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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发展对策分析

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发展对策分析
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发展对策分析

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发展对策分析

摘要: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是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不但设施投资高,而且运营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对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流程以确保其安

全运营。本文从实验室层面、危险废弃物持证经营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发展对策

对危险废弃物的控制与管理,国外推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体制,即从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决策与实施等几个环节都需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同时从源头控制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减少进入环境或需要处理的费无量。对于已经产生的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者应该及时将其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处置单位在接受、贮存和处置废物的过程中应对废物进行严格控制。

一、实验室需落实危险废弃物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1.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运输管理

实验室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

时应当采取密闭、遮盖、捆扎、喷淋等措施防止扬散;对于性质不相容而又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进行人工与交通工具混合运输;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下表),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通过检测,方可使用。[1]

2.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分类贮存

实验室应该按要求实施自行监测,提高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设备长期、稳定运转的能力,加强来料分析、运营管理和自行监测,提高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设备长期、稳定运转的能力,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处理污泥应按相关要求及处置合同及时转移外送,避免长期贮存及二次污染。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提高废气吸附塔活性炭和废水处理设施滤网的更换频率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控制生产车间臭气排放,保障现场操作工人的职业健康卫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设立危险废物分析实验室以进行详细的物理化学分析

为掌握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所必须的信息,实验室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危险废物分析实验室,对所接收的各危险废物以及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新产生的

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物理化学分析并记录结果。[2]同时加强对实验室分析人员的培训,完善数据分析记录,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制度,图示记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能耗的台帐,加强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台帐的管理,如实记载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以及各类辅料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地对经营情况进行记录汇总。

二、危险废弃物持证经营企业应加强日常经营管理

1.建设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目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应尽快调整现有的处理处置企业分布和产业结构,引进国内外资金,建设和扶持掌握高新技术的集约化、规模化的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企业。可结合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循环经济的理论,建立2至3个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规模化、多元化、专业化的环保生态园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通过对现有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理企业的“关、停、并、转、建”,实现上海市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的合理布局。

2.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体系,避免恶性竞争

危险废物经营行业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行业规范和价格

体系,致使危险废物市场处于无序的恶性竞争状态。政府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按照市场运行机制和规律,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势在必行。分析表明,在危险废物名录的47大类中,2014年排名前10位的分别为焚烧处理残渣、

表面处理废物、废矿物油、含锌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废乳化液、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机树脂废物、含铜废物,因此在制订收费标准的过程中,可以对具有代表性、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优先考虑,以点带面,逐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价格体系,规范收费行为,推动市场的良性竞争。

3.依据循环经济的理论,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别提出了“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对资源

的合理利用,是循环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方面。因此,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危险废物污染控制中应大力倡导。建议根据循环经济思想,将传统环保产业中废物一处理一排放的单向流动模式改变为现代环保产业中废物一处理一再

生资源的反馈式模式,制订相应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力、法,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工艺,合理利用资源,使循环经济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真正落到实处。

三、政府层面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1.加强执法力度

对无处理处置证的单位加强执法与处罚力度,环保执法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执法活动,对各类定点或流动的无证处理企业通过打击、罚没、取缔等方式来遏制无证企业发展。在处罚无证企业非法处置行为的同时,还要追究产生危

险废弃物的实验室的连带责任。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着应依法履行预防与治理的法

律责任,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必须按照法规要求,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弃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出事方式的资料。在运行期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处理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2.加大处理处置关键技术科研力度

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科研力度,开发上海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运输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形成一套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运输监管指标体系,不断提高上海市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及管理水平。[3]

作为地方政府,应加大对环保的投入,扶持建立当地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或对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并且对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投入专项经费。可以购进能处理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设备,使得部分生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无须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

或专业处理公司运走就能就地处理。 3.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强化日常监管,使处置企业不断完善软硬件技术力量,认真执行各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持证单位按照《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技术人员;完善实验室建设,具备与从事的

