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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调查取证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

2006年6月

第16卷第3期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JournalofShanghaiPoliceCollege

Jun.,2006

V o1.16No.3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硇调查取证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摘要:从刑法学角度认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是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工作中准确

判断案件性质的基础.根据该类案件的特点,运用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规律及实践部门的经验,对包含

在初查和侦查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策略与措施进行认真总结.才能更好地完成案件的侦查工作.

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特点;调查取证

中图分类号:D922.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750(2006)03—0056一(06)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

种.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是各国

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应该遵守的规则,也是各国参与国

际活动时应做出的承诺.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

展的今天,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容之一,也是对公民合法财

产权进行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对该类案件的侦

查工作,为证明该类案件的事实提供依据,是处理该类案件的先决条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

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特征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商业

秘密的所有权.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知识产权.商业秘

密所有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21商业秘密所有权与专利,商标和着作权不同,它不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和垄断性.权利人无权排斥他人以合法手段获取同一商业秘密.他人以合法途径可以拥有相同的商业秘密.合

法拥有相同商业秘密的多个权利人.他们的商业秘密所有权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是否构成对他人商业

秘密所有权的侵犯应该注意把握以下界限:

1,多个主体分别同时拥有相同的商业秘密时.其

中一个或多个主体允许自己的商业秘密被获知,披露和使用等相关行为,并不构成对其他权利人侵权.

2.其他人通过自主研发,观察,反向工程和公知出

版物等方法获取的相同或相近的商业秘密,实质上并没有对他人商业秘密所有权造成侵害.

上述界限是区分是否侵害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重

要判定依据.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特征

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给权利

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侵犯对象必须是商业秘密.我国现行刑法中商

业秘密的概念是援引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概

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O条第3款规定,商业

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权利人指商业

秘密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

人.就此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以下

五个要件:

(1)不为公众知悉,即通常所说的秘密性,新颖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

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不

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知晓的范围限定为非常有限

的特定人员.如果公众周知或系公用的通用技术和经

营方法等.则不是商业秘密.这里的"公众"是指某行

业或准备涉足某行业的有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

获得经济利益的人.通俗的说就是同行业中的从业人

员以及准备从事该行业的人员.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价值性,实用性.

收稿日期:2005一O7一O4责任编辑:黄文龙

作者简介:徐威.男,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200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侦查学,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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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应该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

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项信息具有实用性,并不意味着能够在生产经

营中具体应用,凡是能够给权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提

供间接,有益的帮助,也应认定为具有实用性.因为通

常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应该是具体的方案或者数据,而

不应是抽象的.但这里判断是否具有实用性关键要看

这种抽象的信息是否经由权利人的付出有所得以及其

在竞争的作用.

国际上普遍认为价值性指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

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但基于潜在的竞争

优势是难以准确计算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价值的认定只包括经济利益.

(3)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的采取与

权利人的主观意思密切联系,表现了权利人主观上的

不随意许可.保密措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万无一失,

但保密措施的有无关系到商业秘密是否成立.

(4)商业秘密的信息性.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通

常是指商业经验,经营策略,营业秘密等经营信息和生

产技巧,工艺秘诀,产品配方等技术信息.这种信息特

指工商活动中的有关经营,技术信息.

(5)商业秘密的合法性.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必须

是合法的,即其使用不会直接造成新的违法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在概念上有

被误解的可能.有人认为一项信息是国家秘密就一定

是商业秘密.但是只要从两者的形成过程来分析,很

容易得知这种误解的错误之处.国家秘密的核定要履

行一定的手续,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秘

密不再具有新颖性,先进性,从而失去它作为国家秘密

的价值,应该合法地解密.但是一些单位为了自身利

益不及时申请解密,这种情况下,应该对该信息作出客

观的分析.看其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秘

密的定义.[1]

2.行为人必须是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

为,其表现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通过前项手段获

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

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三种行为违法而获取,使用和

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应该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993年9月2日

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中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1997年刑法中的侵

犯商业秘密罪必须是这种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一

点也是区分普通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但是何谓"重大损失",在我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

认定标准有以下两条:

(1)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2)导致权利人企业破产倒闭或出现其他重大损

失.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特征

主观上故意和过失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多数情况

是属于故意,在行为人"应知"的情况下则有可能是过

失.

