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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人口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人口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人口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苏人口计生委[2009]91号

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我委制定了《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

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对象是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以及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

第三条本省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部门和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第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予以配合,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负责。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将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第七条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

(一)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纳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全局,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规范管理、自我管理、信息化管理。

(二)服务均等。以“世代服务”为统一品牌,以城乡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为依托,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纳入现居住地财政预算。在实现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覆盖基础上,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信息共享。加强人口信息采集和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流出地和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以及人口计生部门与公安、统计、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商、民政、住房和建设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全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化。

(四)区域协作。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协作配合,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以苏南苏北省内协作为重点,建立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长效机制。

(五)双向考核。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考核制度,按照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共同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的原则,

实行流入地、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

第八条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整合部门资源,促进政策衔接,实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明确和落实机关各业务部门及直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形成系统内部齐抓共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省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门机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流动人口规模和需要,设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兼)职机构;乡(镇)、街道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以及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商(市)场按照辖区内流动人口或出租房数量配备所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考核评估。

(三)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好信息交流、数据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区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事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服务管理专项活动。

(六)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七)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八)做好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责:

(一)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咨询等服务。

(三)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汇总、录入和上报工作,及时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通报和反馈。

(四)及时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工作。 (五)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为流动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帮助流动人

口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村(居)主要工作要求:

(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社区文化建设,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知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登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全面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动员和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组织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四)协助乡(镇)、街道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指导已婚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有关事宜及出具相关证明。

(五)依托村(居)自治网络,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等便民维权活动。

第三章户籍地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做好流出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一)村(居)对流出人员实行全员登记并采集相关信息,将流动人员有关信息每5个工作日汇总一次上报乡(镇)、街道,有条件的村(居)也可直接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在接到村(居)上报的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记录;

(三)乡(镇)、街道及村(居)定期对辖区内流出人员进行巡

查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对信息进行更新。

(四)乡(镇)、街道建立婚育证明登记表、现居住地反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统计报表等档案,档案完整、规范、准确。

(五)村(居)建立流出人口信息登记簿、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卡和其他情况记载资料等档案,档案完整、规范、准确。

第十五条村(居)应当跟踪了解流出人员情况,对流出时间超过60天(从流出人员信息登记日起)未反馈信息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到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六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居),应当主动宣传,上门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免费为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证明不得附加与公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无关的其他义务。

对已外出未办理或需要重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凭其申请和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在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由家人为其代办。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三年,落实绝育措施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长期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满的,乡(镇)、街道可以凭借流出人员身份证及原证明为其换发新证,并通报其现居住地。

第十七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居)应当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作相应记录,加盖公章,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

地的孕情、环情监测和服务。

第十八条村(居)应当定期催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动期间回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居)参加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在证明上作相应记载,以便现居住地掌握其避孕节育情况。

第四章现居住地服务管理

第十九条做好流入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一)村(居)对流入人员实行全员登记并采集相关信息,将有关信息每5个工作日汇总一次上报乡(镇)、街道,有条件的村(居)也可直接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在接到村(居)上报的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记录;

(三)乡(镇)、街道及村(居)定期对辖区内流入人口进行巡查和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对信息进行更新;

(四)乡(镇)、街道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登记簿、《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存根、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和统计报表等档案,档案完整、规范、准确。

(五)村(居)建立流入人口信息登记簿、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卡和其他情况记载资料等档案,档案完整、规范、准确。

第二十条对不在本村(居)居住,但在本村(居)有固定经营店面经商或从业的流入人口,也要进行登记并采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其居住地通报信息。

第二十一条村(居)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及时查验其所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其接受孕情和节育措施现状核查。对查验合格的证明加盖查验专用章,签注查验人及日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首次查验后,每年查验一次。

村(居)发现持证人的婚育情况有变更的,应当在其计划生育证件相应栏目记录,加盖公章,并签注查验人及日期。

村(居)应当督促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返乡或委托家人办理证明,办理期限为60天,在此期间,现居住地应当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在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村(居)应当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从业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出租房屋户主,督促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在现居住地交验证明。

