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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

批复

2011-03-23 来源: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11〕8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建瓯等八县(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8〕1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瓯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小桥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一级泵房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右岸(指面对下游右侧沿岸)外延至西边公路,左岸(指面对下游左侧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庙下洋附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迪口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长远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玉山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玉山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四)吉阳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吉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五)徐墩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徐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六)水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源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七)龙村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龙村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八)顺阳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顺阳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二、建阳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书坊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七历垅)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6000米(水北村对门岭桥)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崇雒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崇雒乡自来水厂取水坝上游整个山涧水汇流积雨区范围。

(三)回龙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回龙乡自来水厂引水管进水口上游整个积雨区范围。

三、武夷山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岚谷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吴屯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3.准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即岭根村桥(含岭根村)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洋庄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四)上梅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上梅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翁屯果园小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上梅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该小溪源头(约2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四、顺昌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郑坊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郑坊乡自来水厂乌石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二)洋墩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洋墩乡自来水厂笋坑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岚下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岚下乡自来水厂高仔厂和石牛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四)高阳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高阳乡自来水厂西坑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五、光泽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华桥乡小际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小际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小际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二)李坊乡黄石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黄石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黄石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三)崇仁乡铁坝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铁坝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铁坝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四)司前乡杨家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杨家自来水厂杨家取水口上游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范围。

(五)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茶溪猴子型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司前乡茶溪自来水厂茶溪猴子型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水域及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左侧(指面对下游左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六、浦城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枫溪乡池家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池家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池家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古楼乡溺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溺坑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官路乡李处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李处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李处水库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濠村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濠村乡自来水厂良上塅取水口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五)山下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山下乡自来水厂黄垱溪取水口至源头水域及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七、松溪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祖墩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祖墩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溪严公路以西的整个汇水流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祖墩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二)花桥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花桥乡自来水厂小坑溪取水点整个汇水流域。

(三)茶坪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茶坪乡自来水厂南湾溪取水点上游茶坪乡境内的汇水流域。

(四)溪东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溪东乡自来水厂溪东龙井穴潭取水点整个汇水流域。

(五)旧县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旧县乡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800米(江墩拦河坝)至下游100米(旧县大桥)水域及左侧(指面对下游)以松渭公路(不含公路)为界和右侧外延至一重山脊陆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范围:旧县乡自来水厂取水点至马坪村尾拦河坝下的汇水区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八、政和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外屯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外屯乡自来水厂狮子岩下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龙井面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外屯乡自来水厂龙井面取水口至上游2000米公路两侧水域及其外延至一重山脊陆域(不含一级保护区和公路)范围陆域。

(二)岭腰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岭腰乡自来水厂周弄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三)杨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杨源乡自来水厂铁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四)澄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澄源乡自来水厂坑头、苦竹坑、里垅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九、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篇一: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划分方案 为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拟定我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 已作为水源地的水源有:五郞沟水库、柴家沟水库。 二、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介绍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五郎沟水库位于南江县沙河镇五郎村三社,距南江县城约46km,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4万m,死水位为927.0m。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五郞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106°43′13.2″,北纬32°14′57.9″,服务人口5000人,年提供饮用水20万立方米。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柴家沟水库位于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0万

m。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柴家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33 106°39′48.4″,北纬32°12′55.1″,服务人口5600人,年提供饮用水22万立方米。 三、划定保护区的有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XX)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七)国家环保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四、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11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上游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流域,面积3.5平方公里。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柴家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24平方公里;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汇总

一、许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简介 1、北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北汝河单庄村至鲁渡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马湟河北汝河入口处至河东姚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以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北汝河鲁渡至汝州焦枝铁路桥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马湟河河东姚村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2、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颍河禹州北关橡胶坝至白沙水库取水口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沙陀河入颍河口至朱阁乡詹庄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犊水河入颍河口至沙陀河朱阁乡大陈庄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颍河禹州北关橡胶坝至白沙水库两侧1000米的陆域,沙陀河全部水域及两侧1000米内的陆域,犊水河全部水域及两侧1000米内的陆域;涌泉河颍河入河口至纸坊水库大坝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纸坊水库全部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1000米内的陆域;下宋河颍河入口至浅井乡扒村桥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涉及到我市禹州、长葛地区,工程类型分为明渠和非明渠,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非明渠段(隧洞、渡槽、暗渠等)。一级保护区范围自建筑物外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50米;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向两侧各外延150米。