危险废弃物类别、规模等条件相符合的分析能力;适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进行危险废弃物的运输,遵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经营活动季度报告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以及行政许可内容变更申请制度。

(1)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止的属地化监督管理。根据环境保护“属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原则。当前,应充分发挥所在地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环保护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一句相关法规,依法制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程序和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以整合所在地污染数据库的信息为基础,重点完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认真开展“排污申报”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排污申报动态数据库确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场所及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事实全程监管,以提高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监管的能力和效率。

(2)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为企业降低环境风险。随着规范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在环评审批阶段,将危险废弃物规范化具体管理要求纳入审批内容里。通过相关部门相互沟通和协调,拟定了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审批要求。从沈朴阶段加以规范,

把好验收关,确保从源头上落实环境风险空措施,减少环境隐患。

(3)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监督检查。环境

监测是政府环保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而实验室由于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量非常少,环保部门忽略了对这些部门的监控。因缺少有效监督,有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存在随意排放危险废弃物也无所谓的错误认识。

(4)加强对生化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处置企业管理。开

展清理整顿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行业行动,淘汰落后的处理处置公益和设施。对从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手机、运输、贮存和处理经营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必须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资质,方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从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接收量、贮存量和处理处置量日常台账。

4.加强立法,完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构建责任主体明确、处置规范、标准严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环境管理法规体系。通过完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为全面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签订法律基础。

我国目前为止并没有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专业

规划要求,但回收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严格控制进厂危险废物的类别和数量。未经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不得超量、超类经营。但对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由于其数量少,一般不存在超量的问题,但对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就要求实验室在处置危险废弃物前对其进行分类提纯,并将不同成分的危险废弃物交由不同回收机构进行回收,极大的增加了实验室的处置费用,因此,对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当适当的放宽危险废弃物处置专业规划中不得超类经营的要求。

注释:

[1]俞清、尹炳奎、邹艳萍:《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

理处置现状探析》,载《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年第9期.

[2]刘海英:《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管理对策探讨》,载《上海环境科学》2013年第8期.

[3]邓华龙:《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现状和发展方向》,载《环境与科学》2014年第6期.

作者简介:胡佳妮(1991-),女,浙江嘉兴人,华东政法大学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律与金融。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研发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 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3.1制定实验室危废处理值班人员表,值班人员负责档期废弃物处理回收工作 3.2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负责人必须将废弃 物收集、暂存于固定容器内,并定期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 3.3实验室必须将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 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4当期负责人对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3.5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 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3.6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 并保持清晰醒目。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3.7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 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 弃物的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 3.8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存放时间、存放人姓名等信息。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32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化学废弃物的范围 第二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三、化学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 第三条按要求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 ①有机废液: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苯类、醇类、酯类、酚类、油脂类等; ②无机废酸: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酸性液体 ③无机废碱: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碱性液体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为防止实验室的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为: 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以及固化、焚烧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 化学类废物 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含汞废液的处理 排放标准3: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 0.05mg/L(以Hg计)。 处理方法: ①硫化物共沉淀法: 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0,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 再加入FeS04(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 0.05mg/L以下。[2] ②还原法:

用铜屑、铁屑、锌粒、硼氢化钠等作还原剂,可以直接回收金属汞。 含镉废液的处理 ①氢氧化物沉淀法: 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 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检测滤液中的Cd离子后(降至 0.1mg/L以下),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②离子交换法: 利用Cd2+离子比水中其它离子与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更强的结合力,优先交换. 含铅废液的处理 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含砷废液的处理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 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含酚废液的处理 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 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分析实验室中管理标准物质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化学分析实验室的标准物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00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 1342-2012 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 ?JJF 1343-2012 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物质 reference material;RM 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3.2 有证标准物质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 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 3.3 标准溶液 standard solution 由用于制备该溶液的物质而准确知道某种元素、离子、化合物或基团浓度的溶液。 注:本文件中的“标准溶液”指CRM经溶解或稀释后配制而成的溶液。

