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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申请旧村改造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镇(办)审查、备案区政府审查、备案列入区政府改造计划签订旧村改造责任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村(居)委会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市规划局用地科

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总平面审批管网综合图、竖向图、给排水图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回迁楼)土地局用地意见(土地预审)核准备案证

设计院市规划局城市科市规划局市政科市规划局用地科耕保科请示,市政府审批政务大厅发改委

规划用地许可证意见出具土地界定报告组征地卷报土地局审批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出征地意见征地卷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所有权证

市规划局用地科国土测绘队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划拨土地组卷(回迁楼)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组卷(商品房)组卷报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公示、出让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

市政府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契税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地质勘探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用地科勘探公司、设计院市规划局建设科

现场放线、公示牌制作招标方案核准招标登记建设资金证明(总投资的35%)施工许可证办理主体验收房屋测绘报告清欠验收综合验收

规划局服务中心发改委市建设局本公司财务科市建设局建设局、施工、监理、开发单位房管局测绘队清欠办建设局、施工、监理、设计审图节能验收、人防验收、外立面验收工程竣工认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档案移交,出具档案备案证明守法证明办理备案证房屋所有权总证物业用房证明房屋分户证

节能办、人防办、规划局市规划局环保局、消防队建设局档案馆建设局稽查队建设局市房管局交易大厅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 策的补充意见 并政发〔2005〕30号 颁布时间:2005-11-29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现就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土地政策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解释,《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并政发〔2003〕10号)第三条第(三)项土地政策修改补充为: (一)城中村村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在其所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全部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征收审批手续,转为国有土地。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中有农用地的,应依照法律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土地中有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代征土地费用和其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 费用。 (二)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留给村民的生产、生活用地由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按市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具体建设项目,对进行拆迁改造的用地逐个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暂不进行拆迁改造的,待拆迁改造时再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城中村在土地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根据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人均用地标准,留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的发展用地,用于转制后村民的生活、生产、就业安置。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相关政策第二条:“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修改补充为: 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道路红线30米及以上)及两侧绿化用地不计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农户房屋拆迁改造人均安置用地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为实施改造的资金筹措开发用地。 三、改造规划编制及审批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申请旧村改造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镇(办)审查、备案区政府审查、备案列入区政府改造计划签订旧村改造责任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村(居)委会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市规划局用地科 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总平面审批管网综合图、竖向图、给排水图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回迁楼)土地局用地意见(土地预审)核准备案证 设计院市规划局城市科市规划局市政科市规划局用地科耕保科请示,市政府审批政务大厅发改委 规划用地许可证意见出具土地界定报告组征地卷报土地局审批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出征地意见征地卷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所有权证 市规划局用地科国土测绘队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划拨土地组卷(回迁楼)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组卷(商品房)组卷报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公示、出让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 市政府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契税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地质勘探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用地科勘探公司、设计院市规划局建设科 现场放线、公示牌制作招标方案核准招标登记建设资金证明(总投资的35%)施工许可证办理主体验收房屋测绘报告清欠验收综合验收 规划局服务中心发改委市建设局本公司财务科市建设局建设局、施工、监理、开发单位房管局测绘队清欠办建设局、施工、监理、设计审图节能验收、人防验收、外立面验收工程竣工认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档案移交,出具档案备案证明守法证明办理备案证房屋所有权总证物业用房证明房屋分户证 节能办、人防办、规划局市规划局环保局、消防队建设局档案馆建设局稽查队建设局市房管局交易大厅

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

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广州市城中村旧村庄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城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

一、改造项目启动程序 (一)改造意愿表决。“城中村”改造之前应充分征询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改造意愿,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二)改造方式表决。纳入全面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自主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选择改造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所做决定应当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延续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选择合作企业程序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一)公开招标的方式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通过市政府公开招标平台选择合作企业。

