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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管理制度

土方工程管理制度
土方工程管理制度

土方工程施工方管理制度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石方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的土石

方表层剥离、开挖、装运、回填、夯压等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方案预算,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含预算)实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三级管理,各承包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为初审部门,业主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为复审部门,业主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为终审部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由业主统一规划和协调,尽量避免土石方重复倒运,减少投资费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须确认工程量,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汇总成单位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土方确认记录是结算的依据。同一单项工程编号且属独立生产装置区内土方平衡不计算运土费用。

第六条工程实际地形图以四川石化公司正式发布的地形图为准,承包单位若对承包范围内的地形图有异议时,经工程部 1

主管人员同意后可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网),承包单位在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过程中,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因土质变化、发现地下障碍物、设计修改等造成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及工程质量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和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处理方案和土石方调整报告,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按管理权限组织技术部门、费用控制人员、审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确认,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第五条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程部为四川石化公司项目土石方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土石方工程的总体调度平衡,主管跨项目经理部之间和涉及厂外的土方调运、平衡、协调,审定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单位工程土石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定。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涉及费用超过十万元,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为分管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方

案审查、土石方工程量确认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初步审核后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复核确认,负责分管项目之间土石方平衡及协调,负责每日土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

第十条监理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费用、质量、安全、进度等过程控制单位,负责初步审核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2

对现场每日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计量复核确认,确保土石方工程量的真实准确,保证工程质量,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平整场地

定义:平整场地是指标高在±300m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在竖向土方开挖之前,须先清理场地地面上的附属物,按自然地面标高将覆盖地表的植被剥离,以及把表面障碍物和不适用材料铲除,并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要求:

(一)植被剥离,根系随植被地上表土部分一起运出现场;

(二)树木移植到指定地点,保证98%的成活率;

(三)区内建筑物残留部分就地推倒摊平,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有机物及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四)平整质量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挖土方(包括大开挖)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现场能进入挖掘机的,应尽量采用机械形式挖土方,以减少人工挖方费用。

2. 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二次开挖,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雨季开挖时,应有安全措施,注意边坡的稳定。

3.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和标高等的变化经常检查,做好原始记录,并绘出截面图。监理单位应对特殊情况下的土方开挖进行旁站监理。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1. 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面标高间的

平均厚度确定。

3.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层明确土方类别,如一类土、二类土、三类土等。

4. 要明确挖方的截面以及深度尺寸,明确挖方工程量。第十三条挖运淤泥、流砂、软土

定义:淤泥指灰黑色,有臭味,池沼中夹杂半腐朽的细小的动植物遗体,淤泥质土接近轻亚粘土,能搓成容易断裂的3mm土条(长至少3mm),此种土壤定义为淤泥。含水率大于20%的粘土定义为软土。松散、全是砂粒、无塑性,不能搓成条、无粘滞感的土定义为流砂。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淤泥中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必须经过业主确认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到指定地点。

2. 淤泥、软土、流砂都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承包单位要编制处理方案,处理程序和要求按第七条执行。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要明确挖淤泥、软土、流砂的深度以及截面尺寸,明确工程量;明确换运土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

第十四条土石方运输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机械(汽车)运土石方(超越装置界区的土方运输按机械运土石方计费);

2. 剩余土石方尽量应用于就近工程,内部平衡,减少土石方 4

倒运的费用;

3. 运输到指定地点的土石方要做好平整工作。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1. 要明确运输距离以及运输方式,数据要真实、准确;

2. 审查、审核人员要签署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证公正、及时、真实。

第十五条土方回填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机械碾压回填;

2. 夯填(含强夯);

3.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4. 分层回填、压实要求、检测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的有关要求

1. 要明确填土形式。

2. 审查、审核人员要签署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证公正、及时、真实。

第十六条外购土方

(一)特殊情况需要外购土方时,由工程部统一组织,外购土方案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实施。

(二)外购土要符合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规。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的审批流程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一)承包单位编制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二)监理单位最长不超过48小时初步审核完毕,提出审核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三)各项目经理部最长不超过48小时审核完毕,提出复审意见;

(四)土石方工程量在8000m3以上的、需外购土方的、挖淤泥或换土量在1000m3以上的,土石方运输距离超过1Km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需经工程部审批,工程部最长不超过72小时审核完毕,提出审定意见。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审批流程

