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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练习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练习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练习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位于县城,2012年5月拖欠营业税100万元,经查出后补缴了拖欠的营业税,同时加罚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0万元。该企业应纳城建税是()万元。

A.8 B 4.2 C.5.0 D.6.0

2.某县城建筑公司2012年取得建筑工程收入150万元、装修工程收入50万元。该公司2012年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万元。

A.0.30 B..0.18 C.0.29 D.0.25

3.某城市一企业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20万元,营业税为1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其所缴纳营业税属免税项日予以退税,当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是()万元。

A.1.47 B.1.40 C.1.05 D.1.00

二、多项选择题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是()。

A.7%,3%B.5%,3%C.3%,3%D.1%,1%

2.下列项日中,不能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的是()。

A. 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滞纳金B.纳税人拖欠的营业税

C.纳税人少缴消费税被行政处罚的罚款D.纳税人补缴的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于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A增值税B.关税C.消费税D.营业税

4.下列关于城建税的正确税法是()。

A.以销售货物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

B.城建税属价内税

C.进口货物不征城建税

D.出口货物不退城建税

5.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建税规定的是()。

A.只要缴纳“三税”,就要缴纳城建税

B.因减兔“三税”而退库的,相应的城建税可以同时退库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

D.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三、判断题

1.某县一企业委托市内一家日化厂加工化妆品,则日化厂代收消费税的同时,应按5%的税率代收城建税。()2.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也征收教育费附加。()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4.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本质:附加税 目录 .1特点 .2义务人 .3征税范围 .4计税依据 .5适用税率 .6税额计算 .7征免规定 .8税额减免 .9违章处理

.10征收方式 .11工作要求 .12相关问题 .13法律条规 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按照财政的一般性要求,税收及其他政府收入应当纳入国家预算,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规定各个税种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方向,否则也就无所谓国家预算。但是作为例外,也有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与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三)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

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 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 (四)征收范围较广 鉴于增值税、消费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也就等于说,除了减免税等特殊情况以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个征税范围当然是比较广的。 义务人 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原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016年5月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全面取消。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基本规定

城建税: (1)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2)征税对象: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属于一种附加税),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附征。 (3)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12.1起,我国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附加。)(4)税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税率: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 ①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两个具体规定: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①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教育费附加: (1)定义:是为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2)征税对象: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附征。 (3)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2010年起,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税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税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三税”税额的3%)

城市建设维护税11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位于某市的卷烟生产企业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提货时,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其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按以下办法处理()。 A.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28元 B.在烟丝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80元 C.在卷烟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80元 D.在卷烟厂所在地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12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收地。本题目应该在加工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加工厂所在地区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1600×(5%+3%)=128(元)。【该题针对“应纳城建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某市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消费税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万元。 A.4.55 B.4 C.4.25 D.5.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城建税有关规定,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为依据的,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滞纳税金缴纳的滞纳金不作为计征城建税的依据。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30+50)×7%=5.6(万元)。 3.下列项目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A.中外合资企业在华机构缴纳的增值税 B.个体工商户拖欠营业税加收的滞纳金 C.个人独资企业偷税被处的增值税罚款 D.内资商场偷逃的增值税税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滞纳金、罚款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内资商场偷逃的增值税税金是应该计征城建税的。 【该题针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4.某县城一服务公司,2009年8月份餐饮收入600万元,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垃圾处置费20万元,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3万元。该公司本月缴纳城建税为( )万元。 A.30.15 B.31.15 C.1.51 D.1.56 【正确答案】:C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 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后续优惠均同上述规定有密切联系)(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92号对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3]133号和财社[2002]107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并享受相应期限政策优惠。 (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19号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照章征收增值税。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86号 1、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市区某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2万元,减免1万元,补交上月未缴的增值税0.5万元,滞纳金0.1万元。该纳税人本月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 A. 0.14 B. 0.182 C.0.105 D.0.154 答案:C 【解析】(2-1+0.5)×7%=0.105(万元),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 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 依据。 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设在县城的B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收代缴设在市区的A企业的消费税,则下列处理正确 的是( )。 A.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B.由A企业按5%税率回所在地缴 纳 C.由B企业按7%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D.由A企业按7%税率自行缴纳城建税 答案:A 【解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所以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 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 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 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做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 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万元。 A.116 B.125.28 C.120.64 D.129.2 【答案】D 【解析】58×(1+7%+3%)=63.8, 63.8×0.5‰×50=1.595, 合计63.8 × 2+1.595≈129.2 税收优惠: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生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 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市建设维护税