4. 管理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化学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应有标准物质管理人员。标准物质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管理标准物质的购买、验收、保存、使用、期间核查和报废等工作。 4.1.2 实验室应有运输、贮存和使用标准物质的相关程序,以防止污染或损坏。 4.1.3 实验室应有标准物质的管理记录。标准物质的管理记录应至少保存 3 年,或按相关规定的期限保存。 4.2 有证标准物质(CRM)的选择与购买 4.2.1 实验室选择和购买 CRM,应符合 GB/T 27025-2008 中 4.6 的要求。实验室应优先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中所列出的 CRM,如果目录中没有实验室需要的 CRM,也可选择国内有关行业部门或国外生产组织提供的 CRM。 4.2.2 实验室应确保所选购的 CRM 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明确的溯源性和不确定度声明; 2.CRM 的制备、定值及认定符合 JJF 1342-2012、JJF 1343-2012 和 GB/T 15000 给出的 有效程序。 4.2.3 CRM 特性值的不确定度水平应与测量中的限度要求相匹配。 4.2.4 对出售 CRM 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和资质核查。 4.2.5 属于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的 CRM,其购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 有证标准物质(CRM)的验收 4.3.1 收到 CRM 后,实验室应进行下列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1.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包装、外观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3.有无证书,是否在证书声明的有效期内。 4.3.2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验收合格后,标准物质管理人员应赋予 CRM 明确的标识。实验室完成 CRM 的验收后,应建立 CRM 档案,包括证书、验收记录等。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 目的:确保废弃物得到适当的处理,保证检验质量、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 职责: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制度;由专职清洁人员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理。 3 适用范围: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 4 制度细则: 4.1 实验室放置装有垃圾袋的有盖污物桶,并贴有明显标识。 4.2 每天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妥善包裹废弃物,送出实验室并作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4.3 不具有传染性的实验室废弃物(如产品包装材料和废纸等办公垃圾),应与传染性废弃物区分开来,作为普通废弃物单独送医院垃圾站统一处理。 4.4 一次性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4.4.1 血袋、装血液的试管、离心管、吸头等由科室洗涤人员用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4.4.2 进行初步消毒处理的血袋、试管和与受血液污染的棉球、纸片、一次性口罩、帽子等传染性或可疑传染性废弃物一起放入黄色胶袋中,由省无害化处理中心封闭运输至焚烧中心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5 回收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4.5.1 每天实验前,在清洗盆中加入半盆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实验中将玻片、离心管、吸管、吸头等回收物品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4.5.2 收集一天的污染物品用流动水冲洗,然后放入洗洁精中煮沸半小时以上。 4.5.3 用刷子擦洗玻片、离心管等,然后用清水冲净,凉干。 4.5.4 把清洗凉干的物品放入硫酸中浸泡24小时以上。 4.5.5 取出物品,再用清水冲净,用烘烤箱烘干方可使用。 4.6 不再需要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后应交由院保卫科处理,不能随便丢弃。 5 引用的文件和表格: 5.1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一、按照规定,废弃物按要求存放,统一销毁。 二、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废水:配有废酸缸、废碱缸、中性废液缸 废物:废注射器、加样头等固体废物交院感科统一无害处理。 废气:经换风扇、通风柜排出室外,备有个人防毒面罩、胶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防止气溶胶的伤害。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二级单位共同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科研、生产所产生的各类实验废弃物分类贮存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废物进行集中处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处理次数。 第三条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的院、系由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以及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拟处理的各类实验废弃物的信息,与环保部门联系,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准备,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或实验室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第六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收集与存放。 化学危险废弃物: (一)化学废液按化学品性质和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收集,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不能混放,化学废液收集时,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废液桶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固体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一般化学品应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一般化学废液通常分为一般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各实验室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并张贴标签明确标注。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张贴标签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再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后,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