第二十二条现居住地通过有效方式告知有关免费服务信息,并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下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发放避孕药具。乡(镇)、街道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村(居)和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有条件的可在适当位置设置避孕套自动售货机,方便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育龄夫妻获取避孕药具。

(二)孕情、环情监测。乡(镇)、街道定期(每年不多于两次)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环情监测服务,按规定出具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及时将服务结果通过信息管

理系统通报户籍地。服务对象为: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者;使用避孕药具方法避孕者;因各种原因未采取避孕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放置和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人工流产(含负压吸宫术、钳刮术、药物流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六)中期妊娠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七)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第二十三条乡(镇)、街道应当主动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街道建立联系,依据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通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认真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相关投诉和举报,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第五章协作服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应当建立和健全同级协商、上级协调、相互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省辖市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协调和监管工作;省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设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省内流动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建立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分析,促进基层信息管理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加强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业务培训,及时准确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录入、更新、通报、反馈和报表上传等工作。

(三)县、乡信息管理人员及时登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处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四)实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逐级统计上报制度,做好流动人口统计工作。

(五)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上,公布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对拟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动育龄夫妻,原则上由女方现居住地凭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第二十九条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程序为:

(一)现居住地村(居)收到流入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书面或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向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

(二)户籍地乡(镇)、街道在接到核实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现居住地村(居)予以反馈;

(三)女方现居住地村(居)接到反馈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乡(镇)、街道;

(四)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证明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或者未得到户籍地同意生育意见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五)现居住乡(镇)、街道在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件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其户籍地;户籍地已经为流出人员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其现居住地。

第三十条流动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地依据省规定负责审批。受理申请的户籍地应当将审批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其现居住地。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现居住地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怀孕的,应当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协助核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政策外怀孕的,现居住地应当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就地落实补救措施,户籍地应当积极配合现居住地做好落实补救措施工作。对未落实补救措施并离开所管辖区域的,现居住地应当及时将个案信息登录流动人口网络平台,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将情况通报户籍地和邻近县(市、区)。

第三十二条建立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流动人口有违法生

育行为的,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征收。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应当与户籍地互相配合,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与另一方进行通报协商,另一方收到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对方意见。

未经通报或者收到通报逾期未作出回复而单方作出征收决定的,该征收决定自行撤销或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职权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协商的主要内容:

(1)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收入;

(3)通报本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案;

(5)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协商双方可以采用公函、传真等方式作为协商的凭据,提供具有证据效力的原始记录。

协商时间的计算,公函以挂号签收日期为到达时间;传真以注明接收时间为到达时间;电话以原始记录的通话时间为到达时间。

第六章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方便操作、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原则,区分责任,进行考评。

第三十六条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年度考核。本规范的执行与落实情况纳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制考评,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平时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考核指标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15号)为主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省辖市、县(市、区)每年对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检查,对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对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和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九条下列情况由户籍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定登记、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造成流动人口信息登录、档案资料不及时、不完全、不规范;

(二)不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现居住地提出个案协查、协作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服务工作中故意刁难、搭车收费及强制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在流入地设点收费的;

(五)流动人员在流出前已怀孕,户籍地未采取有效措施,又未告知现居住地而违法生育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

关情形。

第四十条下列情况由现居住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定登记、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造成流动人口信息登录、档案资料不及时、不完全、不规范的;

(二)不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户籍地提出个案协查、协助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不到位,违规收取服务费的;

(五)在现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未实施有效服务管理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情形。

第四十一条下列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责任:

(一)经户籍地、现居住地协作处理无效,而导致违法生育的;

(二)违法生育人员,生育前及怀孕期间多处流动,所经地区(居住30天以上)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范由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2009年11月10日起施行。