(一)每天完工后,承包单位土方测量人员、土方记录人员共同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详细填写清楚日完成土石方工程量,包括挖方、填方、运距、挖掘深度、土质类别、施工方法、运输方式等内容,并绘制土方施工简图,签署姓名、时间。每个单项工程土方施工完成后将每日土方工程确认记录汇总成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二)监理单位应对每天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进行实量实测,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加盖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三)各项目经理部应每天检查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经理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确认,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说明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挖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放坡处重复量过大,其计算 总量等于或大于大开挖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注:原槽基础垫层,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 外墙地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地槽 工程量计算。 2. 地坑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平整后的地坪)高度计算。 4. 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 挡土板加200mm。挡土板面积,按槽、坑支撑的垂直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5. 人工平基土、石方,使用人工运土、石方时,深度超过1.5m,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平基土、石方,深度在1.5m~6m内时,无论人工或机械进行土石方垂直运输,均按以下规定增加超深工日:

①.人工平基挖土、石方增加用工以其深度确定增加用工的标准,例如:人工挖土方深度为 3.5m,则其全部工程量按每100m3增加1 4.71工日计算。 ②.如在斜坡上进行人工挖土、石,其增加用工的深度以主要出土方向的深度为准。 ③.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部分(如:死角等),如挖土深度超过1.5m,也应按此规定增加工日。 ④.深度超过6m以上时,在原有6m深内增加工日基础上,土方深度每增加1m,每100m3增加6.01工日,石方深度每增加1m,每100m3增加7.08工日。) (9.在平基完成后的地下室进行基础开挖,基槽(坑)、挖孔桩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每1m折合10m人力水平运输计算) 6. 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挖预制桩间土方,按实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5。实体积以桩外边线为界,外边线以内挖 (6.挖孔桩定额项目中“照明及安全费”是指挖孔时所用照明灯及人员上下作业所设脚手架,垂直运输人员防护费、送风费用等。不包括因土方坍塌所产生的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13.挖孔桩挖土石方如遇边施工边排水时,抽水机台班和排水用工按实签证。挖孔人工按 相应挖孔桩土方定额人工费乘以1.3系数,石方定额人工费乘以1.2系数) 7. 人工挖孔桩及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同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石时,应按 其土层与岩石的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挖土深度在3m以上时,其下层石方按下表增加用工: (10.人工挖孔桩及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应按其土层与岩石的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 如图,某挖孔桩: ①.土方按6m内挖孔桩定额执行。 ②.松次石、普坚石分别执行10m内人工凿松次、普坚石挖孔桩定额。) 8. 人工摊座和修理边坡工程量,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9. 管道沟槽长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 算:

