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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各系《2013届毕业生信息表》及《2013届毕业生信息确认表》下发给你们,请各系部仔细核对本系每个学生信息。对退学、休学、应征入伍、更名等学生信息情况在《2013届毕业生信息纠正表》中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应征入伍的学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对更名的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请各系部于12月15日之前上交本系《2013届毕业生信息表》、《2013届毕业生信息确认表》及《2013届毕业生信息纠正表》,请审核人签字,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将以此为依据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2012.11.20

附:《2013届毕业生信息确认表》

《2013届毕业生信息纠正表》

2013届毕业生信息确认表

就业指导中心:

上报2013届毕业生学生数据(其中三年制学生名,五年制学生名),学生数据已仔细审核,对学生信息有误的已填写至《2013届毕业生信息纠正表》,对更名,应征入伍的学生已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已备就业指导中心更正正确信息。

审核人签名:

系部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系部名称:

日期:

鄂政办发〔2009〕10号 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科教兴鄂”、“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实施。省财政要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落实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生活补贴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由各县(市、区)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尽快研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所需经费,除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 元的标准专项补助接受“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县(市、区),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对“三支一扶”毕业生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对参加“选调生计划”、“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在公务员招考中,除特殊职位外,省、市两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 经历,对于参加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县、乡两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关于近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近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管2009008号】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地开展一系列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本学院在“大学生就业在线”中的毕业生信息并提交纸质材料 “大学生就业在线”中的毕业生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就业动向和《报到证》的打印内容,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查(核查内容见附件1)。 1、核查时间:10月26——30日 2、提交时间及方式:11月10日前各学院须提交本学院2010届毕业生信息(即系统信息打印稿,需加盖公章)和《华南师大2010届毕业研究生分配类型统计总表》(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华南师大2010届毕业研究生信息采集表》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前教育 提交该表格目的在于建立我校毕业生档案,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表格后面设计了一份《职业规划调查问卷》,各学院可依此对本学院研究生的职业规划状况予以统计,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工作),表格电子版见附件3,也可到研究生处管理科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xsgl.jsp。 具体要求:(1)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提交工作(2)提交对象为所有2010年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生及在职生);(3)表格中的个人信息要真实,且要粘贴个人相片;(4)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打包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 提交方式:发邮件(将毕业生的个人材料予以压缩)石牌校区发至yjshc1@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大学城校区发至liweixian919@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同时,为便于各学院开展就业前的教育工作,我们将2009年毕业生就业前问卷调查部分结果下发(见附件4)。 三、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可分配毕业生每人一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管理科将依据学院提交的上述材料(2010届毕业生信息和《华南师大2010届毕业研究生分配类型统计总表》)发放此三份表,望各学院尽量于11月10前领取并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至毕业生手中,11月15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研究生管理科(或大学城综合办)办理学校意见事宜。

【VIP专享】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含省级)

关于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素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含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校级优秀毕业生 依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以不多于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5%(详见名额分配表)推荐。 2、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中择优产生,其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详见名额分配表)。 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

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三好学生 依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条、十一条的规定条件,由学院不限额推荐。 (三)优秀学生干部 依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条、十一条的规定条件,由学院不限额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将被推荐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单确定后,依惯例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2012年 12月21日(周五)之前,将最终确定名单与相关材料(含学院初评总结报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杨建波老师处。 (二)学院报学生工作处的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纸质稿1份,大学期间所有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复印件各1份,先进事迹材料打印件1份(不 少于1000字),以及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纸质稿及EXCEL电子稿各1份。 四、奖励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盐政发[2009]100号 【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盐政发〔2009〕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投资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聘用;各企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有空编的基层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单位要主动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和社会管理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促进就业的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三)继续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今年将公开选聘517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到2012年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一名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四)进一步加大从到乡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力度。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录选聘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以上党政机关每年要拿出不低于30%的公务员招录职位,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逐年加大比例。 (五)认真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对到城乡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解决好户口档案、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实际问题。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考研时可加10分。对自愿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鼓励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及选派到经济薄弱县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或任职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六)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服务,免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地党委、政府超常规推动,高等学校扎实有效工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了2009年的目标任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 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很大。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为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松懈,不动摇,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1.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的重要决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力争2010年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力争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2.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3.各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巩固成果,继续实施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项目 4.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扩大规模。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项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力争全国中小学补充教师总规模达到30万人以上。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5.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可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兵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与各级兵役机关的沟通联系;要将国家和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每名学生,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