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表

编号: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表对象为居住在广州市辖内的来穗流动人口,每人对应填写1张登记表。此表用于来穗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和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来穗流动人口属首次来本市登记,请详实填写本表所有项目。 三、对于选择类项目,在对应项目前打“√”,并只能单项选择。 四、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 五、张贴来穗流动人口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六、“居住处所类型”是指现居住地房屋的类型,其中“亲友房屋”是指来穗流动人口借(居)住亲戚、朋友家中的民宅; 七、“屋主(代理人)”是指房屋所属屋主,或屋主委托的代理人,或房屋所属单位。 八、“现居住地址”栏中,“街(镇)”是指居住地所属的行政街道或镇;“街(路巷)”是指详细街路巷名称;“门(楼)牌号”是指派出所编订钉挂的门牌号码;“详址(房号)”是指继门(楼)牌之后的详细地址。 例1:东风东路仁厚里89号大院五栋之一6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东风东路仁厚里;门(楼)牌号:89号大院五栋之一;详址(房号):606房。 例2:萧岗花园南街34号3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萧岗花园南街;门(楼)牌号:34号;详址(房号):306房。 九、“出租屋编号”是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为方便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按一定规则编排的出租屋管理序号,来穗流动人口不需填写。 十、“联系电话”是指联系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号码,电话号码之间用逗号分隔。 十一、“是否承租人”,租住出租屋的填写。承租人是指与房屋出租人(屋主/代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代表人。 十二、已婚人士必须填写“配偶姓名”、“配偶公民身份号码”项目。 十三、有职业的人员必须填写“劳动情况”中“职业”、“单位联系电话”和“服务处所”栏目,如无职业,则只需在“职业”项填写“无业”。 十四、“0-1周岁子女情况”,是指来穗流动人口1年内出生的子女情况,无论是否随行均需填写。 十五、“随行15周岁以下来穗流动人口情况”,是指年龄0-15周岁(含15周岁)的随行人员,由同行中关系最直接的1名成年人填写。超过2名随行人员的,其资料在“备注”栏或表格空白处填写。 十六、“办理居住证情况”,是指来穗流动人口申办《广东省居住证》的情况。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林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制定的《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林厅、 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2007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全省农村改厕进程,规范改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户厕的改建和新建,包括卫生改厕、一池三改、新(翻)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等。 第三条农村改厕工作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改厕工作以教育为先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的不卫生习俗。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 第六条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改厕工作,制定改厕计划,协调卫生、财政、环保、农林、建设等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改厕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改厕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卫生改厕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指导,开展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农村改厕效果监测体系。 第八条农林部门负责“一池三改”工作,提高农村沼气改厕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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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我从小是没有哥哥弟弟的,家里面清一色的女孩子,所以每当听别人谈起自己的哥哥、弟弟时,内心又是羡慕,又是妒忌。高一的时候,我意外地有了一个弟弟,这着实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这个弟弟其实只是我父亲朋友的儿子。父亲的朋友是浙江温州人,在上海从商。由于没有本地户口的流动人口子女是无法在上海正规学校正式注册入学就读的,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子获得良好的教育,于是他拜托我父亲把他的儿子公证为自己的干儿子,从而获得担保,以此来取得进入上海名牌学校的“敲门砖”。就是从那时起,我的心中埋下了对上海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体制不公正问题的怀疑的种子。 此后又亲眼目睹了父亲的一些来沪工作的外国朋友为自己子女的教育奔波忙碌、四处求人的辛酸苦楚,于是对上海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不公正问题又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但真正触动我去进一步深入对这样一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调查和探讨的,是一次偶然的支教的经历。 虽然曾经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过支教对象的情况,可真正目睹和经历了却依旧带给我深深的震撼。 那是一个用小小一块不足百平方米的空地作为操场,有着十几个如同防空洞一般晦暗拥挤的教室和明媚笑容的学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坐落在曲折的小径深处,和周围林林总总的房屋混杂在一起,一点儿也不起眼。 走进一个高年级教室,发现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各个手里捏着牌,凑近一看,竟然是“斗地主”。在场的老师很尴尬地向我们解释说,由于近期操场维修的缘故,下课以后就不允许学生去操场活动,但打牌这样的事学校是明令禁止的。我们佯做理解状,内心却忍不住犯嘀咕:这些学生的课余生活竟是如此低俗而单调,社会上的低级趣味竟是如此猖狂地侵蚀着他们的校园文化。 上课铃响了以后不多时,一个其他班级的同学冲进我们所在的教室,慌慌张张地对我们身边的教导主任说,老师,教室里没人上课,同学们乱作一团,现在怎么办?教导主任显出为难的样子说,老师不在,我也没辙啊,你让大家先自习吧。小小一件事,却反映出学校管理体制的松散,让人忍不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前途捏一把冷汗。