(二)集体表决的方式 1.企业资格审核。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街道管辖办事处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有意向的开发企业其资金实力、拆迁安置能力、改造经验、商业信誉、以及时间精力等方面进行查核,确保数据真实。 2.确定候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需选择1至3家开发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3.集体表决。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应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报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备案。 4.表决结果确认。会议需当场记录和保留纪要文件,纪要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名。 5.表决过程监督。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应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 确定合作企业后,其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村社牌坊及村民主要聚集地等。公示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每天公示的情况以照片或影像的形式进行记录。 2.应公布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及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公示期满后,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 14 – 2012年第11卷第3期 引言 新形势下加强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研究和探索,既有利于理顺城区基层管理体制,促进基层社区建设;也有利于加快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转变的速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改善城市地域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开发效益,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完成城中村改造,推进现代城市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1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1.1 城中村宅基地产权变更困难 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不合理是城中村的根本问题,也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障碍。在目前运行机制和经济环境下,由于城中村人口密度高,实行房地产开发赢利空间较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也不愿主动进行土地权属的转换,因此,短时期内变更土地产权将有一定的困难。 1.2 缺少资金来源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居民的拆迁及安置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政府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费用。在缺少利益驱动的前提下,无法吸引多种大量资本投入,这也是城中村改造工作深入的巨大障碍。 1.3 管理体制没有良性发展 目前城中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开始就未能真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轨道,徘徊于城乡之间,在管理上缺乏系统,在发展上缺乏约束,没有得到科学、良性的发展。因此城中村改造及管理均需在体制上实施相应的改革。 1.4 政府与市场的不协调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改造原则,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政府往往 城中村改造现状与政策建议 李献军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54) 摘 要:城中村改造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当经济结构、农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要达到了城市(或城镇)发展的水平时对农村管理模式实施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3-0014-02 “缺位”或“越位”,即政府在该插手干预的地方却任由市场无序获取既得利益甚至违法操作,而本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地方政府却主动干预市场竞争,破坏市场机制。政府的有为与不为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得不到和谐发展,甚至由于政府不恰当的行为导致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最终导致许多城中村改造难以实施,改造导致城市空间结构的不合理,偏离城市发展的目标,这些很大程度上与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界限不明确有关。 2 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建议 2.1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项目经济利益,使城中村改造的利益普惠于众,尤其是城中村村民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改造结果的最优化,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因此各级政府要在改造过程中掌握主动权,将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落到实处。在充分强调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的同时,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的方式,又要按照“一村一方案”进行改造城中村,将城中村划分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要求,并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市、区、街道、村各方面的积极性,采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改造资金、方法、收益分配等问题。这样既有利于解决拆迁安置这一重大障碍,也降低了改造强度和改造成本。 2.2 突出以民为本,兼顾各方利益 城中村改造既要照顾村民利益,充分考虑农民转为市民的意愿、需求和目的,在各项政策上多向村民倾斜,让他们在改造过程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重视政府、改造单位的利益,做到政府、村民、改造单位三者利益的均衡。政府与改造单位之间要兼顾改造单位的利 现代建设 Modern Construction

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d13866763.html, 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 项目名称: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采购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

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码:Z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集中采购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二一八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三章:谈判人须知…………………………………第四章: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第五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项目编号:Z 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河津市新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已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本邀请书后所附的有关要求,编写好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于年月日时分,前往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户数位置 征收面积 (平方 米) 投资 (万元) 河津市新耿区 城中村改造项 目(一期) 新耿区 合 计 、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时、足额向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资金,确保其按时偿还贷款。 、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贷款资金承接主体,接受购买主体的委托,负责棚改项目贷款。 三、服务要求 、承接主体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 、承接主体应接受并配合购买主体或其组织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购买主体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承接主体应对采取有效的磋商保证本项目的融资按计划进度执行,不会影响到项目实施,且所有融资均用于本项目,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除上述要求外,遵照山西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政办法[]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法[]号)

城中村改造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区土地局地籍科土地确权(60天)企业提供土地确权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公告》 3、股东大会决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决议; 4、本村四邻签章的《地藉调查表、审批表》 5、法人资质证明;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7、《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 确定土地使用性质、类别、位置、边界、土地确权公告。 办理程序:1、区土地局确权、公告 2、报区政府批准 3、报市土地局审核 4、市土地局报市政府批准