上海大学2013届毕业典礼

上海大学2013届毕业典礼 -----罗宏杰校长发言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大家好, 作为校长,我为你们的成长和进步感到由衷的欣慰,为你们将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而感到骄傲,在你们离开学校之前,我想代表学校,代表几年来与你们相处的老师,对你们顺利完成学业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对你们的未来,给予最真诚的祝福。 在各位同学即将离开你们的母校上海大学之前,我想对大家提三点希望。 第一个是希望同学们永远记住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是你们编织梦想的地方,在上海大学这片美丽的校园里,有每一位同学最青春、最灿烂的年华,我想每一位同学都会记住你们从稚嫩走向成熟。我想每一位同学都记得你们在图书馆勤学苦读;你们在体育场上挥洒汗水;你们在实验室里废寝忘食;还有在泮池边琅琅的用功。我想每一位同学过去四年都有自己的欢笑和欢乐,我希望欢笑和欢乐永远在你们生命中定格,成为你们一生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我希望在你们临行之前,希望你们记住,上海大学有你们最尊敬的老师,有你们的好同学,有你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他们,你们的生命才如此的灿烂,要学会感恩和宽容,感恩含辛茹苦的父母,善待你将来的新朋友和新同事。他们将陪伴你度过未来灿烂的人生。 第二点我希望同学们永远记住上海大学的校训,我想每位同学都知道钱伟长校长曾语重心长的说,上海大学的校训光有自强不息四个字不够,还要加一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人民的忧而忧,为人民的乐而乐。”这是钱校长给每一个上大学子的忠告。 因此,上海大学作为你们的母校,希望你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把你们灿烂的人生融入到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去,为实现中国梦创新、创业、创优去不断丰富自己的人生。上海大学自强不息的精神将永远伴随你们前行。自强不息的四个字校训是一代代上大人前行的精神支柱。你们应当始终保持百折不挠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不断去创造新的辉煌。 第三个方面,我希望我们每一个毕业生,要以勇于创新的精神伴随你人生的

毕业资格审核规则及流程-综合教务系统

毕业资格审核细则 我校本科生的基本毕业要求学分为160学分,学生修读情况需满足其所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毕业资格审核的细则规定如下。 一、各类课程修读要求