一、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注: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税基数×征收率 计税基数为纳税人所缴纳的三税合计数! 市区:7% 税率县城、建制镇:5% 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特殊条款及税收优惠: 1、纳税人违反三税的规定而受到查补三税和处罚时,应对其未缴纳的城建税进行 补交和罚款,但不需对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进行计征城建税! 2、三税在免征、减征时城建税同时免征、减征! 关于出口产品所涉及的城建税问题的规定: 1、出口产品退还所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但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2、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对其征收城建税! (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3、当期抵免的增值税应计入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一般对其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予退返!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其他规定与城建税一致) 二、资源税 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境内从事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但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暂时不征收资源税) 需要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有:1、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伴随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增收资源税)3、煤炭(只包括原煤)4、其他非金属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 资源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征收额(资源税采用固定税额) 课税数量的确定: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注意点:1、原煤课税数量=加工煤实际销售或自用量/综合回收率 2、原矿课税数量=精矿实际销售或自用数量/选矿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论文

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初探 陈海林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5年为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而开征的一个税种。十几年来,它在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施行,以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城建税,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作为地方税体系中的骨干税种,城建税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一、现行城建税存在的主要弊端 1、税种名称不确切。这种税名为独立税种,但它是以“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的,采用附征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流转税的附加收入,虽有条例,但税种要素模糊,似税非税,从税种设置上说,具有不规范性。而且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但在城市范围内征收,而且也在县城、乡镇以及农村范围内征收。同时按财政体制规定,其收入作为市、县、乡镇三级财政收入,也用于县城、乡镇的建设和维护。因此,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种名称不确切。 2、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设计不合理,导致受益与负担相脱节。现行城建税以实缴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征、减、免、退、罚而同步进行,造成一部分享受了市政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由于减免“三税”而不负担城