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实验室废弃物分析及处理方案

本文主要研究了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处理,介绍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污染现状以及相关的污染物类型了,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置方式,为实 验室污染物处置提供了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化学实验室在各大高校中已经普遍存在。但是很多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的无处理的排放也给环境带了巨大的危害。在许多的化学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污染废弃物往往是带有剧毒甚至是有致癌功效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直接排放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还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威胁。所以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的无害化排放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1 实验室污染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化学实验室在各大高校中已经普遍存在。而科研项目的不断增多,实验经费的大量提高,所带来的后果也包括了实验室化学污 染废弃物的大量产生,造成的环境问题和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日趋严重。很多高校已经从事化学实验的学生和老师对待化学污染废弃物的危害意识淡薄,并不知道或不了解其对环境的毒害。很多污染物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液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下水道,容易导致人们的生活、健康状况都受到影响。而很多无害的有机试剂也直接进入下水道,会造成资源的无形中的浪费。很多污染物质被土壤、植物吸收,或滋生细菌,流入到大海、河流中,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对环境的危害都是巨大的。生物实验室中,很多未经处理的生物化学废弃物被直接丢弃,容易造成病毒侵害人体,微生物在实验室的特殊条件下造成基因突变,形成新生物种,若新生细菌对人体的危害巨大,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同时,一些酸液、碱液的随意排放,会腐蚀下水管道系统,造成下水管道破裂,影响了正常市政工程系统的同时还容易使得土壤酸化或者碱化,从而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寸 草不生的恶果,影响植物、农作物的生长同时,还会影响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系统。但是如此之多的实验室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校领导、环境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很多高校的实验室没有定期、固定的化学实验废液、废渣的固定回收点,有些高校有固定回收废液、废渣的部门,但回收时间却相隔时间很长。而从事实验研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标签:标题]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实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实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各实验室逐级申请。由实验室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交经营部及时安排有资质的公司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公司及处理方式等,费用由经营部向公司按实结算。 第五条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第六条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从2009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页脚内容1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19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保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防止污染。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于实验室工作环境、实验台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等。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职责 3.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消毒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2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4具体要求 4.1 实验室清洁消毒4.1.1 消毒液配制 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参照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有效氯消毒液。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02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 版)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实验室处理废弃物的一般原则:?? 在证明废弃物已相当稀少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 到大气或排水沟中;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 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 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无论液体或 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 烧时切勿残留在害气体或烧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 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合其裸露在地面上。???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 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 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

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1、无机废弃物的处理 A、镉废液的处理 用消石灰将镉离子转化成难溶于水的Cd(OH)2沉淀。即在镉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PH值至10.6-11.2,充分搅拌后放置,分离沉淀,检测滤液中无镉离子时,将其中和后即可排放。 B、含六价铬废弃物的处理? 主要采用铁氧吸附法,即利用六价铬氧化性采用铁氧吸附法,将其还原为三价铬,再向此溶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PH为8-9,加热到80度左右,放置一夜,溶液由黄色变为绿色,排放废液。 C、含铅废液的处理 原理是用Ca(OH)2把二价铅转为难溶的氢氧化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规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液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物污染环境,确保实验室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成立院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院各系部、课题组研发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协调领导小组由各教研室主任及实验中心有关人员组成,日常具体工作由实验室负责。 第二条、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部门应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在院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协调小组的指导下,配合实验室开展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的化学废物。 第四条、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物为: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废旧化学试剂、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物、瓶装化学气体等。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的费用由学校教务处预算安排。 第六条、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收集并合理存放。实验中心将不定期地统一组织收运和消纳处理。 第七条、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 1.一般化学废液 (1)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容器或试剂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签,瓶口密封。容器不得渗漏,若出现密封不严或破损必须改用包装后送去处理。 (2)一般化学废液分为三类: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各实验室应按废液的种类分别装桶收集和存放,并张贴标签。 (3)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放置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4)倒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份必须在《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上登记,写明有毒有害成份的中文全称,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不可过满,必须保留1/10的空间),将登记表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5)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存于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指南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指南 一.一般垃圾——办公室垃圾,实验室普通垃圾 范围: 办公室垃圾,实验室未被感染因子、有害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污染的垃圾 例如: 办公室垃圾,一次性实验用塑料制品,碎玻璃,未被污染的动物寝具,装化学药品的瓶子(容器)