二、有效学分核算注意事项: 1.有替代关系的课程如有多门次修读情况,按学生所修专业执行计划要求 的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其余课程学分属于无效学分。(体育课程除外) 2.毕业资格审核时,每门课程不能“分割”核算,只能算作“某一类课程 模块”的有效学分(通修、学科群、专业核心、自由选修等)。(例:某学生的专业方向课程毕业要求为10学分,该生修读了4门课,每门3学分,共计12学分,则多余的2学分不可算作自由选修学分。) 3.大研、机器人、IGEM及国创项目: ●对于2011-2014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共算作综合素质类或自由选 修类2学分,其余属于无效学分。 ●对于2015级及以后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共算作自由选修类4学分, 其余属于无效学分。 三、特殊学生毕业审核要求: 1.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可以按入学年级或毕业年级的执行计划进行审核。(对于留级前已按入学年级执行计划修读通过某类课程,可视为已满足此类课程的毕业要求。) 2.国防生 国防生除需满足所修专业的毕业要求,还需通过《军事装备与军队建设》(4学分)及《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2学分)。 3.少年班学生:按修读学期分段审核 ●一年级:按少年班执行计划审核; ●二年级秋季学期:修读数学、信息专业的学生分别按少年班数学、 信息平台的执行计划审核,修读其他专业的学生按其所修专业的执行计 划审核; ●二年级春季学期至四年级:按学生所修专业的执行计划审核。 教务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进程,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 (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探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及时发布和宣传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规划,引导高校根据行业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各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岗位对接活动,使广大高校毕业生能够学有所用。 (二)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就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就业中心寒假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月15日—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周末和春节节假日除外。 2、值班地点:长宁校区六三楼106(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2号门对面) 3、值班电话:62071634 4、办理内容:推荐表审核盖章、协议书领取和鉴证、各种证明材料盖章等。 如有特殊事宜需要办理,可于1月19日、1月26日、2月2日、2月9日、2月16日等指定日当天下午前往办理。 二、各学院、各毕业班辅导员寒假期间工作要求 1、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提前向本院毕业生公布学院层面审核盖章等手续的办理流程、时间和地点,确保本院毕业生能及时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2、各学院充分利用寒假假期,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引导本院毕业生积极参加当地及周边地区举办的各类就业招聘会。 3、各毕业班辅导员在寒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所带班级毕业生能及时联系到人,同时继续做好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推荐、就业指导服务、政审接待等方面的工作。 附件:2014-2015学年寒假期间学生就业中心值班安排表 祝各位老师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学生就业中心 2015年1月7日

附件: 2014-2015学年寒假期间学生就业中心值班安排表 注: 1、值班时间:1月16日—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周末和春节节假日除外。 2、值班地点:长宁校区六三楼106(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2号门对面) 值班电话:62071634

关于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上半年总结的通知

关于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上半年总结的通知 关于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上半年总结的通知 关于进行上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系: 20xx年下半年以来,各系对20xx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都得到了提高。现希望你们对20xx年至今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出好的具体做法、经验和目前仍存在的不足,对下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计划或调整,分①目前各专业毕业生状况和本系总体就业状况;②优秀毕业生就业状况;③目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⑤对招生就业处的建议和意见;⑥今后的工作打算等六部分写出工作总结于6月5日前交到招生就业处。为了对上半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做出精确的统计,希望各系于6月5日前制作出毕业生就业单位一览表。一览表应包括学号、学生姓名、性别、所学专业、学生类别、现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学生联系电话、就业方式。同时制作出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表。一览表和就业率统计表应于6月5日前交到招生就业处。同时,对已签约的毕业生,收集由学校存档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灵活方式就业的学生,收集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按学号排好顺序交到招生就业处。注:一览表模板可从招生就业网下载。 招生就业处20xx年5月29日 扩展阅读:关于召开20xx年度大学生就业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文件 海师学生[20xx]63号

关于召开20xx年度大学生就业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总结全校20xx年大学生就业工作,不断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水平,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工作规程》和《海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规定,决定于12月20日召开就业工作总结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年度总结报告 各学院要从关心大学生未来前途命运和学校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并完成20xx年度就业工作大事记(详见附件一)。 二、按照评估体系完成自评汇总表 根据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二),主要从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三)。自评汇总表将作为20xx年度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 会议听取和各学院就业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详见附件四)。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及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本年度的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1~2名,并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的材料(推荐表,详见附件五)报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会议时间地点。

西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

目 录 引言 一、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一)规模 (二)结构 (三)就业率 (四)就业流向 二、毕业生就业数据分析 (一)工作与专业相关度 (二)能力对工作满足度 (三)毕业半年后月收入 (四)毕业半年内离职率 (五)就业现状满意度 (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满意度 三、就业工作主要特点 (一)强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二)增强就业状况反馈机制作用(三)突出毕业生就业思想观念教育 四、就业工作展望 (一)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大力实施“就业质量工程”(三)更加完善就业反馈机制 (四)着力巩固校企合作平台 结语