(整理)城市流动人口比例.

我国主要城市流动人口比例06 我国流动人口8000多万,其中农村到城市的农民工6000多万,其中知识份子2000多万。 北京流动人口有365万,上海387万,武汉近400万,南京85万,由于广东流动人口众多有2200多万,深圳、广州的人口无从计算。 流动人口:目前主要用于中国,它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 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 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即所谓“人户分 离”,但排除了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等情 形。至于在多大的空间、时间范围的人户分离才算流动 人口,则要根据实际工作来确定标准。如我国《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农村的同一乡 (镇)或者城镇的同一县(市)之内流动不在管理之列 流动人口对广州发展影响08 一、广州市流动人口的基本态势 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广州市有流动人口394万人,占广州市普查登记人口994万人的40%。居住半年以上331万人,占广州市户籍人口47%,占普查登记人口的33%,居住半年以下的63万人,占广州市户籍人口的9%,占普查登记人口的6%。几乎每10个人中便有4个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市人口构成中重要的一部分。 (一)流动人口分布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将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叫外来人口,把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叫暂住人口,二者合称流动人口。 在我市,外来人口最多的是白云区,共79万人,其次为番禺区、天河区、海珠区,4区外来人口共有239万人,占外来人口总数的72.15%。外来人口较少的是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三个老城区和从化市,四区(县级市)共有外来人口24万人人,占外来人口总数的7.5人口。剩下的4区(县级市)外来人口占总数的20.35%。外来人口占了流动人口的绝大多数,占全市流动人口的84%。暂住人口规模较小,以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居多,共有暂住人口36万人,占暂住人口总数的57.58%。 流动人口最多的是白云区,其次为番禺区、天河区、海珠区,4区共有流动人口283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71.85%。 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流动人口已超过户籍人口,海珠区、芳村区、番禺区占半数以上,花都区、增城市再次之,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和从化市的比率最低,仅占户籍人口的百分之十几。与常住人口比较,全市40%的人口来自流动人口。 (二)流动人口的构成

以人为本,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以人为本,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加速转型,城镇化建设的不 断深入,流动人口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新群体。他们分布在经济发展前沿的各行各业,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流动人口也给城市的治安、交通、公共服务匹配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自身的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障。这一系列问题,必将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更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流动人员管理服务,让他们在各自的行业中能够大展拳脚,让人们在生活中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正处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城乡之间无论是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加之农业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土地人均占有面积偏低和农业生产成本高、收益低的现状,必然会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量向城市转移。同时,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更需要大量的外来人员参与进来,并为之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因此是,流动人口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需求。 二、流动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刃剑。流动人口

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具有推动作用的。据统计,近些年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为中国创造了20%左右的GDP。同时,流动人口分布在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他们用辛勤劳动和汗水铸造了企业的辉煌,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也引发了一些的社会问题。大部分流动人口处于社会最底层,经济收入低,权益无保障,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现状,必然会引发外来人口犯罪率和被违法侵害的机率上升的局势,进而又拉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人更加讲求“公平正义”,虽然流动人口不是城市的土著居民,但是他们应该同样享有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履行城市人一样的义务。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户籍管理体制,保证流动人口不因户籍而受到歧视和排挤;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合法权益,最终让流动人口产生归属感,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第三方面要加强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做出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让城市人口自觉接纳流动人口,并学会尊重和保护外来人口。还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意识教育,更要多给予他们人文关怀,让流动人口能够自觉树立城