未遂,共同犯罪等情况的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一种结果犯,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那么侵权行为不能造成"重大损失"就不构成该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方面也可能是共同犯罪,

并且应该有主从犯之分.

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特点

研究总结该类案件的特点,是为了给侦查工作提

供有效的帮助.

1.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从主体来看,具有多元

化,复杂性,难于发现的特点,但是同时又具有一些共同性.从泄密源头方面看,大多数主体是具有某种获知商业秘密的便利条件,并依法,职责和合约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且多是企业内部人员.从非法使用商业秘密方面看,多是同行业的竞争者,也可能是前一种人员转化而来的,即他们使用获取的商业秘密成为一个生产经营者.从获取途径来看,有可能是权利人及其合约人无意泄露的,也可能是竞争对手指派雇佣的人员获取的,还有的是职业间谍等获取待售的,等等. 实践中包括:经营合作伙伴,相关技术研发人员,相关场所勤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律师,代理人,经济顾问,相关工商,税务,审计人员等. 2.犯罪对象的范围具有广泛性,认定复杂.犯罪

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不同于实物财产的所有权.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极其容易受到侵害, 并且极难像实物一样被追回.商业秘密涉及到工商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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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的各种信息,因此具有极大的广泛性,从而也使其具有了认定的复杂性.认定实践中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

3.从犯罪手段来看,呈现日益多样化,智能化,专

业化和隐蔽化的趋势.

为了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人往往精心策划,

使用各种不法手段.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犯罪手段出现了技术化的趋势.犯罪分子利用科技设备获取商业秘密,留下的犯罪证据少,不容易发现和提取.获取这方面证据需要相应采用技术侦查措施,强化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意识.

当侵权行为被揭发后,侵权人往往又收集,编造材

料来否认其侵权行为.这些材料中往往也含有大量专业知识,认定时需要运用较强的专业理论和知识. 4.从原因来看,商业秘密的需求是这类案件发生

的最终诱因.商业秘密的获取最终是为了使用,而商业秘密的非法使用大多会在工商活动中表现出来.因为这一特点,案件也容易通过发现商业秘密的非法使用者来入手侦破.但是有的商业秘密并非直接用于非法使用者的生产经营,如获取的商业秘密是权利人的实验失败记录,侵权人可以通过对这些记录的研究,使自己在技术开发中少走弯路.这种情况则不容易明显地表现出来.

该类案件大多数是由于拥有商业秘密的企业职工

违反规定造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竞争,流动空前加剧,但是一些企业内部没有相应地建立相对完善的保密措施,给该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了便利. 5.从结果来看."重大损失"确实存在,但是数额计

算认定时,要求运用会计,市场调查等专业知识.同

时,也有一些"重大损失"较为明显,容易取证,如权利

人的企业倒闭,破产等.

三,调查取证的策略与措施

调查取证首先应该明确一点,在我国的侦查模式

下,侦查机关应该对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全面收集,包括有罪,无罪和罪轻,罪重的证据.】(一)初查的开展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立案程序,只有立案后才

可以采取侦查措施.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是否能够立

案也需要侦查机关开展一系列的调查活动.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模式下,这些调查活动是非强制性的.习惯上叫初查或案前调查.[5】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初查,由于案件特点的相似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在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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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经济犯罪案件时也常常需要使用初查措施.

初查的启动是在侦查机关接收到有关举报,控告,

移交或者自行发现有关线索后主动提起的.

1.初查的目的.初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查找线

索,收集证据,从而据此判断是否应该立案.

(1)立案条件和标准.刑事案件的立案要同时具

备两个条件:一是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是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该类案件中,就是要查明是否有侵犯商业

秘密权利人合法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事实存在,要查明是否需要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初查阶段强调"认为"二字,如果初查收集到

的线索,证据足以让侦查机关"认为"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就可以进入立案程序.