引言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占地面积9600余亩,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10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近4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万1千余人,留学生700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如我国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等为杰出代表的30余万优秀毕业生。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秉持“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的理念,坚持“招生、培养、就业”三方联动和“学校主导,学院主体,学生主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构建全员化、全程化、信息化、专家化、个性化、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指导体系和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毕业生就业充分,就业质量高,就业工作卓有成效。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首批“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等荣誉称号。

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月”的通知

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招生就业工作处拟定于九、十月份面向全校2015届毕业生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在2015届毕业生中做好宣传动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育人为核心,采取工作坊、训练营个性化指导的方式,强化对毕业生“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使学生成为社会、用人单位青睐的优秀人才。 二、主要内容 主题内容名额报名方式 简历诊断工作坊1、求职准备 2、企业如何看简历 3、简历的基本架构与要素 4、制作简历的技巧 5、查找简历中存在的问题 30人/班 发送电子版简历至 byndjyzd@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截止到每周二 面试指导工作坊1、面试准备(自我介绍、面试礼仪等) 2、面试技巧及注意事项 3、现场模拟面试(人人参与) 30人/班 发送电子版简历至 byndjyzd@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截止到每周二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工作坊1、自我探索(兴趣、能力、价值观、性格) 2、工作世界探索 3、职业决策与行动计划 30人/班 发送电子版报名表至 byndjyzd@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截止到每周二 就业能力训练 营1、素质拓展训练 2、职场礼仪训练(行,语,表) 3、模拟职场 50人 发送电子版报名表至 byndjyzd@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4681671.html, (以发送报名表的先 后为序) 三、组织实施 “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月”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1.活动对象:全校2015届毕业生。 2.时间地点:9月、10月每周三下午14:00―17:00,地点待定。 3.指导教师:招生就业工作处的就业工作人员、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师、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课教师、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等,每周就业指导教师及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我校就业网发布。 4.主要目的:满足毕业生的求职技巧需求,倾听、解答和指导学生关于就业过程中的疑问,帮助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同时,了解学生在就业方面的动态与显著问题,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建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动员。“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月”是强化就业指导,促进学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师、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课教师和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研究特长,积极参与就业指导工作。 2.找准问题,加强管理。各学院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在学生中存在的就业困惑与问题,适时、有效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帮助我校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充分就业,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六项活动,提升指导实效 (一)召开就业创业动员大会 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对毕业生开展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就业安全教育,明确提出学校、学院的就业目标,督促毕业生做好就业准备,增强毕业生的紧迫感,提高毕业生求职的积极性。 (二)进行毕业班辅导员培训 对毕业班辅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四不准”规定,解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提高毕业班辅导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按上级规定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不漏项、缺项,不虚报、瞒报。 (三)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面向毕业生,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家及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围绕宣传内容,通过张贴好一张海报、做一次集中宣传、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策划一次特色活动、推送多条微信微博图文等,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就业创业政策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网上,不断完善宣传形式,形成长效宣传机制。 (四)举办职业发展报告会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的特点,结合相关行业的用人标准、职业发展规律和往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分专业邀请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知名企业家等进校作毕业生职业发展报告,帮助毕业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工作能力、优势劣势等就业竞争力进行完整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地确定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和就业定位,并根据自身就业定位合理择业就业。 (五)组织求职知识讲座 通过培训深入介绍毕业生就业的多样化途径,分析各类就业途径的特点,向毕业生提供多元性的选择,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通过培训提升毕业生求职准备、简历撰写、面试礼仪、面谈技巧等求职技能,增强毕业生的求职能力。 (六)举行就业交流活动 邀请具有代表性的往届毕业生进校,针对出国留学、国内升学、公务员、事业编、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求职技巧等方面与应届毕业生开展交流活动,发挥朋辈的作用,不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二、拓宽择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 (一)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大学生就业通知书

大学生就业通知书 篇一:就业通知书和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 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向毕业生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核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图十所示),以上简称“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篮联),下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联)。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封存,它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的内容组成如下: (1)就业单位名称。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单位名称; (2)毕业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学历等; (3)报到期限。从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起,有具体接受单位的,期限为三个月;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期限为两年。