建税。而且由于“三税”本身存在着税率差异,使得同等享用市政设施的企业,因经营商品、生产产品或行业的不同而承担高低不等的城建税负。同时,现行城建税按行政区域不同分别确定7%(市区)、5%(县镇)、1%(其他地区)税率,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改革,城乡区域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地方区域又难于界定清楚,造成毗邻不同企业享受城建设施虽基本相同,但因适用不同税率,造成税负悬殊。此外,以不同行政区域确定不同税率也不尽合理,目前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镇建设方针,而小城镇主要是在乡的基础上发展与建设起来的,这些地方的城建税按1%的税率征收,难于满足城镇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利于促进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 3、现行城建税只对内资企业征收,对同样缴纳“三税”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致使境内的外资企业享用了市政设施而不负担城建税。这样,既不能体现城建税负担与受益基本一致的原则,导致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平,而且使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投入的大量城建资金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4、收入稳定性差且规模小。城建税依“三税”计税,受流转的制约太大,影响了地方收入。第一,由于“三税”本身受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较大,收入稳定性较差。尤其是在不均衡的情况下,这一点表现更为突出。因而“三税”以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影响。第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摘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二十多年来,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出现了许多不适应城市建设的问题,本文针对问题,提出了今后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城市维护;建设税;弊端;改革方向 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二十多年来,在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施行,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笔者针对问题,提出了今后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现行城建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设计不合理,导致受益与负担相脱节。现行城建税以实缴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征、减、免、退、罚而同步进行,造成一部分享受了市政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因减免“三税” 而不负担城建税。并且由于“三税”本身存在着税率差异,使得同等享用市政设施的企业,因经营商品、生产产品或行业的不同而承担高低不等的城建税负。同时,现行城建税按行政区域不同分别确定7%(市区)、5%(县镇)、1%(其他地区)税率,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乡区域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地方区域又难于界定清楚,使毗邻不同企业享受城建设施虽基本相同,但因适用不同税率,造成税负悬殊。此外,以不同行政区域确定不同税率也不尽合理,目前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镇建设方针,而小城镇主要是在乡的基础上发展与建设起来的.这些地方的城建税按1%的税率征收,难于满足城镇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利于促进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 2、现行城建税只对内资企业征收,对同样缴纳“三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致使境内的外资企业享用了市政设施而不负担城建税。这样,既不能体现城建税负担与受益基本一致的原则,导致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平,而且使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投入的大量城建资金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3、收入稳定性差且规模小。城建税依“三税”计税.受流转税的制约太大,影响了地方收人。第一,“三税”本身受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较大,收入稳定性较差,尤其是在不均衡的情况下,表现得更为突出,因而以“三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影响。第二.在拖欠流转税的情况下,其收入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正因如此,城建税收入增长低于“三税”,增长缓慢。第三,从长远来看,在双主体结构中,流转税的收入比重与所得税收入比重将发生变化,继续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将会影响城建税的收人规模,使城建税不能成为地方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另外,城建税收入规模太小,不能满足城乡维护和建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的同时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统一为5% 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2013年7月被查补增值税3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土地增值税40000元,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6500元,被处罚款5000元。该企业当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3.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将其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一栋办公楼出售,取得收入3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期间,该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劳务费1000万元,发生相关费用500万元。该企业此项业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企业(位于市区)2013年6月因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3000元,消费税2000元,内销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30000元。当月还将其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对外出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150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5.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将其自产的一批化妆品对外抵偿债务,该批化妆品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3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35万元,当月该企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取得出口退税款15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0万元,当月转让股票取得收入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该股票购置时支付的价款为2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税费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县城甲企业2013年5月从林场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5万元。甲企业将该批原木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并委托其加工成实木地板一批,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缴纳了增值税的自然人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以及加收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198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税款专款专用、附加税、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征收范围较广等特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在于:1、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2、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3、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

户及其他个人。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三、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地点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自1997年1月1日起,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税额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城建税。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 不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都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暂不缴纳城建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范围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建税。 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

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申报 应纳城建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合计税额×地区适用税率 城建税的申报和缴纳,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同时进行。其中报和缴纳的规定同三税的申报和缴纳的规定基本相同。 违章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缴纳增值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 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3.“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4.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5.第2栏“免抵税额”,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6.第3栏“消费税”,填写本期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7.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补缴以前年度的营业税税额,其附加不适用减征规定。

8.第5栏“合计”,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9.第6栏“税率(征收率)”,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10.第7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5×6。 11.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12.第9栏“减免税(费)额”,反映本期减免的税额。 13.第10栏“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反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税额。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4.第11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5.第1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为:12=7-9-10-11。 1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但有特例情况:①原按特定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②保税性质进口货物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进口,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税率;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税率;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实施的税率,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它工作差错需补税的,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查获的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超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 小税种(二)关税(1)

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十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城建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2城建税税额计算 3城建税税款缴纳4

第一节 城建税概念与作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 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是一种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概念作用

第二节 城建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义务的单 位和个人城建税本质上是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依据,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认定二、征税对象确定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 个人 即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征收而征收

三档差别比例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u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税 u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在经营地缴 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按经营地税率计税 一、税率选择 基本税率特别注意

基本原则: 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 其税收优惠与主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随主税的减 免而减免,随主税的退库而退库物别提醒: 对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 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货物缴纳增 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二、税收优惠“出口不退,进口不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填表说明: 1.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减免税代码:XXXXX):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及具备登记一般纳税人条件而未登记 的,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季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季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转登记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若纳税期限规定为季的,自转登记的当季起适用减征优惠。本期适用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填写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号文件确定减征比例。 3.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4.第2栏“免抵税额”,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5.第3栏“消费税”,填写本期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6.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7.第5栏“合计”,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8.第6栏“税率(征收率)”,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9.第7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7=5×6。

