部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生产经营形势变化以及机构、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责任制。

一、项目部经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书记: 项目部经理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环保工作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理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及在检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的同时,检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5. 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6. 组织审定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7. 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8. 组织审定项目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环境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 9. 及时向项目部职工代表会议报告节能环保工作情况。 10. 负责重大节能环保事项与政府的协调工作。

二、工程科的职责 技术经理:工程科科长: 1. 技术经理为本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 具体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3. 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组织制定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 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指标统计及对外报送工作。 6. 具体负责与地方政府、环保监理项目部的相关业务往来,协调各项环保措施、指标的落实。 7.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节能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8. 负责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9. 组织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调查处理。 10. 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和考核、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环境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11. 协助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污染纠纷上访事件。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 )、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

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 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提升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5、《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灯有关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负责环境管理的人员、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企业的环境监督员的工作,审核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等 3、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污染减排计划、落实削减目标 4、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5、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制度 第三条企业环境监督员职责

1、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 4、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5、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6、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7、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水等工作 8、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进行处理 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对企业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 第四条企业环境监督员硬承担的技术性事项。 第一项对于废气的管理与监督包括: 1、检查使用的燃料或原材料 2、检测烟尘发生设施 3、操作、检测并维护处理烟尘发生设施产生的烟尘的设备 4、测定烟尘量或烟尘浓度并记录其结果 5、检测并维护检测仪器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中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中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威远初级中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环保法》进学校、进课堂和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实施对新《环保法》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增强环保法制观念、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全校生态文明建设。据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学习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的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新《环保法》的重要意义,发挥学校环境教育的作用,做到环境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有课时、有教案”,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及相关环保知识,加强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师生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

习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与学习科学知识,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三结合。 二、活动实施 1、组织健全计划落实,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各小组负责教师落实好环保教育、环保校园建设等工作,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2、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1)通过黑板报、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环保法》的宣传,贴近生活举办“水与自然”“我爱学校的一草一木”等板报展示。(2)通过班会课的形式,由班主任老师向同学们进行《环保法》知识的讲解,增进大家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3)发挥学校广播阵地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有关环保知识的渗透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环保行为和意识。宣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白色污染”等这些和学生行为较为密切的环保知识。通过宣传促进学生对环保的了解和认识。 三、环境管理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环境保护重在平时,包干区落实到班级,班级再落实到小组。 2、健全责任,岗位承包,食堂,,厕所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为校园整洁,环境保护打下扎实的基础。 3、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班级,包干区卫生天天检查,一周一次评比表扬,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4、环保班级做好龙头作用,积极开展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使各班级争取都能当环保示范班。

环境保护责任制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责 任 制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XXXXXXXX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适用范围 (2) 第三章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2) 一、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2) 二、生产副经理环保职责 (3) 三、党支部书记环保职责 (4) 四、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4) 五、技术部部长环保职责 (5) 六、技术部部长环保职责 (5) 七、安质部部长环保职责 (6) 八、物资设备部部长环保职责 (6) 九、财务部部长环保职责 (7) 十、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7) 十一、实验室主任环保职责 (7) 十二、班组长环保职责 (8) 十三、技术员环保职责 (8) 十四、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9) 十五、驾驶员环保职责 (9) 十六、员工环保职责 (10) 第五章项目部环保机构 (10) 第六章附则 (10)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项目部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 第三章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一、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项目部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2) 二、人员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3) 三、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6) 四、异味整治长效管理理制度 (8) 五、废水管理制度 (9) 六、固(液)体废物管理制度 (10) 七、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1) 八、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12) 九、员工环保培训管理制度 (13)

XXXX有限公司 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我公司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环保科是环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环保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气、废渣、废水的收集、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三废”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1、植被保护措施 1.1施工期间全体施工人员要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令,做好自然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福建省及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标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1.2请有关专家介绍被保护珍稀植物的种类,复制图片张贴在便道通过地段和临时场地,严禁施工人员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如发现有珍稀植物时,立即进行移栽保护并上报有关部门。 1.3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限界内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对开挖产生的弃碴运到指定的弃碴场,其上覆土不少于50cm,种草绿化,设置挡碴墙及盲沟和反滤层,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加以覆盖,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2、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 2.1不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充分关心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 2.2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 2.3施工期间为动物提供迁移或游串通道;如野生动物发生意外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并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保护机构;污水及霉变食物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动物造成伤害; 2.4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建造临时工程和设置取土场。 3、大气环境保护 3.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必须硬化,临时路面采用泥结石路面,经常洒水润湿,减少道路扬尘。 3.2清理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加以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弃土(垃圾)场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方可弃土。垃圾必须分拣分别处理,不得含有易挥发性物质。

环境保护生产责任制

环境保护生产责任制 各级职责 QG/TT X2-13.03--2017 1、总则 1.1、为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环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落实环保责任,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责任制。 1.2、公司所属各单位,均参照本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和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生产责任制。 1.3、本制度制定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2、《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 1.3.3、《天津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3.4、《天津市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办法》 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省、市、区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2、总经理环境保护职责 2.1、总经理是企业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依据《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系统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根据法规和本责任制,支持主管(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 2.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直接领导公司环保领导小组工作,主持召开公司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环境保护形势,总结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制定和落实保障措施,做出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检查执行情况;

2.3、审定批准公司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计划; 2.4、依据《环境保护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考核,审核批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奖励、表彰和处分; 2.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本公司环境保护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实施; 2.6、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7、组织制定、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8、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2.9、组织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新产品、新工艺的设计、安装、投产运行。按“三同时”原则进行审查与验收,使之符合“企业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凡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准施工。竣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不批准投产; 2.10、督促、检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1、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突发环境事故,并如实报告属地环境主管部门; 2.12、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职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党委书记的环境保护职责 3.1、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针和部署,实施环境保护安全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3.2、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项目部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保职责。 3、公司各级部门必须履行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对本部门预防环保事故和发生环保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的岗位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章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一、总经理环保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体责任,履行以下环保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2)及时、如实汇报环境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5)因工作性质原因,总经理的部分环保职责可委托给制造总监。 二、制造总监环保职责 1)观测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 2)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督促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环保设施、环保管理持续适应和符合环保要求; 4)督促、检查公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5)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接受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6)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提高环保挂历水平; 7)确保环保资金投入; 8)组织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 10)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并组织、领导抢险救援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 三、生产部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生产部经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生产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贯彻落实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研究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决定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6)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行政部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97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l目的规定环境保护的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管理; 3.2质检中心环境监测组负责公司“三废”排放的监测工作。 4工作程序 4.1环境保护管理系统 4.1.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4.1.2公司各级单位要有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4.1.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职责明确,能充分发挥作用。 4.1.4安全环保部要掌握公司环境污染动态,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1.5当发现公司有异常排放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2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安全环保部制定本公司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3环境保护宣传 根据上级要求,安全环保部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会同工会组织搞好各种各样的环保宣传活动。 4.4环境污染防治 4.4.1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生产指挥系统中去,实行生产、环境保护一起抓。 4.4.2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要查清并分析本单位的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环境污染的治理。

4.4.3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工艺和设备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外排污染物的达标率。 4.5污染事故处理 4.5.1各单位出现异常排放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和总调度室,查明原因作出及时、妥善处理。 4.5.2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4.5.3如有污染事故发生,安全环保部和有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调查、上报及处理。 4.5.4安全环保部和有关单位要对环境污染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6环境监测管理 4.6.1质检中心环境监测组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部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案对公司各车间单位外排污染物进行例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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