①证明持证者是纳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 ②凭就业报到证迁移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 ③凭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④自主创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税费的减免; ⑤待就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代理手续。就业报到证的签发1.就业报到证初次签发 除升学的毕业生外,符合条件的每个毕业生都要签发就业报到证,流程见下图。 2.就业报到证的改签流程 就业报到证改签是指毕业前尚未签约而在择业期内签约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签凭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经审核同意改签的报到证由毕业生所在省人力(:大学生就业通知书)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备注栏内注明调整意见。 3.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流程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妥善保存,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补发的就业报到证与初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单位一致,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流程见图十二所示。 就业调整 就业调整是已派遣到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因身体不能适应某项工作或其他原因,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原接收单位或市地、县(市)同

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对我院就业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1.开展大型模拟招聘会; 2.提高大学生对就业的认识,加到对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 3.邀请各专业资深从业者作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就业; 4.开展毕业生返校活动,邀请优秀毕业生传授本专业学习、就业经验 5.开展跨专业交流会促进不同专业的交流 6.组织学生调研搜集就业信息 7.开设从业礼仪、社交课程,并纳入学科总成绩 8.教师指导学生科学分析就业现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从业岗位 9.多开关于就业方面的讲座 10.建立双学位辅修制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11.召开优秀企业家座谈会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12.老师对学生减少约束,鼓励创业 13.最好多邀请一些企业来我们学校考察,然后签订一些关于就业的合同 14.和企业合资专门为某个企业培养学生 15.主动提供场地开展社会型的招聘会让在校学生感受就业氛围 16. 组织学生进行社会问卷调查搜集就业信息 17.与就业网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18.挑选部分学生参与工作第一线撰写工作总结 19.加强工作单位的回访工作

20.全员师生动员,形成全员开展就业工作的新机制 21.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22.加大投入,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可靠保障,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按需足额核拨,满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需要。 23.健全制度,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化。 24.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25.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促进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26.加强与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舞台,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校内外有形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27.加强学校与社会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吸纳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人才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用人单位提供一流的服务和优秀的人才,在用人单位乃至全社会树立我院良好的形象 28.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我院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29.根据市场需求,对可能面临就业困难的本科学生,有针对性地举办短期技能培训班进行培训 30.逐步就业扩大指导服务范围 31.组织大学生对“择业、就业、创业、事业”等问题的讨论、辩论,请事业成功人士来校做报告 32.学校将就业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动员全院教职工重视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并把就业指导理念融入教学全过程,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参与就业的良好氛围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青政发〔2011〕33号) QDCR-2016-000099 根据《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青政发〔2016〕40号)的规定有效期延长至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 (一)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等战略新兴产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蓝色产业、

动漫产业、创意设计产业等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和园区,拓展更多智力型就业岗位。 (二)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研究,并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适当扩大“三支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就业工作指导思想 第一条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学校综合办学能力的重要指标,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后几年,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都将维持在2000人左右,就业任务重,就业形势严峻。为此,全体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抓紧、抓实、做好。 各系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优质服务,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毕业生负责和对用人单位负责的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利用多种方式积极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第二章就业工作机制和职责 第二条学校成立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

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及各系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统揽全校就业工作全局,掌握就业政策,统一负责研究、规划、指导、督促和协调全校就业工作。 学生处作为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就业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和检查,协调供求关系,建立就业基地和网络,组织就业市场,发布就业信息,富有前瞻性、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各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由系业务副主任任组长,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本系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分解就业工作指标,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分析就业形势,提出对策,狠抓落实,把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与先进评比挂钩,与学生处、各系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挂钩;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与该专业招生计划挂钩,与就业工作经费挂钩。 第四条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从以就业指导为主,逐步转向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科技创业教育并重,努力培养毕业生岗位立业的精神和技能,积极鼓励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通过社会的用人反馈,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的各个环节。 要认真做好信息调查反馈、毕业生质量跟踪、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指导讲座、毕业生就业材料鉴证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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