土石方工程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岩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外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 (三)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工程垃圾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但不包括挖淤泥,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六)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7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七)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大于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计算工程量,不再计算工程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八)基础挖土方采取基坑支护不需要放坡时,不得计算放坡土方增量;采取喷锚基坑支护时,放坡土方增量计取按(附表二)规定。 (九)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自卸车运土运距定额中是按5km以内、20km以内、30km以内和30km以外综合编制的,执行中不允许调整。 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乘以系数1.4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底面积乘以系数2以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基础挖土的规定: 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的挖土工程量并入到土方工程量中。 1.挖土底面积: (1)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见附表一)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2.挖土深度: (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土方增量: (1)挖土方和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的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二)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放坡土方增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 (三)挖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规定宽度计算。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公式 圆柱体:体积=底面积×高 长方体:体积=长×宽×高 正方体:体积=棱长×棱长×棱长. 锥体: 底面面积×高÷3 台体: V=[ S上+√(S上S下)+S下]h÷3 球缺体积公式=πh²(3R-h)÷3 球体积公式:V=4πR³/3 棱柱体积公式:V=S底面×h=S直截面×l (l为侧棱长,h为高) 棱台体积:V=〔S1+S2+开根号(S1*S2)〕/3*h 注:V:体积;S1:上表面积;S2:下表面积;h:高。 ------ 几何体的表面积计算公式 圆柱体: 表面积:2πRr+2πRh 体积:πRRh (R为圆柱体上下底圆半径,h为圆柱体高) 圆锥体: 表面积:πRR+πR[(hh+RR)的平方根] 体积: πRRh/3 (r为圆锥体低圆半径,h为其高, 平面图形 名称符号周长C和面积S 正方形a—边长C=4a S=a2 长方形a和b-边长C=2(a+b) S=ab 三角形a,b,c-三边长h-a边上的高s-周长的一半A,B,C-内角其中 s=(a+b+c)/2 S=ah/2=ab/2?sinC =[s(s-a)(s-b)(s-c)]1/2=a2sinBsinC/(2sinA) 四边形d,D -对角线长α-对角线夹角S=dD/2?sinα平行四边形a,b-边长h-a边的高α-两边夹角S=ah=absinα菱形a-边长α-夹角D-长对角线长d-短对角线长S=Dd/2=a2sin α梯形a和b-上、下底长h-高m-中位线长S=(a+b)h/2=mh 圆r-半径d-直径C =πd=2πr S=πr2=πd2/4 扇形r—扇形半径a—圆心角度数C=2r+2πr×(a/360) S =πr2×(a/360) 弓形l-弧长S=r2/2?(πα/180-sinα) b-弦长=r2arccos[(r-h)/r] - (r-h)(2rh-h2)1/2 h-矢高=παr2/360 - b/2?[r2-(b/2)2]1/2 r-半径=r(l-b)/2 + bh/2 α-圆心角的度数≈2bh/3 圆环R-外圆半径S=π(R2-r2) r-内圆半径=π(D2-d2)/4 D-外圆直径 d-内圆直径椭圆D-长轴S=πDd/4 d-短轴 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2010-03-27 11:05 12墙一个平方需要64块标准砖 18墙一个平方需要96块标准砖 24墙一个平方需要128块标准砖 37墙一个平方需为192块标准砖 49墙一个平方需为256块标准砖 计算公式:

2013工程量和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平整场地: S=S底+2*L外+16 二、挖沟槽: 1. 垫层底部放坡: V=L*(a+2c+kH)*H 2. 垫层表面放坡 V=L*{(a+2c+KH1)H1+(a+2c)H2} 三、挖基坑(放坡) 方形: V=( a+2c+KH)* ( b+2c+KH)*H+1/3*K2H3 圆形: V=∏/3*h*(R2+Rr+r2) 放坡系数 类别放坡起点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别 1: 1: 1: 三类土 1: 1: 1: 四类土 1: 1: 1: 一、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 (一)基坑土方量计算 基坑土方量的计算,可近似地按拟柱体体积公式计算(图1—8)。 图1—8基坑土方量计算图1—9基坑土方量计算 V=H*(A'+4A+A'')/6 H ——基坑深度(m)。

A1、A2——基坑上下两底面积(m2)。 A0 ——基坑中截面面积(m2)。 二、计算平整场地土方工程量 ①四棱柱法 A、方格四个角点全部为挖或填方时(图1—16),其挖方或填方体积为: 式中:h1、h2、h3、h4、——方格四个角点挖或填的施工高度,以绝对值带入(m); a ——方格边长(m)。 图1—16 角点全填或全挖;图1—17角点二填或二挖;图1—18角点一填三挖 B、方格四个角点中,部分是挖方,部分是填方时(图1—17),其挖方或填方体积分别为: C、方格三个角点为挖方,另一个角点为填方时(图1—18), 其填方体积为: 其挖方体积为: ②三棱柱法 计算时先把方格网顺地形等高线将各个方格划分成三角形(图1—19) 图1—19 按地形方格划分成三角形 每个三角形的三个角点的填挖施工高度,用h1、h2、h3表示。 A、当三角形三个角 点全部为挖或填时(图1—20a), 其挖填方体积为: 式中:a——方格边长(m); h1、h2、h3——三角形各角点的施工

土石方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运输4节共53个子目。 (二)挖土方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三)土壤含水率大于40%的土质执行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四)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竖向土方,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五)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土方工程无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七)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定额子目;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定额子目;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4.石方工程的划分按土方工程标准执行。 (八)基坑内用于土方运输的汽车坡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中,执