(2)明确需要调查的情况和收集的证据.初查中

应该围绕哪些问题进行调查,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是由促使初查启动的线索以及立案的条件和标准来决定的.

从证明是否有犯罪事实方面看:一要收集证据用

于证明嫌疑人侵犯的对象是否是商业秘密.应该结合如前述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等方面考察,主要包括: 记载商业秘密的文件,实物标本,图纸及磁性储存设备等载体;与保密措施有关的合同文本,会议记录及相关设备等;鉴定部门已经出具的鉴定文件;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价格,经济信息等有关的证据.二是要收集证据

证明嫌疑人侵权行为是否存在.主要包括:实施行为

的工具;商业秘密被传播,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各种人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三是要收集证据证明行为人的

侵权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主要包括:市场调查材料,专业评估意见,商业

秘密被侵犯后失去秘密性的其他相关证据.

从证明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方面看:一是要收

集证据用于确定嫌疑人的主体身份情况.主要包括: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二是要证明是否有(刑事诉

讼法)第15条和第86条所规定的情况存在.

2.初查的方法

(1)初查的原则

适当投入.一类案件虽然性质相同,但是在规模

上,侦破难度上是有区别的.侦查机关应该依据案情

投入适当的人力物力.对于涉案金额大,牵涉面广的

案件,侦查工作容易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干扰.对此. 侦查工作应该强调其保密性,独立性,因此相应也应该

加大投入.对于一些事实比较清楚,涉及金额不大的

案件,应该就具有争议的方面着手指导相关权利人收集证据,从而节约投入.

分工合作.应该注意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

相关单位分工合作或组成联合调查组,不但可以节约投入.还可以利用相关单位的优势.

分清主次.收集证据要分清主次.各种书证物证

人证在案件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主要证据是对案件起定性作用的证据,用来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次要证据是对案件起定量作用的,起辅助作用.分清主次有

利于侦查机关在分析判断案情和收集证据时主次分明.提高效率.

全面及时.收集证据在初查阶段也应该注意全面

及时的原则.该类案件许多证据极容易灭失,比如窃

取商业秘密的现场痕迹,作案工具等.初查阶段应该

运用任意性侦查措施尽可能多地,及时地收集证据. 非强制性.初查的措施在本质上也是侦查措施,

但只是任意性的,不能对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等方面采取强制手段.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模式决定的.

适度性.从初查的整体进度来讲,初查只要进行

到"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应该立案.这里的"认为"是指侦查机关,人员在对

已经收集,了解到的证据进行判断的基础上的一种内心的确认."认为"应该排除主观上不依据线索,证据

的随意认为.如果达到立案的标准就应该及时立案, 防止立案的"虚化","异化".

秘密性原则.主要是指初查阶段措施的不公开和

半公开,以防止策略上所说的"打草惊蛇".保持一定

的秘密性同时也保护了案件线索提供者的安全. (2)非强制性调查取证措施的运用

任意性侦查行为的采取有法定的规则和策略上的

讲究,在此不加敷述.关键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明确行

动的目标,合理使用初查措施.

询问.询问对象包括一切与该案件有关的人,主

要包括权利人和侵权人,以及了解情况的相关证人.

询问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的发现情况,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商业秘密的情况,知秘面和窃密,泄密的可能

情况,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情况等.

调取,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这项措施主要

针对各种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材料,储存设备,会议记录以及有关主体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辨认.针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标底,人身都

可以根据案情开展辨认.

勘验,检查.包括实施侵权行为的现场,会计资料

等方面.

查询.包括户籍档案,工商登记资料,银行账户,

汇款等.

鉴定和评估.主要是对是否是商业秘密和具体造

成了多大损失两个方面进行鉴定和评估.

(3)检验,鉴定的运用

审查鉴定材料.在实践中,一些侵犯商业秘密案

件在侦查机关受理之初就已经对案件涉及的商业信息是否是商业秘密作过鉴定,并且形成了鉴定结论.侦

查机关应该认真审查其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根据对鉴定材料审查的一般原则方法,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决定

是否可以采用为立案的依据.