广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

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 (征求公众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为方便我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居住登记 (一)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二)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各类自助申报的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 1 -

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相片。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四)登记。 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打印发放《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发放《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打印并告知申报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其在省内其他市(地区)的居住信息将被注销,如已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流动人口办理新的居住登记后,在穗原居住地址的居住信息将被注销。如在穗已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五)居住登记凭证补打。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 二、居住证申领 (一)申领居住证条件和申领机构。 - 2 -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成立了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为付组长,区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宣传、公安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抽调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区流动人口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流动人口200 人以上的社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中心主任由社区主任担任,副主任在流动人口中产生。 (二)维权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全区建立了三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设立了流动人口维权服务中心,并开通了12345维权热线。乡镇(街道)在综治中心设立了维权站,社区由司法部门设立了法律顾问或联络员,公布了姓名和联系电话,极大方便了流动人口的法律维权咨询。中远、欧华等一批规模企业能依法与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调处劳资纠纷,并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措施。全区工伤保险全面覆盖;船东互保全面覆盖下海渔民中的流动人口。船舶、建筑等高风险行业、高纠纷行业设立了保证金制度,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政治权利得到较好体现。2007年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区、乡镇(街道)党代表和区政协委员中,各类先进、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流动人口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各社区根据条件视情建立了流动人口党支部。区总工会强化企业“党工共建”,把流动人口组织到企业工会中来,使流动人口民主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子女就学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区委区政府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积极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小结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工作规范》(成府流办[20xx]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我办认真组织落实流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今年一季度工作进行小结。 一、加强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我办一直将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直接交给辖区派出所直接管理使用,街道流管办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协管员配齐工作所需物资,保证协管员工作正常开展。每周,街道流管办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和数据分析,找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给予全面保障,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切实抓好流口常态管理工作 1、落实人员机构。按照流口工作要求,街道加强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设,街道流管办有三名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事处为流管办、站配置了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统一规范街道、社区流管办、站的门牌、桌牌、挂牌、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各社区网格管理由街道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辖区现有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20人,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69人,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2、认真落实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截止3月24日,辖区共采集录入出租房屋信息349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93.1%,维护房屋存量信息403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382%,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615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16.2%,维护流动人口存量信息20xx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32.1%。 3、认真做好每月数据分析,根据采集信息,每月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工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情况,找出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对加入 世贸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办发[2001]2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11.21 【实施日期】2001.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办发〔2001〕23号2001年11月21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加入世贸组织,为江苏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为了加强对“入世”工作的指导,在迎接挑战中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促进新发展,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同志同意,现将《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要点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江苏综合实力较强,开放程度较高,必须根据“入世”新形势新特点,抓紧利用“入世”过渡期,加快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同国际接轨,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在迎接挑战中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促进大发展。为加强应对“入世”工作的指导,特制定《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要点》。 一、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政府要在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培育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付出更大努力。清理并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凡是能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调节、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政府应尽快退出。以放松市场准入为重点,对所有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为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公平、便捷、周到的服务。改善宏观管理,加强对经济运行特别是开放型经济的分析和预测,提高快速应变和防范风险能力,增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劳动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上述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体改办、司法厅、统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提高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近期工作重点:一是遵循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改情况和中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调整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合的内容,完成省、市、县相关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式版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

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

江苏省概况

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一)江苏省概况 1、行政区划 江苏现有13个省辖市,下辖105个县(市、区),其中24个县、26个县级市、55个市辖区。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975个乡镇,其中建制镇877个,村委会15644个。 图1:江苏省地图