10.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11.第9栏“减免税(费)额”,反映本期减免的税额。 12.第10栏“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额”,反映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税额。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3.第11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4.第1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为:12=7-9-10-11。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

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提取的。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及计算 1、城建税: (1)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 (1)税率:3% (2)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是平行征收。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行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流转税。是价外税。 营业税主要是非增值税劳务如:交通、建筑、邮政、文体、娱乐、转让不动产、等列明的劳务的营业额进行全额或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价内税。 消费税是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再选择14个税目进行征收的一道消费调节税。如烟、酒、高档表、汽油、小轿车、鞭炮等14个税目。 1、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信业3% 五、文化体育业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2、营业税的计算基数是企业当期全部营业收入,除在发票上明确记载的价格折扣外,不能抵减任何项目。 营业税额额=营业收入*相应的税率

2014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10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元。 A、5000 B、7000 C、8000 D、10000 您的答案:B 正确答案:B 【答疑编号10625448,点击提问】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5000+25000)×(7%+3%)=7000(元)2、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罚款合计为()。 A、1215100元 B、1216115元 C、1241200元 D、1256715元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D 【答疑编号10625449,点击提问】 解析:本题补缴的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罚款与补缴税款等额,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其罚款=(58+58×7%)×2=124.12(万元),滞纳金按滞纳天数的0.5‰征收,两税滞纳金=(58+58×7%)×50×0.5‰=1.5515(万元)。故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罚款合计=124.12+1.5515=125.6715(万元)=1256715(元)。 3、流动经营的单位,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则其教育费附加应在()缴纳。 A、经营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B、机构所在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C、经营地但按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案例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实训资料 班级学号姓名 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练习题 1、【单选题】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是()。 A.缴纳资源税的国有企业 B.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私营企业 C.缴纳增值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D.缴纳房产税的外国企业 2、【单选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 A.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增值税之和 B.实际取得的销售额、营业额之和 C.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之和 D.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 3、【单选题】某企业地处市区,2008年5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元。 A.5000 B.7000 C.8000 D.10000 4、【单选题】关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B.减免“三税”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C.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D.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饮食业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5、【多选题】下列符合城建税税率规定的有()。 A.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B.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C.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税率为1% D.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税率为7% 6、【多选题】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09年) A.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可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例 E.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的,一般情况下附征的城建税不予退还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

投标报价计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方法(试行)

关于国际集团投标报价计取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通知(试行) 国际铝业集团所属各区域集团公司: 根据国发【2010】35号《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以及铝业集团2010财经【20】号《明确投标报价取费项目的通知》,从2010年12月1日起,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文件规定,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纳税当期应缴增值税及应缴营业税为计征依据,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4%,以上合计为当期应交增值税的11%。国际集团主要以出口收入为主,实行免抵退优惠政策,但按相关税法规定,出口产品免缴增值税但不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因此,国际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在投标报价时应计取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调整 1、在投标报价每项成本单中“应缴税金”项下增加“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一项,计取方法如下: 城建税=【应缴增值税销项(FOB价*17%)–可抵扣进项税】*7% 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销项(FOB价*17%)-可抵扣进项税】*4% 其中:可抵扣进项税=材料费(石材除外,包含外协和产品分)/1.17*17%+境内运费*7% 2、在单项工程概算、预算表中,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并入“不予抵扣税金”中,即不予抵扣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 二、已签合同预算的调整 1、2010年新签未发货工程按以上方法调整预算; 2、尚未执行完毕的在建工程合同 由财务部提供2010年12月31日止各单项工程累计已确认的出口收入和累计已采购材料成本,以此为基准将在建工程尚未执行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计提出来。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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