收集用于检验,鉴定的证据材料.如果发现已有

的鉴定结论存在问题,应该收集相关材料准备重新鉴定.商业秘密的认定比较复杂,初查中应该就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秘密性和合法性等方面收集证据.包括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证明保密措施的采取情况设备,文件;嫌疑人主张的出版物, 反向工程资料,公开销售和使用情况,嫌疑人主张的其他合法取得商业秘密的各种证据.关键是要将能够支持双方主张的证据收集齐备,便于鉴定工作的开展. 检验,鉴定不仅针对商业秘密的定性,定量的问

题,还包括各种需要专业知识来解决的争议,如笔迹, 视听资料证据等.

(4)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

些案件中,证据不易直接获取,可利用工商管理

部门在办理此类行政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条件, 获取更多有价值的证据.J

(二)侦查的开展

立案之后,侦查程序开始启动.在初查的过程中,

侦查人员已经对案情有了初步的了解,也通过初查措施收集了一些证据材料.侦查的启动意味着法定的强制措施可以根据案情的需要得以采取,从而解决在初查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初查和侦查虽然在程序上被立案程序所割裂开,但是二者在分析判断案情,采取调查取证措施等方面是一个逐步深化的整体.

1.侦查的目的.这里主要侧重侦查行为的目标,

而非诉讼制度上的目的.

侦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能够证明

案情的证据.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

要满足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在案等条件.该类案件的侦查目的,就是要查明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获取指控犯罪的确实, 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侦查对初查的深化.调查初始应该依据犯罪构成

特征,把握案件的证据体系.调查过程就是不断发现, 获取证据来充实这个证据体系的过程.侦查较之于初查,在证据的质量,数量上有更高的要求,是一种深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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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侦查的策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层面来

把握侦查的总体策略,有利于指导侦查人员在面对不同的案情时,更加准确,灵活地采取各种侦查策略与措施.

(1)宏观策略.即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发生

的一般过程入手对案件性质的分析判断.商业秘密流动的路线,正是犯罪行为留下证据的"地图".比如:一

般是权利人合法的拥有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可能被他人感知到商业秘密的存在.随后犯罪嫌疑人通过预谋,实施侵权行为取得这个商业秘密.最后犯罪嫌疑

人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这个商业秘密并造成法定的后果.在商业秘密的取得途径,取得手段,使用情况等环节都可以发现线索,在此宏观基础上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定侵权人是否构成犯罪就比较易于把握.

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发生的过程中有些问题

是相对明确和容易发现的.比如:侵权受益人的范围. 在多数案件中权利人报案时都有明确的指向,可能直接指向某人,某单位,也可能指向侵权人利用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工商业活动的地域,市场等.但是有的问题却是难以准确量化的.比如:在收集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商业秘密时,在收集证据证明有无"重大损失"以及该损失是否由侵权行为造成时,在收集证据证明有侵犯行为时,都会涉及比较专业的知识.在侦查的过程中应该把握这些特点,合理分配侦查资源.

可以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入手部署侦查资源,深化

初查成果.从客体方面来看,应该查明的是商业秘密所有权的问题.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应该结合客观方面的犯罪对象首先考虑商业秘密是否存在;其次要调查清楚所有权的合法转让情况;还要了解是否有多个主体同时拥有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以及犯罪嫌疑人真正侵犯的是谁的所有权,使用谁的商业秘密等问题.从客观方面看,重点有两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包括高科技手段在内的各种窃取方法手段;二是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的损失及自己的营利的情况. 主体及主观方面也应该在初查的基础上更加充实,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前面犯罪构成分析部分.

(2)微观策略.微观策略包括如何根据对具体案

情的分析,在宏观策略的指导下,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选择侦查突破口,合理运用侦查措施.

侦查范围和方向的确定.从知秘面和受益人等方

面开展调查,了解知悉该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通过协议,合同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的竞争者的范围,有报复打击权利人倾向的人等.实践中有人总结了以下几类人员:因业务需要而了解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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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职工;为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某种服务的外部人员,如公司高级顾问,律师等;权利人的业务合作伙伴,如贷款银行,供货商,代理商等;合法受让人; 商业秘密的出售人;以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入股的权利人的合作人.当然实践中情况复杂,这里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列举.