《关于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关于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校企合作实施方案范文 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xx]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示范性专业建设内涵要求,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高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坚持本专业以服务贵州公路、建筑行业建设为宗旨,培养掌握工程机械检测与维修、工程机械操作技术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面向工程机械维修和施工企业,具有精维修、能操作、会营销、懂管理和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努力为当地经济服务。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院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院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院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刘焰 成员:安军、田兴强、周勇、杨涛、袁跃兰、王茵、李世红、冯雨、李宾、何志静、薛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1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1.4.7 承压水 承压水,是指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 1.4.8 浅层水 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 1.5 基本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按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其上游地区必须保证达到出境水质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其上游地区排污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承压含水层单指补给区)。 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

合作方案模板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第一章合作背景 ********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控股的****独资企业(或者是合资企业),主要生产**************,年产************万吨。 大口径油气输送用直缝钢管作为特定行业重点工程的专用钢管产品,目标客户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等垄断性行业,尤其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巨头企业。 管道运输是一种新型、经济的物质运输方式,是各欧美国家大量采用的运输方式之一。目前我国管道建设正处于起步之初,已建成的管道长度仅为美国的1/10,国家还将建设大量的管道工程,如西气东输已建成一线,二线在建,三线筹划中,四线已纳入规划,这些是输气主线,还有从主线到各省的众多的应用支线,业主均为中石化和中石油,管道防腐在未来10年的需求量还是巨大的。 ******公司作为***钢铁集团进军中国钢铁产业的首个下游发展实体,需要从无到有地构建完整的生产与经营体系。一方面需要尽快形成现代化的产品生产与质量控制体系,另一方面更需要迅速进入竞争激烈的国内钢铁市场并占有一席之地,以为**国家**集团钢铁产业的后续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市场试水与布局。 作为钢铁和石化行业的新进企业,***钢铁公司如能尽快进入国家重点工程的配套应用,既一举奠定在中国石化行业的市场地位,又可保障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产品订单以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

鉴于国内油气输送管道市场的特殊性,****公司管希望与拥有强大市场资源的**********公司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共赢发展。 第二章合作优势与目标 一、*****公司(也就是我公司)的主要优势 1.高起点高标准的***(产品)生产能力; 2.雄厚的资金力量与长远的战略发展规划。 二、*******公司(乙方公司)的主要优势。 1.有******经验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在国家大型重点管道工程中有良好的业绩; 2.和国内****行业最大的业主—中石油和中石化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基于如此良好的人脉关系,我方在国家重点工程中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 3.雄厚的中国石化行业高端人脉资源; 4.优秀的政府资源和广泛的顾问合作网络。 三、合作目标 1.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产品进入国家重点工程的配套应用,奠定在中国石化行业的市场地位。 3.共同开拓市场、共赢发展。 第三章合作方案 为便利承接**************工程,初步制定第一期合作方案,

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研究(精)

-- ●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Vol.26, No.82008年 8月 水是生命之源 , 保证饮用水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1], 划分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是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 [2, 3]。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T338-2007 为基础的技术依据 , 结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4.12.17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7.9.27修订、《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2007.1.16修订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008.1.19 中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有关规定 , 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 1划分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包括江苏省县级以上现用和备用 (取水口位置确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 (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对已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按照《技术规范 (HJ /T338-2007 》和相关规定的方法重新核定划分结果 , 对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集中饮用水水源 地保护区进行补充划分。全省县级以上 (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94个 , 其中河流型 61个、湖库型 20个、 地下水型 13个。 2划分的技术指标 根据水源地的环境特征和重要性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 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表水的准保护区指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和水源涵养区 , 地下水准保护区为水源的补给、径流区 [4]。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事项的法律依据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市政府将对我市部分区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第三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省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列表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列表

一级保护 区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 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 水水体的活动。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 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 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 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 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 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 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 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 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第二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 区的保护,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 二十条对应的内容不是保护措施,而是排污 许可制度,对应的保护措施是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 二级保护区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 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 染饮用水水体。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 的码头。 第十九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 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一)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 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 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 理,转产或搬迁; 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 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 限期搬迁;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 品的码头。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样本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

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须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进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经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她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

最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

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度安排

2020年4月8日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划”。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由县环保局完成。县环保局负责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相关材料、技术报告的编制、上报。 (二)“立”。水源地立标工作原则上由水源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按规范要求设立、完善。 (三)“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按照水源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 一、水源地概况 ***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 *** 三、划分方案 ***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 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

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 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图3-1 莲峰河水源地周边采沙场 图3-2 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田

图3-3莲峰河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分布图

第五章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5.1 建立水源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并责成相关部门在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界桩等。 5.1.1 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如下图5-1所示,其具体尺寸比例见下图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5-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图5-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示意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5.1.2 水源保护区标志内容 (1)界标内容

合作方案范本

合作方案范本 在社会交往中,人与人、集体与集体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合作方案范本可以让大家在合作过程中将重要的事情以及权责通过书面的形式协定。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范本来了解一下。 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________的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_______________万美元,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