5、市土地局登记发证 市规划局用地处办理选址意见书(60 个工作日)企业提供资料:区村改办报告、建设单位申请书、建议书或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1/1000 数字化地形图两套、国有土地使用证及 双方协议、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办理程序:1、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 合城市整体规划。) 、用地处签署意见上报局业务会批准、主管副局长批准公示、郑 州规划局网公示7 天、市信访办、用地处盖章、主管副局长批 准发证、领取选址意见书 8.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 市规划局用地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 个工作日)企业提供资料:选址意见书、定界图、航测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土地相关证明文件、规划设计总图 办理程序:1 、用地处根据选址意见书出控制性详规设计要点(需主管 副局长审批) 2、规划院做控制性详细规划 3、郑州规划局网公示7 天 4、规划设计条件批复 5、报批初步设计方案 6、主管副局长批准 7.公示7 天 8 、交费发证 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60 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土地局利用处正在拟写 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 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用地合宗。

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 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 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

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问题及解决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d13866763.html, 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问题及解决策略 作者:朱爽 来源:《消费导刊》2016年第09期 摘要:按照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总体部署,双桥区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高效完成了城中村改造、“四纵五横”路网拆迁、外八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郊村改造等工程的拆迁任务,有效保证了全市重大专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 一、基本情况 避暑山庄外八庙周边形成的自然村落建筑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突出,与周围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影响了风景名胜和城市整体面貌。为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还原古城风貌、恢复历史风韵,市政府启动了外八庙周围环境整治及城郊村改造,工程因拆迁而涉及的村民安置房建设是 项重大民生工程。治理范围涉及我区狮子沟镇的5个行政村、4个社区和普宁寺门前片区(五村六片四社区),拆迁6063户,15564人。项目拆迁房屋建筑总面积136.91万平方米。 就北区回迁房建设实际情况看,按照协议到2013年底拆迁村民应全部实现回迁,但到目前,还没有一处回迁房具备回迁条件,百姓反映极其强烈。回迁的问题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存在的重点问题 1.资金问题。我区回迁房建设资金主要是采取代建企业垫资的方式进行建设的,由于我区肩负100余亿元的债务,致使资金严重不足,不能及时拨付企业的工程款,最终形成了政府对代建企业巨额拖欠而直接影响了回迁房的开工建设。 仅外八庙五村回迁房建设(不含商业用房)债务总量达39.5亿元:(1)企业垫资1 5亿元;(2)后续工程款还需14亿元;(3)基础设施还需9亿元;(4)群众过渡费还需1.5亿元。巨额的资金缺口没有来源。 2.涉军问题。殊像寺村草庐沟、窑塞沟军分区靶场、普宁寺东侧等地块回迁房建设涉及到的军产问题,虽然均有双方认可的方案,但由于手续办理、与军方协调繁琐,进展缓慢,相关回迁房建设工程没有进度。 3.土地指标问题。城中村改造回迁房用地及联动商业开发用地指标需求量较大,但土地指标严重不足,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指标欠缺,土地供求矛盾突出。

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汇报

关于“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的汇报 齐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1日) 市政府: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我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中村”改造的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保障机制。我区把“城中村”和“新农村”改造工作列入全区“十二五”建设规划。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办公经费落实到位。梅里斯村改造开发的申请报告已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待批,梅里斯村和鲜明村的改造建设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正在着手制定之中。 (二)调查摸底,做好两村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了确保改造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我区先后于2010年6月、2011年2月两次对梅里斯村和鲜明村进行现状摸底,对梅里斯村和鲜明村的人口、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据初步统计:梅里斯村全村农户1322户、居民人口约4000人,占地约3000亩,建筑面积122049.3平方米,临时建筑112000