侦查突破VI的选择.从询问检举人,控告人入手.

许多案件都是有检举人,控告人的,他们对案件有许多直观的了解.从这里入手便于侦查人员更快地了解案情.但是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检举人,控告人可能存在的不良动机及偏见.应该详细记录他们提供的案情以备查实,调查他们与被控告人,被检举人的关系.

从搜查勘验有关场所入手.通过对商业秘密盗窃

现场,使用现场及藏匿现场的勘查,发现证据材料和犯罪线索.通过对权利人,犯罪嫌疑人的生产现场勘验搜查,了解其生产的技术方法以便用来判断犯罪嫌疑人所用技术是否与权利人的相同.

从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入手.商业秘密多数是技术

信息秘密.在掌握了一定证据材料以后,可以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排除一些技术上的争议,并且有助于分析泄密原因,确定侦查方向范围.

从被侵权人的经营状况入手.该商业秘密属于经

营信息时,可以从此入手.分析嫌疑人侵权前后生产经营状况,从分析差异及其产生原因中找到线索.

从讯问侵权人入手.对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比较清

楚并且有相关证据的案件,可以直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讯问使其配合侦查机关.这种方法

的使用要特别慎重,要选择时机,量力而行.多在查找同案犯时使用这种方法.

侦查决策.正确果断的侦查决策在侦查工作的开

展和管理过程中相当重要.初查中也存在决策问题, 可结合此处论述思考.加强侦查基础业务的建设,强调案件的情报工作,加强侦查措施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该类案件侦查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决策人员才会有可以高效利用的侦查资源.决策人员也要培养敏锐的判断能力.

3.侦查措施选取及实施.侦查措施的具体选取,

应该在侦查计划的规划下,为完成每一个具体的侦查目标,按照法制的要求和侦查学的原理进行.同时侦查措施的运用还要遵循侦查行为的一般原则,如:迅速及时,保守秘密,协同作战以及适度性等原则.

(1)侦查计划的制定.[]侦查计划的制定和修改

便于对整个案件侦查资源的安排,对案件侦破进度的把握,对责任的明确,是大案要案侦查工作中必要的环节.侦查计划的制定对于较复杂的案件的侦破(特别

是破案阶段)是有益的,具体方法在此不加敷述. (2)具体措施的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询问.运用调查访问的一般原理方法,力争证人,

被害人的合作,排除其各种心理障碍,甄别证言,陈述的真伪.

查缉犯罪嫌疑人.注意"控制下交付"等方法中的

法制性原则.

讯问.这一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数自身也从事

工商行业,可能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他们大多有较高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讯问的过程中要了解其心

态,瓦解其拒供心理.对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更要注意整体上的策略运用.

搜查,扣押,查封.首先要明确对象:一是表明行

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存在的各种证据,如用于偷盗原件的工具,原件的复制品,披露商业秘密的各种媒介,非法展示的样品及文件等.二是权利人直接损失和侵权人因商业秘密的使用获得的利润.包括各种相关的客户名单,账目,销售记录,会议记录,通信传真等.三是侵权的实物产品,生产线等.四是犯罪嫌疑

人的主体身份方面,在初查中已经有所涉及.其他包括用于鉴定的各种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

冻结封存.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所得.

鉴定,现场勘查等.

(三)侦查的终结

侦查终结阶段.应该对证据体系进行检查,梳理,

制作案卷,总结办案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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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nvestigationofCriminalCasesaboutBusinessSecret

XUWei

(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Chongqing400031,China) Abstract:Theinvestigationofcriminalcasesaboutbusinesssecretincludesmanybasics.Itis veryimportant thatthejuralcriterionsaboutthiskindofcrimesbeunderstoodbyinvestigators.Theycanjudg ethecharactersof

thesecasesexactlybydoingit.Atthesametime,itisequallyimportantthatapplyingtherulesan dtheexperienceof criminalinvestigationtoinvestigationpracticeforprobingintothestrategies. KeyWords:CriminalCasesaboutBusinessSecret;TraitsofCriminalCases;Investigation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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