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九)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管沟土方执行沟槽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土方回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十二)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中已包含打钎拍底,机械土(石)方的打钎拍底另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石方工程中不分岩石种类,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挖量。(十五)土方、石方(碴)运输的规定: 1.机械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运距超过15km时执行第四节土(石)方运输每增5km定额子目。 2.回填土回运执行第四节土方回运运距1km以内及每增5km定额子目。 3.石方(碴)运输执行第四节石方(碴)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打基础桩工程,设计桩顶标高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的土方执行挖桩间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坑底挖槽子目适用于人工坑底挖沟槽的项目。 (十八)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的厚度>±300mm时执行挖一般石

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讲解学习

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小蚂蚁算量工厂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小蚂蚁算量工厂根据自己的经验,详细总结了土方工程、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其中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公式非常详细,还有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一、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 基坑土方量的计算,可近似地按拟柱体体积公式计算。 基坑土方计算公式 挖基坑 V=(a+2c+kh)*(b+2c+kh)*h+1/3k2h3 a=长底边 b=短底边 c=工作面 h=挖土深度 k=放坡系数 基坑土方量计算公式 公式:V=1/3h(S上+√(S下*S上)+S下) S上=140 S下=60 V=1/3*3*(140+60+√140*60)=291.65m2 基坑下底长10m,下底宽6m 基坑上底长14m ,上底宽10m 开挖深度3m ,开挖坡率1:0.5 求基坑开挖土方量、 圆柱体:体积=底面积×高 长方体:体积=长×宽×高

正方体:体积=棱长×棱长×棱长. 锥体: 底面面积×高÷3 台体: V=[ S上+√(S上S下)+S下]h÷3 球缺体积公式=πh2(3R-h)÷3 球体积公式:V=4πR3/3 棱柱体积公式:V=S底面×h=S直截面×l (l为侧棱长,h为高) 棱台体积:V=〔S1+S2+开根号(S1*S2)〕/3*h 注:V:体积;S1:上表面积;S2:下表面积;h:高。 几何体的表面积计算公式 圆柱体: 表面积:2πRr+2πRh 体积:πRRh (R为圆柱体上下底圆半径,h 为圆柱体高) 圆锥体: 表面积:πRR+πR[(hh+RR)的平方根] 体积: πRRh/3 (r为圆锥体低圆半径,h为其高, 平面图形 名称符号周长C和面积S 正方形 a-边长 C=4a S=a2 长方形 a和b-边长 C=2(a+b) S =ab 三角形 a,b,c-三边长h-a边上的高s-周长的一半A,B,C-内角其中 s=(a+b+c)/2 S=ah/2=ab/2osinC =[s(s-a)(s-b)(s-c)]1/2=a2sinBsinC/(2sinA) 四边形 d,D-对角线长α-对角线夹角 S=dD/2osinα平行四边形 a,b-边长h-a边的高α-两边夹角 S=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A.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土壤、岩石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土石方定额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人工土石方说明 1.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2.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4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3.沟槽:凡槽长大于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4.基坑:凡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基坑计算;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5.人工挖土方,不分土质,均执行人工挖土方定额。 6.梅花桩间人工挖土,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9工日计算;一字桩间人工挖土,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58工日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说明 1.本分部的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的规格、型号不同时,不得换算。定额岩石的类别,只编至f=16,如实际岩石类别f>16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2.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死角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注:上表所列工程量系指一个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范围的挖方总量。 3.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按人工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方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 4.机械施工土方,除淤泥外,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5.机械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6.机械在挖方区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 7.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和机械的降效因素以及铺设垫板的材料、人工、机械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机械挖运松土(土方堆积大于或等于一年者为密实土壤,否则为松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80。 9.机械碾压回填土,定额中已考虑了所需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人工。 10.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11.土方、石渣、砼渣、砖渣采用人力装汽车运输时、按相应的机械运土方、石渣定额计算。 四、石方爆破说明 1.凡底的短边大于7m且底面积大于150m2的石方爆破均执行平基相应定额项目;凡底的短边在7m以内,且长边大于短边三倍或底面积在150m2以内,且长边小于短边三倍的石方爆破均执行槽坑爆破相应定额项目。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执行本定额,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处理,若采用其它方法爆破时执行《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硐室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 3.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时,按相应石方爆破定额乘以系数2。 4.预裂爆破或减震孔定额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爆破材料(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根据用量要求可按实调整。 5.本分部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应将电雷管换为火雷管,雷管数量不变,将定额中的胶质导线(包括胶质导线、区域线和主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火雷管2.12m计算。 6.雷管、炸药仓库,距施工现场爆破点2km以外者,由仓库至现场运输费用,按实计算。定额中2km 以内的运输费不予扣除,余料退库运费也不再计算。 7.炸药的防水费已综合在定额内,遇石方爆破孔中有渗水、积水时,采取防水措施发生的费用,不另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 《土壤及岩石 ( 普氏) 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 ( 降) 水方法; 土方、沟槽、基坑挖 (填) 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c m 以内及找平。挖、填土 方厚度超过± 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 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 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 )计算;内外突出部分 (垛、附墙烟囱等 )体积并 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 A1.4-1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 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 运输。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 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 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10 截(凿)桩头: 1 )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 (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 ),其长度从交付施工 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 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 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 1. 2 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 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I 深度(以内)1 2m 4m 6m I 工日 /100m3| 4.72 I 14.96 I 22.24 I 表二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I 深度(以内)I 2m I 16m I18m I 4m I 6m I 8m 10m 12m I 14m I I 工日 /100m3| 2.50 I 23.33I 27.18 I 31.03 I 34.88 7.92 I 11.77 I 15.62 I 19.48I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 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5,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九、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 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十、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8m时,按深度8m以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6。 3、人工开挖碎、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套用相应定额四类土项目乘以系数1.43。 4、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或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计算系数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策第13页表一,(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压填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底下是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积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凡图示基地面积在20㎡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米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米以上,基地面积20㎡以上的石方,为平级。 凡图示基底宽3米以上的,基地面积20㎡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以上者,均为挖土方。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面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土方工程量计算(含计算案例)