注意: 有些化学物品瓶子(容器)在丢弃前应彻底清洗三遍,所有尖状物品的处理都应遵循“生物垃圾处理条例”,垃圾桶必须放在固定位置,不能放到楼道走廊。 二.生物垃圾 范围: 被生物因子污染的垃圾、所有的尖状物品 例如: 微生物培养物、动物细胞培养物、动物血液和血液产品、所有污染过的一次性实验室用品(培养器皿、吸管、试管等)、实验用标本(血液、其它有潜在污染的物质)、所有针头及注射器 所有经过高温消毒的生物垃圾(除“尖状物品”外)都可是做一般垃圾予以处理。但是,如果将标有生物有害标签的垃圾袋丢在楼道内的垃圾桶内,就会给垃圾处理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在将生物垃圾倒入楼内垃圾桶之前,应确保垃圾袋外没有生物危害物质的字样。应将高压消毒的物品放在透明的垃圾塑料袋内,当做一般垃圾来处理。

化学或辐射垃圾不能高压消毒,也不能将其焚烧。 净化过的非辐射的液态垃圾应与大量清水一起冲入下水道中。

三、化学垃圾 范围: 非辐射物品及被化学物质污染的物品 例如: 用过的及剩余的化学物品、破碎的温度计及其它含水印的物品、杀虫剂、不可倒置的气体容器、非辐射的铅片、用来冲洗胶片的溶剂、用过的溶剂、油类泄漏物、被污染的泵或机油、电池 废旧的化学物品不能像一般垃圾和生物垃圾那样处理,也不能倒入下

水道。所有的化学垃圾外包装都应封闭。 不要将重金属化合物,氧化剂,苯酚,强酸混入溶剂容器中。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 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保存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实验室科研、学习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全体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在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应遵守此规则严格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对于名录之外不能确定是否是危险品的化学品,报由C、B和A老师商议。 第四条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暂存和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 第五条实验室成员不允许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如需采购,须向A老师提交含该危险化学品的规格、数量、引起危险的化学特性、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其导师签字的申购表。由A老师做好记录,并在B和A老师均同意后,由A老师负责统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大量存放。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到货后,由B和A老师共同核对验收并抄送C老师,详细记录危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入库。

第八条储藏室必须带锁,并且配有通风机、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须单独存放于储藏室内带锁的储物柜内。 第九条任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在A老师处登记申请并领取钥匙,由包括使用者在内的至少两人携带钥匙共同去储藏室领取,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务必及时归还至储藏室,同时在A老师处登记使用和剩余情况,由A老师检查记录并抄送C和B老师。对剧毒、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需特别注意的是: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项存放在易燃易爆储存柜内,不得混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处存放; (三)受光照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腐蚀、助燃、剧毒等压缩气体的存放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应注意: (一)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固定措施; (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不相容(相互反应)气体必须分开存放;

