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自治区)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市(地、州)县(市、区)
毕业学校:
班级:
姓名:
报名号:
年月日(填)
年月日第次印刷
填表说明
1、本表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前,单位负责人应将本表各栏项目向本人解释清楚。
2、本表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
“不清”或“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
3、如有其它问题,本表项目未能包含,而本人认为需要书名时,可以另外
以附件形式附上。
附件二
学年度评语表
注:第三学年评语即毕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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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说明:1.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含及格)和考查成绩及格者,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待补考后填写补考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2.当年会考科(项)目,填写成绩等级;非会考科(项)目,填写填写学年总评成绩(百分制)。
3.必选课只记合格或不合格;任选课只记选修与否,选修用“√”表示,未选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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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体格检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学校届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