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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汇总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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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1、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2、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3、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4、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5、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6、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7、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8、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9、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10、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3、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1、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2、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5、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7、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8、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9、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1、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2、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3、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4、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5、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6、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五、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六、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

抽堵等作业。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六打六治”内容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4、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5、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九、“五级五覆盖”内容

(一)五级是指:

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二)五个全覆盖是指:

1、是否制定“党政同责”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是否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

4、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定期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告,同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

5、是否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5〕6 号)(摘抄)

(一)加强对新泰市、宁阳县、岱岳区、肥城市四个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倾斜监管力量,确保按期完成攻坚任务。确定新泰市楼德镇、宁阳县磁窑镇、岱岳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肥城市石横镇四个乡镇(园区)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区域,对四个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管理。一是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分别明确四个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化工专业监管人员。二是加强重点区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集中度,引导、鼓励园区外的企业逐步向四个重点区域搬迁集中,攻坚期满后,四个县市区入住重点区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80%以上。三是开展园区安全评估,2016年6月底前,四个重点区域要完成园区安全评估,通过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区域产业规划、企业布局、装置安全性、应急救援设施等。四是加强园区一体化管理,四个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完善水、电、汽等公用工程建设,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建立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准入管理。泰山区、市高新区不再发展化工建设项目;东平县重点扶持瑞星集团发展;其他县市区不在四个重点区域的新上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原则上不再核准新上设备投资额低于5000 万元的小型化工企业。二是建立小型化工企业退出机制,对危险程度高、能耗高、效益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落后、自动化控制水平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小型化工企业,各县市区要列出名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促使其有序退出。三是加快人口密集区域企业的搬迁进度。对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加快搬迁进度,2017 年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三)深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于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和蒸馏蒸发装置尚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改造的,一律责令暂时停产进行改造,改造完成经县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按规定需要进行设计安全诊断的企业,经复查确认未进行设计诊断或设计诊断不符合要求的,年底前要重新进行设计诊断。三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尚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年内完成改造。四是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构成重大危

险源的罐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责任人,工艺变更及检维修方案等重要事项要由企业副总以上负责人签字审批;现场作业必须实行双人操作,一人作业,一人监督;外来施工队伍入罐区作业,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全程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装卸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隔离、隔开、分离”存放的要求,避免禁忌物料混存、混放。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库的通风、温度、湿度的管理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严格落实装卸前的查验、核准、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制度。

(四)严格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时要落实以下措施要求:1.重点装置环节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副职共同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签字确认。2.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作业方案,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隔绝置换、安全措施、现场技术交底等要有记录。3.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按企业规定的程序签批外,还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副职以上负责人签名确认,签字人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4.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5.对甲、乙类易燃易爆场所、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缺氧封闭、半封闭设施的入口,必须视频监控。6.对节假日、夜间作业,特殊原因需实施检维修作业,厂级带班领导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负责。严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的作业,严格控制作业现场人数。7.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重大检维修作业前,有关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8.检维修作业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查验资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教育培训合格、必须现场监护)。9、生产区内所有特殊作业活动都要首先进行风险分析,确认是否涉及危险作业,经企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10、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危险作业检测明细表,对每个作业点(作业区域)明确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并在有关设备、场所公示检测明细表。11、对于特殊和一级动火作业,企业带班领导必须盯靠现场。12、严格限定现场作业人数。从事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时,同一危险区域内不得超过3人;系统性停车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有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13、实施危险作业签批“实名制”,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明确各级各类危险作业审批的部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理。一是要严格执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予以规定上限的处罚。对于安全管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提级调查.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通报.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停产整顿。(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5日)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今天,我们就讲一个法律的知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会一团糟,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维护国家安定的规定、制度。它和道德、纪律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标准、准则。道德是靠人们的自觉行为来遵守,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维护;纪律是一个单位、团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规定所在的人们遵守的准则,它有自己的执行手段。法律是一个国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靠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在我们国家,执行和监督法律的机构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负责违法案件的侦查,调查;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处理、审判;你觉得有什么人侵犯了你的权利,违法了法律规定,不能自己去打、去闹,要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给你处理;检察院负责对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的监督。 下面,我们来区分一下道德、纪律、法律的范围。比如说:一个人肚子不舒服,他悄悄的在没人的地方放了个屁,这无所谓。如果他在人群中间放屁,就是不道德的了。如果他在校园没人的角落拉大便,这就是违反了我们学校的纪律。如果他将大便强行弄到别人身上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我国在社会的各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这些法律有管水的,有管家庭的,有管社会的,有管食品的,有管人的。在社会上,我们最常接触的是民法。下面讲一讲有关民法的一些知识。民法基本原则和特征: 1、平等原则。就是所有人在法律前地位平等;生命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是小偷,我们只能制止他的偷窃行为,不能发现小偷就一棒把他打死。 2、私法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简单说就是自己的钱,自己有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权利。 3、公平原则。就是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比如张三把李四家的一只鸡给压死了,不能张三想要一万李四就给赔一万。这要看这只鸡在社会上值多少前,法院就判李四给赔多少钱。 4、诚实信用原则。不为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 5、公序良俗原则。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和国家的一般利益。比如某家去世了一个人,他家将灵棚搭在天安门广场,这就属于违法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第一部分务工维权知识 一、进城务工须知 (一)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进城务工农民要达到法定的年龄,即年满16周岁,并且要有劳动能力。 2、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务工而影响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不要盲目进城。盲目进城去寻找工作,至少有以下几个不良后果: 1、很难找到工作。 2、浪费自身的钱财。 3、容易上当受骗。 (三)进城务工需要有相关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16-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二、外出务工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1)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劳动合同是我国公民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