平方米,大棚121000平方米,果树5000棵,水井1400个。鲜明村全村农户360户,现有宅基地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25786平方米,临时建筑7185平方米。 (三)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公司共同改造开发“城中村”。从我区目前的财政状况和两村集体经济、群众收入状况等实际出发,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才能解决我区的城中村改造资金问题。为此,我区广拓门路,积极寻求有实力、能做事的开发企业到我区投资城中村改造。经多方考察与多次沟通,我区与河南中亨集团初步达成城中村改造投资意向,并签定了框架协议。协议规定:梅里斯村整村改造开发分3年完成,首期改造开发占地1129亩,约拆迁592户,先期投入资金30万元/亩,共需投入资金约3.4亿元(不含开发建设资金和区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鲜明村整体改造开发2年内完成,改造开发占用旧宅基地600亩,新占村集体建设用地100—400亩,拟开发建设总用地1000亩。拆迁217户,先期投入资金27万元/亩,共需投入资金1.9亿元(不含开发建设资金和区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亨集团现已在我市注册公司——齐齐哈尔合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先期启动资金已经到户。该公司还表示将在我市打造样板工程及标志性工程,力争创造全国“城中村”改造的“齐齐哈尔市模式”。 (四)加强衔接,与市直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有关工作。我区按

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营销推广方案

宣恩县旧城改造项目 商业项目招商及销售营销策划提案

华夏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本项目重要营销背景及营销命题 一.重要营销背景 1.华夏鑫龙商业地产品牌之作 本项目是华夏鑫龙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地产项目,对华夏鑫龙品牌及本项目住宅营销意义重大。 2.商业部分肩负赢利重任 由于地价高企,商业部分是本项目重要利润来源,能否实现商业部分最大化利润将直接关乎本项目的整体赢利水平。 3.宣恩县商业地产第一盘 本项目是宣恩县第一个推出销售的上规模的商业地产项目,由此打响宣恩县商业地产第一枪,示范效应强,且具有非常好的新闻题材,需要在营销中善用。

4.恩施地区商铺投资回归理性 恩施地区虚拟产权商铺销售受阻,独立产权街铺将重新成为实力投资型客户主流投资品种,对本项目是一个利好。(以上论据,在恩施地区商业地产项目调查报告提到) 5.“宣恩旧城改造项目”之概念及资源整合的深远意义 恩施地区是我省未来几年中西部开展的最重要的区域之一,打造“宣恩旧城改造项目”以及由此带来的商业人气预期将同样是本项目的重要营销背景。

二.重要营销命题 1.“商”与“铺”的关系 有“商”才为“铺”,招商是否成功、进驻商户是否有持久市场生命力将是商铺产权营销的重要前提。本项目应重视“招商”与“销售”的重要因果关系。 2.招商时机的选定 关于招商时机的选定。商业招商是一个周期相对长的营销工作,尤其是著名品牌的谈判。但一旦突破著名品牌,将形成强大羊群效应。因此在招商过程中,如何制订“头羊突破”策略尤为关键。 3.商铺产权销售时机的选定 关于商铺产权销售时机的选定。一个很重要的规律是:商业开业是商铺销售的坟墓!因此,除非对商业一开业就能

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合作协议

市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AA”)法人代表: 乙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EEE”)法人代表: 定义: DDDD项目:XX市BBBB区GD街道办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DDDD村位于XX市1111大学城内,东临1111路、南邻1111河、西临1111南校区、北临1111南校区,列入《郊三区二至三年计划改造村名单》。村落占地约1111亩,计1111户,1111人,整村拆迁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容积率暂定为3.5,建筑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各项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在册登记为准,开发及安置指标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为准),整个项目总投资暂定约1111亿元。 AAAA:甲方简称,全称为SXAAAA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11万元,实收资本1111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法人代表CCC,开发资质为暂定。公司总资产5000余万,员工15人,管理规范,运营稳健,201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EEEE:乙方简称,全称为EEEE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HHHH房地产开发集团、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于2009年6月11日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立足1111集团的品牌运营,发扬1111企业精神,以“缔造放心品牌,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中国房地产行业。 村两委会:中共XX市BBBB区GD街道DDDD村支部委员会及XX市BBBB区GD街道办事处DDDD村村民委员会。 鉴于: 1、甲方近三年一直致力于DDDD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和社会资源的组织运作,与当地政府及村民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地政府及DDDD村民一致认可了甲方的工作进展和开发诚意,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两委会”于2011年10月联合行文BBBB区GD街道办事处《关于实施DDDD村城中村改造的申请》,请示与AAAA开展项目后续合