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项目担保,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1.1长江水源地 依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2一般河流型水源地 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2湖泊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集水区域。 3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4几种情况的说明 ⑴长江大堤外侧如无直接污染源排入,则一、二级保护区划到堤坝为止。 ⑵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平交的河道,从交汇口上溯20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⑶区域供水水源地按照区域供水保护区划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无锡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 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 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合作共建实施方案

东北农业大学与肇州县 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实施方案 东北农业大学肇州县人民政府 2009年7月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与大庆市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工作实 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发挥东北农业大学的科技、人才、信息优势,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工作,围绕肇州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全面建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东北农业大学与大庆市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工作实施 方案和东北农业大学选派科技副职任职责任为指导,结合东北农业大学开展科技合作共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本着点面结合、重点突出、集中力量、务求实效的原则,发挥东北农业大学的科技、人才、信息优势,为肇州县全方位服务,促进肇州县的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的农业科技合作共建,使肇州县的农民科技素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和农民收入有显著的提高,为当地培养一支永远不走的基层专家队伍,增加农业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和先进农业生产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每个村屯培养农业科技明白人1-2人,增加肇州县农民经济效益。 三、合作共建工作内容

(一)合作共建平台的搭建与巩固。 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与肇州县、乡镇的交流互访,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沟通肇州县与省市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开通项目申报与技术成果引进的渠道。组织农民和乡村干部到东北农业大学参观学习,校县共同组织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发布会、标准化现场会等。 (二)科技支撑与协助。 1、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建设种植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将新技术、新成果、进行集中示范展示,扩大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力度,提升种植业生产水平,提高农民收入,建立种植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上,根据县域种植业特点,规划建设4个种植业科技示范园区,分别是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榆树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托古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朝阳沟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永乐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内容分别是玉米新品种引进筛选试验、玉米高产栽培模式试验、复种复栽试验、膜下滴灌栽培试验、蔬菜、牧草新品种引进试验、平衡施肥试验、除草剂、种衣剂、杀虫剂等新农药试验,玉米高产栽培示范、现代机械大面积耕作示范、棚室高产高效栽培示范、甜瓜套种大豆示范、地膜茄子栽培示范大蒜套种套栽黑木耳等食用菌栽培示范、机械化甜菜高产高糖栽培示范、甜玉米、糯玉米、青贮玉米生产示范,露地旱黄瓜、甘蓝、大葱、大白菜等蔬菜栽培示范等试验示范项目。 养殖业科技示范园区。根据肇州县畜牧业未来5年发展规划,规划建设3个养殖业科技示范园区,分别是肇州镇肇

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划分方案 为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 持续发展.特拟定我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 已作为水源地的水源有:五郞沟水库、柴家沟水库。 二、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介绍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五郎沟水库位于南江县沙河镇五郎村三社,距南江县城约46km,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4万m3,死水位为927.0m。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06年投入使用,五郞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106°43′13.2″,北纬32°14′57.9″,服务人口5000人,年提供饮用水20万立方米。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柴家沟水库位于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0万m3。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13年投入使用,柴家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

106°39′48.4″,北纬32°12′55.1″,服务人口5600人,年提供饮用水22万立方米。 三、划定保护区的有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七)国家环保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 四、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11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上游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流域,面积3.5平方公里。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方案一:汽车工程系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最大限度为任校学生提供足够的“真刀真枪“的实际动手机会,在提高学生技能的同时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结介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校企合作建设实施方案。 一、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而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冇的决龙》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弃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学院“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用绕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要求,立足和突出技术应用性,加强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1、以现代化汽车科技发展为导向,确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建设发展方向: 2、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为主线,设il?人才培养方案: 3、以优质的教学质量为基础,保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成功。 二、校企合作建设的具体内容 1、以行业、企业为依托,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1)新生入学,首先校外实训基地到参观,接受企业文化教冇和熏陶,增强对专业的了解, 也知道行业对人才能力、素质的要求。通过这一环节,增强了学生的专业信心和兴趣,也明确了努力方向,并在以后的学习中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2)每个学期都主修专业课,每个学期都有到实训基地实习的这一教学环石。 (3)加强实践教学,改变传统教学中实践教学从属于理论教学的地位。 (4)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相揉合,苛业理论课课室安排在实训室内的多媒体课室进行,随时将演示板、台架推入课堂,又可随时根据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教学。 2、校企间人员互聘 (1)聘请企业专家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任课教师、指导实践教学、指导毕业实习,一方面弥补了教师资源不足,另一方而使学生更多渠道、更直接地了解社会和行业。 (2)我院汽车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生产实践,既服务企业,又锻练实践能力,并保持对行业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最新实用技术的掌握。 (3)加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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