(3)劳动合同能够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能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5)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为什么外出务工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机关的监督,发生劳动争议后也便于与时处理,能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5、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劳动合同期限应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行规定期限。 6、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认真阅读由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背自己意愿或利益的内容。 (2)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积极参与协商拟定劳动合同。。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大家知道,现在从中央、国务院一直到基层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所以请大家记住:“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我们的大脑里要永远绷紧这根弦。人命关天,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下面,我给大家首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部法律共七章九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简单地说,这部法律提出了立法目的、基本方针、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四种监督方式、四个责任对象、监管部门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三种处罚方式、三八种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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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 —、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一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一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 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 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8?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 的减少合同风险。女丄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 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 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一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IS公司的概念、性质: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 8\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 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并独立承扌日民事、商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扌日责任是公司法人资

法律演讲稿4篇【精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叫,现任职务。我今天竞聘的是企管及法律事务岗位。政治家富兰克林曾说过:“要推动你的事业,而不要等事业去推动你!”多年来我的一直把这句话视为座右铭,激励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也正是在这句话的激励下,今天我满怀信心和激情的走到演讲台上,我自信有能力挑起这份重担。 下面,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 我今年27岁,函授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职称。我于年应聘到本公司,先后从事综合办公室后勤主办,以及行政管理岗位。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工作中我总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一份力出一份力。因而多次获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 经过综合权衡,我自认在这次竞聘中有如下优势! 第一、我进入公司早,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工作经验丰富。在年,公司成立之初,我便应聘进入公司。七年来,随着公司的起步、发展及壮大,我也逐渐成长、成熟起来,不仅熟悉各个环节与流程,熟悉公司经营情况,而且了解公司产品的市场前景与竞争对手。同时,七年来,多岗位的磨砺,使我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也锻炼了较强的工作能力,从而对作好企管及法律事务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二、我善于学习,具有较为扎实的企管及法律知识。我深知,要做好工作光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因而我在工作后非常注重加强自己的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了工商管理专业的函授学习,并取得本科学历。同时我阅读了大量企管及法律书籍,从而熟知了本行业政策法规;另外我还积极参加系统内的各种培训,并虚心向素质高、业务好的同事请教,为做好工作做了大量的知识储备。 第三、我亲和力强,文笔好,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与紧急应变能力。我为人随和,性格外向,喜欢和人沟通,能够宽容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因而在公司内人际关系较好。另外我文笔较好,几年综合办公室后勤主办,及行政管理岗位的锻炼,使我具备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办理业务时,我能够对各种应急事件和矛盾,做出正确及时妥善的处理。因此,就工作能力而言,我非常适合企管法律岗。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如果我有幸当选,我一定努力做好如下几点: 一是真诚讲团结。多年的工作经历,使我认识到同事之间,支持、谅解和友谊比什么都重要。在团结方面,我一定要摆正位置,正确认识和看待自己。在生活上多关心同事,做到多理解,多鼓励、多支持。努力团结同志们一道工作。 二是廉洁自律、优化作风,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我深知,只有处处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淡泊名利,才能做好企管及法律事务岗位。为此,我将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紧紧围绕我公司的工作思路,端正为公司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时间:2018年5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台县幸福乡学校 主讲人:谢君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