实验室控制GMP实施指南

实验室控制系统GMP 实施指南 目录 目录 1 前言 (1) 2 目的 (2) 3 范围 (3) 4 指南内容结构 (4) 5.质量控制实验室总体描述 (5) 5.1 职责 (5) 5.2 布局 (5) 5.2.1 原则 (5) 5.2.2 要求 (5) 5.3 人员 (6) 5.3.1 组织架构 (6) 5.3.2 资质要求 (6) 5.3.3 培训 (6) 5.4 文件系统 (7) 5.4.1 分类 (7) 5.4.2 要求 (7) 6 取样 (10) 6.1 6.2 6.3 6.4 定义 (11) 应用范围 (12) 要求 (12) 6.3.1 人员 (12) 6.3.2 取样器具 (12) 6.3.3 样品容器 (13) 6.3.4 取样间 (13) 流程实施 (13) 6.4.1 取样方案 (13) 6.4.2 取样 (14) 6.4.3 标识 (14) 6.4.4 取样记录 (14) 6.4.5 取样的异常处理 (14) 6.4.6 留样 (15) 7 试剂及试液的管理 (17) 7.1 定义和应用范围 (17) 7.2 要求 (17) 7.2.1 采购接收和标识 (17) 7.2.2 储存和使用 (18) 7.2.3 试剂使用效期的管理 (18) 7.2.4 报废 (18) 7.2.5 文件管理 (18) 8 标准品/对照品 (19) 8.1 定义 (19) 8.2 分类 (19) 8.3 应用范围 (20) 8.4 要求 (20) 8.4.1 接收 (20) 8.4.2 标识 (20) 8.4.3 标准溶液的稳定性研究 (20) i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5441409.html,好好学习社区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第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检测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暂存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组织人员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第二条各检测间必须将本班组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各检测间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五条各检测间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密封不严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并保持清晰醒目。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

弃物的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 第八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九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的班组应将收集来的废弃物密封保存,标明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及时予以屏蔽和隔离,将处置情况上报中心负责人。 第十条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存放时间、存放人姓名等信息。 第十一条各检测间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张贴或放置于危险废弃物收集处。 五、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中心安全员负责联系转运和处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各检测间负责本班组危险废弃物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搬运、登记。 第十三条各检测间要避免过量收集和暂存,在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或暂存量达到处理或转运量时及时向部门安全员通报收集情况,以便部门安全员能及时联系公司生产调度或其他部门进行转运或处理。 第十四条各检测间在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其他部门转运或处理时,必须提供或告知对方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特性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废弃物处理登记表》。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完整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第三条院内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

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院指定行政副院长和总工负责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等。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管理指南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管 理指南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管理指南 一、存放原则 试剂存放要做到分类存放、取用方便、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注意不得将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如酸、碱;氧化物与还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强氧化剂和易燃品必须严格分开。挥发性酸或碱不能跟其他试剂混放,以免试剂变质。 实验室内只存放少量短期内需要的药品,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铁柜中,严禁在实验室里放置总量超过5升的易燃液体。 二、试剂的分类和排列 存放在橱里或试剂架上的试剂要按一定的规律分类,有次序地放在固定的位置上,为查找和取用提供方便。 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生化试剂等,根据它们的组成和性质分类存放。 ①无机试剂先按单质、氧化物、酸、碱和盐分类。单质,如金属可依照金属活动性顺序排列。盐类先根据它的阴离子所属元素族(如碳族、氮族、氧族、卤族等)分类,然后依照金属活动性顺序(盐的阳离子)排列存放。 ②有机试剂则按烷类、烯烃、胺类、酚类、醇类、苯系物、酯类、指示剂等进行分类。 ③危险品按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分类。 ④生化试剂可以按培养基、染色剂、糖、蛋白质、氨基酸、核酸等分类。 三、建立动态台帐 各实验室建立化学品动态台帐(见附表1),可先用电子版建账,每年年终对对本实验室存放的化学品盘查一次,看有无过期药品,标签是否脱落,清晰,打印纸质版台账表格上交实验中心存档。 四、存放 1、液体与固体分开存放,如在同一试剂柜中,固体试剂放在柜子的上层,液体试剂放在柜子的下层,化学品不能重叠堆放。 2、一般试剂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温度低于30℃柜内即可。这类试剂包括不易变质的无机酸碱盐、不易挥发燃点低的有机物。如硅酸、硅酸盐、没有还原性的硫酸盐、碳酸盐、盐酸盐、碱性比较弱的碱。 3、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 4、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5、易燃品、易爆品、易腐蚀品等尽可能做到现用现买,如有少量剩余应单独存放于柜中,易腐蚀液体需配有托盘类的二次泄露防护容器。 6、易制毒、易制爆品按程序购买,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7、各实验室不能存放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剧毒品,如需用到,按程序购买后,交实验中心存放于保险柜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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