1.2 土方工程量计算 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计算土方的工程量。但是各种土方工程的外形有时很复杂,而且不规则。一般情况下,将其划分成为一定的几何形状,采用具有一定精度而又和实际情况近似的方法进行计算。 1.2.1 基坑和基槽土方工程量计算 1.基坑 基坑土方量可按立体几何中的拟柱体体积公式计算(图1-2)。即: )4(6 201A A A H V ++= (1-9) 式中 H —基坑深度(m ); 1A 、2A —基坑上、下的底面积(m 2) 0A —基坑中截面的面积(m 2) 图1-2 基坑土方量计算 2.基槽 基槽和路堤管沟的土方量可以沿长度方向分段后,再用同样方法计算(图1-3)。即: )4(6 201A A A L V i i ++= (1-10) 式中 i V —第i 段的土方量(m 3); i L —第i 段的长度(m )。 将各段土方量相加即得总土方量总V : ∑=i V V 总 图 1-3 基槽土方量计算 1.2.2 场地平整土方量计算 场地平整是将现场平整成施工所要求的设计平面。场地平整前,首先要确定场地设计标高,计算挖、填土方工程量,确定土方平衡调配方案,并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期限,土的性质及现有机械设备条件,选择土方机械,拟订施工方案。

1.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确定场地设计标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①满足建筑规划和生产工艺及运输的要求; ②尽量利用地形,减少挖填方数量; ③场地内的挖、填土方量力求平衡,使土方运输费用最少; ④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满足排水要求。 场地的设计标高一般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如果设计文件对场地设计标高无明确规定和特殊要求,可参照下述步骤和方法确定: (1)初步计算场地设计标高 初步计算场地设计标高的原则是场地内挖、填方平衡,即场地内挖方总量等于填方总量。如图1-4所示,将场地地形图划分为边长 a=10~20m 的若干个方格。每个方格的角点标高,在地形平坦时,可根据地形图上相邻两条等高线的高程,用插入法求得;当地形起伏较大(用插入法有较大误差)或无地形图时,则可在现场用木桩打好方格网,然后用测量的方法求得。 按照挖、填平衡原则,场地设计标高可按下式计算: (a ) (b ) 图1-4 场地设计标高计算简图 (a )地形图上划分方格;(b )设计标高示意图 1-等高线;2-自然地面;3-设计标高平面;4-自然地面与设计标高平面的交线(零线) )4 (22 2112112 20H H H H a Na H +++=∑ (1-11) 根据式(1-11)可以推得: N H H H H H 4)(22211211 ∑+++= (1-12a ) 由图1-4可见,11H 是一个方格的角点标高;12H 、21H 是相邻两个方格公共角点标高;22H 则是相邻的四个方格的公共角点标高。如果将所有方格的四个角点标高相加,则类似11H 这样的角点标高只加一次,类似12H 的角点标高加两次,类似22H 的角点标高要加四次。因此,