2、土地面积与人口 1)面积 全省总面积10.26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1%,列第24位。其中平原面积7.06万平方千米,水面面积1.73万平方千米。平原、水域面积分别占69%和17%,低山丘陵占14.3%。 2)人口与人口结构: 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显示,根据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那么江苏人口占全国的比例为5.871%。截止2011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总量为7898.8万人,较2010年末增加29.46万人,增长0.37%,低于近几年的增幅,表明江苏省人口增速趋缓。主要原因是全省自然增长人口和流动人口增长均有所下降,从而使得总人口增量减少。 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767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5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之首。同时,江苏社会抚养比进一步降低到了31.39%,即一个劳动年龄人口仅需供养0.31个非劳动年龄人口,保持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下降趋势。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江苏省每平方公里增加了55人。对于这个地域面积小、人口基数大、自然资源短缺的省份来讲,较高的人口密度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 但与此同时,江苏省少儿人口规模和比重逐年降低、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逐年增加,人口年龄结构总体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特点,正处于人口负担较轻、劳动力资源丰富的黄金时期。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 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江苏少儿人口规模减少439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增加20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953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98203人,文盲率由6.31%下降为3.81%,下降2.50个百分点。

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009年以来,国家计生委开展“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为响应国家号召,安徽省计生委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流动人口信息化,由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安徽人口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完成了《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8004系统),该系统结合了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实现了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本系统涵盖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信息交流、证件办理、孕环检网上交验、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且与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实现了对接,是一套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应用软件系统,整个系统包括省、市、县、乡、村五级用户。

省网络化协作平台 安徽省城市和流动人口网络办公平台为面向省内的省、市、县(市、区)、乡(街道)、社区五级的全省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其功能主要包括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信息交流和咨询、文件资料下载等。 (一)信息交流对象和内容 1、交流对象 主要为省内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流和通报。 2、交流内容 (1)流入地向流出地通报流入人员信息,查询婚育节育等信息,核对怀孕和出生对象政策符合情况等,通报怀孕、出生、环孕检、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信息。 (2)流出地接收流出人口信息,调查核实流出人员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流入地反馈通报对象的婚育及其它信息;流出地向流入地查询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二)流入地查询和通报信息 1、流入地要及时掌握流入育龄妇女流入信息,在流入对象到本地居住45日内(指工作日,以下同)向流出地进行流入信息通报,并与流出地核对户籍地、婚育状况等基本信息。 2、流入人口发生结婚、怀孕、出生、节育等信息变动时,流入地应在掌握信息5日内向流出地进行通报。其中对无证怀孕、生育人员应在3日内向流出地通报和核实。

居住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5: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表证填写说明 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1、编号: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唯一标识号,由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机关为相对应人员编定的公民身份号码,无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出生日期,前后以数字“0”代替。 3、出生日期:按照公历填写相对应人员出生的年、月、日。 4、姓名:填写相对应人员(流动人口、出租人、随同的人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等,下同)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的姓名。 5、别名:填写相对应人员姓名以外的名字,包括曾用名、化名、艺名、绰号等。 6、性别:根据相对应人员的情况选择“男”或“女”。 7、民族:填写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 8、常住户口省县:填写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9、详细地址:填写相对应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镇、乡)、社区(村、居)及街(路、巷、自然村)、幢、单元、号、室。 10、文化程度:根据流动人口的学历选择。 11、婚姻状况: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2、政治面貌: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情况不明或未加入任何组织的选择“其他”项。

13、居住事由: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4、从事职业:是指相对应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业,根据我省流动人口职业特点,我们概括了以下十四种情况: (1)生产制造加工:指从事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的人员。 (2)工程施工:指从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等工作的人员。 (3)运输服务:指从事用各种交通工具进行货运、客运服务的人员。 (4)装饰装修:指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装修等行业的人员。 (5)餐饮服务:指在饭店、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 (6)休闲娱乐服务:指歌厅、舞厅、美容美发、足浴浴池以及其他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行业从业人员。 (7)家政服务:指从事家庭保洁、保育以及钟点家政服务的人员。 (8)保安物管:指从事各种保安服务、物业管理、以及社会巡防工作人员。 (9)维修服务:指从事家用机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摩托、自行车等维修的人员。 (10)废旧物品收购:指从事收购旧家电、废旧金属、报纸等废旧物品人员。 (11)其他商业服务业:指从事其他商业、服务行业的人员。 (12)农林牧渔生产:指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的人员。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2005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