城中村改造方向与策略研究

城中村改造方向与策略研究 【摘要】由于城市高速发展而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位于城区边缘的农村被划入城区,产生了落后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底下的居民区。本文在深入分析城中村存在弊端的基础上,梳理出可供探讨的城中村改造基本方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探寻可持续发展的城中村改造模式。 【关键字】城中村方法及策略可持续发展 一、城中村的形成机制 1、城中村概念界定 城中村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独特而又普遍的社会现象。城市用地规模迅速扩张,使得过去的郊区、农村甚至更远的土地被国家陆续征用。但国家并不能承担土地征用后原住村民的生活和就业,于是采取保留村民住宅用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少量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存留土地,虽然农耕生产的状态不复存在,但农村居民身份及农村管理制仍然得到了保留。 2、城中村形成原因 “城中村”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原因,即原有居民“以地生财”;土地、规划、环保等政府部门规范化管理的缺位是产生“城中村”问题的政策原因;落后的城乡管理体制是造成“城中村”问题的体制原因;政府未能为大量外来人口提供足够的廉租屋是刺激“城中村”违法滥建的客观原因。 二、城中村形成的根源及存在的问题 1、城中村形成的根源 城中村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探讨。首先从客观上看,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从而城市化进程也紧随其后高速成长,这样就产生了城市规范化管理不到位以至于满足不了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只是主要矛盾;其次从主观上看,我国城乡的二元管理体制和我国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冲突,这是两种制度产生的矛盾,是次要矛盾;再次对于政府而言,城市政府的财力有限,所以在城市化的初期城市政府常常选择绕开村落的思路,导致城中村普遍存在。 2、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的障碍,它缺乏统一规划和严格管理,给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我校调研小组于5月19日开始针对韩店镇城中村改造情况作了初步的调查了解,期间我们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但也看到了一些问题。现将其作简单总结汇报。 一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韩店镇的城中村改造集中在县城所在地韩店村以及紧邻的两个村庄即黎岭、经坊。自去年县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安排至今,三个村在地域村情、总体思路、具体方法、改造进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黎岭村:自去年底以来,黎岭村已针对新村改造作了两次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表决89%通过,一次入户表决85%以上同意,之后外请专家讲课,5向百姓宣传改造的目的意义,还出去太原清徐、晋城等地参观学习,现在已有一基本成型的草规出来:已择好一地先建回迁房,待村民搬出后再对旧村进行改造,而且改造工作都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规划。对村民的补偿初步设想户均200平米,40平米左右的商铺。据村支书介绍这样的设想是完全有能力兑现的,而且所有环节都围绕稳妥二字操作,程序正在进行中。 经坊村:占地2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与韩店村最大的不同在于地处县城边缘,村民大多以务农为生。这次城中村改造,经坊村有一个大致想法:借县城黎都西路东延占地的机会(政府行为,已拆民宅40-50户,一撞高层村民住宅楼已在建设中),村里再进一步运作,在此栋住宅楼旁再加盖几栋回迁楼,之后对旧村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村支书陈书记也曾流露:只要政府给政策,并改造后的利益原原本本给百姓,而且让百姓不但上楼了,还要有出路(谋生),村集体自己搞改造也是大有积极性的。当然这些都还在酝酿阶段。 韩店村是县城所在地,人口5000余人,村民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县城中心地带,百分之80的村民完全失去了土地,靠作小买卖、出租房屋、自办小企业小作坊等自谋生路,由于其人口众多、土地较少、又是县城所在地、外来人员多带来很多复杂问题等原因,所以韩店村采取了顺应潮流、让利百姓、先易后难、先远后近、自主改造先行先試的原则方法,把全村分为三个改造片,计划进行自主改造先期试验性操作。而且处于村子边缘地段的潜家窑(村西南口)和后窑(村西)的部分村民在经得村委会同意并履行一些简单手续后已经开始动作。两处建筑地的改造背景和方式大体相同。 综合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针对性地选择了韩店村潜家窑一地作了专门走访。据这一带住房改造的负责人介绍:潜家窑建筑地所有6户居民已分别向城建局、村委会递交了住房自主联合改造申请规划书。而县里镇里在村庄改造方面尚没有具体政策框框限制,潜家窑一带又地处边缘地带,不会对整村的长远整体规划造成太大影响、面积不大涉及住户不多、居民改造热情较高且不存在邻里纠纷。村委也本着先行先试、不影响大局的原则原则同意、允许改建。在这样的总体情况下,潜家窑处6户居民联合起来,拆掉原有住宅,连同原来的公共通道,加之西边的建筑公司租用的土地,在这基础上开始新建5个单元的7层住宅楼。住宅楼占地大约2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可安排70余户居住,原来的6户居民每户补偿220平米,外加5万元,其余按每平方1480元的价格出售。当说到居民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问题时,该负责人说:供水没问题,排水也还可以,目前就是冬季供暖没有着落。 二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瓶颈”问题 土地问题事关规划、拆迁和安置补偿等问题,涉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是各地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公认的“瓶颈”问题。目前来看,即将改造的三个村子中,只有黎岭一家找到了建回迁房的落脚地,操作起来相对比较好一点外,其它两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经坊村想与政府修路占地搭便车,且一切工作正在摸索,而韩店村地处县城中心,人口密度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城中村改造申请报告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1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1 申报单位 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1.1.2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处新泰市城区中部,向阳路与新甫路交汇处,东至龙池路,西至向阳路,南至赵家栗行社区、田家栗行社区,北至瑞山路。地理位置优越。社区面积605.91亩,人口2650人,892户。居民人均纯收入6050元。 多年来,南关居委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办理本社区成员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调解民间纠纷以促进居民之间的和睦团结,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殡葬管理等工作。 南关居委会本着“以人为本”的理论,以“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为宗旨,积极开展“民心工程”,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居委会以带领居民奔小康为目标,立足实际,发展集体经济、