一般土方工程规则

、一般土方工程规则 (1) 土方工程施工前进行挖方与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合理、施工程序合理 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将多余土一次性运到弃土场。 (2) 本工程基坑开挖我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3) 在挖方前,做好地面排水。 (4) 土方工程施工,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等。平面控制桩的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5) 对雨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6) 基坑开挖前,基坑开挖施工方案报监理业主批准方可施工。我方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水文地质情况,自行考虑调整降水措施和现场排水管沟布置,并考虑交叉作业影响,以保证地下室正常施工和抗浮的需要。 2、土方开挖施工技术 (1) 土方工程施工前,对排水措施进行设计。 (2)负责找一弃土场,并负责将弃土运至弃土场内。 (3)在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4)机具停放的位置应平稳,其中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要经计算确定。在基顶周边要设有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同时严禁从基坑顶乱扔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5)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的下沉变形或基底土隆起等事故。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承包商 应采取相应的和必要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如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浸入坑内。施工期间,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之前一切由于下雨积水、水管爆裂和其他因素存在于现场基坑内的积水由我方自行清除。 (6) 如遇有局部超挖时,不用素土回填,用封底的混凝土加厚填平。 (7)严禁损坏支护结构、降排水设施,对周围地下管网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8)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对围护结构的内力变化与变形、基坑顶地面沉降、坑底隆起、地下水位变化以及邻近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的动态等进行了解,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对策加以控制。 3、土方回填施工技术 (1)基础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的强度,再回填。 (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垃圾、树根等杂物,验收基底标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应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防水保护层或保温层的完整性,使之不被损坏。 (3)对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后再填入。填方满足广东省《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DBJ15-38-2005)换填垫层的有关要求施工。

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 土石方工程 一、平整场地工程量:建筑物(或构筑物)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 700mm计算,道路及室外沟、管道不计算平整场地。二、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 按下列规定以图示挖掘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土方划分: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 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基坑底面积在20 m2以内的为基坑;沟槽底宽3m以外或坑底面积20 m2以外的为土方。2.放坡: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设计没有规定的且符合下表规定的,按下表系数计算放坡,否则不计算放坡。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1.20 1 : 0.50 1 : 0.33 1 : 0.75 三类土1.50 1 : 0.33 1 : 0.25 1 : 0.67 四类土2.00 1 : 0.25 1 : 0.10 1 : 0.33 注:①土壤类别不同的,分别按其放坡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② 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有作基础垫层的,放坡自垫层上表面计算。 3.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支挡土板的,挖土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土方)底宽,单面加 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垂直支撑面积计算,单面支挡土板的工程量按单 面计算,双面支挡土板的工程量按双面计算。支挡土板的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5.挖沟槽:①挖沟槽长度,内外墙均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 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②沟槽与独立基坑或土方(满堂基础)连接的,其长度时应减去独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包括工作面尺寸,不扣除放坡交接重复部分)。6.挖管道地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

市政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每侧工作面增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 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给水、

燃气管道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2.5%计算。 六、在充分发挥机械作用的情况下,对机械不能施工,需人工辅助开挖的部分(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可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 注:表中所列的工程量系指一个独立的施工方案所规定范围的土方工程总量。 七、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摊座和修整边坡的面积以“m2”计算。 八、土石方回填应扣除基础、垫层、构筑物及管径>500mm的管道占位体积。 九、土石方运输应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规定的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计算。其中: (一)推土机运距:按挖填方区的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二)铲运机运距:按循环运距的二分之一或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另加转向运距45m计算。 (三)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之间的实际行驶距离计算,或按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距离计算。 十、挡土板支撑面积按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以“m2”计算,如一侧支挡土板时,按一侧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以内的挖、填、找平。30cm、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工程的土壤级别鉴别可按(附表二)土质级别的规定和鉴别方法进行确定。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桩长(包括桩尖)以m 或根计算,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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