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测试题原题

七里塘社区流动人口岗位练兵试题 一、填空(30题)50分 1、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或流入本辖区____30__个工作日内需要建档管理。 2、夫妻双方携带子女流入本辖区,在建档时流入类型选择_ 本人及配偶流动___。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对象是____15-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 4、建全员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卡片时,户籍地原则上最好填____女方户籍地__ 5、全员流入人口建档时省内户籍地必须选择到___村居_____级 ,省外选择到__乡镇_级。 6、户籍地接收到流入地通报的访视和孕环检结果,应在__10_____个工作日内向流入地反馈. 7、对于流入地通报流出人口的流入信息,流出地应在__10___个工作日内反馈 8、流入人口发生政策内怀孕、出生信息的应该在掌握信息后__5___个工作日向户籍地通报。 9、流入人口如果发生无证怀孕和生育的,应该在掌握信息后__3_____个工作内向流出地通报。 10、流入人口发生结婚、怀孕、出生、节育等信息变动时,流入地应在掌握信息____10____日内向流出地进行通报。 11、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近___2__年内发生怀孕或生育现象,流入地要指导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将其列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 12、流入地定期组织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访视和孕环检,在___10____内将访视和检查结果向流出地进行通报。 13、流入地要及时掌握流入育龄妇女流入信息,在流入对象到本地居住___30____个工作日内向流出地进行流入信息通报,并与流出地核对户籍地、婚育状况等基本信息。 14、流动人口返乡参检,户籍地应向现居住地通报参检信息,但一年不得超过_____2___次 15、要对已删除的卡片进行回档,在_____退档个案管理_____模块进行. 16、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在___基本信息___栏目中打印。 17、全员系统高级查询中的育龄妇女模式指的是年龄在____15-49周岁_________范围内的育龄妇女 18、系统中的“导出EXCEL”任务不是即时导出,而是采用排队方式,每天中午__12___

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区______________★镇(街)__________________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__________________

核对无误后请签名: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一、填表对象:在佛山市辖行政区内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员以及租住出租屋的本 市户籍人员。 二、对于有选择项的项目,在对应项目前打“√”,此类项目只能单项选择; 三、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 四、张贴流动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文化程度在以下项目中选择:研究生、大学本科(简称“大学”)、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简称“大专”)、 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技术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六、政治面貌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 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七、是否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人士填写; 八、宗教信仰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其他、无; 九、交通工具既有“摩托车”又有“汽车”的,只勾选“汽车”即可; 十、就业状况为“无业”的,则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地址和职业不用填写;就业状况为“灵活就业” 的,则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地址不用填写; 十一、职业在以下项目中选择:高新技术及现代化服务业、文教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保姆、护工、制造业、建筑业、娱乐餐饮消费性服务业、机关工作人员、商贸业、居民服务业、农林畜养业、工人、其他; 十二、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在以下项目中选择:省内城区、省外城区、省内市辖镇、省外市辖镇、省内县辖镇、省外县辖镇、省内乡村、省外乡村; 十三、配偶姓名、是否同住:只作为婚姻状况为“已婚”人士必填项目; 十四、居住方式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单身居住、家庭居住、合伙居住、集体居住(单位宿舍)、其他; 十五、居住事由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务工、务农、经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保姆、投靠亲友、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其他; 十六、居住处所类型在以下项目中选择:租住房屋、企事业单位内部、个体店摊、购买房屋、临时工棚、居住家中、其他; 十七、申办居住证时,居住证号码、居住证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由工作人员填写; 十八、避孕节育情况、当年孕产情况、查环查孕情况中的手术/查验医院,只作为手术/查验地点为市内区外、区内镇外、镇内村外、本村时填写; 十九、备注:填写在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二十、填表人:由流动人员签名;审核人:由协管员或操作员签名。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2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调研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