个体经济,实施工业兴村。如今,南关社区群众精神面貌、文化生活、社会治安、经济发展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受到广泛好评。 在未来的发展中,南关居委会将不断完善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路子,为南关社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 青云街道办事处南关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改造城阳铭座项目1.2.2 建设背景 南关社区位于新泰城区东部,处在“城中村”改造位置。随着新泰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南关社区从2000年就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城市规划实施了“城中村”改造工程,配合了市政府城市建设的实施。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使部分居民住上了宽敞、舒适住宅。目前,“城中村”改造基本处在后期。按照总体规划,村委场所在改造范围之内,由于居民结婚的青年人较多需要安置,部分老年人也需要安置及部分居民的需求,根据以上情况,经居委会研究、居民要求、办事处同意,按照总体规划,拟利用现村委旧址新建城阳铭座小区。 新泰市委市政府为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改善城乡整体形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

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 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城中村改造案例与经验

城中村改造案例与经验 一、城中村及其特征 1、城中村的界定 城中村, 又称都市村庄, 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内, 农业用地很少或已经没有, 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已经向城市转型, 但建筑景观和居民文化习俗仍缺乏城市社区内涵特征, 建立在集体性质土地上的习惯上仍称为“村”的居民聚落。城中村是以本地居民出租房屋获得经济来源、外地户籍居民承租房屋获得临时住所、兼有内部服务型经济为主的城乡过渡型社区。 2、城中村的特征 城中村与周边城市地区相比, 其特征主要有: (1) 土地特征。城中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土地, 基本以农村居民宅基地为主、其他建设用地为辅, 农用土地不断减少以至消失, 成熟的城中村已经没有农用土地。 (2) 建筑特征。建筑物以村民家庭住宅楼为主, 缺乏统一规划,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很高(部分位于闹市区的城中村极高) , 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多, 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缺乏, 缺少必要的城市公共绿地、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 (3) 人口特征。本地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亦城亦乡, 人口职业构成复杂, 外来人口居多, 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社会治安难度大, 本