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范文6分钟左右演讲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范文6分钟左右演讲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为大家整理了法制宣传日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依法治国方面,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

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曙坪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1 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

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 2 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

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一、醉驾的标准及危害 “醉酒后驾车”的规定,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驾。应当注意的是,醉驾不仅保险不赔,而且还要吊销驾驶并承担刑事责任(拘役及以上刑罚) 二、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的标准,如属于机动车,应有摩托车驾驶并购买保险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不符合上述标准,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三、交通事故被扣车辆处理 30日内应提供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否则3个月后可拍卖或拆除报废。四、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日向上一级申请复核。需要指出的是,不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定书一样可以生效。所以要及时申请复核。对赔偿问题可以由交交警调解,但调解不是强制性的,如不能协商一致或不能调解,可同时起诉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前,可以对司机的车辆或其它财产申请财产保全。 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六赔偿的主要项目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依据伤残等级确定)。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七、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来自XX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

小学生法律知识演讲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小学生法律知识演讲稿 篇一:小学生法制演讲稿 自觉守法共建和谐社会 四(2)班原苏琦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要从小学

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有些人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有些未成年人也走上了犯罪的路。每个人都应遵守法纪,因为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篇二:小学生法制演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年级七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

校园法律知识讲座讲课讲稿

校园法律知识讲座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了,又迎来了紧张的学习、工作、生活。应学校的要求,今天利用刚开学这个难得的机会,和同学们共同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看法。虽然我所讲的有些内容,对大家来说可能不是很熟悉,但很有必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知法、懂法、守纪的好学生、好少年。并对以后如何走好人生路有所启廸,有所借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崛起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是我们在座每一位老师包括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要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做好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患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今天和同学们共同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基本问题和看法,并利用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典型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给大家敲敲警钟。为此,我讲四个问题: 一、小学生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三、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四、小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首先讲第一个问题: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邓小平爷爷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当前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同时知道怎样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去处理发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法律法规宣讲稿

法律法规宣讲稿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稿主讲人员:程全盛(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授课主题:解读《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对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三、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各位居民: 今天我为大家解读《劳动合同法》,谈谈一些重点内容。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所以,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合伙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要签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明确,除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人员,劳动关系的人员,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对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先和员工签订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很愚蠢的,徒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第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九条和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最直接的一个要求是引导订立长期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2

荣昌初中教职工法律知识 讲座讲稿 讲座时间:2005.4.13 讲座地点:荣昌初级中学 主讲人:张晓玲 讲座题目:国资流失及拾物 1、国资流失追究主管人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国家规定,以无偿或者以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等手段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转让,造成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拾物者应按承诺付报酬,拾金不昧与有偿返还的物权法规制。 长期一来,“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人们对理想社会道德前景的美好期待,我国传统道德规范也要求人们拾金不昧,将拾到的财物交还失主或者有关部门。而今,“拾金不昧”鲜有耳闻;“拾金而昧”反而屡见不鲜。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拾得物的规定,不经意间引起社会关注。在有悬赏的情况下,拾得人可以主张报酬;那么,

如果没有悬赏呢? 陈宝成:拾得人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没有悬赏的情况下,是否应享有报酬请求权? 江平:这是民法典起草过程中一直争论的问题。有一段时间,专家稿曾经改为“拾得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权利”。世界各国大体都是这么规定的,但有人认为这不符合中国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以现在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有悬赏要求,那么一旦拾得人按照要求返还拾得物,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就必须按照悬赏内容履行;如果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没有悬赏,则拾得人不得要求报酬。但有人把保管费用认为是变相索取报酬,我不认为是这样。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偿还拾得人管理费用,这是绝对合理的。 陈宝成:作为法学教育家,您认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少年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义利观? 江平:拾得物不能够占为己有,应该归还本人;如果拾得人不知道本人,应交给遗失物招领机构。法律不保护非法占有的拾得物,也没有占有时效。这是第一个道德要求。第二,如果公民把拾得物交给失物招领机关,而且尽到了精心保管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应该补偿拾得遗失物者必要费用。好人应该得到好人的待遇。 陈宝成:社会转型期内,包括物权法在内,法律对新的义利观的塑造会起到哪些作用?

法律知识演讲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三〇八李辰熹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

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哎。。。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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