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与PADIS对接版本 操 作 手 册 系统名称:安徽省全员流淌人口服务治理信息系统 编写日期: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公司: 安徽省人口和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文档修订记录4 第一章软件介绍4 1.1 概述4 1.2 运行坏境4 第二章功能介绍5 2.1 工作台5 2.1.1 通知公告5 2.1.2 网络化协作平台5 2.1.3 全国育龄妇女查询5 2.1.4 省际待办事宜6 2.1.5 批量接收处理6 2.1.6 全员贴吧7 2.1.7 导出EXCEL等待任务7 2.1.8 导出EXCEL完成任务7 2.2 流入人口治理7 2.2.1 流入个案治理7 2.2.2 流入个案查询11 2.2.3 流入高级查询11 2.2.4 流入子女信息治理11 2.2.5 流入个案全省范畴内查询12 2.3 流出人口治理12 2.3.1 流出个案治理12 2.3.2 流出个案查询15 2.3.3 流出高级查询15 2.3.4 流出子女信息治理16 2.3.5 流出个案全省范畴内查询16

2.4 报表分析 16 2.4.1 报表分析16 2.4.2 国家报表16 2.4.3 育龄妇女报表17 2.5 卡片治理 17 2.5.1 流入WIS编码绑定17 2.5.2 流出WIS编码绑定18 2.5.3 流入人口查重18 2.5.4 流出人口查重18 2.5.5 流入身份证号码逻辑错误18 2.5.6 流出身份证号码逻辑错误19 2.6 退档治理 19 2.6.1 流入退档治理19 2.6.2流出退档治理19 2.7 一方未建卡提示 19 2.7.1 我的发件箱19 2.7.1 我的收件箱19 2.7.1 流入一方未建卡19 2.7.2 流出一方未建卡20 2.8 协查治理 20 2.8.1 省际协查治理20 2.9 网络化协作20 2.9.1 检查单位信息录入21 2.9.2 报告单录入21 2.9.3 报告单爱护22 2.9.4 报告单通报接收22 第三章业务介绍22 3.1 避孕信息 22 3.2 妊娠信息 22

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法学101 王明娅学号:1001010034 流动人口调查问卷 1、你的年龄 2、你的性别 (1)男(2) 女 3、你的民族 (1) 汉族(2)少数民族 4、你的老家在(1)贵州(2)外省(1)贵阳(2)遵义(3)安顺(4)铜仁(5)黔东南 (6毕节(7)六盘水(8)黔西南(9)黔南 5、你经常的娱乐方式是 (1)打牌(2)上网(3)看电视(4)其他(5)打牌和看电视(6)上网和看电视 (7)打牌和上网 6、文化程度是 (1)文盲(2)小学(3)中学(4)大专或以上(5)其他 7、去9年务工的收入是 (1) 2000以内(2)2000~5000以内(3)5000~10000 (4)10000以上 8、你每月用多少钱 (1)100以内(2)100~300 (3)300~600 (4)600以上 9、你的婚姻状况是 (1)未婚(2)离异(3)丧偶(4)结婚 10、你有多少子女 11、如果有子女在上学,现在在哪? (1)老家(2)贵阳(3)其他 12、你的配偶现在的情况 (1)在家务农(2)外出其他地方务工(4)和你一起务工(5)其他 13、你的租房状况 (1)自购房(2)单独租房(3)合租(4)职工宿舍(5)其他(6)学校宿舍14、你这份工作干了多久 (1)三个月(2)三到六个月(3)六到十二个月(4) 十二个月以上 15、和你在一起工作的人有多少和你来自同一个乡 (1) 没有(2)很少(3)很多(4)全部 16、你的工作是谁介绍的 (1)自己找的(2)老乡或亲戚介绍的(3)中介(4)政府组织(5)其他 17、你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1)六小时以内(2)六到八小时(3)八到十二小时(4)十二小时以上 18、你和老家的联系 (1)很少(2)一般(3)经常 19、你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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