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形成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 相互之间为房东和房客关系。 (4) 经济特征。城中村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房屋出租收入、集体经济分红以及小规模的商业、餐饮业, 外来人口以居住为主, 部分在本村从事经营, 房屋租赁及其衍生经济成为城中村主要经济模式。 3、城中村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 城中村的类型有: (1) 根据与城市的距离和相交接的形态特征, 城中村可以分为处于闹市区中的城中村、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和处于郊区的城中村三类; (2) 根据所处位置、发育程度和农用地的多寡等因素,城中村可以分为典型城中村、转型中城中村和边缘城中村三类。 (3) 根据具有的经济特征, 城中村可以大致分为以居住为主型、以商贸餐饮业为主型和集体经济工商业为主型三类。 二、城中村改造的案例 1、珠海市: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 珠海市建成区共有26个城中旧村需要改造。总占地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需动迁人口近20万,其中常住人口近5万,暂住人口近15万。珠海市城中旧村改造实行了“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主要政策措施和做法是:政府调控市区其他地段的房地产开发规模,为城中旧村改造腾出市场空间。珠海市政府自1999年开始暂停新出让土地,计划3年内暂停批准市区新开工住宅项目。对已出让土地进行清理,其中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的有计划逐宗收回作为政府土地储备;已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进行整合,同一地段的小地块必须合并为大地块,并按照新修编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方可进行开发。上述措施使珠海市市区自1999年以来基本未有房地产新

城中村改造政策

城中村改造政策 学习资料 2010-11-02 22:32:30 阅读18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西小屯(东涧沟)村改造协议书 甲方: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 法定代表人:陈淑欣西工区人民政府区长 乙方:上海升龙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838号华都大厦 23F 法定代表人:林亿公司董事长 为做好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小屯(东涧沟)村改造项目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6个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8】50号)及《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小屯村改造协议书》、《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东涧沟村改造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改造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总建设用地388亩,最终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面积为准。本项目通过整体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酒店、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第二条拆迁工作与经费: 1 甲方负责协调本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工作,乙方承担拆迁工作经费。 2 拆迁工作经费包括:房屋拆迁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拆迁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拆迁不可预见费用。 3 拆迁工作经费确定为人民币500万元,由甲方包干使用。 4 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拆迁工作经费的

50%;待拆迁完成50%时,乙方再支付30%;待拆迁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三条拆迁补偿费用 依据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小屯村民委员会、东涧沟村民委员会分别与上海升龙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经甲方以双方协商,乙方按《合作协议书》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1、乙方按总承包确定的安臵面积288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标准支付临时安臵补偿费。 2、村民搬迁补助费按总承包确定的安臵面积288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次8元的标准,按两次计算。 3、村民搬迁奖励费按总承包确定的安臵面积288000平方米,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 4、村集体建筑搬迁补助费100万元包干。 5、过渡期村集体收入补助费按每年总额600万元包干。 6、改造范围内所有拆迁房屋装修补偿按2400万元总承包。其中:住宅房屋装修补偿按2000万元总承包。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按400万元总承包(含村集体企业、村非住宅房屋、教堂、学校、派出所、城建教育中心、康乐食品厂)。 7、教堂、学校、派出所、城建教育中心、康乐食品厂搬迁补助费、搬迁费、奖励费等100万元包干。 第四条连同该项目一并改造的周边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臵由甲方负责报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享受城中村改造拆迁安臵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五条甲方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土地公开转让的各项报批准备工作。甲方同意依照国家和洛阳市的相关规定,将上述土地已法出让,乙方按《合作协议书》第十八、十九、二十条的约定承担土地出让费用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土地转让费用。自乙方支付村民过渡费之日起,180天全部完成该改造项目土地范围内所有建筑取得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原建筑物地面标高经平整后的场地交给乙方。逾期甲方未完成该改造项目土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拆迁工作并向乙方移交所有土地,乙方停止支付临时安臵补助费。 第六条为保障村民安臵房建设的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成立“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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